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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治哲学;社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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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1)03-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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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治哲学的含义及其发展
?实事求是的说政治哲学在今天也尚未成为一个让大家普遍接受的学科名称,德国哲学家们依然还愿意按照其学术传统使用“法和国家的哲学伦理学”或者“法和国家哲学”的名称。也有许多人认为政治哲学属于道德哲学或伦理学抑或是社会哲学。这些繁杂的现象让我们对政治哲学进行界定产生了较大的困难。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施特劳斯一直秉承欧洲理性主义传统,他曾在其代表作《什么是政治哲学》中指出“政治哲学就是要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务的性质以及正确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这两方面的知识。”韦伯在其《学术与政治》一书中直接从国家的角度着手分析政治,认为政治的核心体现为权力的分配问题,但是权力却是有其独特指向的。政治先于国家,而且政治的功能要远远比国家的功能和作用更为广泛、全面和深入。
?从本质上来说政治乃是人类社会在一定团体内部为了分配社会利益而产生的各种行为与制度,这些社会团体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具有一个最高的权力机构、统一的规章制度、一定范围的领土。由此可见,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国家便是人类政治的最为典型的表现。国家范围内政府、政党、社会团体或者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及其相应的原则与制度需要一定的观念作指导,这些观念可以有各种来源。于是,政治哲学研究上述政治行为所遵循和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这些原则和制度所从出的规范和价值的观念,这些观念的基础,以及由这些原则和制度构成的基本结构;研究各种不同的政治哲学学派就此提出的各种判断和观点;政治哲学同时还研究有关上述问题的方法论。在这里,人们还就什么是社会、个人、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发生争论,这些争论不仅涉及事实,而且也涉及人们为自己的理解所建立的标准,而这些标准就属于规范问题,因而也在政治哲学的视野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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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治哲学中的社会与个人的界定及其特征
?任何政治行为都发生于一定的社会之中,任何利益分配都是以人的社会性为基本前提的。所以理清政治哲学中社会与人的基本概念问题是我们其余的讨论能够深入进行下去的先行条件。
?在政治哲学之中,社会一词具有两个基本意思,一是指人类群体性的存在,各种语言、制度、观念、习俗、结构和历史等等物质和精神都是人类群体性存在。二是指与国家相对而言的人类有组织的群体,也就是除了国家行为、原则和制度以下,其他的都是社会的领域。事实上,国家行为在终极层面上都是强制的,这也是韦伯等学者们所强调的国家以暴力垄断为其根本特征的原因所在。那么,任何相对于国家行为而言没有终极强制性的行为都被称为社会的行为。举例而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国家制度,慈善事业是一种社会行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必须要国家通过行使其税收职能来具体实行的,众所周知,税收具有固定性、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典型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财富再分配。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的慈善事业,其资金与物资都来源于人们自愿馈赠的捐款和赞助,并且慈善事业的获益者也是由慈善团体根据其自己的信念与章程来指定的。
?在政治哲学之中,怎么去理解个人直接关涉到一系列基本的原则与制度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问题。关键之关键就在于个人是否是构成社会的不可再分的基本单位,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个政治性的团体中间,单个的个人是否是最为基本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这种观念影响深远,甚至一直延续到今天,比如一个人出生在农民家庭,便就当然地只有农民户口,却不能选择居民户口。在欧洲亦然,中世纪欧洲的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家庭,贵族和农奴的身份都是世袭罔替的。到了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认识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个人取代家庭成为组成社会的最为基本的单位,权利义务不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的而是以个人为单位分配的,也就是说个人成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然而这并不是说所有人从呱呱坠地开始就拥有了政治权利。职能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公民社会里,法律规定的成年的个人应当是享有与所有其他人平等的政治权利的。由此观之,政治哲学中所谓个人便是政治性团体里独立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最基本的行为主体。
三、政治哲学中的社会与个人关系
?在政治哲学中,如何理解认识并进而规定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有着诸多分歧与争议的问题。关于社会与个人问题争议的主要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人们在确立社会基本原则与相关制度时,究竟是以社会还是个人为最基本的出发点的问题。因此,社会常常又被理解为国家或者其他诸如民族、宗教等某一特定的团体。一种观点认为,个人应该而且必须是社会基本原则与制度的出发点与归宿,持该观点的人认为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与规范必须是建立在确保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与自由之基础上,这些权利与自由拥有最优先被考虑的属性,坚决不能以国家的或其他社会性团体的名义来侵犯和践踏个人的权利与自由。这种类似于自由主义的观点今天渐趋流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一旦脱离了社会,个人便是一个没有办法规定的抽象的存在物。诸如国家等政治性的团体,其首要的目标就是要保证这个团体里所有成员的安全、权利和福利。从这个角度出发,所以社会的整体利益就必然高于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在现代社会的很多情况下,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通常都是通过社会来实现的。除此此外,每一个社会性团体都拥有其共同的价值观与文化,这种共同的价值观与文化相对于其成员而言就就具有天然的优先性。中国传统的儒家学说,中世纪欧洲的封建主义以及现代的社群主义都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观点并不是要否认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只是认为这种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始终是有限制的。
?前文所论述的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除了涉及到态度与立场之外,还涉及到方法论的问题。因为关于社会与个人关系的观点主要不是用来解释现实,而通常是用来设想或规划某种理想的社会秩序。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下,究竟是以社会为基本出发点还是以个人为基本出发点的选择就涉及到方法论的问题。比如,通过为每个人平等地分配基本权利并且充分地维护这些权利,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是否就因此而能够建立起来?在现代社会,我们可以举美国这样的以自由主义为主要观念的国家为例,基本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得到优先的维护和保障的,但是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美国是否就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其次,如果它存在着问题,那么这些问题是否可以通过进一步维护和保障个人权利就可以解决?第三,在遭遇外部的危险时,美国的个人权利的保障还能维持不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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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马德普:政治生活中的应然逻辑——政治哲学的立论基础与方法论初探[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04期;
?[2]王南湜、王新生:从理想性到现实性——当代中国政治哲学建构之路[J],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01期;
?[3]唐小丁:社会个人与社会经济的双重关系[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年02期;
1、正始文学具有哲学色彩。形成这一原因的特点是继建安文学后,由于哲学思考的盛行,正始文人很少直接针对政治现状发表意见,而是避开现实,以哲学的眼光,从广延的时间和空间范围来观察事物,讨论问题。也可以说,他们把从现实生活中所得到的感受,推广为对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和历史的思考。
2、由于周围环境危机四伏,动辄得咎,也由于哲学思考的盛行,正始文人很少直接针对政治现状发表意见,而是避开现实,以哲学的眼光,从广延的时间和空间范围来观察事物,讨论问题.也可以说,他们把从现实生活中所得到的感受,推广为对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和历史的思考.这就是正始文学呈现出浓厚的哲理色彩.
3、深刻的理性思考和尖锐的人生悲哀,构成了正始文学最基本的特点.
(来源:文章屋网 )
一、考生审题时要选好立意角度
这则材料可以从工人、从保安以及从工人与保安相互关联三个角度来分析。
从工人的角度看,他每天跟保安问好和道别,这是一种良好的待人处世的习惯,体现一个人良好的职场素养,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处事原则,还可以看成一种细节。由此可以立意的角度:(1)良好的待人处世习惯是幸福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2)平等地对待生活中的每个人,是你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最基本原则;(3)细节决定成败。
从保安的角度分析,保安通过工人只问好而没有道别,预判工人尚未离开,并且还到处寻找,最后救了同事的命,说明保安是一位非常细心、工作非常认真、待人非常热心的人,有着踏实的工作作风,也不难看出保安得到了别人的尊重,让他的工作价值得到了别人的认同,所以更愿意为这份工作尽心尽力。由此可以立意的角度:(1)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方法,踏实的工作作风是得到他人认可的前提条件;(2)对工作充满情感,对他人充满热情,是一种良好的生活、工作方式。
从工人和保安二者之间的关系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工人因为有礼貌,尊重他人,得到保安的关注,最后也幸运地得到了救助,而保安因为得到了同事的尊重,所以愿意细心地在公司的每一个角落寻找这位工人。由此可以立意的角度:(1)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学会相互尊重,相互关心;(2)人与人之间要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的社会,不仅有利于每个人的发展,也有利于一个集团、一个单位、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旺发达。
二、从选材的角度分析,考生选材要遵循三个原则
(一)为你文章的观点服务。拿到题目的时候问一问自己:(1)材料的核心问题是什么;(2)材料的特点是什么;(3)材料的性质、倾向是什么;(4)材料的关键词句是什么。这样,你的中心就出来了。无论采用何种文体进行写作,考生所使用的材料必须要为中心服务,不然,这则材料就会变成累赘。
(二)掌握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考生所使用的材料,不要有任何的虚假成分,为了写作而随便编造材料,或者运用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材料,都会削弱文章的可信度和感染力,大大降低文章的价值。
(三)材料尽量能够新颖。按照以往的阅卷经验,考场作文很忌讳老是用李白、杜甫等常见名人的材料,不是说他们的材料不可以用,而是他们的材料被太多的考生用了很多年,太泛滥了。建议考生多关注社会,关注自然,思考人生,让更多的现代生活里的素材进入作文中,体现出一个优秀的知识分子对当今世界的关注和了解。
一、中国传统哲学的人生韵昧——价值观
讨论一个问题,首先就是要理解问题的含义。在目前所发表的文献中,对“人的价值”这个概念实际上是在不同意义上使用的。解决问题首要的就是明确问题,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人的价值。价值是近代出现的名词,在古代中国有一个与价值意义相当的词是“贵”。关于人的价值这个概念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的含义:人的类价值或称人的生存的价值。人活着必须要有追求,如果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目标,将会迷失自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我们必须清楚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人的生存价值,等于他为促进与实现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谐发展,或者说等于他为多少人的生存发展,创造和提供了多少有利条件这一客观实际。
二、价值观在中国哲学史上的问题
论价值观在中国哲学史上的问题而言,主要问题有二:一为价值的类型与层次的问题;二为价值的意义与标准的问题。价值不止一、二个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真为认识的价值善为行为的价值美为艺术的价值等。一件事物对人有用可以说具有功用价值。如果对人有用的即有价值人本身也应该有一定的价值。价值虽有不同的类型但又必有共同的本质这即为价值的意义所在。价值更有基本的标准符合一定标准才能称为价值。
孔子把“道”“义”与富贵区别开来,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在孔子看来,富贵的价值是相对的,道与义才是最高价值,孔子承认有“以,其道得之”的富贵,即肯定等级差别是正当的,这表现了他的阶级性。
三、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善、美、义、利。
1.善在中国哲学中的含义
善是具体事物的完好、圆满的组成,是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完好圆满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具体事物完好圆满有利于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人们在与具体事物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影响和作用的过程中,判明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满足(完全达到)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产生了称心如意(满意)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恶(残缺不完好)”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人为什么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因为世界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意义、具有价值、具有意识,因为自然和社会的环境、现象、行为和事物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因为人只有通过自身的实践行为,消除环境、现象、行为和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具有的负面意义、负面价值、负面意识,增大环境、现象和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正价值和正面意识,才能实现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目标。
2.美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含义
对于美的本质,长期以来众说纷坛,争鸣激烈。简要的介绍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美是主观的,美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于美的看法,并不是所有人都相同,美食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这种观点仍然未摆脱美食心灵创造的模式。医学之美食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之美的统称,社会形象美重点表现在社会的公认性或普遍承认,自然形象重点表现在人类本身形象。
3.义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含义
义的源字是羊在上,下边是人手持戈。上面的羊,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形,上边两点左右均分,中间也是左右对称,象征公平之意。第二种解释是祭祀的羊,表达的是信仰。而下边是持戈的武士,也可以是我的意思。源字的意思就是:为了公平(或信仰)而战斗,对个人则是我为公平(或信仰)而战斗。
义利之辨构成了伦理学最核心、最基本的问题。不但儒家的很多论题如“人禽之辨”,“王霸之辨”、“君子小人之辨”、“经与权”的问题等,都与义利问题有关,甚至可以说是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展开的,而且儒家也以此来理解和评判中国历史,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朱子与陈亮关于“汉宋功过论”的争论。
4.利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含义
“利”作为外在的实体,需要依靠“义”而行,清人刘宝楠《论语正义》云:“利,义之和也,利物足以和义”。又云:“利于不利,古人皆质言之。人未有知其不利而为之。”人未有知其不利而为之,则亦岂有知其利,而避之弗为哉,利所以为义之和者,和犹言调适也。
四、中哲史上人的价值观的现代意义
儒道的人生价值观有什么现代意义呢?首先,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儒家和道家都重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儒家更要求人应当立德、立功、立言。认为这是人生的崇高使命和真正意义之所在。其次,正确的苦乐观、生死观。人生必有一死,人人都免不了一死,这是任何人都逃脱不了的人生归宿。儒家和道家都清楚这一点。这对我们也是有启示的。宋儒张载强调的活着应当乐生,努力做事;死则是休息,应当安死。这在今天物质生活普遍提高的情况下,尤其具有特殊意义。最后,努力提高道德情操。儒家、佛教和道教都强调道德修养是培养、确立主体人格理想的方法和条件,进一步协调人际关系。当今社会、科技、法则、民主等,在发展经济、推进政治、稳定社会方面,分别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和作用。为了提高社会成员的素质,进而推动社会的健康蓬勃发展,加强道德修养和建设,实在是一重大课题。
关键词:理性;实践;反思;超越
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4-0047-02
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反映,向我们展示了不同时代人们的精神风貌。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审视,我们不难发现,在各种变化之中存在着恒久不变的时代主题,笔者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有理性、实践、反思、超越。
一、哲学——关于理性的学说
哲学起源于古希腊。它是在东方、巴比伦、埃及文化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按照德国现代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的考证和说法,古希腊早期思想家赫拉特里克最早使用“爱智慧”一词并用它来描述对于真理、智慧的追求。按现今可见的古代史料,第一个对哲学有明确自觉的哲学家大概是毕达哥拉斯。根据第欧根尼·拉尔修的记叙:“第一个使用哲学这个术语并称自己为哲学家或智慧爱好者的是毕达哥拉斯因为他总说除神之外没有人是智慧的。”被誉为近代哲学之父的笛卡尔认为“认真进行哲学思考,首先就要撇开偏见,细心怀疑我们之前所承认的意见知道重新考察之后发现他是真的,才能同意它们。”黑格尔在肯定和赞赏柏拉图关于哲学以把握普遍性概念理念为自己的任务时说:“认识理念就是哲学的目的和任务。”即使在经院哲学时期,在基督教的教义所划定的范围内,人们的思维可以自由地运用其才智,只要同既定的真理没有矛盾,人类理性可以随意的解释世界。经院哲学并非根本否认理性的作用。它主要是运用形式逻辑的发法从外在的权威即教会所解释的《圣经》出发演绎推出事实。它在运用理性、思维为宗教服务的同时,也在一定限度内维护理性的作用,为后来文艺复兴时期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逐渐摆脱了哲学取得了独立的地位。但是哲学与科学仍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在某种程度上说,哲学发展的阶段性与科学发展的阶段性是相适应的。
我们可以看到,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哲学家们对于哲学都抱有一种理性的态度来追寻世界的答案。从古希腊以来,不同哲学家对于理性从不同的角度作了不同的解释,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对于这一问题大家的意见却相对一致,普遍将这种理性理解为是一种历史的、批判的态度。即不借助于神的或者是其他一切不可知的力量,也不迷信于任何未知的力量,对于世界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也是哲学为什么是所有学科之母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从哲学的历史沿革中我们可以发现高擎理性主义的大旗、高扬理性主义的精神是哲学的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只有立足于理性,将所有问题都放在理性的视阈下来思考,哲学才具有真正的气度。
二、哲学——关于实践的学说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写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认识到了自古希腊以来大部分哲学家都忽视却又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实践的问题。这种局限性始终制约着哲学的发展,只有马克思才找到了克服这个问题的方法——实践的方法。实践这一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早就引起思想家们的注意。在哲学产生以前,很多哲学家都从自己的哲学观点出发阐述过实践问题。不过由于哲学立场和阶级立场的局限,包括唯物主义在内的全部旧哲学多没有解决好什么是实践的问题,没有正确理解实践的内容,实践的本质及实践的作用等各方面的科学内涵。
科学实践观的建立,是既批判了以往各派哲学在实践观上的片面性和错误,又吸取了其有关的合理思想的结果。而这一切同辩证而又唯物的理解社会历史,即唯物史观的建立是密不可分的。第一,哲学发现了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在对实践内容的理解上突破了旧哲学的狭隘眼界。为了正确揭示实践的本质和作用奠定了基础。当马克思恩格斯把物质生产作为实践首要的、决定性的形式和实践的最基本的内容时,他们所理解的实践是同物质自然过程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自觉的社会性过程。它不仅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而存在的基本形式,而且是人类同自然界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基本形式。第二,的创始人在人类物质生产活动这一类基本的实践活动当中,找到了使物质性、现实性与能动性、创造性统一的基础。从而把两者辩证的综合起来。哲学所理解的实践活动,首先是物质生产活动。因为物质生产活动不仅仅是使对象发生改变,同时还意味这人把目的性的因素注入自然界的因果链条中,使自然界的因果链条按照同样可观的“人类本性”发生运转。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同时也批判了旧唯物主义者把人类活动动物化、自然化的错误。第三,哲学的创始人正确揭示了实践对世界的革命改造作用,指出“理论的批判”不能代替实践的批判。马克思揭示了物质实践的“革命的”、“批判的”功能,批判了费尔巴哈对一切只诉诸感性直观的观点,指出即使是正确的理论,也只有诉诸实践才能取得实际的效果。当然,哲学主张对现存事物进行“实践的批判”,并不意味着任何现实的实践都是合理的。要求以正确的理论作指导,使“理论的批判”转化为“现实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以后,列宁提出了主体和客体,物质和精神的“交错的=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的观点。则进一步把实践看做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这些都从唯物观和认识论等方面深化了对实践的科学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