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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法律依据;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7-0306-02
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的法律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①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②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的;③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基本情况
审核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于确保畜禽养殖安全,全面了解畜禽养殖状况,指导畜牧生产防疫,实现畜牧业监管,控制畜牧业的盲目投资具有重要意义[1]。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明确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新的《动物防疫法》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作为养殖场进行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这也是国家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重要举措。
陇县畜产局是陇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发证机关,具体的资料和现场审查工作则委托陇县兽医工作站(陇县兽药兽医卫生监督监察所)办理。截至2014年7月,全县共有51个养殖场先后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领的养殖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需要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是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扶持;三是申请银行信贷。
3 存在的问题
3.1 发放问题
一是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养殖场的大小规模、饲养形式未作出明确界定,可以理解为各种规模大小的养殖场都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陇县下辖12个镇,3个社区,1个管委会,158个行政村,因为无明确界定,无法统计有多少养殖场应该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是《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现场审查条件要求严格细致,硬件要求较高,全县目前已取得合格证的的很多养殖场也不完全符合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整改。三是目前使用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正本和副本都无有效期及年审等栏目,给到期换发新证和年审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2 建场与审核顺序的矛盾
根据规定,只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就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实际所有的养殖场都存在先建场后申请的问题,在建场时未向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有些项目场因为主管部门业务分工的不同,在申请项目场建设时也无人提醒应该先申报,待审批规划后按照防疫条件设计建设[2-3]。往往是根据现有地块地形建场,从选址到场内功能布局主要考虑养殖方便,并没有充分考虑防疫条件。当因为种种原因需要用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才进行申领,此时发现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而布局和硬件设施改建的难度大,无法重新选址建场。比如有的养殖场因为争取的承包土地多为河滩等不适宜种植的土地,选址紧邻河道;有的养殖场从家庭式养殖不断扩建规模,布局极为不合理,紧邻村庄。这些养殖场明显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但是申请人从事养殖的愿望十分迫切,有的建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更能带动其他群众共同发展,提高收入。一方面应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另一方面需要服务群众,这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需要兼顾。
3.3 无证养殖场处理的问题
虽然《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明确规定兴建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应当给予处罚处理,但是因为对养殖场的规模大小、形式无明确规定,所以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而从事养殖活动的无法处理,工作人员也只能在巡查监管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改扩建场所,争取达到防疫条件要求。
4 建议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条件是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在基层县、村一级养殖场的硬件设施难以完全达到。为了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发展规模养殖的积极性,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不让法律法规流于空洞的条文,笔者认为应该以《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为依据,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使在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可操作性[4]。
对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核发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依法养殖、依法建场的意识。二是确定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如暂定动物饲养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20头以上,蛋鸡年存笼2 000羽以上,肉禽年出笼5 000羽以上;养殖小区,生猪养殖小区年出栏1 000头以上,肉牛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养殖小区年存栏100头以上,蛋禽养殖小区年存笼5 000羽以上,肉禽养殖小区年出笼20 000羽以上。三是鼓励规模养殖的同时,确立准入制度,要求按照先报告审批、后建场的顺序,由兽医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参与选址和场区设计,按照防疫条件规划建设,避免后期改建浪费人力物力。四是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项目审批中协调联动,将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作为项目申报的先决条件。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重大疫情风险或者环境污染风险的养殖场,要求限期整改,选址不当的要重新选址;如不听劝告,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相关法律给予处罚,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取缔。六是实行年审制度,由兽医主管部门发文规定每年1―2月对全县动物防疫合格证进行年审。养殖场提交上一年防疫条件执行情况报告,审核人员入场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养殖记录和养殖档案建立情况,以及人员硬件设施变更情况。对已不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吊销收回,并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重新申领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七是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现场勘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的要求进行逐项审查,在审核表上签字确认,出现与要求有部分出入的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领导讨论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许可,严禁对达不到规定动物防疫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所,不按审核要求操作和私自发证。八是认真做好换证工作。对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需要重新提交资料现场审核的,按照办法审查合格后换发新证。
5 参考文献
[1] 林元鸿,林昌荣,吴飞阳,等.谈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办理[J].现代农业科技,2009(21):280.
[2] 薛俊洁,殷风振,崔兆强,等.浅析养殖场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失败的原因[J].山东畜牧兽医,2012(5):108-109.
一、工程结算内部审计概述
(一)工程结算内部审计依据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结算审计内容、程序与方法作出了规范性要求,并将国家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审计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学习掌握国家清单计量规范才能胜任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二)工程结算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的计价方式,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规范”)仍然保留这一强制性条文,并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使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得以广泛应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的,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量依据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对于发包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及其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均按实调整。可见,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结算是确定工程量及合同金额的关键环节,关乎资金投资的真实性,对这一关键环节进行审计,对于核实建设工程投资、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工程结算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成本效益角度及内部审计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内部审计人员有必要胜任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通过自主审计降低审计费用和通过审计核减的工程款为企业创造价值,开拓内部审计增值活动,有利于提升内部审计地位,增强权威性和认同感,促进内部审计职业健康发展。
(三)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原则
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原则是:一是依法审计原则,工程结算审计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一项职责,内部审计应重视并开展好工程结算审计活动,并严格依据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进行审计。二是从约原则,当合同约定与国家清单计价规范不一致时,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执行合同约定;当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发挥作用。三是实事求是原则,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反映工程实际价格的审计证据。
二、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内容及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合同通常约定的是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决定了工程结算审计的总体思路是:检查单价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工程量是否与现场、施工图等资料相符。根据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结算计价原则,不同类型清单项目的具体审计内容和方法又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审计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计价原则是: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内部审计在分部分项工程结算审计中的相应职责是:对被审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费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具体包括综合单价和工程量的符合性审计。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审计。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的,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所以,对于综合单价的审计,包括两部分:一是检查符合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不变条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否采用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二是检查超过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不变条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是否依据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调整。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综合单价可调的情形包括:(1)当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2)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3)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调整分为四种情形:一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该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二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三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四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审计过程中,首先应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单价与合同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符合性,当发现两者不一致时,应进一步查找原因:可能是结算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出现偏差,或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或增加了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等。针对以上原因,结合工程量审计,把握从约原则,检查综合单价调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当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根据依法审计原则,检查综合单价调整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此外,还应检查是否存在依据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应该调整综合单价,而实际上并未调整的情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审计。关于工程量的计量,“2013清单计价规范”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并规定了工程量在工程结算中的确定原则: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工程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对于发包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设计图纸修改等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均按实调整。可见,工程结算审计中关于工程量的审计内容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量是否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与现场、施工(或竣工)图纸等资料相符。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明细项目多、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审计耗用的工作量,约占工程结算审计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因此合理确定工程量审计的方法和重点对于提高工程结算审计效率至关重要。工程量审计主要采用以下方法:(1)全面审计法。即对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逐项全部进行审计。对于工程量较小、结算编制或核对人员信誉度较低隐含结算不实的风险较大时,应采用此方法,该种方法审计的结算准确率高,而另一方面则是审计工作量大,但对规范结算行为、控制工程造价,能起到很好的效果。(2)抽样审计法。即从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相对重要的工程量进行审计,根据审查结果,推断结算工程量总体的合理性,以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一是抽查投资比重较高的部分,如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二是抽查容易出错的部分,如容易重复列项的、重复计算的项目组成比较复杂或由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的、或工序过渡环节的交接部位或跨工种部位等。(3)分组审计法。即将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的最基本元素――分项工程按一定的内在联系划分为若干组,审计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后,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分项工程量计算准确程度的方法,以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一般建筑工程可以进行如下分组:一是地面、楼面、楼板、天棚、屋面为一组;二是墙体砌筑与墙体抹灰、门窗、墙裙、踢脚线为一组;三是基础土方、基础垫层等项目为一组;四是柱、梁及钢筋项目为一组。(4)对比审计法。即对于按照标准图或通用图纸进行施工的工程,可以首先选择审计其中一个工程,然后与采用该种标准图或通用图纸的其他工程进行对比分析;或通过把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以前审计过的类似项目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工程量异常情况,以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采用该种方法应注意区分工程的不同条件和特点:一是两个工程采用同一个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条件不同,基础以上部分可采用对比审计法;二是两个工程设计相同,但建筑面积不同,可根据工程量之比与建筑面积之比基本一致的特点进行对比审计;三是拟审计工程与已审计工程的面积相同,但设计图纸不完全相同时,可把相同部分如图纸中的柱子、屋架、屋面、砖墙等工程量进行对比审计。
无论采用以上何种审计方法,工程量审计必须把握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原则,结算工程量必须是实际完成的、根据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工程量,不按实结算、违反计算规则等原因导致工程量重算、多算的错报风险较高,是审计关注的重点:(1)结合现场踏勘及竣工图,审查结算工程量是否实际未施工,结算时未扣除。(2)审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不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一是未采用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例如:某工程被审的土方工程量是按定额计算规则考虑放坡和工作面的,则结算工程量就不是清单量,需要重新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审定土方量。二是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予以明确,重算工程量,例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三是不同清单项目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明确划分工作内容,重复计列工程量,例如:地梁、桩台等项目在基础部分计入,在主体工程部分又重复计入等。四是应扣除的工程量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予以扣除,例如:楼地面孔洞、地沟等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门窗洞口等所占体积未扣等。五是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分开计算。六是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并计算。(3)审查是否存在计算疏忽导致漏算或错算工程量等情况。
(二)措施项目审计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措施项目结算计价原则是:一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强制性规定计算。内部审计在措施项目结算审计中的相应职责是:对被审的措施项目结算费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和方法因措施项目的计价方式及性质而定。
措施项目费因计价方式及可竞争性不同,调整方法可分为三类:一是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单价确定方法与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方法相同;二是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三是安全文明施工费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项目费调整的前提是: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要求调整措施项目费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否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审计过程中,首先检查措施费调整是否存在充分证据;其次注意区分措施项目费的不同计价方式及性质,审查措施项目费计取、调整及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
(三)其他项目审计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其他项目包括计日工、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索赔费、现场签证费、暂列金额等,根据其他项目性质不同,具体的计价方法不同,总的结算原则是:根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金额计算。内部审计在其他项目结算审计中的相应职责是:对被审的其他项目结算费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和方法因其他项目类型而定。
1.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及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审计时应关注: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提出及确认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计日工单价是否采用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方法进行合理商定。
2.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待采购或分包工作完成后,以中标价(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或按照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价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取代暂估价。审计时应关注:结算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是否已调整为发承包双方以招标方式确定的中标单价或经发包方确认的采购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已调整为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或按照工程变更方式确定的专业工程价款。
3.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统一管理、对施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审计时应采用请相关人员说明情况、检查相关资料、依据取费规范重新计算等程序核实该项费用的合理性。
4.索赔费用是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条件的,另一方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审计时应关注:索赔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是否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关于证据的效力判断应注意: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才有法律证明效力,工程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5.现场签证费用是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工程中出现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未约定的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确认的费用。审计时应关注:现场签证提出及确认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中是否已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是否经相关各方签署齐全。
6.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合同签订时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暂列金额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后的余额归发包人。此项在以上各项审定的基础上确定。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本文设想了新的审计报告互动教学法,该方法要求教师准备四组审计工作底稿资料,要求学生在课前一周仔细阅读所给审计工作底稿资料,并按组完成应做的汇总表、试算平衡表、审计报告初稿、会计报表注释初稿,并经小组内项目经理复核、小组内项目合伙人复核等整套流程。课堂上由学生PPT展示介绍各小组所做工作底稿及审计报告初稿及会计报表注释初稿,再由教师作为总审一一点评,提出总审意见,最后由小组再修改后上交教师。
【关键词】
审计报告;互动教学;小组合作
一、引言
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往往要学到《审计学》这门课,而《审计学》这门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的教学中运用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不仅能使学生从理论上了解在哪种情况下出具:无保留意见我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能使学生通过动手操作互动掌握审计报告的实际编制方法;更能通过学生的演讲展示,使每个同学都留下深刻印象。
二、教学前的准备工作
教学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由教师搜集四组可能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四个公司各科目的审计工作底稿;四个公司各科目的调整分录、未调整分录、重分类调整分录;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控制测试的工作底稿;以及公司基本资料。
三、学生预习及教师指导并监控
在教学开始前将学生分组,每组5人左右,每组设组长———项目负责人,副组长———项目合伙人,将教师所准备资料提前一周下发给各组学生,要求学生们仔细阅读,并要求第一做出:账项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调整分录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列报调整汇总表;第二做出:利润表试算平衡表、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表;第三做出:重要事项概要汇总表;第四做出:审计报告;第五做出:会计报表附注。上述工作完成后由组长———项目经理复核工作底稿并修改、副组长完成项目合伙人复核工作底稿并修改。要求每组做成PPT。上课前教师应通过微信或QQ与学生及时沟通,解决学生自学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达到监控过程和进度的目的。
四、课堂上分组展示演讲及教师总审计点评
第一,上课时,教师简要介绍审计工作底稿汇总的基本方法、审计报告编制的基本方法。第二,由各小组上台汇报演讲,演讲的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风险评估的情况、账项调整分录汇总的情况及理由、重分类调整分录汇总的情况及理由、未更正错报汇总情况及理由、列报汇总调整情况及理由、利润试算平衡表及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表、审计报告初稿及会计报表注释初稿。第三,由各小组长介绍项目经理复核情况,副组长介绍项目合伙人复核情况。第四,由教师作为总审对各组工作底稿及PPT演讲进行总审点评,并列明所需改进的地方,由各小组课后再修改,并完成正式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注释,连同修改后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交给教师作为评定教学效果的依据。
五、结语
关键词:企业 强化 预算审计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预算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日渐突出,下面本文对怎样加强企业的预算审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企业预算审计的含义和意义
企业预算审计其实是管理审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对企业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活动。它主要是通过审查评价预算管理的效率、效果性,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各生产力要素的充分发挥,帮助改善预算管理,以提高组织的效益。它以使预算管理更为科学为目标,它的主要内容是对企业预算管理的效率、效果性等进行评价。说到底,企业预算审计就是一项管理审计性质工作。预算审计通过对企业预算的编制、执行与控制、考评与激励情况的审计和分析,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通过审计整改规范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预算审计还能够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企业权益,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由此可见,企业预算审计的目的不在于检验预算是否准确,而在于通过预算管理审计,使企业预算管理真正实现合理性,效益性以及科学性。
二、强化企业预算审计的方法和措施
(一)编制科学、合理、有效的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基础和灵魂,一个目标明确、内容翔实、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对全面指导审计工作、规范实施程序、提高审计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审计方案,对于规范预算审计行为,提高预算审计效率,提升预算审计质量,规避预算审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审计方案应当做到审计目标可行,审计内容明确,重点突出,人员分工合理,各项工作措施、要求和时间安排恰当,审计步骤和方法操作性强。在具体的预算审计实践过程当中,审计方案内容的编制可有以下参考:
1、企业预算审计的目标
预算审计目标定位于:通过对企业预算管理状况进行审计,以对企业的预算管理是否合理、规范、有效进行审查与评价,从而令企业预算管理更具科学性。
2、企业预算审计范围
和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分析、调整、考核所关联的所有被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
3、企业预算审计依据
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部经过审批的预算、调整预算情况、预算执行报告和与实施预算配套的各项考核制度、标准等资料;其次是取得与预算执行相关情况的资料,主要包括:业务、市场、财务、政策等方面的资料。
4、企业预算审计的重点内容
(1)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是否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所建立的制度是不是完善,制度是否涵盖了预算管理的所有环节、各项制度之间以及与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等;检查被审单位预算委员会的成立情况,如是否有相关规定,分工是否明确,作用的发挥状况,事实证据是否具备等。
(2)对预算编制状况的检查
检查年度预算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编制依据是不是充足,是否科学,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标准是不是适当,是不是将经营中的所有收支都纳入了预算的范围,支出结构是否优化合理。
(3)对预算分解状况的检查
检查执行预算的责任制度是不是已经建立,是不是将各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是不是切实落实至责任单位,预算分解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只讲形式主义。
(4)对预算调整状况的检查
检查预算调整是否经过了审批程序,是否具有合法性,预算偏差能否及时发现并加以调整,预算随着企业经营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调整的,调整幅度的制定是否恰当,对预算进行的调整是不是科学合理。
(5)对预算执行控制状况的检查
检查有没有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确认预算执行报告的金额和审批程序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对于预算是否进行了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时,有没有资金使用不合理的状况。
(6)对预算考核状况的检查
有没有科学可行的赏罚考核制度及激励、约束制度。在预算末期,被审单位有没有严格考核预算执行状况。
(7)对预算实行效果状况的检查
检查被审单位的预算投入是不是合理必要,投入所起的作用有多大,是不是能够实现预期效果,有没有存在严重浪费等现象。
5、审计人员分工
审计人员分工配备方面。第一是要选好审计主审,选择的标准是事业心强,政治素质及组织能力强,并对预算审计业务十分精通。第二是按便于发挥审计组每个审计成员业务专长的原则对审计组成员进行合理搭配,实现最优组合。最后,依审计组人员各自优势,对项目各个方面开展审计分工工作,具体过程中,要相互信息互通、经验交流。
(二)强化企业预算审计实施的方法手段
1、强化对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状况进行审计的方法
检查预算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预算编制说明及策略、预算编制流程及责任分工、预算考核指标及说明,以及与预算管理制度相关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关注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权限设置是否符合管理实际以及控制风险的要求。审阅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委员会各项记录,财务经营策略等各种资料,充分理解分析其中内容,再根据有关标准对被审单位是否具备相关制度和办法等进行检查。
2、强化对年度预算编制状况进行审计的方法
通过对被审单位编制的年度预算报告以及与之有关的资料进行检查,审计被审单位是不是具备充足的依据进行年度预算编制,所定的标准是不是合理。并对比查看财务报表,分析是不是存在漏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