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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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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法律法规

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系统化管理。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很多领域,因此,必须深入研究城市建设发展的整体布局,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的目标,将城市管理涉及的问题放在全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个系统中进行考量,着眼于管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根据城市各个区域发展建设不均衡的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的主干道、繁华区、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分级管理,要与辖区发展实际相吻合,屏弃贪大求全的思想,既要覆盖全面,也要有所侧重点,按照级别细化管理标准,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使城市管理整体协调,确保管理质量出精品。目前,市容管理在这方面已做了尝试和探索并取得了一些经验值得总结提炼并加以推广。

专业化管理。一方面是人员的合理配置,可借鉴哈尔滨市精细化管理经验,在辖区设立“管理责任区”和“执法勤务区”,将城管执法人员分为“管理组”和“执法组”。“管理组”人员实行划片、定岗、定人专职管理,主要负责预防问题和发现问题并运用管理手段解决问题,“执法组”人员主要负责勤务区内机动巡查,运用执法权和行政强制权查处违法案件。“管理组”和“执法组”二者相对分开,各司其责又紧密配合,可有效解决执法人员与相对人“打游击”、“拉锯战”,顾此失彼的现象,有效控制城市管理反复回潮,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工作强度。另一方面是管理水平的专业化,即领导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管理知识和专业的执法管理技能,如房产、市政、绿化执法方面涉及相关行业的概念、术语、标准等专业知识,就必须有足够的掌握,才能很好地开展工作。这就要加大干部特别是一线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其全面掌握所需的各项业务技能。

信息化管理。要对城市管理信息有一个整体、全面、直观的认识,对现存的管理问题细化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精确预见,只靠人的大脑来记忆、存储、处理这些信息是不行的,而要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管理,通过运用信息化技术主要解决决策和人员、物资调度的高效化,沟通与控制的实时性和存储与检索的条理化。目前,市执法局主要实行数字化管理,承担着全市70%以上的任务,近年来先后为各执法队配备了10台电脑,29部城管通,由专人负责连线接通网络专线,组建完善了数字化城管二级平台,夯实了科室、大队、中队各级数字化城管案件办理责任,实现了高效运转,使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更加现代化、自动化、科学化,办案总数和办结率均在市级部门名列前茅。在此基础上,还可在建立局域网、运行政务通系统等方面做些尝试和探索,通过网上信息采集和交换实现资源共享、网上执法管理、电子文书等电子网络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标准化管理。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内容庞杂,事务琐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必须坚持一个尺度,依法办事,确保公平公正。而且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依照严格的规划来建设,必须依照科学、精细的标准来管理,不能主观臆断,随心所欲,自设标准。目前而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容貌标准》和我市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管理,对不同区域的管理标准可以根据实际做适当的细化,将管理的标准作为“硬指标”,统一执行。在各辖区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将管理项目细化,并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以取得实效。

长效化管理。一是在空间上进行全方位管理。对沿街店面、路面、桥面、建筑物立面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制止乱设广告、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摊点和乱搭乱建等行为的发生。二是在时间上实行全程管理。把握住阶段性、及时性、经常性三个环节,进行不间断地管理,避免出现监管空档,尤其是对一些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地段必须在时间上保持连惯性和持续性。三是重点路段实行重点管理。根据城市管理动态性较强的特点,城区的主次干道两侧、窗口地段和公共场所要实行严格的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任务的“五定”管理,随时处置违法行为,不让违法人员有可乘之机。

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是城市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的目标一致,就是要把城市管理好。因此,管理与执法都必须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一切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持久发展,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目标,通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并切实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城市的健康发展,使杭州真正成为居住的天堂、旅游的天堂、求知的天堂、创业的天堂。

研究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管理与执法,首先要明确两者的内涵与关系。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城市的发展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行业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进行各类社会经济行为的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培育市场、规范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监管;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服务。因此,行政管理是根据各行业的特性,为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使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的范畴中合法经营、安全消费、正常活动,这种管理活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深层的、内在的要求。

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是:以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结果等为依据,通过对社会各经济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行为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并进行纠正和处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经济活动中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违法现象。对违法事件的发现以主动巡查、受理举报和与管理部门联合检查为主要途径。因此,行政执法所表现的通常是通过对城市表层的、显见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纠正和处罚,使其符合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设定的标准,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转。

根据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不同性质,我们认为两者虽然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处的环节不同,行政管理是前置管理,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后置手段,应服从、服务于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针对的层次不同;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深层次的内在的要求,行政执法是表层的外象的要求。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的要求不同,行政执法讲究执法的证据、执法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行政管理为使执法定性、裁量准确,在管理中应尽量明确详细。

值得指出的是,我市目前实行的行政管理与执法相分离的体制,其行政执法的形式是指相对集中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拥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有公安、工商、税务、市政、市容、规划、绿化、环保等,这些部门对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维护行政管理及正常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政处罚实施过于分散,存在不少弊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可以减少一些弊端。为此,我市经国务院批准,相对集中了公安、工商、规划、卫生、环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7个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解决行政机关因职能交叉而出现的多头处罚现象,从而加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不是集中所有行政管理权,更不是集中法律法规对某些行政管理领域明确规定的特定处罚权。

加深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理论认识,有助于我们避免在推行新的城市管理体制时的一些模糊认识。我市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实践已有半年,在我们的实践中无论是一些领导还是许多管理于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为行政处罚权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这显然违反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初衷。市政府169号令明确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这表明行政执法仅仅是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能代替行政管理的。二是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部门变成了处理违法案件的“法院”和判官。这里主要涉及的是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的问题等。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这其实是一个难以界定的工作。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必定有交叉。三是以为有了行政执法队伍就可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管理部门不管什么都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统统推给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管理的面也很广。因此正确认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关系,能够促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协调机制

我市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从实际效果看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不少问题。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成功,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市政市容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前述的认识问题外,当前市政市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与执法之间联系沟通不够,相互尊重配合不够

管理部门有些行政审批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到执法部门。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相对人补办手续交纳赔偿金的信息也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到管理部门。存在“以罚代批”和“该罚不罚”现象。如违法占道、挖掘,违法运输建筑渣土,执法部门实施了处罚后,未告知当事人到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也未将处罚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设施管理部门,造成执法和管理脱节;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而不移送,以补收费用来了结此事等。

此外,在管理与执法人员之间还存在着不相互协作配合的情绪,有的部门对对方反映的情况敷衍了事,随意应付,甚至不尊重。

2·行政执法内容不全面,多侧重于面上的突击,存在空白点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行政执法尚有不少地方没有介入。特别是不能及时消除非面上的违法现象,在燃气、供排水、公交等公用事业管理上的行政执法基本处于空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管理的力度。

3·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难以深入查处违法行为

对于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安全性较强的违法案件,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熟,一方面难以查处,另一方面还会造成行政管理部门,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缺少管理部门的参与和监督,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处罚额度,执法人员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执法合法不合理,甚至造成执法不严、不公、随意执法。

4·技术手段落后造成执法不力

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违法案件,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和设备,执法部门缺少必要的鉴定手段,造成执法困难。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因涉及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设备工艺的掌握较难,执法机构难以鉴定;再如各类地下管线结构与分布比较复杂,执法部门难以全面掌握,这就对地下管线上的违章确认增加了难度。

5·缺乏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执法部门的以罚代管、管理部门发现违法事件不移交处罚,致使该补办审批手续的不补办,该受到处罚的不处罚的现象比较严重。对造成这些现象的人员尚没有较为严密的监督和严格的制约机制。

上述问题的出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分离的时间不长,许多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执法经验尚不足,主观上管理与执法分离后,存在着部门之间的推诿现象。但最主要的还是相互联系与衔接不够。因此做好管理与执法的协调和衔接,不仅有利于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开展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后,我们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和协调上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但应该说还远远不够。为此,今后在进一步密切管理与执法的工作上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的综合协调

随着形势的发展,观念的深化,各类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特别是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一家或两家职能部门来解决常常显得“力不从心”。管理与执法分离后更需要有一个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协调小组。这个工作机构应尽快开展工作,重点做好下列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性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宏观控制和协调职能;对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或全局性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调研;对涉及政府多个主管部门的,意见难以统一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调,一般性问题进行会议协调;对协调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划定执法界限,形成廉洁、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

虽说管理与执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执法交叉或真空现象。但是职责划分界定总是无止境的,关键是管理和执法双方要相互谅解、相互支持,从工作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应该宁可交叉覆盖,也不能留有空白。

3·正确使用行政处罚程序,确保民主、公开、有效的执法

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除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外,还要正确适用决定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参与精神。要严格按执法程序执行,促进廉政建设,正确处理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现象。

4·建立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

信息对称和配合协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条件,目前许多管理和执法跟不上要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未能有效及时配合协作造成的,因此要特别重视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的建立。(1)利用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事中心或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的信息传输渠道。(2)建立联系单制度和抄告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需要对方配合衔接或告知对方的,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结果。(3)建立热线电话。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部门在现场管理或执法时,如遇急需取证或鉴定的,可通过热线电话通知对方。当场处理后做好现场记录。(4)建立例会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例会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的不协调因素。

5·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

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应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执法部门以面上为主,管理部门以地下管线、设施结构及设施使用为重点,扬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特别是对疑难案件和技术性、隐蔽性专业性强的行业必须实行经常性的联合执法,以便管理更加有效。

6·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四者之间的关系

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要加强自己设施的保护,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案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应实行“点对点”联络。正常情况下,行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现违法案件,应先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函告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三、加强和改进市政市容行政管理,积极适应城市管理体制的变化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使行政管理部门有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加强管理中去。特别是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在我市的集中行政处罚权中占85%的处罚内容,其工作量更为巨大。因此,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政市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加强法规宣传和贯彻工作

针对城市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加强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的研究。近年来,先后颁布了《杭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等市政公用、市容环卫法规、规章,基本上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市政公用法规体系。随着城市管理要求的提高,现有法规。规章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并要不断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能够了解有关法规内容和要求,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强化事后的长效管理

改革市政市容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赋予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政市容管理局的工作职责,按行业设置行政管理处室,加强对市政市容行业的行政审批、管理力度,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对局外行业管理机构实施改革,成立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三个监管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力度,强化审批后的长效管理。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各项管理标准,使管理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工作;实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培育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市场并做好规范工作。

3·加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巡查管理力度

配备一定的专业巡查人员。针对一些认定技术要求高,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或设备,行政执法部门难以认定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配备专业巡查人员,并通过专业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取证能力和可信度。另外,应充分发挥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作用,产权单位应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如地下管线安全隔离间距内违章修建建(构)筑物、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等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巡查工作应以隐蔽性、专业性和结构性为重点,以地下管线、桥梁(包括高架道路、立交桥)、泵站及闸门等为主。

4·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要采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外部监督上要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不当审批须及时纠正。内部监督上要明确专门机构,完善监督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对于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未依法行政,有故意或重大过夫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聘请义务监督员,对违法案件进行举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当事人觉得罚不如批,从而自觉办理审批手续。

5·继续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考核

全面理清与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弄清执法依据,明确职责、权限,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提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化,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合法、高效、规范。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素质教育和必要的考试,使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责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清除乱审批、乱管理现象,提高依法行政管理的正确率,减少和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只要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始终以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二为服务”的方针,在各项工作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就一定能把杭城建设得更美好,管理得更有序,使杭州真正成为人间的“天堂”。

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商贸活县,科教兴县”发展理念,以综合执法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县城市容秩序逐年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支持配合城管执法活动,是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手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一是印发通告和宣传资料。通过印发整治通告,深入门店商户发放《门店经营规范告知书》和《门头招牌户外广告牌(匾)制作须知》4000余份,与城区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设立咨询台。将城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归纳提炼,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彩页,充分利用“3·10”综治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设立咨询点,发放《__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25人(次)。三是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手段进行宣传教育,踊跃在县、市级报纸上投稿,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好人好事,新规定新做法,确立城市管理工作的主流宣传导向。通过宣传,市民城市意识、法律意识、卫生意识都有所增强。四是强化宣传成效。制作了卡通动漫,将违反市容、绿化、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用动画的形式展示出来,从而提高了城管法规的知晓率。针对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扬尘污染、噪声扰民、渣土运输等,组织开展了送《__县施工企业规范施工告知书》进工地宣传活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开展“法律进村社”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市容市貌规范管理的要求,完善门头招牌等户外广告的设置标准,加强源头治理力度,美化亮化市容环境。

一是严格广告审批程序,强化广告巡查监督治理。单位认真履行户外广告和临时占道审查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责,协调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在县文化体育中心、工业开发园区、张掖国家玉米种子示范园区等处设置展示__城市形象的大型广告牌21块,电子屏2块;在城区新开发的文化体育中心、惠民小区、天鹅湖小区等楼盘,建成了有特色的户外广告示范街4处;在城区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栏21块,引导商户、群众自觉在公益栏内张贴广告,随时纠正随意处乱贴小广告的不文明行为。二是严格取缔陈旧破损影响容貌的广告。按规定审批户外广告157块;取缔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横幅、标语369条,取缔陈旧破损、字迹模糊的户外广告牌192处,组织干部清洗“牛皮癣”、“小广告”41300余处,清除乱贴的宣传画675个,城区小广告乱贴现象基本得到了制止,全方位展示了城市形象,城市管理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认真落实市容管理措施,延伸管理区域,对重点地段、重点地区实行有效的管控,维护了良好的市容秩序。

一是开展错时无缝隙管理。严格按照《__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加强对商贩占道经营的管理,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加大餐后、周末空档时间辖区内的跨门店经营、游商小贩等热难点问题治理力度,对流动摊点实行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坚持首违免罚制。二是加强违章行为整治力度。对不听劝阻、屡次违章行为加强整治。共治理出门点经营现象770余家、清理流动商贩853人次,暂扣经营工具6件,处罚违章经营现象24户,按规定审批占道许可330个。在体育广场、电信局门口等主要路段采取错时管理、跟踪管理等措施,实行早、中、晚值班制度,延长管理时间,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章建筑、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

一是强化对乱搭乱建、乱倒建筑垃圾等现象的治理力度,不间断加强巡查。配合住建局、沙河镇政府、沙河国土资源所等单位,对乱搭乱建的铁

皮房和违章修建的铁扶梯等违章行为开展立案查处,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依法立案查处9起违章修建行为,2起乱倒建筑垃圾行为,2起毁坏花草树木行为。二是与环保局联合开展了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活动。对使用广播喇叭的商户,现场测试,规劝经营户规范使用广播喇叭,当场告之劝诫商户51户,查收噪音污染设备2件;查处违法制造噪音污染的个体商户43次。城区乱搭乱建、乱倒建筑垃圾、噪音扰民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对各类违章现象起到了震慑作用。与教体局、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__县百日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配合交通局和公安局,开展超载超限治理工作,确定专人严格督查监管,确保城市道路的干净整洁和城区渣土运输规范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展联合执法22场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违章停车告知单42份,对5户占道经营商贩进行了当场处罚,纠正违章经营行为86起。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在城区主要路段规划设置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点58处,制作温馨提示牌15块,设计制作2处卡式停放处,有效治理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

针对为民办实事任务,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先后投资4.9万元,在原武装部桥南和文化体育广场南侧规划设置2处便民夜市,硬化市场场地面积550平方米,建成便民市场6个。协调相关单位配套建设便民夜市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硬件设施和卫生、消防、环卫等设施,制作了夜市经营标志牌。安置夜市啤酒、烧烤、服装、百货等经营摊位178户,制定摊位设置管理办法,与经营户签订了管理协议,架设了夜市照明灯,设置垃圾储存清运车,并督促夜市烧烤摊点从业人员审批办理《健康证》、饮食《服务许可证》等证件。便民市场和夜市的正常运行,方便城市居民生活,给部分困难群体创造就业途径,县委、县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为促进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善于管理、敢于管理、精于管理的执法队伍,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城管局立足于本单位实际从内部着手,以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抓思想促和谐。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工负责、集体协商制度,小事各负其责,大事集体讨论决定,成为工作上紧密配合的同事,生活上相互关心的挚友,营造出团结求实、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

二是抓纪律强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上班签到、请销假等考勤管理制度。

三是抓作风树正气。本着“做事先做人”的理念,单位内部倡导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的做人原则,抵制赌博、酒后上岗等不良习气。在日常工作中强调阳光执法、温情执法,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促进城管局整体形像的提升。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实行节假日全员值班制度。

四是抓整治促形象提升。以“双联”行动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整治工作作风,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户家中,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帮扶活动;针对查找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践行群众路线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作风得到优化和转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抓手,不断强化廉洁行为规范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进一步提升。。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启动之年。如何制定符合__实际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为了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适应我县城市发展要求,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__、法制__的需要,我县城市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将城市管理放在推进城市发展的优先位置,加快体制创新,建设现代化和谐城市管理体系;加大城市管理资源投入,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能力升级;以人为本,推动城市发展从速度增长型向品质增长型转变,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品位和居民生活质量,为创建品质增长型城市提供保障和支撑,为建设“开放创新、富裕和谐”的新__作出努力。

根据县城的发展定位,制定县城市容管理总体规划和主干次街道的市容详规;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制定户外广告和设置总体规划、主要道路和节点地段户外广告设置的详规;制定彰显城市区域特色的“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面结合”的城区夜景亮化建设规划,以规划引导城管工作,使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广告设置和夜景亮化逐步走上协调发展和科学管理的轨道。

1.强化部门协同管理机制。积极协调整合相关部门完善横向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土地、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主管作用,建立和完善工作例会、情况通报、联系走访、公务协助及支撑保障等制度和机制,及时沟通决策与执行、审批与监督、管理和执法之间的信息,以制度化形式来明确和规范工作衔接和配合保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逐步形成“联系、联动、联岗、联勤”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力量互动的城市管理运行体系,进一步发挥综合管理和联合执法的效应,实现前置审批、批后监管、执法处罚、市场作业等环节无缝衔接,管理网络和机制更加系统化、效能化。

2.发挥社会基层组织作用。深化城管“五进活动”,即城管“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店、进企业“等活动,通过与城市管理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情感交流与沟通,宣传教育与执法服务,逐步使被管理者从被动管理向主动参与转变,不断提高其参与城市执法管理和自我管理、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意识。重点深化“城管进社区”服务活动,进一步密切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切实帮助解决相关困难,真正做到“上社区门、知社区情、解社区难”,形成依托社区(单位)、互信互利、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的互动机制。

3.强化社区管理的支撑作用。以落实“门前三包”为基础巩固执法基础,充分发挥社区管好“自家门”的作用,承担一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劝阻、横幅标语清理以及“三乱”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城管执法进社区服务活动的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

4.建立和完善城管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针对暴力抗法和处罚违法自然人执行难等问题,恢复公安民警派驻执法队的联合执法模式,派驻民警的绩效考核与工作安排由执法队负责,在执法队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时,派驻民警随同执法。

5.建立有效的执法保障。加强城管与城市规划、环保、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与支撑保障等制度,及时沟通解决执法问题,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力量互补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

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可以让市民群众了解城管工作动态,宣扬城管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取得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执法人员的亲和力。

1.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始终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贴近市民、服务市民、惠及市民,让广大市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方便、更舒心。各项政策、规定的出台,都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认真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满足群众的需要。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突出人性化管理,精细管理,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适当组织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例如跟教育系统联办,组织青年志愿者、中小学生加入到城市管理中来,切实感受一下城市管理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

2.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新形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执法范围广、任务重,管理相对人多是人民群众且多数是弱势群体。同时,少数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和自觉性还不够高,部分群众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不够了解、不够理解、不够配合,执法难度相对而言还比较大。对此,应立足于依法行政,从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3.畅通监督渠道,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廉政谈话戒勉制、民主测评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时检查与动态跟踪监管制、投诉举报制、效能监察备案制等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切实把好执法腐败的关键环节,实现队伍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新目标;要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员和监督热线的作用,通过新闻舆论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密切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执法队伍良好的形象,夯实执法的社会基础;要完善司法监督。通过司法监督,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权不被滥用,时刻敲响腐败的警钟。

1.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管控。以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街为依托,按照“打造亮点,示范带动”的思路,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城市亮点,辐射带动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升,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的发展环境。用5年时间,着力将县府街、自由路、文化路、丹霞大道、健康路街道打造成全县城管执法示范街。

2.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占道出店经营的管控上,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人员,在示范街范围内做到基本无占道经营、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商业性横幅、乱倒废弃物、毁绿、违法建设、无照摊群等行为,一旦出现相关违法行为保证在10分钟内发现并严格查处、及时整改;对示范街门头牌匾进行整体改造,全面拆除破损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更换美观、大方、整齐的门头牌匾提升街道形象。

3.规范设置停车场。协调相关单位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机动车辆停放点,规范示范街沿线的车辆停放秩序,安排专人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划一、车头朝向统一,不压线停放,不占压盲道。

4.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资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加装电子眼、数字化处理终端、对讲机等设备,提高技术手段的应用,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常态化和现代化水平。

继续规范县城市容市貌秩序,继续对乱停乱靠、乱堆乱倒、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1.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完善落实城乡规划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规划管理和执法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的推广,推动规划执法向下、向外延伸,充分调动发挥各个部门职能作用,推动规划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反弹回潮。

2.加大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执法力度。巩固“十二五”工作成果,实施城乡一体化综合整治。在继续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对占道经营、临违建筑、户外广告、、渣土运输、小广告等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的整治,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建立完善户外广告设施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空间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制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深入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的整顿规范,实现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布局合理的目标要求。

3.配合开展园林绿化执法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结合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实际,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标,深入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规,加强绿化执法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损绿、毁绿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和巩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成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4.做好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探索和改进管理手段和模式,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查处相结合;

完善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联动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同级交警、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协调联系,信息互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相关执法整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为抓手,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为着力点,努力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严格队伍风纪,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行政执法水平、效率的提高。

1.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与新闻媒体多联系,加强对外宣传和社会协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造声势,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大力倡导“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城管执法实践活动,拉近城管部门与市民的距离,增进市民对城管执法的了解和理解。通过市民对市民的管理、宣传和教育,在平等互信的氛围中培养良好的交流环境,形成良性互动的氛围。促进执法环境的优良化,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开创我县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未来五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

1.加强学习培训,注重队员政治素质培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提高队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相关知识,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宗旨意识改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心、用情执法,积极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了解民情,体察民意,着力培养出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文明和谐的一流执法队伍。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审批程序》和《检查考评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执法程序,实现对案件处罚情况的全程监控,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集中时间全面摸清掌握汉正街消防安全状况,通过集中整治,使突出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调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下设4个小组:

(一)汉正街消防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长丰地区消防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三)食品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四)烟花爆竹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工作任务

(一)消防整治小组任务:

负责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二)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任务:

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节前巡查、检查,保障节令食品安全。

(三)烟花爆竹工作小组任务:

协同安监部门对经营门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三大原则进行:(一)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二)坚持分工负责、共同协作的原则;(三)坚持法人治理、分类经营的原则;(四)坚持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同步进行的原则。具体分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自拆自改阶段(1月18日至1月20日)。

1、认真搞好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消防整治专班起草的《告汉正街地区市场及经营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资料,宣传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重点加强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管理法》、《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开展入户宣传、设置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全面进行排查摸底。要按照消防部门和汉正街设计的入户调查表格,对65个专业市场和各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逐栋、逐户的摸排,将存在消防隐患的市场(经营户)的数量、性质、分布等逐一登记造册,实现分类建档造册管理。摸底工作于1月20日前完成。

3、认真开展自拆自改。对摸排出来的重点消防安全隐患,城管、道路交通、物流、仓储整治重点,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标准,用1个星期的时间开展自拆自改。自拆自改工作1月25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6日至2月1日)。

对通过自拆自改仍达不到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标准的,按照区整治专班的要求,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在分区域、分楼栋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关、停和强拆、改造的办法,确保市场内楼与楼之间的防火间距达标,并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设置消防通道,下决心解决消防车辆出入受阻的问题。二是全面清理室内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完全相关设施设备,重点解决防火设施不达标、疏散通道不畅通及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三是三级市场和居民区的整治要突出用电用气安全、改变房屋用途、出租房的管理等。

第二步,重点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和各种违建、改变用途场所的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市场存在的仓储、门店“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月底)。

按照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专班的统一安排,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汉正街地区的二、三级市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未能整改到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回头看”和查遗补漏的办法,由整治专班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小组的工作人员,“全脱产”参与整治工作。各个小组要细化工作流程,设定工作进度表,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对工作中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期限的部门及个人要实行“问责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要在市场及各经营门点、居民社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明确市场业主、经营户及物业管理部门防火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法人责任到位,落实定时定点巡逻、门栋关照等群防群治、自防自救措施,提高市场经营户、居民家庭防火、灭火、逃生技能。

(三)严格法律规定,重拳整治隐患。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以铁面孔、铁手腕强力排查、强力拆违、整治火灾隐患,坚决落实“七个一律”,即:对于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投入使用;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对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于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建筑外墙设置影响消防登高扑救面广告牌的,一律予以拆除;对于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一律依法重罚并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于中介结构出具虚假消防设施检测文件的,一律依法重罚并停止执业资格。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隐患。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不落实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新年好。今天我们召开2012年年初工作会议,我主要讲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总结回顾2011年的主要成绩和亮点;二是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三是对机关作风和队伍建设提几点要求。

一、2011年主要工作成绩和亮点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六城联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破解工作难题,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处置各类案件30934件,办理处罚案件7812件。其中,查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类案件28535件(其中开发区分局3639件);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850件(其中莲都区分局363件,开发区分局395件),拆除违法建筑738处计49237.96平方米(其中莲都区分局138处18709.86平方米;开发区分局236处28855.4平方米);查处环保、市政、园林绿化等其他案件549件。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0883件,结案率为99.8%,及时结案率为90.49%。(其中市局处置16936件,结案率为99.83%,及时结案率为92.68%;开发区分局处置3947件,结案率为99.72%,及时结案率为81.08%。)

1、夯实基础,市容管理执法成效进一步提高。一是摊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研究制定了《市区摊贩疏导点管理员管理与考核办法》、《市区便民亭经营户管理与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社区管理职责,招募了义务管理员并培训上岗,形成了摊位管理、人员管理、监督考核一体的摊贩制度体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加大面上流动摊贩打击力度,实施处罚7000余件(次),摊贩的疏导和规范管理率达97.1%。二是马路菜市场整治搬迁成效明显。为从源头上解决市区马路菜市场造成的脏、乱、差难题,落实了括苍路北段的早市蔬菜批发市场临时过渡场地,顺利建成了飞机场角菜市场、厦河商城菜市场和三岩寺菜市场,并对飞机场角、厦河商城和三岩寺马路市场进行搬迁,引导摊贩入室经营。三是市场化运作取得实效。牵头组建了“府前周边综合管理办公室”,采用综合执法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府前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发生了显著变化,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可。9月份,又在中山街区域实行了市容管理市场化运作,市容市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咪表停车”、“牛皮癣”清理等服务外包的市场化运作一年比一年好,花钱办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越来越成熟。四是加强户外广告规范整治。积极谋划,主动参与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定,研究制定出台了《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制度》。加强城区出入口和南明湖周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共计拆除非法大型广告布幔4187.5m?;拆除破旧店招牌、大型广告牌共计1758.71m?,广告条幅584条。基本完成了丽阳路、丽青路、囿山路的广告详细规划招投标工作以及东出入口广告详规。五是咪表停车管理和人行道违停处罚更加规范。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解决了市民集中反映咪表停车价格偏高等问题,下调了咪表收费标准,通过加强对银都物业的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咪表收费人员的业务水平,咪表停车亮灯率上升到了80%。加强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的监督检查,2011年共采集违法停车数据16300余条,有力打击了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

2、突破难点,规划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基本完成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案件处置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查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共受理申报市区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案件2881件,通过成立专案组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查取证,共制作询问笔录录1508份、现场勘查1536份,搜集其他证据2015份。经查实,筛除重复案件484件,并案处理329件,涉嫌虚假申报案件41宗,当事人自动撤回案件649宗,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案件100宗。2011年底,对2067宗案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案件处置率达100%。二是建立违法建设行为监管联动体系。落实了基层组织的违法监管职责,每月对各社区、村的违法建设监管工作进行通报;与小区物业开始了一些联动,由小区物业统一制定管理标准并实施日常管理,执法队员及时提供执法保障;充分运用好违法案件抄告制度,有力推进了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较好地树立了执法威信。三是及时查处市政府重点项目征迁所涉违法建设案件。积极配合市区旧机场区块开发建设项目,成立工作组,制定方案,查处该区块的历史违法建设行为,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遏制新发违法建设行为;完成了“百日攻坚”项目——花场村“两违”的申报受理和查处工作,为拆迁部门签订协议扫清政策障碍;完成了后甫城中公寓项目征迁范围内67户的违法建筑处理意见公示,配合开展了“大毛窟地块”和“欧陆风情园”以及金温高铁项目征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查处工作。

3、着眼长效,综合管理执法思路进一步拓宽。一是积极推进城管执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市区6个社区开展了城管执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了莲都区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各创建社区落实了具体机构和人员深入开展创建,同时,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创建试点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二是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公建项目绿化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绿化违法问题,查处了市莱克制笔有限公司、莲都区计生委2个绿化案件。开展燃气管理执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的管理,查处违法经营问题。开展“绿色护考”工作,预防和查处中、高考前和考试期间影响考生休息、学习和考试的噪音违法行为,共处置噪声投诉40件,对2家娱乐场所的噪声超标行为实施处罚。

4、突出重点,分局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莲都区执法分局“两违”整治成效明显。2011年,莲都区执法分局紧紧抓住“控新”这条主线,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抢建必拆”的强大声势。全年共出动巡查5645人次,发现制止“两违”案件363件,占地面积为75898平方米;敢于真拆、真治,有气势、有声势,对典型案件勇于曝光,起到了“拆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开展了2·23仙渡拆违、4·2碧湖古井拆违、5·12碧湖下南山村拆违等较有影响力的大型拆违行动,全年共拆除“两违”案件138宗,占地面积18709.86平方米,其中规划类案件9宗,占地面积1192.63平方米,土地类案件129宗,占地面积17517.23平方米;立案查处48宗,移送纪委建议党纪政纪处分4件,控新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旧村改造、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等工作,通过现有闲置宅基地安排,住房调剂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无房户、危房户、生活困难户的居住生活等问题。二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现新跨越。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以“开发区是否满意,企业是否满意,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城管执法工作,形成了优先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注重细节、重视科学管理的全新局面。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4034件:其中国土类207件、规划类188件、市容类3639件;劝导违法户自行拆除和组织违法建筑236件次,面积28855.4平方米,“两违”控新治旧效果明显;罚款入库金额1485.2万元。处置数字城管案件3947件,结案率99.72%,及时结案率81.08%,整个开发区数字城管工作与接管之前同期比,提高了40.04个百分点,前后比有了质的飞跃。特色工作有:保障了电镀园区、汽车配件城、农民公寓、南城幼儿园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顺利通过了土地例行督察和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争取用地指标共计3464.18亩;彻底解决了遂松路晚间公交车难以通行的问题;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建立了水阁、上桥两个摊贩疏导点,落实辖区“门前三包”工作;服务企业更加主动,除已有规范外,主动上门请教座谈,得到企业主充分肯定。

5、提升形象,城管队伍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一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重新修订了《问责制》及《实施细则》,共开展督查54次,查处违反各项规章制度33人次,问责11人次,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考核扣分。继续实行“月考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年度工作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创新落实举报投诉回访制度,加强与举报投诉人的沟通联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回访制落实到位。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了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科级干部旁听犯罪案件庭审以及“创建基层满意站所”等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切实提高了执行力。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置工作,对投诉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案件办理注重公平、公正、依法,全年共受理96310群众投诉举报2520件,同比减少342件,降幅为12%。认真对待群众工作,共接到各类效能和件共315件,处置回复率达100%。继续推行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分管领导领办和部门负责制,专门落实办理责任人,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22个会办件和7件主办件比市政府交办的期限提前完成了办理工作。三是切实改善了办公条件。5月份,新办公大楼顺利完成装修并搬迁入驻,应广大干部职工的要求设立了机关食堂,使日常就餐、公务接待更加方便、放心、实惠。参照公安待遇落正式列入财政预算,并且一次性补发了2010年全年的加班补贴。装备条件切实改善,新增加了部分财政基本预算和城市维护费,新增办公电脑107台,实现了人手一台的目标。四是切实加强了执法保障。公安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接处警56次,出动警力117人次,查处治安案件4起,化解纠纷15起,参与各类大型整治17次,配合执法20次,行政拘留4人,治安罚款2人。

二、2012年工作要求

2012年,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条主线,深入贯彻共建共管理念,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岗位职责,促进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坚持从城市管理细节出发,积极探索管用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打响城市品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文明执法,营造团结干事、创新高效的城管文化氛围,树立城管队伍新形象。

1、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我们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各大队网格的人员都已到位,我再强调四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做大做强大队、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的思路,将城市管理与执法的各项常规工作落实到大队,人员力量充实到基层,支队要从日常的行政管理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政策标准和目标任务,对大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统筹协调各类大型的整治活动,办理疑难、重大的违法案件等。街道执法大队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主体,要不断深化城市管理与街道工作的融合,充分调动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做到岗位在一线、人员在一线、监督考核在一线,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定位、定责”,网格管理人员要掌握网格内的基本情况,包括摊贩疏导点、娱乐场所、马路市场、公共绿地、在建住房等,建立多类基础台账和日常监管台账;做好网格内调查统计、宣传教育、纠纷调解、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依法制止网格内市容、规划、市政、园林绿化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并做好报告和配合处理工作;配合支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拆违行动与一般案件的办理;发挥网格内的单位、商家、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的作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一线队员为网格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全天候与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一起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各执法支队、大队领导为网格管理的联系、督导人,每天到一线监督考核、协调指挥;局领导和机关处室工作人员每周要安排时间深入一线,做好调研、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及时为一线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全方面支持。这里要强调,一线队员做群众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注重自身形象,主动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多为网格内的群众排忧解难。四是要切实抓好监督考核工作。完善信息掌握、问题处理、效果考评配套的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定量考核”并行,量化、细化、实化考核指标,明确项目、责任、时效,检查考核相结合,实行周考月结,每月兑现奖惩,年度考核排位。要通过网格化管理,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干劲和进取精神,推进城市管理上水平。

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市容管理是与市民群众日常生活最密切、群众感受最直观的工作,我们要站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美化市容的角度认真抓紧抓好,一刻也不能放松。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强化摊贩后续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各项疏导点和摊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疏导点的私自搭建和任意扩大范围的行为,保持疏导点的整洁美观;建立摊贩年审制度,每年对进入疏导点经营的摊贩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摊贩对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坚决取缔部分不服从管理摊贩的经营资格,对部分已经摆摊脱贫的摊贩要鼓励其开店经营,让出摊位给更需要的人;广泛宣传市区摊贩管理制度,对一些新增的贫困摊贩,各辖区街道执法大队要积极帮助落实疏导点,给他们提供解决生活来源的渠道。二是要认真总结完善市场化管理工作。经过2年多的实践,府前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是其中的一些缺点和不足也逐渐暴露出来,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首先,要正确理解市场化管理的理念,服务公司参与管理是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每年支付服务费,服务公司就应该履行好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其次,我们要切实摆正执法队员在市场化管理工作中的位置,我们的执法队员主要是履行好市场化管理的监督、考核和执法保障,执法队员不能成为公司的人员,更不能被承包的管理公司所捆绑,我们的队员冲锋在前,服务公司的人员跟随在后,这和提供执法保障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最后,要明确市场化运作的根本目的,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使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的,该扣的就应该扣,要坚决杜绝服务公司乱收费行为。三是要深化共建共管工作。共建共管是城市管理提倡的一个重要理念。我们要结合“六城联创”工作,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共联共创,同时要建立健全四个层面的长效管理机制:第一是社区层面,第二是小区物业层面,第三是学校、医院、银行等单位层面,第四是辖区内的各个商家层面。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寻找管理与执法的结合点,探索联合管理机制,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城管提供执法保障。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各类组织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使他们更加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四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长效管理要有新突破。要树立以点带面、以条促片的理念,正确处理点与面、条与片的关系,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市容管理执法工作方案,把市容管理的主要精力向市民关注的重点区域和主要街道倾斜,府前、中山街等区域管理要再上新台阶,丽阳路、人民路、解放街等主要街道管理要出新成效;深入研究继光街夜市管理问题,完善落实管理方案,促进夜市管理规范有序;深化市容环境卫生市场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咪表管理、牛皮癣清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全面完成环境整治三年工作任务,开展空调室外机专项整治、犬类宠物和家禽家畜整治,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五是切实抓好城市管理新职能。做好户外广告与城市占道等审批许可工作,进一步梳理户外广告资源,确保公益广告资源的充足,对市场化运作的广告资源要公开实行招投标;做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违法查处工作,沿街店家的门面装修和店招的大小、厚度要有标准,统一规范,坚决制止沿街一些商家乱装乱设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抓好城市停车场管理工作。

3、坚持治旧控新相结合,扎实做好规划执法工作。近年来,按照治旧控新的原则,历史违章的处置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新发违法案件的查处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今年,许多重点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一是要扎实推进历史遗留案件的办理。按照2011年市区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案件的梳理情况,严格执行“两次公示”原则,对未办结的案件进行建档、归类、公示,能处罚及时予以处罚,做到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案件全部明确处置结论,给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案件处置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二是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基层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和物业的管理作用,特别要强化与物业的联动,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新建小区物业在业主入住前要制定具体的管理标准,在业主入住时及时告知,广泛宣传,实施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小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三是要继续强化公建项目和农民建房违法监管。针对新出现的公建项目集体违法案件要及早介入,对新建小区以及存在违法建设隐患的项目进行跟踪排查,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苗头,防止新小区违章问题,对已建的违法建筑要尽早研究出台办法予以处置。同时,要加强对农民新村、拆改建和危房修缮的监管。四是着力破解执法难题。重点突破门难进、重复建设的处罚等难点问题,全力做好旧飞机场区块、古城岛等项目的违法建设案件处置,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实施。

4、着力突破管理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综合执法包括了市政、园林绿化、环保等各项职能,管理的职能最多,更需要进一步拓展。今年主要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要疏堵结合解决大排档难题。按照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要求,在市区的南、北、西、中等方向设立排档疏导点,建立大排档的长效管理机制,引导排档合法经营。同时,对部分店外经营的商户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其占用店外场地经营,做好卫生保持、噪声控制等措施,加强日常管理。二是要科学制定噪声、油烟等管理规范。结合管理实践,深入研究各类噪声和油烟污染问题具体的解决措施,切实维护好市民的切身利益。三是要加强园林绿化违法案件的查处。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及早介入公建项目的绿化验收,对绿化违法案件进行及时查处,在案件办理上要有所突破。四是全面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总结2011年城管执法示范社区创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开展网格化管理的创新举措,在市区推广执法进社区(村)工作,切实加强社区(村)干部城市管理与执法业务的培训指导,完善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狠抓工作作风,提升城管队伍形象

同志们,城市管理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市民群众,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群众对城管队伍的满意度还不高。要争取群众的满意和支持,首先要从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抓起,根据夏宝龙省长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要求,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从我做起,切实转变观念、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服务百姓、文明公正、勤廉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

1、树立服务群众理念,规范执法队员行为。服务市民、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城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理念,一切工作要以群众利益为第一位,不断规范广大执法队员的行为,依法解决广大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各种利益和矛盾纠纷。一是要完善考核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局属各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不断细化共性和个性考核目标,要求常规工作更加出色,重点、难点工作有新突破,新涉及的职能和工作有创新。各大队要制定对网格队员的目标责任,确保考核内容全覆盖,严格考核,奖惩并举。坚持每月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既定目标的顺利完成。二是要强化问责制度。随着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职能的不断拓展,及时补充具体的问责条款,确保问责内容覆盖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利用领导批示、群众投诉以及工作结果反馈等渠道,加强对日常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损害队伍形象、执法效能低下等行为及时予以问责。经常开展问责制的学习,组织对重大案例和典型案例进行讨论,认真查找和弥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执法队员的责任心建设,增强问责效果。三是要深化投诉举报回访制度。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回访是我们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在迅速处置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的迅速反应机制,对96310热线的投诉举报案件,市区内要求执法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置。其次,要在及时沟通上下功夫。在现场第一时间与投诉举报人取得联系,处置完成后及时听取举报投诉人的意见,通过案件处置教育群众、宣传城市管理要求和执法知识,提高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第三,要在深化调解上下功夫。注重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树立阳光执法理念,展现城管队伍新形象。阳光执法就是要公平、公正执法,这不仅是我们城管执法工作一直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所提倡、群众所期盼的。但是,要真正做到阳光执法,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一是要加强阳光执法的理念引导。随着法制政府建设不断深入和市民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何做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逐渐成为我们城管执法面临的重要课题。阳光执法不仅指执法光明正大、不,而且执法要有法有据、证据充分详实、程序合法到位。我们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都要认真思考法律的适用、取证、文书送达、采取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要讲究方式方法,让群众理解和支持我们依法行政。二是加强阳光执法的制度保障。有制度才有标准,执法才有依据。我们要针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空白区域,研究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细化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如对市区的油烟、噪声、大排档管理等,要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疑难案件办理的会审制度,充分发挥局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形成疑难案件共同研究的长效机制;制作城管宣传手册和城管执法手册,发放至广大市民和执法队员,使城市管理的各项制度、标准深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全体市民共同遵守。三是完善阳光执法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是推动阳光执法的强大动力。我们要自觉接受监督,建立监督反馈制度,加强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联动,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各类举报、反映的执法不公、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反馈,切实解决一些关系民生、民情的执法难题,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