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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责任制…………………………………………3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9
3、安全检查工作制度………………………………………12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上级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阳泉大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四条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五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六条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二十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三条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四条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五条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六条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第四章 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二十九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条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参建人员(包括民工)均应纳入安全管理网络;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
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二条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三条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四条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三十五条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三十六条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大检套,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三十七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管理好现场物资,特别是对危险品的管理,存放、使用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第三十九条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条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一条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二条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四十四条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四十五条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准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阳泉大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包括:工程安全分析会、工程协调会等)。
第二章 会议的目的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第四条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工程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项目部确定。
第五条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业主项目部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第七条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第九条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章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安全工作例会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项目部发言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项目部发言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监理通知单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项目部发言部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
第六章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的三日内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的要求。
第十八条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请假。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 责
第二条业主项目部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四条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第三章检查制度
第六条实行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
㈠每月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施工过程中,公司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㈢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第九条专项检查:
公司项目部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
第四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
第十二条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四条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对于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治理“工地乱象”,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和划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和收取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收取标准,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和《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计算和支取。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填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一式四份)、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率和基本费率测定。
(三)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总费率,到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存款凭证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凭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费收据等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一)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作出定量评价结论。评价结果作为施工单位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
(二)施工企业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使用,申请支付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先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并填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
(三)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小组”对施工工地现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造价部门核定基本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经过现场评价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用的50%预付。
2.经现场施工准备、二层完工、主体完工(高层建筑每十层)、装饰装修等阶段安全评价,工程竣工后,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和造价部门核定现场评价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10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标准的,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
3.工程竣工并按规定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四)凡经分阶段评价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指经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由建设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和管理
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
项目名称:珠海市前山旧村改造
项目地址:珠海市前山三台石路西侧粤海西路北侧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现就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由以下责任人按照各自责任范围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侯宝旭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
贾慧琪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侯兆新
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单位建造师
马钢
为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李明瑞
承担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
二、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力争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
1、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及时审查、签认、支付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2、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明确鼓励争创省、市建设工程优良样板工地,明确对荣获省、市优良样板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的工地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地予以处罚。
3、严格按照珠海市公安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及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的通报》(珠公发[2005]300号)文件要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由施工单位与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签署预防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项目安全管理资料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5、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一线作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安全培训等信息记录。
6、按照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严格遵守JGJ59——99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
2、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全,安全责任到人,安全措施落实。
3、设置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总平面图挂设安全标志牌。
4、抓好安全三级教育和日常安全防事故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5、施工用电规范,采用TN——S系统,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线、开关、漏电保护器等使用合格产品。
6、按规范搭设外脚手架,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安全网,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明确各楼层防护责任人。
7、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有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桩机安装拆卸方案,有完备的验收、检测手续。不使用没有安装防护罩、超过使用期限及没有保险装置的卷扬机,不使用单根钢丝绳的井字架,按规定搭设独立的卸料平台。
8、健全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防火器材,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炉等,不在在建建筑物内居住或办公。
9、严格遵守安全监督程序,按规定完成达标验收之后才进行施工。
10、按规定编制各项特殊专项作业安全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六、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1、按照JGJ59——99标准和省建设厅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
3、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等实现硬地化;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排水畅通;材料实行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规范。
5、宿舍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房屋,不使用石棉瓦及树皮搭设。
6、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冲洗干净离开施工现场的车辆,防止环境污染。
7、饮食及用水符合卫生标准,食物做到生熟分开,厨房设置纱门纱窗,有厨房卫生许可证及炊事员健康证。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不引起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七、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或安全隐患较多的,发生四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接受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责令暂停施工整改;
2、接受暂停施工整改期间由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安排的现场全员安全教育;
3、接受珠海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停止承接任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资格、处以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九、本承诺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2、《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造师(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总监(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序
号
项
目
清
单
措施费金额(元)
占安全、文明措施费比例
使用计划时间
一、安全防护项目清单
1、五牌一图
150000
0.3%
2007.5~2012.5
2、施工现场临设
16000000
33.8
2007.5~2012.5
3、封闭施工围墙及装饰、大门、门卫室等
9000000
19
2007.5~2012.5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等
550000
1.2
2007.5~2012.5
5、工地绿化、美化
300000
0.6
2007.5~2012.5
6、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1820000
3.87
2007.5~2012.5
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1、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等
15000
0.03
2007.5~2012.5
2、安全培训及教育
100000
0.2
2007.5~2012.5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300000
0.6
2007.5~2012.5
4、施工用电等
7000000
14.8
2007.5~2012.5
5、起重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
300000
0.6
2007.5~2012.5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设施
500000
1.1
2007.5~2012.5
7、隧道、人工挖孔桩、地下室等照明设施
100000
0.2
2007.5~2012.5
8、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等
9、预防突发事故、预防自然灾害等抢险设备
200000
0.4
2007.5~2012.5
10、交通输导、警示设施
11、基坑支护、检测
9000000
19
2007.5~2012.5
12、提升架体围护用安全网购置
200000
0.4
2007.5~2012.5
13、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配置
400000
0.8
2007.5~2012.5
14、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1465000
3.1
2007.5~2012.5
1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合计)
1500000000×3.16%=47400000元
建设单位支付费用方式:按工程进度拨付。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
一、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架构
序号
类
别
姓
名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号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核查情况
1.1
安全
生产
考核
合格
证情
况
建造师
(项目经理)
马钢
津建安(2009)0016669
符合
不符合
1.2
专职安全
员配备(1万
M2配1个,1-5万M22个,
5万M2以上3个)
黄飞
冀建安(2008)C0008767
符合
不符合
宋瑞东
冀建安(2007)C0000817
符合
不符合
周泽良
冀建安(2007)C0000827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二、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序号
制
度
名
称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核查情况
2.1
保
证
项
目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2.2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平安卡”管理制度
是
否
2.3
一
般
项
目
是否建立验收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是
否
三、安
全
专
项
措
施
序号
方案名称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核查情况
3.1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有
无
3.2
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
有
无
无此项
3.3
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有
无
无此项
3.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有
无
3.5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
有
无
无此项
四、现
场
安
全
条
件
检
查
序号
标志、设施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核查情况
4.1
保
证
项
目
工地围档(围墙、围档板)
符合
不符合
4.2
工地门楼(包括企业标志)
符合
不符合
4.3
五牌一图的设置
符合
不符合
4.4
大门洗车槽
符合
不符合
4.5
临时设施
符合
不符合
4.6
其他防护或外电防护
符合
不符合
4.7
一
般
项
目
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符合
不符合
4.8
场内硬化处理
符合
不符合
4.9
现场卫生及材料堆放
符合
不符合
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
根据建质[2008]91号及珠府建[2002]123号文规定,专职安全员及各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如下:
1、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应配备:
(1)房屋建筑工程
10000M2以内
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
10000M2——50000M2
专职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
50000M2以上
专职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
(2)市政、道路、桥梁、装修工程
造价5000万元以内
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
造价5000万元--1亿元
专职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
造价1亿元以上
专职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
(3)建筑物拆除
专职安全员1人;
(4)机械设备安装根据工程量
专职安全员1—3人;
2、电工应配备:
(1)房屋建筑工程
10000
M2
以内
电工1人;
10000
M2——20000M2以内
电工3人;
20000M2——50000M2
电工4人;
50000M2以上
电工5人;
(2)市政、道路、桥梁、装修、设备安装及其它工程必须配备电工3人。
3、焊工应配备:
电焊、气焊设备(每台)
电焊/气焊工1人;
4、卷扬机操作工应配备:
井字架(一台)
卷扬机操作工2人;
井字架(二台)
卷扬机操作工3人;
5、塔吊起重机操作工应配备:
塔吊起重机(每台)
司机2人;指挥2人;司索2人;
6、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司机应配备:
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每台)
司机4人;
7、桩机工应配备:
桩机(每台)
桩机工2人;
一、前期工作
1、施工企业在进场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计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内卫达标、文明有序”总体要求,并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图示、标注清晰。施工平面布置图必须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2、建筑施工现场应根据场地情况,分设工程作业区和办公区、生活区。工程作业区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宜按主体施工、钢筋加工、模板制作、水泥搅拌、材料堆放等区域予以划分;作业区与生活区应采用美观、牢固、刚性密封的围挡等方式进行隔离。
施工现场应设办公室、门卫室、厕所等临时设施,未设置员工宿舍的施工现场可不设食堂和淋浴室。
3、沿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封闭围挡,材料可以使用砖砌或压型钢板,在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围档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外侧刷白。砖砌围档顶部应做压顶。
4、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并设置大门,大门口应设置标有企业名称以及工程名称的标牌。大门入口明显处应设有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5、主要施工出入道路应铺设干、硬化路面,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路面平整、整洁、畅通,方便运输车辆进出。运输车辆进出的工地出入口应有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并且冲洗方便.排水畅通,由专人负责。
二、过程管理
6、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有效管理。
7、在建工程建筑物外脚手架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全封闭施工。密目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重复使用的安全立网必须冲洗干净。密目安全立网应采用塑料绳绑扎在钢管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其他材料绑扎。
钢管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防锈漆。防护栏杆、安全门及挡脚板刷红、白相间油漆,剪刀撑涂成黑、黄相间的警戒色。
8、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必要时进行围护和覆盖遮挡。
9、运输车辆应经过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严禁车辆轮胎带泥驶出工地。
10、临街建筑立面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加强各施工楼层围护,防止施工粉尘、高空坠落和抛撒物体。
11、在建工程不得兼作员工宿舍、办公室及售楼部。
12、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场容场貌、安全生产、卫生状况、便民爱民等措施按规定落实到位。防止抛撒滴漏,及时清扫路面,定期巡查围护结构坚固安全,严格防止影响市容环境。
三、各方责任
13、建设单位对文明施工长效管理负总责。对围墙(围挡)、渣土运输的管理,建设单位应确定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现场负责人。在项目开工前,负责落实围墙(围挡)搭设,主要施工道路干、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等文明施工配套,并负责对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进行总协调。建设项目施工实行总包管理,土方开挖和运输、桩基施工、支护等专业工程应纳入总包管理范围内。建设单位需先行单独发包的土方开挖和运输、桩基施工、支护等专业工程,应单独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14、各施工总、分包企业应共同加强文明工地建设,做好对围墙(围档)设施及渣土运输的管理。施工总包方应明确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现场负责人,负责落实封闭管理、文明施工创建,按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15、监理单位应加强文明施工监督和协调,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绝整改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有责任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因监理单位监督不力,导致工地管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批评和处理的,将记入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监督管理
16、建设工程项目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应分别核验施工平面布置图是否由各方签字。未经各方签字的,不予办理安监登记手续,责令整改,并报施工许可管理部门。
17、各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动态管理、综合考评和部门联动。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管理。加强巡查,及时查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违规挖土等行为,防止施工企业违章施工行为的发生。建立文明工地长效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对建筑和拆除工程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累计受到2次及其以上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工地,一律按不合格工地处理。
18、建筑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不合格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前,责任项目经理不得承接第二个项目施工任务;项目竣工验收后6—12个月内,责任项目经理不得承接施工任务;情节严重的,将限制责任施工企业承接施工任务。
关键词:安全监理
随着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安全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监理被摆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对监理单位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安全监理的范围和责任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人的安全行为、物的安全状态和环境的安全措施,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杜绝和控制伤亡事故,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已成为安全监理的重要任务。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具体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 施工准备阶段
1、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安全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确定具体的安全监理要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加强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采取预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意见。
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做到事前控制和坚持“四不原则”,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批准开工,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不准上岗,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准施工,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2、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督促总承包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严格控制承包单位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杜绝分包工程的再分包,防止无资质队伍参与工程。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分包管理办法,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3、建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要求施工单位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此外,监理还要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主要审查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其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5、严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关。其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审核、批准签署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2)审查编制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拆除、爆破等专项施工方案;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冬雨季施工方案;办公、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及排水、防火措施。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是否齐全有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要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人身事故或设备的发生。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配置合理,施工临建布置得当,符合安全与防火要求,检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整,有无影响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存在。要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防塌方、防倒塌、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要全面、具体、周密,做到万无一失。
凡是安全组织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都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监理的要求去整改。
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
7、对施工单位拟使用的起重机械的性能检测报告、验收许可及备案证书、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及安装方案进行程序性核查,经监理机构核查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投入使用;拆卸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拆卸方案及拆卸单位的资质等进行程序性核查,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拆卸。
8、审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该工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的报验,如挖土机、推土机、电焊机、吊车等。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监理部给施工单位提出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施工阶段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特点,动态地掌握施工情况,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并使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报审。
2、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主要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在检查中,监理及时指出有些工程施工项目部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管理层、操作层脱节,劳务合作单位人员素质不高,工序操作不熟练等现象,及时狠抓落实。
3、监理人员应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跟踪检查关键部位和工艺的施工;(3)对易发生事故的高危、重点部位和环节等加强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3)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4、确定安全监理控制点,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消除事故隐患
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是我们在监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手段。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由总监带队,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在组织检查过程中或日常巡视检查中,我们发现施工用电、脚手架的搭设和机具的安全防护问题最多,为此,监理人员一方面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一方面为他们提供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他们按规范、标准施工。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6、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准投入使用。
7、坚持总监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全员参与
项目监理部实行安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岗位上各负其责,在监理例会上汇报施工情况时,要把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向施工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今后施工应注意的事项。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质量的同时,坚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口头、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形式向施工单位发出警告,限期改正,并将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在监理日志上。
8、根据气候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不同季节天气变化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动态控制,是监理过程中的方法之一,如在高温、大风、冬季、雨季、节假日及工程扫尾期间,更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理除组织专项检查外,还要通过召开监理例会及下发监理指令等形式,给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
9、做好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安全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