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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旧货流通业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__市的旧货业主要有六大块,即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拆解市场、旧货交易市场、寄卖行、拍卖和典当业等。全市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10个,分布在市区及部分县(市),注册总资本2079万元,年交易量1.8万辆左右,年交易额30多万元;汽车拆解市场1个,注册总资本150万元,年拆解量5000辆左右,年交易额1200万元;旧货交易市场(一条街)1个,长约500米,属自发性市场,主要经营旧家电、旧家俱、旧建材等,现有经营户54家,多为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登记注册的寄卖行等共42家,注册总资本361万元,年交易额252万元。共有注册拍卖企业13个,从业人员总数216人,其中注册拍卖师26人,年拍卖总额近4亿元。登记注册典当企业共6家,实收资本3500余万元,从业人员40人,年典当总额近2亿元。
二、我市旧货流通业的主要特点
1.二手车市场和拆解市场经营管理比较规范。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二手车管理办法》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通过多年来的规划引导,加强管理,目前其经营管理都比较规范。如交易市场建设,人员队伍培养,经营规模和交易量等都得到健康有序发展;为方便消费者,部分市场还开设了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成立了__市二手车行业协会组织等。
2.旧货交易市场尚欠规范。一是与发达城市相比发展明显滞后;二是旧货流通组织化程度低,基本是个体经营,交易方式落后;三是旧货调剂行业服务功能不完善;四是点多、规模小,多数个体户无照经营,不易管理。
3.寄卖行发展迅速。我市现有登记注册的寄卖行等42家,多为近年开办。
4.拍卖行业比较成熟。拍卖行业经多年发展,企业形成规模,管理日趋规范,行业竞争激烈。
5.典当业发展加快。典当业多年来属限制发展行业,近年有所放松,我市由多年的一家快速发展到六家。
三、旧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旧货交易市场少且不规范。现有一市场地处交通要道,占道经营从而影响交通。旧货市场门面陈旧,经营者吃住其中,城市形象及防火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且旧货市场地势低洼,经营条件极差。
2.旧货经营属于商品买卖,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合法经营等问题有待跟上。
3.旧货业分类较多,有不少行业属严格监管类别,如旧电器涉及环保,废旧物资收购涉及公共安全、治安案件等,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4.旧货业自由发展已有多年,市区市场份额相对稳定,但相对城乡一体的大__,发展空间仍然较大,需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5.寄卖行发展迅速,但监督管理难。目前寄卖行开业登记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有公安部门,商务部门连备案都没有,因而难以掌握情况,更谈不上监督管理和服务。
四、关于我市旧货流通业的发展建议
一是培育建设旧货交易市场。各地应结合自身经济、区位和消费特点,合理规划发展旧货市场。对骑路旧货市场,要逐步规划场地,引导进场规范经营。对新申请开办的旧货市场,凡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的要积极支持。鼓励家电、家具、建材、书刊等有关专业市场开办旧货交易区。完善二手车市场评估、检测、办证等服务。鼓励旧货市场和旧货经营企业开展旧货维修、改造和加工业务,提高旧货的附加值,扩大旧货的使用范围。鼓励旧货市场开展自营业务,完善旧货交易、集散、分拣、结算和质检等功能。引导旧货市场向服务便民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规模扩大化等方向发展。
二是建立完善旧货流通网络。各地应积极推进旧货网络经营,鼓励发展旧货连锁经营,建立旧货收购、销售网络,促进城乡间旧货流通。支持有条件的旧货市场和城市社区开展“跳蚤市场”试点,培养居民循环消费理念。引导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提倡旧货企业与社区联手,开展便民利民的上门收购活动。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一网多用”功能,拓展农家店“一店多能”开展旧货经营业务。
三是支持壮大旧货流通经营主体。培育旧货经营龙头企业和经销大户,支持其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统一规范的城市社区旧货收购点、专业分拣中心、乡镇及农村销售点。指导有社会责任的旧货企业开设慈善捐助站、旧货连锁店,支持有条件的旧货网点增加免费接收市民慈善捐助的功能,促进便民服务与慈善事业的共同发展。支持寄卖、调剂商行等各种业态的旧货企业发展。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适度发展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鼓励规模企业开办旧货交易市场,提高旧货利用和集散能力。
四是引导规范旧货流通市场秩序。按照“统筹规划、建管并重”的原则,积极将旧货经营网点和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酒类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酒类商品是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酒类流通规模逐渐扩大,酒类人均消费不断增加。但是,在酒类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酒类市场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及合法企业的经济利益,也直接威胁到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使我市酒类管理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促进酒类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一)市商务局要切实按照《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切实规范酒类流通经营活动。要严格落实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溯源制度、酒类购销存登记制度、散装酒的监管制度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制度。对违反上述五项制度的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市质监局要对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市场和超市(包括集贸市场、酒店、批发经营业户)进行清仓查库检查,对查出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标和名称等物品,一律按照指定地点封存,严厉查处,经抽样检查合格并纠正侵权行为、手续齐全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市工商局要严格酒类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细化和完善相关流通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酒类经营者。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酒类产品合格证等文件,并做好相关记录,从严惩处违法经营行为。
(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对餐饮服务单位外购及自酿或调配的酒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对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以及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和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五)市卫生局要加强酒类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查办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酒类违法犯罪案件。
(六)市经信局要切实加强酒类商品生产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有关措施,鼓励酒类产品生产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自律。
(七)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涉及酒类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尤其要突出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的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活动,确保酒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市监察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对各职能部门在酒类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执法不力、工作不作为等现象,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执法公正。
(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对违反市容市貌、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酒类经营不法行为,依据有关法规严厉查处。
三、着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承诺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兴商。建立重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完善酒类产品追溯制度,推动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快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对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实施行政和信贷制约。
(二)加强协调配合。成立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信息,会商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要建立部门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形成对酒类监管的合力。市商务局作为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制度,协调解决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适时开展酒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顺庆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管理监督者,区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是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决策机构,对全区小城镇规划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出台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批准小城镇规划建设发展方案;监督区建设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区建设局是全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指导小城镇组织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的管理;负责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和方案审查;负责小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一书两证”核发工作和施工许可以及房产证核发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指导城监中队执法检查业务;负责依法查处违章建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本乡镇规划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区建设局编制小城镇规划,并按照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小城镇镇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第二章小城镇规划管理
第六条区建设部门会商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
第七条区人民政府成立规划委员会,负责审批小城镇的规划。
第八条区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坚持切实可行,有利发展,着眼未来,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九条区建设部门坚持规划审批“一书两证”制度。各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房屋及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十条各乡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十一条在小城镇规划区内兴建房屋及构筑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严格规划许可审批后,经区建设局放线方能开工。
第十二条小城镇建设必须由有资质的房产开发公司进行综合成片开发,禁止零星散乱的小块开发和集资建房。
第十三条区建设局必须对全区小城镇各项规划建设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建设,随时掌握建设项目单位执行规划情况。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须持政府法制机构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依法行政。
第十四条城乡统筹实施的新村建设,必须由区建设局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
第三章小城镇建筑施工管理
第十五条在顺庆区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区建设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六条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需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七条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私人改建房屋,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严格施工许可审批后方能开工。
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区建设局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四章小城镇房屋产权管理
第二十条小城镇房屋实行产权登记制度。区建设局是各乡镇房屋产权户籍登记管理的主管单位,负责各乡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农村农户宅基地上自建住宅的产权户籍登记管理,负责办理管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涉及其他房屋权属的换证、注销、交易、继承、赠与、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事项。房屋所有人或者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人,应当到区建设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不得交易。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屋所有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房产抵押以及涉及其他房屋权属的换证、补证、注销、交易、继承、赠与、租赁等相关手续,由房屋所有人或者国家授权和经营管理人,持有效手续、资料、证明文件,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出具证明,办证、补证。
第五章小城镇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小城镇规划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
他设施。
第二十三条强化小城镇环卫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加大小城镇卫生监管力度,清除卫生死角,推行垃圾集中封闭储运。
第二十四条镇容及环境卫生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有偿服务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征收垃圾清运费用。
第二十五条小城镇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若有违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其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区建设部门按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1、擅自占道经商;
2、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肥料、柴草及其他杂物;
3、损坏或者砍伐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
4、向道路及公共场所抛撒杂物、排放倾倒污水;
5、损坏小城镇的公共设施;
6、擅自在街道两侧建筑物上悬挂、涂写、张贴广告和宣传品;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损毁小城镇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以及邮政、通讯、军事、防汛、输变电、输油输气管等设施。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上述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区建设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必须按政策规定标准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减、免、缓。所收资金全额上缴区财政,实行专户储存。
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一菜市场是指一区域内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兽、肉类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现在的菜市场已经不完全是那种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而是相当一部分的菜市场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固定区域。菜市场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的政策与号召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农贸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我们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当前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许多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人们提到菜市场想到的不是菜市场的井然有序,价格公允,以及相关部门管理得有多么的好,菜市场有多么的干净等等。可能我们经历的菜市场依然是那种比较脏乱,没有什么秩序,更严重的是我们一进菜市场就会感到一股难闻的味道,甚至于有一种再也不想进菜市场的冲动。针对这些问题,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们对我们附近阳逻菜市场展开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目的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 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 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 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城管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们归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是规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是管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城管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信息、储运、和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城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建设井然有序的菜市场仍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热烈支持。只要政府管理得当,民主不过分剥夺人们的合法权利,多为老百姓考虑,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民主的方式远远比实行强制的措施更好,还有就是老百姓多多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可盲目的反对。
2.菜市场的建设应该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什么样的路段是否该设都应调查清楚,就拿阳逻来说菜市场主要是由居民居住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人流来设立的。
体会:通过这次调查实践,我们锻炼了自身的能力以及了解了社会实事,什么是都不能仅靠一些官方的报告,自己实际了解到的更重要。通过阳逻这个小地方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小部分,但是从小的地方,我们也可以掌握大的方向。菜市场存在的问题也是大同小异的,希望此次的调查能或多或少的反映一些问题,也希望通过政府和人民的配合支持能将菜市场建设的更好。
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二菜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满足百姓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规范其收费行为。为将政府支出转化为真正的百姓得益,我局对全区56个菜市场的各类收费开展了调查清理,拟定了相应措施。并围绕菜市场租金、摊位费收取的合理定位等内容对33个菜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掌握了基本情况。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则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如果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则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别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
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
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规范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行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规范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行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根据市场副食品市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根据市场商品行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
在我们的调查中,菜市场存在着不规范收费现象,既有行政部门的多收费、捆绑式收费,也有经营单位利用行政收费项目向摊主乱收费等。菜市场经营者对摊主分摊的费用也各行其能,因而有必要通过“一费制”的征收,实行统一。在工商管理费、电子秤检验费、除“四害”费、消防、治安联防费等由政府支付情况下,目前来看涉及分摊的费用还有水电费(按表结算)、垃圾清运费、电子秤使用费。这些费用的分摊可以实行摊主进场时的一并结算,实行进场时“一费制”收取。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分摊费用。另外,对于垃圾清运费,可考虑重新核定基数,从走访邻近的卢湾、闵行、长宁区的菜市场了解到,长宁的玉屏、卢湾的泰康、闵行的黎安菜市场每年“垃圾清运费”上交分别是7000元、19200元、8640元,相比之下,垃圾清运费比我们低的多,考虑到菜市场公益性的特点,可酌情降低其收费基数。
关键词:公共物品;出租车;存在问题;对策
出租车是指乘客和用户雇佣满足其出行需求的营业车辆。出租车行业是城市公交的一支生力军,它以其方便、舒适、安全、快捷的特点,成为市民和外地来客及需要特殊服务的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近年来,各地城市拥堵日益严峻,私家车拥有量膨胀进一步加剧城市拥堵,不少城市的出租车数量明显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增长,由于数量管制,出租车数量增长缓慢,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公交优先已成为各城市的投资策略,作为准公交的出租车也将从中受益。在公共政策管理中,公共物品的管理和调控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也是政府职能能力的重要体现。出租车行业具有市场和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受经济发展水平和道路资源的影响较大,并与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相关,已经引发了很多争论并出现了许多值得讨论的问题。
1.我国出租车的现状
党的以后,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城市经济日益繁荣,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出租车不再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哈尔滨等大城市的专利,全国很多中小城市在1980年以后也出现了出租车,且连续出现几次高速发展浪潮。国家为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满足不同层次乘客出行的需要,对出租车行实行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各行各业均可参与经营出租车的政策,为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形成了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国家有P部委相继颁布了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规定,各地政府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不少出租车管理办法,使出租车行业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正规化的法制管理轨道。根据交通部的统计公报显示(图1),我国出租车数量从2008年109万辆增长至2016年的140.40万辆,中国出租车数量年均增加约4 万辆。2014年底,出租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2014年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车行业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改革开放前的国营阶段;改革开放直至八十年代末的自由经营阶段以及九十年代开始的全面管制阶段以及特许经营阶段。
2、出租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对于出租车行业内部存在的问题成为各方议论的焦点,各地频繁的出租车罢运事件、司机的低收入与出租车公司的高额份子钱、非正规出租车充斥市场以及高峰时段和雨雪天气打车难,都成为舆论和广大民众议论的焦点。对于如何破解这些问题,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对出租车起步价的调整、增加打车的燃油附加费以及对出租车司机给予燃油补贴等等,然而效果似乎并不显著。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也对城市社会经济环境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1出租车行业各类收费名目繁多
司机收入低、风险高、社会负担重,行业不稳定因素多。《阜阳邝出租车行业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出租车企业普遍存在收费不合理、收费过高的问题,司机工作时间长达10~12 小时,但是每月收入却不高,只有5500 左右,。这几年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司机利润进一步降低,而外地出租车司机的增多,又大大增了加发生的概率。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出租车企业和司机负担的各类收费项目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费用;道路运输年检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出租车管理的主要症结就是公司化剥削,这也是众多出租车公司发财的商业秘密,公司化剥削在各地普遍存在。出租车公司是出租车业特许经营的产物。通过特许经营制度,出租车公司获取了运营牌照、经营权与司机选派权,由此形成了出租车公司化格局与模式。全国出租公司平均每月每辆车成本为6000多元,司机每月要交给公司的“份子钱”少则数千,多则过万,北京、上海为5000~8000元/月,广州8000~1万,深圳最高,为1万~1.3万。照此算来,出租车公司的业务利润高得惊人,出现“穷了司机、亏了乘客、富了公司”的局面也就不难理解了。在北京市出租车行业中,司机普遍抱怨“份子钱”过高,所谓的“份子钱”,就是出租车司由于租用公司的车辆而上交给公司的租金,一般是按月缴纳。在2013年北京市调高出租车租价后,有媒体对出租车司机的收入进行了统计(如图2)。北京市现在约70%为单班车,每个月一辆车收入约为11485元,政府每个月会给司机补贴905元,加起来一共12390元。
2.2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一些出租车司机的不规范服务,不但给出租车行业抹了黑,也让一座城市的美誉度打了折扣。从目前出租车行业驾驶员队伍整体来看,无论是职业素养还是工作能力等不能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这也是很多出租车被投诉的主要原因。驾驶员素质不高,出租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从事出租车行业许可标准过低,于是大量不合格的人员混入了出租车司机队伍中,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和下岗的职工,由于缺乏日常的培训和教育,加上文化素质较低,一些出租车司机的日常行为不规范,在服务过程中不能做到礼貌待人和文明服务,乘客反映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语言生硬,言谈举止不文明,不礼貌。
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安全提示语,服务不规范,随地吐痰、说脏话、不主动给票等不现象时有发生,特别在载客过程中接打电话和吸烟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出租车存在着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内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出租车座套五颜六色,款式各异,缺乏整体感。
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很多出租车司机存在超速行驶、违章掉头、乱停乱放等驾驶行为,甚至还有宰客、甩客和拒载等问题的发生,给客运行业也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部分出租车以赢利为目的,违反职业道德,视乘客报价、路况好坏等因素择客,拒载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车主不服从公司的管理,不主动参加车辆保险、不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甚至让车辆带病行驶,置乘客的安危于不顾,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驾驶人员证件不统一,部分出租车内的监督卡上照片与驾驶员不一致,有的出租车内的固定服务监督卡支架已破损,影响美观。营运中的新车和旧车颜色不统一,车型不统一,配套设施不统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租车整体上的靓丽形象,也给统一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电台用语文明度低,出租车车载电台用语不文明,经常从出租车电台听到驾驶员聊天、讲粗话和发泄心中不满情绪。
出租车候客站场建设长期未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缺乏综合服务功能,造成出租车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各自为战的局面,影响交通秩序,并危及道路行车安全。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忽视道路交通安全,为抢载客人乱停靠、乱停放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交通隐患。
2.3.计费不规范
出租车城区内行驶应该实行打表计费,但往返城郊或县区则实行议价,出租车司机收费很不规范。一些司机不打表,随口要价,极不合理。据山东省青岛市消保委向企业通报的《关于出租车消费体验督察暨出租车满意度调查活动情况的报告》显示,14辆出租车辆在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之外多收取费用,占体察车辆总数的13.7%;13辆出租车辆不按规定操作计价器,占体察车辆总数的12.7%;2辆出租车辆出现绕路行驶情况,占体察车辆总数的2.0%;36位驾驶员不主动提供当次出租客票,占体察车辆总数的35.3%。西宁市小寨东公交车站小寨的陈女士因为上班赶时间,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内已经坐了1位乘客,陈女士随后坐上了出租车,走了一小段路,出租车司机表示要将先上车的乘客送到小桥,再送陈女士到五四西路,中途看到有拦车的,出租车司机都会停下来询问是否顺路,害怕迟到的陈女士多次提醒。最后,等出租车司机将第一位乘客送到小桥再调方向送陈女士时,陈女士已经错过了上班时间。更让陈女士气恼的是,等到了目的地,司机张口就要25元的打车费,还不让还价。
不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按规定收费现象十分普遍。很多出租车不按期到计量部门进行计价器检测,造成计价器不准确,不开计价器,或开了计价器但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在雨雪天气和夜间经营的出租司机乱收费、多收费现象较为普遍,节假日期间出现了出租车不同程度的自由涨价现象,引起市民们的强烈不满。2015年2月23日,大年三十晚上11点左右,大同市民戴先生在苹果园打车去武警宾馆,平常打车最多也就15元,一辆空着的出租车停下来要30元。
2.4.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不力
在政府实施的数量管制与准入管制下,政府只对出租车公司发放经营权而排斥个体投资者,并且限制出租车的总量,这就使希望从事出租车经营的个体投资者无法进入出租车行业,但是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的分析可知,市场对出租车的需求是远大于供o的,这就出现了乘客想打出租车而打不到,个体投资者想提供出租车服务却无法进入该行业的情况。然而,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市场中始终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维持市场的健康运行,当市场中的需求大于供给时,利润并没有得到有效分配,而正是对这一利润的追求,使市场中出现了非正规的出租车经营者。
非正规的出租车经营者就是黑车,所谓 “黑车”就是没有合法运营资格而从事非法拉客运营的各类车辆。黑车冲击正常运营问题由来已久,已经引起了全行业的忧虑和不满。根据运管部门粗略统计,黑车数量决不会少于正常运营的车辆。北京市的黑车就有6~7万辆,其中城区约有2万辆。而在上海、深圳等地,如果把城市周边地区的黑车算起来,黑车数量已远远超过出租车和公交车辆的总和。由于非法营运流动性强,隐蔽性强,执法稽查取证比较难,常常出现打了又起、起了又打,打而不死的怪现象。非法营运给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不稳定因素。非法营运引发的各种、上访,群访、集访。非法营运缺乏必要的安全经费投入,没有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没有按时维修维护车辆,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同时,非法营运处于监管盲区,近期全国各地乘坐“黑车”招致侵财侵色、甚至图财害命的报道频现于各主流媒体和网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刑事案件,受害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极易引发社会问题。虽然查扣“黑车”,但相对于成千上万台次的非法营运车辆,打击范围还不够广,打击力度还不够大,部门的协作配合还不够到位。由于非法经营团伙设备先进、反侦察能力强,非法营运规模仍呈壮大趋势,屡打不尽,打而不绝,已经成为引发道路运输行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3.我国出租车的发展建议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非常显著的提升,人们的外出交通工具选择越来越多,在交通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租车能够很好的体现出便捷的优势,所以在交通行业发展的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但是一些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样一来也给人们正常的交通出行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改进。因此,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3.1完善出租车的监管
政府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对于缓解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矛盾,能够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要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保证监管过程的规范、透明、合理,做到有效监管。
一是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增强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政府增加政策制定和执行透明度的措施主要有:在政府网站上对整个拍卖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在拍卖经营许可证之前公开拍卖的数量、价格和申请购买者的信息等。希望政府完全放开对于出租车的管制,允许个人取得出租车的经营权,使经营权与所有权合一。在实际管理操作中,严格执行《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责任,严格落实,严格考核。特别是对考核不达标的公司要严格追究责任,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兼并重组取消其经营许可证。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出租车行业作为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服务范围上相对分散独立,因此需要政府层面确立明确的管理部门,负责对行业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规范、指导与协调,制定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严格执行出租车行业客运服务公规定,加强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指导企业规划经营,提升企业形象。
四是建立出租车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开展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对企业的发展加以扶持和引导,同时提高出租汽车经营者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五是建立独立的出租车运营许可监督委员会,不但可以增加出租车运营许可证在投放过程中的透明度,防治寻租和腐败的发生,还能帮助那些在申请出租车运营许可证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让他们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出租车运营许可证。
六是加强夜间交通巡逻,在出城要道增设检查点,对晚间出城出租车详细登记,增强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感。
3.2加强黑车整治
市场中之所以会出现非正规出租车经营者,大致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不用缴纳高额的承包费用;二是无法获得正规出租车的经营权;三是市场中存在需求。而政府适当的放松数量管制与价格管制,可以使本身从事非正规出租车经营的个体进入正规出租车市场。近年来,出租车市场暴露出的非正规出租车现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加强非正规出租车整治,维护交通市场正常秩序,不仅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要借势发力,强化“舆论治理”。我国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效果不是很好,很多管理措施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相反还带来了诸多问题。对于非正规出租车问题,政府要坚决打击,职能部门应借助社会力量,努力协调、发动各级政府、团体和组织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调动舆论力量,发动思想攻势,讲清讲透“黑车”对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潜在危害和对道路营运秩序的严重扰乱,让广大群众自觉形成拒乘“黑车”、抵制“黑车”、举报“黑车”的社会氛围。常抓不懈,不能一阵风、走过场,坚强城市网络监控设备,使黑出租没有可乘之机。
二要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非法营运整治。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城市中流窜的非正规出租车,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对非法经营者加大整治力度,保护出租车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联合执法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并不是某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完成的,需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就执法来讲,要解决执法力量单薄、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就必然要求交通、工商、税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公、检、法等部门协作支持。出租车
三要健全法制,强化“依法治理”。现在非法营运执法之所以出现查处难、取证难、处罚难“三难”现象,主要还是在于法律法规上有漏洞、有空白,给了非法营运“可乘之机”。省、市乃至更高层面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同城不同法”的问题。为避免“钓鱼执法”,应当努力探索取证多样化,进一步明确“钓鱼执法”与便衣取证的界限。
3.3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
对于当前城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一直得不到提升的状况,我们应该不断的加强出租车行业的服务和管理,如果想要更好的改善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由于出租车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公众,交通工具本身存在安全风险,为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有必要制定出租车司机从业的基本规范。
提高从业考核标准。与西方l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出租车行业考核标准相对较低,主要集中于驾驶技术的考核,而忽视对道德素养及文化水平的要求,因此行业中不道德行为时有发生。对考核标准的提高,有助于加强行业的整体素质,对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要对驾驶员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培养,出租车行业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要建立一个比较详细的考核机制,可以参照公交车司机的要求,对驾驶年龄、违章情况等进行考察,设立进入和退出机制,将经营中的违规、违纪人员列入“黑名单”,严格控制其再进入出租车经营行列。
重点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文明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推广微笑服务,礼貌待客,文明用语和普通话服务,对于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表现非常好的驾驶员还要上进行奖励。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标准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重罚,不设上限,打消个别人员投机取巧的念头。
严格审查到期报废营运车辆,并限期更换,保证驾乘人员安全,美化城市形象。在统一车身颜色和标准、标识的基础上,逐步统一驾驶员服装,统一车内座套。设立出租车定点清洁站(点),方便出租车的清洗和换洗座套等,确保出租车内外干净、整洁。
为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也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在这一过程中要形成属于自己的品牌车队,这样也就可以很好的帮助企业获得更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此外,当地的政府也应该成立一支具有带头作用的品牌车队,这样也就能够带动整个行业服务水平的改善和提升。
3.4关心出租车司机的利益
出租车行业是承载着政府公共政策、出租车公司利益、司机生活来源的多功能行业。出租车在给市民和旅游者出行提供方便的同时,还承担着城市名片的功能。出租车司机是城市文明的传播者,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几年,有关出租车驾驶员过劳成疾、社会医疗保险不足等报道在多样的媒体上屡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制度上的短板,更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生存状况及其职业素养的关注。因此,社会各界都应关心出租车司机这一群体。
一要杜绝地方政府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减轻出租车司机的工作负担,使出租车行业走入良性循环的轨迹。出租车行业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业,价格制定受政府的调控,但在油价节节上升并有继续上升可能的情况下,政府和公司虽然给予司机一定的油耗补贴,但绝大多数司机认为这不可能是长久之计,随时都会取消。他们担心一旦取消了补贴,油价上升的风险就只有司机一方承担了。根据市场的汽油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出租车的运价,保障司机的收入不因油价上升而下降。
二要增加出租车专用停泊设施,方便乘客和司机。各有关部门要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高度,为设置出租车专用停泊设施提供方便。大力提倡新的乘车习惯,提高电话订车率。
三要科学、民主地制定合理的承包指标,减轻司机的压力。从车辆不同所有权司机对承包指标的态度上,出租车公司是否该反思现有指标的合理性,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测算合理的承包指标。
四要面对出租车企业利益与出租车驾驶员利益需重新分配的格局,建立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工会三方协商机制,是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指标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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