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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平稳发展过程后,我国迎来的社会转型期。这一时期,长期累积的社会矛盾集中爆发;高校作为知识、信息及人口都高度密集的单位,突发事件数量也呈现急剧增加态势。
频繁出现的高校突发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高校舆论危机都在提醒着我们,针对高校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理工作,已经不能仅从监管和控制来解决了。需要从突发事件成因入手,建立有效的高校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
一、高校突发事件的概念及特点
针对高校突发事件这一概念,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出了解释。有学者认为“高校突发事件一般指在高校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校园或社会的稳定发展构成威胁和损害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也有认为“高校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的原因引发的,在高校内部忽然发生的,大学生起主导作用的,不以高校管理者意志为转移的,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综上概念,笔者认为高校突发事件应指:由自然、人为、社会因素引起的,在高校内部突然发生的,对校园和社会稳定发展造成威胁和损害的紧急事件。无论从哪一种定义,都可以看出高校突发事件具有紧急性、突发性、危害性和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的特点。
二、高校突发事件成因分类
(一)不可抗因素
不可抗因素主要是指如战争、地震、火灾、恶性疾病等。此类因素发生时极易引发群体性的伤亡事件。
(二)个人因素
大学生本身的心智处在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渡期;这直接导致了,多数大学生遇事容易冲动,将小事化大,最终酿成大祸。
(三)家庭因素
当代大学生多数属于独生子女,甚至部分学生的家长本身也是独生子女。家庭教育当中过分的溺爱和强调个性化,导致部分学生缺乏同理心,遇事喜欢采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四)学校因素
高校连年扩招,学生人数激增,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发展滞后,教师、辅导员配比严重不足,管理制度陈旧。这一系列的失衡都直接加大了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增加了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五)社会因素
大学生是最具热情的群体,也是最易受蛊惑的群体。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一些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对青年学生进行“洗脑”,煽动学生,引发,借大学生之名对高校,间接对政府施压。
三、高校突发事件的舆情现状及剖析
(一)快速性
大学生群体中网络普及率高,这就导致了高校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消息会快速传播,进而引起广泛关注。
(二)被动性
多数的高校突发事件第一消息源并非高校官方,甚至不是事件当事人,多是学生之间的小道消息传播,进而引发的关注。这直接导致了后续官方跟进时对舆情处理非常被动。
(三)指向性
当学生、教师或是与高校有关的人员引起突发事件,或是参与到了热点事件中时,在一段时期内大部分网友会因对学生、教师或是与高校有关的人员的不满而将矛头指向高校,进行攻击。
高校在突发事件的舆情控制中之所以如此被动,一方面是由于高校内的事件相关部门间推诿、扯皮,丧失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高校相关部门“官本位”的行事作风,不善于,或者说是不屑于同媒体打交道,放弃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同时,多数高校建立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却没有建立相应的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使得事件发生时的高校官方无法把握好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四、高校突发事件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
综上分析,高校突发事件出现后,在负面舆论形成之前,高校和媒体应进行有效的舆情引导。由于舆情引导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而高校和媒体应注意引导舆情时的方式方法。为了能更好地实现高校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让公众了解信息,发挥首因效应。首因效应是指人们对最初获得的信息所形成的印象不易改变,甚至会左右对后来获得新信息的解释。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迫切需要获得相关信息,而高校要做的就是让公众在第一时间获得有效信息,从而避免非正规渠道消息对舆论的负面影响。
(二)真实性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校方应的在第一时间明确事件原因,分清责任,将事件的真实原因和经历,采用适当的方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公众。杜绝了以讹传讹的局面,同时也提高高校官方信息的公信力。
(三)主动性原则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高校应快速反应,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一方面,校方应积极联系教育管理部门、媒体和相关部门、机构做权威信息,将公众的关注重点引导至有利于事件解决的方向,提升高校的正面形象;另一方面,校方还应借媒体之力获得舆论引导后的公众反映,共同制定好下一个阶段的引导工作方案。
(四)一致性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校方要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对外的信息和沟通交流工作应由专人进行,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高校不同部门或不同领导对事件的不同回应给学校舆论引导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更好的做到官方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
(五)多样性原则
针对不同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应建立不同的舆论引导机制。针对同一突发事件,在舆论发展的不同时期,也应有不同的引导重点和方式。针对舆论所反映出的不同的公众反应,也应采取不同的回应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运用上述原则有效进行舆情引导,一方面,可有效化解由突发事件演变而来的高校舆情危机。另一方面,也更好地促进事件的解决,维护高校和谐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汪路勇,方文明.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青年记者,2013,(12).
【关键词】独立院校 应急管理
一、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现状
如今,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的现状并不容乐观。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不少学生对校园应急事件的概念缺乏了解,几乎没有应急事件演练的经验,法律意识不足,观念上也缺乏必要的重视意识;从管理者的角度看,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概念和重要性认识均不够到位,常陷于一种被动的、应激性的处理模式中,重在事后处理,事前预防观念淡薄;从学校的角度看,关于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相关教育明显不足(这也是师生危机意识不足的主要原因)、心理干预系统不够健全、人文关怀体系不完善、校园文化载体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学校与家长以及学生三者之间沟通不足等。
近年来,媒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独立学院突发事件也在不断的被聚焦放大,从而导致独立学院的应急管理的压力无形中也在不断增大,尤其是独立学院,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本已压力攀升,再加上传统的应急管理的方式本就有待完善,这就为独立学院的应急管理提出了新的命题,如何在转型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是摆在独立学院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的特点
高校突发事件是指:那些发生在高校内,或虽未发生在高校内,却与高校中的人或事有相当联系,事前难以预测,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冲击乃至危及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公共事件。
独立学院校园突发事件的类型。由于独立学院突发事件性质各异,诱发的因素也不尽相同,通常对独立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做 如下类型的划分:①群体性突发事件。这里所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校园内外涉及校园师生的各种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可分为政治因素引起的事件和群体利益引发的事件两类。前者是指带有政治色彩的、大多由国家和民族利益引起的具有社会共鸣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者是指因待遇、利益、管理等引发的具有群体利益目的的群体性突发事件。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失误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两类,一类是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等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另一类是学校所在地方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2003年SARS的蔓延,使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并对一些师生的健康造成极大危害。③突发安全事故。突发安全事故既包括学校楼堂馆所等发生的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睡眠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学校后勤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也包括学校组织或师生自行组织的校外活动中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的安全事故。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灾难性后果。④自然灾害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址、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我国是多灾之国,这些自然灾害往往给灾区学校带来巨大的灾难与损失,给受害师生造成巨大的心理痛苦。
三、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教育不普及,培训不到位。有些学校新生入学后没有开展自救互救的实际演练和像火灾,地等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即使经过训练也是走走形式,没有进行系统化,正规化教育,学生安全知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低,危机应对意识有待加强。
制度不健全,设施不完备。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学院没有建立健全的独立学院园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制度,没有坚持督查制度,没有定期对园区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没有即时通报督查情况,没有对影响园区安全稳定的情况进行及时上报、设施不完备,因为经费问题,有的独立学院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的规定设置园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没有配备到位.园区重要地方没有安装摄像头。保障体制不健全。2009年甲流爆发时期,很多学校都制定了符合自己情况的疫情应急预案,预案在事后大多被弃置在一旁,没有得到及时的修订和完善。大多独立学院应急救护的设施,设备,人力,财力,物力不足,后勤工作滞后。
信息不畅通,不公开有些学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隐瞒,缓报或谎报信息,处置突发事件的信息不透明。
学校园区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学校规模快速扩大,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化,大学的开放程度明显提高,由此形成,一是学校商业娱乐活动增多,二是校内临时务工,临时居住人员明显增多,而且流动频繁,成分复杂,鱼龙混杂,社会上商贩也看中学校这块“宝地”频繁进校园做促销活动,进学生生活园区招贴广告做宣传。这些人员滞留校园,熟悉学校环境,成为危及校园治安,侵害师生权益的群体目,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学生和老师的电脑等贵重物品频频被盗,学生常常受招聘小广告的骗。
大学生的心理状况令人担忧园区的主体是学生,目前我国大学生阶段的学生大多都是90 后,这是一个知识面较宽,接受新生事物快,信息来源广,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的特殊群体,他们虽已成年,但心理发展并不成熟,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情感问题,成长的家庭环境,就业压力等很容易引发心理失衡,出现心理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独立学院园区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前,事中,事后的预防,应急,处置带来很大的难度和安全隐患。
四、加强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有效机制
提高危机意识和人本意识。一方面,做好危机管理工作,要提高独立学院师生的危机意识,要警钟长鸣,从心理上树立起防范突发事件的准备。另一方面,做好危机管理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要认真听取学生的诉求,理解和支持学生的正当要求,并以高度的姿态,积极的行动与学生一起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控制和平息事态。
加强组织建设。一方面,从独立学院领导的角度,强调领导责任的落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基层开始,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并致力于突发事件管理的常态化与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从组织机构建设的角度,致力于创立一支规范的、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体系,包括人员构成、运行规则、处理预案和原则等,以保障突发事件处理的及时与高效。此外,独立学院危机管理工作者,要认真分析校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工作,尤其在涉及毕业、情感、心理等方面,要做好系统的组织管理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的基本要求,结合独立学院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本着维护学生权益,保障学校稳定的基本要求,使得管理内容更加符合法律规定、管理程序趋于科学高效、管理人员意识到位等。其目的是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保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无疑对于突发事件处理中易出现的简单粗暴、无所适从、方法不当等状况而言具有很好的改善作用。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冷静有序、果敢依法进行处理。若为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教育疏导为主。若为别有用心的违法犯罪行为,则坚决依照法律程序严肃处理。
加强信息渠道建设和信息沟通。自媒体时代,信息交流越来越成为人们司空见惯的习惯,作为独立学院管理者,有责任有义务掌握信息交流的各种技术并学会利用其快捷便利的特种开展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信息获得方面,需要重点建设。要充分利用网络、飞信、微博、微信等各种信息传播载体,广泛开展信息沟通和交流,力争在学校、学生、家长、社会之间构筑起高效的信息沟通网络和渠道,以满足危机管理的需要。
在信息沟通方面,应做到真实、及时、准确,这是独立学院危机管理者的重要责任。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于,在突发事件面前,能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盲动与恐慌,并将谣言的潜在危害降到最低。充分发挥教育与心理干预的作用。通过教育的各种途径给学生多一些危机的概念和应对的经验,使学生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通过心理干预帮助大学生提高应对危机的心理调适能力和危机后心理自我恢复的能力,能有效的减少心理危机的发生。比如,通过开设心理学的选修课,鼓励学生参与学习,悦纳自我;通过教育、教学的改革,提升学生心理素质;通过建立专门的大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及时帮助学生传道解惑;通过管理创新,在肯定学生个性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勇于自我剖析等;
加强队伍建设。当前独立学院的危机管理工作的一线工作者主要由辅导员构成,某种意义上讲,这支队伍的稳定与否、素质高低将直接决定着危机管理工作的效果优劣。同时学生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在独立学院危机管理工作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质上讲,这三支队伍的素质高低,是危机管理工作成败的关键。
关键词: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6-0008-03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增强,在京外籍人士的人数逐年递增,对外国人突发事件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彰显着北京作为国际大都市的管理水准。由于北京在教育上的优势,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人数一直高居各省首位,2015年北京高校的外籍师生已逾十万人。因此,对高校外籍师生冲突事件的管理研究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在中国知网上分别以主题“突发事件管理”、“外籍教师突发事件”、“留学生突发事件”等为关键词模糊检索出相关论文,在学者们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对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做系统的综述和简评,以期健全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相关机制,对外籍师生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管理提供必要的参考。
一、界定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的概念
突发事件即紧急状态、危机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定义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教育部《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处理规范》(讨论稿)界定“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为来华留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伤、病、死亡事件,和由此引发的或涉及的经济、政治、行政、刑事、民事、治安案件等。袁海萍(2013年)认为,发生在高校内部或外部,由人为、自然或社会原因引发的,与高校人或事有联系的,由留学生主导的,影响、冲击或危害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都属于高校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
学者们结合自己的经验及研究成果,总结高校外籍生突发事件特征为以下几个方面:(1)突发性。事件难以预测,不以管理者意志为转移。(2)扩散性。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使外籍师生突发事件很容易带有传播者主观评价色彩的扩散。(3)事件主体为外籍人士。即使是个体事件,也可能波及面很广。(4)危害性。对个体以及学校教学、科研秩序带来极大的危害。(5)社会敏感性。外籍师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容易引起媒体兴趣及公众关注。(6)影响的国际性。由于外籍身份使然,其突发事件的影响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国际性。
笔者认为,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个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涉及到高校外籍师生的,难以预测性,发生得较为突然,并且有可能演变或激化,对高校(乃至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外事无小事”,由于宗教、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性,高校外籍师生的突发事件具有特殊性,如果处置不当,就可能影响整个高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甚至给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的国际性影响,演变成国家外交事件。
二、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的理论研究
在理论研究方面,学者们在研究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的过程中引入了管理学中的危机管理、经济学中的发展经济学、社会学中的社会冲突理论、心理学中的认知失调理论等。目前比较公认的是美国危机管理大师罗伯特・希斯在《危机管理》一书中率先提出的4R(Reduction,Readiness,Response,Recovery)危机管理理论,即缩减力、预备力、反应力、恢复力。针对危机管理的具体程序,研究者建立了多种处理危机的模型和仿真系统,如伯奇和古斯的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三阶段模型;芬克(Fink)的征兆期、发作期、延续期和痊愈期四阶段模型;米特罗夫(Mitroff)的信号侦测和探测、预防、控制损害、恢复、学习五阶段模型。1994年周贝隆提出了“中国教育的危机”,使他成为中国大陆最早研究高校突发事件及对策的学者;艾学蛟在《突发事件与危机管理》中提出危机管理切割理论,运用预测法和切割法管理危机,构建危机管理的系统。
总体来看,国外对于危机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早,既有清晰的理论思路,也有完整的框架结构,研究成果颇丰。国外多数学者对突发事件管理的研究是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成果,借助于管理学和公共管理学理论对高校突发事件管理开展研究。尽管各国国情不同,研究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但多数学者认同将危机管理分为危机预警、危机准备、危机识别、危机隔离、危机处理、危机恢复、危机评价等不同阶段,并进行研究。可见,由于高校危机管理的突发性、复杂性和多样性,我们要借鉴最新的研究成果,借助于更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结合高校外籍师生的特点,交叉比较、分析和研究,不断地推陈出新,探索出科学的、系统的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理论。
三、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的实践
美国学者Lerner等所著的《校园危机反应实战指南》被公认为实际应用领域的权威著作。该著作对美国校园中出现的一些“急性精神创伤”(Acute Traumatic Stress)开展对策研究和教育培训。此外,国外实践工作者建立“校园危机反应网站”(http://)来应对校园的突发事件;美国学习管理人员协会(AASA)1986年成立全学校行政人员协会(NASE),北卡罗莱州1979年创建了校长培训学院等机构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研究;在“9・11”之后,西方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危机管理。在我国研究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问题比较多的是高校的外事工作者,他们在实践工作中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建议,如陈东风的《留学生突发事件“聆听工作室”个案整理》、刘玉东的《留学生突发事件案例的整理、汇编及应急预案探讨》等。
总的来说,我国高校一般都是外事工作者依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多属于经验总结,而目前将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作为科研课题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的还比较少。
四、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的诱发因素和类型
张璐(2014年)认为,留学生的“文化差异、自我防范和法律意识薄弱、外部环境影响”是导致突发事件的主要成因。云建辉和孙康(2013年)认为,引起留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生理疾病、心理疾病、国际敏感问题、文化差异、留学生安全问题及意外事故。
教育部制定的《来华留W生突发事件处理规范》(讨论稿),依据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性质,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类、刑事类、治安类、意外伤亡类、精神疾患类、卫生类、重大国际类等七类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损害程度、对学校教学和社会秩序产生的影响程度,将留学生突发事件分四级:一级为特别重大事件,二级为重大事件,三级为较大事件,四级为一般事件。徐乾(2011年)认为,留学生突发事件可分为治安类、刑事类、生理疾病、心理疾病等突发事件。叶昕媛(2014年)根据突发事件的成因将其分为社会治安类事件、校园安全类事件、各类疾病受伤事件及文化差异引发的突发事件。孙方娇(2012年)认为,留学生突发事件分为病理型、生活型、外出型、社会型和政治型。
纵观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他们更多的是研究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类型。由于引起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的因素很多,故我们只有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归纳,才能针对其成因及其类型进行更好的预防,采取更完善的应急措施。各高校可根据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的相应类型,制定出不同的应急预案,以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
五、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的原则和策略
2013年教育部国际司和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组织编写的留学生管理干部培训资料中,明确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的工作原则为:(1)加强教育,预防为先;居安思危,防患未然。(2)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引进技术,提升水平。(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分析总结,共享经验。此外,还有学者提出制度保障原则、诚信形象原则、信息透明原则、信息应用原则、积极沟通原则、快速行动原则、创新性原则、制度化原则等。
张广磊(2012年)从跨文化管理的角度,提出来华留学生跨文化适应的管理策略:加强留学生的汉语语言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满足外国留学生的物质生活需求;重视文化教育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满足留学生的文化生活需求;为留学生提供跨文化心理咨询服务。刘芳(2013年)认为,应加强跨文化沟通,减少文化差异导致的管理冲突,促进跨文化沟通与理解,将留学生的突发事件管理纳入校园危机管理体系,同时利用社区资源进行多元化管理。还有一些外事工作者从管理学的视角分析建立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如陈静(2014年)认为应健全留学生突发事件管理机制,建立跨文化沟通模式,疏导留学生消极的心理因素,通过完善的、科学的管理手段,预防留学生心理原因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发生。
笔者认为,就“突发事件管理的原则”研究现状而言,学者们的研究很多,但尚未达成共识;对“策略”的理解和方案的制订比较宏观和空泛,严密性和系统性不强,缺乏针对性与可行性;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些策略都与高校外事工作者的实务工作“距离”较远,不能据此进行有效的指导,还应进一步的优化这方面的研究。因此,着重分析外籍师生危机管理原则和策略,为高校外事工作者提供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的建议,仍然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
六、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机制的研究
段伟(2013年)对留学生突发事件管理做了分析和展望,认为已有的研究对高校大学生危机事件的管理机制的讨论较多,对留学生教育中的危机管理机制的研究较为薄弱,目前尚未检索到以此为主题的学术论文。高校学生和来华留学生之间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在管理过程中应对留学生的特殊性予以充分的重视,不能简单地套用中国大学生突发事件管理的机制去管理留学生突发事件。此外,由于人的主观成见、传统观念、社会因素和新闻媒体等因素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学术界对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机制的实证性研究匮乏。可以预见,外籍师生的危机管理机制研究必将成为高校危机管理研究领域的“重中之重”,实际上也是目前研究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最欠缺的一个方面。因此,进一步加强研究外籍师生突发事件管理问题,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管理机制,既是高校教育管理理论建设的需要,也是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的要求,更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客观需要。
笔者认为,高校外籍师生危机管理机制研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应在高校中常设外籍师生突发事件决策领导小组(主管外事的校级领导担任组长、外事管理专家、专业外事人员构成)、执行组(外事处长担任组长,专业外事人员为成员)、咨询组(由熟悉外事政策、跨文化交际与管理专家构成)、评估组(由熟悉外事管理工作的专家构成)。这四个机构的日常工作贯穿于预警监测、事发处理过程和事后评估反馈的全过程。同时,制定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也是必不可少的,在预案中应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以及应对措施等。这样,才能有效的管理高校外籍师生突发事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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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特权”的运用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洛克在《政府论》中写道:“这种并无法律规定、有时甚至违反法律而依照自由裁处来为公众谋福利的行动的权力,就被称为特权。”可见,只有为公众谋福利的权力运用,才能被恰当地称之为“特权”。这种“特权”的运用,是权责统一的体现,它是必要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必须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特权”如有其它含义的运用,纵使我们有千万个理由,都将代表着权力的腐败,非正义的行为。突发事件的处理,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进而保护人民生命的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显而易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最终的依归。任何“特权”都必须以公共利益而非有限的特殊利益(包括集团和个人)作为基础,必须以是否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共利益作为标准来衡量突发事件处理正当性的唯一依据。用卢梭的话来讲,“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其次,保障公民的生命权是实施“特权”的优先选择。许多突发事件的处理都是与人的生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特权”的运用上,保障人的生命权必须处于首要和紧急的地位。第一,因为生命是一个人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前提,人的任何其他权利均须附有生命才能存在,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一个人生命权的消失,其所拥有的其它一切权利或利益将随之而消失,所以生命权的损害是无法准确计量的,生命权价值的不可评估性是其重要的特征,生命权优先于其他权利在逻辑上不证自明。第二,保护公民的生命权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人是目的”,任何一种将人作为手段的企图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这是一种康德式的道德律―“绝对命令”,不能为处理事件而不择手段,生命权无条件的终极“目的”其价值地位之优越性不言而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宣称生命权是“每一个人固有的人权”、为“最高权利”,即便“在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命的时候”,生命权也属不得加以克减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但是,人的生命权一旦消失,后续的国家和社会所给予的损失和应得的救济都将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第三,人的生命价值不存在质的差别和量的比较。从质上来看,不能利用“特权”为保全自身生命权而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即便在紧急状态下也不例外。这种行为不具备免责效力,也不合乎法律要求。从量上来看,不能说为了挽救多数人的生命,少数人负有牺牲生命的义务。即不得根据现场人生命的数量进行权衡。即便当数人共同陷入生命危险中,客观上已无法确保全体的共同生存,而任何一位或数位的牺牲都可能导致其他人的存活。此时,也无理性的标准确定危险共同体中的某人存在牺牲的义务。
第三,“特权”的运用应遵循比例的原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特权”的运用尽管有“特”的一面,仍是一种权力的实施,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比例原则就是对其限制的方法之一。比例原则即指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特权”手段的实施与达到的目的之间应保持某种适当比例,或称客观的对称性,否则会产生合法而不合理的结果。如在处理某种突发事件时,有可能对他人的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保持二者的适度比例。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也指出,“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比例原则是处理突发事件时领导“特权”运用的一个重要法则。在现有的条件下,它是在突发事件中对公共利益和公民私权最大限度的保护,以防止“特权”的滥用。如果在现场处置中一项最不经济和效率低下的措施得以实施,并能“成功”化解冲突,我们也不认为这是一项“好的”或“善的”措施。
关键词:辅导员;校园;学生;突发性事件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3-170-0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贫富差距的加大,高校的不断扩招,后勤工作进一步的社会化,校园似乎不再是单纯学习的地方。近年来,校园打架、自杀等突发性事件层出不穷。突发性事件因其发生突然,且有一定的时间积淀,因此一旦出现,往往会造成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在高校,可以说辅导员是与学生接触最多、关系最深的伙伴,是大学生四年读书生涯中校园内外的“高级保姆”,因此,学生中如果出现什么变动或突发事件,首当其冲的就数辅导员老师。而目前高校辅导员普遍年轻化,在应对紧急事务的能力上有所欠缺,有的辅导员在处理过程中劳心费力,而最后结果却不尽人意,因此,辅导员要妥善处理好各种紧急事务,就要了解这种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疏导和教育,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同时也要掌握一定的处理程序和原则。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及特征
突发事件是指在学生日常生活中突然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良事件或矛盾冲突的爆发。如学生之间打架、意外受伤、情感纠纷等。它主要有以下显著特征:
1.突发性
由于事发突然没有预先的思想准备,也往往是一个发生、发展、急剧变化的过程,使教师没有充裕的时间仔细思考处理的对策,因而突发事件给人出乎意料的感觉。
2.不良影响性
这类事件一旦发生,往往给全班学生带来一定的震动、使学生的注意力马上聚焦于事件的发展,会对多数人的思想产生冲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3.紧迫性
突发事件往往具有紧迫性,这类事情一旦发生,往往要求教师必须马上作出判断,因势利导,随机应变,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使事件的影响得到及时控制。
4.影响的广泛性
突发事件往往会对学生的心灵产生一定的震撼,不仅在学生群体中能够以极快速度传播,而且能够迅速的传播到家庭、社会,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如校园伤害案件,一旦发生,不仅学生心灵会受到伤害,而且能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传播到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引发高校突发事件的原因
(一)思想上的不成熟
大学阶段是青年人成长的重要阶段。在此期间,青年大学生通过学习和社会实践,逐渐走向成熟。这一时期,他们朝气蓬勃,有冲劲有创造力,但同时也常常会思考问题不成熟、不全面,部分人容易受到误导或者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从而一时糊涂,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走向违法犯罪,而在成长的路上走弯路。
(二)人际交往障碍产生焦虑
大学生在校期间,不仅需要个人努力学习和参与实践,同时也要在校园生活中慢慢学会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与他人正常交往。
目前的大学生,相当一部分是独生子女,多是在父母及家庭的照顾和宠爱下长大的,在这样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他们都是人际关系的核心。而来到大学后,他们远离家庭,面临新的环境,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特别是处理人际之间的矛盾常常是横亘在大学生面前的一道难题。其中,宿舍矛盾也是最常见的人际交往问题,不少学生会因为无法和他人处理好关系而产生焦虑。
此外,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出现的障碍与焦虑,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例如网络进入大学生日常生活。网络可以用来更好的交流与沟通,但另一方面,网络也可能导致大学生沉迷虚拟世界,从而变得更加孤僻,不善于与人相处。严重影响了学习和自身人格的完善。
(三)恋爱等情感问题
近年来,由于恋爱等感情问题而导致突发性紧急事务的个案,占据了此类事务很大的比重。当今大学生恋爱在校园中早已是非常普遍的事情,由于高校婚恋政策的适度放宽,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结婚的新闻,也时常见诸报端。大学生恋爱是青年人成长过程中对于情感需要的体现,也是大学生校园人际关系的重要一环,但是很多大学生由于心理承受能力脆弱,或者在婚恋问题上没有正确的认识,一旦出现失恋等感情的变化,就会出现从情绪到行为上的偏差,或影响学习,或生活空虚,甚至出现其他更为的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四)前途的困扰和就业压力
对于很多高年级大学生来说,常常会因故为前途问题而困扰。究竟是继续深造还是踏入社会开始工作?是在国内读研究生还是申请出国?要在工作还是继续深造之间进行选择?诸如此类的问题会一直困扰着大学生。而近年来,大学生就业竞争的空前激烈,许多大学生为了获得一份好的工作,终日奔波于各种招聘会,忙于应付各类考试,承担着沉重的压力。所有这些,使得大学生备感肩头压力之大,也使得大学生很容易因为求职就业得选择、前途规划而产生焦虑。
(五)经济压力
目前在高校中,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或者家庭突然遭遇变故导致产生各类情绪、心理问题,并可能导致行为偏差。国家对于贫困大学生总的来说予以关注和政策上的扶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高校中,如何关心与照顾贫困学生,还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另一方面,受到现今商业社会的风气和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一些学生一味追求高物质享受,追求金钱至上的快乐,无心学习,甚至会因此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六)心理疾病和障碍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心理障碍和疾病不是一个独立的诱因,它与上述几个诱因都有关联。之所以将“心理障碍和疾病”作为高校政治辅导员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的诱因,是因为最近数年来,高校大学生由于心理障碍或者精神疾病导致各类事故频繁发生,有急速上升的趋势。
曾有调查指出:近年来大学生的心理问题、精神疾病呈上升趋势。因精神疾病休学的比例占到40%左右,北京大学心理中心咨询者中精神疾病患者占到了60%,由心理问题引发精神疾病已成为修学、退学、学生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突发事件的避免方式
(一)平时要善于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
矛盾的产生无法避免,但是矛盾是可以化解的,教师应当善于化解矛盾,将突发事件产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学生学习、生活在一起,不免会产生一些误会,甚至矛盾,帮助他们解开症结、清除矛盾是教师的工作之一,要及时关心、了解矛盾双方学生的情况,直到真正化解为止。
(二)要善于观察,将突发事件的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突发事件看似突然但实际上是有迹可循的。这就需要教师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善于观察,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给突发事件产生的机会。比如说在上课中两名同学发生争吵,那么教师就应该马上去干涉,不让他们继续吵下去,不然随时都可以由争吵发展为斗欧。
四、辅导员处理紧急事务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1.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果断采取措施
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辅导员应该力争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事件的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进行适当处理。
2.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当发生突发紧急事务时,辅导员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能慌张。要尽快去了解事件的情况,通过询问、调查,理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及时向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老师汇报情况,如有必要,尽快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尽可能的争取到学生家长的配合与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3.做好善后工作
首先,是对当事学生的处理。一方面,辅导员应当根据相关校纪校规作为紧急事务处理的依据,另一方面,辅导员也要注意保护学生的利益,以治病救人作为工作的方针。
其次对于当事学生,无论是本身受到伤害,或者是将受到处分,辅导员都要和学校、院系以及家长共同努力,帮助学生调整心态使他们尽快的重新开始正常的学习生活。
再次,辅导员要对事件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