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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过国际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
第二章业务许可
第六条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
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传输网络分为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
第七条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可以申请自行或设立机构从事以电视机作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办此类业务。
第八条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四)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五)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六)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七)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三)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五)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六)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七)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
第十条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九条规定的书面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广电总局予以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第十一条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标准的,有权作出决定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应于期满六个月前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续办手续。
第十三条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以下简称持证机构)应当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开办主体、业务类别、标识、传播方式、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和集成内容等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第十四条持证机构变更注册资本、股东和持股比例及许可证载明的开办主体、业务类别、标识、传播方式、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和集成内容等事项的,应提前六十日报广电总局批准并办理许可证登载事项变更手续。
持证机构地址、网址、网站名、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广电总局备案并办理许可证登载事项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持证机构应当在领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九十日内开通业务。如因特殊理由不能如期开通,应经发证机关同意,否则按终止业务处理。
第十六条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需终止业务的,应提前六十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公告注销。
第三章业务监管
第十七条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新闻类视听节目,限于境内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以及经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播放的节目。
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
第十八条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禁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有以下内容的视听节目: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和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条持证机构应建立健全节目审查、安全播出的管理制度,实行节目总编负责制,配备节目审查员,对其播放的节目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信息网络的经营机构不得向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与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关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传播视听节目的名称、内容概要、播出时间、时长、来源等信息,持证机构应当至少保留三十日。
第二十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转播视听节目,只能转播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利用信息网络链接或集成视听节目,只能链接或集成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机构开办的视听节目,不得链接或集成境外互联网站的视听节目。
第二十四条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设立视听节目监控系统、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加强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
持证机构应当为视听节目监控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接入条件。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持证机构注册资本、股东和持股比例;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的;
(四)传播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的;
(五)向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与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关服务的;
(六)未按规定保留视听节目播放记录的;
(七)利用信息网络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八)非法链接、集成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以及非法链接、集成境外网站传播的视听节目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办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节目总编或节目审查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出现三次以上违规内容的,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开办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关键词:大学生;思政教育;网络传播体系;构建
网络传播体系主要是指通过网络化、多媒体以及数字化等技术构建互联网网络信息传播平台,具有传播途径多样性、传播模式复合性、传播速度即时性、传播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即时通信、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均是其主要渠道和手段[1]。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日渐完善,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手机网络的快速普及,信息网络化传播已成为主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直以灌输式教育等为主,在信息快速传播的今天,面临巨大的挑战。本文基于大学生为受众群体,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构建进行了探讨。
一、目标定位
一是学生喜欢。从大学生的角度思考,主动了解大学生追捧的事物和热点,打开局限的视野,全面提升个人知识层面。善于总结大学生的流行语言,使语言表达更加个性化、幽默化,更易被学生接受。对社会热点进行权威点评,引导学生的思考方向。二是学生接受。在构建网络传播体系时,应树立正确的意识,与学生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等。对学生所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探讨,以全新角度解读,与学生建立平等、互动关系。三是引领学生。在构建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过程中,以个性化、幽默的表达方式展现教育主体和思想政治教育观念,在获得学生的认可之后,必然能够吸引学生的关注。结合网络传播体系,及时把握学生在不同阶段的思想变化,帮助他们正确看待世界变化和人生变化,树立正确的应对心态。
二、体系构建
在构建以大学生为受众的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过程中,可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实施。
(一)网络传播体系前端:着力推进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矩阵建设
以“矩阵模式”为网络传播体系构建的使用法则,简单来说,就是指将品牌微博、微信等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引导学生微博、粉丝团微博、活动博客等。微信、微博等平台获得官方认证,获得平台的技术支持,不断提高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公信力,努力打造新的宣传平台[2]。结合微博、博客、微信等自媒体的不同作用、不同主体,构建起网络化微信、微博等集群。需要注意的是,高校主管部门应对官方组织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博客等统一备案和管理。在构建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矩阵中,不同平台发挥的作用存在差异,信息内容可呈现更加丰富的形式,但各个平台所的内容应当具有一定的共性[3]。
1.学校要闻
在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矩阵中,官方组织可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校内各种要闻。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实现共同传播和相互链接。例如,微博上字数相对有限,但其具有即时性,可快速吸引关注者的目光,引导其了解学校动态,并可通过链接学校管网或者微信进行详细阅读,能够增进信息者与关注者之间的接触,有助于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形象。
2.补充信息
信息网络传播体系可采取多样化操作模式,并且能够迅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传播,提高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实时性。例如,福建农林大学在开展“千村观察”活动过程中,学生在深入到乡村之后,通过镜头对自己家乡或者所到之处进行拍摄,再将其直接传递给学校团委,团委通过展览等方式进行展示,起到宣传本次实践活动的效果,也通过不同地方风貌照片吸引更多人的关注[4]。
3.转发
大学生在关注学校微博、微信等平台时,经常会进行信息的转发,这样一来不仅节省了大量的宣传成本,也有利于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4.个性化内容
信息网络传播体系中,不同类型的微信、微博等平台其功能有所不同,故可通过网络传播体系发挥不同的作用。例如,可进行真诚提醒、温情问候、失物招领等服务,还可及时传播校园重大事件、活动等消息。
5.与粉丝互动
在推出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的过程中,应抱着开放的心态,认真听取粉丝意见,及时做出相应回复。在回复中,可针对典型问题进行选择性转发回复,也可针对粉丝的提问做出相应回复。
6.使用效果评估
定期对网络传播体系各个公众平台的情况进行反馈,对网络传播体系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可有效总结网络传播体系使用效果,及时调整思政教育信息传播策略,更好发挥网络传播体系的作用[5]。
(二)微信体系后台:注重舆情监測平台建设
1.架构全方位微信预警机制
在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形成、发展之后,应加强各体系的监督管理,并构建起全方位的预警机制。以微信为例,根据已经形成的微信体系,在学校各个部门中选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思政教育工作者,安排其通过已有的微信平台,定期一些思想教育传播内容,同时通过微信平台对学生的行为、思想等特点进行了解,针对较为明显的问题,及时做出相应的引导。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应当结合民间组织、网络运营商等各方面综合力量,全面强化微信预警机制的业务能力和影响方位。对待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舆情危机,舆情预警机制提出应对方案,发挥各层级组织的作用,全力参与舆情危机的化解。借助微信预警机制,学校还可延伸出系统、规范的网络传播预警机制,确保在面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时,能够灵活应对。与此同时,从互联网风险多样性出发,在微信预警机制构建时,可结合高校自身特点,提出预警指标,使预警机制能够更好发挥作用[6]。
2.形成高校特色的微信研判机制
当高校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发展到一定的时期,可在思政教育工作人员、高校官方组织、学生民间组织等微信中,提出一批在校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微信号。这些微信号应当具有较多的粉丝数量、信息流量较大、传播内容获得共同认可等特点。基于此,一是微信管理部门可通过运用这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微信号,隐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进行信息的隐性传播。二是学校微信管理部门可更加侧重于对这些微信号群体动向的关注,以便全面掌握学生在不同阶段的思想动态。通过运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微信平台,构建起特色微信研判机制,可更好促进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的完善[7-8]。
3.搭建完善的微信反馈机制
从校外购入专门网络监测软件,实现对大学生微信信息浏览和来源分析,并以此实现对大学生微信信息的归档、收集和分类,提高微信监测管理中各种信息的监测。充分发挥微信预警、研判机制的作用,通过微信平台对各方面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做出相应反馈。针对负面反馈,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针对正面反馈,对其可用经验进行挖掘。对微信信息反馈平台进行构建,并及时对信息做出相应的反馈,以便能够调整微信平台的管理策略和方案,提高思政教育信息传播网络的价值[9-10]。
三、结语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其优越性逐渐受到了各个领域的关注,成为当今社会发展和各行各业的重要工具。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网络传播体系构建,旨在进一步推动思政教育信息的传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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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慧.完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研究[D].赣州:江西理工大学学院,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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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传播;新媒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提高生产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市场对高技术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高校应革新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符合现代化市场体制要求的专业人才。以解决经济社会问题为导向,契合市场实际发展需求,打破专业界限、学科界限,从社会角度培养人才,实现媒体行业现代化建设。
1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介绍
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是基于信息传播技术,通过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形态,实现媒体行业的现代化发展。它是具备数字信息时展所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通过对网络的熟练运用,以及信息收集、整理、策划等新媒体运营能力培养,顺应数字化媒体发展趋势而产生的新闻传播类新专业。该专业不仅需要学习者有扎实的传播学学习背景,以及信息网络数字化媒体应用能力,更要懂得媒体传播规律和市场媒体制度;能够在全球化信息交流中,形成对互联网业和新闻传播业运营的整体性、综合性把握,将知识转化为创意、策划和执行能力;能够掌握借助信息化手段完成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良好的文学功底,以及一定的自学能力、社交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利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1]。
2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就目前情况而言,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课程主要设置在传播学范畴内,忽略了学生网络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无法体现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的特点。我国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发展起步较晚,专业师资团队建设不够完善,教育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且实验设施不配套,缺少实践基地和实践条件,仅有的设备也存在硬件缺乏、设备老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发展。
3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路径分析
3.1革新人才教育观念
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是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衍生出的一种以培养全面型人才为目标,实现突破性与应用性,延伸传播学内涵的专业。各高校在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时,应立足于社会发展现状,优化办学宗旨,强化专业人才目标培养体系,发挥本校特色进行现代化专业人才培养。摒弃传统“灌输式”教学方法,采用新型项目教学法,实现具体课题作为课堂目标的教学模式。利用实际网络应用技能,结合文字、PS等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帮助学生掌握扎实的新闻传播学与信息科学理论,更要了解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及新媒体知识应用技术。以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运行管理、新媒体技术应用为重点教学内容,通过文理交叉的教育方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现代化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构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新型教育模式,通过情景模拟帮助学生体验网络传播与新媒体工作中的所有环节,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根据所处地区的实际人才需求,完善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的个性化培养[2]。
3.2提高师资投入力度
当前形势下,各高校应加大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师资投入力度,鼓励青年教师深入基层进行实践锻炼,提高薪金待遇,促进教师团队水平能力建设。在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教学过程中,发挥各高校学科资源优势,实行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信息工程学等专业教师共同承担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课程任务的教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由社会工作经验丰富的企业人员进行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教育,实现人才的高效化培养。此外,应完善教学评价系统,从专业能力、实践水平、网络应用等多个方面进行学生能力水平评价,拒绝传统教学过程中将成绩作为主要标准的考核方式。增设学生对网络传播与新媒体教师的教学作用评价环节,说出自己在实践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疑惑,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弊端。这对于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教学质量,以及学生的自身能力水平塑造都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实现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多元化培养。
3.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作为一门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现代化课程,各高校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大对实验室的投资力度,将高新信息技术引入实际教学环境中,推动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现代化发展。实验室是进行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教学的基础,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应根据社会对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的实际岗位需求,不断革新完善校内设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条件较差的高校可以进行跨校、跨院合作,提高设备利用率。如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和新闻学学生共用摄影摄像教室、模拟演播室,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共享网络实验室。重视现代化网络应用,将网络传播与新媒体相结合,依托科学技术软件,突破场景对于专业学习的局限。在适当增设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外,还要加强与社会活动合作,结合本专业特点,利用广播电视台、记者团等校内组织,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通过互联网构建网络传播与新媒体教学实践基地,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数据传输及影像录制,在不影响社会活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为本专业学生提供真实化实践场景,明确实践岗位的具体任务,熟悉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工作操作流程。
3.4完善社会实践教学
现代社会需要的是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复合型人才,这就要求社会企业参与到学生的培养过程中,加强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大量实习机会,利用社会真实环境帮助学生对课堂教学知识内容进行巩固,提高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的全方面素质。以未来行动导向作为教学基础,加强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教学的社会实践,完善相关课程构建,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理论依据。通过课堂实践教学、课外模拟实践以及社会活动实践等形式,加强对基础技能与专业技能的综合训练[3]。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作为新时代高素质人才教育课程,在其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健全相关理论知识体系,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建设。将社会实践与课堂教材、网络应用相结合,规划好教学制度,制定详细的实践课程数量、时间、方式等内容安排。根据实践进度安排进行理论知识辅导,使二者完美契合,在完成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后,通过实践教学巩固内容,加深理解。根据教学情况及学生反馈,对课程进度与实践活动进行调整,考虑到学生的理解接受能力,逐渐推进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3.5实现科学教育创新
伴随着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建设,传统意义上的专业记者正朝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伴随着新型记者涌入社会,各个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独立,如何整合分配这些专业人才成为现代化媒体行业发展的核心。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人才作为一种实现社会高速发展的战略资源,要完善人才的科学化管理,注重个人素质培养。在教学过程中,革新现代化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创新教学思路,优化课程设置,建设现代化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人才队伍。创新是人才培养发展的核心动力,也是打造现代化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的重要方式。面对信息量与日俱增以及互联网应用技术蓬勃发展的新时代,在进行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教学时,要转变传统教学思想,革新教学模式,深化课程改革工作。根据社会各界对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专业人才的具体要求,实现学生的专业化创新教学,建立以网络传播与新媒体为重点的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推动现代化社会发展。
贵州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实质上是一种与网络受众的跨文化的交流与沟通。网络技术本身调动了人更多的感官,吸引人全心身的投入。表现在跨文化的传播上,就是对异文化的好奇。[1]很多网络受众基于个人的生活体验和文化心态来认知贵州民族文化,从而进一步表达个人的感悟、理解。网络受众在接受网络媒体时,也产生一种期待心理和文化敏感。网络受众的互动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BBS、博客等来随时转发民族文化信息,他们在传播文化产品的过程会形成一种自然的选择机制,被他们所喜爱的有特色的贵州民族文化最终能在网络多如牛毛的信息海洋中脱颖而出,受众对贵州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起到不容忽略的重要作用。因此对网络传播的受众心理及传播策略做有针对性分析研究,会有助于大幅度提升贵州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效应。
一、加强网络受众心理差异性的调研
如今国内外网络受众对民族文化的精神需求迅速提升,为贵州民族文化得以发展繁荣及快速传播形成大好时机。但它要想得到网络受众的广泛认同与接受,就需要密切关注它所面对的国家、地域的文化特色、文化差异等等。因为不同国度的网络受众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会存在价值观的差异,并在审美理念方面也存在差异,因其思维方式的不同,也导致其鉴赏方式的不同。如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BBS或聊天室里,以受众自由参与为主体的网络空间里,其不同国度或不同民族的网络受众的互动交流,往往存在着价值理念与审美情趣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可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受众交流,影响受众个体之间相互交流的质量,为此,我们需要凭借已有研究成果和传播经验,来提高网络传播的质量。例如对色彩的偏好方面,对艺术形式偏好方面,对民族文化符号的诠释与禁忌方面等,都尽量使贵州民族文化成为一种被认同的审美文化,面对中外文化心理差异如果稍有不慎,会直接影响到文化传播的成败。所以每一个传播创意策划如果违背了另一种文化地域的相关规则,就可能引发误会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网络传播媒介与传播创意策划者只有通过努力,加强对网络受众心理差异性的研究,才能有效地扩大贵州民族文化在网络传播中影响力和接收率。
二、在网络传播中,要尽量保持贵州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独特性,关注其传播过程的动态性
全球化的跨文化交流带来的并不仅仅是文化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与此同时也必然伴随着民族文化与各国文化间的相互摩擦和冲突,因为很多国家和民族也都在竭力地传承并发展他们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2]在对外开放中保持自己,在文化交流中发展自己,在文化冲突中证实自己[3]。因此,贵州民族文化也要保持自己的内涵与特色。在当今跨文化传播实践中,文化呈碎片化、个体化和多元化的表现形式[4]。种种事实证明,贵州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面临着挑战,当前保持贵州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或独特性已经成为了维系其自身生命力的重要方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无论网络环境如何,都要努力保持我们贵州民族文化多样性和自身特色,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都要设法采取各种相应的应对措施。随着快速的社会发展,社会竞争的日趋加强,人们生活节奏利益加快,都使得整个网络传播环境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之中,使贵州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也处于一种动态的发展变化之中。许多具有悠久传统的贵州民族文化因其传播环境的变化而需要作调整,它所包含的被民族共同记忆的一些生活观念及生存环境现状,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较为传统的与网络传媒环境相悖的某些冲突。在网络传播中,尽可能构想新意独特的创意思路与设计方案,尽可能达到传者与受者的双向互动,以实现网络受众对贵州民族文化的理解与接受,创意思路与表现形式越丰富,与国际社会和世界发展情况就越适应,就越易于形成民族文化多样性与网络传播的动态性的和谐统一,从而使之具有一种大众化广泛深入的传媒效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网络受众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
三、贵州民族文化网站的开设,民族特色一定要鲜明,要有独家性
民族传统和文化特色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的特色,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民族文化的自我认同[5]。贵州世居的22个少数民族大多数分布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一直以来,都比沿海地区封闭,接受外来的东西要少一些。网络传播使贵州民族文化由过去传统的单向传播向双向传播模式改变,今天,多媒体时代的到来已使它的传播更加主动和全面。目前,贵州已经具有一批较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文化网站,如贵州民族报社主办的《民族新闻网》,贵州民族文化宫和贵州省民族博物馆主办的《贵州民族文化网》和贵州省苗学会主办的《中国苗族网》等,这些网站在传播渠道上均可利用贵州的民族文化品牌,打造富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本地区民族文化传承品牌网站[6]。目前,全国可以值得学习借鉴的民族文化网站也为数不少:如阳光城、天山之子、km小家、长白风情、八旗子弟、祁连雪、草原风光、侗乡情缘(新浪网)、中国苗族、黔江土家风情、丽江上线、纳西主页等网站,大多能够较有特色地生动活泼地展现民族文化风情。当前,贵州民族文化网站中那些传统而经典的民族文化已经成为民族网站传播的主题和重要内容,它的文化活动以及相关的信息首先应做到第一时间报道,要么是独家报道,要么是独特视角报道,要追求新意独到的效果,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其次,在网络传播要形成有鲜活生动、富有创意的极具感染力的民族文化案例。善于用国际网络受众能够接受比较喜爱的表现形式来进行宣传,逐年减少传播过程中的网络受众的心理逆差,追求与既定目标相吻合的传播效应。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受众的生活和娱乐已经同电脑与网络密不可分,网民上网的目的具有多样性,就会使贵州民族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出现纷繁复杂的局面。数字化环境中的网络受众的情感、生活、工作、娱乐等,也均是数字化的表现方式,信息时代已经使贵州民族文化展现出数字化的虚拟全景,使网络受众由此而萌发兴趣。目前需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最大限度地做到对贵州民族文化信息进行实时性的更新与修改完善,提高传播的实时性。因为网络编辑排版不同于传统媒体,传统媒介的信息排列及图文是需要提前设定和排列,顺序性强,信息更替周期较长。而网络媒介与信息有关的网页、图片、视频的编辑可以随时加以调整,周期短,便于求新求变,有利于栏目更新变换。比如基本栏与变栏交互使用,横竖图像随意搭配,粗花线与墨线并用等等,形成简洁典雅或生动活泼的版面风格。[6]在网页设计中应该重视栏目搭配比例与色调和谐的原则。但在创意中也不排斥一些非常规的比例运用,编排的细节上可以灵活运用,全力去打造贵州民族文化多样化和独特风格。如《中国民族报》网络电子版,就有较为独特的网络版面设计,既有报纸电子版的在线阅读,也有滚动消息、专题报道等图片与文字板面,并做到实时性与修改完善,保证了传播的实时性。[7]
2.切实提高网络传媒中语言文字传达的网络效果。网络传播的差异性还体现在语言表达上的差异性上。目前许多网站在推出面向国际受众网络传播服务时,只是囿于把本国母语的电子版本,翻译为国外某个国家的语言版本。可是,各国不同民族的思维习惯因差异而会导致语言表达方面的差异,这一点应该予以充分的重视,并有恰当的解决办法。贵州民族文化在文字在表达上既热情奔放又含蓄内敛,更倾向于真诚直率地表露方式,贵州22个少数民族的口语大多比较朴实单纯,有些方言化、俚语化,地域化的特点。如果在网络传播中采用多语种的形式加以表达,又无法形象而到位地表述其特色与人文内涵。所以,网站传者的语言素养应该很高,属于一种高语境的报道,追求一种既能保持或体现贵州民族文化风貌特色,又能为网络受众所接受的言语报道。这需要网站传者认真研究传达的原则、方法与技巧,需要研究网络语言的表述方式、修辞技巧等因素,很好地研究基本表现规律,由此来提高网络语言报道的传播效果。在民族文化网络报道的上,要尽量多采取一些具体可感的“描述”方式而不是“概括”式的表述,尽可能多表现贵州民族的歌舞、戏曲、节日、娱乐、宗教等方面发生的现场文化“情境”,而不要让网络受众局限于依靠他们自身的想象或生活体验去填补。贵州民族文化在报道前要充分了解所面对的国家和地域的文化背景,并用适当的方式,使它的报道与生活在特定国家的有文化理念和文化背景差异的网络受众欣然接受。
四、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要加强网络传播的时效性
充分利用网络的“交互性和开放性”,来逐步实现贵州民族文化在网络虚拟空间的渗透与扩张。贵州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具有迅速、海量、交互、图文并茂等特点,相对能保持自己的原生态性和完整性,从而,较少地受到其他地域在地理、环境、交通、经济等方面的直接冲击。通过了这几年贵州文化界和贵州传媒界对贵州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头资料整理、历史文本资料的梳理和一系列民族文化系列书籍的出版介绍和一些新闻报纸文章和网络数字化资料等方面的积累,已经基本形成了丰富的共享信息资源,为满足国际社会各个国家、各个领域和各种层次的网络受众的需求提供了良好条件,网络又可以为其传播提供许多交流的平台,使其与受众之间实现彼此之间即时的互动流,比如各个民族网站可以开设实时私人留言、网友自定相关民族文化议题并自设版面、设置民族文化特色栏日等网上平台,从而与网络受众实现一对多、多对多、一对一的互动。网络传播中那些具有异质文化特色的内容一定程度上也会给网络受众带来新鲜感,使具有民族文化特点的内容更具有亲和力,使贵州民族文化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得以随时进行,这为民族文化跨文化传播的主动趋势提供了实践与理论的基础。
五、进一步展开对网络搜索系统所提供的各种文化反馈信息的研究
网络的可计量性和智能化是信息传播较为显著的特点。网络可以通过受众对贵州民族文化信息的点击率及信息的点评率,获得对网络受众阅读互动的最基本的了解。为此,应开展三方面的工作:第一,了解不同国家的受众对贵州民族文化的认知程度,研究他们的心理和生活方式。有必要时,重点与一些国家有代表性的调查机构合作,进行一定范围的对贵州民族文化认知度的调查。第二、可以依据网络受众对贵州民族文化的了解与喜爱程度来进行细分,有针对性的有侧重点的传播,使贵州民族文化的网络传播有的放矢。第三、重视与国际社会受众的双向沟通而不是单向传播,确立“由内向外”和“由外而内”的双向导向,加强互动性。民族文化传播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此,只有通过网络传媒手段,通过网络信息反馈,与网络受众形成长期的稳定的互动关系。
为了使贵州民族文化网络传播更具有影响力,我们还应对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与现今新媒体的传播方式进行多重比较,取长补短,也对网络上众多的传播渠道和方式认真进行研究;对如何能及时的、有效的、全面的、专业化的向网络受众传播的先进方法认真进行研究,从而做出合理的创意思路以及制定出更为恰当的网络传播策略。除此而外,还要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媒介生态,特别是“加强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文化传播媒介的生态建设,为民族文化发展创造有利的传播环境”[8],这样才能既发挥网络媒介的优势,赢得受众 又推动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让全球范围的受众通过网络来了解贵州原生态的民族文化瑰宝。
参考文献:
[1][4]但海剑,石义彬.社会理论视觉下的跨文化传播思考 学习与探索 [ J ]2008.04.
[2] 龙运荣.网络时代民族文化的发展路径[ J ] 新闻爱好者 2011 .01 下半月.
[3] 郑丽莉.文化全球语境下的文化整合与文化创新. [ J ]内蒙古大学学报2005.01.
[5]张丽萍.网络传播与我国民族文化的整合创新[ J ] 内蒙古大学学报2007.05.
[6] 陈骏俊.论网络媒介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J] 新闻与传播研究 2012.08下.
王斌: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成立于2005年1月28日,筹备工作从2004年就已经开始了,成立的原因一方面是网络纠纷比较多,互联网企业本身需要一个平台去与版权机构进行沟通,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另一方面国家版权局正在起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互联网企业有机会在立法过程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就需要做调研和立法准备等相关工作,在《办法》制定过程中需要给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做有关版权的培训工作,让互联网企业的领导和法律部门知道国家立法思路,建立企业的版权风险预警方案,减轻网络版权纠纷的发生。
互联网企业的法律部门和相关的业务合作部门都参与了网络版权联盟,成立初期围绕音乐版权的正版化做了大量的推动工作,当时的互联网企业在internet上的应用都没有获得国际主要唱片公司的授权,原因是唱片公司能看到无线音乐的收益预期,对internet上的应用和在线听歌不认可,开出很高的授权价格,单独靠一家网络企业洽谈合作困难非常大,通过网络版权联盟组织几家互联网龙头企业(新浪、搜狐、TOM、中华网等)与国际主要的唱片公司就音乐作品授权进行洽谈,在这个过程网络版权联盟把音乐作品的使用和分配标准进行了统一,推动唱片公司与这几家互联网公司的合作。
《网络传播》:网络版权联盟为推动中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做了哪些工作?
王斌:我们成立的出发点是加强互联网行业的自律,不能让版权的问题阻碍产业的发展,联合企业和版权机构共同探讨并尝试网络版权的长效机制建设,2005年组织制定并了《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截止到目前已经推动200多家互联网企业签署公约,同时积极组织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营造和维护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我们组织互联网企业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起草和听证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互联网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修订会以及对《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在执行过程中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建议,给司法领域出台《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影视作品纠纷赔偿标准》网络版权联盟也做了材料的提交工作。近期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草案)的制定,组织互联网企业对网络侵权责任提交立法建议。
《网络传播》:除此之外,网络版权联盟还有哪些职能?
王斌:网络版权联盟还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组织理论研究,截止到目前成功组织培训交流、案件听审共计80余次,累积培训4000多人次,树立互联网企业的网络版权保护责任意识,加强互联网企业与版权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互联网行业的内容运营整体能力的提高。
网络版权联盟维护互联网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多次企业的版权集体采购行动,为了维护网络正版的授权秩序还组织互联网企业联合行动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假授权机构,并配合案件调查提供相关线索,立案后成功打掉假网点;针对音乐词曲版权垄断及大范围维权行动导致授权价格畸高的情况,联合20家互联网企业向国家版权局举报,同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经过持续将近7个月的博弈,最终在2006年底成功使机构降低授权价格,使网络音乐作品发行秩序得到了健康的发展。
网络版权联盟积极与国内外的版权机构和相关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管理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美国电影协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韩国著作权管理机构等)开展网络作品的审核、网络侵权紧急预警,同时大力推动合法的优秀内容提供商作品快速流通,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和赞誉,也得到主管部门、会员单位的认可。
组织互联网企业联合行动成功举报假公司。2006年2月对假授权问题及抵制办法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交流,(版权行业内由于个别单位的假授权行为,导致互联网企业的直接侵权,这一现象非常普遍),网络版权联盟联合多家公司准备了相关案件材料及证明文件,就豁免或降低互联网企业的责任召开的多次研讨,针对版权公司北京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假授权行为在2006年给国家版权局的行政治理行动进行了举报,国家版权局也受理了假案件,2007年1―2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协助做了调研工作并配合提供相关线索。
2007年10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依法对北京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搜查,查获大量书证、物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并对杨某等多名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违法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至此,“北京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取得重大突破。此案是全国第一例著作权虚假授权的刑事案件。涉案公司伪造并向他人销售电影作品著作权许可,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人民币、涉嫌侵犯包括中国(含香港、台湾地区)、美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的数百家电影著作权人的数千种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成功抵制公司垄断版权,实施高价采购的策略。2006年3月,针对音乐版权获得国际唱片公司词曲版权授权后,公司把原来给互联网企业的授权价格由30万的保底费上涨到300万/年,由于授权价格畸高导致互联网企业不能正常运营音乐版权,公司对国内互联网音乐服务商(中华网、A8、华友世纪、九天)等多家单位维权,网络版权联盟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举报,在其支持下联合多家互联网企业与版权机构进行了持续将近7个月的博弈,最终在2006年底成功使机构降低授权价格,音乐词曲版权纠纷走上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