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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了实现这个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用能单位用节能所获得的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和其要求的利润的一种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承担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允许客户利用节能带来的收益来升级工厂和设备,从而降低运行成本。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发展到2013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这一发展目标。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呈现以下五种不同的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
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项目带来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在这种类型中,节能项目所需的投入按照双方的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来承担。待节能项目完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户分享节能带来的效益。当然,合同执行结束,设备无偿转让给用户,节能服务公司只负责分享以后的节能收益。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就是这种节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将前期节能设备和系统的改造和运营管理全权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然后以节能获得的收益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等到合同期满,经过节能服务公司改造过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也全部属于用户。对于那些缺乏资金,对于改造设备无能无力的小型公司来说,能源费用托管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节能量保证型
有节能需要的用户进行初始投资,包括设备和节能系统的建设、改造支出,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提供服务,并保证节能项目的目标达成。待项目实施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根据合同的约定,由用户一次或分期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目标,为完成的部分的差额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支付。合同完成后,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户,从此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就全部归用户所有了。在这种类型中,有节能需求的用户需支付高额的节能项目的资金,所以需要用户资金足够,同时,改造完成后,达不到目标还可以获得节能服务公司的差额补偿,所以在我国目前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这种类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融资租赁型
融资租赁型与其他类型的不同点在于,节能设备既不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造或购买,也不是用户自己出资购买,而是由融资公司负责提供,融资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客户根据租赁协议,定期缴纳租赁费用。为了达到用户的节能要求,由节能服务公司对设备进行改造,并确保在合同期内对设备达到节能目标。合同期满,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种类型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组合方式因公司而异。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观点
目前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各持己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观点一、按商品销售进行处理这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即销售节能设备和提供节能后续服务。根据这种观点,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根据规定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核算,按存货对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节能设备进行核算,而用能单位则视节能设备为自有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观点二、按照BOT合同进行处理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对公用基础设施的一种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授权某家私营企业一定的特许经营权,允许其投资建设经营某种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允许其向用户收取费用或者以销售商品的方式来归还贷款,收回初试投资以及获取利润。政府赋予的权限期满后,私营企业需将此项公共设施的所有权转移给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有着明显的建设—经营—转让的过程,因此,可参照其进行会计处理。观点三、按照租赁业务进行处理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四、总结
【关键词】节能服务产业 人才培养 问题 对策
一、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节能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呈现出了迅猛发展的态势。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公布的2011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近3900家,节能服务产业产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在3900家节能服务公司中,有1719家为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比2010年增加了88,23%;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到1250.26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从2010年的287亿元增加到412.43亿元。同比增长43.45%;实现节能量达到1648.39万吨标准煤,行业从业人数大幅增加,从原来的17.5万人增加到37.8万人,同比增长116%。
2011年9月7日国务院的《“十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为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节能服务产业前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节能服务产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人才供给与需求数量差距悬殊
节能服务产业在面临“十二五“发展机遇的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众多的问题。究其原因,缺乏一支精通节能技术、熟悉节能管理、事业心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是我国节能工作的最大“软肋”,节能人才的紧缺已经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据估算,到“十二五”末,节能服务行业的市场容量预计超过2万亿元,“十二五”末我国至少将出现五万家节能服务公司,而这些节能服务公司仅以需要节能服务管理型和节能服务技术型人才各一名来计算,这一行业需要50万从业人员以满足市场需求。那么“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就将出现10万人的人才缺口。
2.综合性技术人才缺乏,人才质量亟待提高
21世纪初,我国便开始加大了节能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但目前,节能人才仍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这主要归结于节能服务人才的特殊性。节能是跨行业、跨学科的一种综合技能很强的专业,对节能管理和技术人才的知识层次、技术水平、综合素质要求高;同时,不少节能项目投资小,投资回收期长,节能业绩计算复杂,业绩显示度低,要求节能管理和技术人才具备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从目前情况来看,两大类人才是目前节能行业最迫切需要的:一为节能技术人才,尤其是有过大型工程项目经验,可独立设计大型系统综合节能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二为节能管理人才,那些对节能产业中某个专项领域有深刻认识,又具有市场运作经验和一定管理能力的高端人才一直是企业追捧的对象。
3.高校专业设置缺失,人才培养模式落后
节能服务产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主要有高等教育培养和企业自主培养两种模式。我国高校在节能专业设置和专业人才培养方面起步较晚。至今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节能人才培育机制,面向节能服务产业的类人才培育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等环节都几乎处于空白。近几年,国内清华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地质大学、石油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设置了与能源有关的学院,但是目前还没有一所高校专门设置节能专业。北京大学工学院能源与资源工程系成立于2005年,是我国第一家以能源与资源工程命名的院系,也是唯一的能源与资源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单位。主要培养水资源利用、油气田开发、能源动力、新型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高效与循环利用等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所学的内容不能说是与节能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与节能所需的条件还有很大的差距,对解决节能服务公司人才紧缺的问题仍是远水不解近渴。
在企业自主培养方面。由于大部分节能服务业企业还未形成一定规模,资金和技术较为缺乏,因此还不具备实现人才自主培养的能力。在人才引进方面,企业主要采取高薪聘请等手段吸引人才,而不注重人才服务与管理平台的建设,造成骨干人才归属感不足,严重影响产业的持续发展。
三、节能服务人才培养的对策与建议
节能服务业属于多学科领域汇聚交叉的新兴行业,它的新主要体现在运作模式和节能技术上,这就要求节能服务人才具有新行业知识和新技能。因此,节能服务人才的培养便成了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大量的人才缺口,高素质的人才需求,这是关系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未来的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如何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在根本上满足产业的人才需求,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借鉴发达国家节能产业人才培养经验,加大政府财力支持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节能服务产业从起步到发展壮大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尤其是目前我国节能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段,更需要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进行扶持。在这方面美国的人才培养做法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
为推进节能产业人才培养的步伐,美国政府不断加大对该产业的资金投入。在《美国经济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RRA)中,美国政府向劳动部拨款5亿美元,用于资助新的培训项目,支持和“绿色”劳动力相关的研究。节能产业劳动力培训也被纳入到该项法案的支持范围之内,通过各州能源项目的运作,直接获得6400万美元的节能培训项目资金。近期,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宣布投入3000万美元用于行业评估中心项目,培养未来从事制造节能行业的工程学系本科生和研究生,帮助他们成长为美国的下一代行业节能专家。通过行业评估中心项目,全美范围内的大学都能获得实践训练和能效技巧培养的机会,有助于学校对各类制造设备实施能源评估,提高学校在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受益于能源部资金培养的这批工程系学生会帮助当地的公司和工厂降低能耗,减少能源成本,增强它们的商业竞争力。
2.加强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建立节能人才快速成长的通道
从短期需求考虑,应该进一步整合节能服务的培训工作,做到使台同能源管理的短期培训规范化、规模化。推广能源管理师培训项目,为我国基层专职能源管理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能源管理知识和技术培训t使企业管理者了解,如何高效地利用能源、节约能源以及如何进行能源管理等,为企业带来直接而显著的经济效益。根据不同企业对节能服务人才需求,确定培养方向及目标,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被培训者的技能,尽量满足节能服务人才市场的需求。
同时,应加强校企合作,通过成人教育培训,建立节能人才快速成长的通道。增设成人教育中与节能产业相关的学科。开设相关紧缺专业,为社会和企业输送人才。
节能降耗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重在宣传。要使节能工作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必须强化每个人的节能意识,而扎实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推广节能经验,从点滴做起,才能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怎样才能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呢?一是要以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与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相结合;坚持开展节能教育活动与完善基层节能管理制度相结合;坚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与推广节能管理先进经验相结合,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岗的节能意识。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组织职工进行“如何进行节能管理”的大讨论,借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节能降耗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创办节能培训班,讲授能源发展史,传授节能知识和经验,推广节能工作中好的做法,探讨科技时代节能工作的新思路,研究利用科技进步节能降耗的可行性,提出对节能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合理化建议。通过以上举措,可以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性,扩大节能工作的影响,把“节能降耗,管理增效,努力创建节能型企业”的活动持久开展下去。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节能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另外,节约能源需要从点滴做起,需要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有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米电缆的思想意识,只有从点滴小事和每一个工作细节上去精打细算,节约能源,才能形成全员、全方位节约能源的良好风气和良好氛围。[1]
2完善企业内部节能激励机制,细化用能管理
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细化用能管理,完善企业内部节能激励机制,提高节能工作水平和经济效益,这是节能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几年来,随着节能宣传力度的加大,各项能源管理政策的陆续出台,各单位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节能就是增效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尽管如此,但在节能管理上还存在较大的空间和潜力。面对能源匮乏,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现状,深挖内部潜力,弘扬“四创”精神这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永恒主题,实现节约成本,节能降耗越来越显得重要,这也是实现新的效益增长点的有效途径。要实现全面、系统、先进、合理的节能目标,目标的实施尤其重要。节能目标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宏观调控和局部细化、把握重点的总体思路,是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降低能耗的关键。首先,要加强节能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完善节能降耗管理办法,靠机制,靠政策,实现节能降耗。其次,根据上级下达的能源计划指标进行分解,科学、合理的下发各月的能耗指标,把节能指标分解到人头,层层承包,责任落实,节奖超罚,年终兑现,形成节能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风气。再次,为了确保总体节能目标的实施完成,还必须制定相应的企业内部节奖超罚政策,使责权利一体,为公司创造效益能为节约者带来效益,由此激励企业每一个能源管理者和操作者的节能积极性,实现自我控制,并以此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第四,节能降耗不应只是少数管理人员的工作,而应是全员全方位的。只有提高全体职工的节能意识,依法节能,依法用能,才是节能工作的真正目的。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分离合并,机构变动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节能工作也要跟上改革的步伐。只要紧紧围绕节能工作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结合各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健全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就一定会不断的提高节能工作的水平。
3加大监察力度,严厉惩处偷水窃电行为
多年来,偷水窃电行为屡禁不止,少数人存有侥幸心理,钻管理的空子,挖集体的墙角,造成能源流失。针对这种状况,制定出“水电使用监察管理奖惩办法”,将有利于堵塞漏洞,节能降耗。一是对电表进行铅封和贴封条,用户有问题应通知有关单位解决,不得私自开启,发现有私自启封的,罚款200元。二是加大对偷水窃电的查处力度,发现初次偷水窃电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1000元,再犯加倍处罚。三是对举报人试行奖励制度,对确有实据的举报,给予举报人60%的罚款奖励。四是选派专业人员担任水电管理监察员,随时对各商业网点、单位、住户进行抽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采取这种重奖重罚的措施,将有利于水电的使用管理,同时,给这些单位下发该办法后,也有利于各用户依照执行,使节能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前进。
4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方案
企业能源的消耗、节约目标,必须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来实行,只有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节能方案的运作,才能保证节能目标的实现[2]。例如,物业公司的支出、收入的一大块是电量供应,要实现收支平衡,必须保证买入的电量费用与收回的电量费用相抵。今年年初,能源计量队对公司的电力供应及电力使用系统进行了普查,对各单位的用电设备负荷量,变压器容量、用电计量设施,乱接电线,私自接电等情况进行了清查,经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找出了电能计量设施计量不准和个别单位变压器某个时期容量过大的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对矿区及各单位的电表进行了全面检测,更换安装二级电能计量器具37块,杜绝了电表失准的情况,规范了计量,防止了能源流失。由此可以看出,只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节能措施,有的放矢的开展节能工作,就一定可以收到显著的效果。当然,节约能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必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认真宣传贯彻《节能法》,逐步建立起符合厂情、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才能实现节能增效。
5结论
关键词:欧美国家;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TE08 文献标识码: A
1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概述
建筑的新设计与节能改造。通过对建筑物的建筑朝向等问题的设计,或者在建筑围护结构中使用先进的节能材料可以使建筑能耗降低,能效变高。这一方式相比而言,简单易行建筑中采用可再生能源。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可再生能源有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能等,这些能源利用到建筑物中,既环保又节约成本,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为今后寻找新能源的来代替传统的不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新思路。
改善通风空调系统的运行。我们知道,目前大型公共建筑主要采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采暖通风,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可以通过 HVAC 性能的提高改进来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建立智能大型公共建筑。利用信息自动化手段实现公共建筑的智能控制和建筑使用能源的优化利用成为了当今建筑节能的研究的新方向。通过新的技术方法对大型公共建筑各个系统自行自动调节控制,可以减少人力,并达到有效的节能目的。
2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发现虽然欧美等发达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但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阶段的监管还不足。
例如在美国,政府机构主要通过使用低能耗的设备、控制用能等方法进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但却没有明确规定在运行阶段如何进行能耗监管。 欧盟要求使用能效标识制度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管理,但这主要是对节能结果的监控。通过前文的研究发现,欧盟虽然也存在着建筑节能方面的监管制度,但是针对的是大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主管单位的管理制度,对运行阶段的节能监管力度还不够。
对于在发达国家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国外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发展道路与我国不同。在国外,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比较高,政府可以在比较少的控制下,通过市场自主调节实现公共建筑的节能。由于国外的建筑节能服务市场较为发达,节能公司可以为业主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弥补了运行监管不足的问题。
3欧美发达国家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经验
根据各国建筑节能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及可选的解决方案,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对自身大型公共建筑情况的剖析,并经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节能管理体系。从管理的宏观层面,本节笔者将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划分为以下三方面:即强制性标准、引导性手段和配套性措施。
3.1 强制性标准
(1)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美国在《2005 年能源政策法案》 中做出了很多节能要求,比如政府部门要起到表率作用,提高国家机关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通过使用能耗计量装置,对联邦政府的建筑进行数据实时追踪;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要求实现低能耗的新建建筑。
欧盟对于能源的消耗非常巨大,仅次于美国。2002 年 12 月 16 日,欧盟颁布了《欧盟建筑能源性能指令》。该指令专门涉及到了公共建筑的节能规定,如:至少五年一次检查公共建筑是否达到节能标准;要把能效标识制度应用于公共建筑中来;制定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建筑节能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节能监管体系。
日本是一个危机感很强的民族,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并设立了专门的节能机关。在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阶段,日本政府要求采用 HASP等能耗模拟软件进行建筑能耗的模拟,使得新建建筑的设计必须达到规定的节能标准。而对于建筑物运行阶段的节能问题,日本早在 1979 年就颁布了《关于合理使用能源的法令》,经过 1998 年和 2002 年两次修改,目前此法令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此外,1993 年日本还建立了强制性的建筑能耗审查规范《建筑物的节能基准和计算实例(手引)》。随后又出台了《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法》等法规文件。总之,日本在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是比较健全的。
在加拿大,能源效率办公室(Office of Energy Efficiency)是主要的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机构。加拿大有很多法律和标准来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进行控制,比如 Canada’sEnergyEfficiencyRegulations、ValidationofNewBuilding Designs、Energy Benchmarking and Rating System for Buildings。
(2)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美国制定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ASHRAE90.1-2001 的特点是用一个标准对建筑节能的所有环节进行了控制。设计单位必须遵从此标准中的所有规定。该标准中设立了“Authoritative Organization”和“Building Official”这样的机构和官员,以此来控制大型公共建筑建设的每一个环节的节能要求和施工质量。
德国在 2002 年 2 月 1 日开始推行的新建筑节能法规 EnEV-2002。它取代了以往的《供暖保护法》和《供暖设备法》,制定了新建建筑的能耗新标准,规范了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保暖性能等。按照新法规,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 2002 年前的能耗水平下降 30%左右。从德国在实际工程中操作的情况来看,执行 EnEV-2002 后,在没有太多地限制建筑设计的表现力的情况下,有效地降低了建筑能耗。
2006 年,德国在多年的实践后又推出了 ENEC-2006。 通过对比之前的旧规范,新规范运用了建筑物整体系统的思想,因而更加的科学和实用。
3. 2 引导性手段
(1)建立政府引导体系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中,通过政府有效的引导,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
良好的效果。本小节以加拿大为例,政府为商业建筑的节能管理设定了详细、可
操作性强的参考体系,其执行步骤如下:
①转变节能观念。
②通过设立基础数据,对现有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③建立标杆建筑。
④让业主参与节能工作中,了解其收益状况。
⑤选择方法。
⑥筹集资金。
⑦追踪能源的节约情况。
⑧完成。
(2)经济激励措施
在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减税的途径的促使业主提高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水平。
在日本,政府通过补贴贷款制度以及长期低息融资制度等激励大型公共建筑的业主采用高效节能的措施。
在新加坡,政府部门通过提供基金来鼓励建筑产业提高能效利用水平,从而发挥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潜力。
3. 3 配套性措施
(1)开展能耗调查
早在 1976 年,英国就对其国内已建和新建的工业建筑和商业建筑进行了能耗调查,建立起了能耗数据库。
美国分别在 1992 年、1995 年、1999 年和 2003 年多次对其国内的商业建筑进行能耗调查统计。
日本政府每年都会对其公共建筑的能耗进行调查,并在当年公示出来。
(2)开发建筑能耗审计工具
对于能耗审计工具,在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有:COMcheck-EZSoftware、BenchmarkingElectric&Non-ElectricEnergyUseinU.S.OfficeBuildings 、ENERGY STAR Benchmarking Tool、Cal-Arch:California Building Energy Reference Tool。
(3)鼓励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
大型公共建筑中的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美国是建筑节能服务业发源地。1992 年美国颁布的《能源政策法案》中就要求政府部门要通过建筑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加拿大节能服务市场也十分发达, 1992 年加拿大政府实施了“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The Federal Buildings Initiative,简称 FBI 计划),FBI 计划要求通过节能服务公司的参与,实现政府办公机关的节能改造。据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协会测算,加拿大的节能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如果折合成币值可达到 200亿加元。加拿大的节能服务公司为其国的建筑节能改造可谓立下了汗马功劳。
参考文献:
[1]陈超,渡边俊行,谢光亚等.日本的建筑节能概念与政策[J].暖通空调,2002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排放权;碳交易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随着时代的发展,低碳经济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有必要开展低碳会计的核算,低碳会计作为新兴的会计领域,其含义为“主要对企业履行低碳责任、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其目的是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既满足国家对企业低碳责任的要求,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1]碳排放、碳交易及报告披露均离不开低碳会计,它的出现是低碳经济的需要,也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国外,对于碳排放权是资产还是费用的问题,大多数学者的看法是一致的。根据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IASC)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于资产的定义,碳排放权应当做资产,而不能作为费用核算,但是碳排放权是何种类型的资产,学者们一直存在争论。[2]Wambsganss和Sanford认为,购买的预期用于补偿以后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的排放权可以划分为存货。但是也有学者认为碳排放权应被当作有价证券,如Sandor和Walsh。然而Ewer是这样认为的,碳排放权应该被当作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因为它具有无形资产的一些特征。[3]而法国企业运动联盟(MEDEF)却认为,排放权的几个特点明显符合存货的定义,不能够因为排放权不具备实物形态这一事实就认定其为无形资产,而不是存货。而对于计量,Stefan Schaltegger和Rogerburritt(2000)认为,应运用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计量。
我国的研究大部分参照西方国家的做法,在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上,王艳、李亚培认为,碳排放权具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征,应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张红梅则借助国外相关研究文献,提出可交易排放权的概念,认为应当把可交易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并采取多重计量属性;郝玲、涂毅建议抛开排放权的问题,直接把与CDM相关的费用成本等都纳入其他业务核算。
(二)碳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低碳会计的核算,首先离不开碳资产,碳资产的研究具有前瞻性和社会性,作为一个企业,不仅要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的价值,而低碳会计的核算,有利于了解碳资产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当今的社会,碳排放问题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各个国家都着力于研究低碳经济,探讨低碳经济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我国,低碳经济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对碳资产会计问题的研究,关系着我国的未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着在国际上承担碳减排任务的重大使命。具体来讲,碳资产研究的意义如下
1.为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2011年2月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将“碳减排”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引导企业改变观念,提升对碳资产和负债理念的认可度,将碳资产纳入财务报表体系,进行“碳会计”盘查,鼓励在资产负债表中加入碳减排科目。因此,如何在会计核算上对碳资产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怎样做会计分录,如何在会计报表上对碳资产进行列示及碳资产的披露等这些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本文试图对这些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为建立低碳会计核算模式,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职能,制定碳资产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提供参考依据,促使全球节能减排目标的更好实现。
2.有利于企业对自身价值的正确定位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在今天这样一个经济时代,企业是作为一门科学的会计学所关注的主要组织形式,它们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然而,当今是时代是低碳经济的时代,企业必须正确的衡量自身的价值,不仅仅是报表上的数字,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节能减排的任务,更是衡量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价值,更新观念,明确定位,以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而如何进行定位,碳资产的会计处理至关重要,通过碳资产的核算和计量,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财务状况信息,客观公正的衡量企业的财务风险,全面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达到对自身价值的准确定位。
二、碳资产会计问题初探
(一)碳资产的定义
碳资产是一个具有价值属性的对象身上体现或潜藏的所有在低碳经济领域可能适用于储存、流通或财富转化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这个对象,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城市、地区,甚至可以是一个国家、民族,更可以对应于全球。全球碳资产的流通总量虽然在操作上很难量化,但在逻辑上是完全存在的。从碳资产的定义来看,它不仅包含今天的资产,也包括未来的资产;还包括产生的增值,它们是由于实施低碳战略而同比、环比产生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