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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学 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加快了民主法治的建设,对法学人才的培养也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各个高等院校都对法学教育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总结,深入研究实践教学。然而,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依然存在许多弊端和不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进行革新和完善。
1 我国现行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
1.1 培养目标不正确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研究生以及博士等教育的规模与日俱增,甚至出现了市场饱和的状态,投入过剩。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想从事法律职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同时由于社会各个阶层对法律人才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法学本科毕业生只会机械地背诵法律知识,而不能处理复杂法律案件中的法律关系乃至解决法律问题,他们早已不是法学高级专门人才,法学培养目标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需要,缺乏时代性。另一方面,由于司法考试制度成为衡量法学学生的标尺,很多高校过分重视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忽视了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毕业走向工作岗位以后实践能力差。
1.2 教学内容偏重规范知识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都是以传授规范知识为核心,教学内容侧重法律理论,教师授课也局限于对法条含义的解释。法学教材通常比较固定,而法律法规却是不停地制定修改更新,教学内容经常滞后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及时地反映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教学内容轻实务、重理论,导致学生缺乏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学校没有重视人文知识的重要性,大多数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国家司法考试上面,而其他知识的学习比较少,难以培养具有人文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由于我国法学教育以事实知识为主导地位,很少关注法律价值教育和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导致学生缺乏法律职业者的人格修养。
1.3 教学形式拘泥于课堂灌输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学主要是讲授式的班级教学方式,研究式、讨论式的教学方法还比较少。课堂教授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始终,虽然有利于学生快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但严重制约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单一的教学方法造成学习资源、学习方式等方面的片面化,不仅导致学生在法学学习过程中的枯燥无味,而且无法适应个性化的学习和多样化的培养目标的实现。而且现代的法学教学模式都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忽视了学生的主动性,师生之间缺乏互动和交流,学生很难与教师之间产生共鸣,教师也不可能满足每个学生的需求。
2 法学教学方法的革新
2.1 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现代高校普遍采用的法学教学方法,而且也是比较流行的实践教学方法。学校可以在第四或者第五学期开设模拟法庭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参加,修够学分。学生要将自己所学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充分运用到模拟法庭中,了解法庭庭审的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庭审规则,及时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互相讨论和学习。通过自身的实际演练,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对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投入和建设,为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营造法庭氛围,进行真实演练,让学生切身体验到庭审过程。另一方面,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根据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大类型来选择案件,让学生掌握不同类型的诉讼程序。
学生在模拟法庭准备阶段,应该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角色,合理分组;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认真设计案件过程,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正式的模拟庭审时中,指导老师不能打断学生的模拟程序,让学生独立完成演练,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模拟法庭庭审结束之后,在场旁听的学生可以对学生团队的表现进行评价,最后由指导老师对各个团队以及学生的表现进行点评、打分和总结。参加模拟的学生也应该根据老师的点评和自己的感受进行总结,理论分析,写出心得体会,巩固所学知识。模拟法庭的考核就应该是学生代表和评判教师的综合评定,对模拟案是否专业性、模拟者是否思路清晰、组织工作是否恰当、模拟者的衣着、语言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2.2 假期实习
假期实习是学生深入法律部门,接触现实法律问题,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法律实践,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了解和熟悉基本的法律案件流程,了解司法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深化对实体法的理解和掌握,加深法学理论的学习。由于我国大多数高校安排的实习都是毕业实习,不仅造成学生毕业时的就业压力大,无心参加实习,有的甚至不参加实习,忙于找工作;也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发生冲突,实习单位在短时间内不能接受大量的学生参加实习,严重打击了实习单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学校也无法提供充足的实习岗位,很多实习单位没有发挥监管和培养责任,影响了学生的实习效果。因此,学校应该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力量和资源,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联合校外各单位共同建立教学基地,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去学习和锻炼。同时,学校应该改变传统的集中实习的做法,按照不同的阶段和计划提供实习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实习时间,分阶段实习。实践教学不能间断,连续安排在每年之中,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最后,还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测评体系,对分散实习加强管理,定期考核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实习日志等方面,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完美地结合起来。
2.3 法庭旁听
法庭旁听也是开放式的实践教学方式之一,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程序,旁听结束后,学生与法官、指导教师以及同学之间进行交流,写出个人心得体会,并提交法庭旁听报告。法庭旁听可以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全面的法律训练,学生在旁听过程中,可以领略到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法官、公诉人等各个角色的表现,加深对庭审程序的了解,增强学生对司法审判的感性认识,提高对法律学习的兴趣。学校可以在当地的法院建立实践基地,加强与实践基地的沟通和联系,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和课程需要,与法院保持密切联系,选择适当的案件,组织学生参加旁听。学校要及时公告案件开庭审理的信息,这样一来学生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择旁听案件,避免枯燥乏味。当然,法庭旁听也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指导教师应该将旁听规则提前告知每一名学生,遵守庭审纪律,认真旁听,分析案件争议的焦点以及法庭审判程序上的优缺点,撰写旁听报告,并将旁听纳入到期末考试的考核范围之内。
2.4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旨在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及时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我国的法律制度建立得比较晚,法律援助工作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支撑,应该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到法律援助的事业中去,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不仅有助于法科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而且有助于他们锻炼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职业道德。高等学校设置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招聘志愿者,深入社区,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服务社区居民,锻炼志愿者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法律援助可以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在乡下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了解农业、农村、农民。此外,校园开设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适当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案件,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诉讼能力,还可以为弱者提供法律服务。学校可以在校内建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实现无偿公益服务,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列入教学计划,学校也要提供经费支持,保障法律援助基地正常运转,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参加法律援助的学生应该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任务,热情对待当事人,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对学生的法律援助活动进行考核。
2.5 法律诊所
法律诊所是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法学教学方法。法律诊所的理念就是把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教学相结合,以真实的案件和真实的当事人为基础,让学生在真实的案件中,亲身经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由于各方面的因素限制,我国的法律诊所教育还处于萌芽状态,高校没有足够的经费来开展法律诊所教育,师资投入也十分不够。笔者认为,法律诊所教育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它应该包括角色模拟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等。学校首先应该建立校内真实诊所,接待真实的当事人,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对具体案件进行处理,教师承担最终的责任。其次,学校可以建立校外真实诊所,依托一定的法律机构,学生在法律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进行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法律诊所课程可以安排在第五或者第六学期,学生可以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法律案件中去,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培养自己的法律操作能力。
3 结语
法学专业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的学科,我国的法学教育通常侧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学生法律实务方面的培养,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满足社会生活的发展需要。革新法学教学方法,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国法学教学的发展方向,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 韩颖.大学本科法学教学方法剖析[J].中国冶金教育,2013年增刊.
[2] 徐晓玉.法学教学方法初探[J].三江学院学报,2010.6(3).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2000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2004-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诉讼事务90件,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
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残疾人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不断增强政治纪律性,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领导、老同志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能力
在工作中,在理事长的领导下,按照班子分工,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班子分工及领导、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由于残联工作领域广、业务性较强,不懂就多问,多请教,遇到复杂矛盾问题时,多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和业务人员一起商量解决的办法,决不主观行事,自作主张,遇到实际困难时,多请示汇报,积极把分内的工作搞得更好。
三、工作作风方面
树立群众观,深入细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服从班子分工,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基层调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最贫困的残疾人手中,做到想残疾人所想、帮残疾人所需。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从维护班子团结出发,多请示主要领导,或把相关问题摆到班子会上来商量,集体商量解决,同时对待别人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总之,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只要有利于工作的,就坚决拥护,坚决赞同,直到把工作搞好。
四、履职情况
根据班子分工,我协助理事长工作,主要是分管教育、就业、维权工作,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是:
1、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采取扶持和保护措施,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培训和就业模式;一是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今年年初我们组织专人对全县的大部分企业和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对达不到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单位,书面和口头向其传达《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征收其就业保障金。多措并举,多次与财政和地税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残保金由地税代征、财政代扣的力度。二是拓宽社会就业渠道,内引外联,以集中就业、个体就业等形式为主。6月,组织选送了5名视力残疾人到特教学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按摩培训,并已有4名盲人推荐就业,维持了生计。7月,选送了30余名肢体残疾人到宣威兴业技术学校参加为期1个月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都不同程度的掌握了一些技术,目前已有20余人在外地就业。
2、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一是开展法律援助: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以县残联维权股为主导,为残疾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受残疾人维权17件,办结17件。二是工作:一年来,县残联高度重视工作,重点从三个方面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一是畅通渠道。二是建章立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三是突出重点,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对一些残疾人的法律纠纷,则与司法部门联系提供法律援助。一年来,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35余人次,针对残疾人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地进行了研究梳理,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和有关政策界限给予落实。
3、今年6月在省、市残联的统一部署下,县残联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到省残联为期半年的学习锻炼,作为基层的一名残疾人工作者,我十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努力工作。锻炼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作为一名挂职锻炼干部,我主要目的就是多学习省残联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因此,无论工作多忙多累,我都做到自加压力、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并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学习相关残联业务知识。在那里,除日常工作外,还参加各种活动,这些接触提高了我的业务水平,开拓我的视野,增长了知识面。二是积极参加争先创优活动。锻炼期间,正值全国上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之际,我虽然身处外地,但作为一名党员,我积极参加了省残联党委的活动,积极参加专家讲座、领导讲学等集中学习,同时挤出时间认真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三是扎实做好本职工作,锻炼期间我主要是安排在了康复处、办公室工作。每天提前10分钟进入办公室,安排好当日应该完成或准备完成的工作;每晚都等领导下班了,手里的事干完后下班,分清工作主次和轻重缓急,做到有理、有节、有序、有效,不拖延、不出错,有始有终,平时与办公室人员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保证工作不出现纰漏;四是严格要求,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挂职干部的形象不仅代表个人,更代表的是派出县市整体干部的形象,所以在这半年里,我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严格遵守行为规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挂职锻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廉洁自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专项整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动员会的第二天,就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司法行政机关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整改活动。为保证整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制定下发工作方案。要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镇安县司法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解决的重点问题、活动的内容和步骤以及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要求,确保整改活动有组织、按步骤有序进行。三是坚持做到开门整改。结合创建“安全镇安”构建“和谐镇安”,调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参与,正面宣传专项整改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二、集中整改,把握重点,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特点,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二是以进一步规范公证行业服务秩序为重点,通过公证队伍深入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活动,不断规范公证行业服务秩序。三是以整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重点是不按标准收费,乱办案,乱收费,缺乏诚信,挑讼架诉,超业务范围办案等项内容进行整顿规范,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形象。
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有效预防执法不公问题。
我们从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杜绝执法中各种腐败的发生。一是加大对执法执纪的责任追究力度,哪个所(处)出问题,就严肃追究哪个所(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按照上级精神和有关规定,在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推行政务、所务公开,凡是执法执纪中涉及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公开规定的程序和办事原则来决定,。三是实行财务执法检查制度,不断强化执法中对财务的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听汇报、查账目、召开座谈会、进行测评等形式,加强执法检查,有效预防执法人员在经济上发生问题。
四、围绕整改,认真学习,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版权所有
一、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总结表彰“xx”普法工作,确定“xx”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xx”普法表彰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开展“xx”普法总结表彰和“xx”普法调研。
及时总结了“xx”普法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主要成效,深刻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市人民政府“xx”普法及司法行政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为契机,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客观需求,起草漳平市“xx”普法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强化各单位和各部门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开展 “xx”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普法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三头”,求落实。
1、从“龙头”抓落实,即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有效地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从“大头”上抓落实,即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企业的广大群众。整合我市的普法资源,继续推行“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工作,通过部门组织、面上宣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普法网、手机短信、led电子屏、广场晚会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多渠道多形式地接受法制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继续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农家书屋的利用率,重点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充分发挥南洋茶乡的优势资源,利用群众的评茶、品茶等场所建立“茶室说事说法室”,作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月份,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需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制放展板100余块,出法制宣传专栏5期,开展集中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
3、从“源头”上抓落实,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依托“漳平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在新学期之初,组织在校学生在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主题班会、“与法同行”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道德意识;积极做好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工作。
(三)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上半年来,共举办了四场专题性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对《人民调解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法》、《防震减灾法》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着重宣传;在“安全生产月”“科技周”期间,共设立宣传图板50块,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宣传知识手册1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多条,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年初,组织关工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司法局、团市委等部门,为漳平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送温暖活动,到永安、龙岩、漳州监狱,看望慰问漳平籍服刑人员,详细了解在监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改造情况,做好服刑人员的感化宣传工作,并通过组织观看漳平市撤县设市20周年宣传片、发放《致漳平籍服刑人员的一封信》、青年企业家的创业经历,将家乡的关心带给在监服刑人员,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二、充分发挥维稳职能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司法所的业务建设,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机关的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力度,到目前为止,灵地、吾祠等2个司法所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新桥司法所已装修完工,择日即可搬迁,溪南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排查制度。突出抓好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工作、各级调委会调解案件的登记工作,建立司法所人员直接与村居(社区)调解工作挂钩的长效机制。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各司法所坚持以会代训制度,组织对调解员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对交通事故调委会和医疗纠纷调委会指 [page] 业务指导,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调委会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231件,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医患纠纷6件;在原有的行业调委会基础上,今年建立了劳动争议调委会20个,共有调解员178人。四是强化纠纷调处,组织力量加大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物业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力度,切实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特别是突出加强对春节期间和各级“两会”召开期间重点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为“两节”、“两会”的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半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民间民事纠纷共1049件,调处纠纷1049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1037件,成功率达98.9%;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8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8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8万元。各司法所在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反应,司法干警总是第一时间赶赴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疏导化解,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当地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始终按照“生活上帮困、思想上帮教,工作上帮联”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做好档案登记、转送衔接工作,做到不误、不漏、快捷可靠。同时努力在引导扶持服务上下功夫,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跟踪帮教。完善市、乡镇(街道)二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内容,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据统计,五年来我市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来解除劳动教养人员828人;今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帮教率达100%;没有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做好社区矫正的启动工作。今年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年,我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草拟了工作实施方案,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对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同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一)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卓有成效。
上半年,我局认真做好律师、法律服务所的年检注册工作,并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一案一卡”制度;鼓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介入经济宏观调控、招商引资、招投标和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土地承包、农村规划、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小城镇建设、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4月份,我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标致着我市律师事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上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132件,其中刑事辩护28件,民事97件,行政4件,非诉讼3件,担任法律顾问29家;市公证处办理公证279件,其中民事152件,经济35件,涉台15件,涉港澳10件,涉外公证67件。
(二)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得更好,我局降低了服务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辩护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其中刑事10件、民事55件;“12348”共接到电话咨询1009次,接待来访942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4件,提供上门服务266人次,解决纠纷122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参观会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学党史、观看专题片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增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意识,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得到全面提升。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提高班子自身素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维护班子的团结;用足用好专项编制,新录用公务员2名,春季再招考2名;调出2名;目前,我局基层司法所编制32人,实有29人。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注重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四全”机关服务创优等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抓好局机关、法援中心和司法所的效能建设工作,加强工作纪律、工作秩序、岗位责任等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xx”普法经验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继续实行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8月份完成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
2、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非正常死亡一类的易激化的矛盾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在建党90周年来临前举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创新农村纠纷调解途径,构建预防农村群众上访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避免重新犯罪。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继续拓宽法律援助面,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4、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9月份以前同机关、乡镇签定建设协议,按时完成龙岩市下达4个司法所的建设任务。
5、跟踪上级关于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批复,推进本局业务用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