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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审计是,强调以经营审计为重点
传统内部审计的目标是查错防弊,发挥保护性制约性作用,因而其工作重点放在财务审计上。以财务审计为重点的内部审计并不能直接协助提高效益,增强竞争能力,在资源稀缺性程度日益严重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种严峻经营环境的挑战下,逐渐推动了往日的作用。内部审计部门适应形势的变化和管理当局的新要求,逐步将工作内容从以前的财务审计转向富有建设性的经营审计。这一转变过程可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颁布的《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书》对内部审计所下定义的变化中清楚地反映出来。协会于1947年最初的《职责说明书》指出:“内部审计师主要处理和财务方面的问题,但也可以适当处理经营方面的问题。”这时,强调内部审计人员的根本职能是进行会计和财务审计,审计对象刚刚涉足经营活动领域。1957年修订后的《职责说明书》指出,“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审核会计、财务及其它经营活动的独立评价行为”,从而将经营审计和财务审计并列起来,同等重视,向前迈进了一大步。1971年,协会再次修订《职责说明书》时进一步指出“内部审计作为对管理当局的一种服务,是组织内部审核经营活动的独立评价行为。”这就将现代内部审计的活动范围扩展到组织活动的每一个方面,大大拓宽了内部审计的作用领域。此外,1971年的说明书还为内部审计师增加了一项新的职责,即“提出改善经营的建议”,从而极大的增强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设性。此后,协会于1981年和1993年修订说明书时又更明确地指出,内部审计师应评价所在企业各方面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从增强企业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效能着眼,为企业的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提供实现经营目标所需的顾问服务。
,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内容相当深入。从美国来看,内审部门已广泛开展了企业战略和经营决策审计、投资效益审计、市场景气状况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生产工艺审计,产品推销(包括广告促销效果)审计、与开发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后勤服务系统效率审计、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审计等。有的企业内审机构甚至对环境污染、社区关系等因素对企业商业利益和持续经营的影响也进行评估,“绿色”审计、责任审计也成都成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据全美天然气协会和爱迪生电力协会调查,1989年美国公用行业的企业内审工作时间只有19%用于财务审计上(且还侧重于内部会计控制的测试和评价),其余时间都转向了经营审计。英国、德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情况与美国相似。在日本,由于企业强调雇主和雇员间结成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注重维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领带与和谐关系,因而内审部门更少开展诸如财务收支审计、雇员欺诈行为调查之类的制约性审计,而是将工作重点致力于改进管理效率、增加企业利润等建设性审计上。
内部审计内容从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以经营审计(经营活动的评价和改进)为主导,这是西方企业现代内部审计理念的最显著特点。
二、在审计策略上,采取参与、合作的方式
参与式审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审计开始时,就对被审部门抱着信任态度,与他们讨论审计目标、审计、计划采取某些审计程序和的理由,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2)征求被审部门的意见,寻求他们的合作;(3)及时与当事人讨论审计中发现的,共同改进的必要性,并探讨改进的可行措施;(4)向补审部门报告期中审计结果,期中审计报告可以是口头的,非正式的,以便及时就地解决和改正存在的问题,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5)提出最终审计报告时,采用建设性的语调,重点放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改进的可能性和改进措施上,被审部门已经采取的改进行动也包括在审计报告中,以反映他们对审计工作的积极态度。
例如,美国百事可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竞争白热化对公司生存和命运的严峻挑战,不断改进审计工作,采取了解决问题导向型的审计方式。即鼓励被审部门的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在编写审计报告时使用正面而非责难性的措辞,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指明可改进的机会,不简单地予以暴露;只向被审部门提供其需要的有用信息;针对不同层次管理人员的不同需要,提出不同的审计报告。其中,反映重大审计问题的报告和审计报告呈现送最高管理当局,以便获得他们的支持、协调和授权;而详细性的审计建议报告则直接送给部门经理或第一线管理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就地改进问题。内审部门采取这种新型的审计方式改善了与管理人员的关系,增强了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建设性,提高了公司生产率和盈利能力,因而倍受公司管理当局的赞赏。
三、注重将审计结果的传递作为向管理当局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一种良好机会
一、工程结算内部审计概述
(一)工程结算内部审计依据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结算审计内容、程序与方法作出了规范性要求,并将国家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审计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学习掌握国家清单计量规范才能胜任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二)工程结算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的计价方式,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规范”)仍然保留这一强制性条文,并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使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得以广泛应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的,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量依据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对于发包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及其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均按实调整。可见,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结算是确定工程量及合同金额的关键环节,关乎资金投资的真实性,对这一关键环节进行审计,对于核实建设工程投资、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工程结算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成本效益角度及内部审计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内部审计人员有必要胜任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通过自主审计降低审计费用和通过审计核减的工程款为企业创造价值,开拓内部审计增值活动,有利于提升内部审计地位,增强权威性和认同感,促进内部审计职业健康发展。
(三)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原则
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原则是:一是依法审计原则,工程结算审计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一项职责,内部审计应重视并开展好工程结算审计活动,并严格依据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进行审计。二是从约原则,当合同约定与国家清单计价规范不一致时,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执行合同约定;当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发挥作用。三是实事求是原则,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反映工程实际价格的审计证据。
二、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内容及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合同通常约定的是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决定了工程结算审计的总体思路是:检查单价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工程量是否与现场、施工图等资料相符。根据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结算计价原则,不同类型清单项目的具体审计内容和方法又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审计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计价原则是: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内部审计在分部分项工程结算审计中的相应职责是:对被审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费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具体包括综合单价和工程量的符合性审计。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审计。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的,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所以,对于综合单价的审计,包括两部分:一是检查符合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不变条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否采用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二是检查超过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不变条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是否依据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调整。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综合单价可调的情形包括:(1)当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2)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3)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调整分为四种情形:一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该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二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三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四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审计过程中,首先应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单价与合同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符合性,当发现两者不一致时,应进一步查找原因:可能是结算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出现偏差,或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或增加了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等。针对以上原因,结合工程量审计,把握从约原则,检查综合单价调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当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根据依法审计原则,检查综合单价调整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此外,还应检查是否存在依据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应该调整综合单价,而实际上并未调整的情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审计。关于工程量的计量,“2013清单计价规范”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并规定了工程量在工程结算中的确定原则: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工程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对于发包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设计图纸修改等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均按实调整。可见,工程结算审计中关于工程量的审计内容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量是否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与现场、施工(或竣工)图纸等资料相符。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明细项目多、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审计耗用的工作量,约占工程结算审计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因此合理确定工程量审计的方法和重点对于提高工程结算审计效率至关重要。工程量审计主要采用以下方法:(1)全面审计法。即对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逐项全部进行审计。对于工程量较小、结算编制或核对人员信誉度较低隐含结算不实的风险较大时,应采用此方法,该种方法审计的结算准确率高,而另一方面则是审计工作量大,但对规范结算行为、控制工程造价,能起到很好的效果。(2)抽样审计法。即从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相对重要的工程量进行审计,根据审查结果,推断结算工程量总体的合理性,以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一是抽查投资比重较高的部分,如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二是抽查容易出错的部分,如容易重复列项的、重复计算的项目组成比较复杂或由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的、或工序过渡环节的交接部位或跨工种部位等。(3)分组审计法。即将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的最基本元素――分项工程按一定的内在联系划分为若干组,审计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后,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分项工程量计算准确程度的方法,以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一般建筑工程可以进行如下分组:一是地面、楼面、楼板、天棚、屋面为一组;二是墙体砌筑与墙体抹灰、门窗、墙裙、踢脚线为一组;三是基础土方、基础垫层等项目为一组;四是柱、梁及钢筋项目为一组。(4)对比审计法。即对于按照标准图或通用图纸进行施工的工程,可以首先选择审计其中一个工程,然后与采用该种标准图或通用图纸的其他工程进行对比分析;或通过把被审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以前审计过的类似项目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工程量异常情况,以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采用该种方法应注意区分工程的不同条件和特点:一是两个工程采用同一个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条件不同,基础以上部分可采用对比审计法;二是两个工程设计相同,但建筑面积不同,可根据工程量之比与建筑面积之比基本一致的特点进行对比审计;三是拟审计工程与已审计工程的面积相同,但设计图纸不完全相同时,可把相同部分如图纸中的柱子、屋架、屋面、砖墙等工程量进行对比审计。
无论采用以上何种审计方法,工程量审计必须把握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原则,结算工程量必须是实际完成的、根据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工程量,不按实结算、违反计算规则等原因导致工程量重算、多算的错报风险较高,是审计关注的重点:(1)结合现场踏勘及竣工图,审查结算工程量是否实际未施工,结算时未扣除。(2)审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不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一是未采用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例如:某工程被审的土方工程量是按定额计算规则考虑放坡和工作面的,则结算工程量就不是清单量,需要重新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审定土方量。二是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予以明确,重算工程量,例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三是不同清单项目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明确划分工作内容,重复计列工程量,例如:地梁、桩台等项目在基础部分计入,在主体工程部分又重复计入等。四是应扣除的工程量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予以扣除,例如:楼地面孔洞、地沟等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门窗洞口等所占体积未扣等。五是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分开计算。六是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未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并计算。(3)审查是否存在计算疏忽导致漏算或错算工程量等情况。
(二)措施项目审计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措施项目结算计价原则是:一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强制性规定计算。内部审计在措施项目结算审计中的相应职责是:对被审的措施项目结算费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和方法因措施项目的计价方式及性质而定。
措施项目费因计价方式及可竞争性不同,调整方法可分为三类:一是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单价确定方法与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方法相同;二是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三是安全文明施工费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项目费调整的前提是: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要求调整措施项目费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否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审计过程中,首先检查措施费调整是否存在充分证据;其次注意区分措施项目费的不同计价方式及性质,审查措施项目费计取、调整及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
(三)其他项目审计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其他项目包括计日工、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索赔费、现场签证费、暂列金额等,根据其他项目性质不同,具体的计价方法不同,总的结算原则是:根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金额计算。内部审计在其他项目结算审计中的相应职责是:对被审的其他项目结算费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和方法因其他项目类型而定。
1.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及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审计时应关注: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提出及确认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计日工单价是否采用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方法进行合理商定。
2.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待采购或分包工作完成后,以中标价(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或按照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价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取代暂估价。审计时应关注:结算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是否已调整为发承包双方以招标方式确定的中标单价或经发包方确认的采购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已调整为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或按照工程变更方式确定的专业工程价款。
3.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统一管理、对施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审计时应采用请相关人员说明情况、检查相关资料、依据取费规范重新计算等程序核实该项费用的合理性。
4.索赔费用是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条件的,另一方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审计时应关注:索赔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是否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关于证据的效力判断应注意: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才有法律证明效力,工程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5.现场签证费用是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工程中出现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未约定的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确认的费用。审计时应关注:现场签证提出及确认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中是否已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是否经相关各方签署齐全。
6.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合同签订时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暂列金额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后的余额归发包人。此项在以上各项审定的基础上确定。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作用
内部审计是内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依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借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也必须具备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要建立独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构和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在不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就内部控制而言,内部审计在事业单位各级机构中的地位既重要又特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就是从更高的层次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 。
一、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定位
1、确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事业单位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和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审计及与其权力的实施关系密切的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职能部门,以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和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样才能实现内部审计作用的最大和最有效发挥。
2、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职能要转变
内部审计的职能要逐步实现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内部审计更多的是在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这两个环节发挥作用,并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总而言之,转变后的内部审计职能更多的是为单位的战略目标服务,是实现单位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和保证,而不是以往单纯的监督查错职能。
3、高效率的内部审计需要配备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
配备一批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并适时对其进行内部审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起码要求。现代内部审计工作涉及的领域不在局限于审计这一狭小的范畴,它已经拓展到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经营等组合多方面。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仅要懂财务、审计,还要拥有一定的管理和经营才能。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经济法律和法规在不断的增加和完善,事业单位要吸收引进有丰富经验的内审人员同时加快业务更新与培训,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高效率和高质量。
二、内部审计功能的延伸
从当前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来看 ,内部审计的功能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和内部经济效益审计两方面内容,其在内部控制体系运转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从很多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来看,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仍然被弱化了,内部审计的作用没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内部审计的效率低下。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要求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功能在工作范围、审计内容的深度及广度 、审计方式等方面加以完善和深化。内部审计机构功能除上述两点之外,还应该包括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评价事业单位各个部门和组织结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率性。这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对事业单位内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样,内审机构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其应有的总用,为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的快速、有效实现保驾护航。
三、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深刻的检查与评价,不断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促进事业单位各项目标的实现。由于各个单位经营方式、内部结构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 ,内部控制的程度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不可能相同。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一单位在不同时期的内部控制的程度和效果也会存在差异。因此,不可能存在一个标准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事业单位,同时,一个事业单位某一时期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能能够收到良好的成效,但是绝不可能一成不变。这就必然需要由相对独立于财务等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通过不断的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并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特点可以有效的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具体地说 ,现代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内控制度设计进行评价
显而易见的是,内部控制制度越严密、控制力越强,所需的成本也将越高。现代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通过对内控制度设计的评价,纵然可找出内部控制系统的漏洞及薄弱环节,但是另一方面必须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合理确定单位内部控制体制的健全程度。控制成本高于控制收益的控制系统都是不恰当的。正因为如此,内部控制过程中要学会抓住重点,对于关键环节和对象加大控制力度,对于重要性不是很足的可以考虑放弃。内部控制制度的控制程度随控制成本的增加而提高,随着控制程度的提高控制收益也随之增加。通过对内部控制设计的评价,内部审计可及时发现存在的缺陷、不足和控制过度的现象,合理确定控制强度,利于设计和实施一套符合单位自身内外部条件的控制体系,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2、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的评价采取和社会审计类似的方式。首先,充分调查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这是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和前提。在此基础上,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和关键环节制定具体计划。然后,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各种审计方法对各项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检查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各项经济法规和单位的制度规定,分析其对于内部控制体系的作用。最后,由内部审计人员独立编写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评价报告,把评价详细情况上报单位负责人,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内部审计。
四、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系统中重要作用的改进措施
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控制环境的基础环节,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就必须规范化和制度化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系统中重要作用,这样才能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总体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1、要转变内部审计观念-
传统的内部审计以纠错为主,发展到今天,传统的内部审计问题重重,已跟不上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步伐,取而代之的是服务性的内部审计。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部审计应侧重于为管理者和决策者服务,以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为最终服务对象。新型的内部审计主要体现在工作范围和审计工作方式两个方面上。首先从工作范围上看,不在局限于财务审计领域,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积极制定者和监督者 。其次,从审计工作方式看,新型的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积极制定年度、季度乃至月度审计工作计划,改变了以往内部审计等候管理部门命令的工作方式,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工作方式。新的服务型内部审计的最大优点在于实现了传统内部审计的事后控制向事中、事前控制的转变。
2、提高和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形式都是在财务部门内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内审部门成了财务部门的下属机构,受制于财务部门,使得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与独 立性大打折扣,甚至很多事业单位的内审部门形同虚设。事业单位应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才能有效提高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的权威性合独立性。
3、运用现代控制技术实现审计方法的转变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推广以及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事业单位可以运用现代控制技术,使用计算机来实现账簿系统及财务报告系统的控制功能。现代内部审计对审计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对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资料的审计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新要求,取而代之的是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的计算机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计算机内审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实现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的有效结合,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审计方法的转变有助于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化与完善 。
1、明确内部审计的性质定位。内部审计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中处于极其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它是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其他部分的主要力量,因而其在强化内部控制方面应当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不仅如此,在现代公司经营管理中,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各种风险增多、公司治理加强及内部组织重整,内部审计工作还应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审查、评价及促进作用,由此也赋予了内部审计人员更重、更多的职责和使命。
事实上,内部审计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还在于帮助组织进行“软控制”环境的营造,成为内部控制过程设计的顾问,建议并督促管理当局建立健康积极的组织文化,使其成员能自觉地把办事准则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共同致力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其目的就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
2、合理设置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我国上市公司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基本上都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我们主张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应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其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业绩,在行政上向经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从平行于各职能部门向更高层级升格。当然,在具体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还应考虑公司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并保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且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3、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将主要精力置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及监督上,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就是“查错防弊”,而不是对公司管理做出、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事实上,上市公司发生或产生的错误与舞弊等大多存在于经营管理过程之中。因此,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公司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责也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其作业范围不应局限于财务领域,而应扩展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4、改进内部审计的方法方式。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转移到事前、事中审计上来。随着机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公司中水平的提高,开展实时审计及事中审计已成为可能。
利用计算机进行内部审计,就是要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对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及会计工作实施有效监控与评价,对公司资金、各种资产进行密切跟踪;改变目前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审计方式,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在信息化条件下实施审计监督与评价的能力;逐步实现审计过程的三个转变,即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
此外,内部审计的实施应从单纯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力量向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向。一般说来,这有利于缓解内部审计人员少而任务重的矛盾,也有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我们注意到,国内有些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也出现了内部审计外部化或曰“外包”。这种做法或方式有其优点,通常可以节约培训费用、具有更多的质量控制、有助于理解行业最佳实务及接触更多的审计技术,但其缺点也较明显,诸如外部收费较高、逐渐失去对公司的了解与专业审计技能、公司缺乏对审计及其质量的控制,以及未来管理层没有机会参加内部审计等。有鉴于此,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应结合其审计目标、审计、审计水平及审计资源等客观实际,做出恰当、合理的、评价及选择,绝不可一味地盲从或排斥某种做法或方式。
5、拓展内部审计的作业领域。以审计目标为标志,内部审计可划分为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及效益性审计等审计形态或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等审计类型。在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应当开展哪些工作、究竟以哪种审计为重点,一般取决于各个上市公司不同时期的责任内容、预期审计目标及客观具体条件。我们认为,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在有效开展或恰当委托外部从事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内部审计部门应重点向下列领域拓展其作业:(1)内部控制评审;(2)管理(经营)审计;(3)经济责任审计;(4)合同(合约)审计;(5)工程项目审计;(6)环境内部审计;(7)质量控制审计;(8)风险管理审计;(9)战略管理审计;(10)管理舞弊审计。
6、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最为紧迫的要务,是根据其在市场竞争中的战略定位与内部审计的发展要求,尽快培训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才。为此,需注意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首先,应在任用、培训、定岗、升迁等方面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和具体要求,不能随意安排一些人员在审计岗位上;其次,要重视和加强包括财会专业在内的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为广博、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使其能适应和处理不同类型业务及复杂,从而为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再者,要制订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建立资格认证制度,促使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并达到应有的要求。不仅如此,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还应成为培养通晓多学科知识、掌握多领域技能的审计人才的集训地,成为其培养和输送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岗位。
一、内部控制及其内部控制审计含义
在本次研究中所提出的内部控制是依据医院为基础,是指为实现医院发展目标,实现医院经济的有效发展,在法律基础上所制定的一系列的控制方法与业务程序。而内部控制审计是建立在内部控制之上的,能够实现内部控制的完善性,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所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二、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组织方式
(一)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众所周知,医院的经营管理是十分复杂的,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为保证计划能够得到有效运行,需积极依据医院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此实现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医院考核、绩效的关联。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多,按控制的方法划分,可划分为预防性控制制度和觉察性内部控制制度。比如,医院在设计有关医用耗材进、销、存的内部控制制度时,规定验收要对照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要参照合同、论证和招标的资料;进口仪器设备配合商检部门对开箱前包装的外观、开箱后参照装箱单,对仪器、设备部件的数量、质量、外观新旧程度、部件是否齐全等进行验收。这就是一种预防性控制,其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又如,总务仓库物品、药库药品要定期盘存,如有错弊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这就是一种觉察性控制。近年来,我院开展了多项预防性和觉察性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如科级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运用审阅法,既审查医用耗材内控制度是否齐全、有无漏洞;运用实地测试法,既深入现场实地观察,看是否按照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其结果:审计科室未执行好《新昌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要求填写上报“医用耗材月报表”; 科室医用耗材领用根据实际需求量未按月采购计划执行;医院于2007年制定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施行多年,有的条款已不适应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时向院部提出建议3条,如对实施多年《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二)内部控制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在审计项目活动中,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应自始自终遵循的工作步骤和操作规程。审计程序广义上是指审计工作从审计项目建立到项目结束所经过的整个工作过程;狭义的审计程序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的具体工作中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和具体审查内容的综合。审计程序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
1、准备阶段的程序
这一阶段是实施好内部控制审计的基础,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建立审计项目;建立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和选择审计依据;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等。
2、实施阶段的程序
这一阶段是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是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按照审计方案规定的要求和日程,通过测试内部控制、检查被审单位的详细资料、审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法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证据的过程。
(三)内部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