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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水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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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水价管理办法

城镇水价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湖北水资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当前运行的水价机制仅仅是以用水量来调控用水量,这种单一、单调、单独的水价形成机制导致了有钱企业或单位可无节制地用水或浪费水。水价问题是导致供水企业亏损的最直接原因。在合理的水价机制尚未形成、企业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供水企业就不可能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目前实施的《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了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由以前的0.03~0.06元/m3提高为0.10~0.20元/m3。对超定额取水的,将对超出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与全国相比,湖北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属于中等,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偏低,以武汉为例,1.9元/m3,远低于北京水价3.7元/m3、昆明水价3.75元/m3、济南水价2.95元/m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运营费用较高

目前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的建设、运行、管理体制依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传统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污水处理的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这就造成了政府负担过重的局面。要提高污水处理率,就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污水有价排放、有偿处理、有偿使用。同时,制定鼓励污水处理的经济政策,通过价格杠杆,使污水排放的价格略高于处理的价格,污水处理厂只要认真管理、积极经营就会有赢利,且略高于其他行业的赢利水平,这样就会使污水处理有发展潜力,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中有竞争力。

城市污水再生循环利用率较低

目前,城市可利用的水资源主要有地表水、地下水、海水以及城市污水等,但地表水、地下水的开采受到严格限制,异流域调水工程庞大,费用昂贵。因此,城市污水的回用成了极具潜力的可利用水资源,而且日益发展成为城市所必需的第二水源。再生的城市废水可以回用作工业冷却水、农业灌溉水、城市杂用水、景观绿化用水以及补充水源水等。湖北省城市污水的循环利用率只有10%左右,究其原因,城市循环用水规划建设滞后、制度体系缺失,回用水处理的建设成本、运行成本过高是制约城市污水回用的主要因素。

加快湖北省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对策

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

建立统一的水务管理体制,以对区域的供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是当务之急。

完善法律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用水、节水评估制度、用水、环保审计制度,浪费、污染惩罚制度。各地应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年审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凡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城镇新建和改扩建的工程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用水、节水的评估内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制度,通过政府的有效控制,在用水的源头上解决无节制用水和不平衡用水的问题。

改革水价制度,建立合理补偿机制

在资源上,各地应严格实施湖北省刚刚出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适时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一直是影响流域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计价方式上,应抓紧制定适合于本地区的水价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按照不同用户的承受能力,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农业用水实行两部制水价;工业、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在保障措施上,逐步推进基于定额的超定额、超计划加价措施,建立节奖超罚机制。

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节水型经济结构

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对供水紧张的地区,通过关停并转严格限制耗水量大的项目,控制建设耗水型大的项目,如限制发展化工、造纸、钢铁等用水大户,主要发展机械、电子、高新技术等产业,实现可持续的水资源供需平衡。此外,将水利用上具有耦合关系的大型企业、单位进行合理集中布局,使工业用水实现“一水多用”。

城镇水价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国际资本 水务企业 高溢价

近年,国际资本在我国城镇水务行业掀起了大规模的并购浪潮,此轮并购呈现出全新特征――溢价收购。2002年,法国威望迪环境集团以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溢价266%收购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50%的股权;2004年,德国柏林水务公司溢价79.1%以TOT方式取得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2005年,威立雅和香港平安、中信泰富溢价29.17%联合收购昆明市自来水集团下属昆明自来水有限公司49%的股权;2007年1月,威立雅溢价348.57%收购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权,3月,威立雅溢价206.45%收购海口水务集团50%的股权;8月22日,威立雅溢价2.11倍夺标天津市自来水公司49%股权转让项目。

面对外资的“高溢价”策略,我们必须有清醒的头脑,外资不会牺牲巨大的利益在中国做慈善事业,精明盘算和追逐利益永远是它们的宗旨。外资的“高溢价”策略值得我们研究。

一、采取“高溢价策略”可以迅速占领中国市场

中国水务事业,是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市政公用事业,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根据1998年出台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国水务产品的定价主要采取“净资产回报率法”,“其中规定自来水利1润不高于其净资产回报率的6%~12%”,政府拥有的供水企业的回报率一般低于6%左右,民营企业产品最高为12%。这种政策使中国水务企业呈现资金少,规模小的特点。

然而,水务行业是一个需要长效投资才能取得好回报的行业,前期投入一般很大,如果资金不足就无法坚持。这一特点决定了在外资的“高溢价”策略面前,中国水务企业失败的命运。例如:2007年1月,首创水务在运作兰州水务项目时,面对经营周期达二三十年的项目时,虽然知道以后可以有很好的回报,但也不得不放弃,败给了采取“高溢价”战略,投资达17.1亿的法国威立雅公司。在以后的水务竞争中,首创不得不调整自己的目标市场,不再参与天津等大项目的竞争。

二、采取“高溢价”策略易使企业获得政府的青睐,增加企业竞标获胜的“机率”

水作为全民公益性产业,国家一直在亏本经营,对于水的开发投入远远大于水费的收入。2006年,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悦谈到未来5年中国水务市场总投资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污水处理领域大约有3000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而城镇管网和供水设施改造大约需要100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规模。同时,以解决城镇水资源紧缺为目的的调水工程也是一项相当大的资金投入。

据S.M.国际技术顾问公司统计,1996年中国整个供水行业只微盈利0.44亿元,净资产利润率仅为0.1%。33%的供水公司亏损,平均每个供水公司亏损470万元。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两大问题:一是城市建设资金不足;二是企业如何走出发展困境。当国际水务巨鳄抛出高额收购价格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充满了诱惑,一方面,可以利用外资的参股,“解决”水务企业的困境,甩脱“包袱”;另一方面,可以获得更多的城市建设经费,以便提高政绩。为了短期利益,地方政府往往对外资“高溢价”行为青睐有加,具有融资变现的冲动,以获得几亿甚至几十亿的建设经费,提高执政期间的政绩,至于二三十年后的相关事宜如何处理,执政的地方政府不会考虑那么长久。

三、看中中国水务市场存在的高额利润回报

1.投资中国水务市场可以获得产品价格提升的直接利润。水务市场具有风险低、回报稳定、利润相对较高的特点,外资一旦在某个城市抓住主动权后,提高水价是必然的事。而我国以往的水价制定机制,又给外资提高水价预留了空间。原因有二:(1)市场化前,水价的公益性使国有和民营水务企业定价一般较低,这为实力雄厚的外资水务巨鳄进占中国市场后,根据市场变化增加水价预留了很大的空间。例如下表:

(2)中国水务产品的定价机制不合理,给外资提价创造了条件。中国水务产品定价主要采取“净资产回报率法”,规定自来水利润不高于其净资产回报率的6%~12%,市场开放前,由于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按照净资产回报率法定价,水产品价格就不会太高。但实力规模雄厚的水务巨头收购当地企业后,他们会把企业规模做大,为其创造高额利润回报率提供了条件。

2.可以获得联动收益。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型水务集团在对城市水务资产收购时能积累深厚的政府资源,不但可以有效通过对水价上涨进程的约定与服务范围的约定来降低长期投资的风险,而且一旦运作得当,很容易在单个城市或者城市群间形成同类项目的联动收益,还可能使一些非关联的投资项目回避竞争机制,获得预期以外的额外回报。

四、看中水务经营期满后的“有偿回购”价格

按照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企业并购应以目标公司的企业价值(而不是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进行价格谈判。但是,我国迄今沿用的仍是国务院1991年11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对企业真实价值进行估价的方法仍然沿用以资产重置法为主的资产评估。

国资部门当前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的溢价转让给合作期满后的股权有偿回购,留下了巨大隐患。因为,有偿回购是按照回购时的实际资产价价格回购,外资按资产评估价格收购我国水务企业时,企业规模一般较小,资产价格肯定低于未来以企业价值评估为基准的股权回购价值,我国水务企业的回购期限一般是30年左右,根据中国的经济形势,近几年中国的GDP年均增幅近10%,人民币不断升值,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作为稀缺资源的城市供水也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10年、20年后的水务企业的资产价值难以估计,这样将来势必就形成了巨大的价差。落后的评估技术规范给我国水务行业的国有产权在转让中造成了看不见的巨大损失。

通过以上对外资“高溢价”策略的原因分析,我们必须对外资提高警惕,为了百姓利益考虑,应该改变现有不合理的水务管理体制,并健全法律法规,实现水务市场的公平竞争。

参考文献:

[1]李智慧程磊王振东:旗帜鲜明地反对水务资产溢价转让―兼论溢价背后的秘密[EB/OL].[2007-9-12].

[2]贾海峰:“水协”预警外资垄断水务[EB/OL]. 21世纪经济报道.[2007-8-30].

[3]温淑萍:水务市场化改革 高价竞购背后利润空间[EB/OL].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7-9-10].

[4]邢佶勇:也谈水务市场资本溢价现象―兰州模式[EB/OL].[2007-10-23].

城镇水价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水价探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水利工程供的水也是一种资源,就是水资源。它的价格如何确定,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我们水利经济和经营管理工作中一直研究的问题。现根据个人在实际工作中所了解的情况,提出一些粗浅的意见,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水利行业的特点

1.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从水利本身的实际情况看,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已被大家所共识、它不但承担着为国民经济发展防洪保安全的任务,而且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用水和电力,还有养殖、航运等,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各个部门服务的,它的建设应是超前的。

2.水利工程供水的特点

水利工程供水,是由所修建的工程设施,通过蓄、引、提将水送给用水户。水利工程供的水是花费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通过交换的方式,将水卖给用水户,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商品,已逐步被大家所认识。但是它又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它的交换范围受到限制,它不像其他商品那样,到处都可以交换。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它的生产不同于一般原材料的生产,主要是由大气降水而形成的。在我国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产水量的多少和来水时间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受天气的影响,年际间变化很大。你想多蓄水,天然不来水就蓄不到水;不想多蓄水,来水多了就要弃掉,造成水资源流失。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水利工程供水水价的制定

1.制定水利工程供水水价

国务院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费办法》)中提出的核订水费标准的原则,目前仍然适用。即“水费标准应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和当地水资源情况,对各类用水分别核定”。水利既然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它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各部门服务的,当然这种服务应是有偿的。它的产品是水利工程供的水,是不可替代的垄断产品,它的价格制定,应像电力、城市自来水、天燃气等那样,由国家制定。

2.对不同用水部门应制定不同的水价

水利工程供的水是非常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在各个部门创造的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在制定水价时,也应分别制定。

(1)供农业用水水价。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很低,且农产品价格也比较低。当时修建水利工程时农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这种情况,对农业用水的水价应按不完全成本收费,比较合理。

目前,我们国家工业还不太发达,是一个农业国,农业用水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是不可能的,没有这种经济力量。我国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修建主要是国家投资,小型工程是国家补助资金农民出工修建的。工程建成后农民受益了,用水就应交水费,水管单位通过收水费。维持工程的简单再生产。

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利润很低,供农业用水按不完全成本收费,有利于农业的发展。若水价比较高(成本加利润),农民一算帐,用水灌溉所增加的收入还不够所交水费的,农民就不用了,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2)对工业用水所定水价,应成本加利润。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商品水,它的价格制定,应按商品定价的基本理论制定,即P=C+V+M,成本加利润。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工业生产用的生产资料,水利又是基础产业,它的价格制定应从整体考虑。成本部分可根据单位产品的消耗计算出来,利润部分应按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或投资利润率计算比较合适。

另外,还要考虑到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其资金利润率还可高于社会平均值,利用价格这个经济杠杆,促使节约用水。

利用贷款或集资修建的供水工程,在制定水价时,就不一定用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计算盈利部分。而应根据贷款或集资的条件(如利率、宽限期、偿还年限等),通过分析计算求出所需的资金利润率,计算出水价。

(3)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水价。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应分两种情况考虑。

第一种:水库供水给自来水厂,然后由自来水厂经过加工处理后,再售给居民,供这种用水户,在定水源水的水价时,要和自来水通盘考虑,两者利润要一致。否则利润大多都被自来水公司拿去,形成社会分配不公,影响供水的积极性。

第二种:水库供水由水源一直供到居民家中,制定水价时,要分别考虑。

①自有资金建的供水系统工程,所定的水价要和该城市自来水公司定的价格一致。

②水管单位利用贷款建的工程,其定价原则和方法应和前面讲的供工业用水一样。工程未建之前,进行评估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应将水价算出,向当地政府或用水户讲清,最好订下供用水合同,明确水价。

三、水利工程供水要制定浮动价格

上面谈到的几类用水水价的制定方法和原则,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要考虑的。由于水利工程供水随机性比较大,来水量的多少,是受气候影响。有时来水量大于所需的供水量,受工程条件的限制,不能全部蓄起来,需要弃水。这时的水价就要下浮,使用水户尽量利用自己的设施,将水蓄起来,免得将水弃掉。当来量很少时,可供的水量远小于所需水量,此时的水价就要上浮,利用价格杠杆限制用水、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合理配置。

四、水利工程供水要按时定额配给,超额加价

城镇水价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同时,水价的制定还受到社会、经济、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本文从制定水价的原则、具体程序、影响因素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Abstract: In China, the price of water to government pricing were to adopt a uniform policy, hierarchical management style. The price of water is within the scope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price of water to develop the standard and price management system. Factors affect the price of water to develop a lot of different areas have different standards. In addition, the degree of investment in water supply project, oper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 fees and engineering repair transformation costs also belong to the normal cost of the water supply.

The formulation of the price of water also affected by social, economic, 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other factors, from the principle of making the price of water, the specific procedures,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analysis.

关键词:供水工程;水价;原则;管理

Keywords: water supply project; price of water; principl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K28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制定水价的基本原则

对于不同类型的供水工程,制定水价的基本原则:

(一)价值规律原则,水价的制定必须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

(二)供求规律原则,价格与供求相互影响,即价格大小影响供求,供求影响市场价格。所以水价的制定与调节必须和供需相互协调,并起到促进节约用水的作用。

(三)补偿成本原则,供水成本是制定水价的基础,也是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供水企业简单生产循环的需要。

(四)合理利润原则。制定水价要考虑投资利润的回收,要逐步建立“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的价格机制,促进合理利润的创收。

(五)用户公平负担原则,供水具有基础性和垄断性,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对各类用水户制定不同程度的水价,促进社会公平。

(六)及时调整价格原则。政府对水价的宏观调控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以便于调整市场的供求关系平衡,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七)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原则,利用水价的杠杆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污染浪费严重的现状。

二、影响水价的主要因素

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对水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资源费等方面,水资源稀缺程度影响水资源价值的变化,同一空间内不同时间的水资源稀缺性变动以及一定时间段内水资源稀缺程度、不同的区域间水资源调配,水资源价值始终随着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增大而增大。水资源供需缺口越大,水资源越紧张,水价就越高。当然,水资源数量、人口的增长、收入、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等同样会影响到水价的变化。

社会因素

水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要求在水资源分配时要充分考虑水价的社会性,即水价对整个社会的影响程度及社会对水价的承受力。制定合理供水价格的社会需求将变得与经济需求同等重要,是制定水价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从这个角度讲,水价体系无法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而要取决于政府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各方面综合考虑后制定的有关政策。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将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开发与建设起到直接影响自然资源的管理与开发、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涉及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也将直接影响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水价构成体系。

经济因素

水资源具有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性质,价格与其使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密切相关,同时,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水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在一定的经济形势下会有不同表现。

工程因素

工程因素对水价的影响具体体现为供水价格,供水工程的建设投资、维护管理费以及供水工程的更新改造等费用共同构成了供水的成本。同时水价受供水类型、取水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同时,新建工程的水价会高于已有工程的水价,外流域调水工程水价会高于当地取水工程的水价,城市生活用水水价会高于农业用水工程的水价等方方面面。

三、制定水价的依据以及调整水价的原则、构架

(一)制定水价的法律依据

1.1985年国务院颁布《水利工程收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作为核订水价的法律依据,2003年7月发改委与水利部联合颁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同样为今后制定水价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2.《水利产业政策》明确规定了新建水利工程以及原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制定办法,是水价改革的又一重要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水价改革法律效力最高的法律。明确规定政府是制定水价的主体,实行对水价的宏观调控,此外还明确了定价的依据、强调价格应适时调整并实行听证会制度等。

(二)水价政策调整主要遵循的原则和构架

根据供水工程管理运行中在价格政策方面实际存在的问题,水价调整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要求体现流域水的富有性和稀缺性,发挥水价在解决流域性水资源供求矛盾中的作用。

2.适应和协调水利工程产业化的新形势,促进培育和形成新的水利企业。

3.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水资源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居民水资源环境的改善创造条件。

4.要利于全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机制。

5.要有利于国有水利固定资产的有效保值与增值,促进现有供水工程的现代化建设水平。

6.要控制在用水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范围内。

由于水的价格政策调整涉及到不同水利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必须根据水的用途、供水方式和质量,逐步建立多轨价格调整体系,完善水价政策调整框架。首先,调整和完善水资源使用收费制度,建立水资源增值收费制度,逐步形成流域水资源保护性价格的政策体系。其次,调整和完善工程供水价格政策,改变工程供水系统的供水收费政策和价格,逐步形成以工程运行成本为基础的成本价格体系。根据供水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水平、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分别制定体现供水小区差别和供水时段差别的、基于成本价格体系的收费标准和超额用水累进或累退收费标准。此外,调整和完善城镇管网净化供水价格政策,改变工程供水区域内各个城市自来水收费不合理的价格政策,逐步建立有助于控制供水需求增长过快的低利润、可浮动价格体系。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各个不同城市供水系统的供水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和企事业单位整体经营状况,制定出各个城市和用水单位、个人的收费标准和浮动方式。

四、促进供水工程水价的科学管理,完善制定水价程序

(一)明确水价调整的总体要求。当前,水价调整的总体要求,一方面要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为目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其次要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和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充分考虑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二)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一是加大成本监审力度。要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加大水费收缴力度,严格控制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着力降低管网漏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二是依法履行听证制度。水价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出台,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强与听证参加人及社会各界的沟通,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

(三)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理顺水价结构。积极推行阶梯式水价政策,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尽快落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及其比价关系,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提高居民节水的意识。

(四)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加强宣传解释。为避免调价对低收入家庭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所以调整水价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重要性,将宣传解释工作贯穿于水价调整的全过程。全面阐述水价调整的必要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推进水价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倪红珍,王浩,汪党献等. 产品贸易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分析. 自然

资源学报, 2005,(7) : 0582~ 589.

[2]王英.北京市居民收入和水价对城市用水需求影响分析.价格理论与实践, 2003,(1) : 49~ 50.

城镇水价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自来水价格管理;困局;解决措施

一、当前乡镇自来水供应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管理体制不科学

由于自来水厂大都属于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上受到计划体制的影响,不论是在内部管理机制上还是外部环境监督方面都残留着计划机制的影子,阻碍着企业的发展。当今全国多数乡镇自来水厂从兴建于上世界八九十年代,在人事管理上有着多数事业单位的弊端,专业技术人才得到及时补充,企业生产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在设备维护上,资金缺口大,管理理念不强,导致设备威胁不及时,超年龄“服役”现象较为普遍;在内部监督方面,制度较为残缺或形同虚设,应付上级检查而已,发挥不了实际功效。

2.供水结构不合理

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较快,逐步辐射到乡镇一级,但从当前整体情况而言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与完善。尤其是乡镇工业缺乏,配套奢侈还远跟不上生活需求,其中供水结构就是影响乡镇居民生活的主要因素之一。如在自来水的建设方面,明显投入不足,在不少乡镇当中居民用水是主要用户,而自来水厂建设滞后供水能力仅仅正常供应90%左右的用户需要,在不加以限制的前提下将难以满足居民用水需要。

3.水厂内部管理落后

此外,自来水厂在内部管理当中存在诸多不科学与不合理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其一,设备保养与维护不科学,由于体制的因素不少管理者并没有将成本控制纳入到企业管理当中而是依赖与政府的财政拨款,导致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保养以及更新换代;其二,在管网设置上滞后,未能因地制宜,根据时代的发展设置或调整管网的布局,不仅导致了部分设备的闲置,增加了额外成本的之外,而且给距自来水厂较远地方的居民用水增加了困难乃至增加了其用水费用的增加。这些因素的存在不论是对于自来水厂而言还是对于用户来说都是巨大的弊端,不利于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4.自来水厂供水能力有限

在大多数乡镇自来水厂当中,存在规模小、人力资源偏少、设备落后、生产能力小、成本支出大等特点,这些因素汇聚一起就成为了导致乡镇自来水供应困难的重要因素。而自来水厂发展缓慢,规模难以扩大的因素除了企业自身的管理思想以及条件限制外,政府在次方面的投入不足以及前提规划不科学亦是导致当前困局不可回避的因素之一。如南昌市某镇自来水用户居民用量占据了90%以上,而当地自来水厂规模较小,供水能力有限,在供水方面仅能够80%左右居民,因此,在特殊时期不得不采取限时供应的措施以缓解用水压力。

二、导致水价形成机制与乡镇自来水管理之间矛盾的原因剖析

1.浪费现象严重

乡镇当中由于自身自然条件的影响,尤其是在南方城镇当中雨水较为丰沛,加上打井取水也普遍存在,此外先进人们收入相比过去得到较大提升,因此在水价较低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水资源的浪费。虽然节约思想一直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节约思想在当今并没有得到多数人的认同,享受生活的思想普遍存在导致用户节水意识淡薄,“跑、冒、滴、漏”现象比较严重,因此,这也给水价定位带来一定的阻碍。

2.政策管理滞后

物价的确定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而是需要经过多方面的论证方可具体实施,但当前在我国并没有形成专门的自来水价管理制度或办法,这也是导致乡镇自来水定价难困局的主要因素。《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作为城市自来水管理指导性文件被“挪用”到规范乡镇自来水价格管理层面上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制度上的不足,但是城市与乡镇乃至新农村之间存在诸多不相符的支出,依旧满意满足管理所需。如农村供水不能依法管理,对农村长期存在的滴水、偷水等明显违规用水的情况束手无策,农村供水监管处于空白状态,至使滴水、偷水和漏水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3.水价定位机制不合理

在乡镇当中由于现实因素的限制,在自来水的管理上并没有被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来对待,企业在自来水成本的管理上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和维修费用并没有计入其中或极少涉及,导致设备更新缓慢更不上生产所需;另外,在自来水价格的定价与调整层面上并没有从市场需求与企业成本之间需要平衡点,而是将居民的承受能力作为考量的重点,此举带来的弊端必将导致水价束缚了企业的长足发展,长此以往供水企业必然处于亏损状态。

三、破解乡镇自来水价格管理的建议

1.制定符合乡镇自来水管理的政策或法规

自来水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企业,关系到民众的生活质量乃至生命安全,因此不论出于何种需求都有必要尽快制定符合乡镇特点的自来水管理办法,以促进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和谐发展。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调研乡镇特请,建立考察点,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会后期的制度文件提供参考;其次,居民亦可从自身角度为政府提供意见,使之制定政策时更加科学合理。

2.制度科学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合理的水价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也影响到用户的生活,因此容不得半点马虎,需要相关部门坚持以下原则:其一,坚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根据乡镇用户收入情况以及自来水厂成本费用等实际情况作为制定水价的出发点,从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不给用户造成较大影响又可确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二,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就思想的桎梏。在乡镇水价的管理上不可采用“一刀切”的老套路,从市场经济大环境出发,解放思想,求得新思路,借鉴成功经验,逐步推荐水价管理。如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也可实行两部制水价和阶梯式水价相结合的水价形式,只要能保障用水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方法都可以作为水价定制的参考。

3.政府与社会给予一定支持与帮助

自来水厂的长足发展和稳定供水不可能单方面的依靠自来水自身进行,政府相关部门应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是。如对于政府而言应制定适用于偏远地区、水资源缺乏地区以及一些主要的阻碍自来水厂发展因素的管理和帮扶措施;直接主管管理部门加大对自来水厂的资金和资源投入;社会企事业单位可以进行慈善捐助,公共转变对水价定价难的认识,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因素来共同促进居民用水的有效保障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自来水厂建设的扶持力度。乡镇自来水厂是乡镇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善乡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乡镇居民的生活质量。目前随着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农村专项水改资金,加大对乡镇到村的供水管网建设合理整合现有乡镇自来水厂资源,关闭一些规模较小、效益低、水质差、成本高的水厂,从而提高乡镇水厂供水能力和质量。

4.加强人才的培训

乡镇自来水企业对于大城市自来水厂而言,不论是规模上、资金上、设备上、人才方面都不可比拟,而人才是乡镇自来水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从政府层面而言有义务和责任为乡镇自来水厂的发展引进必要的专业人才来提升企业的科技含量;从企业自身而言,更应有与时俱进提升发展能力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因而,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对现有职工进行一定的技能培训都是应当及时进行的,同时还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违法乱纪事件,给企业发展造成重大阻碍。

参考文献:

[1]赵小平.价格管理实务[M].中国物价出版社,200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