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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本文结合自己在监理工程中实际经验就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降低自身安全风险进行论述。
1 安全监理的现状
当前,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形式非常严峻,上海楼房的倒塌、成都“楼歪歪”、重庆“楼裂裂”以及几十起高空坠落等一系列特重大事故,给人民财产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监理工作没有做到位,监理企业和相关监理人员就会受到经济处罚(赔偿)责任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因此,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尽责尽力,同时也减少了安全事故和降低了自身的安全风险。
2 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的原因
造成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些风险来自社会环境,有些风险来自工作环境,有些风险来自监理工程师本身。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经常地、随机地发生在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中,与其他自然灾害风险一样,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其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促使人们对质量安全责任的思考,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着形势的发展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2.2 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尽善尽美
即使是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有些工作上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当技术资源的支撑。比如,很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没有合适的机会去学习观摩。
2.3 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经验有局限性
任何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有局限性的,工程监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知识及经验的局限性,可能并不一定去的应有的效果。
2.4 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提高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社会公众对工程监理也越来越寄予极大地期望。只要有什么重大事故,首先追查监理工程师有没有违规或失职。
为有效控制可能面对的安全监理风险,首先要对安全监理风险清淅识别。
2.4.1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风险识别首先要明确现行安全监理规范和监理依据有哪些。
监理依据有:设计文件,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2.4.2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风险识别,从违背监理依据和相关法律带来严重后果方面识别。
3 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1.1 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3.1.2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1.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作业。
3.2.2 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2.3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3.2.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和物资到位情况。
3.2.5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 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规避风险的措施,方法
首先,安全监理必须从施工方的安全安全管理体系入手,这是安全监理的关键。施工单位必须有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具体方法如下:
4.1 审查核验:就是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完善再报审。
4.2 巡视检查:就是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措施是否按照方案落实,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是否实施等。
4.3 通知:就是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未按相关方案组织施工的应立即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4.4 停工:就是监理机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及已经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要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按实际情况指令其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4.5 会议:就是施工前要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后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安全措施的实施,做到警钟长鸣。
4.6 报告:施工现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总之,目前监理工程师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只有不断学习和脚踏实地地工作,通过上述方法和手段尽量规避(或减轻)自己的责任风险,以期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参考文献
[1]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监理人员,建议
我国自1988年正式推行建设监理制至今已走过22年的历程,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之一,在国家各项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制下建设单位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小生产管理方式,实现了建设项目管理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的转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确时有发生,其中不少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或多或少的都与工程监理单位有关。但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正处于摸索阶段,研究与探索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问题显得更为迫切与重要。
1.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1.1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差
对监理单位而言,安全监理是个新生事物,因为国家对安全监理的规定从2004年4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中才有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此之前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5条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目前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大多在工程实施阶段。既然建设单位都没有安全管理的责任,更不用说被委托的监理单位要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了。平常大多数监理人员工作在施工一线,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很少问津,更谈不上认真研究和学习了。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理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进行安全监理一知半解,知之甚少。思想意识始终停留在“三控两管一协调”上,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更无从谈起。
1.2监理人员风险意识差
我们从事的工程监理工作现场,通常都是安全事故多发的生产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无处不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带来生命财产损失。面对这样的高风险,监理人员认识不到位,有的抱着侥幸心理,总认为不一定出安全事故,即使出了安全事故,归根结底是施工单位的事,对监理单位来说,大不了写个检查,自身的风险意识差。
1.3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经验缺乏
现在的监理人员大多数是没有从事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而对大多数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说,针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培训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对广大监理人员来说,普遍存在对安全生产法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缺少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就很难及时准确的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
1.4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
在监理工作中,为数不少的监理人员由于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安全管理意识差,往往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该审查的不审查,该检查的不检查,该通知的不通知,该要求整改的不要求整改,该报告的不报告。安全监理工作敷衍了事,监管不到位,不尽职尽责。
2.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法律责任
作为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而最能体现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法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从相关条例中有关规定看出,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一是要审查有关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二是要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三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如果不履行以上职责,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在施工准备阶段,二是在施工阶段。不同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是不同的。
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首先要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然后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及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和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可见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审查,要求所有的审查必须有书面审查记录,以备后查。
3.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后,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监督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运行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到岗及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批准的专项方案的执行情况,复核施工单位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等,参与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配合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加强该项工作,建议如下:
4.1加强安全知识培训
针对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匮乏普遍存在的事实,建议国家及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知识技能,监理企业内部通过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4.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各监理单位都要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理的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对项目部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都明确规定,让每个监理从业人员都认识到自己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重大,从而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4.3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
建议监理企业制度完善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并把该体系纳入到程序文件中,并有效进行控制,使监理人员监理行为有规定,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水平。
4.4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安全控制
根据安全监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及人员数量到位情况,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此外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大巡视检查力度,严查处理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4.5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
安全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因此监理资料的整理必须真实、及时、准确。安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5、结束语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现状;监理体系;手段
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这无疑是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管理之间最好的补充,也是监理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只有通过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才能消除施工现场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才能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竣工。
1 我国工程安全监理的现状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他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无可置疑,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任管理。
1.1 )应该指出,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本身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中12 项工作内容的1 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监控上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声音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一些工程建设事故,造成了人员的伤亡。
1.2) 安全事故的产生,究其原因有施工质量问题,也有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
2.1) 监理企业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监理单位建立健全三级(企业法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总监专业监理)的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以保证责任落实。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配备包括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2 )监理企业应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制定项目监理机构各级安全监理职责,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和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3 )监理企业应强化对监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支持其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 安全监理的全过程控制
安全生产作为项目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依据工程建设的特点,主要做好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3.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监理工作的关键是预控,如果发生事故再去控制则毫无意义,预控对做好安全监理具有决定性的重要作用。安全监理必须从审查相关安全方案,掌握相关分项工程中安全控制应注意的事项,掌握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注意相关知识、经验的积累等方面进行预控。
第一,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第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第三,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第四,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第五,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第六,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并对其审核;第七,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应急救援抢险方案;第八,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第九,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第十,审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条件以及特种设备使用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合格证等。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3)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危险源控制工作和工程监控量测及数据分析工作。
4)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6)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7)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8)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作业和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9)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第一,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符合要求时;第二,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第三,安全设施未经自检、报验而擅自使用时;第四,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第五,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第六,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第七,出现安全事故时;第八,现场监理人员认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否则将会酿成事故的其他情况。
10)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汛、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12)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
结语
只要我们认真掌握有关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安全监理方面的知识,积累安全监理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认真做好上述几个方面的安全监理工作,就能在安全管理中发挥一定作用,也就尽到了我们的安全监理职责。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责任
0引言
当前,监理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成为了监理行业所热议的话题。目前,包括政府监督部门的建设单位大多都对监理的服务性质以及监理的权利与义务都缺乏全面的了解,甚至还有部分政府部门认为在监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推行了相关的处罚条例。但,如此做法是否合理?监理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或是应当承担哪部分责任?很多时候这些问题连相关的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并不是十分清楚。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探讨。
1监理责任概述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法规、章制度,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以及相关的建设规范、标准与相应的政府规章制度。如若其存在违规行为,则必须为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包括了建设工期、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可能发生以下违约行为。①失职。如该审批的文件不认真审核就随意批准或直接不审批;该检查验收的项目,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不检查验收的;该在限定时间内发出的指令并没有按时完成或发送错误的指令;该旁站的未旁站;该巡视的未巡视等等一系列不恰当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②越权。不在监理委托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监理行为,均有可能属于越权行为。例如,工程发生变更时,由业主单方面授权监理进行工程变更,而监理在未得到图纸设计方的认可时就擅自指令承包商对工程进行变更,这无疑超越了监理的权利范围,实际上属于一种越权行为。③未尽职。监理工程师的尽职与否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优劣,监理工程师的不尽职虽未必会给业主带来损失,但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2监理安全责任分析
“工程安全事故”指的是与工程建设或工程生产相关的生产设备或临时设施的损毁、人员伤亡,工程实体没有达到相关安全标准,或在交付使用后由于自身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倒塌。正确了解“工程安全事故”的概念,有利于监理安全责任的明确。而通常情况下,“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与“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是工程安全事故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笔者将从这两方面着手,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分析与探讨。
2.1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指的是具有专业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工作建设实施监督与管理工作。其监理内容主要有:协助被监理单位对工程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协助其选出最优设计方案;控制工程建设工期;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审查设计文件、监督建设工程合同实施情况等。《建筑法》中规定“监理应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与承包合同等,对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与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与监控。”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可知,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是对工程工期、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进行把控,然而,其职责并未包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所以监理本不需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筑法》是以建设工程中的管理与协作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判定应遵循《建筑法》中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界定监理应不应该承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对建设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职责以及相应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能部分也并未提及有监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内容。依据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可知:“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尽可能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的发生率”、“建筑施工单位的法人须对其工程安全生产负责”。由此可知,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应该是施工单位承担。虽然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与监理并无直接法律上的责任,但却不代表监理可以将施工安全的管理与监督抛于脑后,出现失职与不尽职等违约行为。除此之外,监理单位还有诸多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需要完成。如:重视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间的矛盾,督促施工单位在遵循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把握好工程进度;落实安全员的工作职责;严格监督施工质量、工艺与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近几年来,我国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呼吁建设工程监理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的声音越来越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不严、施工管理混乱脱不了关系,所以,如果说监理不需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任何责任,是多数人无法接受的。监理公司有责任对施工方案、施工设计以及施工安全措施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保其得以落实到位。然而,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有具体的规定指出监理应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一味追究监理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显然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针对当前的情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内容与措施都纳入监理的工作范畴内,明确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极大程度提升了监理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但笔者认为,在强调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相应增加一些监理的权益与利益,会更显公平。
2.2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明确监理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责任,是分析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的重要前提。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可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实体质量控制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①审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其中的隐患与问题,尤其是违背工程建设原则以及法律标准等内容,应责令改正。②审批开工条件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确保施工单位符合开工条件后才签字确认,并对其负责。③审批工程设备与材料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抽检工程设备、工程材料以及构配件等,可采取见证取样的检验方式或平行检验的方式来进行抽检,确保其达到质量要求与使用标准时签字确认,并对其负责。④审查施工测量成果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详细检查施工测量成果,确保数据无误,达到标准时签字确认,并对结果负责。⑤验收分部以及分项工程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验收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确保其达到验收标准时予以签字确认,并对结果负责。⑥督促、检查、责令整改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采用平行检验、见证旁站以及巡视的方式来检查被监理单位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违约行为应立即责令整改。⑦对工程安全问题与质量隐患进行签发停工令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问题、工程质量隐患或其他需要进行停工整改的问题,应严重遵循相关程序对应签发停工令,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⑧参加竣工验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的责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工作,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签字确认,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此外由监理工程师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⑨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或事故的责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虽无法消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安全、质量隐患,或改变其中的重大违规行为,但有责任也有义务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上述分析可知,安全管理属于质量控制的范畴,监理单位有义务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验。在监理过程中,如若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实体中存在着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并没有对其进行签字确认与接受,则被监理方应当立即补救或整改,直至工程实体符合验收标准。在监理工程师已切实履行其自身的义务前提下,如若工程实体出现质量问题、垮塌或人员伤亡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未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验,或检验错误,并对工程实体进行签字接收时,就构成了一种不尽职或失职的行为。如果工程实体在建设期间出现重大质量隐患、垮塌或导致人员伤亡,则监理也理应与被监理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负责工程安全的关键内容。明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安全责任,不但能有效提升工程监理的效率与质量,而且能有效维护工程监理的合法权利。虽然当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工程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但监理工程师仍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章程,尽力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提高工程安全生产力度,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在强调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也应积极明确监理单位的权利与利益,以有效调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降低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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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磊,严伟,王晨.监理工作浅谈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与责任[J].科技咨询导报,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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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惠广平.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责权及存在的问题[J].红水河,2005(3).
1 引水隧洞工程监理的概述
1.1 引水隧洞工程监理的目标
引水隧洞工程的目标主要就是确保工程施工的人员财产安全以及质量达标。其各环节具体目标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投资监理目标。主要为监理单位通过对工程合同、投资金额、技术工艺等进行严格地审核把关,确保工程投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盲目投资、违规投资等问题的发生,保障引水隧洞工程的顺利开工。
(2)质量监理目标。主要是监理单位通过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细致、规范地监督控制,确保各环节项目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建造标准,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水平。
(3)进度监理目标。主要是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签订的相关合同如期完工交付,避免因工期延误造成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延期等违约。
(4)安全监理目标。主要是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人员、管理等全方面监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2 引水隧洞工程监理的内容
监理单位在对引水隧洞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时,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投资、工程进度、质量、施工安全以及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和信息管理等。
1.3 引水隧洞工程监理的流程
监理单位在对引水隧洞工程实施监理时,其工作流程一般包括7个部分,具体表现如下所述。
(1)依据引水隧洞工程的实际施工要求,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理小组或部门。
(2)监理人员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对引水隧洞工程的相关合同资料进行熟悉。
(3)在工程施工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4)按照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开工通知的、施工质量监理、工序交接检验、工程设计变更处理、工程款支付核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程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程序。
(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6)参加验收工作。
(7)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报告。
1.4 引水隧洞工程监理的难点
在对引水隧洞工程进行监理时,其难点问题主要包括5个方面,具体如下所述。
(1)进口段山体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通过山体喷护、排水等手段确保隧洞进口段山体的稳定性,以便更好地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2)掌子面排水方面。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对掌子面的积水进行排出,以便确保低孔装药及光爆的效果,避免工期延误。
(3)排水方面。引水隧洞工程在进行排水利施工论文时,必须要尽可能地将水一次性排出洞外,以便更好地开展后续施工。
(4)隧洞光爆方面。由于受到爆破工具、岩石级别、周边孔方向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隧洞在进行光爆时容易出现意外,给施工人员安全以及施工质量留下隐患。
(5)长距离隧洞通风方面。隧洞中的空气由于受到爆破、机械设备等影响,给施工人员留下安全隐患,通常采用压入式通风以确保隧洞施工期间的通风安全。
2 加强引水隧洞监理的措施
监理单位在对引水隧洞工程实施监理时,可以通过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2.1 加强对施工图纸的监理
在隧洞工程正式开工前,监理单位要联合施工单位对施工设计图纸的内容进行逐一、仔细地研究和探讨,充分理想和掌握图纸设计的意图、内容和标准,尤其是在爆破方法和支护措施等涉及施工安全质量的环节上,必须要施工人员对设计图纸有准确、清晰、规范的认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2.2 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监理
监理单位要对工程进场材料设备等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雷管等具有危险性的爆破工具,更需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对其进行选购、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因人为疏忽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事故。
2.3 加强对施工工序的监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对隧洞各环节、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实时跟踪和检查,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及时地进行检查验收,一旦发现质量或安全问题,必须立即予以返工,待通过二次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4 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理
监理单位要积极扩大对引水隧道工程在施工中项目监理的范围,不断提高和优化监理技术和方法,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工程监理监测技术,树立品牌监理观念,加大工程监理执行力度,从而更好地提高引水隧洞工程监理的效果和水平,确保隧洞工程的施工质量。
2.5 加强对施工造价的监理
在隧洞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着重加强对设计变更问题的监管和控制,尽量确保图纸问题在会审阶段完成,避免出现返工或资源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等成本的监理,坚决杜绝偷工减料、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及铺张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
2.6 加强对竣工验收的监理
监理单位要配合验收单位对引水隧洞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验收细则和标准对工程各部分的质量情况进行规范审核和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项目予以驳回并责令其整改,以确保引水隧洞工程的施工质量。同时,监理单位还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财务结算和资料汇总工作,并将相关的档案资料及时移交给相关主管单位。
3 结语
地下工程具有隐蔽性、复杂性、风险性和时效性的特点,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必须针对其特点采取相应的监理原则对工程进行监控。监理工作是引水隧洞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对确保隧洞施工自始至终处于安全正常的工作状态、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具体工作开展中,监理单位需要从施工材料、技术、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对引水隧洞工程进行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督控制,积极执行和落实相关的监理规范,从而更好地保障引水隧洞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整体的使用性能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爱峰.某水电站引水隧洞施工质量和进度控制问题剖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2(10):12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