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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液化气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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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液化气管理条例

城市液化气管理条例范文第1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促进燃气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平安建设为目标,按照注重宣传、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长效机制,不断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工作重点

(一)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设施报建审批管理。将燃气设施设计、报建纳入业务主管部门前期审查范围,严格按照住建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对不符合燃气规划、设计不合理的燃气设施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在燃气设施设计建设过程中,加大先进安全保护设施、施工工艺的使用推广力度;按照《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严把握燃气经营企业尤其是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力求压缩数量、提高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是强化燃气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提高燃气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的市场准入门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责任;严格遵守住建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等规章,严把管材质量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在燃气管道安装后,严格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三是严格组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燃气工程建设完工后,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燃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强化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媒体专题宣传,精心制作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并刻录光盘发至各村(居),定期组织居民观看学习;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要深入开展文字书面宣传,结合供气和季节特点编辑制作《致用气居民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宣传海报、用户手册等安全生产资料,逐一向广大用户发放,并在社区宣传栏张贴;要印制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须知,及时向每个用户发放。要深入开展社区巡回宣讲,成立专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员;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学校的作用,定期邀请燃气安全宣传员进行教育讲座;要注重加强回迁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空巢老人等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农村集市集中宣讲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天然气、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各学校每月要在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中安排不低于一个课时的燃气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教育局、电视台,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二是加强燃气使用检查。按照市建委《户内燃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户外管线安全巡查规定》,积极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各燃气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家庭入户安全检查,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对工商业用户集中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定期组织复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日常入户检查,通过组织专门入户检查或利用查表时机逐户检查,重点检查胶管、管道阀门、燃气灶具使用状态及有无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村(居)委会(物业),共同督促整改;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燃气企业经报请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对该用户所处的整条燃气立管进行停气,并由燃气主管部门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对瓶装液化气用量较大的生产经营用户进行登记造册,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定期入户进行安全用气检查。要加强高危设施重点巡查,强化对过路燃气管道、老旧铸铁管道、阀门井、挤压燃气管道地段、市政、绿化施工地段等高危设施燃气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要强化对瓶组间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隔离设施、警示标语、消防设施、通风散气设施、泄漏报警设施和报警远传设施的巡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危险性较大地带和设施每周巡查,高度危险地带和设施要坚持每日巡查,形成巡检记录并妥善保存。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对燃气隐患点、泄漏点进行举报,若举报属实,隐患有效排除后,燃气企业要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三是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市场监管。要加大对燃气器具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相关企业和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假冒伪劣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燃气燃烧器具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工商分局)

(三)强化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和风险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升级。认真做好灰口铸铁老旧燃气管道地域分布情况和管道长度统计,根据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制定老旧燃气管道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组织实施,争取2013年底前完成区范围内灰口铸铁燃气管道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二是积极推进瓶组间改造。全面掌握瓶组间具体分布情况和燃气供应范围,科学制定瓶组间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积极有序推进改造工作,争取2013年底前将区范围内的瓶组间改造成管道天然气。在完成改造前,要确保瓶组间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三是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清理力度,依法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和拆除,杜绝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引发的恶性事故。加强城市管理,防止出现新的压占燃气管道现象。市区市政、园林等各类土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提前与燃气企业充分协调沟通,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对在居民用户燃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镇(街道)和相关村(居)委会(物业)要共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城管办、市政筹建组、园林筹建组,各镇、街道)

四是严格规范罐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罐装液化气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其完善安全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对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气化站要坚决予以取缔关停。按照属地化、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防控和取缔流动倒罐式液化气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城管办、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住建局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燃气企业是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居民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与燃气企业共同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和隐患联合整改,确保辖区燃气使用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燃气安全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形成燃气安全工作合力。

城市液化气管理条例范文第2篇

安全管理

消防

保证体系

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 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公安消防部门被动地大包大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难度将越来越大。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

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 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彩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

5、参考资料

《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杨鲁豫20__.8.9

《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__.8.9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

《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

《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

城市液化气管理条例范文第3篇

今年,《*省燃气管理条例》、《*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审核标准》等相关法规、办法先后颁布实施,在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对该行业管理的方式方法也在有所改进,积极寻求更切合我县实际的管理模式,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处将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作为处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学习传达到位;二是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到位;三是提出整改后复查到位。全年共组织了大大小小的检查达10余次,其中较大规模的就有5次,共出具整改意见书5份,整改意见18条,全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

(二)采用多种管理模式加强管理

一是联合执法,加强燃气市场管理。4月中旬,我局与县质监局联合执法,对我县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市场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查燃气经营户短斤缺两及超期瓶充装等现象,除查获超期瓶、查出短斤缺两现象外,还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门点设置不规范等严重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收缴超期瓶,并现场教育、宣传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知识,确保安全经营。10月中旬,与县质监局再度联合执法,对全县范围内燃气冲装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武原及元通等地查获多只超期瓶,县质监局当场予收缴,对经营户进行了罚款和教育。通过执法,有力地打击了断交和使用超期瓶现象。

二是现场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摊点。2月份,我处接举报电话,现场取缔了一将气瓶放置在人行道上的无证经营点;此外,在新桥北路(海盐华燊燃气开发有限公司以北)蹲点守候,查处一家集中收取空瓶、私自倾倒残液、以卡车为运输工具进行非法充装的无证经营户,我处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依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对该经营户进行了警告。

三是大力推行“送气上门”服务,在我局的大力支持下,本着规范市场、优惠居民、方便群众的想法,华电能源在县城长平路、澉浦镇、西塘桥等地陆续开出了送气点,打出“免费送气上门、免费检测、免费更换配件”的“三免费”服务,因其量足价优、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迅速占领了较大的市场份额,逐步规范了市场行为。随着送气上门服务辐射区域越来越大,用户对这一送气方式也在逐步认可、接受。该公司计划今年在海盐县各个乡镇设点,形成一个完整的配送网络。

四是联合举办送气工培训。针对送气工在送气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规范送气工行为,提高送气服务质量,9月下旬,市燃气协会在我县为53名送气工举办了燃气初级工职业资格论证(送气工和户内建修工)培训。通过培训,使部份经营户进行整合,提高了送气工的优质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有效遏制钢瓶超期使用、短斤缺两、乱倒残液等现象。

五是较好地平息了华燊燃气公司职工情绪波动事件,组织召开企业中层(骨干)会议,进一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同时与公司总部也加强沟通。目前该事件还在处理过程中。

(三)启动《海盐县燃气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我县原有《燃气专项规划》编制于1999年,经过8年的发展,我县管道燃气从无到有、从液化气到天然气、从县城区到开发区,原有《规划》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在此情况下,20*年下半年,我县启动了《燃气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的基础上,反复与设计单位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目前已完成初稿,预计今年上半年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组织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城市液化气管理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天然气供销差率计量模型 成因内控措施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4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根据国家《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预计从2010年1075亿立方米增至2300亿立方米,城市和县城天然气用气人口数量从2010年1.88亿人、占总人口的14%升至2.5亿人、占总人口的18%。随着这一波天然气消费量和用气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预防和控制天然气供销差率,以消除天然气管网安全运行隐患,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管道天然气销售企业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供销差率的计量模型

依照原国家建设部《城市煤气企业升级考核标准》相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燃气输送量和销售量的差额叫供销差,供销差与输送量的百分比叫供销差率。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1)

=(2)

上述式中,表示燃气供销差;表示燃气输送量;表示燃气销售量;表示燃气供销差率。

从经济学上说,上述公式对管道燃气销售企业有如下意义:

①供销差的大小和供销差率的高低在短期内是由燃气供求不平衡或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

②在一定时期内,当燃气输送量不变时,在保压保供前提下,增加燃气销售量,可以等额减少供销差,相应降低供销差率。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燃气销售企业除有政府管制和自然垄断等市政公用企业基本属性外,还有公司法意义上的逐利特性。在其利润表中,当期燃气销售收入反映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3)

上述式中,RS表示燃气销售收入;P表示单位燃气销售价格。

从公式(3)可以推论:

①供销差率实质上是燃气销售企业的隐性成本。

②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当单位燃气销售价格不变时,燃气销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随着燃气销售量增减而同向变化。换句话说,由于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受政府管制,企业利润最大化来源于燃气销售量。

3产生供销差率的成因

供销差率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燃气销售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表1南通大众燃气公司供销差率变动情况表可见,燃气销售企业产生一定幅度的供销差率是不可避免的,并随着经营期限和销售量递增而呈现缓慢递减趋势。

表1南通大众燃气公司供销差率变动情况表

31.45 6.18

注:2011年和2012年各气种供销差率剧烈变动,甚至出现负值,系从2011年8月-2012年3月集中进行天然气置换所致。

根据南通大众燃气公司对各气种供销差率实际运行情况长期监测分析,供销差率的影响因素呈多面性、复杂性,贯穿于输配、供应、销售全过程,涉及技术、管理、计量等诸多方面。归结起来,引起供销差率上下波动的成因主要包括:

①有效需求不足;

②管网漏失、放散和置换燃气;

③燃气总表、分表、供气温度、压力和燃气组份变化引起的计量误差;

④LNG槽车卸车环节漏损;

⑤用户盗用燃气;

⑥抄表管理;

⑦上下游贸易计量误差;

⑧自用气等。

从经济意义上说,除有效需求不足外,上述成因产生的燃气量损失实质是燃气销售企业的现金净流出,是导致供销差率上下波动的潜在风险。科学防范和控制这些潜在风险,是可以降低供销差率的。

4降低供销差率的内控措施

在天然气时代,努力降低天然气供销差率,既是燃气销售企业升级考核的要求,更是节能减排,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通过前面的分析以及比对南通大众燃气公司和上海大众燃气公司有关供销差管理的基本做法,我们认为本着长期、持久的原则,围绕天然气销售量这个中心任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计量、管理等手段,在供应、输配、销售各个环节上实行积极的“开源(增加销量)节流(防控风险)”行动方案,是可以科学预防、控制和降低天然气供销差率的。

4.1增加天然气销售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设法扩大天然气市场有效需求,加快天然气推广利用,扩大用气人口数量,是燃气销售企业增量、降差和增效最可靠的办法。

①利用市场营销手段,发现和增加新的用户。居民用户是燃气销售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发展居民用户主要应根据住宅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燃气配套设计、管网施工、验收通气等各环节工作。单位用户是燃气销售企业增加天然气销售量、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发展单位用户主要应沿天然气主干线现场查找、发掘潜在用户,并区别不同潜在用户对燃气的要求,组合运用管网投资、销售价格、天然气调峰以及燃气设施保养维修、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等经济、技术手段,促成潜在用户尽快选用天然气作为其首选能源供应方案。

从下表2可见,在人工煤气产能几近饱和的情况下,新增用户直接拉动了南通大众燃气公司空混气、液化气、天然气销售量,其中单位用户对改善公司用气结构、提升公司燃气销售增量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表2南通大众燃气公司燃气销售量、新增用户以及用气结构变动情况表

说明:1)人工煤气设计供气能力为15万m3/日;2)销售总量指按热值将空混气、液化气、天然气折合成人工煤气的销售量。

②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推动作用,通过税收和价格手段鼓励和刺激现有更多的煤、电、油用户改用天然气。当前,应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积极推广发展新型天然气用户,如燃气空调、燃气锅炉、工业炉窑、天然气汽车等。

③发挥投资拉动天然气消费量的作用,通过敷设天然气管网,吸引沿线居民和非居民用户选用天然气。实践证明,随着天然气管网不断向前延伸,必然给燃气销售企业带来一部分新的用户,直接增加企业的天然气销售量。换句话说,增加天然气管网投资是管控天然气增量预期的有效途径。

此外,还可以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形式获取周边以及其他城市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争取更多的天然气用户,完成更大的天然气销售量。

4.2减少天然气管网漏失

天然气管网是燃气设施中的重要环节,覆盖面广,危害程度高。加强管网巡查、检修和抢修力量,及时处置突发故事,可以有效减少天然气管网的跑、冒、滴、漏。

①配置先进的燃气检测仪,对高中低压管线、调压站、庭院管进行定人定线分片包干,并根据检查情况建立输配系统的漏失清单。

②设立专职抢险队伍,对抢修人员进行严格训练,熟练掌握管网抢险预案,配备各种先进抢修设备和器具,做到能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故,缩短抢修时间,以减少天然气放散量,尽快恢复供气。

③配合道路和小区改造及时更新改造老管网,预防天然气泄露事故发生。

④严格燃气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设置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管网漏失率有增无减。工程竣工投运时要制订严密的置换方案,尽量降低管网压力和缩短天然气放散时间。

4.3降低计量误差

①制定科学合理的户表选用原则。对单位用户,仪表计量员要提前介入燃气表的选型工作,根据用户燃器具的配备情况和用气负荷选用合理的表型和恰当的规格,并在选型时考虑温度和压力补偿,尽量降低计量误差。对民用燃气表尽量选用精度高、质量好、防盗性能好的表型,对入库表实行全部首检制,严禁不合格表出库。

②加强在线表的检定工作。对单位用户实行新表抽检、在线表定期轮换送检的办法,以掌握大表或流量计的计量准确性,同时加强用气设备调查,根据用气负荷变化情况,合理选配表具,避免“大马拉小车”现象。对民用表的在线检定,重点抽检使用时间较长的老表和天然气使用量变化明显的用户,努力查找表慢客户,并及时更换淘汰不合格的燃气表,减少计量误差。

③协调做好门站总流量计维护工作,努力减少天然气贸易计量即购入量或输送量误差。

4.4预防窃气

在国务院和各地颁布的燃气管理条例中,都明确规定用户不得盗用燃气。可是,一些用户为了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利用各种野蛮手段盗用燃气。据上海大众燃气公司统计,2012年度该公司已处结窃气用户补交人工煤气量和天然气量合计达2685189m3,而同期该公司人工煤气供销差为20980127m3,天然气供销差为92606777m3。

表3上海大众燃气公司反窃气情况统计表

由上表3可见,燃气销售企业反窃气工作任重道远,应持续坚持内抓管理、外反窃气的一系列工作方法,依法查处用户的窃气行为,按在线燃气设施或计量表额定流量补收燃气量和燃气费,以补偿被盗燃气量及其因此产生的供销差率。对居民用户,可以在表前接头通过加装一次性塑封、计数器防拆封条等措施,预防和抑制居民用户私自拆卸和破坏燃气表的行为。对单位用户,应签订严密的燃气销售合同,一般应要求加装盲板或贴封条,掌控燃气表房和加强旁通管理,适时在线监测大流量表。

4.5其他内控措施

①提高抄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调整抄表时间,提高民用表的见表率;对用气量较大的单位用户可以缩短抄表周期,甚至改为每天抄表,及时发现不动表和各种窃气现象,努力避免和减少气量损失。

②完善和更新用户档案。对全部用户的计量表做到每年普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更换。特别是对单位户大表,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指派专人负责进行巡检和日常维护,以保持流量仪表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③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对职工及广大市民进行安全用气、和谐用气教育,普及安全、正确使用天然气常识,做到防患于未然,筑好安全、诚信用气的第一道防线。

5政策支持建议

5.1将供销差率纳入销售价格

长期以来,作为隐性成本的供销差率,一直由燃气销售企业自行消化。依照公平效率原则,建议将国家标准部分的供销差率纳入天然气价格听证成本范围,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调控目标,确定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及其浮动比例,形成供求双方和政府共同关注、防控供销差率的格局。

5.2将诚信用气信息纳入征信业管理范围

为鼓励用户诚信用气,预防不正当用气扩大产销差,依照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建议征信机构将用户用气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围,并在燃气销售合同中增加燃气销售企业向征信机构提供用户不良用气信息等相关内容。对有100万以上用户的燃气销售企业,可以申请设立独立的征信机构,独自开展有关燃气用户的征信业务及经央行核准的其他征信业务。

5.3加大反窃气法律惩罚力度

对涉嫌窃气数额较大或以窃气为目的故意损毁天然气设施的用户,应在第一时间固定用户盗用燃气证据,报请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或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定罪处罚,以震慑盗用燃气行为,建立和谐燃气消费关系。

城市液化气管理条例范文第5篇

一、狠抓管理机制创新,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全民动员、综合治理”的要求,理顺条块关系,强化街道、社区的管理功能,将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管理权限下放给街道办事处,扎实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一是对全城主要路段进行1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对民主路、福慧路、长水路、忠义市场入口等重点路段和部位,确保城区各街道干净整洁、畅通有序。二是针对违章占道经营、不规范的广告、城市中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当场纠正,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等现象明显好转。同时我局机动中队、西安、束河、和祥执法中队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香格里大道丽客隆超市前、太和路占道务工人员进行疏散,对带泥上路车辆进行巡查。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移交的七星街片区进行综合整治。五是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惩治违章行为,有效的打击违法违章行为。

一季度以来,共累计清理乱吊挂、乱堆放800余处,出动2950余车次,人员8650余人次,说服教育6000多次,驱赶劳务工人1000多人次,规范各类车辆停放500余起,暂扣三轮车及其他车辆39辆,广告牌452块,护栏1个,铁窗3个,铁架1个,5套檫皮鞋工具、甘蔗1车,平称2台,展柜2个,扫把150把,拖把240把,铁铲90个,遮阳伞2把,手机贴膜桌椅3套,其他物品约1500余件;发放《丽江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七星街片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通告》800余份,告知书50余份。

二、认真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在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丽江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丽江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的相关法规和规定认真做好城区户外广告日常巡查、监管和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一是认真做好每月新增户外广告审批办理工作及到期年度检审工作。一季度共审批办理新设置户外广告14户,设置面积为626.50平方米。办理年度检审20户,设置面积为544.43平方米。在七星街规范整治的基础上,及时通知广大商户积极到我局补办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近期共办理6户,设置面积为27平方米。二是不断加大、加强监管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区内各路段的各类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其间,共外出巡查40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通知书》19份。在下发强制通知书的同时,组织聘请相关广告公司人员集中整治拆除康仲路各类违规设置指示牌19块,拆除面积为65平方米。拆除福慧路老市政府旁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违规广告牌画面1块,面积为300平方米。三是木牌整改情况。在2010年度“一街一景”门头(招牌)规范整治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继续对福慧路、民主路部分地点的门头(招牌)以试点形式进行木牌整改,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参整改路段内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各单位及商户下发和签订了《限期整改、规范设置通知书、协议书》129份。并督促要求业主在限期内将原有的户外广告牌更换为木牌户外广告,共计更换129块,面积为427.9平方米。四是七星街片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我局在2010年12月接手七星街片区综合管理权后,集中组织人员到实地察看,对该片区内所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制定了《七星街片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七星街片区内主次街道设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严重破损、陈旧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和清理整顿,其中以不协调大中型户外广告和杂乱无章的竖式灯箱、一店多牌为重点集中进行规范整改和整治拆除。共下发《限期整改、规范设置通知书》554份,在下发通知书的基础上,集中组织人员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牌451块,面积为8020.02平方米。待整治规范后责令广告户主和商户到我局办理相关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以便于对七星街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长效管理。

三、狠抓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牛皮癣”清除管理

一季度,我局在搞好城市“牛皮癣”日常管理和清除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七星街是城市“牛皮癣”的重灾区的实际,按照区区委、区政府对七星街整治工作的安排及要求,按“疏、堵、清”结合的原则对七星街城市“牛皮癣”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癣”22,000多平方米。其中,清理乱粘贴的小广告8,500平方米,喷印的办证号码约30,000个,7500平方米,在商户柱子上包装的喷印广告约6,000平方米,宣传布标60多条。并在相应的地方增高了3块免费粘贴栏,安排专人在七星街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做到“牛皮癣”停留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出现一处都能及时处理。

四、强化管理职能,加大对民用燃气安全管理。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端之年,为了做好城市民用燃气管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注意安全、个个珍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除开展每月1次的例行检查外,在元旦和春节前,对全城的3个燃气企业、24个换气门店和61个燃气灶具经营门店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组织两个液化气公司抽调管理骨干针对过期钢瓶和倒气现象对全市区的液化气经营门店进行长期的整治。在检查整治期间,共查处过期钢瓶15店次,共计40中瓶和11小瓶,均以立即拆封,送回冲气站处理。同时,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技能,坚持每月1次的安全管理培训,培训人次达78人。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有效地遏制了各种违法、违章销售液化气和民用燃气灶具的经营活动使全区人民过上了一个安全、和谐的两个节日。

五、统筹安排,加强城市路灯设施建设管理

一季度,我局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节能减排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城市路灯的建设、日常管护和修复工作,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修亮化率保证98%以上,小区维修亮化率达92%。一是由于创园行道树补植施工造成路灯线路不同程度受损,一季度共发生线路短路、漏电故障12起,查找故障排除12处,查找故障涉及线路4000米更换电缆1730米。二是对香江路、玉泉路部份被盗线路进行恢复,埋设穿管、电缆穿线3200米。三是折除因建设需要取消及车辆肇事受损路灯杆11基。四是完成西安办事处河东顺河小区路灯安装;完成对七星街接收后设施安全、运行状况实地、实特勘察,并提出整改、改造意见;完成福慧东路160KV-A箱变安装、2000米改造线路投入启用。

六、认真实施创园项目,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