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青少年网络法律

青少年网络法律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青少年网络法律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青少年网络法律

青少年网络法律范文第1篇

1 网络越轨行为的概述

什么是越轨行为?目前学术界尚无明确的界定,但是大多数人都赞成,越轨行为是指社会成员偏离或违反现存社会规范的行为。美国研究社会学教授戴维・波谱诺在其美国社会学课堂上最为流行的教材《社会学》认为“违反某个群体或者社会的重要规范的行为就是越轨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由于网民自身行为的差别性和网民自身素质相差很大,时常会发生的一些违反网络社会规范以及道德准则等的越轨行为。

2 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的控制

在现实当中,青少年现实越轨行为已经给社会、学校、家庭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在网络环境的大背景下,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也给网络社会带来许多不良的影响,网络可以引发了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以及更加严重的其它越轨行为。这些网络越轨行为都会给一些青少年带来不小的思想和心理上的影响,网络的无形当中的冲击,使得他们荒废学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分析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影响,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提供舆情分析,加强对网络社会正常秩序地监督和管理,同时构建起青少年网络运用的预警体系,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

2.1 完善网络安全法规,加强立法力度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提高和传播发展速度惊人,相关的立法已经不能跟上网络的更新速度。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网络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对网络越轨行为进行预防和控制是比较有效的控制措施,同时,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对于网络日益更新速度的认识还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完全依赖于网络技术直接控制网络越轨,还必须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完善网络法律、法规来针对青少年主体的网络越轨行为进行必要的控制。对现有相关法规进行有效整合,避免内容重复和管理部门职责界限模糊等问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都已经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法律、法规,至今将近过去二十年的时间里,已经远远赶不上网络更新的周期,被远远的封存在历史的记忆中,现在看来,其中的很多章节与现在的网络变化相距甚远。此外,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在第三十三条中规定了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没有明确的对青少年在网络越轨或者相关的行为给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因此,网络法律、法规在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上,还需要进一步地健全。

2.2 构建网络技术平台,保护网络安全

由于青少年正值生理发育和思维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于当前网络中普遍存在的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如盗用网络虚拟财产、侵犯公民隐私等网络技术性问题,其鉴别能力是尤为不足的。这就需要技术控制的层面来规范和控制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首先,通过加快开发研究防病毒技术、防火墙技术、防攻击入侵检测技术、加密与认证技术等先进技术进行有效防范。因为技术控制是有效及时的控制手段。同样,网络安全问题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说是需要依靠先进的网络技术作为支撑。特别对于青少年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的性格培养方面需要特别利用技术手段达到远离对其身心发展有影响的领域,针对于此,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入网资格审查,发挥个人电脑和办公电脑的防火墙的隔离作用。将网络不良信息和低俗文化信息过滤掉。此外,还有过滤软件的强制安装和卸载,网页的拦截功能,这些对网络越轨的预防和控制无疑是一种好的措施。

2.3 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实践和生活的重要内容,但是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仍然没有与日益发展的网络社会相适应起来,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规范着人们生活,矫正人们的行为,一直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网络的环境下,不意味着就没有了道德准则,并不代表我们就不注重开展道德教育。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网络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特别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在大中小学开设网络道德教育课程,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提高他们对网上信息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倘若没有了道德方面的控制,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的控制就缺少了强有力的保证,更不用说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秩序。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应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也是时代赋予教育的一个新课题。当前,全社会都在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学校、家庭、社会都有责任教育青少年,充分认识沉溺于网络的危害,教会他们用更多的精力关注网络上真正有价值的信息,通过网络接触社会,提高辨识和思考的能力。因此,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青少年的人格境界,使自身的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自觉遵守网络社会的秩序,养成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好习惯。

参考文献

[1]张耀灿等著.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金一鸣.教育社会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

[3]李玉娟.网络越轨行为及其矫正[J].攀登,2005(1).

青少年网络法律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当今情况下,开放的、虚拟的、交互式的、个性化的网络,给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青少年网络不良道德问题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问题,其危害不可低估。一方面它会大大衰减青少年对计算机互联网文明有效的利用率,使一些青少年学生情趣低俗、理智消解、责任淡化、道德丧失,甚至滑入犯罪泥坑,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社会,学校,家庭,三者联合,共建青少年网络道德建设绿色空间。

1、青少年网络道德现状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在短短20年间从无到有,异常迅猛地扩展到了全球的每个角落。网络的出现,加快了人们生活的节奏,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被接收和分配的方式,从而对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和合作交流的环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个名副其实的网络时代己经来临。

2、青少年网络道德现状产生的原因

2.1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是不良网络道德出现的重要原因

青少年时期既是人生最重要的发展期,但他们自制能力弱,猎奇心强,还尚未形成较

为成熟的是非观,从而使青少年难以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导致青少年产生心理健康问题。WWW.133229.CoM而网络则是一片没有国界、没有师长管束、崇尚自我和可以标新立异的“自由王国”,由于青少年独特的心理特征,更促使他们远离现实社会,寻求压力的摆脱而逃进虚拟的网络社会。

2.2家长、师长、社会等他律因素与青少年的脱节

家庭、学校与社会面对网络文化冲击,却显得过于无力。由于多数父母对网络知之甚少,大部分家庭没有承担起对青少年指导与监督的责任;在青少年品德形成过程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学校,其传统的德育则显得滞后与低效;面对网络,社会价值取向过于单一。

2.3传统道德教育的滞后

现在,我们的一些道德教育形式单一,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色彩浓厚,很容易让学生反感,因此削弱了德育绩效。网络社会所要求的道德,是一种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的道德。“慎独”即在个人独处之际,没有任何的外在监督和控制,也能遵从道德规范,格守道德准则。传统社会中以服从为主的道德范式在网络社会中已部分失效,只有上升到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的高层次上的自律性道德,才能有效地规范个体的网络行为。

2.4学校对网络道德规范和要求的粗枝大叶

网络道德是伴随网络社会化出现的新的道德范畴,它应包含哪些道德规范和要求,与一般社会道德规范构成什么关系,理论界至今未有明确的定论。在我国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学生学的是理论和技能,基本不探讨网络道德问题。即使教材中有所涉及,往往也会被教师所忽视。思品课所讲内容同样很少涉及网络道德这一道德研究的新领域。所以网络道德对学生而言基本处于“道德任意”的状态。一部分学生甚至认为,计算机网络与道德问题不沾边,网络的使用存在知识技术问题而不存在社会道德问题,这是一种带有共性的错觉。

3、针对青少年网络道德现状,我们应采取的对策

3.1学校肩负的重大责任

在信息环境日益发展的今天,大部分家长在孩子面前不具备信息知识与技能方面的优势,从而也难以具备正确导向的意识与干预的权威性。这个责任只能历史地落在学校的肩上。

3.1.1把优良道德伦理学相关知识引入到对学生的网德教育上。

学校要增设与网络道德相结合的网络伦理知识科目,以科学的态度和人文情怀,让学生获得相关的网络道德知识,解决学生网络道德意识的无知。让学生清楚的认识到个人的网络行为不仅存在“能不能”的技术操作规定,更存在“该不该”的伦理道德要求,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网络安全有序,保证个体网络行为健康、文明、有益。从而培养他们内在的网络责任感、道德自主和自律,激发学生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3.1.2教师要主动学习的信息技术与提高自身网络道德修养。

教育工作者要适应时代的变化,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信息技术,成为网络时代的“行家里手”,同时,要提高自身网络道德修养。对网络环境下的社会生活的丰富性、价值观念的多元性、文化信息的开放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做到“与时俱进”,缩小与学生在文化_l的差距,努力适应并开创网络时代道德教育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利用伦理网站、各种教育软件等现代教育手段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

3.2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社会义不容辞

网络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网络世界也应当受现行法律,法规约束,因此需要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把网络人的行为控制在一个有助于网络健康发展的范围之内。

3.2.1政府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快网络立法建设

当前网络犯罪率不断的上升,加快网络立法势在必行。可喜的是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政府有意识的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发展计划,计算机网络管理法规,同时,也在逐渐健全网络道德管理法规,从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严惩违法违规者。

3.2.2政府应大力加强舆论导向

法律的力量是强大的,但往往许多事情如果得助于舆论的力量,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使青少年网络犯罪防范于未然,就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传媒的舆论导向功能。利用鲜明的正面案例教育青少年,使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并形成潜在的必须遵守的规则。

3.3家长应充分利用家庭教育者的威信,树立自己正确的网络道德指导态度

家长对孩子上网的认识,体现在教育指导态度上,我提倡热爱型教育。家长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格外的关怀和爱护,他们重视用爱的温暖去感化孩子,善于从孩子现有的心理水平出发,因势利导教育他们正确对等网络和网上信息。

3.3.1以尊重为前提,家长应该监督青少年的上网内容。

要消除家用计算机网络存在的不良诱因,如上网电脑不放在他们的寝室中,以防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诱发不良网络行为。通过安装反黄软件等技术措施,避免网上毒流的出现;要经常查看他们的上网记录,查看系统日志记录,实行有效监督;指导并监督他们理智地处理上网娱乐与上网学习的关系。

3.3.2引导青少年向追求知识和锻炼能力的方向发展。

家长应多与孩子谈心,了解他们所思所想,帮助孩子解决所遇到的困难,拉近与孩子的心理距离,使他们没有孤独感,感到被关怀。鼓励他们参与社会、学校以及亲朋好友间的各项活动,培养他们的多种兴趣和爱好。要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平日以身作则,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养。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孩子的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

青少年网络法律范文第3篇

信息社会初露端倪的时候,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中,试图在自我超越、心智改善、愿景建立、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等修炼的基础上,构建学习型组织的蓝图。新经济热浪奔涌的时候,曼纽尔・卡斯特撰写了《网络社会的崛起》等信息时代三部曲。全球化加速拓展的时候,托马斯・弗里德曼在《世界是平的――21世纪简史》中,认为网络创意开始把世界拉平,有利于激发个体的创造活力。事实上,在求解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的研究中,人们越来越把眼光聚焦在代表未来的网络与青少年的创意发展模式上。网络是创意的平台,青少年是创意的主体,社会需要是创意的动力,网络与青少年的聚合必将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程中创意型发展的突现。

无论是运用网络服务青少年,还是推动青少年聚合于网络,都要求“政府规制――企业运营――社团整合――青少年主体”等相互连结的网络系统,从网络认同、网络生态、网络文化、网络秩序和网络治理等方面构建网络与青少年聚合的创意型发展模式。

引导网络认同,培养网络新型公民。网络社会的崛起催生了网络公民的形成,网络运用认同的力量组合成目标各异、数量不等和虚实互动的网络社群。博客、维客、奇客、闪客、悠客等青少年客家群体大量形成。诚信友爱、互助共享和携手共建日益成为网络公民的主流品格。在我国2.1亿网民中,25岁以下的网民达8294多万,其中18岁以下的网民达2800多万。因而,针对青年网民们思想敏锐、视野开阔和互动强烈的特点,应在开展诸如“青少年网络新客家群体评选”、“中国青少年网络新公民培养计划”等活动中,培养青少年一代成为网络新型公民。

涵养网络生态,实施绿色网络行动。网络已经形成了一个由技术创新引领和应用创新推动的新型生态系统。技术创新的链条和人际交互的链条日益整合成为彼此紧密联系的肌体。不管是技术创新的停滞,抑或是应用推广的停步,都会打破网络生态的均衡。据研究,摩尔定律揭示了微电脑组成的网络系统使得信息处理成本大幅下降的规律,从1960年每操作100万次需要75美元,而到了1990年只需百分之一美分。1995年10亿位元的传输技术进入原形阶段,它的容量相当于在1分钟内传输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所有资料。预计到2010年左右,以化学、生物学导向为基础的分子电子学将引导电脑进入比奔腾处理器快1000亿倍的时代,这等于说像一粒盐大小的电脑芯片,它的运算能力可与1999年100台电脑工作站媲美。虚拟世界中饱含着科学实验、人类行为、市场心理和社会演进的研究潜力,《科学》杂志曾专文探求“虚拟世界中的科学研究潜力”。因而我们应大力倡导“绿色网络文化产品”,形成以绿色网络载体、绿色网络产业、绿色网络人才和绿色网络研究为一体的绿色网络潮流。

建设网络文化,推动网络文化创意。网络重构了人类生产、供应、消费的产品循环过程,出现了大量的基于成本降低、效率提升和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生产外包和离岸生产等形式。这就使得网络创意日益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竞争的灵魂。由于网络,劳动变得日益畅通和密集。但也由于网络,创意日益变得稀缺。无线电广播用了38年才在全球拥有5000万听众,电视经过13年观众达到5000万,而互联网仅用5年上网用户就超过了5000万。网络文化创意产业在全球快速发展,一些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超过了钢铁、汽车和烟草行业。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已有网游用户3260万,网游产业几年内将保持30%以上的增长率。因此,深入推进“中国青少年网络文化创意工程”,广泛开展“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青少年领军人物”等评选活动,将会激发和开发青少年网民中蕴藏的巨大创意资源。

疏导网络秩序,遏制网络滥用沉迷。毋庸讳言,网络的广泛性也使得社会中落后乃至破坏力量找到了沉渣泛起的依托。技术方面的网络黑客,应用方面的网络欺诈,以及文化方面的不良走向,都使得网络成为各个国家高度关注的监管领域。网络新奇梦幻的特质和青少年求新追梦的心理相遇,也产生一些诸如网络成瘾的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的调查,有13.2%的青少年网民存在网瘾问题。网瘾也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一些网络发达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借鉴国际网瘾干预的成功模式,要从法律、自律和社会救助等层面加大力度,成立国家赋权和资助的网瘾干预中心,运用“心理――家庭――团体”的防治模式。深入开展“健康上网拒绝沉迷――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大行动”,尽早开展“网络游戏适用年龄段分级”工作,切实降低网络的负面影响,变网瘾少年为网创人才。

优化网络治理,实现网络扁平良治。网络催生了新的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这使得基于效率、成本、最大化和均衡的市场逻辑,与基于法冶、责任、服务和有限管理的政府逻辑,以及基于稳定、多元、自主的社会逻辑,在网络的连结、聚合和驱动下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和激荡。

青少年网络法律范文第4篇

青少年一般是指14到20周岁之间的人群,处于儿童之后、成人之前的成长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青少年正处在社会化过程的初始阶段,社会阅历与经验相对缺乏,但具有旺盛的求知欲、强烈的好奇心和极强的模仿性。他们的知识体系、价值观念等尚未成型,容易受到他人影响,但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对事物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解读能力。

网络文化具有信息量丰富和自由度大的特点,为青少年获取课堂内外的各种信息提供了通畅渠道,并且极大地开拓了青少年的视野,有利于转变应试教育体制下单一的学习方式,激发和强化青少年的独立意识,提高青少年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够加速青少年个性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发展进度。然而,这种新型的传播方式给青少年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网络上形形的信息令人眼花缭乱,青少年尚缺乏甄选、辨别文化信息优劣的能力,不良信息可能引起他们的误解和模仿,而一些低俗、庸俗的文化观念可能模糊人们的价值判断标准,影响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树立。而相比于单调的学校学习生活,丰富多样的网络信息更容易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甚至使其产生心理依赖感,进而发展成为沉溺网络的行为。如今青少年使用网络成瘾的情况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的青少年网民已达1.07亿,其中近三分之一具有使用网络成瘾倾向。

二、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一)网络媒介素养教育概况

网络素养教育是媒介素养教育的一个方面。媒介素养在内涵上是指“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是指信息时代中的人们在具备读书写字能力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具有正确认知、解读和运用各种媒介知识、技术和信息的能力。网络媒介素养教育是指引导人们理性地认识和使用网络这种媒体,以及有意识、有组织地培养人们有目的地获取、辨别和运用网络信息的能力。对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就是帮助青少年在了解网络知识的基础上,形成对网络媒介的正确态度,培养正确使用和有效利用网络的能力,以达到理性地运用网络信息为个体生存和发展服务的一种教育。通过这种教育可以培养青少年具备一定的网络媒介判断能力,使其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媒介资源来发展和完善自我。这种教育不应只局限于对接触媒介的时间及媒介内容的控制,而应立足于青少年主体正确认识媒介特性、辨别媒介信息、有效应用媒介及利用媒介发展完善自我的能力。

网络媒介除了具有报纸、广播、电视等这些传统大众媒体的功能外,还具有快捷、庞杂、延展性和交互性等全新特征。人们使用网络时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信息的提供和者。网络素养教育除了包括媒介素养教育的基本目标外,还包括了解计算机和网络的基础知识、对计算机和网络及其使用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创造和传播信息的能力、保证网络安全的能力,即在网络上能够辨别不良信息,保护自己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

(二)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策略

网络媒介素养不仅是一种知识体系,而且是一种技能和一种思维方法,是现代社会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因此,面向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要动员学校、社会、家庭及个体的全部力量,使其成为伴随青少年成长的终身教育。

1.学校

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的主要场所,更应大力推广和普及媒介素养教育课程。学校教育以其特有的制度化和持续性特点可以使其网络素养教育的理念及内容得到较好的实施。

首先,互联网时代对媒介素养教育者(主要是学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媒介素养。例如针对网络特点,在计算机基础课的教学中融入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强调网络技术与网络道德同等重要。从而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有组织、有意识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学生对媒介信息的分析与评价能力。同时教师应针对青少年受众的心理状态和接受特点,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具体培养方案,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和完善青少年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使青少年树立正确使用网络传媒、自觉抵御不良信息的意识。其次要充分利用校园的媒介资源,在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媒体中开辟媒介素养教育空间。尤其要使校园网作为广大青少年接触和参与网络活动的平台,从而达到培养和提高青少年媒介素养的目的。

2.社会

社会应积极为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在社会上必须构建起一个有层次、有差别管理的网络平台,兼顾成人、青少年和未成年人不同特点的文化需求。通过这一平台可以有效地将网络素养教育的相关人力、物力等创造性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整合和有效利用。还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更多专门的教育性网站,作为进行青少年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的基地。同时,国家应加速对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一种硬性的外在约束,从外部促成青少年网络行为的规范化。网站的建设者、设计者和社会上的上网人群都应当形成良好的网络素养,自觉维护网络环境的文明秩序,减少网络中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

3.家庭

家长在青少年网络媒介素养的形成过程中也发挥着关键性作用。首先,家长本身要具有基本的网络媒介素养,对网络文化有正确的认识,不能一味地回避网络,而应指导孩子合理使用网络媒介。要树立适合现代社会需要的网络教育观念,以提高孩子判断、创造和传播信息的能力为主。其次,要注重对孩子的日常行为习惯和自律性养成的教育,让孩子能将时间合理地分配在学习、锻炼和上网娱乐上。不要干涉和禁止孩子使用计算机上网,或者对孩子上网采取看管、监视的态度,而要帮助孩子们利用计算机满足自己的特别需要。另外要经常与孩子谈心,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中的烦恼,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避免让网络成为孩子逃避学习压力、释放压抑情绪的出口。

4.青少年个体

青少年要正确地看待和利用网络文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护和自律意识。作为信息的接收者,要能够分辨信息的良莠,控制自己的好奇心,抵御不良信息的诱惑。要了解并学会遵循网络规范,理性地看待并处理网络世界的虚拟人际关系。作为网络信息的提供和者,青少年应按照论坛和社区的要求、规范来信息,同时意识到自己对所信息的内容应负的言论责任,培养自己的网络公民意识。养成与网络媒介的良性互动,把生活中健康的伦理道德观念投射到网络上,提倡利用网络进行自由、有序、文明的交流。

总之,社会、学校、家庭以及青少年个体应共同努力来推动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的落实,建立青少年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的社会参与机制,构建信息社会中网络媒介与青少年的良性互动平台,使青少年能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让互联网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同时要培养青少年的媒介信息判断能力和有序传播及创造信息的能力,让青少年能够穿越网络媒介上庞杂的信息所建构的迷障,不被不良信息所左右,从而拥有自主理解和选择网络信息的能力,实现对网络媒介的良性使用。

参考文献:

[1]周平红,张峰.从网络文化安全的视角谈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J].教育技术导刊,2007(3).

[2]卜卫.媒介教育与网络素养教育[J].家庭教育,2002(11).

[3]张新明,王振,承孝敏.从心理学视角看青少年媒介素养[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5).

青少年网络法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欺凌;青少年;危害;对策

在生活当中,用肢体行为攻击受害者,或者用孤立、恶意中伤、排挤、传播谣言等方式来达到让受害者心灵受伤的目的,都属于欺凌行为。因此,有人把欺凌定义为恃强凌弱、以多欺寡及持续性地伤害他人的行为。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网络的普及以及社交网站的盛行,网络世界出现了一种欺凌的新形式――“网络欺凌”。青少年是网络欺凌的主要对象。笔者通过大连心理咨询机构进行了调查,了解到大连地区部分学生患有学校恐怖症、焦虑症、抑郁症等心理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网络欺凌。

一、“网络欺凌”行为界定及其现状

(一)行为界定

欺凌:在生活当中,用肢体行为攻击受害者,或者用孤立、恶意中伤、排挤、传播谣言等方式来达到让受害者心灵受伤的目的,都属于欺凌行为。因此,有人把定义为恃强凌弱、以多欺寡及持续性地伤害他人的行为。指 恃强力弱以多欺寡及持续性的伤害他人的行为。

关于“网络欺凌”,大众比较认可的概念是:个人或者群体通过网络或者通信工具对受害者进行侮辱、威胁、骚扰的行为。常见的现象有:在网上对其他网民使用语言暴力;把受害人资料(如真实姓名、容貌等)公开,俗称“起底”;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这些相片旁加上诽谤性文字,俗称“改相”;在论坛中通过发帖甚至“洗版”等方式公开侮辱受害人,等等。

所谓“网络欺凌”(Cyber-bully),是指通过在网络(包括电脑、手机或其他可以连接网络的通讯媒体)散布个人隐私、图像,甚至是虚假的谣言等来使受害者在线上和线下遭到骚扰和侮辱。这种被公开或者匿名侮辱的经历会给青少年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严重的甚至导致很多青少年的抑郁与自杀行为,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 现状

“网络欺凌”(Cyber-bully)开始演变成全球的浪潮,并逐渐成了困扰各国的校园问题。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与中国的香港与台湾都有资料与数字显示,有10%-30%的青少年遭受过“网络欺凌”,美国、日本都有过“网络欺凌”受害人不堪痛苦而自杀的相关报道。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香港游乐场协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联合在广州、香港及澳门三地同步进行了一项有关青少年“网络欺凌”的调查,并在2013年11月12日了《穗港澳青少年网络欺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在2460个调查样本中,有394名欺凌者及469名受害人,约占调查样本的16%和19%。可见,在“网络欺凌”现象中,青少年当中的欺凌者和受害者人数是相当的,所占比例也较大,都接近两成人数[1]。

二、青少年的网络欺凌行为透析

导致青少年产生网络欺凌行为的原因有很多,除了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外也与外在的环境密切相关。

(一)内部因素

1.基于青少年自身特殊的心理特点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尤其是受西方后现代文化思潮的影响,认为不能委屈自己,不满意就要表达出来,这是自己的权力,在性格上难以,加上好胜且不安分,尤其是女孩子她们在学校里拉帮结派、“勾心斗角”,并用各种损招排斥、报复一些她们认为与众不同或是不合群的同学。因为网络具有传播面大、传播速度快、便捷等特点,成为了这些青少年攻击他们“看不顺眼”的同学的首选途径。

2.青少年缺乏管理情绪与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很多青少年与同学同伴生矛盾后,由于缺乏合理的沟通方式,导致愤怒与敌对情绪较高,而因为个体缺乏应对这些情绪与冲突的心理技巧与方法,带着这种情绪状态面对网络时,其极高的负性情绪导致了思维的偏激,一些偏激的、冲动的思维、观念与想法萦绕脑中,挥之不去,此时他们已经失去了理性,无法对他人形成客观而公正的评价,完全处于偏激、敌对片面、钻牛角尖的状态,消极思维又进一步推动负性情绪,在大脑中不断地增强循环,这时那些恶意中伤的、夸大的、甚至是诽谤的语言经由指端流淌而出,个体不会想到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给别人带来的伤害。而这种行为很容易与网络建立条件反射,即每当情绪不好的时候,只要打开电脑,其负性情绪与消极思维首先优先兴奋起来,长期以往,甚至发展成个体从事“网络欺凌”的一种超凡的能力与灵感。

3.弱势群体表达不满的途径

有时候,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一些令人气愤的网络欺凌事件的肇事者在现实生活竟然是性格内向、软弱、胆小的个体,呈现出双重性格。当一些孩子因为性格懦弱而不敢在现实的世界里去对抗比他强大的同学,他可能会选择网络来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满,在现实的世界里他们是弱者,只能在虚拟的世界去实现他们成为强者的梦想。

(二)外部因素

1.社会大众转播媒体的负面导向作用

电视剧与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体的不健康内容对青少年起到了不良的导向作用。如2004年美国就曾以女孩的欺凌行为为题材拍摄的《坏女孩》,韩国的《我的野蛮女友》、 台湾的《流星花园》等影视作品的风靡一时,其中很多情节是关于主人公的暴力与欺凌行为,其实对青少年的以强欺弱、以大欺小、拉帮结伙等欺凌行为提供了示范与效仿的榜样。

2.网络欺凌行为容易实施

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与隐匿性,导致了网络欺凌行为的“去个性化”,使个体需承担的行为后果的风险降低了,导致个体的自我道德约束力也随之降低,沉溺于网络交友的青少年往往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和人沟通,情绪上易焦虑、易激惹,容易与人发生冲突。所以当他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游荡的时候,心中充满的是阴暗与敌对的情绪,而这种敌对情绪激发了他们在网络上表达对某些人的语言攻击行为。

三、网络欺凌行为的危害

网络欺凌行为对青少年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毁灭了无数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可以说网络欺凌社会的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

研究表明,网络欺凌行为与学生的缺课率有关,遭受过网络欺凌行为的学生表现出更高的缺课率。即使那些实施网络欺凌行为的个体在学习成绩上也没有明显的提高,更多的个体呈现出迷恋网络,成绩下降的状态。

(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危害严重

抑郁是欺负给青少年带来的最明显健康危害之一。青少年早期抑郁的持续发展可能会扩展到整个青年期和成人期。无论是受欺者,还是欺负者都表现出低自尊的倾向,各角色都有严重的抑郁的风险。他们也会因为心理问题得不到解决而诱发物质滥用[2]。

(三)自杀行为

自杀是网络欺凌行为带来的最令人震惊的后果。2013年8月初,一名14岁的女孩因在ask.fm网站表达自己受到抑郁困扰而受到欺凌者的持续谩骂,最终精神崩溃,上吊自杀。短短一年时间,仅该网站遭受网络欺凌而最终自杀的人已经超过10人。可以说,相当一部分人正在遭受网络欺凌行为的毒害,自杀在他们心中已经是解决这个问题有效途径。

四、减少与预防网络欺凌行为的对策

“网络欺凌”行为已经是网络时代的一个副产品,是需要全球共同关注的一个社会现象。下面仅从一个心理学工作者的角度为大连青少年“网络欺凌”行为的预防与减少提出几点建议:

(一)学校要肩负起对青少年的教育责任

1、首先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具有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给青少年科学的心理学知识,提高青少年理性处理负性情绪的方式方法,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能力,具有合理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的能力,学会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提升每名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其健康而优秀的人格品质,如果每个学生的心理能够充满阳光,客观评价与对待外界事物,就会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3]。

2、加强学生的网络素养与道德的宣传教育。利用有效途径进行青少年的网络素养与道德教育,但是在教育方式方法上要创新、灵活、高效,比如可以利用心理课、德育课或者主题班会等形式,采取角色扮演、情景剧、心理剧、头脑风暴讨论等活动方式,对网络欺凌行为进行认识与讨论,让每一个孩子通过活动方式,去真实呈现并真切感受网络欺凌行为给他人心灵带来的巨大伤害与后果,培养学生的同情心、爱心、换位思考等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共情能力,培养道德情感,培养当代青少年 “慎独”的道德品质,即独自一人是,也能做到善良、正直、公正、行为检点,一个人做坏事的时候会焦虑、内疚与良心不安,以加强个人独处时的修为。

3、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们知道,网络欺凌现象对他人造成的精神伤害,已经构成了侵犯行为,严重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恶意中伤、诽谤、严重的人身攻击导致了他人精神失常或者生命的丧失,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树立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

(二)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做好积极的引导工作

作为家长,要对孩子的网络行为进行监督与引导,做孩子心灵的好朋友,当孩子情绪上有所波动的时候,要及时关注引导,不让孩子心理留有阴暗与灰尘,在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可以向父母倾诉,父母要给予积极的引导,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与减少孩子的网络欺凌行为,同时对受网络欺凌的孩子,家长也能够做到及早发现,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与途径保护孩子受伤的心灵,及时解决其所到来的消极后果。同时教育孩子在遭受 “网络欺凌”时,要能够打破沉默,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勇敢地站起来保护自己。

(三)大众传播媒体要有健康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绿色和谐的媒体环境

大众传播媒体包括网络、报纸、影视作品等要注意舆论导向,多一些对社会正面的积极事件的报道,减少与淡化一些负性事件的报道,如果都社会负性事件大肆宣传与报道,会给媒体受众消极的心理暗示,为大众提供了可效仿的行为。这就是为什么恶性事件报道后,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同类事件。(如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一下岗工人的校园杀人事件等)

(四)帮助孩子建立积极健康的网络外的娱乐方式

学校与家长要帮助孩子建立积极、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方式,比如:体育运动、绘画、音乐、棋类等健康的娱乐方式,尤其是鼓励孩子每天都要坚持体育运动,体育运动是调节情绪的最好方式之一,体育运动会通过改变人体内的激素分泌如肾上腺素的分泌而产生积极情绪。这些活动均会让孩子获得愉悦、轻松、宁静的情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孩子的思维与对事物的看法均是积极的乐观的与理性的。

(五)网络主管机构要进一步健全网络管理机制。

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保护个人特别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的管理要求,不得转载传播有关“网络欺凌”信息内容,对蓄意传播此类信息的用户关闭账号。

[参考文献]

[1] 姜萍.当代青少年“网络欺凌”现象探析[J]. 广西教育,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