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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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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分析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字]矿产资源 储量检查 精度测量

[中图分类号] P575.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2-89-1

0 引言

矿产资源储量检查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的一个有效手段和方式,也是储量动态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矿产资源储量检查能够对当前矿产资源的储量信息进行准确的掌握,为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奠定可靠的数据基础。同时也能够为采矿权的转让交易等提供重要的资源储量根据。

1 影响矿产资源储量检查测量精度的因素

1.1 存在的客观因素

1.1.1 矿床地质的复杂程度

矿床地质构造自身及其变化的复杂程度,尤其是矿体各种过地址特征的变化的复杂程度是对确定矿床勘探类型的基本根据,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产资源储量检查的精度。例如,对于大型、超大型的矿床,其地质结构相对单一,而且矿体的规模大、各种标志性特征先对较为稳定,其地质结构变化幅度和范围都会在能够予以掌握的范围内予以判断,这时可以获得误差较小,精度相对较高的地质资料和信息,保证建立起来的地质模型较为有效,使得矿产资源储量检查测量工作顺利进行。相反,当小型矿床的地质结构较为复杂时,从矿山建设以及矿山生产设计的经济意义角度而言,可能其勘探程度响度较低,这时将难以收集得到相关的可靠勘探资料,影响到矿床模型建立的精度,从而对矿床资源储量检查的测量精度产生一定的影响。

1.1.2 矿床地质资料的详细程度

地质工作者将勘探资料分为矿石的成分、品种以及其存储的状态等,这些资料直接关系到矿产资源储量检查测量方法的选取。因此,其详细程度直接影响到矿产资源储量检查的详细程度。

1.2存在的主观因素

1.2.1 勘探的工程密度

地质勘探的工程密度又被称作为工程勘探间距或者是勘探网度,其主要是关于勘探线之间的间距以及钻孔的密度问题。其中,工程间距则是指各个相邻勘探工程对矿体进行控制的实际距离,在确定对应的勘探间距时则应该根据矿床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进行确定,据此选择合理的勘探类型。根据整个矿床的整体规模,结合导致工程的主要因素选择并确定工程间距,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将间距缩小至一半,或者是扩大一倍。自然,当工程间距越小时,得到的测量结果将更精确。由于钻孔数目对储量的测量结果影响很大,因此当钻孔越密集时,测量过程中收集得到的钻孔数据信息业更多,自然得到的测量结果也就更加清晰。

1.2.2 勘探剖面精度

勘探剖面又被称作为勘探断面,其主要目的在于确定一个合适的矿体,以为下一步确定矿体在不同位置的形态、内部结果以及产状等进行分析打好基础。使得勘探资料能够更好的为矿产资源的储量测量提供精确地质信息资料,从而给勘探工程提供更加详细的剖面信息资料。

1.2.3 搜索半径精度控制

在构建储量检测变量的过程中,部分变量需要采用数值插值的方法进行计算分析,这时不同的搜索半径将可能影响到插值计算的结果。所以,不同大小的搜索半径将影响到测量结果的最终精度。在确定搜索半径时,通常根据变异函数或者是样品的间距予以确定,一般设置为勘探线间距的1.25倍即可,在实际的测量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对该经验值进行适当变动。

2 矿产资源储量检查实践中测量精度控制点分析

2.1 基本控制点高程精度分析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检测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所有具有国家一、二、三、四级水准精度的控制点高程分析结果都能够被作为煤矿高程控制的首级控制。而对于加密控制的高程,则可以三角高程测量以及等外水准测量的方式进行测量。各个等级的水准点的高程中误差应该控制在-2~2cm之间。对于条件成熟的矿山,矿区的高程控制网采用等级水准网进行布置比较合适。而对于小型矿区而言,要求不能过于严格,可以根据《地质矿产资源勘查测量规范》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合理调整。对于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高程控制的,国家相关规定并没有对之进行详细规定,可以参照《国家三角测量与精密导线测量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控制。通常,在平原地区小于±0.2m,在山区则不得高于±0.1m。

2.2 对近井点高程基点的检测精度分析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检测规程中的34条中相关文件的规定,在进行近井点的高程基点测量工作时,应该根据四等水准测量的相关精度进行抵制测量。即要求高程精度控制误差应该小于±2cm。若在测量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准测量的相关方法进行检测,要求高程基点的高程检测误差限制在±5.6cm,也可以根据测量规范当中的基本控制点高程误差规定将误差限制放松到±14.1cm。该两中限制数额对于条件相对成熟的矿山而言较为合适。而对于小矿山而言,应该参照上文中提到的三角测量高程结果,要求:平原地区误差额为±0.56m,山区误差额为0.28m。在实际的测量过程中可以采用全站仪或者是经纬仪等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检测,这时平原区的限差为±58.3cm,山区为29.2cm。

3 结语

在工程实际测量过程中,应该尽量采用原有的采矿工程资料进行测量,通过检测能够对矿山既有的资料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因此,在测量过程中对矿山中既有的测量资料没有必要全部进行检测,只需要对其中一部分结果进行检测,达到测量结果即可。

参考文献

[1]马慧丽.矿产资源储量计算中辛普森算法的应用[J].民营科技,2012(5):23-24.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矿产资源 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可持续发展已逐渐成为经济、环境、社会发展的主题和前进方向。而当今世界正面临着人口、资源和环境三大热点问题,矿产资源则是制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江西是环太平洋成矿带的组成部分,区内成矿地址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为加快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江西省提出了继续推进新型工业发展的战略,集中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发展以江铜为核心的铜产业,由于鄱阳湖矿产资源分布的自然特征,我们在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面临着程度不一的挑战,也存在着开发不当,利用过度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对现状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探讨实现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最佳有效路线。

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矿产资源概况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处杨子板块与华南板块拼接带,位于华南成矿区的中心地带,成矿地址条件优越、矿产资源种类和数量丰富。截止到2010年初,整个江西省发现有用的矿产资源多大187种,矿产地5000余处,其中,探明有资源储量的有133种;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十位的有75种,其中居全国首位的有:钽、铀,钍、伴生硫、化工用白云岩、麦饭石、滑石,粉石英9种,其中铜矿保有资源储量占全总量的16. 1%、钨矿占18. 4%;探明的地下水资源量达346.2亿立方米,地热、矿泉水资源产地有117处。潜在经济价值超过100亿元以上的矿产有:煤、铁、铜、钨、钽、硫铁矿、伴生硫、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岩盐等14种。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不仅矿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而且该区还有大量的著名矿区:彭山锡铅金多金属矿田、乐平煤田、新余铁矿田、九瑞铜多金矿集区等各种土矿及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和优质瑰石等。该区主要矿产分布集中:煤炭主要分布在乐平、新余、高安等地区;铁矿集中在新余地区;锰矿在乐平。有色金属呈规模产出,如九江-瑞昌铜、金、银大中型矿集区;45个非金属矿产大中型矿区,其中樟树岩盐矿,瑞昌码头水泥用灰岩等大量出产优质矿。该区是省内重要的煤、铁、有色金属、建材非金属矿产基地之一,矿产资源分布集中,多金属共伴生产等特点,有利于矿产业考察、投资、布局、开发利用。

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矿产资源的分析

(一)优势。

资源优势:(1)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矿产种类较齐全,矿床类型多,已经发现的矿种多大109种,已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达67种之多,各种矿床达600余处,矿产企业有2360多个,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之多。(2)矿产资源经济价值大。区内矿产资源分布较为集中,有利于方便开发利用。(3)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比较悠久,有一整套资源开采、冶炼、加工和再利用的体系。加之经过多年的累积,主要矿种的矿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利用率显著有显著提高,极大的推动了区内乃至全省的经济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4)地热、矿泉水分布广泛,虽然目前已开发的该资源不多,但开发利用潜力很大。

区位优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3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的部分县(市、区),共38个县(市、区)。区内多处地区是中部地区重要的铁路枢纽中心,境内有京九线,京广线,浙赣线。交通运输方便,非常有利于开采和加工的矿产品运往其他内陆及沿海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还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经济板块的直接腹地,受辐射带动影响较大,是中部地区正在加速形成的增长极之一,具有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条件。由于区域范围广,人口密集,市场广阔,劳动力资源也相当丰富。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泊,湿地面积广阔,生物物种丰富,是我国十大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也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之一,对维系区域和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1]。

经济优势:“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矿产品需求急剧增长,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迅速,沿海务工人员在家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继而越来越多的人将眼光转向自己省内,人民收入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高速公路,铁道线路等基础便利设施的不断完善,矿产业、房地产企业、高科技电子企业都是“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对象。由于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国务院于2009年12月12日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劣势。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矿产主要以生产原矿和初级矿为主,缺乏对矿产资源的深加工,高利润高附加值的矿产品种类不多,没有带来较大幅度的利润增长点。整个行业大规模的企业比较少,更多的是小型矿产企业,由于技术的缺乏,从而采用原始开采和加工作业,造成了一定资源的浪费[2]。加之整个江西的教育在全国并非位于首位,教育资源相对缺少,未能及时得到最先进的技术,导致许多盲目的行为。

根据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矿产资源优劣势现状的详细分析,我们必须对现有的开采和利用模式做出改进,参考三种矿产资源的开发模式(1)开开发后治理模式,该模式虽然可以快速促进经济的发展,但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为此付出的经济代价巨大,甚至难以估计,并且即便如此,也难以恢复到之前的环境,为此我们已经在多个领域有过惨痛的教训。(2)在对环境破坏做出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再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开采。该模式虽然有效地保护了环境,但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约束了经济的发展。(3)开发模式。该模式虽然可以弥补本生态经济区的资源需求,也可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但需要雄厚的资金保证。所以我们必须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走一条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相协调的矿业开采利用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鄱阳湖生态经济规划[N].江西日报,2010.

[2]黄定堂.关于江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建议[J].江西地址,2009,(12).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固体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建议探讨

中图分类号: O74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本文通过分析固体矿产资源勘查现状,指出了我国当今矿产资源勘查业所面临的问题,并对其提出了解决建议。

一、固体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分析

1.1 我国固体矿产资源丰富,矿种较多,但地质勘查程度较低,由于勘查资金投入有限,地质找矿的新技术、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少、地质找矿突破少。煤炭资源虽然分布广泛,但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大部分处于普查甚至预查阶段,探明资源储量较少,主要为推断或预测的资源量,资源储量可信度较低,给资源开发利用带来许多不确定性。非煤矿产资源的专项地质勘查工作极少,现已出让的非煤矿产资源采矿权绝大部分是利用了以往煤田地质工作的成果,均为推断或预测的资源量。

1.2 由于基层矿政监督管理的力量还很薄弱,专业技术人员少,对矿产资源勘查监管比较乏力,导致一些采矿权人特别是非煤矿产类采矿权人不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作业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探矿权人不能按规定足额投入资金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圈而不探的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

1.3 由于固体矿产资源地区存在地表掩盖厚、基岩露头少、调查周期长等不利因素,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低,研究程度差,工作效率低,从而使勘查工作部署缺乏针对性,找矿工作存在盲目性,基础研究程度低,不能满足矿产勘查对基础性成矿远景区及找矿靶区的需要。并不能对重要成矿区带的基础地质特征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1.4 矿产资源勘查滞后,接续资源补给缓慢,危机老矿山不断增加。由于资金短缺,煤炭资源勘查后续资源增长缓慢。“四大煤城”经过数十年开采,虽保有资源量大,但勘查程度低,可供开采的详查级以上资源储量已严重不足,部分矿山出现资源危机甚至闭坑停产。

1.5 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不够活跃,吸引社会勘查资金偏少;矿业权市场发展滞后。虽然以市场方式有偿出让、转让探矿权早已实施,但探矿权市场发展及其活跃程度与矿产资源大省的地位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基础性地质工作程度低的客观事实,也增加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难度和风险。

1.6 对固体矿产勘查中的水文地质工作不够重视。商业性矿产勘察单位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之中不断涌现,这种企业和单位对于地质的勘察工作和对象多事对固体矿产进行深入研究,而对于水文地质的勘察和开采技术往往存在着偏见和错误的认识。在矿区工作开采之中,经常会出现矿床破坏的影响现象,进而造成严重的工作隐患。一些水文地质工作之中,更是不曾对这一方面进行勘查和设计,只是在工作中形式上提交了矿井水文地质的勘察报告,这就给开采工作带来了难题,未来开采这些缺点留下了隐患,进而造成严峻的工作隐患。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的需求分析

煤、铜、铅、锌、钼、金、银、铁等重要矿产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地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启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对综合性地质勘查的需求必然增大。

我国部分地区地处濒太平洋成矿带和西伯利亚古板块接合部位,岩浆及构造活动频繁,成矿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很大,是铜、金等多金属成矿的重要远景区。而且尚有千余处中比例尺物化探异常及矿(化) 点未经检查,有大量的掩盖区急待去开展有效的地质勘查工作,找矿前景十分广阔。

矿产资源勘查是发展地方矿业经济必需。要查清境内矿产资源状况,调整矿业经济的发展布局。有重点地开展矿产勘查工作,解决地方矿业经济持续发展的问题,为县域矿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建议

3.1 积极开展对各种能源的勘察

3.1.1 开展能源矿产勘查

煤炭资源勘查。煤炭资源勘查要利用勘查基金和社会资金完成接续区的升级勘查,保证煤炭生产的接替能力,达到东部储量增加,西部找矿突破,为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源保障。

3.1.2开展非能源矿产勘查

非能源矿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重要金属矿产是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矿产。因其勘查过程较为简单,勘查风险相对较低。

3.1.3开展急缺矿产境外勘查

发挥接壤或近邻的地缘优势,以国内、省内急缺的富铁矿、富锰矿、铬铁矿、铜矿、镍矿、金矿等矿产为重点,以大矿、富矿、易采矿为选择方向,鼓励、引导地质勘查单位、矿山企业、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调查和矿产勘查及至开采,逐步建立较稳定的境外矿产资源调剂市场。

3.2 积极探索建立地质勘查新机制

不断改进和完善地质找矿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地勘单位的积极性。

3.2.1争取国家、自治区地质勘探项目和资金,提高基础性地质勘查工程,完成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工作,尤其是在鄂旗设置的自治区政府勘查项目,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地质勘查投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3.2.2引进商业性地质勘查,推出一批有勘查开发前景的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通过分析竞争的方式选择技术力量强、实力雄厚的投资者参与矿产资源的勘查。

3.2.3积极引导各类地勘投资者,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做好给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出具资源配置意见工作,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用好用足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优惠倾斜政策。

3.3 重视固体矿产勘查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3.3.1 完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产品和地下水管理,统一勘探的技术要求,在国家和部的土地和资源,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国家和国家地质与矿产资源行业标准,如《固体矿产地质勘查GB》(CB/T13908-2002年)和《矿区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l27191991),这些标准的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在矿区,地质,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结合物探,化探,钻探,测试等手段,综合分析,预测开采过程中的充水和排水可能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预防建议。

3.3.2 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基础进行深入调查

探索矿山开采,地下水是流动的,我们应该研究它的来源,方式,内容,所以它不应该被局限于矿体分布范围,并且必须注重水文地质单元,它的边界,规模识别,评估。

3.3.3 完善任务

矿床水文地质调查评价应与固体矿产勘查阶段相适应,其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划分是与矿产勘查阶段相互吻合的。在固体矿产勘查中水文地质有两大基本任务,一是要达到各勘查阶段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查明程度,预测矿坑涌水量;二是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提出供水水源方向。矿产勘查中的水文地质工作应突出重点、针对主要问题选择合适的工作方法进行评价。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在实际勘查工作中,水文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调查评价的目的是要满足矿山建设的实际需要,

3.4 强化手段,严格监管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沟通与协作,明确执法主体和各部门的职责。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工作中,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煤炭、煤监、安监、工商、公安、环保、交通、林业、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制度,在统一行动中分别履行各自职责; 确需单独进行的检查活动,相互通报检查结果,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等方面的推诿; 规范各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监管活动。认真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推进我市矿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的新路子。

四 总结

总之,要重视固体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只有将勘查工作做好,才能为以后矿产资源的开采工作打下坚固的基础,有利于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我国采矿业得以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新宇. 我国矿产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发展战略[J]. 大自然探索. 1997(01)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第4篇

关键词: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十”报告将生态文明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福建省是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且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一方面对矿产资源的开发能够促进福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文明带来了负面影响。通过对矿产资源开发征收一定的生态补偿费用,以此促进开发技术的提高以及对所造成负面影响的消除、治理和恢复。目前,学界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没有明确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补偿不仅包括对生态功能的补偿,还包括对开发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补偿。狭义的生态补偿仅指对生态破坏的补偿。文章从狭义的角度研究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1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现状

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有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

1.1国家层面

1.1.1宪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该规定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1.1.2法律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都有涉及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第5条和第32条的规定。1.1.3行政法规及行政规章相关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有相关的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对矿产环境的保护治理制定方案提出了要求,对土地复垦的验收、监管也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上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有相关的规定,但大都不够详细、具体。比如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主体、资金来源、补偿依据的标准以及具体如何实施等环节缺乏权威的依据。

1.2地方层面

《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福建省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矿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给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提供了相关的依据,尤其是《福建省矿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总共分为六章,对保证金的定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原则、保证金的缴存与返还、矿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治理方案的编制与备案、监督管理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该办法对规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缴存、管理和返还,今后采矿人开采矿产必须边开采边恢复,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2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2.1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过窄

闽国土资综【2012】127号文—《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引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从该办法第四条款可以推定这里指的引发环境问题和破坏环境指的是采矿权人或采矿权申请人,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和对环境造成破坏的主要是矿产资源的开采者和经营者,按照该原则规定开采者和经营者应当承担起生态破坏和生态恢复治理的责任。而在现实中,企业开采或者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往往冒着一定的风险,开采或者经营还不知道能否获利的情况下就需要有大量资金的投入,还需要交纳保证金,倘若开采结果理想,那么他们有足够的费用可以支持企业的进一步运作,倘若开采结果不理想,他们冒着很大的风险,最终还要承担起开采所带来破坏的恢复的责任,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困境。相对其他矿产资源开发的受益者,对企业这个准受益人身份略显不公平。因此,应该把其他的受益者也列入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按照所受益的比例承担一定的生态补偿责任。

2.2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有限

通过对《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解读和对第三条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员的调研,当前我省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资金主要来自采矿权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该办法第二章对保证金的缴存有相应的规定,同时以附件2《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经缴存数额计算说明》规定了保证金缴存依据单位矿区面积和矿山开采方式的影响系数决定保证金的数额。尽管有保证金的缴存规定,作为破坏的补偿、恢复,但是现实中依据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企业能够缴纳得起,或者及时缴纳得起,最终企业能够依据该笔保证金就能够真正承担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的责任,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困难。

2.3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监管主体不明确

《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章对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做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采矿权人实行“边开采,边恢复”。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等条款大都是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等字眼,主管部门主要是各地的国土资源局,但是国土资源局下设又有很多部门,具体该由哪个部门来落实监管没有明确规定,往往会导致要嘛几个部门同时管,要嘛没人管的局面,最终导致管理混乱。

3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3.1完善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

3.1.1矿产资源开发体现利民、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矿产资源开发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同时矿产资源的开发也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如生态衰退、环境污染,这对人民、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地的人民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矿产资源开发中需要权衡利弊,做到既能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能保护人民的利益。矿产资源开发主管部门对矿产的开发申请要经过科学的监测,在开发前进行科学评估,权衡利弊后,同意申请的,对矿产资源开发采用有偿取得的原则。3.1.2新旧账分别对待原则矿产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破坏需要进行恢复、治理,以保证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具体有谁来恢复、治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待。以立法为准线,对于立法前历史遗留下的问题,我们称为“旧账”;对于立法后出现或者即将出现的问题,我们称为“新账”,对新旧账分别对待原则:旧账由政府负责治理,通过政府公共支付解决;新账由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负责100%治理和恢复。3.1.3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目前针对福建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主要就是实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在《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及其附件中对保证的缴纳、提交标准有相应的规定,但需要再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补偿的标准,做到所有对所有的征收对象标准一致;在补偿的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利益权衡,做到补偿公正合理;对于补偿的规则应当向社会公开,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3.1.4“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要切实落实企业在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中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

3.2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主体、标准和资金来源

3.2.1明确主体我国《环境法》确定“利用者补偿”原则,《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确定“谁引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补偿原则,对于“利用者”、“谁引发”及“谁破坏”主要是矿山开发企业,所以应当在相应的法律法规里明确规定,正在开采的或者即将开采的生态补偿由开采的企业承担生态治理和恢复的责任。3.2.2提高标准和拓宽资金来源目前,福建省的生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附件2的规定,该文件中主要根据采矿学科证登记的矿区面积、单位面积确定保存保证金的标准。具体在实际中仅仅依靠采矿企业所缴的保证金是很有限的,特别是现如今经济发展出现不景气现象,部分矿业老板面临着资金的短缺,甚至资金链断裂无法缴存,或者即使缴存了最终也无法承担起治理、恢复责任。给现实生态治理恢复带来了困境。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曾经说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共识,靠政府花钱解决不了生态效益的问题,发动企业一起参与。他建议以我省森林覆盖率60%为标准,低于标准的地区向高于标准的地区进行补偿。福建省是较早开展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的省份,但未形成标准,只是象征性的额度,调动不了上游地区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因此可考虑书记建议以此为标准,同时也拓宽了生态补偿的资金的来源。

3.3完善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实施

3.3.1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费的实施对于生态补偿费的征收全省应当制定统一的范围标准,不仅如此在落实收缴任务时也必须统一力度,不能有些地区、有些人多收,有些人少收。3.3.2现有矿区和新矿区生态修复保证金实施针对当前《矿产资源法》为涉及生态补偿,有涉及的生态补偿形式也只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没有对污染和生成破坏的补偿,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以及统一的政策引导,应从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上确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落实福建的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3.3.3老矿区与废旧矿区生态修复基金的实施与“新旧账分别对待原则”保持一致,对于老矿区与废旧矿区由国家承担治理责任,可以借鉴德国的做法,由政府成立专门的矿山复垦公司,由中央支付75%,地方支付25%的恢复治理费用无偿投入使用。至于费用的来源,首先国家应当把该项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其次可以建立生态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基金主要通过地方环境或国土部门征收的资源税、接受的捐赠、捐款途径完成。3.3.4建立矿区生态修复的激励制度福建省是重要的生态示范省,做好生态修复尤为重要。省相关主管部门一方面应该鼓励有能力的矿山企业积极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积极承接面临困难的矿山企业的转让,并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支持,如在以后的公开招标中,对于做得好的矿山企业给予减收恢复治理保证金或者给予荣誉称号、奖励等。另一方面鼓励社区干部及公众积极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治理活动中来,鼓励他们边学边做,敢于同违法、犯罪的矿山开发行为做斗争,给予实物或者经济的补偿,并制定相应的政策保证实施。对于做得比较好的给予福利政策,也可以给予家人安排工作或者其他事情优先考虑考虑的待遇。

3.4完善福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监管制度

3.4.1明确生态补偿具体监督机构现行《环保法》和《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环境保护的机构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都有权对环境行使监督职能,这样容易造成实际中无人管或者管得部门太多,所以要在相应法律制度里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行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监督职能。3.4.2确立生态补偿费用监管制度目前,福建省生态补偿费用实行财政代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建议相关立法确立生态费用监管制度,在费用收起、存储、发放的各个环节里应当允许相关的公众有参与到各个环节中,保证公正、公开、公平的基本原则。公开信息以便其他公众的查询、有足够的知情权;设立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途径,同时保障相关人的安全。3.4.3地方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巡察制度2016年3月福建省确定23名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负责重点督察对我省125个矿山进行巡察,显示出福建省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督察员应当分工巡察,把各个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账进一步细化,真正落实督察职责。对于巡察中发现违法行为,除了相关部分责令限期改正的不改,国土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许可证年检外,应当强制其停止开发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3.5完善福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社会监督制度当前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执法管理部门受制于地方,有时难于作为,建议改革生态执法体制,同时设立公众网络平台,可以学习德国的做法,专门设立环境保护专线电话,由专门的部门接受投诉,由专业队伍负责及处理投诉的问题。当然也需要广泛宣传,组织公众学习,提高环保意识,正确有效的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必要时设立听证程序,让公众平等的参与各项环保环节。

参考文献:

[1]江钦辉.新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探析[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14,3:27-30.

[2]李超峰.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的完善[J].中国矿业,2015,9:69-71.

[3]翁根其其格.浅析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立法机制的完善[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10:122-123.

[4]姜明.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J].阴山学刊,2014,2:24-27.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循环经济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这些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持续增长,资源的消耗越来越多,导致可利用的矿产资源逐渐减少,从而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调查证明目前只有二十三种矿产资源可以满足需求,到2020年就会下降至六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如铁、锌、铜、铅、镍、铬等的资源储量严重不足,是无法满足日后20年来的国民经济发展要求。这些有限的资源会制约未来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所以目前应研究和思考如何合理利用这些有限的资源,才能满足我国未来的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资源利用状况十分令人担忧。据有效统计,我国的矿产回收率仅有30%,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更是不到20%,然而国外的水平都在50%以上,有着很大的差距。倘若一直使用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一定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进而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且矿产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资料的重要来源,对经济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我国70%以上的部门运转和经纪行业都依靠着矿产资源的。因此,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抛弃原有的利用模式,改走循环经济道路,进而实现矿产资源的循环经济。矿产的循环经济有助于促进矿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有效的保护,也有助于保护生态平衡和维护生态环境,同时还有助于加强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与破坏,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形成,进而实现整体的资源优化配置及有效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以及其对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循环经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技术策略

(一)矿产资源勘查的减量化

矿产资源勘查是指发现矿产,并且分析出矿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开发条件和应用前景等,完成国家建设或企业所需的一切勘查工作。矿产资源是深埋于地下的,并具有复杂、隐蔽和稀少等特征,这大大加深了矿产资源勘查的难度。在勘查的过程中,一般采取遥感地质、地质填图、物探等方式,应用各种技术手段,并且需要对矿产进行测量、取样化验、储量计算、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这就要求大量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的投入,一个矿产资源地的发现以及勘查是要经历很很长的时间的。由此可见,矿产资源勘查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而是充满风险性和周期性的工作,所以在矿产资源勘查的过程中应遵守并贯彻循环经济的原则。为了遵守减量化原则,我们应按照矿产种类的不同稀缺程度来优先安排进行对国民经济发展中急需的并且稀缺的矿产种类的勘查,进而削减一些不必要的投入。同时在勘查过程中,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特征来遵守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原则。其次设置相关政策来对探矿权的范围进行规定,允许探矿人在探矿的过程中对其他矿种进行勘查,这样可以避免发生不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原则的行为。

(二)开发利用的减量化

开发利用是指对查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其最大化利用便是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实现消耗资源储量减量化。提高综合利用和开采技术是矿产资源最大化利用的重要技术途径。首先是开采过程的减量化。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着回采率低下的状况,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因此,查明资源储量减量化和加强资源利用程度的首要任务便是提高矿产回采率。提高矿产回采率主要途径包括加强政府的管理、提升和改善采矿技术。其次是选治过程的减量化,大多数矿种的资源具有富矿少而贫矿多的特征,特别是近些年快速发展的经济致使原本就少的富矿资源消耗过大。为了更好地解决低品味位矿产资源的利用,应增强对低品位矿产资源的选址技术,并积极推广和使用新技术,这对矿产资源实现循环经济和充分利用资源有着很重大的意义。

三、对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应用循环经济的思考与对策

(一)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作指导

根据矿产资源的特点,并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来处理矿产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科学技术与经济制度间的问题,逐渐形成一个矿产资源充分利用与综合开发的良好循环系统。地球系统科学是指通过对地球系统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认识与研究,进而合理科学利用矿产资源,维护人类生存环境,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更好地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实现循环经济,就必须突破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科学技术,首先在经济制度方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被看成是稀缺的公众共有的自然资本,所以生态环境也应被归入经济循环的过程中,并加入定价和分配中。因此,需要对生产的社会成本和个人的获利之间不对称的现象进行改变,让外部成本内部化,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实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将社会福利最大化,实现社会公平。其次在科学技术方面,按照地球系统科学所提出的矿产资源特征,应在矿产资源开采的过程中使用替代技术和节约资源,并在矿产资源消耗环节中延长产业链接技术、利用能量梯级技术;逐渐实现零排放,替代原有有毒有害的材料,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技术和绿色再造技术等,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形成一个多种技术环节融合的技术体系,减少资源消耗,节约可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逐渐实现零排放目标,达成资源循环使用的目标,进而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平衡。

(二)加强替代矿产资源能源的开发

相关研究结果表明,世界一次性能源替代的本质是将能源开发与利用由资源型向技术性转变、由污染环境向保护环境转变。随着人们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由增长到发展再到可持续发展,社会对资源的行为特点也随之发生着变化,如今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行为是合理科学开发与利用资源,寻找可替代的资源。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都在开发可替代资源并提升能源的效率,建立与本国国情相符的特色战略,例如英国开发潮汐能技术来解决天然气和石油贫乏的危机等。具有很强的替代性和可再生性的新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水电能、核能、地热能等,并且在我国都是可以实现并利用的,因此,我国应向外国学习并借鉴先进技术与经验,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力度,增强对新能源的开发。

(三)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对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即服务业。通过世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实,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在经济增长中并不占有主导地位也不会影响整个国家的GDP,而第三产业也就是服务业则占了较大的比重,并对GDP产生较大的影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年均增长速度大于10%,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一种呈大幅度的增长,是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增长的两倍,甚至高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但我国的第三产业仍处于落后的状态,第三产业的比重一直占GDP比重中的33%,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然而,第二产业的比重却大大的增长。所以,应增强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尤其是发展充分利用矿产资源或矿产资源消耗少的第三产业。(作者单位:成都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