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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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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的概念

文化艺术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概念隐喻;隐喻表达;文化术语;英译

1 引言

隐喻的理解是翻译的基础,影响隐喻理解的因素有文化、语境等。隐喻与文化之间具有

不可分离性。隐喻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段,而且是一种认知手段和思维方式。隐喻不仅可以反映说话人/作者的思想理念,而且还可以构建一定的观念或现实,影响听话人/读者对于世界的感知和认识。本论文在George Lakoff概念隐喻的理论框架下,把中国传统文化术语中的隐喻表达作为研究对象,透视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并揭示了蕴涵的中国文化模式,本论文同时也对隐喻概念理论研究现状做了进一步的总结和概括。

2 隐喻概念理论研究现状概述

20世纪80年代, 随着认知科学的发展,隐喻的研究出现了向认知的专项,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概念隐喻理论 (Conceptual Metaphor Theory)的提出。1980年,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出版了《Metaphors We Live By》(《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标志着认知观的隐喻研究全面开始。该定义的具体内容是指隐喻是人类对某一领域的知识和他们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统一理解;使源域到目的域的直接映射,在映射的过程中保持不变的意象图示结构(invariance hypothesis)。

(1) 国外研究现状概述:在国外,与隐喻翻译相关的研究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规则性限定,即要求隐喻的翻译依据特定的规定性方法进行,Newmark(1980)最先提出的几种隐喻翻译方法得到众多研究者的认同。它们包括:直译、明喻;对等议、意象重现、解释性翻译等。第二类研究将隐喻翻译方法与文本类型联系起来。Newmark(1995)将隐喻分为死喻、标准隐喻、改喻、新隐喻及创新喻等若干种,译者可依据它们包含的信息量确定在不同文本类型中的处理方法。第三类研究将隐喻翻译与文化联系起来。概括来讲,第一类研究列举了隐喻翻译的处理方法,而后两类研究则涉及隐喻翻译中策略使用的限定性条件。隐喻的翻译既受到语篇的制约,也受到文化差别的限定。

(2) 国内研究现状概述:国内也有较系统的评述,如林书武(1997,2001)的《国外隐喻研究综述》、《隐喻研究的基本现状、焦点及趋势》,束定芳(2000, 2002)的《隐喻学研究》、《隐喻研究中的若干问题与研究课题》,李福印(2000)的《研究隐喻的主要学科》等。束定芳(2011在《论隐喻的运作机制》一文中谈到:隐喻涉及两个处于不同领域(范畴)的概念,隐喻意义的产生是两个概念之间互相作用的结果。这一互相作用通过映射的方式进行。在映射过程中,属于某一领域的相关概念和结构被转移到另一领域,最终形成一种经过合成的新的概念结构,即隐喻意义。王斌(2002)在《隐喻系统的整合翻译》中从交织的角度解释翻译中的隐喻结构,通过对隐喻结构源语(域)与目的语(域)的整合分析,论证了隐喻结构对翻译解释的局限性在于泛化个别整合模式;若能发挥其动态整合功能,为翻译的全面解释提供契机。

3 中国传统文化术语的隐喻翻译策略

在对中国传统文化术语的隐喻表达研究中,作者发现隐喻翻译过程中意象的不对称极为明显,时而丢失、时而变换、时而添加,形成一种有趣现象。根据 Newmark(1980)的隐喻翻译理论,下面将结合实例,探讨中国文化术语翻译中的三大策略:即直接对等译法、意象代替翻译法和意象转换法。

(1)直接对等翻译法:直接等喻法是保留相同的隐喻意象,即进行直译,这意味着在目标语中重造一个相同的意象,即在译入语中再现相同的喻体和比喻手法,条件是让译语读者感到自然。例如:“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译为:Four Virtues (golden heart, refined language, civilized behavior, green environment)。

(2) 意象代替翻译法:不是所有的隐喻都可直译,毕竟在中英两种文化背景中都存在着大量特有的隐喻.隐喻不可避免的被烙上鲜明的民族特色,拥有一些独特的文化特征。当我们遇到这些找不到等同意象的隐喻时,就要用目标语中的常用意象来替代源语中的意象。例如:“红人” 译为:sb’s man of hour;“台柱教授”译为:star professor;“交际明星”译为:our social butterfly “提心吊胆”译为:on pins and needles 等等。

(3)意象转换翻译法:在处理传统文化术语的隐喻翻译时,也会遇到意象转换的情况,会使用意译。意译是直译的一种补充手段.这种译法传递了原文的意思,而未保留原文的句子结构和修辞手段。这种译法多运用于一些文化标记鲜明,某一文化特有的隐喻.例如:“爱吃醋,吃不相干的醋”译为:being jealous, and it’s over nothing。

4 结束语

隐喻的翻译过程, 是一个复杂的思维过程。隐喻翻译如果没有深刻而多元的思维,就不可能反映原文的文化意味,也不能真实达意。翻译是文化交流的桥梁,我们在翻译隐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文化、语境等因素,根据具体的语境和目的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以达到最有效的交际,并为中国文化的翻译研究带来一个较大的飞跃。

参考文献

文化艺术的概念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 少数民族 文化艺术 知识产权

一、“民族文化艺术”概念的界定及特征

(一)少数民族文化艺概念

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为传统知识的一部分,有着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各国或地区根据本国文化传统对其有着不同的定义。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对其定义:在本国境内由被认定为该国国民的作者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流传而构成传统文化遗产基本成份之一的一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国际组织将其定义为具有反应某一群体文化特征,且与该地区地理条件密切联系,由相关权利或义务群体传承发展的创造性智力型成果。而我国对此并没有明确清晰的定义。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可以给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下一个定义:具有反应某一群体文化特征,且与该地区地理条件密切联系,由相关权利或义务群体传承发展的创造性智力型成果,其包括一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特征

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各民族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而形成的智慧结晶,同其他知识产权客体一样,除了都有非物质性的特点外,少数民族文化有其特点:

1.群体创作性和个人传承性

从整个民族来看,民族文化艺术是通过整个民族世代保持,传承发展而保留下来的具有强烈民族特色的文化,为整个民族的标识,具有明显的集体属性。从个体来看,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也是通过无数个体智慧创造的文化结晶,任何民族文化艺术都离不开集体内部个人通过口头,表演等各种形式传承,没有优秀个体的传承,民间文学艺术就可能丧失其应有的文学艺术价值。因此,个人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创造作用则被集体吸收,其个体的个性和群体的共性相融合,其结果是个体的个性被消融,而表现为群体共同创作的结果。“群体智慧创作的积淀与个体的传承发展是以二位一体的形式表现,这正是民族文化艺术创作不同于其他一般文化艺术创作的重要特点。”

2.民族传统性和时代特征性

在人类的漫长历史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总是与特定的地理和人文相互作用,通过集体智慧活动不断传承发展产生的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现象,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

虽然民族文化艺术总体上呈现出保持民族特性的特点,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新文化的涌入,民族传统文化也随之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表现形式也随之多样化。

3.鲜明的地域性和开放性

文化具有民族性、区域性,深深植根于本地历史文化当中,只有民族文化艺术植根于某个特定区域时,才能体现民族文化艺术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假如“山东梆子、河北梆子、东北二人转“等这些文化艺术不以当地方言表演,那么其韵味就会荡然无存,毫无地方特色。

民族文化艺术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应具有文化所具有的共性,开放性是任何文化艺术发展创新都不可缺少的元素,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更加如此,在保持本民族特色的前提下,寻求在多元互渗的文化生态中寻求新的文化增长点。

二、知识产权的具体制度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

贵州省作为多少数民族省份,其中为数不少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已为全国甚至全世界人民所熟知,创造出非凡的艺术和文化价值。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调整人们之间就某一特定无形信息的复制、利用而产生的利益关系的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显然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同时,通过对该地区传统文化知识授予法律上的权利将会提高这种知识的形象并有助于形成对这种知识的尊重。

(一)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保护

通过从各国实践来看,一般都通过本国的著作权法对本国民族文化艺术实行著作权法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化艺术,但必须通过作品的形式表现才能成为著作权保护客体。一般情况下,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1)以传统工艺技术为表现形式的作品,例如苗族服饰蜡染技术。(2)以对古代神话传说、歌谣舞蹈、民俗祭祀活动为表现形式的作品整理、注释、翻译而形成的作品,,其整理人、注释人、翻译人就其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3)对根据各种民族文化艺术所整理出的具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也能得到著作权法保护。(4)戏剧、舞蹈、曲艺等表演形式的表演者可受邻接权的表演者权保护。

(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专利保护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专利保护受限于专利法对艺术文化成果“新颖性”要求,由于少数民族文化往往通过上千年的流传已进入公有领域而被广泛熟知,往往丧失其“新颖性”而得不到专利保护。但专利制度中的外观设计权对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值得考虑。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中的手工艺品,皮革制品如可批量生产则可以考虑此种保护。

(三)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保护

1.商标法保护

通过商标法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优点是非常明显的,首先,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权利人的申请而长期存在,这与民族文化长期流传的特点极度吻合。权利人还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那么集体就是商标权的主体,这与民族文化艺术的群体性一致。少数民族聚居区居民还可以将其民族文化艺术中的民间艺术表达、传统技艺工艺加工、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其民族文化艺术得到商标法的保护。

2.地理标志保护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是指某项产品或服务来自某地,具有当地显著特征,其特征、质量与当地人文或者自然因素有着密切联系的标志。地理标志具有真实性、地理范围的特定性、群体性和证明性等特征。如果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中的传统手工艺产品,舞蹈,歌谣等形式的民族艺术表达特征完全取决于该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又与该地理因素密切相关,那么可以通过地理标志保护该产品,提高该产品的商业价值,譬如贵州省知名的“黔五福”。但通过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也有其缺陷,商标和地理标志只能够防止其标志或标记的被滥用,却不能保护民族文化艺术中的知识或艺术成果。

(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TRIPS协定》第39条第2款规定,如果信息具有秘密性、经济性和权利人对此信息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等三个条件,那么该商业秘密的合法控制人就自动获得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在贵州省这样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各民族文化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工艺流程,这些工艺流程往往都严格保密,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完全可以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进行保护。同时利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还有有着期限长、成本低的优点。

三、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障碍

在当前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存在着无法突破的一些现实障碍,其中有些问题亟待立法解决的,否则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将成为一纸空谈。

(一)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限为其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制。众所周知,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具有传承性、持续性特点,很难确定其起始点和终点。更为重要的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有着巨大的文化和商业价值,如果固守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一旦期限届满,民族文化艺术进入“公共领域”,其文化和商业价值将被肆意掠夺。从保护民族瑰宝的角度应规定给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应是无期限。

文化艺术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文化创意产业;体验经济;美学经济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27-8122(2012)04-0071-03

一、引 言

2009年底,詹姆斯•卡梅隆再次以《阿凡达》骄人的票房,突破自己曾以《泰坦尼克号》创下且保持了12年之久全球票房第一的纪录。在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角逐中,《阿凡达》获得三项大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和“最佳视觉效果”。该片提供2D、3D和IMAX-3D三种制式,在中国国内,不仅出现了连夜排队抢票的景象,在一些没有IMAX-3D制式影院的城市,甚至出现了组团去附近城市只为看到效果最佳的《阿凡达》的“壮举”。这样的疯狂和痴迷,从现实的角度,展现了新媒体艺术的绝佳魅力。

新媒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态、状态,二是增强了信息传送的互动性和即时性,三是实现了高科技、多技术、多媒介的融合。

而新媒体艺术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载体,以现代艺术为内容,以大众传播科学理论为纲领,将信息通过媒介的传播技术将科学与艺术的高度融合,应用到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领域,并且,以此对文化艺术本身和文化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

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生成主要来自以英国为首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文件,因此带上了浓重的地方色彩,各自的概念界定往往与其国家本身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认知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具有全球普遍认同意义的概念目前还未产生。我国近年来的官方文件,包括《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仍未采纳“文化创意产业”这一说法,而是保留了过去的称谓“文化产业”。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澳大利亚创意与创新重点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和项目主管、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知名文化创意产业学者约翰•哈特利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描述一方面在于创意艺术,这主要表现在个人才能上,另一方面在于文化产业即质量因数,这两方面的结合。它是近些年来在新知识经济范围内的信息通讯技术,就是我们所说的新媒体技术的语境下,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中提供城市消费者交互式运用的概念[1]。

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领域领军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当今全球化条件下,以新媒体传播方式为主导,以艺术文化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需求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传播为支撑,以文化经济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的,国家、行业、技术领域交叉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2]。以上二位国内外著名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区别文化产业的认识中,都强调了新媒体技术和网络等新传播方式这类要素的创意地位。

而各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也不尽相同。英国将其分为13类,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交易、工艺品、时装设计、电子出版、时尚、互动休闲软件、影视、音乐、表演、电视广播。 美国依旧版权分为4类:核心版权产业、交叉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边缘支撑产业。联合国则分为传媒、卡通、电影、娱乐、网络游戏、旅游、文化、网络信息、音乐、戏剧艺术、艺术博物馆等。

(二)新媒体艺术的概念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认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为新媒体艺术最明显的特征。它的表现形式包括:影像及互动装置、虚拟装置、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动画动漫、影视广告、网络游戏、数码艺术设计、数字插画、CG静帧、数字特效、DV、数码摄影等。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非常多,但共通点就是被大众所接受的途径以及作品的直接互动,通过人的触摸、空间移动、声、光、电等的效果,参与到作品的创作中。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联系、融入、互动、转化、展现这五个阶段。首先必须有人与装置之间的联系,并全身融入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通过与系统和人产生互动,这将导致艺术作品与人的意识之间的转化,最后展现出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效果。

将当代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较,其发展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它已不再仅仅依赖个体艺术家的才华和灵感,而是依赖整个艺术创作体系、艺术传播过程及方式、艺术媒介手法与参与方式等的全面创新。图像时代、消费时代以及“数字化生存”是新媒体艺术发展的现实语境。

首先,图像成为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和资源,对许多人来讲,甚至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科技时代的图像主要集中于用声、光、电为载体的多媒体种,而不再集中于平面中的图像、文字等这类静态印刷物中。“当代艺术及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听觉的感官艺术文化,而不再是平面的印刷文化,这已经是不容小觑的事实。”[3]

其次,当今世界消费主义的盛行,使得商品的价值已不只是其使用价值,人们消费商品,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内心需要的符号消费、仪式消费等,消费也成为艺术活动的基本方式。艺术经纪人出现后,处于艺术家和群众之间,他们了解并熟悉艺术家,懂得艺术欣赏,自身又赋有很强的营销能力,清楚明白市场需求,最重要的是他们富有经验,可以通过消费的方式把艺术推向大众。

再次,MIT著名教授尼葛洛庞帝笔下的“数字化生存”时代已经日渐成熟,科技的发展引起传媒形式的变化,艺术的多媒体化以数量越来越多、类型越来越新颖的大众文化产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标志。通过媒介,文化艺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效率更高。而且,媒介融入了艺术的创作的整个过程,真正可以成为艺术中的一部分。艺术传播与媒介技术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带来的语境的分离和重构,也让人们从根本上重新认识了艺术创作对生活的传统观念的反应。

(三)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现象

当今,数字媒体就像是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的发动机,它以IT 技术和CG技术为核心,极大地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影视、动漫动画游戏研发、广告、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开发与信息产业、建筑、工业、服装等一系列的艺术设计、系统仿真、图像分析、虚拟装置等领域,并涉及到科技、艺术、文化、教育、营销、经营管理等诸多领域[4]。

首先,分解文化创意产业,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分解为三组概念,即文化、创意和产业。第一,文化(包括艺术)传播借新技术革命下的新形态媒介,提高了传播效率,又增加了受众的审美感受,并通过“点击”、“复制”等形式,扩大了传播的接受范围和接受频次,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从而,产生了新媒体艺术的最重要传播特点――交互性。第二,新媒体的使用使创作者的“创意”能够更大限度地发挥,因而,提高了作品“创意”的表现力。第三,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带来了受众的数量激增,创造了更多的文化消费需求,使文化具备成为一个产业,并保持盈利性的必要条件。

其次,考察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仍然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电影电视广告是新媒体艺术介入较快较多,也是进入大众视野最多的领域;动漫和软件开发业运用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和交互性更多,并且发展主要依赖新媒体技术的个性;随着人们生活中电子产品的增多、闲暇时间的减少以及阅读习惯和获取信息习惯的改变,数字出版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日益增加与新媒体艺术的融合;而旅游会展业,在近年来更加注重新媒体艺术要素的融入,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新媒体、声光电的运用给观众带来了大量的美感体验。

三、新媒体艺术之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复兴文化产业,保护文化遗产,提高文化商品的附加值

首先,与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诞生于知识经济时代的文化创意产业更加强调创意的重要性,创意是其核心,并表现出多样性而非同质化、分众消费等诸多特点。新媒体艺术开放、自由、复制成本低的特点,能够充分考虑到受众个体喜好以及内心需要的相异,在提高其自主选择权的同时,有利规避了文化产业过去成本高、风险大这一缺点,并通过技术含量和知识产权的技术保护,保障了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

其次,文化遗产作为地区人群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中国的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7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数量丰富。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共4项,另外,我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1175项。物质文化遗产易被破坏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易保留的特点决定了这两者都需要借助科学技术,而在继续承担文化艺术传播功能的过程中,同时使自身被保护和保留。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功能以及数字化保存方式可以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贡献巨大力量,从而促进了文化的流传。

再次,新媒体艺术本身就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文化商品,它将过去一味依赖创作者才华和名气或者物品历史的文化商品的价值,转嫁到技术带来的高附加值中,以可感互动的体验增加艺术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含金量,可以更加有力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新媒体是文化艺术传播的重要载体,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提高创意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砝码。因此,融合新媒体技术与文化艺术要素的新媒体艺术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

(二)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推广体验经济与美学经济的载体

首先,新媒体艺术是文化创意产业实现一种叫“体验经济”的重要载体。“体验经济”即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所谓体验,就是企业以服务为平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从而创造出值得消费者回忆的行为。众所周知,商品是客观存在即有形的,服务是无形的,而创造出的体验是会给人留下记忆的。与以往不同的是,商品、服务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外在的,但体验是主观存在,即内在的,存在于个人心中,是个人在身体、感情、意识上参与所获得的。没有两个人的体验感受是完全一样的,因为体验是来自每个人的感受与商品之间的互动所得的感情[5]。在这里,大致总结了5种体验,娱乐体验、教育体验、情绪体验、审美体验和情感体验等。新媒体艺术交互、虚拟的特点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例如在四维影院中我们亲身体验到虚拟现实技术借助声音、音乐、光线、电子影像、机械互动装置、遥控器等多种媒体相结合,打造出幻真的虚拟世界。新媒体艺术带来的体验是借助数字技术,通过虚拟现实,使消费者得到沉浸感、交互性和构想性。

其次,新媒体艺术的低门槛对于美学经济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美学经济指“立足于美学价值,通过向潜在消费群体提供审美服务产品(或将审美要素大量渗透到商品中),以提升商品的文化附加价值,使消费者获得审美愉悦为目的而获得利润的经济形态”[6]。美学经济的题中之义是强调艺术生活化,通过将美附着在能够更多接触到人们生活中的实用物品或商业服务,来推广美的体验,实现审美教育和审美享受的普及,从而达到文化艺术的“平民主义”,即平民美学。新媒体艺术使艺术生活化,艺术生活化是文化成为产业的基础。文化创意产业以商业形态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公平、更包容的文化语境的构建契机,就是在这样一种转向中将高雅,高端文化推向边缘、消解它的光环的同时,也将它们的泛化促使形成更加公平的艺术文化共享空间,以便大众容易接受、理解这些艺术文化层面的享受,这无疑可以使社会文化更快更好地整体进步。

四、结 语

新媒体艺术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多种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是中国可以尽快步入世界前列的产业类型[7]。我国在推动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对新媒体艺术予以了多方面的支持和重视。2005年国务院出台《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力地推动了电视数字新媒体的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我国每个电视台每天必须播出超过10 分钟的动画片(省台要求30 分钟以上) ,其中60 %必须是国产片。国家火炬计划批复的全国唯一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专业集聚区,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这是北京市首批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该基地还在2006年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光荣地被评为“最具投资价值的创意基地”。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加强对新媒体艺术的研究投入以及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并寻找实现新媒体艺术商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更多可能模式。

参考文献:

[1] 金元浦.当代世界创意产业的概念及其特征[J].电影艺术,2006(3).

[2] (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92.

[3] 肖永亮.数字媒体在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地位[J].现代传播,2005(5).

[4] 田忠利,付琳,龚小凡.关于数字新媒体艺术发展的思考[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07(10).

[5] 金元浦.文化产业与体验经济[J].21世纪商业评论,2006(1).

[6] 金元浦.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端融合[J].中关村,2010(11).

[7] 金元浦.新技术革命与文化产业[N].膝望新闻周刊,2004-05-24.

文化艺术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文化艺术管理;文化产业发展;重要作用;概念意义

1文化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分析

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当中,只有全面加强文化艺术的管理才能有条不紊地推进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自古以来,只有进行管理活动才能够保证各项事情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因此开展科学合理的管理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重要作用,否则就会产生负面的影响。管理本身对于生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文化艺术管理与管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对文化艺术进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精神方面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但是其他的管理活动往往是以获利为目标。当然,文化艺术产品要想营利就需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在进行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当中,只有进行管理才能够保证对设备资金等进行有效的运用,保证文化产业发展具备一定的效果。为了实现文化艺术产品效益的最大化,需要加强管理,尤其是要采取科学的途径,借助一些资本的力量进行市场化的运作。艺术管理是以现代管理观念与管理理论为依托,以文化市场需要为根据所设计的新型理念。艺术管理的关键是,管理者如何把一个很好的艺术品介绍给观众。“它不是一般管理问题,管理者首先要对艺术品创作、生产传播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2文化艺术管理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分析

文化产业是为了给社会大众提供文化服务以及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的一种经营性行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而且文化艺术管理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当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文化艺术管理区别于其他的生产管理工作。文化艺术管理主要是对艺术作品以及艺术产品进行管理、规划,要保证反映出我国不同的文化素养以及审美方面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文化艺术管理的范畴相对较为广泛,而且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尤其是当下我国文化事业不断发展,文化市场日益繁荣,不仅出现了图书、报刊、影像、资料等文化产业,而且也有了针对娱乐戏剧等的文化服务,这些都属于文化艺术管理的范畴。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也进一步衍生了文化旅游行业,所以只要是能够为社会大众提供文化娱乐相关活动的都属于文化产业。其次,文化艺术管理也逐渐向营利的方向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各种文化思潮层出不穷,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也越来越激烈。在这种形势之下,文化产业也逐渐向营利化产业方向推进,但是与其他的工业产品和物质产品之间依然存在差别,主要是由于文化产业的消费体现的是一种文化素养以及审美能力,区别于工业上的加工流水而形成的利益。因此,文化艺术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针对文化艺术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文化扭曲的现象。最后,有必要增强我国文化艺术管理的实际效果。结合当下文化产业发展迅速的情况,在进行文化艺术管理时也应该打破传统的观念,能够结合时代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改进文化体制,将原来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化为企业单位,进而增强文化创造力,保证文化产业的顺利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文化艺术管理的办法,改进传统的观念,尤其是增强文化艺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对文化产业进行强有力的管理,而不会被市场化的管理模式所束缚,但是也要推进文化艺术管理的市场化发展。比如当下的很多综艺节目如《快乐大本营》等也属于文化艺术管理的范畴,是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融合的结晶。在进行管理时,既要体现艺术品的独特审美,也应该加强管理,保证创作出更多的文化精品,通过加强艺术管理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尤其是当下韩剧备受推崇,这与文化艺术管理也有直接的关联。为了保证我国文化艺术的发展,避免受众崇洋媚外,需要加强艺术管理工作,以积极的策划促进文化产业走得更远。

文化艺术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传统文化;民间艺术;中国特色

中图分类号:J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9-0236-03

中国传统艺术源远流长,在历史的长河中奔放不止,各种艺术门类激荡起一个又一个雄奇壮观的浪花,同时它又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滋润下茁壮成长,滋出生郁郁葱葱的林苑,各类艺术形式浓妆重彩,争奇斗艳,装点出一场又一场绚丽的景象,而民间艺术就是其间一朵完美绽放的奇葩,其美艳的身姿令人惊叹,其优雅的气质令人陶醉,其丰富的内蕴令人称奇,完全给人以美的感观,美的享受,美的回味。

“民间艺术是区别于官方艺术的一种较为通俗,但流传甚广影响甚深且较为自由的一种纯朴、率直的艺术形式。[1]”传统民间艺术,也即民间的传统艺术,是明显区别于现当代的民间艺术,其起源、发展和成长成熟均有较长的历史时期,是以传统文化为根基,最具有中国古典文化底蕴和艺术气息的大众化的艺术形式。至于传统民间艺术的概念,应该来说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泛且具备多元视角和层面的词义系统。

一、传统民间艺术的内涵与外延

(一)内涵

关于传统民间艺术的内涵,如果从狭义的层面去理解,即源于民间,存于百姓,是民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工艺、技艺、手艺等各种艺术形式,倾向于以造型艺术和审美艺术为主的技艺形式,主要体现的是实用性、功能性和审美性。

相对于狭义的传统民间艺术概念,广义的传统民间艺术所包含的内容则宽泛和宏观的多,它已不仅仅局限于工艺和审美,而是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和平台,其源于民间,但高于民间并更贴近生活,起于艺术,但高于艺术且更融合文化,属于大众文化艺术的门类和形式。

(二)外延

以传统民间艺术深远的内涵为基础和铺垫,传统民间艺术的外延和研究范围已经触及、延伸和涉猎到社会、生活、艺术和文化的方方面面,包容了审美艺术、造型艺术、文学艺术、表演艺术、形象艺术、说唱艺术、生活艺术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并拓展和升华到中国传统文化、民众审美情趣、艺术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方式等高深层次的领域,综合体现了其生活性、文艺性、思维性和价值性。

二、多元视角理解下的传统民间艺术概念

因为传统民间艺术牵涉广,程度深,故而立足于不同的层面、基于不同的背景、在不同的视角观照和理解下的民间艺术则呈现、传递和释放出多元化的含义和信号。

(一)审美学角度

仅就审美学角度而言,传统民间艺术正如其狭义的内涵,以民间的具备美学色彩、审美造型和审美功能的工艺技能为基点,突显出“美”和“技”,可谓之“民间美术”或“民间美艺”。

(二)心理学角度

传统民间艺术既然冠以“民间”二字,其反映和呈现的一定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潜在的心理感观和情趣爱好,能够折射出民众的艺术心声、心理意识和审美情操,同时也满足和宣泄了普通百姓的心理诉求和实际需要,最大程度地体现了民心和民情。

(三)社会学角度

站在社会学的角度,传统民间艺术更突出其生活性,更贴近于民众生活需要本身,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发展、凝练和传承的社会生活艺术,具有强烈的实用性、娱乐性以及交际性。

(四)文化学角度

“传统的民间文化就像是民间艺术的根脉,每种民间艺术都承载着一种独特的民间文化,而这种特有的文化又赋予了民间艺术以深刻的内涵,并且包含着对民间艺术发展的启示。[2]”按照文化学的范畴,传统民间艺术的宗旨应该是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传播民间文化,并且发展旅游文化,是以文化为总线,将民间的各类艺术形式贯穿起来的艺术文化。在现当代看来,它凝结了传统民间文艺的精华,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和文化遗产。

(五)价值观角度

它反映和代表了民间百姓和艺人最平凡、最朴素,也是最本质、最热烈的艺术观念、道德品质、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寄托了人民的理想价值,展现了民智和民生,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最高境界。

当然,除了上述视角之外,我们还可以从诸多学科层面去阐释它的包容性和宽广性,并可以发现传统民间艺术埋藏的与众不同的耀眼光华,因此,传统民间艺术无论从哪一方面去解读,它都是一门广博精深,异彩纷呈,多元勃发的社会意识形态。

三、传统民间艺术的研究对象

传统民间艺术既然包容万千,其研究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一两个层面,而是自下而上,自具体而抽象地加以呈现。

首先,从最一般的层面来说,传统民间艺术所研究的对象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事物,例如生活器物、服饰、建筑材料、家具、装饰材料等等,是与人们衣食住行紧密相联的最最基本的事物,是民间艺术最基础的研究对象,也是必须具备的研究对象,因为它们能满足人民大众生活的最基本的条件,并以此逐渐上升到艺术和理论的层面,没有它们,就形成不了民间的范畴,没有它们,民间艺术就失去了物质的载体。

其次,既然称之为民间艺术,则必然是高于日常生活事物的技能、技艺、工艺或本领,是一种十分熟练了的被赋予了技艺性、灵活性、独特性和超众性而令平常人叹为观止的能力,因此,在平常生产生活基础上锻炼形成的技能和技艺自然是民间艺术的研究对象,而且是研究的主体之一。

再次,仅仅是日常事物及由此形成的技能和技艺是不能真正称为艺术的,因为其缺少了人类最重要也是最独特的精神领域,因此,民间艺术如果要立足于文化艺术之林,其研究对象则必然涵盖文艺、气质、审美、心理、象征、感情、意念、想象、信念、情趣等等精神层面的内容,并探究其间的关联性和交互性。

最后,传统民间艺术的研究对象为更深层次的意识形态,涉及到艺术思维、文化、社会人生、价值观等等思想观念和思想理论的集合,形成了诸种观念和表象的完整体系和系统,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支配着民众社会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理想。

四、国内外传统民间艺术的区别

“民间艺术是人们创作的各种艺术形式在民间的形态,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民间艺术,世代相传,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的生命力。[3]”针对传统民间艺术,国内外的理解是有很大区别的,这是由于民风民俗、生活习惯、、文化背景、民族精神、思想观念等存在着显著的不同,但正是因为这种差别和个性化的特征,才使得全球的传统民间艺术气象万千、各领。

(一)民族文化

勿庸置言,中国的民族文化与国外的民族文化迥异,在差别性远远大于其共同性,展现出别具一格的中国风。中国的传统民间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分支,历史悠久,历代传承,接受了悠长岁月的深厚的中华文化的浸染和熏陶,饱蕴着其文化精髓和民族风格,散发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生命气息和精神气质,其艺术本质和个性打上了浓重的华夏烙印,有着独特的中国式的理解和意义。而国外的民间艺术自然也有着其独到的民族风情和文化解读,呈现出异样的感召度和亲和力。

(二)历史地位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国人眼中,传统民间艺术是显著区别于纯正艺术和高雅艺术的,在中华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传统民间艺术的定位起点较低,它的地位明显低于官方的文人艺术和宫廷艺术,也低于宗教艺术,在中国重要的历史典籍和资料中,我们见不到有关传统民间艺术详细的记载和叙述,“民间文化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实践,受社会文化风尚、群众文化素质的影响,再加上缺少加工提炼,以及流传中的扭曲变异,往往存在著芜相杂、瑕瑜互见的现象,思想上艺术上难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4]”长期以来,传统民间艺术虽被广大百姓所喜欢,所推崇,但在上层社会看来,其不过是雕虫小技,难登大雅之堂,受不到重视。以中国历朝历代文人名士对中国诗歌的源头《诗经》,也即《诗三百》的归类和解读为例,他们总体上都是将宫廷贵族、文人雅客的作品、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与民歌民调加以归纳和区分,并按照等级划分依次称之为“雅”、“颂”和“风”,这就是因为“雅”为文人艺术和宫廷艺术,“颂”为宗教艺术,而“风”则是民间艺术。今天,我们从其思想性和艺术价值上看,实际上“颂”不如“雅”,“雅”不如“风”,但在封建礼仪、等级制度和宗教礼制盛行的中国古代,这样的定位就不难理解了,因此,其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相对于中国,国外的艺术门类虽也有高低之分,但并不是像中国古代这样的等级森严,其民间艺术较好的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保护、发扬和传承,特别是一些精湛的手工技能和制作技艺,从古至今倍受人们推崇,在国外诸多国家,很多能代表其国家的技艺水平和制作水准,往往是传统的民间工艺,而在中国古代,精品和珍品则多出自官方。

(三)地方特色

中国的传统民间艺术由于受众多民族和广阔地域的影响,表现出系统精深、种类繁多、异彩纷呈、特色鲜明的征候,如中国56个民族,各有各的传统民间艺术样式,独特且精彩,而即便是占中国人口92%的汉民族,由于其居住地域辽阔,受多元的地域气候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影响,也呈现出多样的民间艺术形式,如典型的老北京民间艺术、巴渝民间艺术、徽州民间艺术等等,反映了地方独有的风格特色和风土人情。

国外的民间艺术同时具备悠久历史和地域多样化特征的较为少见,二者兼具者甚微,因此,国外的民间艺术只有综合多国多民族和广大地域方能显示出其影响力和辐射力,如欧洲的民间艺术和美洲的民间艺术等等。

(四)发展继承

在发展继承方面,中国的民间艺术虽然历史传统悠久,艺术风格独特,但正如上文所说,受到历史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当今片面追逐利益、功利性思维的盛行,还有国际化全球化思潮的渗入,很多纯文化艺术性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在得不到重视和保护的情况下,失传和消亡了,而得到发展继承的民间艺术也有很多变了味,失去了原有的大部分的艺术价值和功能,得到系统的发展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纯原生态性的民间艺术形式已经十分鲜见了。

国外的民间艺术显然同样也受到了当今现代化、全球化、经济化等各种情况的干扰,但在传承保护方面,或是政府和民间组织系统深入地大量地对传统民间艺术进行专题研究,或是将传统民间艺人和民间艺术视作国宝,或是民间艺术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等等,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了对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文化的重视,其做法十分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中国传统民间艺术以其独特的演绎方式和无尽的风采魅力在传统与现实中折服了一代又一代的社会大众,丰富了广大民众的文化生活,拓展了寻常百姓的精神追求,因此,当前及今后,我们要“在挖掘整理传统民间艺术过程中,立足传统,贴近大众,服务现实,适应时代特点,使传统民间艺术得以传承与发展。[5]”

参考文献:

〔1〕陈彬.木版年画的图式――从木版年画的兴起发展及其图式的繁衍看民间艺术的起源[J].时代文学,2008(06):113.

〔2〕陈超.浅谈传统民间艺术的现代化转型[J].安徽文学,2010(6):87.

〔3〕廖志英.浅析传统民间艺术对陶艺的影响[J].陶瓷研究,2005(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