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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__年7月份,我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在对照检查阶段,我队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队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anlang=en-ugt;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坚持“月考季评”,做到奖惩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队加强执法管理和建设工作,认真填写执法台帐,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日常执法状况进行翔实的记载,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各执法办案大队结合实际,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执法质量月考自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按月在单位内进行排名、 通报。支队每季度开展季评,会同局法制科部门开展年度最佳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评比活动。同时把执法质量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7月4日,我们院全体干警来到市院听取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讲团来齐作报告。三位同志的报告,紧密联系检察机关特点和检察工作实际,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重点围绕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和模范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等内容,集中宣讲了在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实践中,如何认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的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部门必须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等各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案的统一,本部门队伍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我们的干警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更好的维护人民利益,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本部门要认真组织,联系工作实际,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各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推动工作更好开展。
(一)整章建制。院党组系统整理了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实际,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废除、修改了原有的已经不符合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十项规章制度。
(二)人本管理。管理的根本在于人,如何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如何发挥广大干警的创造性,是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典型培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萨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了典型教育活动。
二、抓活动,执法为民,弘扬法治理念
(一)开展会战传统教育,接受铁人精神洗礼。
(二)开展服务进企活动,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保障公正执法。
三、抓学习,检学共建,提高执法能力
(一)抓好教育引导,激发学习热情。为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并采取个别谈心、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形式,定期了解、分析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二)注重系统学习,掌握基本观点。我们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 按照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的原则,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
(三)突出联系实际,深化学习效果。积极组织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核心讲座,对全体检察干警进行集中辅导。
(四)检学合作开篇,建专家顾问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为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八个必须”的会议精神以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提高检察队伍业务能力的要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为主要成员的专家顾问团,他们将成为我院的智囊库。
四、抓查摆,个案剖析,转变执法理念
(一)采取多种措施,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检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工作思路,紧密联系干警思想实际,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实际,联系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联系检察执法活动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认真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通过多种渠道,把问题的根源挖出来。主要采取三个方法:一是自我剖析。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透视,用肩负的使命来衡量,用检察建设这面镜子来对照。二是集中分析。就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析讨论,最后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作为下一步制定整改措施的依据。三是征求意见。在主动深入查找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的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对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边学边改,把解决问题的措施订出来。
五、抓责任,层级落实,推进全面工作
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最终落脚点。实践中,我们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监督责任,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
(一)维护公平正义,构筑通道。现行制度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具有两个方面的职能,一是政治参与。二是权利救济,许多老百姓也将上访视为解决问题的最后通道。作为基层检察机构,我院控申科承担着涉法访等工作。
(二)关切少年权益,培育健康摇篮。在检察机关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旨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既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实质,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要求。
(三)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能力建设。1.执法为民守望弱者权益立检为公弘扬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5月26日宣布,从该年5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并把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确定为这次专项活动的查办重点之一,此举是为了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检察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老百姓从情感上而不是从法律上看待我们检察机关的工作,往往使矛盾升级或导致新的社会矛盾。就要求我们检察干警做好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职检察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化解社会矛盾,普及法律知识。
3.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依法坚决履行抗诉职能。
(1)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情况。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抗诉情况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法院再审改判率较低,原审错误裁判不能得到充分及时的纠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民行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低的原因相当多,但民行抗诉程序立法不完善,检察实践中没有具体规范的程序保障是改判率低的重要原因。尽管如此,我院民行科的干警还是提前半年完成了工作目标。
【关键词】法治理念 大学生教育管理 创新
教育管理的创新既是方式的创新,更是管理理念的创新。教育管理理念是理念与教育管理结合的产物,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管理素质,使之能够在正确的道路上发展,从而为国家培养人才。教育管理活动的主体是人,所涉及的主体都应该不断更新和创新管理理念,并借助特定的教育管理载体,运用恰当的教育管理方法来提高教育管理的效果。
一、大学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缺乏自治,受行政权力影响较大
我国高校相对于西方高校,发展历程较短,在组建方式上也有很大的差别。西方的传统高校都是由一些自由学者自发组建或者是社会团体所创建的;而我国基本都是政府设立的,在建立之初便是由“政府主导”,尽管经过百年的改革与发展,也受到西方高校自治理念的影响。例如:先生在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时曾经力推高校自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学术力量有机会参与高校的改革,推动了我国高校自治的进程,但是受到当时国情和学校因素的影响,这些改革没有坚持下去。建国之后国家大力发展教育,大量的高等院校在政府的帮助下得以建立,因此,政府对高校有着实际的控制权。如果高校没有足够的自治权,失去了自身的特性,沦为政治的附庸,那么在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学术等方面都不能够进行更加人性化、自由化、科学化的管理。
(二)学术失范现象严重
大学不仅是学生向老师学习知识的地方,也是学生和老师进行学术研究的地方。一些重大的科研成就都是一些高校的科研成果。所以高校针对学生以及老师共同的公共权力,要体现出学术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但是在现实中,学术权力的主体往往从属于某个单位或个人,在对学术事务管理和学术资源分配中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对于一些较有成就的教授或者职位较高的教师提供更多的学术资源,对一些普通教师则是置之不理,对于大学生来说就更是如此了。学术失范现象对于大学生的教育管理来说也会造成众多的问题,限制了高校教师学术水平的发展,教师无法教授更加先进、科学的知识。另一方面就是影响了大学生的学术品行。我国高校的论文抄袭率极高,大多数大学生在写毕业论文时都在充当着“搬运工”这个角色,根本没有创造性的成果,缺乏实事求是和创新精神,离高校所要培养的人才以及国家所需的人才目标相差甚远。
二、法治理念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的建议
(一)确立学生权利本位意识
在过去,我国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主要是着眼于有效规范和维护高校的教育管理正常秩序,对于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化改革,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越来越突出。权利本位意识是指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制定一些校规校纪,对大学生设定一些义务时,首先要保障他们应享有的权利,例如:学生的考试成绩能否公开,大学生的知情权、隐私权等。高校需要不断提高自治能力,不通过行政权力来对学生进行管理。高校在行使大学生教育管理权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权力的结果与设置这些权力的目的和初衷是否一致,将大学生放在学校的主置,合法地行使对学生的管理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二)高校要加强对法治理念的学习
我国受到传统思想和传统的政治制度影响较深,经常出现一些“人治”压过“法治”的现象。一些高校的管理者和辅导员教师自身对法律的了解不足,法治思想不高,很容易做出一些不合法的管理行为。所以,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这也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
(三)大学生要不断提高自身行为能力
大学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行为能力,提高民主参与高校教育管理的层次。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层次分为:不参与、知情、提供建议、参与监督和参与决定五个层次。这五个层次与大学生自身的民主法治意识以及行为能力息息相关。所以,高校以及学生自身都要注重培养民主素质,民主素质越高,民主参与能力就越强,参与效果自然越好。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民主参与的过程中容易采取一些偏激的手段,例如非法集会、游行等,所以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法律知识和思想的教育,加强对依法治国思想的宣传。学生也要通过参与民主实践来提高自己的水平,不要总是停留在“想”的阶段,还可以通过组建一些社团、协会来提高自己的行为能力。
三、结束语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创新对大学生的教学管理至关重要,这样能够促进高校教育制度的改革,促进法治理念的普及,满足时代要求。创新教学管理方式和思想才能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培养出满足国家需要的时代性人才。
【参考文献】
[1]杨丽.基于法治理念下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7).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