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建筑监理;施工管理;工程质量
一、建筑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应该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来设置监理点,对监理单位的结构、人员进行设置,在工程位置、进度、施工、环境等因素的考虑范围内,对工程进行监理。目前建筑监理工作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监理模式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组织模式较为传统,使得监理工作在工程中处于次要的位置,甚至只能是从属的地位。工程初期和中后期的任务量不同,而实施监理人员配置也势必随着改变。在工程建设初期,监理任务不重,因此各个分站人员的安排不多,而在工程中后期,工程任务加重,监理任务也随着加重。就目前监理单位的现状来看,监理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需求量。由于监理力量薄弱,有些监理单位将委托其他单位,譬如施工或者设计单位这些非专业的人进行施工监理,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
(二)监理流程问题
目前建筑监理的流程远远达不到专业水平的要求,首先是监理计划不科学,监理计划是工程监理的指导性文件,必须具备科学性,而监理计划内容缺乏深度,并存在与实际工作脱节的情况。其次是监理任务轻重不分,重点监理施工阶段,施工前的勘察和竣工监理工作都没有落实到位,另外工程在法律层面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明显轻于技术管理。再次是某些监理单位的监理方式肤浅,随着工程的变化,方式却没有随着深入,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过于条款化,与实际脱节。
(三)监理人员素质问题
某些监理人员不顾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的约束,进行金钱交易,采用违法违纪的手段。譬如施工队伍采用不符合规格的设备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偷工减料,而监理人员对此现象却不予置理,甚至在查出施工质量事故之后,监理人员没有采取适当的监理措施,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带来了后来严重的工程事故。
二、建筑监理工作的对策
工程监理能够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将承建商的施工行为控制在监控范围之内,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监理模式的科学化
由于不同的施工建筑工程规模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而且包含的施工内容很多,监理单位难以做到全方位事无巨细的监督与管理。笔者对工程监理模式进行科学化管理:首先确定承包商是否在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规章制度和批准文件等规定范围内进行施工,以及施工使用的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情况;其次是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质检人员的工作水平等情况,特种岗位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上岗条件,并对施工的环境,包括周边环境、交通情况和气候因素等进行检查,针对不利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要求;再次是监理过程中检查关键部位和工序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用摄相、记录等方法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以便在最短时间内责令施工单位予以返工重修;最后是监理记录内容保存完整,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监理流程的规范化
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任务之后,应该根据工程的实情,编制监理的计划方案,然后付诸执行:
(1)结合工程程序和工程量,监理单位委派相关人员进行各工序内容的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胜任委派的监理任务;检查质检人员的到场情况,并将检查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如果质检人员没有在场,监理记录不能够签字确认,工程则不能进入下道工序。
(2)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上岗条件检查,譬如电焊、电工等工作人员,没有经过考试培训并持证的,一律不能安排上岗,为上岗证件的有效期以及上岗人员的技术水平等也要纳入监理范围之内。同时根据施工方案和工程实际,检查施工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是否在施工需求范围内,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等是否全部到位。
(3)检查施工材料质量是否过关,数量和种类是否齐全,避免材料短缺而造成的施工暂停。材料进场的时候应该检查是否具有质量检验报告,报告必须有一定的公正性。
(4)检查施工方案和相关强制性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的落成程度,譬如土方工程、钢筋混凝土施工等施工方法是否真正在工程建设中体现出来,监理人员应该根据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前约定的监理内容,认真贯彻监理职责,为工程质量和安全关奠定基础。同时,监理人员还要做好监理记录,真实反映施工的过程,以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发生后责令返工的依据。
(三)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
首先要制定严谨的工程监理规章制度,作为监理人员的工作规范,让监理人员依据规定有条不紊进行任务监理,制度中要明确监理的奖惩措施,以防止职业道德素质较低的人员渎职,也能够促使监理人员自觉提高监理素质。其次是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监理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的重要工作内容,要通过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得监理人员能够适应不同的施工环境和施工内容,在监理任务下达之后,能够迅速在安排的岗位上按部就班,立刻投入监理工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保障作用,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关,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操作规范、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跟班监督管理,以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总之,监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建筑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助动力之一,在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中,要不断加强工程监理工作,并通过提高监理单位的综合素质,适应不同的建筑施工监理任务。
参考文献:
[1]戴雄.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J].城市建设:下旬,2010,(4):467-468.
[2]苏国华.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88-90.
[3]邓世龙.综述建筑工程监理中的一些问题[J].建材与装饰:上旬,2012,(1):35-35.
[4]刘彦砚,王林.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8):133.
【关键词】 土木工程、监理、安全、控制。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epening of supervis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progress and investment.Safety supervision was included in the supervision of control range.Supervision in the success of the "control" at the same time, it is important to proper safety supervision.I combine the practice of engineering experience, to talk about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points,only supplies the reference.
Key Words: civil engineering; The supervision; Security; The gripe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014(2012)08(中旬)
工程概况:
同科.汇丰国际二期D区由D1#、D2#、D16#~D18#楼及2#商业组成,其中D1#、D2#楼均为26F+1层,D16#~D18#楼均为28+1层,总建筑面积为139573m2,外架使用悬挑式脚手架。
一、安全监理工作特点:
安全监理推广时间不长,总体上来说还处于培育、探索、发展过程中,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也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深化。
要对安全监理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可以从其特点上来分析,这些特点主要体现在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
(一)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特点之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监理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上,实行的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 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一般包括项目的环境、规模、承包方式、管理模式、危害性较大工程情况等),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不光是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员,而是所有的监理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和工作)。
2建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签字。
2、专业工程师的安全监理主要职责
1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得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方案组织施工,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制止违规施工。
3指导监理员做好关键部位的检查。
3、安全员的安全监理主要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做好相关的检查工作。
2关注所管专业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核查安全设施、起重机械验收手续。
3参加和组织各种安全检查。
4负责安全监理资料。
综上所述,可以粗略地反映出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从监理单位到项目监理机构,从总监理工程师到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由于从业人员资历、能力不同,承担什么职责,承担多少职责,要设几个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这都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条例》规定的监理职责,结合工程及项目监理机构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是项目监理机构正常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基础。有一健全的责任体系是安全监理的第一个特点。
(二)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特点二)
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实质上与监理的三方面责任有关,即法律责任,合同责任和社会责任。首先是法律责任,即法律规定的责任。目前,规定监理安全责任的最高法规是《条例》,在《条例》第十四条中监理工作内容也是很明确的,至少可以反映出不是涉及全部施工安全工作。这一点上,各方面的认识差异是很大的,有的监督部门认为,安全监理什么都要管,那显然是不对的。施工单位有施工单位的责任,有其必要要做好的工作。监理有监理的责任,有其必须要做好的工作。从《条例》要求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抓住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一个重点就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就是方案审核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
建设部248号文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中,尽管涉及的面比《条例》广,但工作深度要求不一样,比如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核查,强调的是验收手续,而不是机械性能。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还涉及合同责任。如果在业主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写上了法规和建设部248号文中未明确的工作内容,监理又不据理力争,认可了这个合同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这也是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注意的。
总之,安全监理特点之二,就在于工作内容有特指,有依据,不是想当然地认为安全监理对所有施工安全工作都要管理。
(三)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手段(特点之三)
《条例》明确了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要求监理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需提出、停工、报告,在施工方案审核和实施过程中,强调要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例》没有要求监理单位去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去主动排除隐患。因为已经非常明确了这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所以,安全监理的特点也应在安全监理方法和手段上得到体现。
关键词: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U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道路工程建设在全国各地已经普遍得到重视,不断加快城市道路建设的步伐。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安全监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同时,督促、帮助施工单位更新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
一、 道路工程中安全监理的作用
1、安全施工
这是我国工程监理工作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施工中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这样的效果不言而喻。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在管理的时候发生不文明现象或者是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地告知相应单位做出改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互帮互助。
2、内部协调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目标正朝着科技化、安全化、职能化、多样化以及自动化发展,更多的建设单位参与其中,一个大的工程需要很多个甚至几十个单位承建。怎样让各承建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使工程顺利的进行,仅仅依靠总的承包方是不可能完成的,要定期召开监理会议,通过内部协调,充分发挥作用。
二、道路工程安全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工作受局限
道路工程监理在投标之前对承包商的经营情况和商业信誉缺乏了解,少数监理会遇到整体素质不高的承包人,遇到问题和产生矛盾时难以处理,造成监理被动的现象发生,给企业和政府造成损失。
2、过度重视工程进度
有一些施工企业过度重视工程进度,这样就导致了监理人员很被动的去控制质量和安全。现阶段,施工方甚至建设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总是把工程进度当成重点项目进行,从而忽略了对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如果监理人员因为质量安全控制而影响了工程进度,就会产生冲突造成矛盾,造成了监理工作难度大的处境。
三、道路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安全监理的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内容的确定
确定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派出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监理人员。及时建立安全监理的组织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网络,确定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各级监理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核查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的书面开工申请报告上对其安全方面的准备工作要有明确的批复。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机构,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标牌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
(3)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审查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措施。
2、施工阶段
在施工阶段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与核查。在施工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控制。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主要是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修正完善。在工程中,安全检查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具体做法如下:将安全检查溶入工序检查验收中。在构造物基底检验时,检查防护围栏是否足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晚间是否设置警示灯,安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同时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将安全检查作为旁站监督的主要内容。在石头沟桥墙身浇筑中,旁站监理人员不仅检查砼拌合、浇筑,均匀受力,随时观察支撑情况,确保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配备,依据批准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对应急人员的组织落实、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和定期演练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或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并做好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施的采购、租赁、起重机械的现场安装和拆卸,起重机械的检测与验收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核查,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四、加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的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检、进行抽查及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检:安全检查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可以发现工程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形式多样化,有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但检查要有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危险作业环境防护、施工用电等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施工单位的整改,复查整改结果,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整改,整改后应予复查,最后形成安全检查报告,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严格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道路施工机械在一个工地(或工作面)的工作时间较短,施工工地之间的调动比较频繁。机械的使用环境、机械的安全转移和运输是确保机械设备安全的必要条件。为加强机械设备管理,选择设备停放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预防机械事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是保证机械安全运转的重要措施。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做好机械的防冻、防洪、防火、防电、防爆等工作,要定期对机械的安全操作、安全保护、安全指示装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例如:机动车辆与装载机配合挖土时,必须与人工挖土面保持5m以上距离,机械回转半径之内不允许人员通过;人、机配合挖土时,严禁人员站在机械前进的工作面上;机械挖土施工,必须保证一定的施工场地,施工范围内不准安排其他作业;施工中使用推土机或平地机摊铺材料时,其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车辆,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保证人工和机械施工安全;跟随压路洒水人员,应在压路机后面跟机洒水,不得站在压路机前面退着洒水;在进行沥青洒布车作业时,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制定出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安全防护要求,并检查机械、洒布装置及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等等。
结束语
道路工程安全监理也是一门相当复杂的科学,需要道路建设系统从上而下扎扎实实地开展这项工作,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范围,严格根据合同进行文明、安全、优质的施工。
参考文献
[1] 王春艳.浅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05,.
一、质量监理与安全监理的区别
1.质量监理实际上以产品为中心;而安全监理往往以生产者的人生安全与健康为重点。
2.质量事故通常有较长的潜伏性;安全则是突发性,故两类监理不能完全相互替代。虽然监理单位不是施工安全主要责任的承担者,但依笔者认为,安全也应成为监理行业的追求目标。社会监理的制度 化已在我国日趋成熟,各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已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跟踪监理,按照合同实施监理已被社会所普遍承认。在监理过程中质量与安全理论上又有密切的联系。一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状况,事故的预防落实与否,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由此引出笔者的第二思考。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理与安全监理的联系
1、安全监理工作是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质量也才有保障。
2、安全监理也是进度控制监理的工作前提。在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通过一定科学管理或改进工艺流程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等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是由于建设方总是希望投入的资金尽快产生效益,从而违背科学规律,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压缩要求。由于目前建设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商为承揽工程求得生存,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从而长时间加班加点拼命赶工。为安全事故萌发留下了隐患,也对工程实体质量带来了隐患。因此,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应尽职责。
3、安全监理工作是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的保证。一旦出现由于安全问题产生的伤亡事故,不但会给承包商带来巨额经济损失,而且会给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潜在损失。导致监理投资控制目标无法实现。另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常常随着安全投入不足,以及建设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延期支付工程款无故拖延工程款,造成了承包商有苦难言。如何运用投资控制手段,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到位,作为监理人员在这方面值得思考和研究。
三、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几点思考
综上所述,监理人员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对安全施工状况进行介入在今后的工程监理活动中应该是逐步深入,如何在施工中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正确把握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 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 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监理目前处在建筑行业的变革和深化与完善时期,这不仅要求监理人员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掌握现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更好的运用专业知识,为业主解脱社会压力,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避免国家、集体、个人的财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发挥着重要贡献。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核电业主;监理单位;管控;考核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0-0179-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0.088
EPC总承包管理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及工器具的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方。EPC管理模式在我国核电工程项目中的应用首先起于岭澳核电二期,随后福清核电、宁德核电、方家山核电、三门核电等国内核电项目中普遍采用。
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主要负责对总承包商进行管理和协调,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范围对核电项目进行控制与监督。但在EPC管理模式应用初期,由于受核电传统体制的影响,监理的角色更多的是作为工程总承包商的一个组织机构/部门,工作范围也仅限于质量与HSE的监管。随着核电工程EPC管理模式推行,业主的工作重心已逐步转移到外部协调上(主要是加强与国家和地方的协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会过“多”干预工程实际建造过程,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问题仍是业主最关心的问题。受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将在整个核电工程项目建造管理过程中委以重任,在工程项目全方位管理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有效提高监理单位的监管效率,是每个业主应思考、探索并妥善给予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
1 国内核电工程监理模式
目前国内核电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监理模式主要有两类,分别在中广核集团工程公司和中核集团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中采用,两种监理模式各有特点。
1.1 中广核集团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
中广核集团在建核电项目由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施NI、CI及BOP工程总承包,同时中广核工程公司具有甲级监理资质,也承担核电项目的工程监理职责。
1.2 中核集团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
中核集团在建核电项目大部分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实施NI、CI及BOP工程总承包。业主单独委托四达贝克斯监理公司对现场建安承包商进行监理,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这两种模式,监理单位实际上承担了工程公司质量监督部和安全管理部的职能,工程监理内容也局限于对建安承包商的质量和HSE进行监管。工程进度、费用、合同及总体协调等仍由工程公司整体管控,而此并非真正意义上的EPC合同下的监理管理模式。
2 EPC模式下核电工程监理范围定位
2.1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根据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之一,须对建筑工程项目负质量终身责任。
2.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 监理单位的进度管理职责
与一般的工业与民用项目相比,核电项目的建造过程更复杂,各专业交叉施工频繁紧密,受设计、设备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多,从进度管理的角度需协调事项很多、涉及面很广。如监理单位对工程三级及以下进度计划进行管理,通过对相关计划的审查、盘点、跟踪、预警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计划的科学合理性,也可监督工程总承包商的计划执行力度。
反之,如监理单位不参与项目的进度管理,在部分问题的协调处理上可能会过于强调自身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会对质量、安全和进度有整体统筹的考虑,不利于工程整体利益。
2.4 监理单位的费用管理职责
EPC模式下,监理费用管理的主要责任是审核设计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变更及其所涉及的工程量;在主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后,审核由承包人上报的建安工程包括设备安装、试验费用的总结算(竣工结算)或中间结算(对应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
鉴于核电工程实施过程中将会发生大量的设计变更,造成一系列的返工、材料报废等客观事实。监理单位作为最熟悉现场施工的重要管理方之一,对变更的原因、内容、范围,变更实施,人、材、机等资源的投入相当熟悉。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量或工程费用比较符合现场实际,可以给业主在相关审核工作中提供重要的参考,有利于业主方的费用管理与控制。
2.5 其他监理服务
包括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工程信息化建设管理、总平面管理、环境管理、生产临建设施管理、组织与协调等。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综合考虑核电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业主的工作重心和管理力量以及专业化核电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能力与服务范围,应推行监理单位参与核电工程全范围、全过程的建造,并提供相应的监理服务。
3 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管控思路
3.1 业主与监理单位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确定和优化管理链条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工程项目治理结构将优化(见图1),业主的组织机构将会缩减,人员配备也将大幅度的减少。因此,在核电项目准备与建造阶段,形成“业主主外加总体协调,监理主内”的方式,充分利用业主与监理各自的优势,明确并优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链条,即对外业主积极协调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为项目建设创造积极有利的环境,包括国家管理机构各项批准书的审批,提供厂址和现场接口设施,投融资管理、风险控制等;对内主要履行建设生产监督、接口关系协调、重大事项的最终决定等,保证工程计划工期和预算成本在控制范围内,优质、高效、安全建成核电项目建成,并顺利投产。
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力量、管理深度一般均要高于业主,监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着重管理好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与各承包商协调,严格把关工程质量、HSE管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积极推动工程项目建设进程,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技术与环境目标按既定目标顺利完成。
3.2 建立互信机制,对监理充分授权
在上述管理链条中,业主与监理单位双方必须建立互信机制,在明确了双方职责的情况下,对监理单位进行充分、必要的授权。在项目不偏离预期目标的前提下,不干预或过多干预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使监理人员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充分行使监理权利和决定,提高监理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梳理监理人员威信。与此同时,监理单位也应充分注重自身的管理效益,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包括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和监理工作程序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等。在项目监管过程中,通过既定的沟通渠道,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方反馈、汇报工程建设方面的信息,并寻求与双方一致的意见。
3.3 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文件体系
项目管理文件体系是业主方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也为项目保质保量、有序推进提供必要的保障,应按照“责任明确、接口清晰”的要求建立标准的核电工程建设管理矩阵式组织机构;按照“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原则建立标准的流程化管理体系,包括标准的管理制度、完善的作业流程等;按照“科学先进”的原则建立全面的技术文件体系,从而形成对核岛、常规岛、BOP等全厂范围和勘察、设计、采购、建造等工作全部覆盖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技术支撑(项目管理大纲及配套的管理程序),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以实现管理的过程标准化。
监理单位在该体系下建立并规范自身工作需要的文件体系、制度,并依此对工程总承包商文件体系的建设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等领域进行规范化的监管,从而有力地确保了工程项目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3.4 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机制
虽然一些核电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监理违约责任和奖惩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真正执行,这也在一定层面上导致了监理单位在管理意识上的松懈和监理服务的弱化。因此,如何客观、有效地评价监理单位工作的效果,并与监理费用发放相挂钩,是业主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EPC模式下业主对监理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可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文档信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质量控制、HSE管理八个方面设计(详见表1),一、二指标如表1,三级指标可根据项目自身特点确定。该考核指标体系已在浙江某核电项目中开始应用。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不能过于频繁,也不能过于形式,以季度考核加年度综合评价为宜。
4 结语
核电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大,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多,仅凭业主有限的人力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必须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其中的作用。而监理单位最终发挥了多大的作用,最终可以通过考核进行定量判定。
文章通过对监理单位的考核收集具体数据,分析、评判监理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并针对性地进行改善,以提高监理单位的综合实力,更好地为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也可以为业主方决策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 高明石,陈桦.我国核电建设管理模式的探讨[J].核动力工程,2007,28(2).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S].
[3]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S].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