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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我国自1997年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后,各级政府部门给予高度关注,许多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把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区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给予大力支持。
从国家层面上来说,我国政府逐年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扶持力度。自2010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从财政上、税收优惠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200万吨标准煤”,“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合同能源管理在全国聚力促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面临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从地方层面上来说,我区正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和“8337”发展思路,加快实现“把内蒙古建成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及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目标。我区政府2013年安排了8.01亿元节能专项资金,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我区是煤炭大省、能源大省,煤炭产业依然占主导地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大多实施在工业领域,可改造项目较多,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大,节能空间广阔。我区完成的3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年节能量超过16万吨标准煤,单个项目年节能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有15个,占总数的45.45%。
2013年底至2014年初,自治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有关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报备管理办法、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申请、项目备案和申报、节能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等制定了标准、明确了程序,为下一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区拥有广阔发展前景,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相较其他省市,我区注册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实施项目数量少、业务范围窄
从获得国家备案资格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上看,北京市累计达448家,上海市382家,河北省102家,山东省284家,我区仅20家,占全国备案总数的0.6%。据调研,上海市节能服务公司注册资金总规模达100多亿,从业人员3万多人,年均完成项目200余个,节能服务范围涉及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相较之下,我区4年内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33个,业务范围在工业领域,其他领域均未有所涉及。这些项目中,区内注册成立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改造的项目仅2个,公司业务发展缓慢,实力较弱。
二是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起步较晚,部分配套政策尚不完善
我区在2013年明确了全区发改部门及财政部门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全区合同能源管理开始走向有序发展。但其它配套政策,如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机制等尚未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三是地方财政奖励扶持力度不大,仅奖励符合国家申请标准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我国部分省市采用国家奖励政策和地方奖励政策两种模式,加大力度支持本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政策支持范围的,采用国家奖励政策模式,在中央财政奖励标准240元/吨标准煤的基础上,北京市对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地方配套财政奖励标准为360元/吨标准煤,对非工业领域项目地方配套财政奖励标准为560元/吨标准煤;上海市地方配套财政奖励为360元/吨标准煤,山西省为160元/吨标准煤。符合地方财政奖励政策支持范围的,采用地方奖励政策模式,北京市地方奖励标准为450元/吨标准煤,上海市为500元/吨标准煤,山西省为350元/吨标准煤。
目前我区只采用国家奖励政策模式,对符合国家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地方配套财政奖励资金仅为60元/吨标准煤,扶持力度偏低。自2013年至今,国家仍未开展第六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工作,我区很多新成立的节能服务公司因不能在国家备案而无法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对这些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我区也未出台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
三、促进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几点建议
为了营造有利于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引导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借鉴北京、上海等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抓紧建设合同能源管理“四大平台”
1.建设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我区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争取尽快落实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加快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库、节能服务机构库、合同能源管理专家库,以便有关部门、企业查询应用;二是建设网络申报系统,实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报备、财政奖励资金申请等网上申报、审核和回复,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实施推荐“优秀”目录制度,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推荐优秀的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与产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
2.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对接服务平台。建议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节能中心、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形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对接服务平台,每年定期举办自治区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峰会,以不同主题、不同形式举办“供需见面会”、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会、银企对接会、节能环保展览会等,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建筑大户、节能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活动,推进我区合同能源服务市场化建设。
3.建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服务平台。银监会《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要求银行业切实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到银行经营活动之中,积极支持绿色、循环和低碳产业发展。2013年,上海市有关部门与13家银行签署百亿授信合作备忘录,推出“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百亿绿色信贷”服务,创新了10项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并承诺在“十二五”期间以未来收益权质押形式,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总额130亿元的绿色信贷。我区可参考上海市相关做法,联合银行业内人士开展相关调研、召开座谈会,探索研究、协商洽谈,创新推出有利于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绿色信贷产品和融资方案。
4.建设合同能源管理信用评价平台。借鉴上海市开展节能服务行业信用评价活动经验,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对与合同能源项目相关的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金融机构等开展信用等级评级,促进企业及相关部门自律,为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全面和全程的信用评价,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各方提供保障。
(二)抓紧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相关配套措施
1.加大财政奖励资金扶持力度。为了鼓励我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建议从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地方配套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提高地方财政奖励额度。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政策支持范围的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地方配套资金由6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260元/吨标准煤;制定我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符合我区扶持范围的项目,奖励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奖励,奖励标准为400元/吨标准煤。
试点开展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个项目年节能量300吨标煤以上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300元/吨标准煤。各级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承担合同能源管理相关平台建设,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备案管理,项目监督检查等。
2.加大重点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力度。一是在公共机构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按照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政策,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制定和实施公共机构能耗使用定额标准和用能支出标准,强化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下达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计划;重点选择能耗高、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并给予财政奖励补助,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在建筑和城市公用设施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既有建筑、城市道路绿色照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实施节能改造。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7月14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规划和实施意见。核心价值理念包括企业使命、企业愿景、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员工行为理念6个方面内容,是股份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企业使命:服务全球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引领行业绿色发展。企业愿景:建世界一流企业,创国际著名品牌。核心价值观:责任,创新,诚信,共赢。企业精神:自强不息,勇于超越。经营理念:诚实守诺,变革创新,科技领先,合作共赢。员工行为理念:忠诚尽责,规范守纪,团结包容,文明友善,开拓进取,拼搏奉献。
【部委动态】7月17日,国家能源局批准164项行业标准。其中,核电相关行业标准占到约一半。国家能源局表示,这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所批准的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158项、电力标准6项。164项行业标准涉及核电、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煤层气等多个领域。
【国家政策】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共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再次明确发展新能源汽车以纯电驱动为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意见》要求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统一标准和目录。此外,《意见》称,要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日前,中国第二大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和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全部投产,西电东送西南电源建设创下阶段性成果。两座电站总装机2026万千瓦,相当于2012和2013年全国水电投产装机的近一半,平均每年可以为全国提供大约880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相当于又投产一座三峡电站,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500多万吨,创造近3万亿元的产值。
一、前言
“十一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政治环境,为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国家针对钢铁产业的政策调整力度逐年加大,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管理办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的颁布,对推进钢铁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优化调整产业布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促进了钢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钢铁行业调整的大环境,一方面使邯钢面临了巨大的生存挑战,另一方面也为邯钢下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作为河北省属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邯钢近年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相关政策,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技术改造,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二、邯钢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取得的成绩
(一)依托产业政策,邯钢节能减排取得了显著效果《国家钢铁产业政策》提出了钢铁行业要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节能降耗。依据产业政策,作为河北省“双三十”重点企业,邯钢把节能减排放到了事关企业生死存亡、持续发展的高度,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把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视为创建一流企业的内在要求,把资源的有效利用、能源的梯级利用、废物的综合利用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资金投入,依靠科技创效、管理创新,加强过程控制,使邯钢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向省政府承诺的“双三十”节能减排任务。主要取得的成绩如下:1.超额完成了“双三十”节能承诺指标、任务。“十一五”期间,邯钢累计实现节能量52.64万吨标准煤,超承诺目标(48.93万吨标准煤)3.71万吨标准煤。2.污染减排指标全面完成,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十一五”期间,邯钢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消减了29.5%,吨钢排放量控制在2.83kg以内;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消减了44%,吨钢排放量控制在0.182kg以内,完成了向省政府承诺的污染减排任务。3.能源消耗大幅降低,二次能源利用水平大幅提升。2005年,炼铁、炼钢、轧钢工序能耗分别为440kgce/t、46kgce/t和70kgce/t,到2010年分别降至365kgce/t、-4kgce/t和53kgce/t。2005年,高炉煤气利用率、焦炉煤气利用率、转炉煤气回收量分别为88.17%、99.68%和6m3/t,到2010年提高至97.06%、99.80%和89m3/t。2005年,利用二次能源发电量为5439万kW•h,到2010年全年发电量达到28.9亿kW•h,是2005年的53倍,利用二次能源自发电占总用电量的60%以上。工业污水实现闭路循环再利用,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达97.13%。4.完善了能源管理制度,通过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邯钢作为全国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于2010年4月通过了认证。能源管理体系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的,利用系统的思想和过程方法,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确保能源管理活动持续进行、能源节约的效果不断得以保持和改进,从而实现能源节约的目标,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5.完善清洁生产对标,打造绿色钢城。邯钢从2006年开始持续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至2010年,邯钢所有工序全部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根据清洁生产审核的标准,对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工序指标进行了对标。其中,109项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85项指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按照“钢城+绿网,生态+园林”的定位,投巨资开展了绿化美化工作。全方位构筑生态绿化的网络框架,营造乔、灌、花、草搭配有致,点、线、面协调发展的美化格局,职工的满意度和社会认知度大大提高。
(二)依托产业政策,提前完成了淘汰落后任务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二氧化碳排放多、安全无保障,是落后钢铁产能的集中体现。为实现钢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采取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推动钢铁产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其中,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作为国有大企业,邯钢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快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2007年,淘汰了5台28m2烧结机,2座50m3、5座150m3白灰窑,淘汰落后烧结产能140万吨、白灰产能30万吨;2008年,淘汰复二重线材轧机,淘汰落后产能40万吨;2009年,按国家规定期限提前2年淘汰了4座300m3高炉,淘汰落后产能170万吨;2010年,按国家规定期限提前1年淘汰了3座25t转炉及配套的公辅设施,淘汰落后产能190万吨。至此,邯钢全面完成了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落后任务,通过对工艺装备的持续改造、提升,邯钢整体装备实现大型化、现代化,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实现了人、钢铁、自然和谐发展。为鼓励企业淘汰落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国家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邯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共取得国家奖励资金近2000万元,并根据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实现了落后产能单位的人员安置和平稳过渡。
(三)依托产业政策,实现了产品结构的显著提升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培育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的要求。依据上述政策,邯钢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调整产品结构,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一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依托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销”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邯钢荣获河北省首批“创新型企业”等荣誉,成为河北省钢铁行业唯一入选全国“创新型企业”的单位。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架设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三支人才队伍成长通道,为各类人才脱颖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有效破解了生产工艺的技术难题。三是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发挥装备优势,实施精品战略,引入产品研发SBU机制,将邯钢的生产、销售、技术、工程、项目、设备、自动化和管理等各部门精英聚集于各SBU组,让各SBU组成员共同面向市场,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邯钢发展方向的新品种,有效解决了制约邯钢产品品质提升的难题,新产品开发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以来,成功开发DC07超深冲冷轧板、DX56D+Z超深冲镀锌板、X100管线钢等新产品近200个,汽车板、管线钢、家电板、优质棒线产品实现系列化、批量化生产。邯钢成为我省唯一一家能够生产汽车整车98%用钢的企业。家电板成功打入海尔、美的、新飞等国内知名家电企业。四是提高核心技术拥有量。针对产业升级后的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工艺优化,突破了一批钢铁生产的核心技术,掌握了高级别管线钢、高档汽车面板、高炉低硅低硫冶炼、“一键式”全封闭自动炼钢和“板坯动态轻压下”等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效不断显现。“十一五”,累计申请专利265件,是前20年总和的2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420项,比“十五”增加3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9项,居省内企业先进行列。五是促进产品结构调整。通过持续科技创新,有力推动了产品结构调整。目前,邯钢已形成涵盖中厚板、热卷板、型棒线、深加工四系列生产线,十二大类系列精品,产品结构实现了向深加工精品的转变。
(四)充分研究利用产业政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为鼓励企业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国家出台了节能技术改造专项、重点产业振兴技术改造专项等奖励办法。近年来邯钢深入研究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财税支持,多个项目列入国家、省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和重点产业振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计划,共取得奖励资金130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其中:60MW煤气发电项目列入了国家2008年度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取得国家奖励资金6000余万元;2180mm冷轧项目列入国家2009年度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取得国家奖励资金3500万元;焦炉干熄焦项目列入国家2010年度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取得国家奖励资金1700万元;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列入国家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取得专项奖励资金1000万元;煤调湿项目列入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专项奖励资金500万元;加热炉蓄热式改造项目,变频节电技术改造项目,焦炉干熄焦项目分别列入河北省2007、2008、2009年度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取得奖励资金200余万元。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电力需求侧管理
作者简介:张裕(1983-),男,湖南邵阳人,贵州电网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工程师。(贵州 贵阳 550002)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52-02
“十二五”期间,电源性缺点的紧张局面日益严重,并且国家对“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提出更高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为电力用户提供节能服务,是缓解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与常规能源越来越短缺之间矛盾的有效办法之一,也是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和满足国家技术节能与结构节能要求的战略措施。合同能源管理给电网公司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从而提供节能服务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电网公司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减排工作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它的出台是节能服务行业的福音,为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纳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被列为五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并明确了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协会协调、用户参与、金融支持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大格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已经上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机制。
一、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概念、经营方式和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在国内简称EMCO-Energy Management Corporation)。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也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带动和促进了这些国家的能效投资和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的经营方式就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管理机制,对于推进整个社会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以下3种基本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ESCo/EMCo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节能效益保证型。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ESCo/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客户向ESCo/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ESCo/EMCo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未达到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型。客户委托ESCo/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承包能源费用。如果ESCo/EMCo不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能源服务质量,应按合同给予赔偿。ESCo/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2.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由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世界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在1996年,国内建立了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6月,三家公司已为400余家用能单位提供了相应的475个节能项目,总投资额约13.3亿元,获得净收入总共约4.8亿元,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
我国政府从 2000年开始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新机制。2004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 EMCA)成立大会。EMCA是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 EMCo服务子项目的执行机构,它建立专项担保资金,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担保计划。
据EMCA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4175家,从业人员突破40万人,达到43.5万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节能服务公司2339家。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1年的1250.26亿元增长到1653.37亿元,增长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1年的412.43亿元增长到557.65亿元,增长35.21%,实现的节能量达到1828.36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570.9万吨。
二、贵州电网合同能源管理SWOT分析
1.贵州能源消费现状
贵州煤矿资源丰富,地下矿物质储量大,拥有全国磷化工基地、煤化工、铝化工、火电厂、大中型水泥厂、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工业比重占70%以上,既是耗能大省,也是全国节能减排滞后的省份。从表1可知,2011年贵州省生产总值能耗在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省份的排名为27位,仅高于山西、青海、宁夏。相对于全国能耗最少的北京,贵州省能耗约为北京的3.73倍。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贵州省仍旧有很大的节能减排的潜力可以挖掘。
据统计,贵州省2012年贵州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046.72亿kWh,第一产业用电总量约为3.95亿kWh;第二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96.29亿kWh,其中,工业用电总量约为782.96亿kWh;第三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6.50亿kWh;居民生活用电量约为169.98亿kWh。可知,贵州省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6%,其中高耗能用户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0%左右,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
因此,贵州作为落后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高,工业用电与高能耗产业占总用电比重大,节能潜力巨大,节能服务行业将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适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2.贵州电网节能工程试点情况
针对贵州省高耗能企业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的问题,贵州电网公司选择中国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龙里龙腾铁合金公司等6家高耗能企业开展“大容量集中感性负荷无功补偿试点工程”的节能新技术示范项目。在示范工程中,采取“一厂一策”的策略进行实际调研、现场数据实测,邀请专家对6家高耗能企业的补偿方案进行逐一研究、论证,确定了低压测动态补偿、低压侧消谐型无功补偿、SVG+FC低压侧动态无功补偿3种就地无功补偿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6家企业无功补偿设备的安装,并有2家进入了试运行。从这2家实际运行的效果来看,功率因数可从0.72~0.75提高到0.92~0.95,功率因数约提高了0.2%;产品单耗约降低了170千瓦时/吨,日产量约提高了6吨,直接为企业降低成本每吨约100元。预计项目完成后,6家高耗能企业每月将减少耗电254万千瓦时,一年将减少耗电3000万千瓦时,折合成标准煤1.1万吨。
3.SWOT分析
对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进行SWOT分析,分析情况如表2所示。
从SWOT分析中可知,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优势和机会,但风险和挑战并存。尽管经济效益具有风险,但社会效益是很显著的。贵州电网公司可成立节能服务公司,一是能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二是加强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三是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2011年几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电网企业要实现节能指标,合同能源管理是重要途径。参考国外的成功案例,集合行业优势、资金充足、电网企业的优质信誉、电网企业的长期发展,贵州电网公司逐步建立附属的节能服务公司,并且首先开展针对高能耗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节能服务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节能措施。
三、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省的运作分析及发展建议
1.运作分析
从贵州地理位置和经济状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广应用必须以贵州省政府为主导,贵州电网公司和其他电力企业为主体,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逐步进入,用户积极参与。
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贵州省政府提出具体强制性能耗标准,为能源企业参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生产和制造节能节电设备和产品的企业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能源价格体系,主导合同能源管理的开展、推广。
凭着自身的资源和融资能力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具体要求,贵州电网公司积极开展节能服务,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先试点后推广应用。贵州电网公司利用在需求侧管理上的经验,提升节电服务技能和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技能;通过比较技术优势、客户节电潜力、节电项目可操作性等因素,选取优势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贵州电网公司加强沟通,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客户的响应,利用供电服务平台资源,搭建节能服务平台,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发展。
贵州发电企业与电力辅业公司组建节能服务公司,是在贵州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生力军。中央发电集团大都有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营,这些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实力、经济实力雄厚,发挥着重要的节能减排作用,如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贵州发电企业可借助所属发电集团的资源优势,在贵州开展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只要省政府创建良好的行业市场环境,面对贵州巨大节能潜力,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将会逐步进入到贵州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共同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争取到2015年,贵州省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2.发展建议
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行和发展,需要政府、电网企业、能源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客户共同努力。前景光明,但任重道远。为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必须加大能源审计力度,建立能源利用和节能经济效益评价机制;率先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搞好高能耗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电网企业、大型能源企业、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推动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公司,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孙攀.合同能源管理的探索与分析[J].贵州电力技术,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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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鸣.合同能源管理在电网企业开展节能服务中的实践应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10).
[4]中国统计局.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G].2012.
1.1分层设计动态管理
依据国家相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海上油气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节能减排管理规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使得现场生产单位在节能管理中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在能源体系建设中按照管理的层级不同,体系的设计也是分层控制,主要涵盖管理层手册、执行层程序文件、生产作业层的作业文件,做到层级分明、责权利清晰透明、专业细致精准全面、可操作性强,保证各个层级无缝衔接,有的放矢。通过对管理流程的梳理、细化,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同时也降低了管理成本。由于海上油气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开采周期长,生产平台分布相对独立、点式分散等特点,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时,主管部门就更要“接地气”、“看长远”,把握精细化管理思想的精髓,将其中的“精”和“细”加以合理运用。具体于能源管理体系中就是“抓大不放小,轻重兼顾”。重点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都相应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如《耗能设备能源管理规定》、《重点工艺流程能源管理规定》等。能源管理体系设计中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并不拘泥于只单纯完成各项考核指标,而忽视能源管理的长远规划,减少因规划设计不合理造成的追加成本,在产能和能耗之间寻求平衡,不同节点间有机可循,规避程序衔接不畅、重复管理等弊端。作业文件制定时,灵活运用规则,动态管理。对于不同区域、不同开发阶段、不同作业地点等影响因素在管理时应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本着共同而又有区别的原则,细化作业文件,动态跟踪,随时调整,避免“闭门造车”。所有文件都要满足生产一线的实际需求,不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内容一律剔除。“精”和“细”并重的体系设计思路,减少了管理层和作业层间的相互制约,使管理层和作业层的衔接更加紧密,动态管理提高了管理的精准和时效,避免因脱离生产实际,盲目出台一些不合乎实际需求的管理制度,有的放矢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1.2分类控制,细化权重
在能源的使用中采用分类管理,这在《能源使用管理办法》中充分体现。依据生产作业的实际需求,公司日常使用的能源主要集中在自产的天然气、原油、成品柴油和外购的电力,细化这几种主要能源的使用规范,制定定额管理标准成为必要,对于主要的用能设备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为能源的合理使用和设备的有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为进一步提高用能效率打下基础。能源的分类管理清晰了用能权重,通过区别控制,集中精力管控重点能源品种,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松对用量少的能源品种的管控,即“抓大不放小”。对中小用量能源的利用更要细化管理,有分类又有侧重,使得各项节能指标得以顺利完成,对简化管理流程也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规避了由于多头的模糊式管理所造成的人员和资源浪费,这些在天然气的综合利用中尤为突出,取得满意的实际效果。公司通过建立长效的天然气利用治理机制,大大提高了伴生天然气的综合利用水平,有力推动了区域开发的进程,使原有的点式分布的开发模式向区域化,点面结合的网络化开发模式转变,能源利用效果得到显著提升,精细化管理的思想理念再次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各项制度的建立一定是服务于现实的需要,精细化管理融入了细节意识、服务意识、规则意识、系统意识等管理理念,将细节管理运用到常规管理当中,精益求精,优化管理程序,细化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在已有注重量化的管理向注重质、量相并重的管理转变,逐步实现能源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
2实践中的精细化管理经验与探讨
管理的提升需要技术的支持,理论的创新需要实践来验证。
2.1天然气区域开发与综合利用
海上油气田在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伴生天然气,如何高效利用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一直是管理局能源管理的重点,随着开发格局逐步扩大、技术储备的不断提升,加之质量效益工程的开展,油田伴生气综合利用有了新的突破,节能减排效果明显,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2.1.1构建网络化供气,资源互补
通过建立天然气管网,使得各个油田群之间的能源通道得以联通,合理分配天然气成为现实。这些决策的有效落实,都离不开精细的数据分析,对油藏的地质储量、开发前景预测、经济评价等诸多方面的精、细分析,依此助推决策的科学、合理,使原有各自为营的能源管理向系统化、模块化、统筹化管理转变。初步形成了大区块、连片式的开发格局,无论在生产规模、生产质量、成本控制还是社会效益上都得到了显著提升,特别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治理效果明显,在实现资源的共享、互补的同时也提高了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
2.1.2回注地层,择机开发
对于尚不具备有效利用和剩余的伴生气则采用注气工艺,回注地层,择机开发。在实施回注中精细化管理更是广为运用于各个环节和阶段。受限于海上地理条件,实施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和风险很多,正因于此,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严格细致,精益求精,不能有丝毫的疏漏,特别是对地震、测井、油藏等数据采集分析必须详实,精准。与地质、油藏数据模拟对比仔细研究评估,制定实施预案,实施中还要充分精算产气量、回注量和自用气量,最大限度减少误差,平衡压力,防止油井出现严重气窜、油气比增大等诸多风险,通过反复细致的研究,降低回注风险。
2.1.3优化燃料设计,调整燃料结构
油田富裕伴生气的处理一直是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和能源综合利用的重点和难点,作为海上主要动力来源的燃料气源(发电机、锅炉等),该部分伴生气的利用效率也随着技术进步、管理质量的提升,得到了较大的改观。通过对供气管网、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储气装置等的细化改造,进一步拓宽了富裕伴生气的利用空间。对动力燃料结构进行调整,调高天然气的比重,减少原油、柴油、渣油的使用,既增加了产量又降低了能耗,大大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时减少了操作和维修成本,一举多得。
2.2电力组网,统筹调度,资源共享
受限于海上独立供电模式,加之气量的自然递减,气源缺口和电量需求压力不断加大,安全稳定供电面临挑战。随着公司滚动开发、区域开发力度不断深入,打破这一困局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通过细化开发区域,精准计算各个能效中心和供电模块的电力数据,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联网方案,具体实施中精准设置电力调度中心,细化流程,合理调度各区块的天然气和电量,实现了按需供电、精准供电、错峰供电,困扰生产的“大马拉小车”、“小马拉大车”和“无马拉车”等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电力辐射区域数倍增加,节能减排和环保效应明显。通过对能源管理实践的细化和精准把控,逐渐形成了以电力组网为基础,统筹调度为手段,资源共享为目的的资源开发利用格局,这其中精细化管理功不可没。
2.3余热回收及利用
精细化管理的核心体现于精和细,日常管理中细致用心,善于发现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挖掘潜力,并合理开发利用,实现节能减排效益最大化。海上油气田开采中,发电机组是主要的用能设备,其机组排烟温度一般在350℃~450℃,余热利用的潜力巨大。据现有研究统计,机组燃油/气产生的热能只有约30%~35%转化为电能,约有30%随尾气排出,35%~40%通过机身散发和冷却系统带走。通过细致调研和技术分析,采用加装余热利用装置充分利用这部分余热,为下游用热单元提供可靠热源,实现资源再利用,多方收益。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