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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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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1篇

如何界定一个小企业,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企业是否公开筹资,二是企业规模大小。所谓的“公开”是指面向社会大众的,任何人或机构都可以自由地参与,无须审批或特殊资格认证。一般来说,小企业是不公开筹资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金融机构或私人借款、风险投资,筹资方式不采用对外发行股票或债券。

企业的规模主要考虑企业资产价值和股东以及投资人的数目。但在具体的数目规定上需要考虑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举个例子来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126号准则适用于不公开的、并且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但资产100万元的工业企业规模不算大,而商品零售企业就不同了。如果仅从投资人的数目来考虑,国有独资公司即使只有一个投资人,规模也有可能是非常大的。

二、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对信息的要求

(一)会计信息使用者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把会计信息使用者分为七类,不同的使用者对企业关注的焦点不同,程度也不同。一般而言,大企业的投资人更关心企业盈利及回报,政府更关注企业在解决就业、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情况;而小企业的投资人及管理层关注企业利润增长情况,政府主要关心小企业遵循准则、制度及照章纳税的情况。在小企业中,债权人作为小企业主要资金供给人,他们对小企业的关注不亚于投资人。

IASB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示标准”说明了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为广泛的使用者用于经济决策。编制的财务报表满足了大多数人的一般要求,但是,它不能提供使用者在经济决策中所需的全部信息。财务报表也通过对受托资产的会计计量变化来反映管理层的业绩,在做经济决策时,比如持有或卖出公司股票,使用者可以利用相关会计信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SH)在前言中也说明了以上要求。不同国家标准都明确了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它们都意识到管理层和税务部门并不是典型的财务报表使用者。从宏观角度来说,容易取得财务资料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目标。

(二)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最重要、最基本的是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它取决于相关性和可靠性。

1.相关性。相关性通常是指与决策相关的特性,根据财务会计准则说明(SFAC)第2号的规定,会计信息只有具备“导致差别”的能力,才能确定它与某一决策相关。“导致差别”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原来提供的信息基础上,既可增加也可减少信息,以减少经济事件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只有当会计信息同时具备了及时性、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时,才能说会计信息具有了相关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应尽可能地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而信息需要由使用者决策目标、决策手段和条件所决定。

2.可靠性。这是制约会计信息提供的另一基本条件。如果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那么它对使用者来说,不仅没有用,甚至可能起负作用。可靠性,从使用者角度讲,指使用者对信息的可信赖程度做出的估计;从信息提供的角度来看,是指会计信息应能如实表述所要反映的对象,尤其要做到不偏不倚地描述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为使用者提供通用目的的信息。另外,可靠性还包含可验证性,这是由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决定的,尽管在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中,不排除主观判断,但是应保证不同的提供者采用相同的计量方法都能得出同样的结果,这样可以减少对信息人为的干扰、操纵,从而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从会计信息提供的角度来看,要从纷繁芜杂的信息中提炼出对使用者有用的信息,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要坚持遵循以下几项重要原则:充分披露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三、各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

目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会计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我们知道,小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与大企业是不同的,他们所需要的信息是否和大企业相同呢?一般来看,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如下信息: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股东的款项,包括预付的薪金、分配的股利和其他支付款项;与关联企业交易的信息;企业流动性和灵活性的信息。

小企业及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和有关咨询服务人士对于财务报表的标准以及要求由来已久。很多人认为为大企业设计的标准不适合小企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AICPA)1976年专门了《关于小企业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提供的报表》。1994年,新西兰的特许会计师研究会了不同财务报表的框架,包括在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方面针对小企业所做的特别规定。1996年,FASB了第126号公告“非公众公司在金融工具方面的例外规定”。1997年,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首先了“小企业的财务报告标准”,通常指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FRSSE),FRSSE主要介绍了根据现在的公告而做的一种简化方法,主要包括对披露资产和负债以及简化计量的一些例外性规定。斯里兰卡的特许会计师研究会正是以FRSSE作为小企业的会计标准的起点。在1999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了《小型企业的财务报告》,在2001年7月,加拿大会计标准委员会又了在六个方面关于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例外性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尽管各国会计界都认为目前的会计制度不适用于小企业,而现在通常的做法就是给予小企业会计一些例外性的规定,或是小企业按简化标准提供财务报告,但这又常常导致另外一类问题,那就是由于会计处于这样一个复杂的环境中,根据量变到质变原理,简化的会计标准可能会因它对特殊的交易和业务没有反应而失去作用,这就必然影响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信任。

四、最新进展

2000年7月,英国政府专家工作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报告,提出了在报告方面渐进发展的思路。在该会议上,讨论后规定了提出的框架中应该有以下特征: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度设计

一、引言

中小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从业人员较少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总产值中,中小企业占60%左右,利税占40%,就业人数占75%;在新增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占9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中小企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设计规范、灵活、有效的会计制度十分必要。

但目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严重,影响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如许多中小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企业账目混乱,财产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可以看出,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会计制度设计是指对会计的规范和准则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会计监督体系及其他涉及会计工作的有关方面进行设计。它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和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也应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是指规范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包括核算形式的选择、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设计、财务会计报告设计及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会计工作可以手工操作,也可以实行电算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应根据本单位使用的不同核算工具作出设计。

(二)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制度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安排有3种形式:独立的机构,独立的人员;没有独立的机构,但有独立的人员;既无独立的机构,又无独立的人员,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记账。到底采用何种形式,有关人员在其中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企业应当在会计制度中予以明确。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业务量大小的基础上,明确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安排。

(三)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的设计

会计质量和监督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会计制度、材料物资管理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制度、会计档案和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内部稽核和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规划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设置会计机构,配置有关会计人员,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设置会计机构,既要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又要与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相适应。就中小企业来讲,原则上应简化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财力和人力都十分有限,应允许一些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其会计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对于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的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部门设会计组织,并配备有关人员。设置单独会计机构的企业,其机构设置应小些,宜多采用集中设置方式,即仅在企业一级设置会计机构,并允许一人多岗。具体如何设置会计机构,则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大小、经营特征及管理组织形式等情况予以决定。

(一)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雇员1人-5人):这样的企业经营规模很小,业务量少,且不大可能有大额信用交易。会计的任务只是记录营业额、控制费用、计算盈亏及纳税所得。因此,可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直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二)小型企业

小型企业(雇员6人-50人):这样的企业经营业务数量少,交易简单而且交易类型有限,可能进行贷款融资,存在一定数量的信用交易。会计系统需要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并要提供管理所需的简单信息,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不必对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管理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不会太多,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如有些企业将会计人员放在总务部门,有的放在办公室等),并且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可不设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代管。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

(三)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雇员51人-250人):这类企业可能有大量的信用交易,还可能有进出口业务,业务量比前两类企业增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会提高,如要求会计系统提供稍微复杂的管理信息。此情况下,原则上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可设置为科、室或部。同时,中小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经济业务简单的中型企业,会计和财务机构以合并为宜。其他的中型企业,一般应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开,即分别平行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但就当前组织机构的特点来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财会合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财会分离将成为必然)。

四、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

小企业应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加强企业各项支出的管理。在审批程序中规定财务上的每一笔支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签字组合中规定每一笔支出的单据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完成必要的签名,同时还应规定出纳只执行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对于没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支出,出纳员应拒绝执行。对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小,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可由企业负责人对每笔开支进行审批,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对于中型企业,要考虑对于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支出,实行集中审批制度,强化负责人一枝笔审批。如规定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付款事宜,各部门办好各种手续后,将付款单送交会计部门,并说明付款理由和依据,由会计部门汇总后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汇报,根据支付能力和轻重缓急,决定各个款项的付款时间和额度,并依此办理有关支出。

五、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在满足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的需求等方面与大企业不同,因此,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简便易行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符合它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宜过分繁琐复杂。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是会计制度设计的前提和基础。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其内部的经济活动以及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内部运作方式也会与大企业有很大不同。另外,不同的企业由于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不同,理财方式与渠道、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为使设计的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中小企业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考虑到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情况,中小企业设计的会计制度应简便易行,不宜过分繁琐、复杂。

(二)管理及税收征管需要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以满足管理需要和税收征管为主。这是由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有限性及其会计需求的有限性决定的。从会计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单一业主或有限的股东以及国家税务部门等。对于单一业主或企业股东来说,由于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中小企业的利益高度相关,他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十分关心。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许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业主和股东可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们需要获得相关会计信息,以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因此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符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考虑企业的内部信息需求。比如帮助企业经营者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费用结构等。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由于中小企业逃避纳税的愿望比大型企业更强烈,所以其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税收征管。

(三)包容性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适应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中小企业进行会计制度设计还应意识到,尽管目前的会计需求很简单,但随着企业的成长,中小企业有可能转化为大企业,企业的会计需求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企业将需要更加详细的内部管理信息,外部使用者也要求将会计信息揭示得更加充分。因此,设计会计制度时应允分考虑目前会计制度与未来会计制度的衔接,增强制度的灵活性和相对稳定性。将来可对简单体系稍作修改就上升为复杂体系,而不必重新设计一套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避免制度的频繁波动。如在会计账务体系的设置和会计科目的确定上,如果能够灵活选择、前瞻考虑,就能够减少因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而带来的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大幅度修改。

(四)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会计制度设计的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但不能因规范会计行为就不讲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考虑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的关系,选择制度效益最大的方案。这里的制度成本是指设计成本和运行成本之和,制度收益指该制度实施、运行后产生的收益。制度效益是指制度收益补偿制度成本后形成的差额。设计制度时应特别注意,并非制度越完善、越严密就越好,应权衡制度成本及其产生的收益,力求做到不仅会计制度设计科学化,而且制度效益最大化。

总之,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一定要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仔细制定,这样才能建立真正适合自己,有助于自身发展的合理合法的会计制度。在正确合适的会计制度到指导下,我国企业总数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中小企业,一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杨爱君.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浅议[EB/OL].,2007-11-25.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 文献 综述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167-03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我国小企业的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如何规范小企业的会计工作、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基于建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国法规体系的需要,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以财会[2004]2号文件正式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并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制度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加速与国际会计的接轨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该制度的颁布是对我国会计制度体系的重要补充,标志着以《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的会计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成。但毕竟该制度刚开始实施,其利弊尚需要实践的检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弥补。因此,近年来围绕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研究成果颇丰,这对于进一步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目前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关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现有相关制度的比较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大体一致,但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异。刘宇(2007)从会计科目、要素核算、核算方法及财务处理、期末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五个方面探讨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差异。王睿(2005)在其硕士论文《对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中重点将二者加以比较,说明异同之处。他认为,二者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制定依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要求、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方法等五个方面。而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会计制度总体设计、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具体内容等四个方面。李姣姣(2006)对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产生差异的必要性和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目前中小企业应该怎样调整两种制度下会计报表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在会计报表格式、资产负债表报送内容、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方面。丁金平(2007)探讨研究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异同。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有以下几方面相同:(1)制定依据相同;(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要求相同;(3)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相同;(4)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5)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不同方面主要包括:(1)适用范围不同;(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3)账务处理不同;(4))财务报告要求不同。

石银平和黄国良(2006)对《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固定资产核算上的差异进行研究,认为在固定资产核算上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核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核算、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期末计价等方面上,并用实例进行了详细阐述。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2010年11月1日,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推进我国会计国际趋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董永峰和刘金芹(2010)在分析总结《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对制定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王国生(2011)对《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比较与研究,分析了两者在总则、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特点进行了总结,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具有精简通俗与规范化相结合、借鉴、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注重会计处理的可操作性,做到与税法要求相互协调等特点。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

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维护所有者(股东)利益,而税收制度主要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二者出发点不一样,势必在对企业(纳税人)的经济事项处理上有所差别。周德峰(2007)就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进行比较,认为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我国所得税相关法规更加协调,但仍然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1)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面的差异;(2)在收入(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差异;(3)在成本费用的确认和扣除方面的差异。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征及优越性

张凤玲(2006)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及结构上方面,探讨了其特征与优越性。第一,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这也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最为重要的特征;第二,因地制宜,机动灵活。这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显著的优越性之一;第三,统筹兼顾,解释详尽。这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小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特殊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作了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全面指导。二是以附录的形式,分别对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应收股息、存货、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等小企业经常发生的经济交易事项,如何编制会计分录进行了逐一举例,详细介绍,为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做了具体的指导。三是为便于小企业会计人员正确理解账面余额及账面价值,《小企业会计制度》明确了两者的定义;第四,注重实效,切合实际。在遵循会计核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结合小企业自身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提出了相应的会计核算要求。

沈路(2006)主要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进行分析,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特点主要体现在:(1)确定了会计主体。《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这就明确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主体。(2)明确了会计目标。小企业的会计目标应当以满足其主管税务部门、内部管理者以及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需求为主,以纳税为导向,更多地考虑税务管理的需要,注意会计与税收的协调,适当减少纳税调整。例如,《小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确认预计负债,由此减少了其带来的纳税差异调整。(3)简化了会计处理、减少了对职业判断的要求。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数量少,人员素质比较低的特点,《小企业会计制度》力求核算简便,便于操作。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或小企业较少发生的交易事项作了适当的简化和合并。(4)会计制度可以选择和转换。《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接照本制度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在执行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也不是“从一而终”,当企业发展变化符合该制度有关规定时,可以进行相应的制度转换。这不仅体现了灵活性,而且从一定程度上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现状、问题及原因

专为小企业量身打造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小企业的特点,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其特点是简单、适用。无论从核算成本还是经济后果来看,小企业会计制度更针对小企业的自身情况,但是在实践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却没有有效地普及执行。

叶映红(2006)通过问卷调查及与部分会计人员交流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制度转换率低。侯翠萍和韩云素(2009)在对忻州市属小企业的调查中发现63%的小企业没有进行制度转换,仍沿用分行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了解的占56.8%;吴敏艳和周英(2008)在对常熟地区的调查结果表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足40%。从财政部会计司掌握的数据来看,《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效果不是十分理想,由于种种原因,《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得到普及。

曹红梅(2009)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诸方面:许多小企业经营者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一味降低管理成本,致使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没有足够的精力学习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规模小,涉及的行业比较繁杂,所有制形式多样化,且大多为家族式管理,业主基本上支配了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缺乏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职能严重弱化;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知识老化(社会上一些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大多被工作条件好、薪金待遇水平高的大企业吸引),人员来源一是下岗再就业的老会计人员或改行从事会计工作的中年人,这些人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工作锻炼,基本能从事一般性的常规业务处理,但在学习能力、对新制度消化等方面均较差,尤其是刚离开学校走向会计岗位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比较系统地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但没有实际经验,实践操作能力比较弱,加之书本知识不能涵盖企业实际经济业务的方方面面,导致他们在实践中常常无所适从。

于梅(2007)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和进步入手,重点分析《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她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不足之处在于主要表现在不能正确反映企业未来业绩、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工作量增加、与税收法规的差异仍然比较大等方面,而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相关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环境差、小企业对新会计制度的认识不足等方面。

张银芳(2009)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是:第一,政府的制度宣传不到位,部分小企业负责人不理解该制度;第二,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 部分小企业懒于执行该制度;第三,政府相关部门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 导致该制度形同虚设。而内部原因主要在于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普遍不健全,难以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小企业的专职会计人员水平较低,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困难等。

林鸿彬(2010)重点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问题、购买商品的采购费用的问题、现金清查出现短缺的问题、销售退回业务的问题等,显然《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四、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实施中的若干建议与对策

完善有效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是保证现代小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础,而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规范基本会计核算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鼓励推动小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收集会计所需的信息等措施是完善有效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关键。赵琳(2011)认为除了实施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规范基本会计核算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鼓励推动小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收集会计所需的信息、设置合理的会计岗位等措施之外,还要不断探索、寻求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新方法、新对策,从而真正建立起符小企业特点的小企业会计制度。

薛静(2005)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后小企业有效执行途径进行研究,认为小企业对自己的准确定位是有效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正确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小企业有效执行制度的关键;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相关规定的区别是小企业正确核算涉税业务的保证;建立上传下达,易于沟通的信息平台是小企业有效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是小企业有效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根本。

五、《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发展的影响

《小企业会计制度》自2005年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以来,对促进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其中的一些潜在阻碍因素也日益暴露出来。赖盛中(2009)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认为:(1)部分会计处理方法欠妥、脱离企业实际,不利于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支持。例如,关于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购费用的规定脱离小企业实际。关于债务重组收益的规定不符合小企业的实际。资产盘点盈亏和毁损的会计处理问题,可能导致企业账实不符。(2)管理费用范围与所得税法不一致,增加企业负担。(3)应付税款法加重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4)简化会计处理后,不能正确反映企业业绩,影响小企业的正确决策。(5)现金流量表的选择编制加剧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六、国际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研究

国外的会计制度也是从最初不成熟到不断的完善过程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和颁布财务会计准则,以指导和规范各类企业会计行为。其他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也制定和颁布了适应本国实际情况的会计准则(如英国的《会计准则推荐书》、德国的《体系化薄记的各种原则》、日本的《企业会计准则》等),以及与此相配合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以指导和规范本国的企业的会计行为。21世纪初连续发生的安然会计事件等引发了人们对目前实施的会计法规体系的重新思考,人们认为复杂的以规范为基础的会计准则为造假行为留下了较多的漏洞和条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席会计师罗伯特.赫得曼指出,复杂的规则可能会鼓励诈骗而非制止诈骗,因为太复杂反而易找漏洞。据说,美国国会已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即只设定公司必须遵守的大原则而非细则。

目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会计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而对于小企业的信息使用者来说,他们需要的信息与大中型企业是不一样。为此,国际上许多国家已达成共识,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都先后制定了专门适用于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或财务报告准则。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AICPA)1996年专门了《关于小企业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提供的报表》。1994年,新西兰的特许会计师研究会了不同财务报表的框架,包括在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方面针对小企业所做的特别规定。1996年,FASB了第126号公告“非公众公司在金融工具方面的例外规定”。1997年,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首先了“小企业的财务报告标准”,通常指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FRSSE),FRSSE主要介绍了根据现在的公告而做的一种简化方法,主要包括对披露资产和负债以及简化计量的一些例外性规定。1999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了《小型企业的财务报告》,在2001年7月,加拿大会计标准委员会又了在六个方面关于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例外性会计处理。2000年7月,英国政府专家工作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报告,提出了在报告方面渐进发展的思路。在该会议上,讨论后规定了提出的框架中应该有以下特征:简单,容易理解,使用者易于接受;能提供对管理有用的信息;尽可能的标准化;有灵活性,可以随着商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的潜在增长而调整,以适应国际会计标准的变化;根据征税的要求,易于调整;应该是适宜中小企业操作的环境。

七、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研究集中在以上六个方面。《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对于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理论和现实的意义。我们有必要从理论的高度去分析《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征、优越性,并深入实地,调查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以修正,从而更好地引导小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是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2011-2012年重点会计科研课题(项目编号:kjkyxm1109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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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4篇

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 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按照《暂行规定》的标准,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一部分(如投资型或高企业)属小规模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以及2002年5月20日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其中外商投资金融企业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执行。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实际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小企业范围内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小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强制性执行还是备选性执行?

在我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据此而论,则凡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就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认为,对小企业实行备选性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政策是合适的,即小企业既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可以从整体上考量,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目前许多小企业实际上已经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这些小企业就无需转换会计制度;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此,则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当然,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小企业与内资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上是否应该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即同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也应予以考虑。另外,按财政部“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建议对新设立的小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业一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

2. 企业规模变化产生的变更调整

由于企业的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其中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有可能变化,因此,严格对照划分标准,许多中小企业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年初属中型企业的,年末可能变成了小企业;年初属小企业的,年末也可能发展成中型企业。但如前所述,企业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指标数值对照标准值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并据以确定能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年末企业规模与年初相比发生变化时,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否需要变更调整?具体而言:(1)当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该企业年末时是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需要追溯调整?(2)当年初为小企业,若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则年末不论企业规模是否变化都无需调整;若年度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中型企业,则年末是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根据“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更,这样,企业前后各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由于环境变化,使原先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受到时,才使企业有理由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据此,我们认为,若原先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管企业原先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此后企业规模如何变化,都应严格限制会计制度的变更;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到了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中型企业标准,在当年末也不宜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下一会计年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同时考虑到制度转换的规定性,建议可以规定下一年度企业无需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并进行调整。

3. 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制度的调整

由于界定小企业的对象强调的是主体,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因此,企业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规模的情况。最常见的是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子公司中有的属于小企业。为了控制行业风险而采取“防火墙”措施以及经营上的灵活性所需,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采用了“集团综合、法人分业”的经营模式,根据不同业务需要注册子公司,由此产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为小企业的企业集团。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一大批中小企业徘徊在标准的临界点周围,一些投资型公司,资产总额较大,但因职工人数少而被界定为小企业,这就有可能产生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却为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上述现象体现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则表现为企业集团存在母子公司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情况。那么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如何统一会计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种观点:

(1)若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其子公司中的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该等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2)若母子公司均为小,不论母公司执行的是《企业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均以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为统一标准,对执行的会计制度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3)若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业(如中型企业),在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非小企业的子公司与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已经一致,因此,只需对子公司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即可;但在母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中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还是按照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母公司及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这是值得探讨的,我们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殊考虑

1. 谨慎性原则的适度运用

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通常,谨慎性原则需要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来实现。合理的会计估计是保证会计信息可靠和相关的前提,滥用会计估计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可靠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就是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对小企业而言,由于会计基础相对薄弱,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限,对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资产减值额等会计估计不但不能准确把握,还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因此,为防止小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应特别关注该原则的适度运用问题。我们建议,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允许小企业对资产减值采取直接转销法核算;不计提和确认预计负债;若存在较大的减值和预计负债,则采用报表附注披露形式替代。

2. 会计处理与税收制度的协调

不少小企业提出,为了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纳税调整真的能避免吗?不是的。毕竟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具体来讲,有以下两个情况要考虑。

(1)对于永久性差异,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之类的科目直接列支税法不允许税前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或直接确认税法允许免税的收入是不合适的,这并不能消除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因为对于税法允许税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项目,如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等,在发生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额可以税前列支,直到年度终了才能确定。因此,发生时就不能直接计入“税后支出”科目,即使当月计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分转回,年度内始终处于变数之中,人为增加会计程序,使得主观愿望想简化、客观结果却复杂化。而对于一些如凭证手续等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入和费用支出项目,企业执行中往往与税法规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的标准、等都可能发生变化,隶属的税务主管部门不同(国税或地税)、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每年都会有政策变动或调整,因此,企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不论怎样,纳税调整项目始终存在。

(2)对于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科目达到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会计上快于税法规定的时间或速度确认的费用支出项目(如开办费),到后期会计上实际已无需确认或确认的费用支出金额小于税法允许税前抵扣的金额,因此,纳税调整仍不可避免。在纳税法下,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与跨期摊配程序予以解决。

如此看来,试图找一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相一致的捷径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协调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关系方面,无需考虑也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有尽可能减少(但不能消除)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才是明智选择。

所谓尽可能减少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如:(1)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实行资产报损和预计负债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据实入账的方法,则消除了该时间性差异。(2)对于开办费的摊销期限,除一次性摊销法外,可以增加与税法规定一致即分五年摊销的备选方法,由小企业视情况自行择定。(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原先的行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小企业偏向于采用税法规定允许的标准,以避免纳税调整;《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由企业根据相关因素自行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与《企业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即仅作原则性规定,使小企业具有能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备选的余地。当然,为了防止小企业利用折旧政策调整账面利润,也可以对折旧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但应尽可能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法规存在不一致,若《小企业会计制度》能予以考虑,即可减少因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至于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就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不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两种备选的模式,取消纳税影响法,则仅采用应付税款法处理。

3. 会计科目的简化与一致性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满足企业对各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的要求。根据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其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仅仅是职工人数较少、年销售额较小或资产总额较小,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的各项活动与大中型企业有本质区别。如一个小企业也可能存在投资关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来核算该投资的事项。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加之企业的及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许多中小企业会出现规模大小的变化。因此,我们认为,对小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总的原则应是:在《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能与其保持一致的尽可能一致,确需简化或取消的,也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因规模大小变化需变更适用会计制度时调整会计科目的困难,以及便于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政策的统一调整。

为此建议:(1)取消小企业一般不可能发生和发生频度极少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待转资产价值”、“已归还投资”、“应付债券”、“委托贷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2)取消小企业因简化或改变会计程序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八个科目以及“预计负债”、“递延税款”等科目;(3)合并一些小企业没有必要划分过细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合并设“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不单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业可能发生的与大中型企业同性质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5-0164-0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逐渐呈现出开放化、自由化特征,小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促进了整个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小企业的业务活动较少,产品比较单一,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不像大型企业一样复杂多变,且对会计核算的要求也不太高。随着市场经济下的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始颁布,这对于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产生了更重大的影响。

1分析健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建立健全小企业会计制度使得小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断地规范化和法制化。因为小企业会计核算要求不太高,会计业务核算也比较简单,这使得企业内部不重视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健全,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健全的必要性,常常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得不到保证。从这个方面来说,完善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有利于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系统,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引导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从而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其次,建立健全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益管理意识,让企业领导者和财务管理人员重视到会计制度的重要性,从而加强会计制度管理和财务管理,不断追求企业的财务效益。目前的小企业领导者因为企业特点和观念的认识因素,对于企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如果建立了系统的会计制度,可以让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等所有职工认识到效益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真地从事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管理工作,为企业的成本目标的实现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打好基础。

最后,建立健全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是企业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建立健全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还是新会计准则下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内容。随着小企业的业务类型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会计核算内容和方式也在不断地多样化,要想在竞争不断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赢得地位,就要认识到新环境的变化,重新做好会计制度,为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转变做好充分准备。

2分析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会计核算主体不清

小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生产产品比较单一,又因为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特点,往往存在着会计核算主体不清,企业与法人财产界限不清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有些企业在会计核算主体上存在着界限不清、企业与法人代表的财产界限不清的现象。因为目前的小企业的产权界限不清晰,小企业的资金流入和流出常常被划入个人账户中,造成了企业资产和家庭财务互相混用的现象,任意从企业账目中提取现金用于家庭开支,随意用家庭存款发放职工工资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得企业的会计制度体系无法建立。

2.2会计机构不完善

因为小企业的经营规模比较小,内部的组织结构也比较简单,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机构,也没有在管理结构内部形成明确的责任制度。处于成本因素的考虑,也因为法律意识的欠缺,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的实施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没有形成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制度。小企业往往投入较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企业会计机制的建设中去,内部控制制度往往还不健全,在会计的交易过程中常常发生不按规定程序工作的现象,也很难保证完整、连续、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记录。

2.3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存在普遍不高的现象。目前我国的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也没有做好控制和把关,存在着兼职和聘用亲友的严重现象。还有一些会计人员既管理会计又管理出纳,在一人兼多职的情况上很难形成完善的监督和牵制制度。还有一些会计人员不是会计等相关专业的学生,也没有相应的上岗证,缺乏扎实的会计知识和会计技能,这使得企业的会计工作很难高效开展。

2.4小企业的账簿设置不够规范

目前小企业的账簿设置不够规范,账务处理中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小企业不设置账目管理,也不对账目的形式、内容、数据等做出规定和监督,直接以票据、收据等代替账目的工作。此外,还有一些小企业在内部设置两个账目或者多个账目,使得会计账目的信息严重失实失真,很难为投资金提供准确且可靠的信息数据,使得小企业的账目犹如虚设,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3分析健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

3.1完善会计制度

小企业要完善会计制度,划分好企业与法人的财产界限,为会计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完善的会计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小企业的会计管理和管理中的系统架构,还可以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权利和职责,有效地为小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因此,在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小企业要把握时机,不断完善内部会计制度。小企业如果没有建立起会计制度,就要整理好内部会计环境,做好引入会计准则的准备。小企业如果已经建立起了旧的会计制度,就要充分了解新制度和新制度的差异,做好会计制度之间的转变工作,促进新旧制度之间能够顺利衔接,以减少制度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3.2科学设置会计机构

小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要设置好科学合理的会计结构,让科学合理的会计机构发挥起积极的作用。但是,小企业设置会计机构用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设置,对于不需要设置专门会计机构的小企业,企业要充分发挥好记账的方式,做好记账与记账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会计信息凭证传递等相关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对称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于需要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的小企业,企业在设置会计机构的过程中,要注重设计好会计机构的层次,并做好各个层次的会计人员的分工。在选择会计人员的时候,要注重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考察好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并通过福利、待遇、晋升等因素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会计机构的积极作用得到发挥。

3.3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要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施好企业会计制度,最主要的是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企业要加强会计人才准入制度的执行力度,从源头上做好会计人员的资格和任职控制。为了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小企业要多引进优秀的会计人员,重视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才能,任用具有一定学历和资质证书的人员,防止无证上岗现象的发生。其次,企业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让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有效实施。在上岗之前,小企业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让其认真学习会计制度的新内容和会计法律知识,也料及会计核算方法和具体规定,积极引进科学的电算化方法,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企业的会计工作服务。最后,企业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终身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通过经验交流、定期培训、座谈等形式增强会计人员的工作经验,让会计人员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和技能,成为企业的专门性人才。

3.4加强会计核算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是小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小企业的会计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首先,企业要规范好岗位设置。在会计工作相关的各个岗位中,遵循不相容的职位要相互分离的制度,在出纳、稽核、会计记录、账簿保管等各个岗位中严格按照程序做事,坚决杜绝不良风气的发生。其次,企业要规范好内部的会计工作,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的会计准则来执行会计科目及编制会计报表,并让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企业业务全过程,全面真实地编制报表信息,做好资产支出和利润情况等的说明和报告,以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信息使用者的更高要求。最后,企业要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成本核算与管理,以权利和责任为基础做好收入与成本的分配工作,并在财产物资入账中保证资料齐全,票据完整,确保真实记录收支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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