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城镇养犬管理

城镇养犬管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城镇养犬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城镇养犬管理

城镇养犬管理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和谐社会、改善人居环境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城镇文明程度,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

由公安、畜牧、城管、工商、卫生、镇人民政府等六个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县城区养犬集中整治组,对县城区养犬管理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日常监管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公安局城镇分局协警中队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和优势,全力配合好集中整治行动。

三、整治范围及人员构成

(一)第一组负责整治范围:小红桥至小花园

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人员:××镇7人,县城市管理局5人,县畜牧兽医局1人,县公安局2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县卫生局1人。

(二)第二组负责整治范围:小花园至国税宾馆门口

组长:×××县城市管理局一中队队长

人员:××镇7人,县城市管理局5人,县畜牧兽医局1人,县公安局2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人,县卫生局1人。

(三)第三组负责整治范围:国税宾馆门口至小军庄

组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人员:××镇7人,县城市管理局4人,县畜牧兽医局1人,县公安局2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人,县卫生局1人。

四、分阶段、分步骤进行集中整治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4月4日至13日)

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资料宣传与口头宣传相结合,把集中整治内容及相关规定宣传到县级各单位,在县城区主要街道显目位置粘贴整治相关内容,使整个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以期收到良好的效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0日至22日)

对县城区小红桥至小军庄范围内户外无人牵拉、随意流窜的犬只,进行无条件捕杀。

城镇养犬管理范文第2篇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近几年来,部分省市狂犬病的发病、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2013年我市发生两起狂犬病死亡案例。虽然我县连续几年无狂犬病发生,但城镇、农村养犬数量和密度居高不下,个别地方存在侥幸心理,免疫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势必危及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各乡镇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广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性和加强犬只管理及犬只免疫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配合犬只免疫工作,尽量少养犬、必须免疫犬、栓养犬,尽量做到不养犬。

二、争取领导,完善措施

犬只免疫工作是狂防工作的重点,也是狂防工作的难点,要开展好犬只免疫工作,就必须争取得到当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因此,各畜牧兽医站要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好狂犬病的危害性和犬只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部门的职责,当好参谋和助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措施上报党委、政府执行,同时抄送县主管局。各乡镇站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认真做好2014年度的犬只免疫工作。

三、开展犬只免疫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1.各畜牧兽医站对犬只的免疫工作要实行防疫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站长要带头包村包社),防疫人员要逐户做好犬只存栏普查、造册登记,对畜主同意免疫的,及时进行免疫,发放“动物免疫证明”,做到一犬一证,建立好犬只防疫档案,记录规范完整;对不接受免疫的也要建立档案,应有畜主签字或村社干部签字,乡镇站将未免犬只花名册交当地政府,集中组织力量予以捕杀。实行“不免即灭”、“不拴养即灭”的强制措施,使狂犬病防制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为了顺利推进农村犬只免疫的开展,在2014年2月25日前,以村社为单位设置集中免疫犬只地点,收取犬只免疫费每只10元。在2014年3月份期间,由各畜牧兽医站组织动物防疫员和乡村兽医人员,由村社干部带路到村到户逐只进行免疫。对2014年4月底仍未进行免疫的犬只,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全部捕杀。

3.对城镇饲养的犬只,凭公安部分发放的《犬只准养证》免疫,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4.各乡镇站要每月月底前及时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犬只免疫进度表,切实完成犬只免疫任务。同时上交2014年狂犬病防制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城镇养犬管理范文第3篇

某政发〔××××〕*号

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某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人一经感染发病,往往难以治疗,死亡率极高。近几年来,我县的狂犬病发病病例逐年攀升,极大地威胁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遏制我县狂犬病疫情,有效地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狂犬病疫情。

二、目标和任务

㈠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知晓率:城镇居民达××%以上;农村群众达××%以上;养犬户和犬类经营户达××*%。

㈡被犬咬伤的人员救治处理:伤口及时正确处理率××*%;人用狂犬疫苗接种率××*%。

㈢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率:城镇达××*%;乡村达××%以上。

㈣犬只免疫证发放率达××*%。

㈤病犬、流浪犬扑杀率××*%。

㈥全县狂犬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力争不再发生人狂犬病新发病例。

三、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畜牧、卫生、工商、公安、人武部、财政、药监、交通、教育、城建、广电、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调整充实相应的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职责

㈠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防控工作经费,督促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狂犬病防控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组织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㈢畜牧兽医部门:指导各乡镇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全县兽用狂犬疫苗的组织供应及调配,做好动物间狂犬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㈣卫生部门:负责全县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伤病人的救治、人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及人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㈤公安部门:负责全县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组织捕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㈥工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销售的管理工作。发生狂犬病疫情时,依法关闭犬类交易市场和狗肉餐馆,查处非法交易行为。

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抽调民兵,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㈧财政部门:保障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的投入。

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销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㈩宣传及广电部门:负责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犬类及其产品的出入境管理工作,对非法入境的犬只进行扑杀、销毁。

(十二)教育部门:负责在校学生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交通部门: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证明承接运输犬类及其产品,协助有关部门对违章运输犬类及其产品事件的处理。

(十四)建设、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区犬只的扑杀工作。

五、疫情处理原则

㈠疫点:以狂犬病病人受伤地或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地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对疫点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发病死亡的人或动物及其污染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对疫点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点内所有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疫点一年内严禁养犬。

㈡疫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公里范围内划定为疫区,对疫区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疫区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内同病死人畜有密切接触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

㈢受威胁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公里范围内划定为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采取“免、管、灭”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受威胁区内所有的犬类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实行拴养或圈养;对病犬、流浪犬进行强制扑杀。

六、防控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狂犬病作为当前必须认真做好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项工作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

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互通信息,指定专人配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竭力确保我县不再新增狂犬病病例。

㈢加强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狂犬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单及会议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控狂犬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群众消除恐慌心理,自觉参与防控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各养犬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一是要做好自身防护;二是要科学养犬;三是及时向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举报行为异常犬只。

㈣推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犬类狂犬病免疫实行“一年一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对本辖区内未经免疫的犬类实行集中强制免疫、办理免疫证和挂牌登记。对拒绝接受强制免疫的养犬户,其所养犬只将予以强制扑杀。从今年起,每年6月份为全县犬类统一免疫时间,收费××元/只。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犬类狂犬病疫苗接种台帐,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预防接种情况,认真做好查漏补免工作,提高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率。

㈤严格规范犬类管理。各犬类饲养者对经过免疫的犬要立即实行拴养和圈养,并主动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登记;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不得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广大群众要自觉控制犬类饲养量,尽可能少养或不养;养犬户要对养犬场地经常进行消毒,发现病犬及时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确认。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犬伤人事件的,各乡镇要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扑杀,并由犬主承担医药费等相应的责任。

㈥对疫区高危人员进行人狂犬病紧急免疫。发生人狂犬病或动物狂犬病时,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日内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当地医疗机构,对疫点内所有人群和疫区内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同时,对受威胁区所有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提倡进行人狂犬病免疫注射。

㈦做好犬类的强制扑杀工作。发生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间狂犬病疫情时,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内所有犬类及受威胁区内的病犬、流浪犬进行彻底扑杀。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流浪犬或有可疑症状的犬只予以强制扑杀。同时对没有按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无证、无牌和免疫后未拴养、圈养的犬只,一律视同无主流浪犬处理。对拒绝阻挠扑杀上述犬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㈧规范狂犬病疫苗的管理。人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购和供应,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畜牧局统一订购和供应,各医疗保健机构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药品,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查处非法经营、使用人用疫苗和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有效。

㈨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卫生部门要加强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人狂犬病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立即派出专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科学预测预防疫情。卫生、公安、畜牧和药监等部门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联络员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县内外疫情动态,及时向各单位反馈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

㈩认真做好犬只免疫、犬只扑杀工作人员的预防注射、防护指导及病人的救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高发病区要开展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对犬伤患者伤口及时进行正确的处理和救治。对从事犬只免疫、犬只扑杀工作的人员要全部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费预防接种,同时,卫生、畜牧部门要做好狂犬病防护技术指导工作,防止工作人员成为狂犬病传染源。

(十一)规范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管理,严禁经营销售病犬、死犬及疫区犬。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犬类或其它动物患有疑似狂犬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在发生狂犬病疫情时,工商部门要关闭全县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同时,对犬类屠宰点、狗肉食馆存栏的犬只进行查封,禁止加工、贩卖。患狂犬病、疑似狂犬病的犬类及其它动物,其被捕杀或自然死亡的尸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剥皮、食用、出售。严厉禁止经营和销售来自疫区的所有犬类及其产品,违者由工商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十二)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督查,对在狂犬病防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狂犬病流行,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有关材料到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狂犬病防控工作经验、建议意见及相关统计数据、报表;*、狂犬病防控工作总结。

主题词:卫生狂犬病防治方案通知

城镇养犬管理范文第4篇

文章编号:1003-1383(2007)04-0467-02

中图分类号:R 181.8+1

文献标识码:B

钦州市狂犬病在静息了十几年后,近年来又死灰复燃,而且疫情越来越严峻,病死率居我市传染病死亡率之首。为了进一步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降低狂犬病发病率,现将我市狂犬病流行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资料与方法

疫情数据来源于2003~2005年的疫情年报表,根据数据绘制发病时间分布图和年龄分布图,统计各类职业的病例数各占总病例数的比例,以分析流行特征。收集2003~2005年狂犬病病例个案表进行回顾性调查,分别统计进行疫苗接种和伤口处理的病例数,搜集未进行免疫接种的原因。根据市畜牧兽医部门登记的全市养犬数量和已用犬疫苗数量,按每只犬接种一份疫苗来估算我市犬的免疫率。

结果

1.狂犬病流行情况

(1)地区分布情况 2003~2005年共报告狂犬病153例,年均发病率为1.50/10万。病死率为100%。病例分布全市各县区,其中钦南区15例,钦北区31例,灵山县58例,浦北县51例。

(2)时间分布特点 全年均有病例报告,以下半年(夏秋季节)居多,共110例,占全年发病数的71.9%。见图1。

(3)病例人群特征 153例病人中男性117例,女性36例,男女之比为3.25∶1。职业分布以农民居多,共87例,占56.86 %,其次为学生29例,占18.95%,散居儿童25例,占16.34%。年龄分布以20岁以下年龄组发病最多,共59例,占38.56%,其次为40~60岁年龄组,共39例,占25.5%,再次为60岁以上年龄组,共33例,占21.15 %。发病数最少为20~40岁年龄组,共22例,占14.38%。见图2。

2.狂犬病病人的免疫接种史及伤口处理情况

(1)接种史 在153例患者中,有26例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免疫率为16.99%;其中犬伤后当天进行接种14例(3例加种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为9.15%;超过2天以上才接受免疫12例,占总免疫人数的46.15%。

(2)伤口处理情况 病人一般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时才由医生进行伤口处理,没有接种疫苗的病人,基本上没有立即进行伤口冲洗和消毒。

(3)无免疫史的原因调查 52.94%(81/153)的病人认为疫苗太贵而抱侥幸心理,特别是那些年纪大的老人,不愿儿女为他们掏钱;20.26%(31/153)的病人认为是自家狗或刚出生的小狗咬伤不会致病;17.65%(27/153)的病人(儿童少年)被犬伤后不敢告诉家人而错过最佳免疫接种时机;有9.15%(14/153)的病人回答不知道。

3.全市养犬数量和分布情况 我市畜牧兽医部门登记在册的犬数量为85937只,兽用疫苗数36101份,全市犬免疫率为42.00%。

讨论

1.狂犬病流行情况 从狂犬病疫情来看,近年来,我市狂犬病疫情呈高度散发,遍布全市各县区 ,大部分病例分布在农村,少数在城镇。病例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夏秋季多于冬春季,可能与天气炎热,动物烦躁及下肢暴露有关,这点与福州市调查结果一致[1]。从职业、年龄分布来看,我市狂犬病以农民最多,其次为学生和散居儿童。患者的年龄分布以20岁以下的青少年和40岁以上老年人为高发年龄组,类似“马鞍状”分布,与阜阳市狂犬病疫情相似[2]。

2.狂犬病疫情升高和难以控制的原因 ①养犬数上升而管理滞后,一旦犬中流行狂犬病,人类极易被狂犬咬伤或抓伤而感染狂犬病毒发病。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越来越多农户养狗看护自家大院和养殖场或经济作物种植场,这些狗一般都是放养犬,据我市畜牧兽医部门登记在册全市犬免疫率为42.00%,实际上,在农村的犬免疫率远远低于全市水平,本文153例病人中的伤人犬91%为无免疫犬,9%为免疫史不详。据资料统计[3], 低于80%的犬免疫率,不足以形成免疫屏障,一旦有狂犬病病毒侵入,极易在犬等宿主动物中流行。②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不够广泛、 深入。虽然近年来印发了不少的宣传单,但未能深入到广阔的农村地带和学校,从我市病例的地理、职业分布和免疫接种史充分说明本地区的人群对免疫接种的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缺乏相关预防知识,被犬伤后没有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和狂犬病疫苗接种,在153例患者中,及时接种率(当天接种)只有9.15%。动物实验表明,及时使用水冲洗或消毒被感染的部位,可使发病率降低70%~80%[3]。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片面认为疫苗太贵而抱着侥幸的心理,没有及时接种疫苗和免疫球蛋白,说明我们未能从免疫预防和疾病负担分析比较的层面上对群众进行宣传,打消“疫苗贵”的想法。唐青等也指出“缺乏对预防控制的重要性和疾病负担的认识”是中国狂犬病流行因素之一[4]。③疫苗的质量、管理问题。疫苗管理从进货、运输到冷藏等一系列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级别越低的接种门诊的免疫失败率越高,犬伤后当天接种疫苗的14例病人中,有4例在县级接种门诊治疗,有9例在乡级接种门诊治疗,几年来,到市级接种门诊治疗的犬伤人群无1 例发病。建议国家应对各级接种门诊的疫苗效价进行抽检,研发能更快产生有效抗体的疫苗,减少免疫失败率。

参考文献

[1]陈家英,郑能雄,齐文岚.福州市犬等动物伤人分析[J].广西预防医学,2000,6(3):190.

[2]吴荣涛.阜阳市2002~2003年狂犬病疫情分析[J].疾病控制杂志,2006,(10)1:65-67.

[3]楮菊仁.流行病学[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1051-1068.

[3]唐 青,李 浩.中国狂犬病流行近况及相关因素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2005,26(3):223-224.

(收稿日期:2007-05-24 修回日期:2007-07-16)

城镇养犬管理范文第5篇

如今,我们在街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幕情景:一只灰头土脸的流浪狗慢悠悠地横穿马路,司机看见了,总是小心翼翼,生怕轧上了它。但是,尽管如此,一些流浪狗还是会惨死在飞驰的车轮底下。

一位宠物狗的饲养人士介绍,流浪狗不仅可能会攻击人,而且影响城市卫生以及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而流浪狗身上携带的病毒和寄生虫更是一种潜在危险。如何管理流浪狗和家养宠物狗,成为了时下人们热议的话题。

让失宠的流浪狗有个“家”

在乌鲁木齐市德永康动物门诊里,记者见到了一只名为“伊伊”的两个月大的流浪狗。“伊伊”的一条腿瘸了,跑起来一瘸一拐的。门诊的负责人冯医生说,因为“伊伊”生下来就残疾,所以被主人无情地抛弃了。

冯医生介绍说,从今年1月份至今,光他们门诊收留的流浪狗就有7只,很多狗都是被遗弃在了门诊的外面。其中一只萨摩狗是因为腿变形,狗主人到诊所来咨询,冯医生说腿变形的原因可能是缺钙,打几天钙针就好了,结果第二天,萨摩狗拴在了门诊门口,狗主人不见了踪影。冯医生只好收留了这只可怜的小狗,给它打了几天钙针,小狗的身体也康复了。后来冯医生把小狗送给了一位爱狗人士收养。

“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被遗弃的狗也越来越多。流浪狗出现,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狗天生残疾,被主人抛弃了;另外一方面,有些人养狗是因为一时冲动,渐渐的,不喜欢了,或者觉得养狗的成本太高,于是就把狗遗弃了;第三方面是主人看管不严,造成狗走失了。”冯医生说。

这时候,一位医生把“伊伊”抱到椅子上,让它平躺着,然后逗它玩耍。冯医生看着“伊伊”说:“你看,它连翻身都很困难。”记者问:“那你们收留的流浪狗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冯医生说:“那些身体比较健康的,我们会送给爱狗人士收养;残疾的,一般人也不会要,就只好暂时寄养在我们这里。”

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诊疗科科长陈发喜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乌鲁木齐市宠物总数约4万只,目前累计发放《家犬免疫证》近1.2万本。依据历年的数据,乌鲁木齐市每年没收的大型犬和流浪狗有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流浪狗约3000只。

据了解,在日本,平均每13个人当中,就有1个人养狗。日本人养大型犬非常多,烈性犬也不少见。日本政府对于居民养什么样的狗并没有任何规定,但是出台过一个动物保护法,如果虐待或者遗弃狗的话,那会受到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杀害一条狗的话,起码有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而值得关注的是,日本人外出遛狗,必定是链不离手,各种防疫也一项不落。不过,这是自觉,不是规定。

中外管理大型犬的规定迥异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城市居民住宅区每户只准饲养一只高度(肩高)不超过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违反《办法》擅自养犬的,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对养犬者按每只犬处以罚款,被收缴的犬只将移交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目前,乌鲁木齐市的一些居民擅自饲养大型犬,品种多为藏獒、阿拉斯加雪橇犬、金毛猎犬、拉布拉多、松狮、德国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斑点等,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自2007年以来多次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据消息,从今年4月21日到6月1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将联合社区对市区内无证家养狗和流浪狗进行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对于没收的大型犬和流浪的小狗,将由他们委托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进行救助和处理。其中身体健康的小狗,将送给爱心市民收养。

在法国,华人万女士说:“不管是大型犬还是烈性犬,政府是允许养的。只是像大型犬牧羊犬出来的话,政府建议狗主人去打预防针,主要是对主人的健康负点责任。带烈性犬出门,政府要求给狗戴口罩,如果不给狗戴口罩的话,被警察看见了,狗主人是要面临罚款的。法国市民在人员密集的地方遛狗会非常小心地看好狗,因为一旦恶狗咬伤人,狗主人甚至会因此坐牢。”

至于被恶狗咬伤的行人,万女士说,被狗咬伤的行人可以直接去医院看病,然后看病费是医疗保险直接给他报销掉的。

如何管理大型犬,以此避免大型犬伤人事件,成为了各国管理宠物狗的一个重点,但是,在澳大利亚这个问题却不是问题。《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邹苗苗说:“澳大利亚的人爱狗如命,而这里的狗大多数都相当温顺。通常烈性犬在与主人出行时,一定会被戴上嘴套,如果一旦发生烈性犬咬人等事故,遭殃的往往是狗主人。狗主人要被罚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肇事的恶狗理论上要被警察局处决,但事实上受制裁的恶狗只是一小部分。”

不难发现,无论在日本、法国还是澳大利亚,狗主人的自律是不可或缺的,狗是人类的朋友,要想宠物狗与人类和谐共处,需要监管者与狗主人共同的努力。

养狗也要学知识和提高素质

在德永康动物门诊,记者看见一个小女孩带着她养的泰迪狗来看病,冯医生通过对小狗的病情诊断,认定是小狗营养不良。冯医生说:“狗随着年龄的增长,狗粮的数量也应该相应增加,但是这位女孩给狗喂的狗粮数量一直没有变,狗长大了,狗粮还是那么多,狗吃不饱,就会造成营养不良,养狗也是一种学问。”

养狗固然能带来很多的好处,但是遗憾的是,很多爱狗人士只是凭一时兴趣养狗,对养狗的知识却知之甚少,不经意当中很容易造成狗生病,甚至是死亡。冯医生说:“比如洋葱狗吃了就会慢性中毒。另外有些人喜欢给狗喂一些吃大盘鸡剩下的鸡骨头,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狗的肠胃比较脆弱,尖利的鸡骨头很容易戳穿狗的肠胃,造成疾病。”

狗是人类的朋友,养狗固然能带来一些乐趣,但是伤人、扰民等问题层出不穷,以及狗随地大小便,污染了城市卫生环境,这些都是养狗的弊端。我们经常在街头可以看见一些养狗人士,没有拴狗链,任狗在街上疯跑。一些狗甚至对着陌生的行人狂吠,有些胆小的人看见了只好绕道而行。冯医生说:“出去遛狗,必须用狗链拴狗,这是一种常识和义务。在遛狗的时候,狗主人可以准备一个塑料袋或拾粪器,把狗的粪便用塑料袋或纸包好,然后扔进垃圾桶里。狗不可能去懂人的规章制度,所以这方面需要提高狗主人的素质。”

在德国街头,到处都可见遛狗的人们,但几乎听不到狗吠声,也极少可以看见狗屎。原来,德国的城镇都有很多的树林和草地,人们在适当的地方划出让狗排泄的“厕所”,竖起醒目的狗排泄的木牌标志,狗见了就会乖乖地跑去方便。

在德国是不能随便养狗的,要养的狗,必须经过多方的考察被确定合格,才允许主人办理养狗执照,缴纳税费。接着,主人必须带认养的狗去狗学校培训,授课的内容归纳为:服从训练(对主人服从)、和睦训练(狗与人和睦相处)、标志训练(认识大街上的交通灯、认识狗排泄以及禁止狗大声喧哗的标志等),狗在狗学校接受培训,主人也同时接受培训,学会如何养狗和带狗。经过考试,合格的主人和狗才能领到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在澳大利亚,规定楼房不允许养宠物,一旦发现将被罚款。邹苗苗说:“澳大利亚人宠狗举世闻名,如果被人发现虐狗或者虐待动物等事件,搞不好还要遇官司、吃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