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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digitaleconomy;institution;innovation
数字经济是一场数字技术推动的经济革命。这场数字化革命正在以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为推动力,以开放的知识为基础,从制造领域、管理领域、流通领域的数字化扩展到包括政府宏观调控的一切经济领域,逐渐形成一个经济体系。
一、新自由主义思潮是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解决凯恩斯主义所遗留的滞胀问题,新自由主义思潮逐渐抬头并呈现占主导地位的趋势。美国传播学者丹·席勒(DanSchiller)指出,以“应该让市场自己遵循其自然的逻辑”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重新被奉为美国国内的正统理论[1]。80年代的里根时代和90年代的克林顿时代都很大程度上遵循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理念。最近几年,新自由主义思潮成为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支柱之一。
首先,作为数字经济重要技术推动力的因特网本身就是自由思想创新的产物。一方面,因特网的设计思想避免了垄断集中,体现分散自由;另一方面,因特网为数字化的信息提供了自由流动的空间。因此,因特网不仅是流通领域数字化的重要技术支持,更是新自由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新自由主义思潮在美国的发展提供了因特网生长的土壤,孕育了数字经济的发展。
其次,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自由市场观点和理念渗透到了美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中,特别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电信和传媒业发展的政策中,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适宜的宏观经济环境。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通过一系列程序对电子计算机业、电脑业和电信业的界限一再进行重新划定,将蓬勃发展的网络业中越来越多的部分划到放松控制的电脑业一边,促进电脑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主张把政府的控制管理降到最低程度、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原理的作用的思想,在美国电信和传媒业决策中逐渐占据优势,更使有关决策出现放松管制的特点。1980年,在《有关计算机的第二次调查》中,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决定,作为美国电讯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受政府管理的电讯公司也可以成立分公司,不受制于现有管制措施。这一措施使得被赋予特别市场自由权的专业化网络行业向整个电信市场扩展[2]。1996年,美国通过了《1996年电讯法》,消除电信行业的垄断,开放所有的电信市场,放松了对不同种类的电信和媒体公司相互进入业务领域的限制,允许不同的媒体市场相互渗透,促使美国全国范围内的从电信运营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通信、互联网服务、广播电视等各个领域展开新的竞争和重组,从而推动高速“宽带”网络的建设[3]。由此可见,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广泛渗透,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市场环境。
二、美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证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美国政府不仅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而且还通过政策支持保障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首先,美国政府增强网络的安全性,提高消费者对网络的信任度。美国政府通过《关于信息系统保护的国家计划》构建联邦政府的信息安全模式,推动公众与民营之间的自愿合作,以保护信息基础设施。美国商务部企业服务局与产业界、消费者代表和政府部门共同合作,开发一种新的电子商务密码系统,专用于网上消费者的保护。另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采用网上冲浪的方法,对网上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于网上的欺诈行为,司法机构按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其次,美国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999年10月,美国通过了《域名权保护法案》,规定域名与商标保护统一,不得冒用、非法注册或使用与他人域名十分相似的域名进行网上商业活动。在域名的管理上,将过去的政府负责注册登记改为由因特网域名定名公司(ICANN)和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SI)代表政府负责域名的注册登记,大大降低了域名的注册管理费。最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1996年底,克林顿亲自倡导成立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负责制定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1997年颁布《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并具体提出五项原则:(1)私营部门必须发挥主导作用;(2)政府应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3)政府必须参与,并致力于支持和创造一种可预测的、受影响最小的、持续简单的法律环境;(4)政府必须认清因特网的特性;(5)应该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全球和全国商务电子签名法案》,使在线合同或在线交易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方便企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三、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是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数字经济之所以在美国兴起和繁荣,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特网演化处在官、产、学、公众各类主体组成的创新网络之中。正是这一网络机制促成因特网的迅速普及发展,带动整个美国经济向数字经济的转变。
美国数字经济是数字化技术在经济领域创新以及渗透的结果。创新包括了技术、制度和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单单市场需求的存在或者技术机会的存在都不能促成技术革新,单独看来,这两者都是技术发生革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他们同时成立的时候,技术革新才成为可能[4]。也就是说,脱离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单纯技术创新不会促进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美国苹果电脑为例,就可以清楚地认识这一点。苹果在PC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过去十年,苹果获得了1300项专利,相当于微软的一半,几乎相当于戴尔的1.5倍。但是,创新能力并没有使苹果公司置身于食物链的顶层。1981年,该公司营业利润率高达20%,而目前仅有0.4%,远低于行业平均的2%。目前,该公司在全球PC市场的份额仅有2%,无法与戴尔和IBM相匹敌。苹果公司充分说明业务模式创新比技术创新更为重要。戴尔、亚马逊、eBay等公司都是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模式,迎合更多的消费者[5]。因此,美国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是由技术创新需求和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相互推动。
事实上,传统的“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仅仅提供美国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的需求。美国科研体系的特点是政府、企业和大学单独或联合资助进行研发活动,促成了美国产生大量创新成果,并得以产业化与商业化发展。因特网正是在这种政府、企业和大学创新体系中由国家投入基础技术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这种建设新的创新环境的过程中,机构和国家的界限被打破。相反,原来互不联系的三类机构,即公共(官)、私人(产)、学术(学)三方面逐步适应共同工作,相互交织作用,进一步在创新进程的各个阶段建立了相互联系,形成了“三线螺旋体”。
但是,“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忽略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还不能够完全成为数字经济的创新源泉。结合苹果电脑失败的教训可以看出产品、服务等业务方面的创新同技术创新同样重要,而且这些归根结底取决于对公众偏好的满足。公众的偏好需求驱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方向,引导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在进一步满足公众偏好的基础上,公众积极广泛地参与在线购物、虚拟社区、数字学习、数字娱乐等都构成推动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坚实动力。而且,当前美国的部分研究机构在统计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时,都对公众的上网比率、上网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兰德公司在加强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议中同样认识到设法让民众了解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民众通过什么方式来支持创新。这些都说明公众是推动美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公众与“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相互作用,形成“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所必需的技术创新、产品服务的业务创新,成为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四、风险资本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的“革新力量”
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技术企业与创业资本或风险资本的互动式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所谓风险资本是由职业金融家(即风险投资家)连同管理一道投资到年轻的、快速增长的、并且有潜力发展成经济重要贡献者的公司中的资本,风险资本是初创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6]。美国风险资本市场制度是一种增进和分享创新收益为目标的有效率的融资制度安排。风险资本投资的运行特点包括三方面:一是投资面向新兴产业(主要是信息产业)中的初创企业;二是风险资本还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三是风险资本具有良好的退出机制。正是这三个特点使得风险资本能够通过独特的创新试错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把资本、技术和知识联系起来,赋予美国经济支持技术型初创公司发展的优越环境。20世纪90年代,风险资本投资在美国发展迅猛(见表1),相继培育出DEC(数字设备公司)、Intel(英特尔公司)、Microsoft(微软公司)、Compaq(康柏电脑公司)、Apple(苹果电脑公司)等著名的高科技企业。这些高科技公司为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
进入新世纪,美国数字经济遭遇挫折,风险资本投资的绝对数额出现急剧下降的趋势,但这并没有削弱其对美国经济的贡献。统计表明,2000—2003年期间曾经接受过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在就业创造和销售收益增长方面对美国经济的贡献仍然超过其他同行企业。在信息产业部门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见表2),比如2000—2003年期间,计算软件整体行业出现裁员8%,销售额仅增长5%,而风险资本投资企业却仍然创造了17%的就业机会,销售额高达31%。因此,风险资本投资正在很大程度上拉动当前美国经济的复苏。
总之,无论是在美国经济繁荣或复苏阶段,风险资本都对美国经济做出重要贡献,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中不可替代的“革新力量”。
参考文献:
[1][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3.
[2][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0.
[3]郭庆光.21世纪美国广播电视事业新构图——“1996年电信法”的意义与问题[J].国际新闻界,1996(6).
[4]Rosenberg,Nathan.InsidetheBlackBox[M].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2:231-232.
[关键词]:数字化经济 劳动力市场 影响
现今,数字化强势席卷全球,极大的促近了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为信息社会、商务模式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数字化的存在,反映出中国经济、社会的部分特点。数字化经济不仅提升了电子商务的质量、生产效率,而且对提高我国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对我国劳动力市场产生了强烈的影响。由此可见,关于数字化经济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的研究尤为必要,对加强劳动力资源配置、优化,确保我国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等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
长期以来,劳动力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对我国经济的转型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且其与市场供求等存有密切的关系。经调查发现,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主要由新增劳动力、事业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构成。根据研究结果显示,劳动力市场在我国劳动力配置、劳动力数量、优化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现代服务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加
随着信息技术、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也越来越繁荣,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一系列利好因素,这使我国第三产业所占经济比例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现代服务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呈下降趋势,而服务业则恰恰相反。服务业的飞速发展,为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路径。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服务业每年创设的就业岗位约为700万。这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就业难问题的解决,对于提高就业率,降低社会矛盾起着积极的作用。
2、大学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
近年来,我国多家民营企业、传统制造企业倒闭。然而,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数量却不断攀升,这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此外,大学生缺乏一定的社会资历、工作经验、实践技能等,其在就业过程中自身核心竞争力较为薄弱。
3、缺乏新兴产业高技能岗位人才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大多数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新技术、高科技人才极度匮乏。统计资料明确指出:拥有良好教育背景的劳动力约占所有劳动力的10%,其余的劳动力没有人力资本,其就职方向大都倾向于简单的劳动体力。就当前来看,社会特别渴求新兴产业高素质人才。
二、当前数字化经济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实践证明,数字化的普及,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转变(传统工业经济转变为数字化经济你)的目标。与此同时,数字化给我国环境、社会、经济等带来了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工作方式、劳动力市场结构、运营机制等内容。根据实际从业经验,笔者将数字化经济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概括为以下内容:
一方面,数字化经济直接影响劳动力市场。对于数字化经济而言,其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当前,数字化技术不断发展、创新,在改变劳动方式(劳动力加劳动工具)、手段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因此,数字化经济环境中,我国劳动力市场必然受到其的影响,从而在微观、宏观层面发生一定的变化。
另一方面,数字化经济影响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数字化经济的蓬勃兴起,促使新产品、服务需求产生,对市场供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劳动力市场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优化,从而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
三、国外劳动力市场对我国的启示
毋庸置疑,数字化经济加速了经济全球化、人力资源的流动。数字化经济形势下,互联网普及率明显增高,对经济投入、产出等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工作场所的优越性发生了转变,工作场景、模式的虚拟化逐渐引领潮流。笔者以美国劳动力市场为案例进行分析,其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模式得以丰富
数字化经济背景下,社会、经济、生活等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工作模式亦是如此。自2000年以来,远程就业开始兴起,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高素质人才需求量不断攀升
就美国数字化经济而言,其制定、出台了很多关于远程就业的法律法规,以提升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优化效率。此外,美国开设技能培训课程,以提升劳动力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满足社会、企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与此同时,美国极其重视引进国际人才,为保持高科技竞争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上述这些内容,对我国更好地配置、优化劳动力资源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四、结束语
数字化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电子商务生产率、质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数字化经济时代,就业模式、劳动力资源流动等发生了巨大变革。为更好地应对数字化经济形势,我国应采取构建互联网就业平台、对劳动力进行科学培训、转变高校育人方案、引进国外优秀人才等有效措施。希冀,在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下,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优化等能够取得长足的进步。
参考文献:
[1]何枭吟.经济数字化对美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及启示[J].经济问题探索,2013(08):130-134.
[2]李剑玲. 数字化经济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5(07):47-48.
“数字鸿沟”是否越来越
今天,发展网络经济已不单纯是一个信息技术的动作和商业模式选择问题,而是适应国际经济环境变化、融入全球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然结果。网络大潮虽经历了波折,但仍迅猛地向我们涌来,它的巨大潜力已不容我们漠视。
在网络推动经济发生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却发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作为著名的IT评论家,胡泳曾指出,网络经济本身造成一些输家也造就一些赢家。这种输赢的差距表现在一个国家之外,就是国与国之间的技术进步与发展方面的鸿沟,而发展中国家就可能在种新的经济秩序中输掉所有的东西。
那么,作为世界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我们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数字鸿沟”到底有多深呢?
根据美国《侨报》发表的、关于中美两国“数字化”程度比较的文章,截至2000年年中,中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590万台,平均每万人88台。同期美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6亿台,平均每万人拥有近5000台,是中国每万人拥有量的57倍。从1995年开始,一些学者就尝试建立信息化指数模型来对信息化进行社会测度。据相关计算,2000年中国信息化指数达到145.3,而美国在1997年的指数就已达到了1006.9。
用好网络关键在观念
面对巨大的数字鸿沟,面对低谷中期待再爬坡的网络经济,我们现在该做些什么?这个问题正是这次会议探讨和争论的焦点。
来自南京的经济学家盛晓白提出,缩小数字鸿沟,转变观念是首要之举。他认为我们目前急需转变的几大观念是数字观念、时间观念、创新观念和风险观念。
他认为,网络经济强调要快速反应,抢占先机。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实力上,印度均不如中国,但正由于印度政府抢先对网络经济采取了积极扶持的政策,使印度无论在高速计算机还是软件开发等关键领域上都领先于中。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创新与灵活性是企业的生命线。但迄今为止,中国网络经济的成就主要来自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模仿。有人将中国的网络比喻成“互抄网”,成千上万个网站提供的内容大同小异。中国电脑市场国有品牌的占有率在提高,而技术含量并未提高。
盛晓白特别指出,在我国,对网络经济的态度有一种很不成熟的忽冷忽热的感觉。网络经济兴盛时,热浪铺天盖地;网络经济低迷时,处处寒气逼人。在美国则不同,无论网络经济是冷是热,投资者的反应都比较冷静。而正是这种风险观念上的落差,导致了资本市场对网络经济发展的支持程度的不同。美国至今投入网络经济的风险投资超过400亿美元,而中国这方面的投资全加起来,也不到40亿元人民币。
有专家认为,我们应利用目前网络经济正在低谷调整的时机,迅速提高网络基础建设的水平。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倪月菊介绍,目前美国为保持其网络经济“领头羊”的地位,仍在不断加大对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其他发达国家同样不甘落后,不完全统计,欧盟成员国目前每年投资信息产业280多亿美元,日本每年投资约250亿美元,韩国也制定了中期投资发展计划,到2004年投资将达到4万亿韩元。
低谷中更显政府力量
网络崇尚自由,网络带给经济的最大变化就是消除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还能做些什么?在这一点上,人们曾有很多模糊认识。这也因此成为本次会议讨的焦点。
会上各方人士普遍认为,政府在网络经济发展与治理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规范各利益主体经济行为的政策、法律、规章制度都要由政府来制定。而政府在行使这些权力的时候,应依靠市场的力量,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基础作用。
正像经济学家乌家培指出的,那种认为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政府的作用会减弱的意见,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即使美国研究网络经济的经济学家们,如保罗.克鲁格曼也认为“大力倡导政府干预”是必要的,因为网络经济中还存在着很多市场失效的事例。何况在像中国这样市场经济发达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适度的政府干预就更为必要。
专家们对政府如何在网络经济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他们认为首先政府要加大自身的改革,使其改造成一个适应性强、灵活、友好、采用新技术、不断创新、业绩驱动和负责任的政府。专家还提出,网络经济时代,应实行“政府让权,企业接盘”。这里“政府让权”是指按照“小政府”原则(机构小而效率高),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将本由政府承担,但没有现实财力支持或效率保证的部分公共责任,转移给负责任的事业或企业分担。
关键词:数字文化产品;国际贸易;关税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关税的征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经济。因此,应加大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管力度,保障经济效益。但是由于数字化文化产品自身的独特性,其关税征管的难度比较大,这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税收征管模式及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1.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关税征收存在的问题
关于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关税征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以往,在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国家贸易进行关税征收的时候,对关税是否征收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并且尽管对关税征收保持统一的意见,但是真正实施起来在技术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2)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征收关税的成本要远高于对数字化文化产品所征收的关税所得。新技术出现后,在线视频点播技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就给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关税征收问题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尤其是付费电影的下载,如何对其进行关税征收更是存在很大的难度。以A、B两国为例,A国消费者通过服务器从B过电影网站上下载电影,并以电子支付的形式完成交易,这其中并未索取发票,因而A国相关部门对交易的发生与否并不知情。(3)不同国家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关税征收立场不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不主张征收,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不征收关税会对自己本国数字化文化产品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
2.世界贸易组织暂时免征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计划
一直以来,世界贸易组织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关税征收问题都比较重视。1997年,经合组织组织的会议中,制定了适用于电子商务税务框架条件,提出了“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1998年,世界贸易组织就与电子商务相关问题开始进行审查,并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关税征收提出了一个工作计划,即以电子传输方式进行贸易延迟征收关税。但是对于这一计划,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看法,主要表现在西方发达国家与其他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关税的征收存在分歧,但是发展中国家最终也赞同了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暂时免征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的计划,认为这一计划符合他们的国家利益。然而关于永久性免征关税方面,相关成员都不愿意做出承诺。一方面,有的认为永久性免征将会导致相关关税永久丧失;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考虑到长远国家利益,只是希望通过暂时免征来获取发达国家更多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无论如何,在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收问题上,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仍未达成一致。
3.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暂时免征关税的弊端
暂时免征关税,从全局出发考虑的,既有利也有弊,因为暂时免征关税这一举措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既表现在发达国家,有表现在发展中国家。综合当前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来看,暂时免征关税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以电子传输方式进行的贸易所涵盖的范围不是十分清晰。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各国对什么是电子交付并没有形成共识,各成员国之间对电子传输的理解存在分歧。因此,就导致了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管难度增大。各成员国具有不同的国情及对电子传输贸易标准的定义,并且在电子支付及电子传输中有不同的方式,所征收的关税比例和种类难免不同。因此各成员国制定的数字化文化产品及所征关税的标准具有差异,为保障各自国家的经济主体及利益,暂时免征关税也是难免。(2)暂时征税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达成的政治性共识不能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援用。暂时免征关税从其名字就不难看出,该举措其实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无奈之举,是一个无法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得以强制执行的政治义务。(3)暂时征收关税在解决影响服务贸易歧视性原则上还存在很大问题。国际贸易中存在一定的贸易歧视、贸易壁垒,暂时免征关税的举措并没有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何实质性的作用。针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进行暂时免征关税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国际贸易中问题的爆发,并且正在制造新的贸易问题。因此,暂时征收关税存在很大的弊端,影响了国际贸易正常进行。(4)暂时免征关税在实践中并没有阻止对电子商务征税。从目前暂时免征关税的实践来看,以欧盟为例,认为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不应该承担传统贸易不存在的税收形式,并不希望将电子商务活动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而增加新的税种。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暂时免征关税举措的实施难度非常大,且实施这一举措可能造成更大的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问题,对各成员国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经济主体、经济造成损害。
4.结语
总之,关税问题是国际贸易开展过程中最为关键、最为主要的问题。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处理好关税征收的问题,净化数字化文化产品的贸易环境,及早提出一个能够长久解决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收争端的举措,为构建一个可以预测的数字化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框架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徐雨微.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关税问题研究[J].楚天法治,2015,12(7):191-192.
这是一个令人欢欣振奋的好消息!汕头市外经贸企业协会负责人如此感慨,近几年,私营外贸企业发展的速度简直超乎我们的想像。
其实,1999年之前,不论是在全国还是在汕头市,外贸出口都是以国有外贸公司为主力军,私营企业出口几乎为零,如:1999年汕头市出口总额27亿美元,国有外贸公司的出口额就达20亿美元,比占74.6%,三资企业出口6.7亿美元,比占22.7%,而私营企业出口只有1200万美元,仅占0.04%。
然而,2000年,汕头市私营企业出口却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达到1.16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45%。从2001年至2005年的5年间,私营企业出口均以每年超过30%的速度持续增长。据海关统计,2005年,汕头私营企业达863家,占全市有实绩企业的55.2%,共完成出口11.74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6.88%。
有进出口实绩的私营企业从10多家发展到863家,在全市所占的出口份额从0.04%到39.1%,这两组数字说明什么?汕头私营外贸企业正在迅速崛起,已然成为举足轻重的外贸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