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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引进外资 合理利用
一、 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成为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形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1979年开始利用外资以来,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从1983年的9.15亿美元到2008年923.95亿美元,几乎每年都呈上升的趋势。
2008年是中国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吸收外商投资继续保持平稳发展。?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显示,2007年,全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32.9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8%。截至2008年底,我国吸收外商投资金额已逾8400亿美元。
2007年9月28日,世界银行的《中国利用外资的前景和战略研究》报告指出,2006至2010年期间,在预计流入发展中国家的2500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FDI)中,预期中国将占到30%左右。
二、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特点
1. 外资企业返销比例较高
1990年~2008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和出口额,两者相除可得到外资企业的返销比例,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返销比例较高,近几年一直在40%左右。虽然缺乏20世纪80年代的数据,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预期到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外国直接投资中,“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和“三来一补”的形式较多,这一比例会更高。
2.外国直接投资以新设投资为主
在我国利用的FDI中,一直以新设投资为主。虽然最近几年,由于政策的放松和全球跨国并购的发展,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有所发展,但比例仍然很小。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投资报告》统计,2000-2008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额由0.08亿美元增长到137.21亿美元,例仍然很小。
3.外商独资型FDI比例逐渐增加。
我国的外国投资项目分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1995年到1998年间,随着人民币汇率的窄幅升值,外商独资和中外合作型FDI呈不断增加之势,而中外合资型FDI则不断减少;1998年到2002年人民币汇率钉住美元期间,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型FDI则在不断减少,而且趋势特别明显,只有外商独资型FDI在不断地加速增长,并于2002年超过其他类型FDI而占FDI总额的一半左右。自2002后,外商独资型FDI占FDI比例逐年增加,截止2008年这一比例高达78.27%。
4. 产业分布不平衡
产业分布上,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投向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对第一,三产业的投资比例偏低。2008年,中国制造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为498.95亿美元,占总额的54%;绝大部分外商直接投资集中于一般性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易使中国被锁定在国际分工价值链的底端。
5.区域投资差异大
改革开发以来,东部地区一直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地区。这种状况的形成主要是受历史和自然因素,地理区位,对外开放正常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处,率先开发了基础设施和经济基础较好的东部地区。由于投资的聚集效应,使得东部地区在很长的时间内都成为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热点,这种极不平衡的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扩大了东部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率差异,进而导致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不利于地区协调发展。
三、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
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外资政策,改善外商直接投资环境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目前我国引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根本保障。(2)重新审视我国外资政策,对不合理的外资政策进行撤销或调整。(3)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一切形式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2. 优化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合理引导外资流向
(1)充分发挥、利用已有政策、设施继续引资,积极实施利用外资,多元化有战略,多渠道多方式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继续引进港澳台和东南亚国家的投资。(2)引导外资投向,进一步优化我国产业结构。(3)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创造良性发展的服务业引资环境。(4)加快中西部的对外引资工作,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地区结构在继续发挥东部优势引进外资的同时,中西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合理、有效地加快利用外资步伐。
3. 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竞争体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1)要建立完善我国市场竞争体制,为各种经济主体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2)要建立我国经济安全指标体系,增强经济运行风险的预警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机制的运作效率,确保对外开放过程中我国经济发展的安全。
4. 努力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鼓励外资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外溢。创建外资企业、内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开放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在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应加强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建立起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同时应引导外资以参股、并购、再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
参考文献:
[1]周祥生.第六讲: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问题[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年11期
一、中国与美国、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目标的比较
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缓慢到迅猛,再到平稳发展。这实际上是对我国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条件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下面,本文将对中国、美国、日本对外投资的目标进行对比分析。
1、美国凭借垄断竞争优势的对外直接投资。
海默1960年就提出了以垄断优势来解释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并与金德尔伯格共同创立了垄断优势论。他归纳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两个条件:第一,企业必须拥有垄断优势,以抵消在与国外企业竞争中的不利因素;第二,存在不完全市场,使企业拥有和保持这种优势。美国型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是凭借具有垄断优势的产业:投资重点是高新技术和垄断产业,而不是以价格竞争为基础生产标准化产品的产业;以技术密集而非以资金密集为基础,依靠工业产品差异化战略取胜。这种垄断优势可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垄断性的产业或产品,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日本学者小岛清在分析美国型对外直接投资时指出,它的主要特点就是依靠新产品的技术差距,为获取垄断利润而进行海外投资。具体地说,其一,这种直接投资是高度技术革新和高度垄断的产业,而不是以价格竞争为基础生产标准化产品的产业。因此,大部分跨国企业要在研究开发和宣传方面花费许多资金,所以多数又是巨型企业。其二,从美国工业品贸易的地位看,其在技术革新上具有比较优势,美国资本丰裕并不是原因。其他发达国家的出口更多地依靠价格的竞争力,而美国的出口则主要依靠产品的差异化。
2、日本依托边际产业转移的对外直接投资。
日本学者小岛清20世纪70年代以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为对象,通过对美国和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著名的边际产业理论。他认为,一个国家应该从己经或者即将失去比较优势、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开始,依次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日本企业是通过对邻国进行直接投资以利用邻国较低人均收入的比较优势的先行者,如1985年亚洲发展中国家吸收了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输出存量的19%,而相比之下只吸收了美国对外直接投资输出存量的6%,欧盟对外直接投资输出存量的3%,正是这种投资方式引起了“雁行”发展模式,且其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主要是非制造业。这是日本型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它与日本战后一段时期的产业结构有关,当时的日本主要向发达国家投资,目的在于确保对其经济至关重要的初级产品的进口并将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小岛清认为,日本型海外直接投资实际上是资本、经营能力和技术知识等经营资源的转移,因而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欢迎。一方面,可以对发展中国家的天然资源、农产品和初加工的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另一方面,可以将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工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工业从日本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对其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而且“日本的海外投资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是以后最有希望的出路,也是中小企业遇到困难时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他认为,日本处于比较劣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指已经失去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如果投资国首先将与东道国技术差距最小的产业移植过去,那么,中小企业就容易成为海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力量。
3、中国旨在参与国际竞争的对外直接投资。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春风催发了对外直接投资这个新生事物。那时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将触角伸向国际市场,了解国际市场的行情和国际竞争的规律。从国际经验看,一般都把对外直接投资概括为美国型和日本型。如果以美国型或日本型为标准,我国还不完全具备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从整体上说,我国既没有垄断性的产业,也不需要向国外转移边际产业。但是,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不可能在单纯的国内竞争中得到提高,而必须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过程中得到提高。所以,为了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使之尽快成长为国际性的跨国公司,也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外的资源、资金和技术,我国企业必须尽决走向世界,在学习和演练中成长壮大。这种学习和演练的企业,投资规模比较小,整个国家的投资总额也比较少。1996年以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平均规模在发达国家为200万-1300万美元,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仅为100万-300万美元左右。
我国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成长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国际合资合作中学习国外企业的先进理念、技术、管理及营销方法;第二阶段是在条件不完全成熟的情况下进入国际市场去演练,提高素质和拓展市场;第三阶段是在积累能力和优势的基础上到国际经济竞争的大舞台去跟具有国际水平的跨国企业较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企业与国外企业进行合资或者合作,还有少数企业到境外进行合资或合作,通过在合作中学习,初步掌握了国际市场竞争的规律和国际企业管理的方法。现在,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始进入“演练”阶段,要独立地到国外市场和经济环境中去演练和拓展。这就是我国的演练拓展型对外直接投资战略,从现阶段看,它立足国情,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二、中国的综合性优势和不成熟性特点相结合的特征
与多元地区结构、经济结构和技术结构相联系的大国综合优势,是我国所特有的现象。它既不同于发达国家,也不同于其他的发展中小国,而是综合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和优势。在这里,本文将对我国与发达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小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进行比较。
1、中国与发达国家的比较
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有以下特点:(1)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具有资金、技术及规模等方面的垄断优势,高投入和高技术产生高效率,加之母公司和子公司交易的内部化,可以节约大量的交易费用;(2)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往往以获取高额利润为目标,利润再投资的比例也比较高;(3)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主要是利用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及广阔的市场;(4)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呈现软化趋势,其重点在于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型服务业和被高新技术改造后的传统产业。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存在许多不同之处,但在某些方面也有相同之处。从不同的方面看:其一,我国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规模经济和内部化优势不明显。据统计,我国海外投资项目的投资额约100万美元,而发达国家约为600万美元。其二,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技术或市场,而非劳动力资源,到发达国家投资是为了寻求技术与市场,到发展中国家投资是为了寻求市场与自然资源。从相同的方面看,我国也在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道路,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也在逐步走向高级化。
2、中国与发展中小国的比较
从一般的情况看,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是:(1)利用成熟的适用技术开发传统产业,适应小规模市场;(2)以传统和习俗为纽带,开发特色产品,以适应特殊的市场环境;(3)利用较低成本优势,节约劳动力、管理及营销方面的费用,形成较低价格优势。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普遍具有上述特征,但发展中小国与发展中大国有所不同:前者是仅仅具有这些特征,而后者除了具备上述特征以外,还具有发达国家的某些特征。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也表现出一些类似于发达国家的特征:其一,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既面向其他发展中国家,也面向发达国家。特别是随着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以及寻求技术动机的加强,对发达国家投资的增长将快于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增长。其二,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既重视开发传统产业,又重视开发高新技术产业。随着企业发展目标的高级化,我国的跨国企业开始重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如海尔、华为集团就加大了对技术和项日研发的投入。其三,我国也开始实施企业集团化经营,以获得某些内部化优势。跨国集团的工贸一体化经营,通过行政组织形式及组织内部交易节约运行成本,体现了组织的内部化优势。
3、综合性的优势和不成熟性特点相结合
我国现阶段的对外直接投资具有四个基本特点:其一,总体的条件是不成熟的,也缺乏很明显的优势,因而不可能以充分的成熟的条件和优势为依托;其二,局部的条件是成熟的,某些企业和产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因而有可能以局部的成熟条件和优势为依托;其三,不是完全以微观主体的经济效益为目标,而且以国家利益为目标,以潜在效益和“演练”的综合性效益为目标;其四,并不完全以市场为驱动,还存在一种政府政策的驱动力,是市场驱动和政府驱动的统一。
然而,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并不是没有优势的。我国是一个大国,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都具有差异性或不平衡性:在某些方面具有发达国家的高技术优势、垄断优势,在有的方面又具有发展中国家的小规模适用技术优势、比较优势,可以概括为大国综合优势。是通过整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优势所形成的一种特殊优势。具体来说,我国现阶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三大产业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195—02
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利用外资,利用外资的数量、质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的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在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河南省作为一个地处中原的内陆省份,利用外资的数量从零开始,逐年增大;利用外资的领域也从最早的单一领域到现在的遍布各个行业。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河南,补充了河南省的建设资金,解决了省内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投向分析
2006年,河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最低。2008年,三大产业获得的合同金额分别为8890万美元、204600万美元、110468万美元,占总额的2.74%、63.16%和34.20%。与2006年相比,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一产业的投资仍然很少,但是投向第三产业的比重有所增加。2010年,三大产业获得的合同金额分别为14631万美元、399723万美元、189787万美元,占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2%、66.16%和31.41%。具体来看,当前的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结构存在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第一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不足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河南省第一产业吸引的外资严重不足。这一点从三次产业的GDP比例与外商直接投资三次产业的比例的比较上就可以看出来。在2010年,河南省第一、二、三产业所占地区GDP的比例大约为1:4:2,而同时期的外商直接投资三次产业的比例大约为1:114:39。特别是从2008年开始,外商对河南省第一产业的投资不论是从绝对数量还是从相对比重上都呈下降态势,这种现象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第一产业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初级产品的价格偏低,行业利润率也偏低,这些都造成第一产业对外资的吸引力不大;二是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主要采取的分散化经营模式,这一特点使这两大行业在与外资的合作中具有很大的障碍。
(二)对第二产业的投资过于分散
一般情况下,外资总是投向被投资国具备高增长性、高附加值特点的行业,而且这类行业也具备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河南省,具备上述特点的是化学、机械、电子等行业,但是这些行业却没有吸引到大量的外资,外资大量投入到了一般性加工行业中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出于技术保密的考虑,都会选择将关键技术保留在本部,而只将低技术含量的装配或者销售部门进行对外投资。二是一般性加工行业生产的普通消费品投资回收快,利润率高,这也成为其吸引大量外资的原因。
(三)第三产业内部的外商投资结构不合理
在第三产业内部,吸引的外资过多的流向商业、房地产业等具有较高利润率的行业,而交通运输、科教、文艺、卫生、地质勘探等行业吸引的外资较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远高于其他行业,所以对外资的吸引力巨大。而投向交通运输、科教、文艺、卫生、地质勘探等行业的外资较少有些是因为国家进行垄断经营,外资无法进入;有些则是因为属于基础设施行业,投资期限长,投资回报率率低而对外资缺乏吸引力。
二、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投向分析
河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投向的行业重点是制造业。上世纪90年代初期,外资主要集中投向我省的加工制造业,目前则逐步向交通、通信等基础性产业转移。在行业内部,外资呈现出以下特点: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地的产品和服务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和服务转移,这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从表1可以看出,在河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呈现以下特点:
资料来源:河南省统计局网站http:///hntj/index.htm
(一)农、林、牧、渔业所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所获得的金额与比重均很小。2006—2010年间,农、林、牧、渔业中外商投资的金额占当年累计金额的比重在2004年最高,但也仅占3.69%,2006年最低,只占0.31%。
(二)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始终是外商在河南省的投资重点。从2006年至2010年,制造业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都占总投资额的50%以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所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则呈持续下降的态势,从2006年的19.44%下降至2010年的8.29%,下降了10个百分点。在制造业内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例也不合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投资占到了60%—70%,对技术密集型特别是其中的刚刚起步的高新技术型企业的投资比重偏低,这说明,虽然外商直接投资青睐于我省的制造行业,但是对其投资也存在着很大的结构性倾斜。
(三)第三产业的各个行业间的外商直接投资起伏很大,极不平均。
三、外商直接投资投向原因分析
河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之所以具有上述特点,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与外商经营所追求的目标有关。
(二)与我省现有的投资环境有关。
(三)与河南省的市场开放程度有关。
(四)与河南省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有关。
参考文献:
[1]裴长洪.利用外资与产业竞争力[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2]伍海华.经济发展与利用外资规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5.
[3]尚晓霞.河南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09.
关键词:资本形成;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2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4-0141-02
外商直接投资在地方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本文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就是从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化特征出发,对外商直接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以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进行分析。进而希望本研究可以为哈尔滨市更好地利用外资,促进哈尔滨市经济增长做出一定理论和经验贡献。
一、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先后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继而蓬勃发展的过程。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变化情况,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4年,在这一时期,由于我国刚刚开始改革开放,全国对外经济发展正处于试验阶段,对于外商直接投资而言,也主要集中在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地区,如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并且投资数量有限。而哈尔滨市则属于内陆市份,没有享受这种特殊政策的机会,因此在此时期,哈尔滨市整体的对外投资为零。
第二阶段:从1985年到1991年,该阶段为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的初步发展阶段。在该阶段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缓慢发展,平均每年外商直接投资形成规模仅1 973万美元,但按当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仅为0.81亿元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仍然较低,截至1991年仅占GDP的0.1%,而占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为0.4%。但是我们从整个发展趋势上可以看到这一时期,外商直接投资对哈尔滨市经济发展的作用开始显现。
第三阶段:从1992年到1996年,该阶段为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发展阶段。自1991年以后,外商直接投资形成规模以递减的速度增长,但平均增长速度仍然很高,为152.6%,平均每年外商直接投资形成规模为33 363万美元,按当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达到26.25亿元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虽然仍比较低,但较前一阶段平均提高了1.3个百分点,截至1991年占GDP的1.95%。从这一阶段上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对哈尔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力量较大,与我国在这一时期经济发展迅速、哈尔滨市投资环境优化有关。
第四阶段:从1997年到当前,该阶段为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稳定发展阶段。除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投资者的信心造成整体外商投资能力下降之外,本阶段外商直接投资以平均13.1%的速度增长,虽然增长速度远低于前一阶段,但是发展趋势平稳,按当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平均每年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为72.27亿元人民币,特别是在2000年以后,这一平稳的发展趋势非常明显。同时在这一阶段还应注意到,当前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占GDP比重有所下降。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对于外商直接投资如何影响经济增长,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论述与分析。但归结起来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可以体现在其对资本形成、进出口贸易变化以及溢出效应三个方面。下面主要就哈尔滨市外商直接投资所具有的这些作用,通过相关分析进行一个考察。
作用一: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促进资本形成。促进资本形成是外商直接投资最直接最显著的作用之一。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投入的支持,但是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路径依赖等因素的存在,往往导致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内部投资形成不了一定规模,无法促进经济起飞。而外商直接投资则起到了弥补资金缺口,促进资本形成的作用。哈尔滨市FDI对资本形成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作用二: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外贸进出口发展,进而有利于经济增长。进出口总额的变化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大因素,而其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能够使得国内各经济部门,因外资流入而产生经济要素的变动和分工的加强,并由此促进出口的增长。哈尔滨市的进出口贸易规模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而迅速扩大,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是促进哈尔滨市进一步扩大贸易的一个手段。
作用三:外商直接投资发挥溢出效应,有利提高知识和技术的扩散与传播,提高要素生产率。所谓溢出效应,主要是指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所产生的一系列的正的外部性。这里的外部性主要表现形式是外商直接投资引起的资本聚集和技术变迁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在发展中国家,一般生产技术比较落后,劳动力素质比较低下。而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大型的跨国公司的介入,可以把先进的技术以及管理经验转移到投资接受的地区,从而可以改善这一地区的生产效率和要素生产率。哈尔滨市要素生产率变化与对外直接投资变化有着明显的正向相关关系,外商直接投资对哈尔滨市经济增长外溢效果比较突出。
外商直接投资变化的基本特点:
特点一:外商直接投资总量不断增加,占资本形成总额比重逐年增大。
长期以来,投资一直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国外资本流入,直接参与国内资本形成,通过投资拉动促进经济增长。特别是9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己成为哈尔滨市日益重要的资本来源。例如,1991年哈尔滨市的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仅占资本形成的0.4% ,但到了1996年就增至5.3%,1997年至2004年,外商直接投资占资本形成6.2%的平均水平。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哈尔滨市资本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点二: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哈尔滨市外部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
外部资金包括三个部分:对外借款(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及外国商业银行贷款等)、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其他投资(国际租赁、补偿贸易等),从1985年到2004年,三部分所占哈尔滨市外部资金的比重平均为33.4%、57.4%、9.2%,其中外商直接投资占外部资金的一半以上。20世纪80年代,哈尔滨市引进外资主要靠国外贷款的形式,其他两种形式所占比例较低,而1992年以后,哈尔滨市引进外资的形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外商直接投资成为主体,国外贷款的比重较80年代大幅度降低,国外其他投资也几乎全身而退。1997年以后,哈尔滨市外部资金的形成只剩下国外贷款和外商直接投资两种形式,国外贷款延续90年代的水平稳中递减,而外商直接投资一直保持着绝对高的份额。
特点三: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不均衡,第二产业成为主要投资方向。
从项目个数来看,按三产划分,第一产业占6.79%,第二产业63.93%,其中制造业表现突出,占第二产业的90.5%,第三产业则占总投资项目个数的29.29%。从外商直接投资额来看,第一产业占1.21%,第二产业比重最大,为90.13%,第三产业为8.66%。从产业分布状况来看,外商直接投资集中于风险较小,资本回报率较高的第二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工业产出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成为哈尔滨市重要的产出来源。在各产业的投入中,第二产业以制造业比重最大,第三产业中,以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资本密集型产业居多。
三、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际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融合
一、国际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传统区别
哪里有能带来足够的利润的投资机会,资本就有向哪里流动的趋势,当这样的机会出现在海外时,国际投资的发生就顺理成章。像国内投资分为直接和间接一样,国际直接投资也有这样的分法:把钱交给别人使用然后拿利息的间接投资,自己管理资本、自己控制项目运作以赚取利润的直接投资。
逐利的本性决定了资本扩张的必然。在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扩张的主要手段是“商品输出”,但作为掠夺资源输出商品之辅助的对外投资也是新兴资产阶级热衷的活动。它可以追溯到18世纪时期东印度公司、哈德逊湾公司等为进行掠夺性贸易而在殖民地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过剩资本”的大量出现使得国际投资(尤其是以借贷为主的间接投资活动)大张旗鼓地展开,并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带到文明世界的每个角落。
二战后,这种产业资本的跨国流动得到了更迅猛的发展,并表现出与传统的资本流动迥然不同的特点。首先,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直接投资对国外企业控制权的要求。直接投资既全部或部分的拥有国外企业,又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国外企业。而间接投资则很少涉及到这一问题。第二,从资本移动的形式上看,直接投资不只是单纯货币形态的资本转移,而是货币资本、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等经验资源在国际间的一揽子转移。第三,直接投资具有实体性,它一般通过投资主体在国外创设独资、合资、合作等生产经营性企业得以实现;而间接投资则通过投资主体购买有价证券或发放贷款等方式进行,投资者按期收取股息、利息,或通过买卖有价证券赚取差价,其投资具有虚拟性。最后,由于直接投资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投资回报与投资项目的生命周期、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通常周期较长,风险较大;而间接投资则更具流动性,风险也相对要小。
传统的资本流动理论对这种日益流行的海外直接投资也越来越没有解释力。直接投资并不绝对的取决于东道国的利率水平,而且很多情况下东道国的利率并不高于母国利率。海默是最早注意到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之不同的西方学者,并开创性地提出了大型跨国企业之所以热衷于海外直接投资乃其拥有东道国企业无法比拟的垄断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他们可以充分地利用这些垄断优势,实现利润最大化。英国学者伯克雷和凯森从内部化的角度解释了这种直接投资行为,他们认为,海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为克服海外市场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管制、信息缺失和不对称、垄断的市场结构等造成)而进行的内部化行为。邓宁的折衷理论是有关FDI理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FDI的进行取决于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以及区位优势三方面因素。
二、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趋势
当理论界对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条分缕折地分而论之时,这二者的界限在实践中却并非同样地泾渭分明。在越来越多的场合它们相伴相随,有时甚至很难在它们之间划出界线。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达使大量对外投资行为既有直接投资的内涵,又有间接投资的手法和特点
在资本市场上,资产表现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1)现金资产:各种货币资产;(2)实体资产:表现为各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生产资料;(3)信贷资产:各种债权债务;(4)证券资产:表现为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和各种投资收益凭证等证券。实体资产的国际流动是FDI的本质特征,而间接投资则侧重于其他金融资产的流动。然而在现代经济中,实体资本的转移必然大量的借助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当柯达投资于中国的彩卷行业时,它不是简单地把生产线、管理人员、专利技术等搬入中国,而是通过股权投资、信贷安排、长期合同、现金流动等多种方式进行。随着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在金融中介和各种金融工具的帮助下,这四种资产的相互转化变得越来越便利和快捷。从FDI的发起看,FDI中涉及间接投资因素的情况简要列举如下:
1.兼并收购(M&As)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方式也日趋复杂。较之新建方式的直接投资,并购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它可以让投资者在进入东道国市场的同时就消灭一个竞争者;而且,它可以让投资者获得公开市场上不易获取的被收购企业的商标、技术、管理经验、关系网、销售渠道等等;并购方式建设周期短,使投资者可以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迅速扩展产品线和营销渠道,从而有利于降低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并购方式还可以让投资者利用东道国货币贬值、股市大跌、东道国企业面临财务危机等情况廉价地获取资产从事海外经营。
托宾(JamesTobin)的Q理论为投资者对并购或创建方式的选择提供了理论解释和指导。假设R1,R2分别为收购和新建两种方式的投资收益率,C1,C2分别为两种投资所须资本的成本。Q1=R1/R2,Q2=R2/C2,如果Q1>Q2,且Q1>1,则跨国公司应选择收购方式进行投资,反之,如果Q2>Q1,且Q2>1,则跨国公司应选择新建方式进行投资。
在这里,对跨国公司而言,对外投资,不论是间接还是直接,都可以被抽象为一种数字的决策。而对东道国来说,这种投资又具有间接投资的某些特点。从经营管理的控制权来看,很多情况下跨国公司只是部分地拥有被收购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为了充分利用被收购企业的当地优势,跨国公司对被收购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并非面面俱到。从资源转移的角度看,资源首先是通过货币资本的形式支付给被收购企业的原股东的,而随着并购方式的日趋复杂,并购的支付方式可能是股票等有价证券。而其他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的转移则视需要而定,有时这些资源并非由投资者转向被收购企业,而是相反。当被收购企业在东道国是上市公司时,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被收购企业每年的赢利收回投资,也可以通过出售其股票的形式收回投资。
2.少数股权投资。这种投资虽采用股权形式,但并不要求对受资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也有别于单纯追求股票升值的间接投资。通常,它是企业间欲达成某种联盟而采取的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如今的商业竞争比任何时代都要激烈、复杂,即使是像500强这样的大企业也没有能力在各个方面保持领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很多企业积极地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寻求与同行乃至其他行业的优秀企业的合作,以求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通过对对方进行股权投资(有时这种投资是相互的),可以在加强这种联盟关系的同时保持各自经营管理上的独立性。
3.从FDI的资金来源看,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1)公司集团内部的资金。(2)母公司以外的母国资金,主要指母公司利用母国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3)东道国当地的资金,主要指跨国公司利用东道国当地资本市场获取的资金,或从东道国的合作伙伴处获取的股东资金。(4)国际资金,指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从第二和第四种资金来源看,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只是一线之隔。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行为是由其母国乃至第三国的无数投资者的间接投资行为所支撑的。
4.从FDI的回收来看,传统的直接投资是通过海外企业的赢利逐步收回,而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情况下,企业还可以利用各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转移风险、收回投资,从而使得FDI在回收上要利用间接投资的回收手段。
(二)一些投资机构的国际投资行为往往兼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特征
1.国际资本市场风险大、技术要求高,能在这样的舞台上提供大量资金的多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各种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它们的投资通常数额大,期限长,注重通过投资组合降低风险。传统上,机构投资被认为是间接投资,但由于其投资规模庞大,为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它们通常与被投资企业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常常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被投资企业的一员。这又使得它们的投资具有直接投资的特点。它们虽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时时监督着企业的运营状况,并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利润分配乃至一些关键人员的变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它们虽不会直接向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但却可以成为被投资企业获取这些国际经验的桥梁。
2.风险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更是兼具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双重特性,它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向那些新兴的快速发展的小企业(通常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它是一种直接投资,因为它提供的是权益资本,而且常常占有风险企业的大部分股权;风险投资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而且提供技术上和经营上援助,帮助企业发展业务计划,促成企业成长;风险基金在投资时必须对风险企业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水平到产品的市场前景乃至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等,只有这样,它才能对企业的发展潜力有适当的判断。同时,它也是一种间接投资,因为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控股,也不是直接经营企业,而是通过资金和技术的帮助,促进受资企业的发展,从而使资金得到增值。受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仍是由原管理层负责,即使风险投资者可能是大股东,原管理层也不必担心失去企业的控制权;从风险投资的退出看,风险资本越来越多地通过企业上市、管理层收购、大企业收购等途径退出,反映了其追求资本增值的本性;风险投资往往通过组合投资的手段同时投资于多家不同领域的风险企业,以降低风险。
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带来的启示
1.引进外资需要加大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如前所述,外商直接投资的发生往往和间接投资是相伴相随的,对金融资本流入的限制也会阻碍直接投资的进入,特别是在兼并收购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限制国内企业向外商发行或出售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也变相地限制了直接投资的流入。同时,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也使得直接投资一定程度上带有了间接投资灵活性、流动性的投机性的特点,这又让资本市场在金融监管尚不完备的情况下的开放成为一柄双刃剑。因为一些“热钱”可能会趁机进入,进行高风险的投机活动,从而加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2.两者的融合趋势,既反映了金融中介力量的发展,也对金融中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金融中介的穿针引线,它们的紧密结合是不可想象的。收购、兼并、各种资产的证券化、相关信息的收集等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金融中介提供专业服务才能顺利而高效地进行。同时,在这种条件下生产企业对金融中介也有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要能够提供从资金融通到投资顾问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而且要能够在全世界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为跨国公司的国际拓展提供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何小凤,黄崇。投资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