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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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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理论与政策

财税理论与政策范文第1篇

本文对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内外文献做了系统概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国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研究现状;国外文化产业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国内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理论及发展对策研究。本文的目的在于梳理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研究的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文化产业;财政投入;税收政策

0 引言

文化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竞争力,以文化为内涵,以科技为支撑,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的知识密集型、智慧主导型、资源节约型产业。为了进一步研究的需要,也为管理者提供国内外的前沿理论和实践经验,本文首先综述了国外关于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理论成果,最后总结概述了我国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

1 国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学术研究现状

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是各国学者研究的重要领域,下面分别从财税政策的重要性及实施方式两个方面予以概括。

1.1 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重要性研究

Justin O’Connor通过深入分析文化产业与消费的内在联系,指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消费具有重大的拉动作用,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财税政策。David Throsby分析了核心产业要素的财政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指出一方面通过提供财政赠款,支持文化产业的资本营运及开支,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直接和间接的税收优惠,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1.2 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实施方式研究

针对文化产业的总体发展,各国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财税政策实施对策建议。

Van Puffelen, Frank介绍了伦敦为保持其作为世界性文化大都市的地位,分析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改造之间的关系,探讨了作为一座创意城市所具有的文化资本及要加大财政投入和实施差别税率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R1ehard Caves认为财政资金主要应投入到某些非营利机构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并且要采取财税等的间接方式引导和鼓励私人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不干预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运作。

针对文化产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题,各国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财税政策实施建议。

Nordicity 指出文化产业面临的主要挑战是金融:缺乏必要的金融资本。如安大略省文化产业的发展,首先,得益于联邦和省级项目以及税收政策的支持。其次,得益于文化产业的融资环境,如股权融资。再次,得益于一个智能升级的金融机制。Billy Matheson提出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资战略,首先,加大联邦政府投资,其次,吸收非文化部门和外来投资,再次形成比较完善的融资体制。

2 国内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理论及发展对策研究

2.1 财税政策介入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

1)文化产业属性研究

叶菊华对文化产品的“外部性”进行了分析,指出财政政策干预文化产品生产有利于文化产品外部性的消除,是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原因。王德高、陈思霞、卢盛峰认为文化产品具有公益性,存在市场失灵现象,要求财政政策介入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

2)财税政策效应研究

廖冶寅、 陈爱东提出了财政政策具有乘数效应的原理,指出财税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必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柳光强运用税收的收入与替代效应理论说明差别性的商品税税率政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奚敏华运用杠杆效应理论指出财政资金的导入有利于发挥杠杆效应,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资市场和融资体制。

2.2 文化产业财政投入研究

1)财政资金投入结构研究

周丽俭、蔡璐认为文化产业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平衡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财政支持,加强文化娱乐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并进一步优化财政文化投入结构。魏鹏举指出公共财政需要重点投入那些对培育国家文化生产力具有战略意义的环节,并根据文化产业发育、发展的不同环节,出台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财政投入措施。

2)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研究

林青青指出应改变财政拨款方式、采用财政入股方式和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等,推进文化企业经营机制体制改革。杨吉华指出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张歆蕊指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投资经营,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入机制。

2.3 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研究

1)减轻税收负担研究

马洪范指出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应针对不同性质的文化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对捐赠个人与企业制定税收减免政策、降低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完善文化产品或设备进出口税收政策和继续执行特种经营的减免税政策。尹利军、吴声怡认为,税收政策对中小型文化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应给予中小型文化企业所得税抵扣、减免等优惠,减轻中小型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

2)税率实施的差别性研究

兰相洁指出应根据文化产业各自的特征,对各种社会效用的文化产品、各种特点的文化企业采用不同的税率。张伟、周鲁柱指出从三个方面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降低税率;二是完善差别税率政策;三是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加大鼓励企业和个人赞助或捐赠。

3 总结

随着近年来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文化产业财税扶持政策的研究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产业的特点与财政的扶持存在着某一项的联系,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财税政策支持。2)分析世界各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总结其不足借鉴其经验来指导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3)提出财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如财政直接资助、设立专项基金、体制改革、税收优惠、差别税率等。4)寻求与财政支持相关的文化产业融资方式,如股权融资,文化企业贷款优惠及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等。

【参考文献】

[1]Justin O’Connor.The Definition of ‘Cultural Industries’[J].Manchester Institute for Popular Culture, 2008 (8):16-20

[2]柳光强.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财政研究,2012(2):43-50.

财税理论与政策范文第2篇

当前,国内外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相关的财税政策研究,大致是沿着理论分析和实践分析两个方面展开的。

1.1“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典型的有两种思路。其一,财政分权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早期的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因为各个地区居民的偏好并不完全不同,所以由地方政府有所区别地分别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显然比整齐划一地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更有效率。Oates(1972)认为中央政府应当赋予地方政府提供相应地方性公共物品的财政收支权力,这样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Tiebout(1956)指出,如果居民具有充分流动性,地方政府就会根据本地区居民的偏好设计出迎合他们需求的公共产品,进而提高经济系统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认为,适当的分权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维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进而推动经济发展。Qian和Weingast(1997)提出,财政分权有助于形成一种称之为“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在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样一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杨之刚(2006)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共同同意的决策规则,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内明确地划分责任。政府间财政分权不仅要对政府职能进行有效配置,同时,合理的收入分享制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符合法定程序的举债制度等是不可或缺的,最优的分权度需要针对不同的政府职能或政策任务具体地一一考察。其二,纵向税收竞争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学者开始考察国内纵向税收竞争问题。国内纵向税收竞争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可以调动中央、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防止中央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另一方面,纵向税收竞争如果过度、不规范,就会使中央政府难以筹到足够的财政资金,以履行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宏观调控职能等严重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引致国家分离等政治问题。Dahlby(1996)分析了财政外部性包括纵向税收外部性与政府间转移支付机制设计问题;Keen(1997)详细分析了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中的纵向税收外部性问题;Besley和Rosen(1998)则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在石油、烟草税设置上的纵向外部性问题;Sato(2000)也就财政外部性和联邦制国家的有效转移支付问题进行了研究;Wilson(1999)则研究了国内纵向税收竞争与征税过度问题;Br?ulhart和Jametti(2003)则从实证的角度详细分析了瑞士的纵向税收竞争问题。

1.2“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践分析。学者的研究主要根据我国早期“省直管县”改革实践(例如浙江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市管县”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优劣比较。与“市管县”相比,“省直管县”具有以下优势: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管县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制约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实质就是“扩权强县”与留利于农村,体现了关注“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新理念,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②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相应地减少了地市级中间管理环节,可有效地避免管理效率的递减,防止财政资金的层层盘剥和滞留,增强了省级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③有利于扩权强县和富民强县。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④有利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省级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直接结算到县(市),既能避免地级市集中县级财力的“市刮县”问题发生,又可以使县级财政困难直接反馈到省级财政,从而省级财政能够直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同时,也要看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加大了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行政管理与财政管理不同步;制约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可能造成县域开发的无序进行。其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正是考虑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学者们纷纷提出了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①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确立。各级政府事权的确定是一个由何级政府承担才能最有效率的问题。事权的相对确定性,不是说事权不能变,而是要求每一次事权的变动都应该有对应的财力变动,即事权变动有相应的财力支持。②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等地方财权的重新划分。税权的界定,要综合考虑税收的征收成本、政府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等因素。如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与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密切相关的税种,从政府职责实现的目标来界定,应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税种。收费权往往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直接对应。一般说来,收费仅针对受益对象明显的公共服务,但这不是说所有受益对象明确的公共服务都应该收费。现代政府负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应保证提供最低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政府收费不仅要纳入预算,而且收费权也应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进行分配。③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财权划分并不能完全解决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而财政转移支付可弥补这一缺陷。应尽可能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标准收入的测算将融入更多的激励因素,考虑更多的财政努力因素,以尽可能减少其负激励效应。专项转移支付则应尽可能使决策公开透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引入竞争机制。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地方政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竞争,以尽可能降低政策目标实现的成本。再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非常重要,政府各项事务都与之紧密相关,政府的各种活动都会对之产生影响。为确保“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功推进,需要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②行政区划调整。从浙江省的经验来看,辖区面积小和各县(市)之间距离近是其实行“省直管县”独特的地理条件。实行“省直管县”后,全国多数省份除了管理数量较少的地市之外,还要管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县的财政。这无疑会急剧增加省财政的压力,增加省级财政的工作量,对省级财政管理能力也是一种考验。虽然信息化的推行可减少一定的工作量,但从根本上看,还需要对一些面积小、人口规模小的县市进行合并,以减少工作量。

2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与初步成效

2.1改革的内容

2.1.1推进湖南地方政府财政分权的财税政策研究。财政分权有助于各级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财税政策有许多工具可以运用,通过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能够为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1.2促进湖南地方层级政府之间良性税收竞争的财税政策研究。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不但可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防止各级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在这方面,将利用各种财税政策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税源情况,行使必要的税收管理权,以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

2.1.3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省直管县部分解决了不同层级政府财政的分工问题,但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要求的财政体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配套的财税体制改革与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在结合国家政策基础上,我们将对湖南地区如何制定和实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2.1.4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的研究。“省直管县”的推进成效与其配套条件紧密相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都是十分关键的因素。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发掘财税政策的着力点。

2.2主要观点

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以财税政策来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地方自治,这也是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二是财税政策应有利于构造湖南地方各级政府间良性的纵向税收竞争。三是与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财税政策要紧密配合。例如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准确划分,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的重新划分,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等。四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条件要跟上,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五是应借鉴包括浙江等省在内的国内先进经验,在财税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所创新,包括努力争取更加广泛的中央财政政策支持,这些都是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

2.3理论创新程度与实际应用价值

2.3.1创新程度。迄今为止,关于财税政策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更多的研究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的。对于在地方区域层面上研究这一问题,无论国内外都还存在较大理论和政策研究空白。通过密切结合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在此方面将会有重大的创新,而且在财税政策运用方面也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财税理论与政策范文第3篇

英文名称:Shan Xi Finance and Tax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山西省财政厅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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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14-10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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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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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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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理论与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创板;研发投入;财税政策

为了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我国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在科创板上市将有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约束。2019 年4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满足“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及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因此,如何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是推动企业成功上市科创板的首要问题。江苏省是我国经济发展位居前列的经济大省,制造业发达,本文以江苏省企业为例,研究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的相关财税政策设计问题,这对于推动企业上市科创板有重要意义。

一、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促进作用的理论分析

Bloom等(2013 )研究认为R&D具有公共产品特征,但由于经济外部性,存在企业因研发投入获得的企业收益有可能低于为社会公共产品所付出的成本,导致企业研发投入效率处于次优状态,即主观投入意愿低。在这种情况下,研发的公共产品性质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就具有了“市场失灵”的经济后果,这也为政府的公共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相应地,各国政府设计了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低成本贷款、补贴能源或原材料等公共干预政策,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其中,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是最常用的政策手段。

(一)财政补贴与企业研发

为了应对市场失灵和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研发活动经济外部性问题,政府倾向于使用财政补贴以促进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然而在关于政府R&D补贴在激励企业研发的有效性方面,国内外理论与实证研究都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一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对企业R&D的支持降低了研发活动的单位成本,增加了受资助的研发项目的预期盈利能力,从而鼓励受补贴的企业增加研发活动投资。Lerner(2000 )研究发现受研发相关财政补贴的企业增长速度更快,获取外部融资的能力也更强,并会对研发活动进行更多的投资,产出更高的社会回报。Guo等(2016 )发现受中国最大的R&D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与不受该项目支持的企业以及该基金设立之前的企业相比,产生了更高的科技创新产出,且最终实现商业化的比例也更高。另一方面,企业可能会用财政资金代替企业本身对研发项目的投资,导致了挤出效应。Dimos和Pugh(2016 )研究显示,政府补贴对63%企业的研发起到了促进作用;而其他研究发现要么存在挤出效应,要么根本没有影响。此外,相当多的研究还表明,除了中小企业或研究导向的项目,政府R&D补助计划没有刺激企业业绩(Howell,2016 ),或产生的积极作用有限。Darong(2018 )发现,少量的财政补贴可以提升企业的生产力,而获得更多的补贴却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以上分析表明,理论上财政补贴政策是激励企业扩大研发的有效政策工具,但其实际应用效果可能会受一些因素影响或制约,“一刀切”式的政策设计有必要进一步细化,也有必要设计相应的配套机制以提升财政补贴的效果。

(二)税收优惠与企业研发

相对于财政补贴的直接干预,税收优惠是一种市场导向的、为弥补研发企业为社会付出多而回报低而进行的设计,因为它保留了让企业选择如何开展研发活动以及研发活动所预期达到目标的权利。但从目前效果来看,税收优惠政策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2008 年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研发投入税收抵免政策。在该项政策设计中,居民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按150%加计扣除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2019 年全国两会后,该比例提升至175%)。Lin(2019 )研究表明,研发税收抵免政策可以使企业所得税税负减少7.5%―12.5%左右,然而在实践中2010 年至2014 年研发税收抵免只占研发支出总额的4%左右,说明实际的政策实施效果尚未达到最优的政策设计目标。另外,从政府角度来说,税收优惠应该给予那些为公共产品付出较多而企业所获得回报较少的项目。然而,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却倾向于利用税收优惠去投资有最高回报率的项目。因而从理论上来说政府可以通过制订差异化的政策来优化财税政策的设计。

(三)研发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对于科创型企业,研发活动及成果是其核心的竞争力,过多披露研发信息有泄露企业商业机密的风险,因此企业可能不愿意披露过多的研发信息,这样会有以下后果:一是为了获得政策支持,企业可能会提供虚假的研发信息,从而影响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的激励效果。政府关于研发激励的财税政策,面临政策实际受益者与政策制定目标相偏离的问题。由于难以获得整个技术研发市场的全部信息以及市场上缺乏可供决策的有用信息,此时作为信息获取劣势方的政府,更倾向于采取“一刀切”的研发财税政策。然而由于科创型企业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样的政策很难能够适用所有的企业,导致原本应是政策激励目标的企业实际上却难以享受到相关的政策优惠。二是信息不对称会引发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为了获得政策支持,企业会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地位做出隐瞒信息和操纵研发等行为,这同样会削弱政策的激励作用。因而因地制宜地对企业现实情况进行充分考量,制订相应的政策,以缓解信息不对称及其对政策实施效果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政策制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江苏省企业研发现状分析

(一)江苏省企业研发投入及产出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增长、调结构”战略部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近年来致力于推动本省创新水平的提高。根据2013 ―2017 年的数据来看,江苏省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总额逐年持续增长,从2013 年的891.16 亿元增长到2017 年的1196.75 亿元,平均增速达7.66%。经常性支出四年间增长了34.29%,资产性支出增长了13.04%。从江苏省企业研发产出的层面来看,专利申请数,尤其是能够体现企业核心技术能力的发明专利也是逐年上涨,其平均增速分别达到了4.84%和8.46%。

(二)江苏省企业研发投入存在的问题

虽然江苏省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和产出都显示出上涨趋势,但从研况来看仍然存在强度不足、增长乏力的问题。研发投入强度是研发投入与GDP之间的比值,它反映了研发与经济发展之间相匹配的程度,体现了经济在多大程度上依靠科学技术创新驱动。江苏省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在近几年都达到2.1%以上的水平,且在2008 ―2013 年增长迅速,但在2014 ―2016 年该指标出现增速放缓的趋势。此外,与广东省等省份相比,江苏省政府科研财政投入支出规模略显不足。通过比较江苏、广东两省统计年鉴中的财政投入数据,2017 年广东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达到821.41 亿元,接近江苏省当年财政科技支出的两倍。在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上,江苏省近年来基本维持在4%左右的水平,而广东省在2016 年及2017 年的该项指标分别为5.53%和5.46%,反映了江苏省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的问题。

三、推动江苏省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政策设计

推动企业成功上市科创板的关键是激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目前支持企业研发的财税政策并未完全达到应有的效果,而江苏省企业研发的现状也说明需要进一步激励企业扩大研发投入,因此,有必要对既有政策进行优化,并辅之以相关配套措施,以推动更多的江苏省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

(一)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财税政策设计

企业一般会经历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阶段,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面临的技术需求、研发设备配置、融资约束等不尽相同,因此财税政策应用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效果上会存在差异。朱学义(2019 )调研发现江苏省科创型企业中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占据大多数,这类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会有以下几个特点:企业外部融资能力相对较弱因而面临着更强的内外部融资约束;有一定的技术基础但缺乏对市场的理解以及将技术转变为市场的能力,即使研发已具有成果但仍面临因市场开拓不利、新产品无法适销对路的风险。在财税设计时,需要基于江苏省科创型企业的上述特点,做到有的放矢。对于技术基础薄弱和研发经验不足的成长期科创型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研发风险太大,研发意愿不强,因而财政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较小甚至产生挤出效应,而应更多地采取税收激励,并探索采用产学研合作以及配套金融支持等政策工具。对于有一定研发基础的成长期科创型企业,为了促使其进行技术革新换代并达到科创板上市要求以助力其长远发展,需要加强对其税收和补贴的扶持力度。由于所得税税收抵免对于缺少盈利的成长期企业作用有限,应直接给予其税收优惠,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此外由于成长期科创型企业缺乏在其行业领域内经营管理及市场开发经验,其研发成果难以产业化,其技术积累难以转变为实质性优势,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对已完成研发且成果产品化的企业侧重采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对其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投资,为新产品寻找市场以提供确定的销路,实现研发活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二)基于企业所处研发环节的财税政策设计

企业的研发作为高技术密集型科学活动,需要经历研发方向研讨、产品线布局、研制开发、产品试制等环节。新产品试制成功之后,企业还面临产品营销和开拓销售渠道等研发成果市场化环节。只有当各个环节相关资源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才能保证整个研发项目的完成,因此针对研发活动各个环节的企业的切实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政策支持,这也是财税政策优化的方向。在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启动阶段,政府部门采用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将资源投向那些具有广阔技术前景和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以提升企业研发项目质量,加速企业转型。而在项目正式实施阶段,企业往往需要根据设定计划进行技术人员聘任、设施建设以及设备物料购入等工作,会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政府应重点加强财政补贴的力度,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建立健全的财政补贴配套政策,优化审批机制,加强对企业补贴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研发管理机制,引导各项资源集中到最重要的项目中去。

(三)完善财税政策的配套机制

1.促进江苏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企业研发提供资本保障。以江苏省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建设包括各类产权、股权以及衍生交易的权益类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管理,推动江苏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解决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此外,培养江苏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并吸引更多优质证券公司在江苏省建立分支机构,完善和净化资本市场环境,为科创型企业上市融资消除后顾之忧。2.引进风险投资,促进江苏省科创型企业提升内部治理水平。风险投资的高风险偏好与科创型企业高成长性相互匹配,是科创型企业有效的融资渠道。此外风险投资还可以扮演一个鉴证者的角色,通过发现、筛选等机制克服企业内部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在风投的背书下企业可以向市场传递一种积极的信号,使其可以获取之前无法获取的外部资源。政府部门应引导风投机构向优质企业倾斜,吸引更多风投机构助推江苏省科创型企业发展。3.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运营,与财税政策形成协同效应。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JSGIF)于2015 年9 月25 日正式成立,在促进江苏省产业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政府部门应首先做好项目落地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化选择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此外政府应增大让利力度,协调母子基金投资目标上的差异,加强风险监测并实行风险共担和风险补偿机制,从而激励创投机构扩大资金规模以促进对科创型企业的支持,形成对江苏省科创型企业的长期助推力量。

【主要参考文献】

[1 ]BloomN,SchankermanM,ReenenJV.IdentifyingTech⁃nologySpilloversandProductMarketRivalry[J].Econo⁃metrica,2013 ,12 (3 ).

财税理论与政策范文第5篇

(一)总体教学目标的优化。会计知识已成为财税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工具,在设置总体教学目标时应充分体现会计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将总体目标设置为: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财政、税务、会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税收政策、税收与会计实务操作,能够在税务、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

(二)具体教学目标的优化。(1)会计学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各高校财税专业会计学课程的设置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但普遍课时量较少,任课老师的授课重点往往在于具体事项的处理,对基本财务理论以及财务报表的讲述不够深入,。结合专业特点以及后续课程的要求,在制定《会计学》的教学目标时,应加强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讲述,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以基本理论为纲提升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2)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通过讲授税收法律知识及中国税收体系,使得学生熟悉税收政策,增强学生税收实务的应用能力。(3)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和《税法》,由于财税专业学生《税法》课时量较多而《会计学》课时量相对较少,因此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应侧重于会计知识的讲述,以本课程作为会计类课程的有效补充,引导学生比较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异同点,使学生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4)税务稽查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税法》与《税务会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基本方法。

二、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教学计划的优化整合

第一,适当增加《会计学》课程的学时。以本学院为例,学生需要在48学时内学习会计的基本原理、簿记系统的构成、基本操作程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中一般会计事项的具体核算方法和操作方法,课时量难以满足教学要求。建议将《会计学》分为《会计学原理》和《中级财务会计》两门课程,在《会计学原理》中介绍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复式计账、账户设置、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账簿登记、试算平衡、调整与转回;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简介、财务会计核算程序与组织等,《中级财务会计》介绍企业一般会计事项的具体核算方法以及财务报表。第二,在课程开设学期的安排上应做出优化,将《会计学》作为学科基础课安排在大一下学期开设,之后按照《税法》、《税务会计》、《税务稽查》的顺序,依次安排在不同的学期,保证各门课程知识体系的连贯性。一方面学生能够及时复习前导知识,又可以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出现教师授课时过多介绍与本课程相关但学生尚未学习的知识,后续课程又重复讲授的情况,提高教学效率。

三、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

(1)会计学教学内容应更具针对性。首先应重视对于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讲解,加强学生依据基本理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讲解到具体事项时也应引导学生分析具体方法的理论根源;其次,会计学教材对于涉税事项往往做出了简化处理,但是对于财税专业学生而言,涉税事项是学习的重点,因此可以引导学生自行查找税法相关规定,思考若不做出简化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样既能提升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兴趣,也能引导学生预习后续的税法课程;最后,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稽查要点和稽查方法是税务稽查课程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加强对会计报表的讲授,使学生能够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各个项目的经济含义。(2)将会计学知识融合于税法教学中,加深学生对税法的理解,提升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3)税务会计教学侧重于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避免与税法和会计学内容重复。现有的税务会计教材主要介绍各税种的税法规定和涉税事项会计核算,有些教材中还介绍纳税申报和调账方法,结合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特点和知识体系,应以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为教学重点,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出口退税会计、所得税会计及其他税种会计,其中又以综合性最强的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为教学重点。(4)税务稽查主要讲述税务稽查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技巧,以及主要税种的稽查要点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