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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园林化;管理;问题;实施意见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不到位
目前,国内多数城市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但理论上缺乏长远的科学指导,进而使其发展与城市建设进程不协调,市民对绿地休憩方面的要求远不能达到。像在城市绿化布局方面,需遵循其生态原则,认真分析影响城市的气象因素、地质因素、水文条件及绿地布局,按照绿化布局的协调性和友好性进行分析,并结合用地规模和用地分类确定。在营造城市绿化方面,如众多物种筛选及组合等方面,需要大量物种数据分析和相应技术的支持,而现阶段我国还处在研究的初步阶段。客观研究偏少,主观臆断偏多,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现状是绿地占有面积少,景观层次性差、格局和物种搭配不合理,在投入成本高的情况下产生的效益却很低,因此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已刻不容缓。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现阶段众多地方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各有方针,因为其管理体制不健全,不能协调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城市绿地时有被侵占,破坏城市绿地事件常有发生。在管理力度弱的城市,绿地被严重破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在管理实施过程中,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已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效用不明显。监督、考核机制在我国众多城市还并未建立,没有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一些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并未排上政府议程,使得管理工作难以持续。
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重视、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各地政府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各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注重地铁、道路、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项目的投入,建设过程中毁绿占绿来修路、修停车场等,不顾园林绿化建设也是民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园林绿地建成之后,养护资金投入较少。往往造成植物长势衰弱、病虫害严重、杂草丛生,生态景观不佳。北京地区虽然有明确的养护费标准,但是各区县在执行过程中因为财政收入的原因,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费往往被大打折扣,实际用于养护费用的资金并不能够维持较好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城市园林绿地的建成只是开始,只有在日后的维护管理中精心养护,才能达到设计的景观效果,形成生态自然循环系统。
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设施的投入也不足,不少绿地在建设阶段没有考虑自动喷灌,后期养护中只能依靠水车浇水,既浪费水资源,又造成养护成本提高。同时,社会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人关注不够,市民不尊重养护工人的情况时有发生。
4、城市园林绿化队伍建设不足
目前,城市园林绿化队伍参差不齐。有些绿化队伍没有建立一整套标准的管理制度,队伍管理松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薪资报酬一般,无法吸引高素质、高技术队伍,名优树木、珍稀树种的培育和管理园艺师稀缺。许多一线绿化工人都是临时工,多来自农民工,进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但没有进行专门的绿化养护、修剪、培育等专门培训,操作无法按照养护规范进行,导致绿化效果不能达到预期,另外,这些一线绿化工人大多对植物了解不深,有时甚至因养护不当,损伤园林植物。
二、加强城市园林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要科学规范化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它的制定要依托国家政策和地区建设方针、城市自然和地理条件、历史等开展编制工作,园林绿化规划务必展示权威、前瞻性,保证其科学、规范性,以正确引导全民参与;政府授权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体现为依职权的主动行为和依申请的控制、引导行为。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和发展,编制园林绿化规划,其科学、规范性是指导园林绿化落实和实践的前提、保证。
2、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严谨性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节约性、和谐性社会的联系,就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严谨性,用科学的管理措施来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因此,无论是在园林绿化的、施工还是保养过程当中,都要充分利用多种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率,减少能源的消耗。为了园林绿化的品质得到提升,要建立一个严格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首先,要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监督制度,严格杜绝资源浪费问题,绝不可放松城市园林的管理。其次,在进行园林绿化的过程当中,要规范园林绿化管理者的管理思想。管理者不能以个人的政绩作为园林绿化工作的目的,而是要从园林的整体形象与功能出发,利用最少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投入,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除此之外,对于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理者,城市园林部门要定期对其开展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园林管理思想与方法,学会将园林绿化管理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二次使用或者处理加工,再次服务于园林绿化或者其它行业的发展。只有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措施科学度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才能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
3、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节约性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土地资源越发紧张,社会生产活动与土地资源使用间的矛盾越发突出,这对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之时,要养成节约用地的良好习惯,合理利用土壤,利用正确的植物,使土壤的价值得到发挥。另外,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之时,还要考虑到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与土地使用科学发展观之间的关系。植物与土地的和谐,可以减少园林绿化建设对于土地的破坏,利用原产生园林绿化地的植物进行绿化工作,可以加强和谐性,并能大大减少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本,使园林绿化的经济效益得以提高。
4、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城市园林景观的持续形成主要依靠后期管理养护。充足的经费是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前提,按绿地级别和养护水平发放养护费,才能够提高养护单位的积极性,确保城市绿化的整体效果;实施养护监督考核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每月定期考核1次,每周进行不定期抽查,做到了考核与养护经费相挂钩,有力地加强养护责任人的责任心。加强巡视管理,保护绿化成果。园林监察人员应加大巡查力度,对践踏绿地、攀枝摘花、摇晃树木、乱搭乱挂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有效地保护城市绿化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呼吁爱绿护绿,增强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营造浓厚的爱绿护绿氛围。可以考虑邀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参与,以收到更好的园林绿化养护效果。
5、加快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是提高整体水平的关键途径,是为人们提高居住环境的重要因素,有相关人士调查资料显示,大多数的政府部门对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起到的作用和意义并没有给予充分的认识和重视,所以,想要切实的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水平,就必须要对管理者提高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要加强对管理者灌输先进的管理理念,增强对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对先进手段和技术的运用能力,从而形成以公共利益为重,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结合市民的监督,政府人员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都能确保得到提高。
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过程中,园林部门和管护单位要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为本”的原则和“管活、管旺、管美”的目标,不断创新机制,探索、尝试新思路、新做法,努力打造环境优美、清新、舒适的现代生态园林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让魅力城市更加宜居。要明确责任目标,对管护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真管、实管、管好、管出成效,并不断强化检查督促,通过有效的奖罚措施,提高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促进城区绿地管护质量不断提高和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结束语
园林绿化是城市的重要底色,是体现世界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宜居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拓展城市宜居空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园林绿化不仅生产物质产品,更为市民提供了大量高品质的生态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与城市社会发展和居民身心健康紧密相关。只有高质量、高水平的管理,园林景观才能逐渐形成,并发挥其应有的生态功能,体现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综合效益;必要性;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current era,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f the intensity of competition gradually increased,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facing extremely serious engineering challenge of building effective, construction efficienc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in the competition. Enterprises should conscientiously under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reach for the effective promo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benefits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we must strive to do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Departure from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perspectiv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pecific measures of th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work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and cost management, and talk about issues related to effective cost management to improve engineering efficiency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o build maximum benefit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st management; comprehensive benefits; necessity;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工程各企业之间的利益争夺战的日趋激烈,工程的造价管理问题在行业发展中的研究越来越热,成为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突破点。建筑企业切实地推动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不仅能够保证建筑工程建设高质量按时的完工,还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本文就是从以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为手段提升工程综合效益的角度出发,谈论了当前时期强化有效的造价管理的必要性以及造价管理工作实施的具体措施,希望能够为建筑工程企业提供一定的助益。
一、强化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工程造价是整个工程从工程的组织设计阶段开始,一直到最终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过程所产生的费用总和,它既包括了工程材料、设备、人员等直接支出,又涵盖了工程建设中所有的管理人员费用、场地租赁费用等间接的费用,是工程建设中极其复杂又极为关键的一项事物。整个企业对于特定的工程建造综合效益的获取,皆与工程造价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工程造价即是建设效益的最终决定因素。
工作人员对工程造价开展管理工作,就是针对工程建设全部环节的所有费用开展的管理,它致力于通过优化工程组织设计、合理调配建设资源以及费用预算和核算等工作来为工程建设企业争取最大的建设收益。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综合建设收益的高低,还直接决定着工程建设的质量以及居住着的切身利益,而且在长远来看管理工作的优劣还直接决定着建筑企业及总体行业的发展。总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就当前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而言,造价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一方面,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在整个建筑工程行业中的实施还不够全面,许多中小型施工企业或者是工程建设的材料与设备供应企业等,还未能切实的意识到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而且在具体实施造价管理时也存在着非常多的漏洞。另一方面,造价管理的工作需求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工程建设工艺的进步而逐渐提升,当前的造价管理工作还无法真正的做到对于工程造价的预先控制,进而不能够顺利地通过造价管理为企业争取必要的建设利益。
从造价管理与建造综合效益之间的关系来讲,企业目前在开展造价管理工作时,还有极大部分企业不能充分地意识到造价管理为企业带来的巨大收益。某些企业往往会为了节省造价管理的人员、技术等费用的支出,或者是为了加快工程建设的进度,而将造价管理工作置于一种无用的形式化状态,企业的工程建设达不到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效果,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升。因此,建筑工程企业目前必须强化工程造价管理的开展力度。
二、开展造价管理以提升工程综合效益的措施
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效益的获得,对企业的发展发挥着生死有关的影响。本文下面就从几个方面来谈论一下强化造价管理工作的措施,希望能够通过有效的造价管理以推动工程综合效益的获得。
1、完善造价管理认知,全面落实管理工作
当前时期,建筑工程企业要想推动自身造价管理的工程效益的获得,就必须努力地完善造价管理的认知,争取通过有效的造价管理理念推动造价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使造价管理工作在有效开展的前提下,为企业的工程建设工作谋取更多的综合效益。而企业要完善工程造价认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规范拆迁管理行为
(一)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区公安、规划、财政、发改委、建设、国土、房管、物价、民政、工商、税务、市容管理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障顺利进行。
(二)拆迁人应根据拆迁预评估报告,按规定向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交纳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城建重点工程、土地储备项目及重大拆迁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专储资金不低于50%。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专项储存专储资金,依照与拆迁人、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设立专门帐号进行监管,同时接6768
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拆迁人严格执行协议,保证专储资金的安全。
(三)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四)区拆迁主管部门及房地产评估机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的动态监管,实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凡因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的过错延长拆迁期限的,一律不得承接新的服务项目,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房屋破门(窗)开店改为经营用房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凡列入旧城改造计划的“棚户区”范围内的房屋,区有关部门原则上不予办理房屋改、扩建,户口迁入及房屋分户等手续。
拆迁过程中弄虚作假、蓄意骗取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二、完善拆迁补偿政策
(一)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补偿金额。具体标准为拆迁房屋评估额的15%。住宅房屋的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日期为准。
(二)被拆迁人(含公房承租人)只有一处住房且实际居住,拆迁补偿款达不到最低补偿标准的,经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核准,按照*区城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最低3.6万元予以补偿。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6970
将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公布。
(三)被认定为经济特困(享受城市低保)的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低于3.6万元的,可以选择获得最低补偿款3.6万元后自行解决住房,也可以选择由拆迁人使用拆迁补偿款异地购买成套使用面积不小于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标准的房屋予以安置。
(四)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住宅房屋,认定为商业营业用房:
1、具有合法的商业营业用房批准文件;
2、持续按照商业用地纳税。
商业营业用房采取路线价法或市场比较法评估,不能采取上述方法的,可以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土地性质为出让的,评估时根据土地出让协议剩余使用年限比例扣除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的,评估时按照规定扣除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40%。非营利性的科教、文化、卫生和社会公共福利性公益事业用房以及工交仓储用房采取成本法评估。
(五)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应当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方可按照非住宅房屋予以补偿;不能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经拆迁人现场核准后,按照以下方法予以评估补偿:
1、住宅楼一层(包括平房)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
(1)1984年1月5日前持有营业执照并实际连续作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参照同类非住宅房屋,按照收益法予以评估,依法需扣除土地出让金的,相应扣除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40%。但拆迁补偿款不得超过同类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的2.5倍。
(2)1984年1月5日后取得营业执照并已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参照同类非住宅房屋,按照收益法予以评估,依法需扣除土地出让金的,相应扣除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40%后,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1至5年(含本数,下同)为60%,6至10年为70%,11至15年为80%,16年以上为90%。但拆迁补偿款不得高于同类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的2倍。
2、二层及二层以上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评估补偿安置。
3、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安置的,一律按住宅房屋予以安置。
三、加强拆迁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拆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区的拆迁工作。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建设、规划、国土、监察、公安、民政、城管、环保、、法制、工商、税务及办事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区推进拆迁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配备专职人员,在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拆迁和国土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各镇、办事处相应成立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拆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本辖区的拆迁工作。
(一)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拟定本区内拆迁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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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4、督促检查拆迁计划落实情况;
5、依法查处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各镇、办事处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承担区政府投资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收储地块拆迁和区政府审定的其他拆迁任务;
2、接受拆迁主体委托,做好房屋拆迁许可前的准备工作;
3、负责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拆迁矛盾:
5、配合做好拆迁的许可听证、裁决听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及各类文书的送达等工作;
6、配合执行行政强制拆迁和做好强制拆迁善后工作;
7、负责处理本辖区内拆迁工作,做好被拆迁特困户的安置工作;
8、监督辖区内拆迁实施单位的拆迁行为,确保依法拆迁;
9、负责辖区内拆迁统计等其他日常工作。
关键词:电力企业;ERP系统 ;基建项目;成本管理
电力企业基建项目直接关系到对用户供电的稳定性、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和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等,电力企业基建项目成本管理是电力建设单位财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对项目成本加强管控能够有效达到节约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项目建设风险、防止项目超支等管理目标。
一、电力企业基建项目成本管理的意义
电力企业基建项目成本是指建设单位在投资整个过程中计入交付资产的全部项目投资支出的价值之和。它能够客观反映出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资金、物料的发生情况。正确核算项目成本支出能够为正确确定转增资产价值做好基础。在成本实际支出时,应按照费用的用途进行分类归集,即分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支出、其他费用支出四类。
项目成本管理是建设单位财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对项目成本加强管控能够有效达到节约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项目建设风险、防止项目超支等管理目标。建立一套合理、高效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规范项目各阶段成本的开支范围、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控,能够对整个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二、电力企业基建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的构建
电力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目前利用ERP系统构建适合于电力企业实际情况,实现项目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管理体系,提升项目成本管理水平,为企业管理整体效益做出贡献。其中的全员管理是指项目成本管理的主体是企业项目管理全体职工从普通职工到公司管理层、从项目经理到财务人员。全过程的管理是指项目成本管理的对象从项目的可研初设开始到招投标、工程施工、物料采购、竣工投产、项目后评价,将项目成本管理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过程。全方位是指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从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控制、核算、分析到考核全方位对成本的相关活动进行管控。要真正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管理就需要形成保障管理的措施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固化管理流程,同时一定要充分利用企I资源推动企业项目管理活动。其中建立项目成本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三、电力企业项目管理的主要流程
电力企业项目管理在ERP系统中的主要流程包括主数据维护和业务管理流程两个部分。主数据是针对企业整体各个系统共同使用的共享数据,主数据的维护是ERP系统中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主数据维护的流程主要包括:维护标准WBS、维护项目负责人、维护标准网络、维护服务主数据、维护服务供应商等,通过维护主数据可以达到项目结构、物料编码、供应商编码的一致性和唯一性,使工程项目结构层次、物料标准化,有利于公司进行全过程成本管理。业务管理流程开始于投资成本的预测项目概预算的制定及待项目立项后按照项目定义、WBS架构分层级导入系统,然后对项目执行进行计划,细分WBS层次和概算、并输入项目料单、安排服务类合同,项目实施阶段系统将按照细分的WBS层级对发生的成本核算并自动对项目发生的成本进行实时监控,一旦接近或超过概算值将进行报警,在项目投产后在系统中支付工程结算款、质保金、进行转资、锁定项目。ERP系统项目管理的功能对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电力企业ERP为工具提升基建项目成本管理水平
电力企业目前对基建项目已推行全过程成本管理,从项目的可研初设开始到招投标、工程施工、物料采购、竣工投产、项目后评价,将项目成本管理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过程。ERP系统对工程项目从项目可研阶段开始直至竣工决算转资进行全过程管理,解决了之前很多成本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了项目成本管理水平。
(一)前期费用管理方面
原先,项目前期费用的处理没有规范的流程,对各单位前期费用的归集方式、费用处理方式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各分、子公司处理方式不统一,不利于成本的归集和管理。使用ERP系统通过流程梳理,明确了产生项目的源头是投资决策,这一时期的投资虽仅仅约占总额的0.5%~3%,但却产生了高达80%-90%影响之于工程造价,因而要想有效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必须重视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在ERP系统中统一增加了前期虚拟项目对可研等内容单独规范管理,因而充分论证了项目所选用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项目投资以及建成以后的经济效益,对准备建设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上的合理性、盈利性,实施上的可能性、风险性进行分析,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可靠的依据。可研估算作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中的最主要造价文件,同时也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的组成部分,投资估算批复以后由天丽系统直接转为投资计划值,下达到ERP系统中作为项目实施的控制目标,贯穿整个项目周期,不再有人为的调增,如果初设概算超过投资5~10%,需要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把投资管理融入了ERP系统中达到有效规避风险的目的。
在系统中还明确了前期费用的结转方式,在项目正式立项后能通过维护结算规则将前期项目中发生的成本结转到相应的正式项目中去继续进行成本发生的归集,若没有立项则通过维护结算规则将之前发生的是成本结转到成本损益中去。这样统一而规范的系统管理固化办法使得在ERP系统中有效地对项目的前期发生成本进行归集和监控。
(二)正式项目概算管理方面
原来对于项目的概算控制收口较晚、部分项目概算超投资计划、工程按总体概算控制未实行分项概算控制、项目投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工程概算调整不规范、缺乏流程化管理,同时反映出概算控制点需要前移到项目物资和服务采购需求提出、对工程项目过程缺乏概算释放下达的手段、缺乏规范的概算调整流程等问题,概算控制不能完全发挥控制作用。财务人员在工程核算时如果要实现概算控制仅能依靠人工对比。
为解决以上问题,合理确定工程概算控制力度与精细度、同时兼顾工程执行的灵活度、规范概算调整流程等原则,利用ERP系统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概算审批、分解下达、概算调整和监控流程。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到单体项目,项目管理部门概算控制到WBS第三层(单体工程建筑、安装、主设备层),项目建设单位概算控制到第三层以下。项目初设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在系统释放。项目各类采购均受概算控制,概算实行分层控制。随项目变更,按规范流程同步调整项目概算。
在ERP系统中,概算控制目标对工程实际成本的控制是通过项目的WBS结构来实现的,项目中的WBS是项目成本控制和项目资源管理的工具,针对电力工程项目的特点,依据电力项目划分和费用划分原则,目前分为变电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工程三个概算WBS的结构模板,采用概算层次结构的模型,为每个模板的WBS架构设计了5层,以满足对项目成本、时间计划、资源计划、采购、转资等方面的管理要求。WBS架构每一层上的概算值都会对发生在这一层及以下各层WBS上的项目成本进行控制。目前,各工程管理部室一般会管控到概算控制目标对应WBS结构的前三层,即除了控制项目成本不超单项工程概算控制目标值,还对建筑、安装、设备和其它费用等单位工程的成本进行控制;另外,还可以针对各自的管理需求对WBS结构的第四、第五层进行更细致的管控。其次,在ERP系统中,概算对成本的控制使用的是自动容差控制的功能,从而实现了按照系统下达的概算控制目标自动对项目实际成本的发生进行控制,同时由于提醒功能的设置,若概算使用超过了一定的百分比时,起到自动提醒项目管理者的作用,也就是说在概算控制目标值使用超过90%,“预算即将耗竭”的警告信息会自动显示在系统中;在概算目标值使用超过100%,“预算超出额定范围”的错误信息会自动显示在系统,同时所有的后续导致成本发生的操作被禁止。在系统中输入合同r,系统自动校验概算与合同金额,防止合同总体金额超概算,实现了工程过程概算控制。
(三)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
利用系统控制,物资与服务采购申请和合同需要受到工程项目WBS上概算控制,规范了合同变更与项目变更的业务联动关系。改变了原来的合同采购付款申请由申请人在线外人工核对合同、收货、发票后提交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直接进入核算系统制作会计凭证的情况。现在工程项目的服务合同由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在工程项目的下创建采购订单,依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服务确认,将此部分成本计入到工程成本。物资采购合同需要由工程管理人员在系统中提出采购申请,物流进行统一采购创建采购订单,通过物料的收发货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确认,实现三单匹配,由付款申请人在系统中与合同、收货做匹配动作,才能产生物资实际数核算与应付账款凭证,并作后续付款。针对上述合同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所创建的预制发票须填写采购订单号,实现票据,合同,项目间的关联管理。在ERP系统中加强了对合同的相关管理能有效降低财务风险、节约由于合同变更造成的浪费。
(四)项目物资、服务采购方面
明确物资和服务两种采购方式,通过物资模块对物资类采购进行管理,引入了审批流程来规范采购申请。在接口招投标系统中,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所有的服务供应商,在WBS结构下细分各项服务费用控制,从而完全消除了由于先干后算造成工程造价失控局面的发生。同时由于施工阶段的周期较长,影响变化的因素较多,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因而在全过程造价控制过程中也不能忽视对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作为将设计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实体过程的施工阶段,其同时也是为合理结算提供原始依据、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的过程。要求业主单位提供更进一步的详细的科学的标底,从而能准确地判断投标所报价格是否合理,进而才能在定标时作出正确的选择,并使标底控制在预算或概算范围内。
五、结语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构建适合于行业实际情况的一套高效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同时致力于对项目各阶段的成本开支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因而可以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助力企业腾飞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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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利是水利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为加强城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城市水利工作是城市化发展的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率已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年的43%。城市取水与排污相对集中,对防洪安全、供水保证率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高,缺水和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大,需要根据城市水问题的特点,结合具体城市的实际,切实加强城市水利工作,因地制宜地解决好城市水利问题。
(二)城市化快速发展中显现的各种城市水利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城市水利工作。城市缺水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661个建制市中缺水城市占2/3以上,其中100多个城市严重缺水。城市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年全国污废水排放总量达717亿吨,其中2/3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造成90%的城市地表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防洪形势仍然严峻。在639个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的只有236个,还有63%的城市没有达标。长期以来,由于对城市发展中的城市水问题认识滞后和重视不够,涉水规划与水利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综合功能提升滞后于规模发展,环境改善滞后于经济增长,出现了很多城市水利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城市水利工作。
(三)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是健全和完善城市水利基础设施的关键阶段。当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也是完善城市水利基础设施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建设各种城市水利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城市水问题,更好地发挥城市水利基础设施对城市发展的基础作用和带动效应。
(四)流域与区域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和城市水利工作实践为加强城市水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以大江大河综合治理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的流域与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城市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防洪保安和水源供给条件。近年来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地在城市水利工作中的探索与实践,为城市水利工作提供了成功经验。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水利工作
(一)城市水利工作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和城乡统筹的理念,坚持防治水污染与防治洪涝灾害并重,水资源开源与节流并重,水系整治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并重,水环境改善与水文化水景观建设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统筹城乡、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城市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水利管理体系与城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城市水利工作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要在流域与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满足城市发展对城市水利基础设施的要求。要使城市发展布局、功能定位、发展规模与防洪保安、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缺水城市要适度控制城市规模,禁止发展高耗水产业和建设高耗水景观。地下水超采城市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防止地面沉降。在城市规划与新城区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城市河道控制线和地面标高控制线,防止侵占水域、破坏水系,防止以牺牲水环境和水面积为代价换取城市发展的短期利益。
(三)城市水利工作要坚持统筹协调。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要求,城市防洪、城市供水、城市水环境与水生态建设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城市涉水专业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水功能区管理相协调;城市水利管理要与市政管理相协调;城市水文化要与城市历史文化底蕴相协调;城市水利设施要与流域和区域水利设施有机结合;城市水利工程要与城市总体风貌相协调。
(四)城市水利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城市水利在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重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水环境、水文化、水景观等多种功能的建设,把确保城市水面积率、湿地面积率、透水面积率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控制指标,主动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需求和建设宜居城市和生态城市的需要。
(五)城市水利工作要坚持创新。通过体制创新,逐步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通过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城市水利投融资体系,建立城市水利建设、管理与维护的良性运行模式;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城市水利的科技水平,实现城市水利的信息化与现代化。
(六)城市水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人水和谐。到2010年,城市防洪标准进一步提高;在流域和区域的统一配置和调度前提下,通过供水工程建设与节水措施,基本满足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使城市水体质量明显好转,通过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环境得以改善。到2020年,全国大中型城市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水资源供给能力与城市发展相适应,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水生态状况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人水和谐,环境优美。
三、编制城市涉水专业规划
(一)城市涉水专业规划包括城市防洪规划、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城市水系整治规划、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水景观规划、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等。
(二)城市涉水专业规划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的要求,在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要统筹安排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控制和节约保护,整治和建设城市水系;科学确定城市水利工程布局及规模;划定水功能区、水利工程规划保留区;提出各类水利工程设计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利用流域、区域水利工程体系,提高城市水利的保障能力,使城市水利更好地为城市发展服务。
(三)城市防洪规划要按照《防洪法》的要求,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流域防洪规划、上一级人民政府区域防洪规划编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四)对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进行科学论证,确保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条件以及防洪要求相适应。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五)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健全科学化、民主化的规划编制程序,相关专业规划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城市涉水专业规划是城市涉水工程建设的依据。城市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河道、湖泊的规划控制治导线,符合防洪规划确定的地面控制高程,不得随意侵占水域、阻断水系。城市新建小区防洪除涝标准应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四、加快城市水利工程建设
(一)城市水利工程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必须适度超前建设。当前,城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城市水利建设步伐,以城市水利的率先发展更好地支撑和保障城市的健康发展。
(二)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制定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时,优先考虑和安排城市生活用水,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城市供水要协调用水需求,适度超前建设,实现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优化配置水资源,优先满足城镇饮用水源地的取水。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建立和完善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分质供水,建设战略储备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鼓励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切实保障居民生活饮水安全。
(三)加快城市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在继续实施既定流域、区域性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根据国家制定的城市防洪标准和城市防洪规划,加快建设城市防洪除涝工程。
(四)整治和完善城市水系。要把城市水系纳入流域、区域水系中统筹规划,在保证河道功能的前提下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城市河湖与流域、区域河湖沟通,增强引排能力,建成"挡得住、排得出、引得进、调得活"的城市水系网络。城区河道要体现城市特点、城市历史、城市文化和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强化河湖岸线和堤防(包括海堤)的综合治理,推广堤路结合,堤林结合以及生态型自然护坡和工程性护坡相结合。
(五)加强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要结合城市水系整治,实施雨污分流,清淤保洁,岸线整治,景观营造,环境美化,真正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逐步建立城市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用水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
五、加强城市水利管理
(一)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城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城市规划区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城市,严禁新建任何取用地下水的供水设施。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自备水源。严格执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制度,突出饮用水源地和重要引水调水河道的保护。以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服务业、节水型社区为载体,切实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城市,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并限制新建供水工程项目。深化水价改革,形成合理的水价机制,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水利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城市水利工程的调度运行要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执行。公益性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经营性水利工程按市场机制运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准公益性工程,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各类城市水利设施都要落实管理人员、职责、目标和经费。工程维修养护要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养护。
(三)建设城市水利预警与应急机制。加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增强应对城市水旱灾害、水体污染等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能力,要分别针对江河洪水、山地洪水、台风暴雨、风暴海啸、泥石流、干旱缺水、突发性水污染等灾害,建立预警预报与报告、应急响应制度,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形成完整的应急机制,保障城市安全。
六、建立和完善城市水利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市水利是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研究解决城市水规划、实施方案、资金筹措、价格政策等重大问题。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制度协调、规划协调和政策协调,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城市水利发展。要鼓励和支持城市水利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促进城市水利健康发展。
(二)拓宽城市水利投入渠道。城市水利工程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维护费、土地出让金、防洪保安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资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城市水利建设。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水利建设项目投资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拓宽城市水利投资渠道,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城市水利运行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在统一规划下,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投资进入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城市水利建设。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城市水利投入。对城市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应根据资金来源、项目的性质和调控的需要,分别采用直接投入、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不同形式。
(四)建立城市水利的扶持激励机制。各地要加大对城市水利扶持力度,调动加快城市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支持与城市水利关系密切的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及大中城市的重点防洪排涝和水环境整治骨干工程。各地要对城市水利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通过奖励性补助或其他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水利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