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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传统体育。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的历史悠久,它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代表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的文化。民族传统体育一般是指近代以前的体育竞技娱乐活动。近几年,有学者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是华夏民族的生活范式,牵系着中华民族的情感,体现了各民族的风俗。它以修身性、健身性、休闲性和竞技性,在各民族中广为流传。它是了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互助的桥梁,是新时期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法宝。
(二)贵阳市民族传统体育。贵州地处山区,交通闭塞,经济条件相对落后,有50个少数民族,是全国第二大少数民族省份。为了更好的发展贵州经济文化,2011年9月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在贵阳市成功举办,这无疑为贵州经济文化的发展打了一枚强心针。2012年“国发(2012)二号”文件出台。依托民族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大力发展贵州的经济。贵阳市是贵州的省会城市,少数民族人口58万,占全市人口的15.74%。以苗族和布依族为主的50个民族。为了弘扬民族体育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贵阳市自1981年首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举办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每四年一届的省会在不断挖掘、传承和创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同时,也成为少数民族展示风采和相互交流的大平台。十后,贵阳市以建成自然风光与民族风情相结合的旅游市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运动。2013年9月第九届贵阳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在开阳县、五档区、白云区等地举行。与往届不同的是本届比赛采用“开门办赛”的形式,让民族运动会回归自然,回归村寨,推动民族乡村旅游发展。
(三)贵阳市社区民族传统体育的现状。社区这一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进入中国,是指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社会共同体(百科要览.下卷)。社区体育,在人们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内,利用辖区的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群众体育活动。
贵阳市辖六区三县一市,在这六区中,云岩区和南明区主要以老成区为主,金阳新区全部为新小区,花溪区、白云区、乌当区和小河区为新老城区兼有的混合区。不同片区社区体育的发展,因社区经济人口素质、社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有不相同,普遍还存在着广大社区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意识还不强,大多处于自发状态;体育活动的开展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有限,中青年人群是社区体育锻炼的盲区;以及体育设施较少,体育活动缺乏有效的,科学的指导。
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来源于各个民族的日常生活、生产劳动,且大部分项目简单易学,老少皆宜,对场地、器材要求不高,逐渐成为社区体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但因为缺乏有效的组织,社区民族体育项目处于自发阶段,如河滨公园和黔灵公园较多的中老年人每天早晨练习太极拳,大十字广场每天下午的陀螺运动,有的小区有腰鼓队等等。如果将贵阳市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引入到社区体育活动中,将少数民族体育与社区体育结合,既可以缓解目前因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和活动经费不足而带来的矛盾,又能丰富社区体育活动内容,对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积极意义。
二、贵阳市基层统战工作
(一)贵阳市基层统战工作现状。社区统战工作是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的深化和延伸,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稳定的需要,是开创新世纪爱国统一战线新局面的需要。
目前,贵阳市各个社区统战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工作模式,依然是挂靠在社区日常事务管理机构,有少数小区有专职的统战机构和工作人员,但是用于统战工作的经费较少,社区成员对社区统战工作了解甚微,社区统战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挑战。社区统战工作的开展较多是停留在黑板报宣传层面,利用互联网这种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较少。基层对统战对象的走访工作主要集中在每年的元旦和春节等重大的节日期间,形式上也只是简单的慰和发放一些礼品和纪念品等。较少的社区曾经召开过面向统战对象的座谈会、交流会。绝大多数社区没有为统战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意见箱,造成了统战对象很少对社区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即使有部分统战对象对社区提出过意见或建议,也主要是集中在社区环境建设和自身生活方面,对于社区整体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几乎没有涉及,不能体现统战对象在社区发展中所应起到的特有价值。
(二)统战深入社区的新载体概述。基层统战工作要以社区为主,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细胞,基层细胞的生机与活力是构成社会肌体和谐与稳定的基础。构筑社区和谐既是党和政府交给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也是辖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公共同愿望。社区如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民生服务和公益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成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采用的方式有:贵阳市有的社区统战部门发挥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及全社会的力量,成立志愿者平台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对家境较差的孩子捐资助学,开展以扶贫帮困弘扬社会正气;为提高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社区统战部分定期举办讲座、科技咨询、文艺演出;针对社区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兄弟,向他们开展政策宣传、维权保障、技能培训,为其子女提供辅导等服务,努力让他们队伍融入到社区建设中。
(三)统战以民传为载体深入社区。统战工作的本质特性就是把和而不同的思想统一起来,使各个分散的思想意志凝聚起来。统一战线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全局的必然要求。党的十明确指出,要构建“和谐社会人人共建,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的良好机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努力培育社会核心价值观。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延伸,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统一的展现更能在质上同源。
三、统战深入社区工作的思考
统战工作就是要广泛的团结各民族同胞,共同为中国梦的实现而努力。社区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社区的和谐与统一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统一。怎样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发挥他们主人公的意识,为建设和谐家园努力。如果在社区中采用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即可增强居民的体质,有可在精神上得以提升,达到真正的和谐统一。
为了在社区中更好的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推广:1、做好社区居民情况的收集,发挥社区少数民族群众为本民族传统项目的的带头人,建立少数民族体育的群众体育协会,定期地举办社区群众性竞赛;2、在社区健身俱乐部中开展一些健身效果好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让更多的居民了解民族传统体育,增强民族自豪感;3、让民族传统体育真正地服务群众,通过在小区、学校、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一些民族体育项目的器材,随时进行民族传统体育锻炼。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满了精深的哲学思想,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作为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责任将它发扬光大。利用民族传统体育将中华民族连起来,共同为民族的崛起而努力!
参考文献:
[1]熊晓正.机遇与挑战――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之浅见[J].成都体育学院报,1988(4):21-28.
[2]曹蔚,多彩贵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透视,教育文化论坛2013年1期
[3]胡小明.体育人类学[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4]涂传飞,陈志丹.民间体育、传统体育、民俗体育、民族体育的概念及其关系辨析[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41(8):24-31.
“民族主义”是一种思想观念、一种思潮?抑或一个政治现象?还是一项社会运动?我们常常把它纯粹当作一种“意识”来认识,作为政治运动发起的思想根源。安德森则将民族主义视为“一种更为深刻复杂的文化现象”(吴人,2011,导读14),或者借用安德森的话来说,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人造物”(安德森,2011,4),是社会心理学层面的一种“社会事实”。而他要做的,正是挖掘“民族主义”产生的思想意识和世界观根源,即对其“文化根源”的探求。
人类向往“归属感”的原因和意义――这是人类产生认同和想象的起始,也是安德森研究“民族”和“民族主义”的起始,不再回避这样深层的意识结构,而开始正视并尝试给予诠释。在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安德森透露出浓烈的人类“宿命”式的结构主义倾向,认为每个人把生命视为各种“必然与偶然的结合”,从而唤起了人类的“宗教(共同体)”意识。之后人类社会的发展则是又“通过世俗的形式,重新将宿命转化为连续,将偶然转化为意义”(安德森,2011,10)。
同时,安德森作为一个“入戏的观众”(spectateur engage)(吴人,2011,导读4)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曾在青年时与“被殖民者”一起受过“帝国的羞辱”(吴人,2011,导读2),随其导师、朋友卷入泰国和印尼的当中,因其研究还被印尼政府“流放”。也许这样价值并非中立的做法不像是一个传统的冷静的人类学家的所作所为,但其行动背后的意义无疑是饱含人类学精神的,即对人及社会“宿命”的思考与质疑,对不同人类文明和社会文化的尊重,以及对平等、正义和多元的追求。
二、想象何以成为可能?
安德森在论证之前,开篇即提出“民族”这个主观主义的定义: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本质上是有限的,同时也是享有的共同体(安德森,2011,导论6)。安德森即将对这个“想象的共同体”的认同产生的认知过程,称之为“想象”,他要探究的正是这种想象之所以成为可能的条件和历史过程。
阿帕杜莱在《消散的现代性》一书中,也首先考察了“想象(体)”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作用,他提出“影像、想象、想象体――这些概念都在将我们导向全球化进程中某种关键性的、崭新的事实:作为社会实践的想象。……如今,想象是所以形式能动性的核心,是一种社会事实,也是新的全球秩序的关键要素。” (阿帕杜莱,2012)。
想象为何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它是何以成为可能的?
首先,任何一种思想/思潮的诞生,都是基于人类内心深处的情感和理解的需要,进而对于这种需要的想象则唤起人们愿意前赴后继为之献身的“依恋之情”――安德森将其称之为“历史宿命感”,是“一种古老而自然的力量”(安德森,2011,12),是民族/民族主义想象产生的文化体系。如安德森所言,民族主义的想象关切人类“死亡与不朽”这个“一切宿命中的终极宿命”――这也是其考察民族主义的文化根源。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使人们在“民族”想象中感受到“真我与群体生命的存在”(吴人,2011,导读12)。从而,人类分别经历了“宗教共同体”、“王朝”,进而到“民族”的想象认同。
同时,随着印刷技术而来的是人类时间观的改变,让“同时性”从“同质的、空洞的”体验能够通过语言、阅读和想象而成为真实,并与空间和历史联系起来,将日常宿命性赋予意义(安德森,2011,32)――也由此,我们处在了一个“复数名词的世界”里(安德森,2011,29)。
安德森随其指出“印刷资本主义”是之后的一个重要途径,“没有什么东西比印刷资本主义更能加快这个追寻的脚步,并且使之获得更丰富的成果,因为印刷资本主义使得迅速增加的越来越多的人得以用深刻的新方式对他们进行思考,并将他们自身与他人关联起来。” (安德森,2011,33)在18世纪初小说和报纸这两种印刷形式兴起,为想象提供了技术手段。让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群通过阅读,想象并相信了其他人群的存在。
其次,“方言性印刷语言”则在阅读过程中形成无形的人群边界,让语言的差异成为显眼的“民族属性”(ethnicity)区分的标准,形成“以个别的印刷方言为基础的特殊主义的方言-世俗共同体,就是后来的‘民族’原型”(吴人,2011,导读9)。这也是民族想象形成的社会结构性条件。
最终,“想象的共同体”得以形成,它“不是虚构的共同体,不是政客操纵人民的幻影,而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变迁相关,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的心理的建构。”(吴人,2011,导读17)。
三、中国:从“天下”到“民族-国家”的想象
安德森对“想象的共同体”的分析注重其历史形成的过程,但历史材料主要是基于东南亚、美洲和欧洲的民族主义实践。那这样的想象是否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历史想象呢?在中国的语境里考察“民族”概念的起源,似乎并不容易。它与中国人的朝代、国家概念,世界观和文化传统纠缠在一起。
金观涛在《观念史研究》中对中国近现代的民族主义起源作了观念史的分析,着重考察作为一种观念的民族主义与“文化深层结构”的关系。这一点倒和安德森有同样的方法论关怀。他指出,“20世纪初‘世界’取代‘万国’意味着某些万古不变的原则从此失效,也是中国传统国家观念向现代民族国家观念转变的表征。”(金观涛,2010,226)中国的华夏中心主义的“天下观”早在各个古代王朝的兴衰中就已形成,并于清朝前总体都呈现出开放的形式,“天下”即以“我”为中心的世界。随后,伴着中国第一批“开眼看世界的人”的苏醒和知识引进,“万国”一词逐渐取代“天下”,成为“去中国中心化”的概念。从“中国”的名字上看――the Middle Kingdom,便是一种暗含着边界含义的概念。当中国以被蹂躏的弱势姿态卷入世界潮流,并于1900年以后华夏中心主义解体,“世界”一词则作为代表着变动的秩序的新词开始日渐使用;而到20世纪后“民族”一词则开始广泛使用,“国家”一词也一直高于“天下”(金观涛,2010,245)。
但这些词语的使用演变过程,并不一定能完全地、同步地反映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透过金观涛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对于“民族”一词或者一种观念的诞生,就有如此细致的历史演变过程和复杂的文化因素的影响,所以,让人对安德森的东南亚、美洲和欧洲区域的“民族(主义)”想象的起源和历史进程来做分析,其普遍性则变得不那么可靠。
参考文献:
关键词:普遍原则 个人自由
人类社会存在着广泛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是精神思想领域,包括政治、文化、道德、宗教等;另一方面是经济领域,包括世界经济、国家经济、地区经济和企业经济等。这些作为社会生活存在的过程都具有普遍性,遵守着各自的普遍原则和行为规则。
普遍原则在语言共同体中的体现
一个人学会了一种新语言,那么,他就具有了一种新的灵魂,并使自己置身于那些运用这种语言的人群当中。在各不相同的群体之间、各不相同的民族之间、各种语言之间相互不断的影响和渗透,相互接纳、相互交流,组成一个共同体,虽然彼此间遵循着各自的普遍原则,但同时也得遵守大共同体的普遍规则,除非完全孤立存在。各不相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特征,但人们为了表达自己最高级抽象思维的意愿境域,各不相同共同体的生活、思维、精神态度有可能聚集起来,并且形成一种更加高级的组织关系。无论从哲学观点出发,从逻辑思维的观点出发,还是从经济学观点出发来看,这些属于人类社会的过程所具有的普遍性,都至少会使一个普遍的社会存在成为可能;而且,在社会发展已经达到足以使这一社会存在成为可能的地方,这些趋势实际上都已表现出来。
普遍原则在民族共同体中的体现
一个群体对另一群体的支配的这种社会普遍性的增长在政治与经济两个方面的表现突出地显露出来了。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展开相互竞争,这种竞争不仅存在着以消灭对方为目的的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的冲突,而且也存在着导致一个群体通过维护其他群体的存在和利益而支配另一个群体的冲突。这种区别可以使一个人通过其在他人那里实现自我或获取利益而达到,自我意识的表现突显无疑。所以,注意这种区别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充满敌意的时刻或者狂怒的时刻,个体和共同体都可能只想把敌人完全消灭干净。但是,即使就一个穷兵黔武的社会而言,自我的首屈一指的表现也毋宁说一直是对自我的征服过程的表现,是对自我的通过其高于他人的优势和对他人的利用而进行的实现过程的表现。这种心灵态度与有关仅仅把敌人消灭干净的心灵态度完全不同。从这种观点出发,这一具有更加高级的自我,不仅征服他人,并且在使他人处于俯首称臣状态的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成就感。
民族威望感表现在自我维护本民族对其他民族的优势时,通常会对本民族加以保护的那种自尊。一个人确实通过感受自我多于他人的某种优势才获得了个体的自豪意识,而且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在自我的发展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发挥能动作用的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专家的发展,与横行霸道者所具有的优势截然不同。后者仅仅是通过他所具有的、迫使别人受其支配的能力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在任何一个特定领域中都能够胜任的人具有某种优势,这种优势是由于他本人能够完成某事,而其他的某些人则可能做不了而体现出来的。这样就使他获得了一个明确的地位,而这个地位则能够使他在共同体中实现自我意愿。
普遍原则在社会群体中的体现
在社会民主中,个体只有认同其他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属于同一个共同体,才能把自已当作一位公民来维护。具有了这样一种普遍性、这样一种利益的一致性,这种共同体的群众才有可能实现社会民主政治制度。只有当一个人承认他人像他本人那样都作为一个人而属于同一个政治组织,使他作为一个人而得到实现时,我们才会看到共同体的普遍意志。在这种共同体中,每一个人都可以既是领导又是群众,只要他拥有自已的权利并且承认其他人也具有这些权利,他就是领导,而只要服从他自已所制定的各种法律,他就是群众。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通过国际联盟组织表现了出来,在这里,每一个共同体―国家,在坚持自已的权利的过程中,都承认其他所有共同体具有的权利。最小的共同体之所以能够表达自已的意愿,正是因为它承认其他每一个共同体―国家都具有表达自已意愿的权利。
经济的发展是在交换的基础上开始的,需要和利益会刺激一个群体生产这种产品,刺激另一个群体生产另一种产品,而且,他们会不断控制这一经济过程,因为人们愿意持续不断地生产而且比通过市场交换提供的产品更多的利益。最终生产的产品就是与消费者的需求相对应的产品。因此,在这种经济组织中,人们发展了某种具有它自己的优越感的经济人格,而且,他们是通过使这种人格实现了所特有的、与群体中的其他人有关的职能来运用这一人格。在这里,存在着一种以能够比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更加出色地生产某种产品的能力为基础的自我意识;但是,只有当他针对这个交换过程中需要这种产品的共同体来调整自己,才能够保持他的优越感。在这种情境中,存在一种走向职能方面的发展趋势,存在一种即使在政治领域中也能出现的职能发展。一位能够通过其高明的医术来挽救一个个体生命的医生,能够就他所挽救的这个人而言使自己得到价值的实现。这种职能方面的表现没有任何理由说明自我的价值不是自己通过另一个人而得到实现的过程中显现出来。同样在这种职能性组织得到充分实现之前,个体被别人利用的机会是存在的;但是,随着这种组织的充分发展,可以看到一种更为高级的表现,个体是通过做只有他自己才能做的事情,而又是通过其他人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普遍原则对人的自由的促进
人类从自然状态走向社会生存状态是人由非理性向理性的迁移,在尊重每个人的自由权利的同时,还应以公共利益为已任。承认个人利益,又承认公共利益,社会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共同,要充分遵守道德准则的自由,才是个体生存境域的宽裕完美,可以在无约束状态下,充分展示本能和天性的自然状态的自由,可以在承担社会责任状态下,理智的发挥理性的社会状态的自由。自由总伴随着责任,无社会责任的自由会使人走向极端,无法保证社会秩序不被打乱。在市场经济中,允许自由竞争,但在一个国家内,市场自由受国家法规制度的调控。国际经济组织的市场贸易仍然受自由贸易规则的制约,违反就要受到惩罚,因此,个体的自由不能过分自由化,在恪守法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个人自由。同时,在追求个人自由发展的时候,首先,保证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其次,个人发展的方向要有利于人的素质的提升,强调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全面性。社会与时代的进步,不仅体现在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还有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的思想品位、价值观的进步,强调人的现代化。
社会秩序是在人的自由中建立的,在一个既定的、有组织的人类社会之诸个体成员之间发生的社会冲突,不仅迫使这些个体为了消除它们而对这个社会进行有意识的或者说明智的重建和整合,而且也同样迫使这些个体对他们自已的自我或者人格进行这样的重建和整合。如果他们不同时在某种程度上重建这种既定的社会秩序,那么,他们就无法重建这些自我或人格。社会重建和自我重建或者人格重建是同一个过程―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的两个方面。人类社会的进步包含着人类个体从他们在社会得到的自我意识机制的运用,他们既运用这种机制来实现这些进步的社会变迁,也运用这种机制,以使他们的个性或人格与这样的社会重建过程保持一致的方式,发展他们的个性自我与人格。
陈晔(1988-),男,浙江舟山人,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管理。
摘要: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背景下,发挥文化的作用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本文通过阐述乡村文化对于违章建筑的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管理制度的构建层面、社会管理主体的选择层面、社会管理程序的设计层面、社会管理工具的选择层面这四条路径适用于违章建筑乃至整个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
关键词:社会管理;民族地区;乡村;违章建筑
一、民族文化与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
民族文化作为与民族共同体内成员密切相关的历史符号,它能够让成员沿着既定的轨迹发展下去并延续这样的文化,从而让共同体更加的稳固。当然,在历史长河中,民族文化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之下,其同样具备了管理协调之功能。
首先,民族文化具有强大的协调整合功能。民族文化是民族共同体内部生活方式、语言、行为习惯等因素的历史连续谱,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且对于共同体内的成员具有极强的向心力,能够有效整合成员的行为。所以,面对民族地区众多的社会问题,其能够充分动员各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对,从而为共同体内部以及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关系协调提供了突破口。另外,普遍认同的民族文化使得共同体内成员的行为有了一定的标准,有效避免了冲突的产生,即使面对冲突,民族文化也为他们自动设定了一条底线,为最终问题的解决打下了基础。
其次,民族文化是一种高价值低成本的管理工具。民族文化早已经融入了共同体内成员的生活当中,他们自身的行为也会依据既有的文化路径来展开,而依据民族文化产生的管理行为和管理工具,能够很快为成员所熟知和接受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而不需要任何人去刻意的布道讲解。总之,充分利用民族文化能够确保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节约管理成本,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
最后,民族文化是一套社会管理适应性的合法性认同机制。只有与民族地区文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制度、主体、方式、工具等才能够为民族共同体成员所接受,从而获得合法性,在民族地区生根发芽。如果强制将非孕育于民族文化网络之上的社会管理产品,那么其在运用到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之中就会使得民族共同体内成员产生拒斥心理,任何的管理行为都难以获得认同和合法性。如果这些社会管理产品与民族文化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或者冲突,那么反而会加重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提高管理的难度。
二、违章建筑管理的现状:想象治理与现实规避
按照马克斯・韦伯①观点,现代政府应该是建立在法理型权威之上的法理型组织,政府组织运作以及行政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法律、政策为框架,非人格化的照章办事。在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衍射型行政模式之下,政府应该是职能清晰、分工明确,依照法律、政策办事,讲求效率和科学性。由此可见,现代政府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理性化的管理框架,而与此相对应,政府内的管理人员同样需要具备这样的精神,并融入到具体的管理行为之中。
农民私自搭建违章建筑,不仅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产生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在面对违章建筑盛行的情况时,作为行政系统内部的成员――村干部就要代表政府进行管理,他们运用既有的国家制度资源来制止农民的行为、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必要时也要给与一定的处罚。而在理想的管理逻辑之下,只要村干部动用政治资源、行政资源进行管理并采取强制性措施是能够取得效果的,农民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能够被及时遏制,避免各种消极的连锁反应。
民族地区的环境具有自身的特点,并非和国家的整体环境完全一致,其展现出更加复杂和多变的特点,这样的情况也使得所谓管理以及对管理效果的预期无法转化成现实,即成了一种想象的治理,现实情况和理想状态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从具体的层面来看,这种理想状态管理的落空体现在农民和村干部的行为之中:
一方面,农民寻求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村干部依法、依制度的主动性管理非常少,甚至有一部分村干部自身同样是搭建违章建筑的主体,所以他们对农民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了提醒他们“注意一点”之外几乎就没有其他实质性的管理行为。可以说,村干部对于违章建筑并未按照行政系统内部的要求进行及时的管理,即使在外部压力之下实施暂时性的管理,其采取的方式也和理想型管理存在很大的差距,那套行政系统内部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和管理逻辑并非是左右村干部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乡土气息”才是村干部行为的逻辑起点。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行政管理人员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没有做到非人格化的照章办事,而是受到了乡土价值的左右,这显然与现代政府的精神格格不入,管理人员的具体管理行为与政府的结构和性质不相一致,这里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行政管理的变异,而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和乡村社会的行政生态环境相关的。
三、违章建筑管理规避的文化诱因
乡村传统的生态系统并未消失殆尽,相反这些传统的文化网络因素依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管理变异现象常常由民族地区传统的乡村文化所引起。
(一)精英保护型文化的影响
传统的农村更像是一个机械团结的共同体,因为村民之间仅仅在感情上存在依赖关系,但在具体的生产、生活方式上同质性非常强,从而使得功能上的相互依赖程度较低,因此也更容易形成一种集体意识②。而村干部虽然代表国家权力对农村、村民进行管理,但是这部分群体来自于农村,并没有走出传统的机械共同体模式,同村民之间的感情依赖依旧存在。使得他们扮演了“保护型经纪人”的角色,所以在心理上存在一种保护村民的义务,而真正出现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功能耦合的地方在于,村民这一违规行为能进行下去必须先要得到村干部的非正式“承诺”或“许可”,村干部会为村民提供这种功能支持。违章建筑以及村民的违规行为可以说是村民与村干部之间这种功能依赖关系的外在阐释。
(二)互惠型文化的影响
关于“送礼”问题,在通常情况下,“送礼”一词是“贿赂”的通俗化、具体化表现,一般是指当事人向掌权者提供物质方面的好处,而掌权者通过其权利影响来达到当事人的目的,带有强烈的交易性质。然而在农村,这种层面上的意义是很少被提及的,因为在乡村社会中农民之间常常有送礼的情况,或单向赠送或互相赠送,这种送礼并非具有商业性质,只是一种互动关系的表现形式,目的在于加强双方的关系,促进感激与信任。
总之,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村干部的管理行为完全与应然状态相去甚远,行政权利几乎是处于悬浮状态,没有发生作用,村干部这种反应然的行为状态正是受到该区域自身社会生态影响的结果。由于农村地区的特点与现代性国家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同,这就使得建立在现代性环境之上的行政管理工具和行为无法适应受到农村文化影响下的具体问题,所以乡村内部的各项事务更多的依靠具有乡土气息的工具和行为来运行。
四、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
农村自身的文化网络生态对于农村的行为以及管理行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建立在全国宏观环境之上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在农村遭遇了适应障碍,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也使我们认识到,要有效管理违章建筑乃至农村地区其他的社会事务,必须充分考虑并运用农
村社会的文化网络因素。具体来说有以下内容:
一是在社会管理制度的构建层面。将农村习俗、习惯法以及其他传统的纠纷调解机制通过有效的途径提炼并凝铸起来形成正式的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制度。避免政治系统或行政系统内部单一制度的转化和适应工作,提高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可以说,建立在农村文化之上的社会管理制度,成为该地区社会管理的有效依据,指导各项社会管理行为,有效协调农村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共同体与外部之间的关系。
二是在社会管理主体的选择层面。因为社会管理主体的选择事关管理权威的接受和认同,并且影响到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民族地区农村的社会管理应该充分利用其民族文化网络基础上产生的权威形式,选择民族共同体内具备权威的精英人物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并掌起社会管理之舵,他们不但对民族地区各项事务管理的逻辑和行为驾轻就熟,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具有被共同体成员普遍接受的权威,大大消减了社会管理的阻力,管理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在社会管理程序设计层面。农村自身拥有一套结构完整的冲突解决机制,其有效性早已经过了历史的检验,其是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机制的运作逻辑为共同体内所有成员所掌握和遵守。为此,民族地区农村的社会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文化逻辑,相应的管理程序和管理逻辑的设计需要找到同农村文化逻辑的结合点,切不可与农村文化之间产生排斥和文化冲突,特别是文化中的一些禁忌更是需要充分考虑。
四是在社会管理工具选择层面。社会管理工具既是实现民族地区农村稳定的必然手段,也是确保将制度、主体、程序等社会管理产品最大效用发挥出来的保障。所以,社会管理工具的设计与选择不仅要考虑与农村文化的适应性,同时更要汲取农村内部的制度、方法等形成具有农村特色的管理工具。运用这样的工具进行社会管理不仅能够降低管理运行的成本,而且也能为民族共同体内的成员所接受,提高管理的效率。
可以说,文化自身具备的多价值性,使其能够在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以上四个管理路径,不仅能够用于违章建筑的管理,同时也能够运用于农村乃至整个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解:
①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9.
②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上海:三联书店,2009:4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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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一
要探究鲁迅小说与中国形象之间的内在关联,除了要了解鲁迅为什么要建构中国形象,还有必要深入探究鲁迅的小说创作何以能营构中国形象。前者涉及到现代知识分子所面临的文化语境以及基于这种语境而滋生的时代使命感;后者则牵连着小说这种文体对中国形象所具备的想象策略和呈现方式。吴翔宇的专著首先从中国的现代性危机以及先进中国人思想认同方面着眼,系统地梳理了从古至今关于中国认识的阶段性特征与嬗变形态。该著认为,正是因为西方列强的入侵,使得封闭自大的传统中国出现了现代危机,中国藉此被置于世界文明体系中被审思和比照,这有助于推动先进的中国人去改良和修正中国存在的问题,将中国的现代化问题提上了日程。在自我与他者的参照中,中国的自我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彰显。有了与外族比较的视野后,鲁迅很替中国的前途命运
担忧,他感觉到了中华民族并非向前推进,而是呈现一种退化的倾向。寻绎造此现状的原因,鲁迅认为这是中国自古有之的闭关自守的文化心理在作祟。应该说,鲁迅的民族国家意识植根于比较既周,爰生自觉的基石上,着力于建构能与世界大势相接的广博的世界识见。这预示着现代知识分子试图从过去闭关锁国的禁锢中挣脱出来,用更加阔大的视界去看取中国与世界的关系。
针对于鲁迅的小说之所以能营构中国形象的问题,吴著关注小说这种文体的书写方式和叙述策略问题,作者认为,鲁迅小说之所以能营构中国形象,与其所刻画人物具有的中国特征,并成为表征中国的形象符码密不可分。同时,还与鲁迅小说独特的视角息息相关。其小说通过看这一视觉行为为读者建构了一个个故事场景及国人交际网络,这些都是中国形象的组成元素。其中,人物在看,叙述者在看,读者在看,作者也在看,这些交织在一起的看呈现出关于中国的不同层次的景象印象和映像。换言之,鲁迅通过文字书写图像,并将自己对于现代中国艰难前行的经验和体悟转换为一次次的拟像实践,使它们之间构成了镜像层叠,呈现出立体多维而熔铸了复杂深邃的情感和观念的中国形象。
二
对于鲁迅这一代知识分子而言,老中国的形象幽灵始终挥之不去。如何驱除那些笼罩于国民心头的复古与笃古文化心理,成了鲁迅批判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维度。在探究老中国形象隐喻的铁屋子文化机制问题时,吴翔宇有意识地系统分析了其文化运作的具体策略。与其他研究者强调探究铁屋子的空间控制力不同,《鲁迅小说的中国形象研究》另辟蹊径,从主奴共同体的奴化效应入手,得出了这样的认识:鲁迅小说深刻地揭示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纠缠,它们并非决然对立,而是相互借力又彼此拆解,建构了以主奴关系为内核的权力结构。
在审思主奴共同体的文化肌理问题上,吴翔宇着重从命名驱巫等方面来开掘戕害国民自我意识与主体精神的文化策略。而这种策略在著者看来意味着一种话语声音的传达,整个过程充斥着一种文化驯化与治理:主奴共同体的话语表达主要表现为,它以整体话语权威对疏离性话语进行了统合,无法在这种认同机制中得到同质性阐释的话语则被忽略、消解为表述空白。鲁迅将主奴共同体视为一种声音和表达,并将批判的矛头指向权力者的独声表达[1]97。正是基于铁屋子结构所隐含的奴化人心的话语,鲁迅才要不断找寻拆解它的方法。然而,当鲁迅却绝望地发现,国民对公认的话语体系缺乏警觉、质疑的能力。当不悟自己之为奴的心态占据国民的精神领地时,就意味着他们弃置了表达个人苦痛的诉求,当然更不可能借助语言通道来反抗主奴共同体的话语压制了。为此,吴著着重从鲁迅言说自我之痛与沟通他者之痛着眼,从内外两个方面呈示了包括自我在内的国民矛盾而混杂的疼痛认知,这种发现对于分析鲁迅小说复调性也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三
应该说,鲁迅小说想象民族国家是通过语言这一符号表意系统来完成的。吴著始终紧扣中国形象与中国人形象两个并行不悖的话题,以人的现代化的内在诉求为基石,整体观照人的生存境遇,系统爬梳了鲁迅立人和立国的深微关系,在动机和手段的辩证中建构起属于鲁迅式的中国想象。显然,这种建构在人基础上的国家意识显然是与当时的进化观念是契合的。因为只有奠基于中国发展与进化的基石上,鲁迅的中国形象塑造才能着眼于未来,其改造国民性的目标才不受制于旧体制的框定,其立人为基础的国家意识才可能是全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