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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体矿产;储量类别;勘查阶段;合理划分
我国在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别、勘查阶段的划分主要采用的标准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以上新规范标准的应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容易存在新旧标准混用、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新标准规范等一系列问题。为此,2007年3月28日,国土部颁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求于2007年5月1日起,所编写、提交和填报的各类地质勘查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评价报告等等各类统计书(表),均需要满足新标准规范。本文正是依据规范通知的要求,就固体矿产储量类级、勘查阶段的合理划分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使标准能更好的与国际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相衔接。
1 山东日照市固体矿产资源概况
山东省位于黄河下游,濒临黄渤海,地处中国“黄金海岸地带”的环渤海经济区,背靠广阔内陆腹地,南连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区位条件十分优越。日照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山东东南部,黄海之滨,是山东半岛的尾翼。全市陆域面积5310平方千米,其中山区、丘陵、平原各约占三分之一,海域面积600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68.5千米,总人口约有300万。
1.1 山东日照固体矿产资源的特点
山东省日照市内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已探明储量的固体矿产就有23种,主要有,金8.86万吨,石棉15万吨,花岗岩3亿吨,片麻岩5.5亿吨,钾长石24万吨。其中,五莲红柱石为国际稀有矿藏,是山东省唯一的红柱石产地,首次探明储量215吨。正在开发和利用的有金、银、铜、硫、铁矿和石灰石、胍石、石英、蛇纹石、重晶石等十几种。其中尤以建材资源为主,且质优、量大、种类多。
1.2 矿产勘查、开发和保护中的问题
由于日照市地质勘查程度较高,找矿难度日益加大,而矿产资源消耗量也大于新增储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实现矿产资源供需总量的平衡,并有效遏制矿产资源浪费或破坏的问题,近年来,日照市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还相继颁布了《日照市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日照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等纲领性方案,以此引导矿产企业的生产、设计和矿产勘查工作,有效提高了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实现了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和节约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 固体矿产储量类级的合理划分
2.1 新、旧标准固体矿产储量类级的对比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作为适应矿产资源市场经济,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全新标准,严格而言,是与86年的《资源地质勘探规范》旧规范不能一一对比的。但是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还充分考虑我国固体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因此两组之间的内容仍有着一定的联系。其中,新标准对固体矿产储量只有分类,没有明确进行分级,但仍可以将标准中的一些内容为分级,如“探明的”、“推断的”、“控制的”、“预测的”等等。具体的对比如下:
(1)在类别上的对比。“经济的”相当于原标准中原表内矿的a亚类;“边际经济的”相当于原标准中原表内矿b亚类;“次边际经济的”相当于原标准中原表外矿;“内蕴经济的”相当于其它储量。
(2)在级别上的对比。“探明的”相当于原标准中的B级;“控制的”相当于原标准中的C级;“推断的”相当于原标准中的D级或部分E级。
2.2 储量类级的合理划分
为使新规范中类级划分以及名词、术语的定义能更好的与国际惯例接轨,新规范中将固体矿产储量类级分为了储量、基础储量、资源储量共三大类16类型,便于不同类型的识别和数据的计算机处理与信息交流。并可以用矩阵形式(如下表1所示)进行表示。
3 固体矿产勘查阶段的合理划分
3.1 各勘查阶段的合理划分与定义
在新标准中,固体矿产勘查阶段可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这四个阶段。各阶段的具体定义为:
(1)预查。是指依据区域地质和物化探异常研究结果、初步野外探测结果,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固体矿产进行类别与预测。
(2)普查。是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物化探异常区域,采用地质填图、露头检查以及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或物化探方法进行的综合性找矿工作。
(3)详查。是根据普查圈出的详查区域,利用大比例尺地质填图等综合方法与手段进行勘查工作,进行比普查阶段更严密的系统取样。
(4)勘探。是指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床或经过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采用大比例尺和各种取样工程,详细查明矿床地质、构造、开采技术条件、矿体连续性等等。
3.2 各勘查阶段的特点
从预查普查详查勘探这四个阶段连续性的过程中,表现为以下方面的特点:
(1)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范围逐渐减小,并逐渐从面到点、由钱入深。
(2)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投入量逐渐增加,从极少量工程数量有限的工程比普查密的系统取样加密各种采样工程
(3)对矿产资源的连续性了解程度逐渐加深,由有所预测大致掌握基本确保肯定矿体的连续性。
4 总结
本文结合山东日照市固体矿产资源的特点与实际发展情况,并参照99年标准和2007年规范通知的要求,就固体矿产储量类级以及勘查阶段的合理划分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探讨,以此希望能对当前日照市固体矿产资源工作的顺利开展能提供一定的帮助与借鉴。
参考文献:
关键词:矿产资源 资产属性 资产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077-02
矿产资源是地球演化过程中经过地质作用形成的,是天然产出于地表或地壳中的原生富集物。由于其天然产出性导致长期以来矿产资源所有者和开发企业均没有对其价值进行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由于矿产资源资产信息的缺失,政府主管部门和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利益相关主体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会作出一些错误的决策。从企业角度来说,无法确认收入与费用的发生,在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上无法体现,造成了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不完整,违背了会计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原则。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资源的减少得不到确认损害了社会福利。
长期以来,学者们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陈双世从我国矿产资源形势出发,探讨了矿业权的资本化经营;王昌锐就矿产资源资产属性与矿产资源的确认进行了讨论;李岩论述了矿业权的资产属性以及矿业权资产评估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袁怀雨、刘保顺、李克庆提出了矿产资源尽快由数量性矿产资源管理向资源性资产管理的转变,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马毅敏等人对在矿山企业中矿产资源的属性进行了研究;夏佐铎提出了矿业权是一种特殊的权益性资产,首次提出了矿业权评估体系;高志敏、王良健针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现状,提出了建立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改革思路,推动有偿获得矿业权的“单轨制”;许抄军、罗能生等人也对我国矿产资源产权研究及发展方向进行了研究,等等。
上述文献从不同角度说明了矿产资源资产属性确定的必要性,但大都是从宏观上进行了说明,并未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讨论,如究竟应将矿产资源划归哪种资产、划归以后的各方利益如何得以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从矿产资源涉及到的三权(即所有权、探矿权与采矿权)出发,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了讨论、各方利益的实现以及资产化实现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矿产资源资产属性确定的相关理论
矿业权是指赋予矿业权人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开发和采矿等的一系列活动的权利。矿业权主要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但实际来看,矿产资源要涉及到三项权利的实现,即国家所有权、探矿权与采矿权。矿产资源实际上是国家(所有权)、企业(采矿权)、勘探方(探矿权)三方的利益博弈。
在我国,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矿法中也分别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了定义,即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在我国现阶段,探矿权与采矿权是相分离的,尚未一体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为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经营带来了困难。
会计上,所谓资产,(会计上定义为)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按存在的形态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是指那些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其他资产等。无形资产是指那些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较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具有获利能力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二、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的确定方法
从会计上资产的定义上看,矿业权肯定是资产,是一种有形的资产,因为矿产资源不同于专利权、著作权等,它是实实在在的,是一种经济资源,因为它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属于资产的哪一种,值得我们做深入的讨论。我们认为,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应分别就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不同确认,因为我们国家现阶段,探矿权与采矿权尚未完全一体化,因此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即探矿权与采矿权分离的情况与探矿权与采矿权一体化的情况。
1.探矿权与采矿权分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两方,即甲方(探矿方)、乙方(采矿方),有甲方负责寻矿,然后以一定的评估价格出售给乙方,我们分别就两方的矿业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讨论。
甲方在矿业开采中扮演的是负责探矿的权利,对于其而言,矿产资源只是一种流动资产,因为甲方控制时间短,随着开矿权的转移,甲方已失去对该项资源的控制,因此不能归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因此将其列为流动资产更为合适。
乙方利用获得的采矿权对矿产资源开采,获取一定利益,矿产资源在其资产总额中占有很大比例,其主要从事的是矿产资源的销售,而矿产资源是有形的,因此不将其列为无形资产,而应将其视为固定资产管理。
2.探矿权与采矿权一体化的情况。此情况较前一种情况简单,对于探采一体化的企业来说,其探矿的目的是为了采矿,其主要的经营业务仍是采矿,仍是对矿产资源这一有形资产的作用,其劳动凝结在了矿产资源上,而且矿产资源在公司资产中仍然占有很大比例,因此将其视为固定资产处理。
综上所述,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划分应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将其直接划归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来处理,这样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会计上对各项资产的确认,将会对日后会计上的处理带来麻烦。
三、矿产资源涉及到的三方(两方)的利益实现与会计处理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三项权,所有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因此可能涉及到最多三方的利益分配,当探矿权和采矿权分离的时候为三方,即国家、探矿方与采矿方;当探矿权和采矿权一体化的时候为两方,即国家和企业。笔者就三方利益分配及会计确认、计量等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首先对于国家而言,其拥有的是法定的矿产资源所有权,所有者权益如何体现?矿法中规定,国家通过征收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来实现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其次,对于探矿方来说,其主要支出是勘探费用,当然探矿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在转让采矿权中获得收入;开矿方则通过开采矿产,获得矿产销售收入。
在会计上,当探矿方和采矿方分离时,探矿方将矿产资源开采权转让获得的收入,计入流动资产转让所得,因为探矿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从转让中获得的收入中,出弥补勘探所必须的费用,可按照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提取探矿风险基金,作为后续探矿的风险基金;开矿方在将矿产资源计入固定资产,随着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其储量也随之而减少,在开矿的同时,可按照会计上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计提矿产资源折旧和矿产资源减值准备,用来购买新的采矿权。在探矿权和采矿权一体的时候,由于将矿产资源列为固定资产,因此只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比例可适当调整),用来满足企业的进一步探矿。按照会计法企业可选择适合自身的方法进行折旧和提取减值准备,可根据探矿风险和市场对资源的需求状况确定合理的方法。
四、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的措施
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现阶段由于各种原因,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推进与普及仍然面临很大困难,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创造条件。
1.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目前,矿产资源管理制度还是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矿业权出让的高度集权;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环节多等;收取的费用种类多,且存在交叉;探矿权与采矿权脱节;地方政府对矿业市场的干预严重等。应该简化审批程序,将矿业权转让交由市场来调节;进一步实现探采一体化,统一合理科学设定费税等。
2.对矿法进行修订。现阶段我国矿法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一些条款具有模棱两可性,如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分离,在矿法中规定,探矿人有权优先获得采矿权,但优先又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往往取决于当地主管部门,不利于激励探矿部门的积极性,应该在借鉴国外矿业国家矿法的优点,来完善我国的矿业法规,使得其更有利于实现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3.加强对矿业企业中矿产资源的会计立法工作。在我国现阶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企业将矿产资源作为何种资产计入企业资产目录,对矿产资源的计量、确认以及评估等仍需要学者们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以便在未来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规定下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
4.建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全面推行有偿使用矿产资源。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矿产资源市场实行的是“双轨制”,一部分企业的矿产资源是由企业无偿获得,另一部分企业则要花钱购买。全面准备评估矿产资源的价值是其中的一个难点。而这也是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一个难点,只有确定了矿产资源的价值,才能进行资产化管理。目前来说,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方法,大都采用收益现值法,由于矿产资源资产的特殊性、矿产资源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开采技术以及国家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如何建立真实反映矿产资源价值的数学模型显得尤为重要,仍需学者们做进一步研究,以便能有效合理科学地评价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
5.进一步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我国现阶段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从已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已不能满足矿业权市场的发展要求,需要尽快建立统一的“游戏规则”,来保证矿业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进行,才能为矿产资源的资产化运作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
五、结论
本文针对矿产资源资产化这一问题深入进行了讨论,从探矿权与采矿权的角度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化进行了探讨,对矿产资源属于何种资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现阶段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措施,希望能对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
[本论文受2010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法律视角下的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环境保护问题研究》支持]
参考文献:
1.陈双世.矿业权的资产化经营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J].中国有色冶金,2004(4)
2.王昌锐.论矿产资源资产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3.袁怀雨,刘保顺,李克庆.尽快实现向资产性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转变[J].中国矿业,2003(3)
4.马毅敏,连民杰.矿业权资产管理初探[J].矿业工程,2004(1)
5.夏佐铎.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体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 (11)
6.高志敏,王良健.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资产化改革思路[J].中国矿业,2007(2)
7.许抄军,罗能生,王良健.我国矿产资源产权研究综述及发展方向[J].中国矿业,2007(1)
[关键词] 矿产资源;税费体系;要素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4)01-0010-04
矿产资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但中国目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不容乐观,存在开采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开发过程中不注意环境保护等诸多问题。[1-2]为改变中国资源高消耗、高浪费、低产出的现状,运用税收手段调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经济利益关系势在必行。
目前,中国矿产资源税费主要由一税、五费、两价款及一个收益金组成,即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勘查登记费、开采登记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石油特别收益金。现有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对中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税定位不清、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过低、探采分离、遗漏环保相关税费等,因此,其不能完全起到保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高效开采矿产资源的目的。[3]
一、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改革原则
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是整个税制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要使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更加完善,应该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尊重矿产资源开发规律原则。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只有符合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规律,才能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有序勘探开采。
二是协调统一原则。应该遵循国家、矿山企业和社会多方利益协调统一的原则,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既要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稳定财政收入,又要考虑矿山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和矿产资源发展,还要考虑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需要。
三是公平、环保、效率原则。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改革既要体现内资和外资企业、海洋和陆地之间的公平,又要能提高群众的环保观念,促进矿山企业保护环境并恢复矿区环境,还要促进改变中国现在“高投入、低产出”的模式,避免资源的白白浪费,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效率。[4]
总之,中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重构的最终目标是既简化税制,又调节重要的利益关系;既保护环境、避免浪费,又提高矿产资源开采效率,同时还要建立良性的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机制。
二、中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构成分析
(一)矿产资源税费种类构成
笔者在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构成分析中发现,国家有四重身份:矿产资源所有者、勘探投资出资者、矿区土地所有者、公共事务管理者。国家要从不同的身份出发对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征收税费。
其一,矿产资源所有者的身份主要体现在权利金方面。权利金是国家向非矿产所有人因开采矿产资源而收取的税费,是对现行体系中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区使用费进行的合并。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区使用费本质上体现的都是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这就造成了税费性质不明、重复征收,而且矿区使用费对内外资企业规定不同,导致内外资企业之间的负担不同。笔者建议将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区使用费合并在一起征收权利金,使内外资企业一致。同时,应区别不同的矿产资源,通过采取高低不同的权利金费率,来反映矿产资源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及其耗竭特性。
其二,勘探投资者身份主要体现在矿业权价款方面。国家向矿产勘探开采人征收矿业权价款,矿业权价款由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合并而来。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分离使探矿活动的投资者只承担巨大风险却无收益补偿,久而久之,探矿投资就只能由国家负担。而实行探采合一后,探矿活动本身的巨大风险将由采矿活动可能带来的巨额收益进行弥补,这符合“高风险高收益”的一般经济规律,它将吸引更多的资本投资探矿活动。澳大利亚多年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探采合一具有可行性。[5]
其三,矿区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主要体现在矿地使用费的征收方面。矿地使用费是企业由于占用矿区土地需缴纳的费用。矿地使用费反映矿业权利和矿区土地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实际上也是土地作为一种资源要素在参与矿产资源的价值分配,它主要用于协调矿地所有权人和矿区土地所有权人的经济利益关系。
其四,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身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征收资源特别收益金和资源耗竭补贴,目的是调节矿区企业不合理的超额利润和不同阶段的利润水平,避免产生社会不公和资源的浪费,调节不同时段的收益;二是征收环境资源税,促进开发主体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以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6];三是征收勘查登记费、开采登记费并把其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如图1所示。
(二)效果分析
新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的构建借鉴了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矿业税费经验,解决了中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一,完善了矿产资源税费体系。矿产资源税费体系的重构,避免了现行体系中的重复和遗漏相关重要税费的问题。各税费之间既无重复也无遗漏,并且相互配合,弥补了现行体系的漏洞,完善了矿产资源税费体系。
第二,促进了中国矿产资源产业同国际接轨。重构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以权利金为核心,重点在于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这和国际上普遍存在的权利金制度接轨,便于矿产资源税费根据国际惯例进行调整。
第三,促进矿产资源产业的发展,保护矿产资源的安全。重构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将探矿权和采矿权合二为一,统一征收矿业权价款,用采矿活动的高收益弥补探矿活动的高风险,可以吸引民间资本、外国资本进行矿产勘查活动,促进中国矿产资源产业的发展,保护矿业安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
第四,调节矿业权人和矿区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重构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理清了矿业权使用费的定义,将其重新定义为调节矿业权人和矿区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矿地使用费,结构清晰,避免了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冲突。
第五,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促进矿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构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将以前未重视的矿区环境问题纳入考虑范围。环境资源税的征收有利于促进矿区企业环保意识的形成,同时环境资源税形成的专项基金用于矿区环境的保护与恢复,也有利于矿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调节了矿产资源产业阶段性的收益差别。重构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单独设立了收益调节基金,对矿产资源产业不合理的超额利润和阶段性的收益差别进行调节,并将矿山企业高收益阶段征收的资源特别收益金作为后期转产和继续开采的耗竭补贴的资金来源,避免了矿产资源开采末期对资源的无端浪费,也为矿产企业的转产和寻找替代资源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矿产资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矿产资源税费要素相关问题
(一)权利金
1.权利金计征方法的选择
权利金的征收方法主要有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也有按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征的。各种征收方法分析如下:(1)如果从量计征,当矿产资源价格上涨时,权利金却依然不变,不能很好地保护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因此笔者不建议采用从量计征。(2)如果按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征,国家需要对矿山企业的利润进行审计监督,必定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无形中会增加国家的管理成本,不符合职能精简的原则。另一方面,利润跟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关,矿产企业的利润很难确定而且充满着变数,权利金定性为国家基于所有权的收益,不应由国家承担矿山企业利润变动的风险。因此笔者也不建议采用按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征。(3)如果从价计征,当资源价格上升时,征税增加,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下游企业的成本增加,促使下游企业节约资源,有利于资源保护及更有效利用;目前中国在新疆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已扩展到全国范围[7],接下来从价计征将会扩展至煤、铁、铜等其他矿产资源行业,这将为权利金的从价计征提供良好的经验。
2.确定权利金费率需考虑的因素
权利金的计征需要根据不同矿产资源产品的市场情况以及勘探或开发的技术水平,因地因矿区(种)地确定权利金费率。对那些具有战略地位的矿产资源(如稀土、某些有色金属资源)制定较高的权利金费率,既可以维护国家的战略安全,也可以体现资源的稀缺性价值,保护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对国内需求失衡的矿产资源,如果国际市场价格不高,而中国的勘探开发成本和环境成本较高,则应该制定较高的权利金费率以鼓励从国外进口。对矿产资源制定的权利金费率必须体现矿产资源的天然差异(如赋存条件、资源品位、交通状况及开采条件等)。[8]高品位的矿产资源,按照较高的权利金费率征收权利金;品质低劣的矿产资源,按照较低的权利金费率征收权利金,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价款是指国家以投资者的身份将其已进行过勘查投资形成的矿业权转让给他人时,收取的用于回收和补偿其初始投资的金额,数额由矿业投资和矿业投资的获利能力决定。
矿业权价款的确定不考虑国家具体投资矿山的资源禀赋和品位等问题,只考虑国家过去的勘查投入和行业的平均投资收益水平。由此,矿业权价款应包括地勘投资和地勘投资收益两部分。为体现地勘投资的现时值,通常用地勘投资复原重置成本做为地勘投资。矿业权价款计算公式为:
P=Td+B
式中,P为矿业权价款;Td为地勘投资复原重置成本;B为地勘投资收益。
其中,地勘投资复原重置成本主要是将过去历次国家出资勘查过程中用各种勘探手段所投入的全部实物工作量,按新的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重置,再扣除技术性贬值得到。地勘投资收益由地勘投资复原重置成本乘以同类矿种的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得到。用公式表示即为:
Td=∑Ni=1(UiTi)(1+α)(1-β)
B=Td×K
式中,Ui为各类勘探实物工作量;Ti为各类勘探实物工作量的现行单价;α为其他地质工作、综合研究及编写报告、岩矿实验、工地建筑等费用分摊系数;β为技术贬值系数;N为勘探实物工作量项数;K为同类矿种的行业平均投资利润。
(三)矿地使用费
矿地使用费是占用矿区土地所支付的费用,因此应按占用矿区面积大小进行征收。矿地使用费金额的确定要考虑矿地的机会成本;矿地使用费的征收要考虑对矿地的影响,分勘探和开发阶段确定不同的标准。因为勘探阶段对矿地的影响较小,而开采阶段却可能对矿区土地造成颠覆性的影响,对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侵害也较大。所以,开采阶段的矿地使用费征收标准要高于勘探阶段的矿地使用费征收标准。
(四)环境资源税
环境资源税应从量定额征收,按生产和开采矿产资源的数量征收,以遏制无序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具体税额的确定要考虑不同资源勘探开采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不同而分别制定,同时还要区分不同矿产资源的战略意义和稀缺程度。对国家稀缺且对发展具有战略影响的矿产资源要课以重税,通过税收来避免资源的无端浪费。
(五)收益调节基金
收益调节基金包括资源特别收益金和资源耗竭补贴两部分,部分资源特别收益金作为耗竭补贴的资金来源。
1.资源特别收益金
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销售矿产资源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称为资源特别收益金,资源特别收益金由石油特别收益金扩大征收范围过渡而来。由于部分世界性资源商品的价格常常受垄断组织、国际形势、国际投机炒作的影响而异常,在开采成本不变的条件下,可能会出现非正常超额利润,国家应该凭借其行政管理权对某些矿产资源征收资源特别收益金,以调节资源开采企业超额利润水平。
资源特别收益金征收数额的确定可参照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方法,确定起征点和累进费率,根据测算的开采成本、资源企业的社会负担及合理利润确定其他矿产资源的起征点和费率,并根据开采技术变化等引起的开采成本变化适时调整起征点和资源特别收益金费率。
2.资源耗竭补贴
资源耗竭补贴的资金来源于资源特别收益金。在矿区企业处于开采的末期,其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时予以耗竭补贴,以利于其寻找新矿体,缓解其转产的压力,平衡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收益,提高矿产资源的采出程序,达到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目的。
理论上讲,应在矿区企业的平均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时给予资源耗竭补贴,具体见以下公式:
资源耗竭补贴=销售收入×(社会平均收益率-矿山企业的平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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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 F8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7-0128-04
[基金项目]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金融政策研究”[赣教社政字2007(11)号]
[作者简介]张国良,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生,东华理工大学地质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矿产资源经济学; (北京 100083)
路兴中,东华理工大学地质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讲师,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规制经济学。
(江西抚州 344000)
一、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
(一)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从整体上看,我国陆地地壳活动强烈,底层发育齐全,沉积类型多样,构造复杂,赋矿地质环境、成矿种类和矿化力度自成体系,由此决定了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如下: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拥有量较少,持续发展存在瓶颈;矿产资源品种齐全,但某些重要矿产特别是大宗矿产相对不足或短缺;矿床数量多,但大型、特大型矿床较少,不利于规模开发和规模经济的形成,成本容易失控;矿产地分布广泛,但不均衡。因此,我国应根据不同的分布特点,建立不同的资源配置类型和各具特色的经济区;贫矿多富矿少,“三难”矿多,“三易”矿少,且矿产的开发利用效率低;共生矿床、伴生矿床多,单一矿床较少,采矿和选矿难度较大。
(二)我国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从我国人口、资源、经济增长的趋势与国际矿业大市场的发展趋势出发,我国在21世纪前半期面临的矿产资源形势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巨大的需求压力。根据“矿产品使用强度”理论,今后二三十年内,我国正处于矿产品使用强度高峰期,经济增长仍然需要大量物质特别是矿产品的投入,而人口高峰加剧了对矿产的需求,许多关键矿产的储采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最近的“输入型通货膨胀”现象更加体现了这一点。据估计,到2020年各类矿产品的需求量将增加1倍以上,需求总量将跃居世界第一。
2.缓慢的储量增长。目前,我国主要矿产资源的查明资源储量增长缓慢,且大部分有所下降(见下表),其根本原因在于找矿难度加大和地质勘察的投入不足。
3.可用资源不足,且承载力有限。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矿产资源现有储量中只有60%左右可开发利用,35%左右可以采出,实际可利用的储量明显不足,而且相当部分矿产的探明储量对经济建设的保证程度偏低。
4.矿业的全球化趋势增强。上世纪末,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矿业出现了强劲的全球化趋势,尤其在投资领域。矿业的全球化为我国矿业的资本积累、技术改造、勘查开发能力提高等提供了机遇与挑战。
(三)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仍然偏低,有色金属为35%左右,黑色金属为30%-40%。
1.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成果显著并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近20年来,办矿理念基本实现由“单一矿产资源开采”向“共伴生矿产资源(金属和非金属)系统综合开发利用”的转变,白云鄂博、攀枝花、金川三大共生矿床的综合利用示范作用明显。综观全国矿业,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比较大,全国对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只有20%,可提升空间巨大。
2.削减单位能耗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与世界发达国家差距仍然较大。1990-2004年间,中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43%(以创造2000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计算),与其他新兴国家相比较进展特别明显,在此期间印度的单位能耗增加了12%,俄罗斯的单位能耗下降了9%,巴西增加了11%,但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能耗下降差距仍然较大(见下图)。
3.矿产资源企业的循环经济实践取得长足进步,但仍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工业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理念,我国在就循环经济理论进行热烈探究的同时,对循环经济实践也在大力推行,尤其是一些矿产资源企业,如攀钢矿业公司在“尾矿库”无害化堆存的建立、江西铜业集团在有效利用“三废”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循环化系统,等等。但是,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工业系统目前尚未普遍建立,循环经济的效益也未全部实现。
(四)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现状。近年来,我国金融部门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方面的支持,但资金短缺、金融效率低下仍然是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的主要难题之一。
1.矿产行业的资金需求较难满足。矿产行业发展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期间也存在很多不可预知因素,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经常遇到资金支持、信贷优惠等方面的难题。而且,循环经济的核心在于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形成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但是,无论是产业链的“延伸”还是“耦合”,都需要系列化、循环式、长期性的资金予以支持。
2.矿产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效率低。矿产资源领域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但是,受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的制约,以及对矿产行业的贷款条件也颇为严格,因此,造成数量不足与时滞等低效率现象。此外,矿产资源企业运用其他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融资的规模较小,操作水平也有待提高。
3.我国矿产资源领域中金融市场发挥的作用亟待增强。近年来,全球矿业投资的强劲增长促成了金属期货市场的牛市,可以预见,未来矿产资源不仅会成为一种基础商品,更有可能成为一种金融符号。在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各种金融要素的共同影响下,金融市场将更多地左右矿产资源的价格,与此同时矿业市场的活跃将会催生出更多的矿业金融衍生产品。因此,今后矿产资源领域对金融服务要求更高,而我国金融产品较少,中介机构整体水平不高,金融市场的调节作用亟待增强。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模型分析
(一)矿产资源利用的经济学分析模型。矿产资源一般存量固定而且有限,增加目前的开发利用就意味着减少未来的开发利用。因此,矿产资源的优化利用,就是要把企业和社会的资源利用决策过程规范化,寻求有效利用资源的基本条件,确定不同时期的合理开采规模,从而获得最大收益。
首先给出矿产资源产品的生产函数为:R(t)=g[L(t),
S(t),t],其中t 代表技术和社会经济因素,R(t)为资源产品量,L(t)为劳动和资本的投入,S(t)为资源存量对当前产品生产的影响;接下来定义资源产品的需求函数P(t)=D[R(t),t],其中P(t)代表产品价格,D为t所引起的需求方面的变化;然后定义社会经济效益函数SB(t)=∫R(t)D[h(t),t]dh+A[S(t)],其中A(・)代表为使用的资源所提供的环境价值;最后用W代表L(t)的机会成本,r代表时间上的贴现率,那么矿产资源的社会最优利用模型为:
令q(t)为矿产资源的边际使用成本或者稀缺租,根据最优控制理论,求得以下两个确保资源社会最优利用的基本条件:
P(t)=dA(・)/dS(t)+W/[R(t)/L(t)]+q(t),即从全社会角度来讲,为确保资源的最优利用,任何时候矿产资源产品的价格都必须与失去的环境价值、边际开采成本和边际使用者成本三者之和相等。
r・q(t)=q(t)+[P(t)-q(t)]・[R(t)/S(t)]+dA(・)/dS(t),即当且仅当增加一个单位原位资源的保有所付出的代价(主要表现为出售该资源的利息所得),要跟所带来的好处(主要包括原位资源稀缺租的增值、矿产资源未来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环境价值的增加)相等。
在上述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结论1:竞争性企业的微观决策倾向于过度开发资源,主要原因在于此时企业对于未来收益的风险性会给予较多的重视,并且企业决策一般会忽视原位资源存量的环境价值,因此对于竞争性矿产资源企业需要通过征收资源使用税和降低企业的贴现率等办法来调整企业的资源开发利用。
结论2:垄断性企业倾向于减少现在开采而增加未来开采,从而在短期内有助于资源的保护,不至于迅速枯竭,主要原因在于,此时垄断性企业可能忽视原位资源的环境价值,并且对资源产品价格有一定程度地操纵或影响。
结论3:矿产资源的稀缺程度、贴现率、技术更新进步、制度设计、风险及不确定性等均为影响矿产资源最优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因为这些无不影响着开采成本、稀缺租、矿产资源产品价格等上述变量。
(二)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降低成本的激励模型。根据上述分析,得知诸多矿产资源企业一般而言最有效的方式是垄断的或者是被管制的,那么我们需要为其提供激励以便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
假定成本C是产品数量q、质量水平s、降低成本的努力水平e和技术参数β(β∈[β,β],在此只考虑连续情形)的函数,并假定提供高质量产品的成本是货币性的,那么其具体函数形式为C=(β+s-e)q; 设定一个反需求函数:p=P(q,s,θ),其中θ(θ∈[θ,θ])为需求参数,或者为需求惯例,而且P随q和θ的上升而下降,随着s的上升而上升。简单起见,我们用线性的反需求函数:p=m+ks-hθ-bq,其中m、k、h和b为已知的正数;根据均衡条件Sg(q,s,θ)/q=p,求得消费者总剩余函数Sg(q,s,θ)。
为方便表述,我们给出一个定义:如果质量的提高导致净边际支付意愿(即价格与边际成本之差)上升,则产品数量和质量为净互补关系,即,也就是说k>1。
定义企业租金为U=m-φ(e)≥0,其中为管制者向被管制企业支付的净货币转移支付,φ(e)为努力水平e的负效用函数,令λ表示公共资金的影子成本,则事后的社会福利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之和:
W=Sg-pq-(1+λ)(C-pq+t)+u
在完全信息下,功利主义的规制者就会追求W的最大化,即:
max W=(1+λ)(m+ks-hθ)q-b( +λ)q2--(1+λ)[(β+s-e)q+φ(e)]-λU
s.t. m-φ(e)≥0
接下来考虑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并假设管制者面临多维的不对称信息。令γ=β+hθ/k,那么该模型就变成了一维逆向选择问题。为方便起见,假设γ在区间[γ,γ]上的累积分布函数为G(g),信息不对称下的规划问题就成为:
s.t.U'(γ)=-φ'(e) e'(γ)
结合最终的求解结果和福利函数的凹性,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结论4:当且仅当数量和质量为净互补关系时(k>1)时,在不完全信息下的质量水平会低于完全信息条件下的质量水平(即最优的质量水平);对质量关注的增加会增加激励方案的强度,也就是会提高努力水平;那么提供高质量产品的边际成本上升会降低激励方案的强度。由此可见,如何加强产品数量和质量的净互补关系,对提高管制效率尤为重要,即在控制企业成本的基础上完善质量和价值之间的正相关机制。
三、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金融政策建议
循环经济是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的唯一方式,对其原因和必要性的分析可谓汗牛充栋,在此本文不再赘述。结合前面两个模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矿产资源企业的竞争性程度不宜过高,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因此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管制。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循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金融政策支持,无疑要体现在克服资源的稀缺性、稳定较低的贴现率、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更新、完善制度设计和“质量――价值”正相关机制等方面。
(一)培育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实践证明,传统的融资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循环经济模式的融资需求,必须为此设计新的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应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的资本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证券融资、招商引资、金融信贷、民间资本等多元化筹融资体系,为循环经济型矿产资源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为企业及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生产能力配置及其环境适配性而服务。
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与循环经济是紧密结合的。因此,今后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资本市场创新的逻辑框架即是:资本市场创新――高新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创新的具体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风险投资推动循环经济型企业发展。我国矿产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中风险投资的重点应该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与循环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创新项目,为风险投资行为制定特殊的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投资相应的风险,引导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集中支持有利于带动循环经济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技术更新的创新项目。
第二,发展二板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管道。二板市场把企业家及其创新成果和风险资本家有机地连贯在一起,成为对长期性、高风险、高科技含量、高增长潜力的企业投资的重要制度支撑,而完善的资本市场必须在鼓励进入的同时也要完善资本退出机制。
第三,资本市场配套环境需不断改善。我国资本市场能否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承担历史重任,取决于资本市场自身的完善程度。具体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遵循资本市场的内在规律,以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为最高目标,调整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进行制度创新,如发行与上市分离制度等,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产业调控、公司治理监督约束作用。二是积极调整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在培育股票主体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企业债券、中长期票据、产权并购等市场,引入机构投资者,以此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三是提高国有股权的流动性,推进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强化对国有股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应改革上市发行机制,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五是改善政府行为,强化有效监管。
(二)基于循环经济的银行信贷创新。当前,银行信贷创新应当按照循环经济新理念来设计银行信贷产品,创造银行信贷新的管理模式,才能在推进循环经济与创新银行信贷之间获得相对平衡。首先要对信贷产品组合进行创新。循环经济的核心在于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在此情况下,银行要适应服务对象的变化,关键在于着力对信贷产品组合长度和宽度进行调整,积极而稳妥地引入循环贷款的新组合,以保持信贷服务与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相衔接。其次要在银行信贷管理上取得新突破。银行在试行循环贷款中,必须对循环贷款实行专业化管理,应当紧紧把握如下三个环节:一是资金管理。如何测算附着于产业链的若干相关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是今后银行对循环贷款实行资金管理的重点。二是项目管理。银行对产业链或产业圈发放中长期循环贷款,应当按照项目贷款进行管理,特别要做好项目可行性评估和评价工作,严把资金“投入关”。三是风险管理。循环贷款作为信贷链向产业链渗透所形成的一种信贷新组合,其风险形式集中表现为连锁风险,银行要逐步在连锁风险的引发点与波及面之间构建一种阻抗机制,努力将连锁风险“扩散”效应降到最低限度。
(三)基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开发性金融创新。开发性金融创新的意义在于它与发展模式的密切性,即其可以更紧密地根据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金融支持策略设计。其创新途径,大致可以通过规划先行、信用建设和融资推动三个环节在矿产资源企业之间和内部形成生态产业链条。一方面能够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现有的业务优势,采用硬贷款、技援贷款、转股期权贷款、企业债券发行、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模式;另一方面能够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积累的丰富经验,采用“借款人直接借款――用款――还款”或借款人转贷的贷款模式。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可以采用集团统借统还、“平台直接借款――用款――还款”或“平台借款――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用款――平台还款”的贷款模式。对于一般企业贷款,可本着多元化、分散风险的原则,寻求当地政府、银行、企业的共同参与。
(四)实施保险创新。保险和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紧密关系。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风险对保险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意味着保险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广阔空间。从产业角度分析,矿产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中面临三方面风险:一是开发风险;二是产业化风险;三是生态风险。为了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致力于保险主客体创新,研究和扩大循环经济保险险种,创新保险产品,尤其在风险投资保险市场。同时,要促进保险制度创新,更新保险观念,推进高新技术保险资产证券化工作。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业还应从创新服务意识、服务手段以及服务体制等方面入手,建立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五)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功能,以完善矿产资源领域价格机制。通过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我国可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结合,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炭、成品油等矿产资源的价格,利用价格机制的作用,通过比价效应,抑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矿产资源项目,促进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新技术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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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体矿产资源;评价;概念分析
中图分类号:TD981 文献标识码:A
合理的规划和评估,会为采矿工作以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金属矿资源评价能更好的为国家金属矿资源开采工作作出指导;但是我国对于固体矿产资源的评价方法以及理论,还处于发展性阶段,对此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基于我国科学技术快速的发展,对固体矿产资源评价的方法和理论会更加的完善和优化。
1 矿产资源评价概念分析
1.1 矿产资源评价的定义。通过对于地质规律的分析之后,合理的利用成矿理论和先进地质勘探、成矿技术,对地质潜力进行有效的评估,评估出将来可能会被发现的矿床以及金属矿资源;此外还要对于其存在的资源量以及等级,还有这些金属矿存在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地位等全面分析。
1.2 金属矿矿产资源评价的理论。对于矿产资源评价,主要是指对于矿产资源地质的评价、矿产资源经济评价、矿产资源环境评价以及矿产资源综合的评价;其中矿产资源地质的评价论理论,主要在于地壳矿产资源富有度、类比、模型、综合地质变量及分解、地质解释理论。其中矿产资源经济评价的理论,主要是利用矿产资源开采从头到尾的成本和利益比较,从而确定其利益价值。其中环境的评价理论,主要是指金属矿的开采对于环境的影响。其中综合的评价理论,主要是利用前几项因素,以及社会等因素,以及的多种指标,进行综合性的评价。
1.3 金属矿矿产资源评价的方法。其中矿产资源地质的评价,主要是指对于地质潜力的评价,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地质方法和数理方法,像GIS方法是一种比较全面,综合性、技术性强的评价工具。其中矿产资源经济评价的方法,因为其自身的复杂性,所以主要是对于资源资产的评价。矿产资源环境评价方法,主要是指资源开采对于动植物、水资源、土壤资源、空气等方面的影响,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列表清单、图示以及指数等方法。其中矿产资源综合的评价,是对于其竞争力、联合以及可持续发展角度的评价方法;其中联合评价是指,将被评价对象的自然、物质、经济以及社会属性进行综合统一,从而更好的推动矿产资源评价技术的发展。
2 固体矿产资源评价常见的问题
2.1 评价结果。随着国际矿产资源评价理论、方法等体系的逐渐完善,我国对于矿产资源评价的弊端也逐渐的显露;同时我国对于金属矿资源的评价结果,要想被国际所接受和认可,就必须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价方法、理论等;对此在对于金属矿资源的评价工作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发展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2.2 评价模型。矿床模型不仅仅是各种信息和工作综合的展现,同时也是获取有利参数,有效进行综合评价的数据平台,对此所有的评价理论都是以矿床模型为基础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以及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数据模型也会逐渐更新,从而更好的符合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再利用的数据模型的同时,受到地质中矿产资源类型不同的影响,从而给数据模型的应用和评价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
2.3 综合信息的应用。对于综合信息的应用,是基于地质构造分析之上的;结合的内容,主要有多种途径对于地质构造的解释推断;其过程主要包括综合分析、取其精华以及保证其真实的过程;从而获得更多、更全面的地质勘探技术应用所获的地质构造推理信息。但是综合信息的应用,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使其结果、意义不合理等现象。
2.4 资源量的估测。对于资源量的估算,目前常用到的方法包括预测沉积矿产采用的是体积法、磁性固矿采用的是三维反演法、地质经济模型法以及面金属量法。这些方法的提出,是以资源量预测的有效性,以及我国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自身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此加强此方面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3 固体矿产资源评价提升的对策
3.1 理论方面。首先应当有效的利用国际认可的评价理论和方法,像三步式等通行的评价方法,并综合利用成矿有关的矿产资源评价方法、理论以及信息资料等,从而更好的推动资源评价技术的调整和改革。第二,然后根据我国目前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在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对于矿产资源综合的评价,不仅要符合目前找矿工作的需求,还要满足战略部署的相关的需求;对此可以采用先进的评价技术,综合考虑到地质和信息评价,从而准确的估算出金属矿资源量,以及开发价值和利益。第三,同时对于矿产资源的评价,也要有计划规范的开展评价工作,针对于国家级、矿集区以及矿床级层次,有效的开展工作。第四,最后在对于不同层次的矿产资源进行研究时,合理的借鉴相关资料,从而准确的建立数据库,使其评价的结果更具有说服力。
3.2 技术方面。对于不同性质,以及战略部署的资源评价标准的不同,采用的评价技术也不尽相同;像国际战略性的资源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理论等都是需要一致的,而对于固体矿产资源的评价,则是利用矿床模型,资源信息综合类比预测的评价方法,其主要的理论是成矿、多元信息评价以及资源量评价理论;采用的方法是成矿建模、圈定范围以及资源量预测的方法;主要的结果包括有利地段、矿床数量以及金属矿资源量。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于固体矿产资源评价常见问题研究,了解到对于金属矿资源评价,不仅有利于成矿技术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也起着积极促进的作用;对此我国对于其评价的理论和方法,以及结果等才会不断的完善和优化,从而更好的推动资源评价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