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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线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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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线管理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条例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区建设局作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区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我区城市绿线的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等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区建设局搞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建设局和规划分局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五条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应当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所有绿地的绿线予以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条下列区域应界定为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广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二)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河岸、道路两侧等城市景观生态控制区域;

(三)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七条我区城市绿线应当按政府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规划建设控制。

第八条已界定城市绿线的绿地,由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建设局登记造册,进行控制,并由区政府确定管理单位,其中,林业、水利、公路绿地的绿线管理,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城市绿线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不符合绿化规划要求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不得修坝拦河、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条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规划,并对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达不到绿化规划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废弃物;

(二)攀折、损毁植物;

(三)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排放污水,堆放杂物;

(五)有损生态和景观的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违法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规划分局、区建设局按照《城市规划法》、《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城市绿线管理条例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鼓励社会各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绿化、共建绿色家园的良好局面。

二、认建认养认管主体及形式

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的主体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体行为是通过一定程序负责一定面积绿地的建设、养护及管理。

(一)认建认养认管内容

城市道路绿地、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街头绿地都可由单位或个人认建、认养、认管。认建、认养、认管的绿地要完整、边界清晰明显,整块绿地不得分割认养。

(二)认建认养认管形式

认建认养认管绿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市容园林局的指导下,自行组织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绿化设施免受破坏,也可按照协议要求提供相应的资金,委托专业绿化部门建设或养护管理。

(三)认建认养认管的期限

以年为单位,一般为3年,最低不少于1年,期满可以顺延。

三、认建认养认管程序

绿地认建、认养、认管人持有法律效力的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向市容园林局提出认建、认养、认管申请,并签订认建、认养、认管协议,经确认符合绿地认建认养认管资格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证书》。

四、认建认养认管费用确定与管理

(一)认建费用

认建绿地费用按实计算,以工程决算为准。

(二)认养费用

绿地和树木认养价格按规定计算。

1.绿地认养费用。单位认养每平方米20元/年,个人认养每平方米10元/年。

2.树木认养费用。乔木(不含古树名木):胸径10厘米以下(含10厘米)每株30元/年,10厘米至30厘米(含30厘米)每株90元/年,30厘米以上每株为240元/年;灌木:蓬径150厘米(含150厘米)每株10元/年;150厘米至300厘米(含300厘米)每株30元/年;300厘米以上每株50元/年。

3.古树名木认养费用。根据名木古树的树龄、位置,单位认养费每棵树1万元,个人认养每棵树1000元。

认建、认养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五、认建认养认管责任和权益

(一)双方责任

1.认建、认养、认管人责任:全面负责绿地内绿化植物的建设以及浇水、施肥、除草、防寒和卫生保洁等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保证绿地、树木和其它绿化植物、园林设施不受破坏;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的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广告,不得改变植物的种植结构和数量,不得改变绿地的功能和性质。

2.绿化主管部门作为所有人,负责提供绿地养护管理的基础资料,加强舆论宣传、技术指导,组织相互观摩学习和交流。

(二)双方权益

1.认建、认养、认管人的权益:选择认建认养认管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绿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可在绿地内设标志牌;绿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在设立标志牌的同时,可享有绿地冠名权。选择认建认养认管的个人,可在绿地内设标志牌,并刻上认建、认养人姓名、年月日字样留念。绿地冠名、标志牌规格标准由县市容园林局监制并备案。出资单位或个人享有对受委托专业养护部门的监督权。

2.县市容园林局的权益:认养绿地的产权依然属于绿地所有人,绿地的功能和性质不改变。绿地所有人对认养、认管人养护管理工作有督导检查权。认建认养认管方未能按标准养护或管理不到位,影响绿地景观的,绿地所有人有权收回认养权。

3.县市容园林局负责为认建认养认管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办理认建、认养、认管证书。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准备阶段

县市容园林局负责组织对建成区所有公共绿地、行道树、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并进行建档;负责完成《认建认养认管协议书》、《认建认养证》制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

利用电视台、今户视野、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方式,加大对认建认养认管活动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三)实施阶段

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响应、带头参与认建认养认管活动,要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加,确保认建认养认管活动顺利开展。

七、几点要求

(一)认建认养认管绿地由县市容园林局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管理。县市容园林局对被认养认管的绿地,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及时下通知书限期整改,累计三次不合格或认养资金不到位的,终止协议、收回证书。

城市绿线管理条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绿色城市;园林;规划

Abstract: due to speed up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urban gardens can clear through the planning of urban landscape guiding ideology and development objective, scientific building green space system, uniform distribution of all kinds of green space. Make the local natural and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can better outstanding.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 economy.

Keywords:green city; Garde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K928.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发展现状

⑴科学谋划,突出城市园林特色。“十一五”期间,中小城市都编制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严格实施,有的城市已编制完成到202O年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近些年的宣传引导,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理念得到加强;大草坪的逐渐减少,乔木和灌木多起来,适生树种的发展较快,城市中心绿地增多,居住区绿地和单位庭院绿地增多,让环境绿化与自然条件结合的更加紧密。

⑵以创园为载体,营造城市生态环境。随着行政职能转变和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化,各级政府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营造城市良好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更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制定规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加大投入,从而有效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面貌,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

⑶加大投入,依法保护创园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绿线制度,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多方筹措城市园林绿化资金,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需求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顺利进行。加大对绿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查处毁坏、侵占绿地的行为,依法保护创园成果,逐步形成了人人关心爱护园林绿化设施的良好风尚。

二目前主要问题的存在

⑴规划制度不完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不到位,绿线管制制度、绿色图章制度没有全面实施。部分地区没有没有完整地落实在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编制滞后,投入方向不明。如:无系统性长远性规划编制目标;规划经费严重短缺,只能小打小闹,影响规划水平。

⑵绿地结构不合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不到位,绿线管制制度、绿色图章制度没有全面实施。部分地区没有没有完整地落实在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编制滞后,投入方向不明。地未达到规定标准。绿地结构层次不丰富,植物景观单调,在色彩、季相上无多大变化,缺乏生机活力,难以体现其园林艺术风貌。不能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⑶重规划,轻建设。目前中小城市争先恐后邀请名校名家编制城建园林绿化规划,高水平设计、低水平建设、粗放型管理。缺技术,缺监管,三五年就修改,无长远规划,比例失调,达不到“三绿”指标;位置不当,解决不了人口密集地区的绿地需要;稳定性差,建好的绿地可能又改作他用。现有的公园、街头游园绿地布局不合理,难以满足商户和居民的需求。

⑷管理不规范。植物苗木没有定额标准,少数几个省市了地方规范外,部分的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养护工作缺少具体可参照的标准,给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例如:设计招标不规范,有的邀请招标,有的直接委托一家设计单位;甚至在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驱动下,园林绿化建设在城市规划尚未定案或审批之前,边上报、边进行施工、边进行审批,绿化工程建设现状远离规划图纸。大规模的景观工程不断涌现,不切合实际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造成地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⑸养护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绿化规划建设资金以地方财政为主,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渠道不畅,随着绿地面积的增加,管护(人员、防虫害)成本日益上升,养护资金匮乏,精细化管理不能长期有效开展。

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发展的对策

⑴以实现城市园林绿化跨越发展实践。创建园林城市是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个有效抓手,各级政府积极性很高。通过创建园林城市来统领整个城建工作,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经过充分调研、排查摸底、各县市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创园计划,75%以上的中小城市和县城以达到省级园林城市为基础,25%以达到国家园林城市为标准。

⑵以人为本,科学规划。邀请高层专家对城市园林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并结合城市现有的景观风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共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高城市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和规划设计水平。从而根据城市发展的功能需要,兼顾绿地、游园、广场等公共设施以500 m2的服务半径,规划到位,备足空间,避免因规划缺失,影响城市功能。并且规划部门要大力支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争取用2~3年时间,各中小县(市)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⑶突出城市特色,优化规划设计。从生态园林城市出发,遵循生态设计原则,突出城市文化底蕴和内涵,优化规划设计,应布置大型生态绿化,科学地配置植物群落,维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污染。植物配置设计要大气,物种选择上要生态化、乡土化、景观化、功能化,使其不仅满足人们对景观艺术的要求。同时发挥其生态功能,总体布局要协调,四季景色变化相适宜,集中力量在城市主要路口、十字街头高速路口、城市出入路口和繁华街头,营造一批人文景观、精品工程。同时将园林规划设计与当地的生态旅游、农业观光旅游等结合起来,突出因地制宜、经济节约的原则。

⑷加强管理,实施绿色图章制度。以科学规划设计为先导,精细化建设是基础,绿色图章制度是保障。严格绿化工程建设程序,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要全部进入市政府采购招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在报建、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的监管力度。督促规范参建各方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确保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督促各地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⑸大抓公园建设,努力实现城市公园绿地多功能化。根据新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求大于或等于8m2/人,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均衡分布,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要求至少达到7o%,城市公园数量基本满足市民需求,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要求达到0.06,城市园林绿地除最基本的生态功能之外。又是其他基础设施的绿色载体,还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美学等人文景观的载体。在充分考虑老百姓切身利益、考虑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科学的建设、管养,实现其功能的多样化和最大化,合理配置各种绿地类型,合理完备绿地系统功能,努力打造节约型园林、百年园林。

⑹加强新区(产业集聚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按照“建设现代气息浓厚、建筑风格独特、产业支撑力强、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围绕“产业发展、集聚人气、优化环境”3大重点,园林部门严把园林绿化设计审批关,凡是绿化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加强监管:(1)做好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体现规划的科学性、生态性和可持续性;(2)把好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打造精品工程;(3)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园林设计、施工人员和园艺工人,解决园艺人才短缺的问题。创造出一批符合时代要求的生态园林精品,真正形成“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生态环境。

⑺加强园林精细化管理。打破传统的养护模式,实行建、管、养并重,保证养护质量;对小区绿地、单位绿地和小块街头绿地,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街办、物业管理公司和单位搞好管理。对绿化公司、门前“三包”单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规范养护行为。抓好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真正培养出一批我们自己的专业化园艺管理队伍。

⑻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创园意识。加强园林绿化法制建设,完善城市园林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管理办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侵占绿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绿地的行为,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和创园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培养全社会爱护共同生存环境的自觉意识,树立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城市绿线管理条例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全面参与、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生态建设,确保年各项创城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跨入省园林城市行列。

二、目标要求

(一)园林绿化

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确保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60%。

2.城市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3.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率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县花园式、园林式居住区达到30%以上。

5.花园式单位占单位总数的3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建绿。

6.园林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7.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90%以上。

8.城市维护资金用于绿化养护的支出不低于15%。

9.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二)市政设施

1.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养护完好率90%以上。

2.燃气普及率80%以上。

3.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标台以上。

4.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5.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6.道路机械清扫率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三)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烟尘排放达标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绿化建设

今年重点实施道路、公园绿地、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等绿化,完成绿化建设总面积202.9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化面积116.7万平方米,增绿增荫绿化改造86.2万平方米。

(二)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及环保工作

1.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抓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垃圾处理厂扩建;加快城市供热管网改造,进一步完善燃气、热力、公交等基础设施。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现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清理垃圾和白色污染。

3.开展消烟除尘工作,改善城市大气。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

1.负责牵头拟定我县向省住建厅提出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申请报告、创城工作汇报及城市概况、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环境状况等材料;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情况、相关文件及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2.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共同做好各创城责任单位的协调、督促等工作。

(二)县住建局

1.绿化建设。完成新昌路(月亮湾-南寨路口)、洪阳街(方山路-大沂路)、寿阳山路(宝通街-南寨路口)、潍昌路(向阳桥-潍城界)、永福路(辛安街-宝通街)、昌高路(南寨路口-潍临路)、流泉街(新昌路-大沂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面积67.79万平方米;完成西湖公园改造、丹河水系、桂河水系改造工程以及方山路(昌盛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肖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站北街中段(宝昌路-新昌路)、利民街西段(湖滨西路-宝通街)等新建道路绿化,面积26.48万平方米。

2.制定并实施年度城市绿化方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最近三年各项园林绿化指标的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负责局属道路绿化达标,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其中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5.合理组织城市广场建设,城市广场达到植物配置合理,建筑小品、雕塑突出城市特色,绿地率不低于60%。

6.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省城市公共绿地详细规划技术规定》等规范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具有较高水平。7.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处,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8.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绿化工程优良率达到60%。

9.负责制定《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县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细则》和《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古树名木保护率大于95%。

10.负责落实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城市绿线范围向社会公布;会同县规划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1.负责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生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城市常用植物以乡土树种及乔木为主,植物品种不少于150个,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12.加强绿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认养、认管、认建”等群众性绿化管理活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标准。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13.完善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建设,落实科研机构人员配置、资金及科研项目。

14.城市新建建筑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达到45%以上。

15.搞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西湖公园、丹河公园、桂河水系续建。

16.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停车场、人行道采用透水性地面铺装材料。今年重点实施方山路(洪阳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萧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等道路工程建设;对科技街(大沂路-宝昌路)等道路进行综合改造。

17.立体绿化推广。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县规划局

1.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城市布局合理,建筑景观和谐,环境容貌美观;编制(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①城市现状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以自然地形、地貌边界(如自然山体、水体)或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如行政村的边界)为界;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1:10000;④图件底图:总体规划图。(2)建成区面积、人口说明: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以及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纸质说明材料。(3)《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及附图案):①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包括城市规划图和城市用地现状图;③经审批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4)《建成区内各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5)《建成区内公园绿地(5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6)《建成区内2002年以后(含2002年)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7)《建成区内公共设施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8)《建成区内规划防护绿地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9)《建成区内主干道位置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城市绿地现状图》。

2.协助县市政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水利局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管理办法;协助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和《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

3.负责城市绿线划定工作,按规定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住建局抓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按标准负责规划综合性公园3处以上、植物园1处(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要求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生态优先原则,绿化面积应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70%。

5.配合县住建局搞好市区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城区主干道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率达90%以上。

6.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大于8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大于6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大于80%。

7.城市其他绿地。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

8.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9.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沿街广告、招牌整洁美观。

(四)县环保局

严格城区生产企业排污、排尘标准,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大于240天。建成区内的河流(丹河、桂河)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IV类指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加强环境监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00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小于3℃。

(五)县市政局

1.做好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加大机械化设施投入,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道路养护良好,完好率达95%以上,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大于35km/h。

2.组织、指导各街(区)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搞好辖区和城区出入口环境卫生,解决垃圾堆和白色挂树现象,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

3.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管线,总长度94.5公里,污水处理率90%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以上;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扩建,建设垃圾中转站12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4.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合理布局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5.加大天然气推广、供热管网改造和自来水建设力度,改造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30%,燃气普及率80%以上,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6.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7.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及附图案)。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符合省城市绿地系统编制大纲要求,并通过省住建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按规定批准实施并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9.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运用:(1)负责开通市政热线并运行正常;(2)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共享平台;(3)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时动态监管;(4)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六)县城管执法局

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乱砍乱伐等破坏绿化行为,保证没有破坏园林绿化的重大事件发生。加强城市综合整治,保持城区秩序良好、整洁,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经营摊点等现象。

(七)县林业局

1.负责全县苗圃建设,全县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较高水平;园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种类不低于60种。

2.制定建成区农田林网、“四旁五荒”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近三年来全民每年义务植树数量、尽责率、成活率及保存率,确保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不低于90%。

(八)县公路局

重点搞好潍九路、大沂路、胶王路绿化和增荫增绿,完成道路绿化67.9公里,完成增荫增绿13.3公里;负责国、省道绿化,道路两侧要建有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形成城郊一体的绿化环境。

(九)县财政局

负责政府重点绿化工程资金筹集调度;负责城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安排。

(十)县国土资源局

1.负责所有绿化用地的征收。

2.协助县市政局搞好《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协助县住建局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编制《城市地形图》:①包括DLG(数字划线图)和DEM(数字高程模型)数据;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000;④地形图范围大于城市建成区范围。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城区交通营运秩序良好,服务周到便捷,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

2.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十二)县教育局

负责抓好系统内校园、单位庭院绿化达标。

(十三)县水利局

1.完成规划区内所有水系所辖范围内的水体防护绿地建设,沿岸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和景观效果明显;完成丹河、桂河等水体防护绿地建设。

2.抓好城区规划区水资源保护,地表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3.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十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保护城市传统街区、历史优秀建筑等,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3.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4.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十五)旅游局

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十六)县传媒集团、日报社分社

1.积极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工作,制定相应宣传方案,及时跟踪报道创建重大活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2.负责制作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光盘(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内容包括城市概况、环境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等主要指标情况说明;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热线等建设运行情况)。准确、及时报道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做好深度报道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负责制作反映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影像资料(时间长度10分钟)。内容包括动员发动、政策法规、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反映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变化。

(十七)有关街(区)

1.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2.负责辖区内公园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维护良好,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3.负责辖区内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部门,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4.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均不低于90%。

5.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区及居民利用阳台、屋顶、墙面及立交桥等构筑物开展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提高绿化效果。

6.辖区内建设苗圃总面积不低于390亩,植物种类不低于60种。

7.严格按照《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行绿化管理,制度、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落实绿化养护经费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加;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8.严格按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搞好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其他相关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9.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胶济铁路两侧建设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

10.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的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11.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年重点抓好以下重点绿化项目:

经济开发区:一是道路绿化。主要对新修的东肖路、科技街东段、北三里街东段3条道路进行绿化,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对昌明花园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对奥运城市花园、同乐花园2个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三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对区内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四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绿化经济林带200亩。五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辖区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六是创建11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昌明花园、奥运城市花园、温泉公寓、二中、体育公园、中泰宝石学院、世纪阳光纸业集团、盛世热电、计生服务中心、中传拉链、现代塑胶等11个单位积极进行花园式单位创建。

朱刘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和谐路、友谊街、元利路、团结路北段、朱孔路等道路绿化,绿化面积12.6万平方米。二是村居绿化。抓好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村居绿化建设,完成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三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突出抓好钱家庄、山坡、九级、大石桥、西圈五个村居改造提升,绿化荒山1099亩。四是创建6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比德文电动车产业园、万山集团、东盛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城关街道:一是小区绿化。对已建成的小区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对颐和家园、恒丰现代城、铂金水岸、新宇佳苑等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二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域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对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8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新增绿化经济林200亩。四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区域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

宝城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309国道尧沟社区段两侧和营丘街两侧,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小李家庄社区内的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梁庄、东西王等重点村内干道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街道驻地府前街的拆旧改丑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五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欧尼斯塑胶设备有限公司、圣元酒业有限公司、悦宾包装有限公司、振兴橡胶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

城南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南寨创业园路、永福路中段、新安街、永安街、永顺街、永昌路、永福路等道路绿化,完成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二是小区、庭院绿化。抓好南寨社区、池子社区等小区绿化,完成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三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街办大院、中心小学、城南中学、乐化酒厂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五图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朱孔路五图段,完成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贵和社区和五图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完成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各村内干道进行绿化,重点是围绕庵上湖村农业科技示范园进行绿化美化,面积0.8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对街办驻地拆旧建新,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绿化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五是创建3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驾驶人考试中心、市委党校、贵和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单位:县直机关党工委、经信局、农业局、卫生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系统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五、方法步骤

(一)中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份完成《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三)份各责任单位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现场任务,下旬组织对创城现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

(四)份完成各类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资料的整理,组织对创城资料进行自查验收;

(五)迎接省住建厅航空遥感测量和实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公安、财政、国资源土、林业、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度、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局,具体负责园林城市的创建、实施、申报等工作。有关街(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创城工作。县政府与各创建责任单位签订创城责任书,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创城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的督查,并将进展情况在全县通报。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前报县园林处备案。同时,切实抓好创城资料的整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和《省园林城市标准》,安排专人员搞好本单位创城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单位创城工作情况、行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当前各项指标数据等),要求认真细致、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内容翔实,并于前报县园林处。要按照创建任务的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环环紧扣,不留空隙,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三)严格规划管理,实现依法治绿。绿地系统规划是绿化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等管理手段,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要限期迁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化指标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划、市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后,方可到其它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建立绿化易地补偿制度,对确实不能达到绿化标准的项目,必须严格审批,采取补救措施。要强化规划绿化用地监督,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绿地率执行情况跟踪管理,纳入竣工验收程序。

城市绿线管理条例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捏脸蛋”为你整理了这篇城管局“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质的突破。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日益齐全,功能不断完善,共建成2座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生活垃圾填埋厂、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有害垃圾处理厂,在建的还有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全市市县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2600吨,处理餐厨垃圾178吨。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模化。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通过户集、村收、县(镇)运、市处理模式,构建长效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广泛动员群众,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配套、运行完好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51个涉农镇街、877个行政村均得到有效治理,治理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建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推行新型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制度,实现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全部环保化,实行渣土运输法人化,对渣土运输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目前全市共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6家。选择约100-200亩场地,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厂建设使用,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并与部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进行了初步对接,待市政府研究后稳步推进。我市2018年被列为省级试点城市,目前全市已有1587家党政机关、公共机构、736个各级各类学校、478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垃圾分类意识基本形成。2018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试点城市验收工作,以市政府令出台《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现已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一体的管理体系,目前我市收运覆盖全市县区3452家餐饮单位,日平均收运178吨/日,实现项目稳定运行。

(四)大力推进城镇公厕整治提升行动,补齐影响生活品质短板。2017年我市启动城镇公厕整治提升行动,通过建设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共新建公厕263座、改造公厕238公厕,开放厕所277座,达到城市建成区5座/平方公里建设标准和主城区 “10分钟如厕圈”工作要求。

(五)打造夜景亮化提升工程,打造城市新名片。“十三五”期间,围绕长江沿线、镜湖周边、青弋江沿线、扁担河周边区域等城市重要区域,完成了“十里江湾”夜景亮化工程、镜湖区城市亮化一体化工程、青弋江南侧楼宇亮化工程、扁担河沿线夜景亮化工程,体现芜湖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城市魅力,充分展现了芜湖的活力。

(六)加快综合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完成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完成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以上面积44.31平方公里,新建和改造管渠158.1公里,新建和改造排水泵站,新增规模42.2立方米/秒,新建和改造雨洪行泄通道18.8公里,有效提升城市排涝综合承载能力。

(七)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注重公园、街头绿地、特色大道、绿化小品、城市绿雕建设,提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新增绿地20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绿地率37%。十三五期间,我市城市新增绿地面积1441.53万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210.4万平方米,新建绿道249.59公里,绿地率将达到38.5%,绿化覆盖率43.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平方米,较“十二五”期间有了显著提高。

(八)有序推进白马山生态公园、青弋江生态公园、扁担河生态公园、龙窝湖生态公园、两湖生态公园、浴牛塘景观带、欧阳湖生态体育公园、政务文化中心绿轴景观一期、大阳垾湿地公园二期、滨江公园二三期、奥体公园二期、凤鸣湖公园、上新塘公园、天子港湿地公园、龙山公园、范罗山公园、城北公园、江北规划公园等美化亮化项目。浴牛塘公园已基本建成;政务文化中心绿轴景观一期(人民公园)、大阳垾湿地公园二期、滨江公园二三期、奥体公园二期、凤鸣湖公园、龙山公园等6个公园已建成;白马山生态公园、青弋江生态公园、扁担河生态公园、龙窝湖生态公园、两湖生态公园等5个公园均为生态公园,已例入《芜湖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的生态公园建设计划,其中扁担河生态公园市水务局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龙窝湖生态公园市规划局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欧阳湖公园、上新塘公园、天子港湿地公园、范罗山公园、城北公园、江北规划公园等6个公园均为区级公园,已例入《芜湖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建设计划。

???(九)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数字化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启动芜湖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建成并使用芜湖市餐厨垃圾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对餐厨废弃收运车辆运行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建设芜湖市城市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完成管线基础业务数据建库工作;建成智慧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强化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监管;研发市政设施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对我市8座桥梁及2座高架桥安装传感器,检测挠度、位移、沉降、温度、索力等数据,污水管网安装了流量液位仪、COD检测站,监测管网内流量、液位和COD浓度。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一)提升功能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计划从2021年至2023年,全面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一是实施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实施中江大道(卡子口下穿-北京路)交通提升及长江北路改造提升等项目,全面清理、整治城市市政道路路面坑凹不平、碎裂、隆起、积水、破损现象,实施道路刚改柔,打通断头路,形成互通互联路网格局;二是建设芜湖通沟污泥处理工程,保证通沟污泥处理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通沟污泥资源化,减少通沟污泥对于环境影响;三是全面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开展永安桥泵站二期项目新建,陡门巷泵站改建,弋江泵站、裕溪口泵站改造及排涝泵站双回路建设等泵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升城市排水防涝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

2.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充分利用芜湖市山水滨江城市园林特点,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均衡社区公园、街旁绿地,加快公园建设,实施元亩塘等公园建设;提升道路绿化、老旧公园,实施轨道交通一、二号线景观绿化项目、中央公园景观提升、赭山公园景观提升改造等,做到“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真正满足城市居民休憩娱乐的需要;继续统筹谋划城市绿道建设,将城市绿道融入休闲旅游、体育运动、应急避难等多种功能,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道品质。结合“大绿化”任务,对新建园林工程,坚持“精建严管”的原则,按“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严格化监管”的理念,通过建设一批园林精品示范工程,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打造“山水相间精致繁华”的良好生态环境;开展芜湖市城市“大绿化”建设暨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完成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绿化任务,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为老城区增绿添彩。

3.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创新垃圾分类管理方式。统一垃圾分类标准、标识,探索推行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和智能垃圾分类等创新做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城乡一体化覆盖,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二是全面提高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纳入各类主体工程配套建设,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运作模式,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引导建设规范站点。按照垃圾“四分类”需求配备专业收运车辆,严格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制度。三是大力提高垃圾综合处置能力。按照统一规划管理,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处理项目建设,形成以焚烧为主,综合利用为补充的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置格局。重点推进无为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大桥开发区餐厨(厨余)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权BOO项目建成投产。

(二)规范管理行为,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可回溯管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2.提升违法建设防控能力。积极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实行党员干部带头,有效推进违法建设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建立防违控违长效机制。

3.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力度,实施联合执法,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坚持绿色发展,在“零排放、无污染、低能耗、百分百利用”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垃圾利用“减量化、货源化”。坚持环保优先、规划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引进业界领先的垃圾处理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场建设,提升区域整体环境治理水平,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为推动建设“无废城市”奠定基础。

4.提升市容环卫管理水平。依法查处和拆除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规范设置公厕标识标志,落实“一厕一人、洁净无味”要求,推进城镇公厕建设,方便市民如厕。

(三)优化工作举措,强化管理服务能力

1.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建立《芜湖市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机动灵活、科学合理的划分市、县区、街道、社区管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真正把前端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部署,发挥数字化城管和大数据等互联网平台作用,建立起“个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社会化统筹、多元化参与、协调化推进、高效化运转”的芜湖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

2.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启动事部件普查工作,更新数字城管系统事部件数据。在现有工作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芜湖市城市管理综合指导手册》,修订完善城市道路分级管理、城市容貌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

3.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推动《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芜湖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符合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法规文件的出台实施,力争做到法规体系完备配套,依法管理城市。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依法办事,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继续推行“721”工作法。

4.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基于现有的芜湖市数字化城管平台,构建适应芜湖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智慧城市管理体系,以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新模式为指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创新融合,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业务指导系统、指挥协调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公众服务系统、数据汇聚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业务系统。新建园林绿化管理系统和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整合地下管网地理综合信息系统、市政设施安全监测信息系统、餐厨垃圾监管信息系统、公厕导航管理系统、芜湖市建筑垃圾智慧管理平台、渣土管理系统,实现内部数据的全面汇聚和各系统业务的互联互通。建立公众服务平台,完善公众的建议、监督机制。打造智慧城管数据中心,扩大智慧城管区域、类别覆盖面,建设智慧城管标准规范、运行监管保障体系 ,夯实智慧城管智能感知、数据交换共享、大数据分析等平台,拓展市容秩序、市政设施运行监管、大数据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智能化应用系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构建“城市智慧排水”管理体系,通过对流量、液位、气体、水质等实时监测,实现对管网、井盖、泵站、出水口、渠道、污水处理厂等排水设施实现远程监控管理,努力打造智慧管理模式,为创建国家排水防涝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五、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城管工作亮点

(一)园林绿化品质明显提升。新建的多项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如十里江湾人民公园、汀棠公园、人民公园、弋江路品质提升工程等都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提升了江城市民的生活幸福感。其中十里江湾人民公园、汀棠公园、人民公园已成为市民休闲游憩的最佳打卡圣地,弋江路品质提升工程彻底改变了弋江路周边常年尘土飞扬的状况,使弋江路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提升。我市城市新增绿地面积1441.53万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210.4万平方米,新建绿道249.59公里,绿地率将达到38.5%,绿化覆盖率43.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平方米,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区排水防涝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排涝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全覆盖养护、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城市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市区多年未发生“看海现象”,特别是在2016年、2020年严峻汛情下,也没有出现大面积、长时间积水现象,皆能平稳、安全度汛。

(三)市管市政设施量大幅增加,品质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随着芜湖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市管市政设施量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到2020年末,市管市政设施包括道路650万平方米、大型桥梁15座、城市立交22座、人行天桥13座、桥涵24座、地下人行通道2座、路灯及亮化灯具111312盏、雨水管网480公里、过路涵及盖板沟11.9万立方米、污水管网243公里、雨水排涝泵站25座(装机33797KW)、污水提升泵站20座(装机2999.5KW),市管市政设施量相对“十二五”期间有了大幅的增长。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试点先行先试,积极打造示范片区,全市共有1587家党政机关、公共机构、736个各级各类学校、478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五)实现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构筑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基本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体系,顺利通过国家试点城市验收。现每日收运餐饮单位3452家餐饮单位,日平均收运178吨/日,资源化产生沼气和油脂。

(六)全面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统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全市现有环卫工人9204人,市场化公司54家,每年市场化经费投入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