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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等教育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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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等教育的认识

对初等教育的认识范文第1篇

一、初等教育学的基本学科概念

厘清学科内的基本概念问题是学科建设发展的起点,因此,需要在某些基本概念问题上达成共识和统一,这样才能在矛盾和发展中推动学科的建设。

(一)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作为正在建设发展的二级学科,拥有独特的研究对象是初等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前提之一。但有关初等教育学研究对象的问题,学术界尚未达成明确一致的看法。同样作为二级学科并且发展逐渐成熟的高等教育学这门学科,很明确地提出将高等教育作为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因此,很多学者直接借鉴高等教育学的研究成果,认为也应将小学教育作为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但我们不禁会问,到底什么是小学教育?关于小学教育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针对小学教育的概念性问题,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解释:第一,认为小学教育是一个与其他学科并列的独立学科;第二,认为小学教育是一个独立的教育类专业;第三,认为小学教育是教育体系当中与其他教育阶段平行但具有重要基础特性的阶段。由此看来,不同角度理解下的小学教育也存在着概念性的分歧。那么,如果初等教育学这门学科将小学教育作为其研究对象,对研究对象的定位究竟是小学教育这个专业本身还是小学教育这个阶段过程?若以小学教育专业作为研究对象,那么与之相关的专业发展性问题应作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若以小学教育这个教育过程阶段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在小学教育这一基础教育阶段过程中涉及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应作为研究的重点来思考;抑或是这两者皆应有所研究。因此,想要明确初等教育学理论研究的内容,首先需要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及其相关的基本概念问题做出明确一致的界定。

(二)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是对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进行回答所必须使用的关键概念,是理论体系中最简单,最抽象的概念,和历史起点具有一致性,是对认识角度、构成事物的基本矛盾、事物的细胞或细胞形态、构成事物的原始的基本关系等的集中体现和高度概括。那么,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构成其最基本的、本质的、一般的单位是什么?而这一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形成初等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命题的最基础的概念。很明显,若将小学教育作为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并不适宜。因此,有学者提出将小学儿童作为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小学儿童恰恰是小学教育中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是构成小学教育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单位,且满足了逻辑起点的四个要件,因而是初等教育学科建设的逻辑起点。

对于上述观点,笔者也秉持一致的看法。因为“立足学生,以儿童为本”是小学教育最基本的教育宗旨,小学教育的一切理论和实践都应是以“小学儿童”为基点并围绕其展开。而这一点从教师、教学、学校等这些学校教育的构成要素上都有所体现。例如,对于小学教师来说,“小学儿童”是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的核心理念,同时是衡量教师专业发展的最终立足点。从我国新颁布的2012年《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可以清晰感受到“学生为本”的教师教学宗旨,而国外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美国等所颁布的全国教师专业标准中也明确表示学生及学生的学习效果是衡量教师专业发展的最终指标。因此,小学儿童无疑是初等教育学学科研究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单位。

(三)初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

初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与其逻辑体系、研究内容等密切相关。初等教育学不是教育学理论在小学教育中的简单应用,而是依据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借助儿童发展心理学等基础学科的研究成果,针对小学儿童特点、小学教师专业特性、小学教育实践等探讨形成自身的基本理论,以小学教育的现象、问题、规律为研究对象,并致力于解决小学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初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是一门科学理论,这里不仅强调其理论性,同时更需关注其科学性。科学理论性质的的体现不仅在学科本身,即发展本学科独特的理论体系;还包括吸收相邻学科的科学知识,如心理学、生理学等,除此之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理论知识及研究成果也应纳入学科的发展之中。其次,初等教育学也应是一门应用理论。因为它还关注小学教育现实当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问题中生成理论以指导实践。

(四)初等教育学的学科范畴

要明确初等教育学的学科范畴,首先需明确初等教育学的学科位置及它在学科体系中与其相关他学科的关系。初等教育学虽作为一门正在建设和发展的学科,其最终发展的明确目标是成为与高等教育学这样的相关学科所平行的二级学科。但同时,作为教育科学体系当中的一门学科,教育学是其一级学科。因此,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明确与教育学的学科范畴的区别,确定其独特的研究内容是促进其学科范畴日益明晰的重要条件。

二、初等教育学的理论体系研究

按照潘懋元教授的解释:“学科的科学理论体系,一般认为首先应当确定它的逻辑起点,从逻辑起点出发,借助逻辑手段,按照学科的内在规律,层层推导,逐步展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构成严谨的逻辑系统。”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其逻辑起点是小学儿童。小学儿童则是形成初等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命题中最基本、最简单的单位。因此,初等教育学的理论体系研究要以小学儿童为起点,围绕小学儿童展开研究,探讨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从而形成初等教育学的理论体系。同时,笔者认为值得强调的是我们是围绕“小学儿童”展开研究,进行初等教育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建构,而非“儿童”,这一点是需要引起研究者们的注意。以“儿童”为逻辑起点所建立的理论体系是儿童学,而我们所强调的“小学”儿童则不仅关注儿童,同时还关注儿童的社会角色身份及儿童参与成长活动的“场”。

三、初等教育学的方法论研究

研究的方法论与研究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研究的方法论是指研究者的基本立场、研究角度和相应的一套概念和假定,是研究者进行问题研究的思维模式和指导思想。研究者借助这样的视角来关注、思考、研究教育理论或教育活动。笔者认为,作为一门尚未成熟的学科,初等教育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可以借鉴其他学科的方法论视角,但同时也要在发展中不断突出自己的特色。因此,就需要初等教育学的研究者们在研究过程中打开思维、大胆创新,通过学科交叉或迁移,生成新适合于初等教育学的方法论。

例如,现在有些学者采用现象学的方法论、生命哲学的方法论等新兴的研究角度来研究小学教育进而发展初等教育学,相信这样的指导思想会使初等教育学学科的发展站在一个更加宏观的高度。其实,不管是教育学还是初等教育学,它都是一门研究复杂性问题的复杂学科,这样的学科特点都要求其方法论的研究要多元化、动态化。因为研究内容的复杂性和发展性所需要的指导方法论也应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我们不强调初等教育学的方法论是固定的,但却需要研究者创造出一些能够支撑学科发展的范式,这些范式的发展和变化是推动初等教育学方法论系统化的基础。

四、“元初等教育学”研究

元研究是学科发展中自我反省意识发展的必然。“元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则是对初等教育学这个学科本身问题的研究,而非小学教育当中的现象和实际问题。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作为一门正在建设和发展的学科,其尚未建立和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但笔者认为,尽管初等教育学学科理论体系的研究仍处于朦胧的状态,我们仍可以借用“元研究”的思路,采用倒置的研究方式推动学科的发展。比如,我们可以站在“元初等教育学”的高度来思考初等教育学的理论陈述、理论体系、发展机制、学科构建、进步方法等,以理论的构想来推动实证的研究也是促进学科向前发展的方式。

长久以来,我们习惯以正向的思维方式对问题进行研究以促进问题的发展和解决,但若我们能够站在另一个更高一层的方法论层面上来指导研究,这无疑会使我们促进学科发展的研究方向更加明确。

五、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建制

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建制问题,归根到底是建设支撑初等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理论实证问题。就需要我们思考下面这些问题:该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学科建设的意义;学科建立后需要研究什么,需要什么样的人来研究,研究又是为了什么,所研究的这些成果能否支撑学科的发展,支撑学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什么等等。这些与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相关的基本问题包括学科建设的价值、学科建设的动力、学科建设的核心,以及推动学科建设的“问题”和“人”即研究内容和研究队伍的建设都是发展初等教育学学科建制的关键。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明确是促进初等教育学这个学科日益丰富、日益成熟的前提。

对初等教育的认识范文第2篇

 

初等教育学现在已经是一门正在建设发展的独立学科,然而关于其是否有必要成为一门二级学科一直是学者们争议的焦点。为了推动该学科的独立发展,确定该学科建设的必要性,首先需要我们渐渐明确的一个问题:初等教育学要“学”的是什么?即其研究的到底是什么?初等教育学作为一个学科来说是否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内容值得我们思考,而这一点也是其作为一门学科不断走向发展和成熟的重要支撑。

 

一、初等教育学的基本学科概念

 

厘清学科内的基本概念问题是学科建设发展的起点,因此,需要在某些基本概念问题上达成共识和统一,这样才能在矛盾和发展中推动学科的建设。

 

(一)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作为正在建设发展的二级学科,拥有独特的研究对象是初等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前提之一。但有关初等教育学研究对象的问题,学术界尚未达成明确一致的看法。同样作为二级学科并且发展逐渐成熟的高等教育学这门学科,很明确地提出将高等教育作为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因此,很多学者直接借鉴高等教育学的研究成果,认为也应将小学教育作为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但我们不禁会问,到底什么是小学教育?关于小学教育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针对小学教育的概念性问题,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解释:第一,认为小学教育是一个与其他学科并列的独立学科;第二,认为小学教育是一个独立的教育类专业;第三,认为小学教育是教育体系当中与其他教育阶段平行但具有重要基础特性的阶段。由此看来,不同角度理解下的小学教育也存在着概念性的分歧。那么,如果初等教育学这门学科将小学教育作为其研究对象,对研究对象的定位究竟是小学教育这个专业本身还是小学教育这个阶段过程?若以小学教育专业作为研究对象,那么与之相关的专业发展性问题应作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若以小学教育这个教育过程阶段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在小学教育这一基础教育阶段过程中涉及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应作为研究的重点来思考;抑或是这两者皆应有所研究。因此,想要明确初等教育学理论研究的内容,首先需要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及其相关的基本概念问题做出明确一致的界定。

 

(二)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是对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进行回答所必须使用的关键概念,是理论体系中最简单,最抽象的概念,和历史起点具有一致性, 是对认识角度、构成事物的基本矛盾、事物的细胞或细胞形态、构成事物的原始的基本关系等的集中体现和高度概括。那么,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构成其最基本的、本质的、一般的单位是什么?而这一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形成初等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命题的最基础的概念。很明显,若将小学教育作为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并不适宜。因此,有学者提出将小学儿童作为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小学儿童恰恰是小学教育中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是构成小学教育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单位,且满足了逻辑起点的四个要件,因而是初等教育学科建设的逻辑起点。

 

对于上述观点,笔者也秉持一致的看法。因为“立足学生,以儿童为本”是小学教育最基本的教育宗旨,小学教育的一切理论和实践都应是以“小学儿童”为基点并围绕其展开。而这一点从教师、教学、学校等这些学校教育的构成要素上都有所体现。例如,对于小学教师来说,“小学儿童”是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的核心理念,同时是衡量教师专业发展的最终立足点。从我国新颁布的2012年《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可以清晰感受到“学生为本”的教师教学宗旨,而国外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美国等所颁布的全国教师专业标准中也明确表示学生及学生的学习效果是衡量教师专业发展的最终指标。因此,小学儿童无疑是初等教育学学科研究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单位。

 

(三)初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

 

初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与其逻辑体系、研究内容等密切相关。初等教育学不是教育学理论在小学教育中的简单应用,而是依据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借助儿童发展心理学等基础学科的研究成果,针对小学儿童特点、小学教师专业特性、小学教育实践等探讨形成自身的基本理论,以小学教育的现象、问题、规律为研究对象,并致力于解决小学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初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是一门科学理论,这里不仅强调其理论性,同时更需关注其科学性。科学理论性质的的体现不仅在学科本身,即发展本学科独特的理论体系;还包括吸收相邻学科的科学知识,如心理学、生理学等,除此之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理论知识及研究成果也应纳入学科的发展之中。其次,初等教育学也应是一门应用理论。因为它还关注小学教育现实当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问题中生成理论以指导实践。

 

(四)初等教育学的学科范畴

 

要明确初等教育学的学科范畴,首先需明确初等教育学的学科位置及它在学科体系中与其相关他学科的关系。初等教育学虽作为一门正在建设和发展的学科,其最终发展的明确目标是成为与高等教育学这样的相关学科所平行的二级学科。但同时,作为教育科学体系当中的一门学科,教育学是其一级学科。因此,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明确与教育学的学科范畴的区别,确定其独特的研究内容是促进其学科范畴日益明晰的重要条件。

 

二、初等教育学的理论体系研究

 

按照潘懋元教授的解释:“学科的科学理论体系,一般认为首先应当确定它的逻辑起点,从逻辑起点出发,借助逻辑手段,按照学科的内在规律,层层推导,逐步展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构成严谨的逻辑系统。”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其逻辑起点是小学儿童。小学儿童则是形成初等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命题中最基本、最简单的单位。因此,初等教育学的理论体系研究要以小学儿童为起点,围绕小学儿童展开研究,探讨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从而形成初等教育学的理论体系。同时,笔者认为值得强调的是我们是围绕“小学儿童”展开研究,进行初等教育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建构,而非“儿童”,这一点是需要引起研究者们的注意。以 “儿童”为逻辑起点所建立的理论体系是儿童学,而我们所强调的“小学”儿童则不仅关注儿童,同时还关注儿童的社会角色身份及儿童参与成长活动的“场”。

 

三、初等教育学的方法论研究

 

研究的方法论与研究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研究的方法论是指研究者的基本立场、研究角度和相应的一套概念和假定,是研究者进行问题研究的思维模式和指导思想。研究者借助这样的视角来关注、思考、研究教育理论或教育活动。笔者认为,作为一门尚未成熟的学科,初等教育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可以借鉴其他学科的方法论视角,但同时也要在发展中不断突出自己的特色。因此,就需要初等教育学的研究者们在研究过程中打开思维、大胆创新,通过学科交叉或迁移,生成新适合于初等教育学的方法论。

 

例如,现在有些学者采用现象学的方法论、生命哲学的方法论等新兴的研究角度来研究小学教育进而发展初等教育学,相信这样的指导思想会使初等教育学学科的发展站在一个更加宏观的高度。其实,不管是教育学还是初等教育学,它都是一门研究复杂性问题的复杂学科,这样的学科特点都要求其方法论的研究要多元化、动态化。因为研究内容的复杂性和发展性所需要的指导方法论也应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我们不强调初等教育学的方法论是固定的,但却需要研究者创造出一些能够支撑学科发展的范式,这些范式的发展和变化是推动初等教育学方法论系统化的基础。

 

四、“元初等教育学”研究

 

元研究是学科发展中自我反省意识发展的必然。“元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则是对初等教育学这个学科本身问题的研究,而非小学教育当中的现象和实际问题。对于初等教育学来说,作为一门正在建设和发展的学科,其尚未建立和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但笔者认为,尽管初等教育学学科理论体系的研究仍处于朦胧的状态,我们仍可以借用“元研究”的思路,采用倒置的研究方式推动学科的发展。比如,我们可以站在“元初等教育学”的高度来思考初等教育学的理论陈述、理论体系、发展机制、学科构建、进步方法等,以理论的构想来推动实证的研究也是促进学科向前发展的方式。

 

长久以来,我们习惯以正向的思维方式对问题进行研究以促进问题的发展和解决,但若我们能够站在另一个更高一层的方法论层面上来指导研究,这无疑会使我们促进学科发展的研究方向更加明确。

 

五、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建制

 

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建制问题,归根到底是建设支撑初等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理论实证问题。就需要我们思考下面这些问题:该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学科建设的意义;学科建立后需要研究什么,需要什么样的人来研究,研究又是为了什么,所研究的这些成果能否支撑学科的发展,支撑学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什么等等。这些与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相关的基本问题包括学科建设的价值、学科建设的动力、学科建设的核心,以及推动学科建设的“问题”和“人”即研究内容和研究队伍的建设都是发展初等教育学学科建制的关键。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明确是促进初等教育学这个学科日益丰富、日益成熟的前提。

 

初等教育学目前还是一门正在建设发展的学科,然而学科的发展和成熟,一定是在这些基本问题和基本内容的研究过程中促进和推动的。就目前而言,对于学科本身的一些基本问题,研究者们还尚未达成一致。因此,就需要我们对这些基本的概念性问题和理论逐渐形成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才能促使学科的发展走向明朗化和系统化的成熟。

对初等教育的认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初等教育学;养育;逻辑起点

1998年,小学教育专业呱呱坠地。从此,我国小学教师培养正式纳入本科教育范畴。然而,小学教育专业就像一个先天缺陷与后天营养不良的“婴儿”,在学科建设层面几乎处于“失语”和“空场”状态。为了改变这种尴尬的境地,争取应有的“话语权”,小学教育专业踏上了艰辛而漫长的学科诉求之旅。经过18年的探索与研究,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在教育学一级学科目录下构建初等教育学二级学科,并将其作为小学教育专业的支撑学科。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要搭建初等教育学这栋“学科大厦”,首先必须厘清其逻辑起点,这是构建学科大厦的基石,也是初等教育学必须回答的理论问题。

一、肇始:从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发轫

初等教育学作为教育学学科目录下的二级学科,它的逻辑起点应该从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发轫。然而,自从1986年瞿葆奎先生首次提出关于探讨教育学逻辑起点的命题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教育学界已持续讨论了30年。梳理30年间关于教育学逻辑起点的探寻历程,其中有分歧,也有共识。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中,呈现出“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曙光。当前,教育学界基本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即教育学逻辑起点蕴含在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之中,并且必须遵循逻辑起点的质性规定。当然,要探寻教育学的逻辑起点,首先必须明确两个前提性问题:一是逻辑起点的质性规定的标准有哪些?二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关于逻辑起点的质性规定,一般以黑格尔提出的三条质的规定性和瞿葆奎先生提出的两条补充规定为标准。黑格尔提出的三条质的规定性具体内容是:第一,逻辑起点应是一门学科中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第二,逻辑起点应揭示对象的最本质规定,以此作为整个学科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理论体系的全部发展都包含在这个胚芽中;第三,逻辑起点应与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起点相符合(即逻辑起点应与历史起点相同)[1]。而瞿葆奎先生补充的两条规定则是:第一,逻辑起点应与研究对象保持一致性(即逻辑起点的抽象性应受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的限制——既不可抽象不足,也不应抽象过度);第二,逻辑起点应当以“直接存在”形态承担一定的社会关系[2]。因此,有关教育学的逻辑起点问题的探讨和研究,都应该以这五个方面的质性规定作为考量的依据。

关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目前学术界主要有教育活动、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三种代表性观点。其中,“教育活动观”认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重要范畴就是“教育”活动[3]。这种观点主要以苏联教育学家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为标志,认为“教育学的对象是青年一代的教育”[4]。巴班斯基则认为,“教育学是关于教育的科学”[5]。王道俊、郭文安主编的《教育学》也认为,“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为研究对象的学科”[6]。在这里,他们所说的“教育”其实指的都是教育活动,教育活动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而“教育现象观”将教育学界定为一门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7]。教育现象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教育现象即教育形态的存在问题[8];二是教育现象是“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9];三是教育现象是“包括在教育学问题中的教育现象”[10]。“教育问题观”则认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问题。这种观点主要以日本大河内一男等学者为代表,他们提出,“我们没有把教育学的对象称作现象,而是特地采用‘教育问题’一词来表示,并把教育学称作是以‘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科学”[11]。这种观点对我国教育理论界的影响颇深,以至于有学者直接断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问题,这已成为我国和日本、英国等教育学界的共识。”[12]

我们认为,无论是教育现象,还是教育问题,其本质都是教育活动。首先,从“教育现象观”来看,在教育现象的三种类型中,无论教育现象即教育形态的存在问题[8],抑或教育现象是“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9],还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包括在教育学问题中的教育现象”[10],究其实质,它们都是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其次,从“教育问题观”来看,教育问题的本质就是在教育活动中产生的问题,亦即教育活动问题。由此可见,教育活动才是教育学真正的研究对象。

既然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活动,那么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就应该从“教育活动”范畴之中寻求。“教育活动”是教育学逻辑起点研究的基石。在中外教育史上,尽管对于教育活动的解说各不相同,但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基本点,即都把教育看作是培养人的活动,这是教育活动区别于其他活动的根本特征,是教育活动的质的规定性[13]。由此可见,教育活动的本质属性就是“培养人”。鉴于逻辑起点应该是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中的关键概念,因此,我们可以从教育活动的本质属性“培养人”中抽象出关键概念——“培养”作为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徐东[14]对“培养”是教育学逻辑起点进行了分析与论证,颇具说服力。

很显然,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应该从“培养”中去探寻。

二、辨析:初等教育学逻辑起点的厘定

关于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问题,目前只有刘慧教授对其作过简单的描述和分析。她提出,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初等教育,小学儿童是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15]。虽然她同时也指出逻辑起点必须具备四个要件:有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质的规定;此逻辑起点是构成该理论的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其内涵贯穿于理论发展全过程;其范畴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16]。但她并未对该观点进行详细和具体的论证。我们认为,刘慧教授将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初等教育,继而将小学儿童作为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从研究对象层面看,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其母学科研究对象系统中的某个要素或者特定的部分。按教育层次维度划分,教育一般可分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中学教育(或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或高等教育),与之相对应的教育活动分别为幼儿教育活动(或学前教育活动)、小学教育活动(或初等教育活动)、中学教育活动(或中等教育活动)和大学教育活动(或高等教育活动)。我们认为,初等教育学作为教育学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其研究对象应该肇始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但又有其特殊性。由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活动,因此,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不能界定为初等教育,而应该确定为小学教育活动(或初等教育活动)。

其次,从逻辑起点层面看,将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界定为“小学儿童”,我们姑且不论其是否合适,单就“小学儿童”本身而言,也既存在“抽象过度”又存在“抽象不足”的问题。这是因为,初等教育学不仅要研究小学儿童,也要研究小学教师,更为重要的是,它应该研究如何培养小学儿童,这种观点明显存在“抽象过度”的问题。同时,小学儿童不仅是初等教育学的研究范畴,也是儿童学、生理学、卫生学、心理学、社会学、营养学等学科的研究范畴。因此,将小学儿童作为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又明显存在“抽象不足”的问题。此外,这种观点也有将研究对象与逻辑起点等同的倾向,混淆了研究对象与逻辑起点的区别。我们认为,分支学科的逻辑起点肇始于母学科,但又区别于母学科,是母学科逻辑起点的个性化和特殊性。它既有母学科的共性,也有子学科的个性,是共性与个性的“合金”。学前教育学、初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学的共同逻辑起点是“培养”,但具体到各个二级学科,它们的逻辑起点又各有侧重。初等教育学作为教育学一级学科目录下的二级学科,其逻辑起点应该从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发轫,源于教育学但又有其特殊性。

最后,从本质属性层面看,教育活动的本质属性是培养人,小学教育活动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小学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起始阶段,它既有一切教育活动所共有的属性,也有其自身所独有的特点与规律。具体来说,小学教育活动不仅具有“培养”小学儿童知识和能力的属性,还具有“抚育”小学儿童生命成长的属性。前者是所有教育活动的固有属性,后者则是小学教育活动的独特属性。两者的整合,即构成了“养育小学儿童生命”的本质属性。因此,我们可以从“养育小学儿童生命”这个本质属性中抽象出关键概念——“养育”作为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三、论证:养育是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养育”是否可以担当起初等教育学逻辑起点的“重任”呢?下面就以黑格尔提出的逻辑起点的三条质的规定性及瞿葆奎先生补充的两条规定加以考量。

首先,从黑格尔第一条规定“逻辑起点应是一门学科中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1]来看,“养育”是“培养”和“抚育”,是养成教育。具体来说,“养育”就是培养小学儿童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抚育小学儿童身心发展、形成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小学教育活动的内容全面丰富,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但其都是以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为宗旨的养成教育。“养育”是小学教育的主线。“养育”可以说明“小学生”——小学生是接受养育的儿童;可以说明“小学教师”——小学教师是实施养育的教师;可以说明“小学校”——小学校是实施养育的场所;可以说明“课程”——课程是实施养育的内容和载体;可以说明“教学”——教学是小学教师和小学儿童共同参与的养育活动;可以说明“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养育的预期结果,等等。“养育”本身是不需要说明的,如果要对它进行解释,就必须引入比“养育”更繁琐的概念。可见,“养育”符合黑格尔提出的关于逻辑起点的第一条质的规定性。

其次,从黑格尔第二条规定“逻辑起点应揭示对象的最本质规定,以此作为整个学科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理论体系的全部发展都包含在这个胚芽中”[1]来看,“养育”是初等教育学学科体系的“细胞”,是初等教育学赖以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发展全部蕴含在“养育”这个胚芽中。我们可由“养育”推演出初等教育学的学科体系与课程,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大模块:第一大模块是养育原理,包括小学生生理学、小学生营养学、小学生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小学生社会学、小学教师学等课程;第二大模块是养育内容,包括小学生德育、小学生智育、小学生体育、小学生美育、小学生劳动教育、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第三大模块是养育方法,包括小学生学习论、小学生教授论、小学各科教学论等;第四大模块是养育评价,包括小学生学业评价、小学生品行评价、小学教师评价、小学课程评价等;第五大模块是养育管理,包括小学生管理、小学生班级管理、小学生活动管理、小学课程管理、小学教师管理等。可见,“养育”符合黑格尔提出的关于逻辑起点的第二条质的规定性。

第三,从黑格尔第三条规定“逻辑起点应与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起点相同”[1]来看,“养育”与小学教育活动的历史起点相同。从小学教育萌芽伊始,就出现了“养育”活动。当时的养育活动是在儿童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儿童的生活时间就是养育时间,儿童的生活空间就是养育空间。养育成为人类最早认识的小学教育现象。可见,“养育”符合黑格尔提出的关于逻辑起点的第三条质的规定性。

第四,从瞿葆奎先生补充的第一条规定“逻辑起点应与研究对象保持一致性”[2]来看,“养育”本身就是从初等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养育小学儿童生命”中抽象出来的关键概念。在这里,逻辑起点与研究对象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养育”符合瞿葆奎先生补充的第一条规定。

对初等教育的认识范文第4篇

 

一、关于培养目标

 

1.初等教育加强师范性。要坚持“立足师范、面向社会、强化多能、突出特长”的办学指导思想。加强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为求“理论知识以实用为度,技术技能以实用为准”,音乐教学中不论学生的自然条件优与劣,我们要以全面提高学生艺术修养为前提,培养出“合格加特长”热爱小学教育事业的适应性人才;2.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通过音乐教育起到教育人感动人进而达到美化人的品格,提高人们素质的目标。初等教育的重点在于学生职业道德、教学能力、组织能力、训练能力和教学科研综合素质的培养上;3.加强综合能力的培养。师范性不应只是一种观念,更重要的是一种能力,是使受教育在接受各种知识后获得从事教师职业的能力;4.课堂教学体现师范特色,重视学生认知发展。初等教育专业是培养教师的教育,其特点就决定了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的特殊性。教师的职责不仅要教学生如何去“学”并要“学”好,还要让学生懂得如何去“教”并要“教”好。

 

二、关于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

 

(一)关于教学内容。第一点:密切联系小学关注小学教学实际情况,捕捉教学动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第二点: 教学上不要过分强调学科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打破学科界限,沟通课程间的联系,要突出多元文化,展示音乐魅力。在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时,也要关注知识技能以外的内容;第三:要注意在音乐教学中,巧妙融进其他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相关文化知识的融进会使学生在学习中去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努力开拓学生的艺术视野;第四:在内容选择上,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中国和世界相结合、音乐与文化相结合、继承和发扬相结合,吸纳当代优秀音乐作品、儿童优秀音乐作品为教材,充分体现教学内容的新颖和教学体系的完整性;第五:提高教育实习占学生所学课程的比例。聘请名家名角、优秀教师等人才到校讲座或任教。联系小学积极参加小学教研活动,深入课堂掌握第一手教研材料。

 

(二)关于教学形式上。第一点:音乐教学形式要多样化,要始终体现师范特色。为了我们培养的学生能尽快胜任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达到教学目标,就必须在有限的学制、课时计划和生源音乐水平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中,采取教学形式上的改革,教学形式上出现了,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观摩课、艺术实践课等;第二点: 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发展学生的创造才能。多媒体技术集声音、图像、文字与一体,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运用于视唱练耳、和声、作曲、音乐欣赏及音乐史的教学中,让学生在生动可感的影视音像环境中学习体验音乐,其效果表现为:学生注意力集中、激发学习兴趣、增强记忆力、拓展想象空间、提高课堂效率、增大信息采集量,其后并主动参与音乐课件的制作大胆尝试创新,这样能有效地增强学生作为未来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第三:开展探究式教学,促进培养学生教育研究能力。

 

三、关于教材的选用和编写

 

第一点:突出师范性和实用性

 

教材的选用和编写要始终保持与培养目标相一致。针对培养对象坚持突出师范性、立足实用性、强化个性与共性相结合的原则,注意教材的广与精、难与易、结构的大与小相结合。同时,教材在加强音乐基础知识、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内容上,要增加儿童音乐乐教法包括:儿童声乐、钢琴(器乐)等理论内容和训练法、中外优秀儿童音乐作品及童声合唱曲等内容。

 

第二点:强调系统性与科学性

 

教材的选编要注意学生自然条件和专业水平差异。选编内容时要保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科学态度,要充分体现教材内容的科学性与教学目的的统一性,有利于师生有的放矢的教与学,借鉴高师音乐专业成熟的教材与现代优秀音乐作品相结合,根据难易程度、专业要求等条件划分等级,必要时可作为考试弹(唱)的曲目。适当减少外国作品的比重,增加儿童音乐作品比重。

 

第三点:注重时代性和多元性

 

教材中力求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突出多元文化,尽可能多的将古今中外、具有时代感、民主特色、现代精神、新颖而优美的经典作品介绍给学生。吸纳不同的唱法、奏法及表演形式,来加强学生对不同时代、地域、民族、作曲家、风格、题材、体裁等音乐作品的了解和掌握。使学生通过音乐作品素材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

 

第四点:加强理论性与实践性

 

教材的选编要以音乐教学特点和学生学习音乐认知规律为依据,加强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相结合。教师的“讲”与学生的“练”要有机结合起来。讲究合理性、科学性和目的性。促进学生从对音乐理论专业技巧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进而用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实践活动,通过不断的“实践—认识—在实践—在认识”的循环往复,将感性与理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促进学生专业水平的提高。

 

第五点:加强思想性和艺术性

 

教材的选编和选用上要在充分吸收国内外现有的音乐教育理论精髓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教材内容思想性、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坚持学科知识的逻辑性与学生个性的统一,坚持教材内容的多元性和整体性。

 

四、建立科学的全面的考评体系

 

考评最主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美国学者斯塔弗尔比姆这样说。教学考评是初等教育音乐方向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深入探讨音乐教学的评价标准与方法,对促进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关于初等教育音乐方向招生考试

 

初等教育音乐方向是培养“上讲台”的小学师资教育。在招生考试中,应以考查学生的音乐综合素质和音乐发展潜能为前提,除专业考试外要关注有一定音乐潜能,但没有机会受过音乐基础训练的“好苗子”,关注音乐技能技巧以外的语言表达、情感交流、外表气质等方面。声乐考试:是否可以统一必唱曲目范围(儿童优秀曲目也应包含其中)、级别。视唱练耳考试: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讲是“头痛的”,特别是听记部分,百分卷只得几分的大有人在。要想全面考量学生音准节奏,那么是否在视唱过程中,加入模唱旋律模打节奏。

对初等教育的认识范文第5篇

初等教育音乐教学五环四步能力本位实践反思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是重庆中澳职业培训教育项目的重要成果之一,五环四步中的五环指的是能力教学反思,能力发展鉴定,能力教学训练,基础能力诊断以及能力发展动员;四步指的是学生能力发展训练按照明确任务,小组行动,展示成果,以及多元评价的步骤依此站靠。教学模式是组成作业和课程,选择教学材料,提示教室活动的一种计划和规范。

一、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有三种显著的特点,首先是必须要有分组这个环节;第二点是老师的讲课时间不成超过三分之一,学生活动时间要比三分之二要多;第三点是学前要诊断学生的基础能力,学后要对学生的发展水平进行鉴定。

能力本位教育中的能力是人在实践活动中的综合素质的表现,是一种受到自身素质引导的驾驭活动的能力,具体的能力表现在学生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专业技能以及一般的社会活动能力。

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的优点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发挥了群体的力量,体现了群策群力的优势,在音乐教学上,高职学生大部分基础薄弱,学习习惯不好,如果能在小组中进行学习,就能提高学习兴趣;还有就是小“五环”能够让老师能紧抓时间,把问题细分化,任务明确化,有利于让教学课堂井然有序;这种教学模式在教学中相互出题,轮换评定题目,让学生能调动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学好知识;学生和老师的互动多了,学生的学习情况如何,老师就能比较清楚,能更科学地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

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体现了做学合一,以学生为中心,能力本位,需求导向的先进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贴近新课改的教学为主导,学生学习为主体,师生互动共同发展的理念。

二、初等教育专业音乐的乐理知识教学

高等职业学校的基础初等教育专业音乐教学主要内容是从试唱击奏(简谱)训练,音乐鉴赏,教学实践的主要内容入手。

初等教育专业音乐教学中的乐理知识教学是音乐教学的公共基础课,是一门讲授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音乐理论科目,学好音乐乐理知识,对理解和学习音乐课程的后续知识有重要作用。音乐乐理是表现音乐,理解音乐以及学习音乐必不可少的学习内容。其具体内容包括简谱的记谱法、识谱法、音程、和弦、调式调性的构成等。在高职教学过程当中要注意学生的基础,大部分高职学生来自农村,音乐基础较差,因此课程讲授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浅显易懂,尽量激发学生的兴趣,依据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进行科学教学,减少学生对音乐学习的恐惧感。

在乐理知识的小学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践,比如在学习乐谱理论知识的同时,结合视唱练耳过程中的感性材料进行验证,这样的教学能够让学生对两种知识的学习相得益彰,相互配合,得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学习音乐基础乐理知识是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培养学生音乐思维,让学生获得基本的音乐听觉能力的重要基础。

三、初等教育专业音乐的视唱练耳教学探析

视唱练耳是初等教育专业音乐课程的基础技能训练课程,视唱练耳教学通过让学生学习音乐技能,并运用学会的音乐技能去理解音乐,欣赏音乐,感知音乐,爱人那个学生得到音乐的美的陶冶,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视唱练耳课程的学习当中,根据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可以对学生进行分组练习,选用简单的简谱歌曲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让学生面对小组的同学进行视唱练耳练习,指导学生掌握稳定的拍击节奏以及拍击速度,掌握音乐的节奏感,在视唱练耳教学教育学生音乐运用技能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以及学习兴趣,尽可能让学生掌握歌唱的基础,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审美以及鉴赏能力。

关于音乐节奏的练习,学习内容主要是让学生掌握一般的音乐节奏(附点音符,休止符,单纯音符等)的认识和表现,通过让学生分组练唱和拍击,让学生体会节奏的长短的差异,感受节奏长短的表现力,最终让学生懂得如何把握节奏的长短,增强学生的节奏感。在分组练习的过程中,可以让他们进行多声部节奏的齐奏,通过相互的配合,增进学生配合的默契,逐渐训练和培养,为学生往后进行节奏复杂的合奏以及合唱打下基础。根据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进行音乐教学,既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又能在音乐教学中有更好的教学效果。

四、初等教育专业音乐课的音乐欣赏教学探析

初等教育专业课的音乐欣赏部分是提升学生音乐鉴赏能力的重要培养课程。在音乐欣赏课程当中,要让学生学会聆听音乐,从本质上提高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通过强调音乐中的音色、强弱、节奏和旋律等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感知和认识。还有要进行音乐体验的学习,音乐不像数理化,是一种理性的逻辑分析,音乐是一种感性的表现和感性的理解,在欣赏音乐的时候不需要想的太复杂,尽量让学生自己放松心情去感受,不要讲授太多,增加学生的学习压力,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内心去感受音乐真正表现的感觉。音乐欣赏的第三个需要提到的方面就是要让学生学会去理解。音乐是人类的一种人文活动,从远古开始,都是源于人类的活动的,因此音乐和人类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要教育学生在欣赏音乐的时候,结合音乐创作的时代背景,历史背景以及社会背景等人文环境,发挥自身的想象能力,体会音乐所传达的情感,鼓励学生小组发言,大胆阐述对音乐的感受和理解。

五、教育专业音乐课的实践能力培养探析

结合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模式,实践活动在音乐教学当中也是必不可少的。老师以及学校要给学生参加各种音乐活动的机会,比如鼓励学生参加各级的文艺晚会,歌唱比赛,延长比赛以及一些音乐演出。

总之,根据五环四步能力本位教学,能够更好地贯彻高职初等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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