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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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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区别

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区别范文第1篇

旅游文化的概念既是旅游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研究旅游文化的基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目前旅游文化研究中的许多纷争和分歧多源于对旅游文化概念认识上的不同。我国旅游文化学界一向注重对旅游文化的界定。上述各位学者关于旅游文化的定义的各种表述无疑都在一定视角、一定层面上揭示了旅游文化的内在本质与特征,对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旅游文化的概念内涵及其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与指导意义。但上述观点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注重分析,忽视综合。上述除了“相关文化总和说”和“旅游体验-介入文化说”外,关于旅游文化定义的阐述几乎都特别重视对旅游文化的分析和解剖,并对每一个部分进行特别的论证和阐述。这本来无可厚非,毕竟,分析是人们研究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但问题是,分析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将一个完整的事物分成几个部分,然后再对其进行各自的考察了解,而在于通过各部分的分析和了解之后,最终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与内涵。旅游文化虽然是一个涉及众多领域、众多部门的综合性社会文化现象,但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对其本质与内涵的研究,可以采用分析的方法,但这种分析必须建立在保持旅游文化整体的完整性的基础之上。否则,即使分析之后将其各部分勉强地综合在一起(如“相关文化总和说”),也会因缺乏彼此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成为旅游文化“拼盘”而不是旅游文化的本体。

第二,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旅游文化学的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研究目的,还是研究视角,都要指向旅游文化本身,而不是其他。即使是指向旅游文化本身,也必须是全部而不是其中的某一部分。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准确地认识和理解旅游文化的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旅游文化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虽然为了研究的方便,旅游文化可以分别从主体、客体、中介体等不同的视角和层面来分析和探讨,但这绝不意味着对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可以以点带面、以偏概全。遗憾的是,上述除了“相关文化总和说”和“旅游体验-介入文化说”之外,有关旅游文化定义的描述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这一不足。这不仅违背学术研究的逻辑规范,也使人们很难形成对旅游文化科学而正确的认知。

第三,认识模糊,概念混淆。目前,旅游文化研究中的最大问题是对旅游文化的本质和内涵认识上的模糊。这不仅表现在一些研究者常常将“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旅游主体文化”与“旅游客体文化”“旅游介体文化”与“旅游介入文化”“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与“旅游文化物质载体”“旅游文化事项”与“旅游文化类别”“旅游文化”与历史文化、建筑文化、社会文化、民俗文化等混为一谈;还表现在将研究的视角错位成研究对象本体,以为从文化学的视角研究旅游就成了旅游文化学,殊不知在研究对象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不管采用什么视角或者是方法都只是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而不是对视角和方法的认识。因此,上述观点中的魏小安(1987)和章海荣(2004)的定义就明显地存在着将研究视角当成研究对象的错误,即旅游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而旅游文化则不是;旅游实质是文化交流与对话的一种方式,而旅游文化的实质则不是。造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除了与研究者的知识背景、教育经历和认识水平等密切相关外,恐怕主要还是研究方法和研究规范的问题。旅游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因此,旅游文化研究绝不是简单地嫁接和应用其他学科的相关研究方法,也不是简单地用语言介绍和文字描述便可了事,而必须采用多视角、多层次、辩证的方法进行。同时,旅游文化研究是一项严谨的科学研究工作。必须端正态度,实事求是,严守规范。观点的阐述要言之有据,引证可靠,逻辑清楚,自圆其说,不能模棱两可,太过随意。只有这样,旅游文化研究方能产生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而不会备受责难,诟病多多。

二、旅游文化的定义原则及其内涵

鉴于目前中国旅游文化研究的现状,我们认为,要科学地定义旅游文化,除了必须深入理解和把握旅游文化本质内涵与外在特征外,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整体性原则。所谓整体性原则即在定义旅游文化时一定要从旅游文化的整体性出发。虽然在研究过程中可以经过若干的分析,但最后一定要回归到旅游文化的整体上来,不能将其人为地分割成各个部分。如要深入研究旅游文化的本质,可以在保证其整体性的前提下,将其分为主体部分、客体部分和中介部分,但对各部分的分析理解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旅游文化的整体而不是各个部分。之所以要从整体性出发,也在于事先就将其视为一个整体。实际上就等于承认其各个部分之间的某种内在的联系,以避免分析整合之后造成的内在联系机制的丢失。

第二,逻辑性原则。这里的逻辑性原则,重在强调两点:其一,在给旅游文化下定义时所作的判断、推理等要符合逻辑规范,避免出现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的现象。也就是说,既然旅游主体文化、旅游客体文化和旅游中介体文化是旅游文化的构成部分,就不能逻辑地推断出部分等于整体的判断。所以,将旅游主体文化、旅游客体文化、旅游介体文化中的一个、两个或三个均视为旅游文化,实际上违背了基本的逻辑判断原则。其二,定义的语言表述要符合基本的逻辑规范。根据概念定义的公式“概念=种差+邻近属概念”。在定义旅游文化时绝不应当出现旅游文化就是“……各种旅游文化现象的总和”之类同义语反复的逻辑错误。

第三,对象性原则。所谓对象性原则是指研究的对象决定研究的视角而不是研究的视角决定研究对象。给旅游文化下定义,实际上就已经明确了定义的对象。在对象已经明确的情况下,虽然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视角出发给旅游文化下定义,但定义的对象一定是旅游文化而不是定义旅游文化所采用的方法和视角。所以特别强调这个原则,目的在于深入探寻旅游文化的本质,避免将各种非旅游文化混淆成旅游文化。鉴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旅游文化应当定义如下:旅游文化是因旅游活动而产生和为旅游活动所整合的文化。其内涵包括:

(1)旅游文化是因旅游活动而产生的文化。这部分文化在性质上属于原生性旅游文化。它是伴随着人类旅游活动的产生和发展而诞生的。主要来源于旅游者、旅游业者等在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当中的创造。没有旅游活动,也就不会有这部分旅游文化。换句话说,这部分文化在旅游活动产生之前是不存在的,它是因旅游活动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文化。原生性旅游文化主要包括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类型和形式的旅游体验文化以及旅游业者为满足旅游者需要创造的旅游产品文化、旅游服务文化、旅游企业文化和旅游景观地所设计建造的旅游景观文化。

(2)旅游文化是为旅游活动所整合的文化。这部分文化在性质上属于非原生性旅游文化。它是伴随着人类旅游活动的产生和发展逐渐被旅游者、旅游业者等整合到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活动中而形成的文化。这部分文化先于旅游活动产生,属于文化的一个类别,可能是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资源文化或一般的观念性文化。在没和旅游活动发展联系并被整合到旅游活动中以前,它是一种独立的存在。直至旅游者或旅游业者根据旅游的需要将其整合到旅游活动中后才转化为旅游文化。

(3)旅游文化是现象和活动相统一的文化。旅游文化是静态的文化现象和动态的文化活动相统一的文化,二者不能截然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笼统地说,旅游文化既可能指旅游文化现象,也可能指旅游文化活动。同时,旅游文化又是过程与结果的统一,有时既指过程意义上的旅游文化行为(如礼仪、民俗、行为举止、服务方式等),也指结果意义上的旅游文化产品(如照片、音像、景观艺术、旅游传说等)。

(4)旅游文化是物质和精神相统一的文化。旅游文化既包括物质层面的产品、景观、建筑、园林、器物、工具、饮食、服饰等有形的客观存在,也包括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念、兴趣爱好、审美追求、道德情感、思维方式等无形的意识形态。二者是一个精神内涵与物质外显的统一体,不能人为地将其分割成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个独立的部分,但二者在旅游文化结构体系中的排序和作用是不同的。精神层面处于旅游文化的核心,虽不可见却在总体上决定旅游文化的性质;物质层面处于旅游文化的外层,虽是可见的外部特征,但却是精神内涵的外在显现。

(5)旅游文化是一种全新的过渡性文化。文化的本质在于创新。旅游文化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各种文化的大杂烩,它是传统文化和旅游活动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其中,因旅游活动而产生的原生性旅游文化的全新程度自不必细说,即使是因旅游活动所整合而产生的非原生性旅游文化也因将各种业已存在的文化都视为整合的“原材料”而蕴涵相当程度的新因素在其中。同时,旅游文化实际上是处于“前旅游文化”和“后旅游文化”之间的过渡性文化。在前旅游文化阶段,旅游文化赖以产生或整合的各种文化事项和因素,因还未与旅游发生联系,自然不属于旅游文化;在后旅游文化阶段,随着旅游文化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它可能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文化的象征而不仅仅属于旅游文化。

三、旅游文化特征研究的述评与认识方法

特征是一物区别于另一物的标志。旅游文化特征的研究,是旅游文化概念与结构研究的延伸。把握旅游文化的特征,不但便于识别旅游文化与非旅游文化的差异,更有利于把握旅游文化的运动规律。上述各位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旅游文化的特征进行了探讨,这些都是积极而有益的,不少观点也很有见地。然而,上述提出的很多特征并不是旅游文化的专有特征,而是文化的一般特征。从理论上来说,“文化的一般属性,严格地说,是不能算作旅游文化的特征的”(马波,1998)[8]38。这些特征与其说是旅游文化的特征,倒不如说是旅游的特征。因此,将文化的一般特征看成是旅游文化的特征,显然忽视了旅游文化的特殊性。那么,如何认识和解决旅游文化特征研究中的这些问题呢?我们认为有两点需要考虑:一是旅游文化特征是否应为旅游文化专属的问题;二是旅游文化特征和文化特征的关系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单就某一个特征来讲,不一定为旅游文化所专属。原因在于,分析和探讨旅游文化的特点时不要将其每一个特点孤立地割裂开来看待,而应当从旅游文化整体的角度来审视这些特征。旅游文化的内在本质和外在的特征是统一于旅游文化整体之上的,每一特点都在一定层面上凸显和折射出旅游文化的本质。这些特点的高度抽象、高度集中实际上就是旅游文化的本质。虽然特征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标志,但这种标志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是内在的本质,也就是说要将一个事物同其他的事物区别开来,最终只能依靠其内在的本质和外在的综合特征,而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单独的特征。因为,仅靠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来将它与其他事物进行严格的区分有时是极其困难的。关于第二个问题。旅游文化虽然不同于文化,但旅游文化毕竟是文化的一个分支。旅游文化是因旅游活动而产生和为旅游活动所整合的文化。判断某种文化是旅游文化还是非旅游文化的一种重要标准就是它和旅游活动的密切程度:是因旅游活动所产生,还是为旅游活动所整合,亦或是独立于旅游活动之外。因此,我们将文化的个别同旅游活动密切相关的属性,看成是旅游文化的特征,虽是无奈之举,但也未必是不可行的。这既可减少将文化和旅游文化人为分割之嫌,也能很好地解决旅游文化实践中的问题。因此,在探讨旅游文化的特征时,我们可以遵循两个标准:一是尽量找出旅游文化的特殊性,即纯粹意义上的旅游文化的独有特征;二是尽量找出文化的一般属性中和旅游活动联系最紧密的部分,将其视为旅游文化的特征。

四、旅游文化的主要特征

根据上述对旅游文化特征的探讨,并综合吸收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旅游文化具有双向扩散性、民族性、地域性、阶层性、大众性特征。

1.双向扩散性。旅游文化是一种移动的传播文化,不同地域的文化随着旅游主体的运动而漂移和扩散。在旅游主体的移动中,他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其所负载的客源地文化、民族文化以及个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传播给目的地,强烈地冲击并影响着目的地文化。同时,旅游目的地的异质文化又强烈地吸引和反作用于旅游主体,迫使旅游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和容忍目的地文化,显现出对母体的客源地文化的一种反叛和背离。旅游主体返回旅游客源地后,旅游目的地文化便被带入到旅游客源地,并对旅游客源地文化造成某些影响。当然,旅游文化这种看似平等的双向扩散,实际上是不平等的。旅游主体文化会对目的地文化造成严重冲击,甚至会彻底瓦解目的地的传统文化,而旅游目的地文化对旅游主体的影响却小得多。

2.民族性。不同民族的旅游文化的表象和内涵是不同的,常常呈现出较大的民族差异。以旅游主体的旅游性格为例,一般说来,多数中国旅游者较为内敛稳健,而多数西方旅游者则较为外向、好冒险;中国人重视旅游的内心体验,而西方人则钟情于旅游的外在观察;中国人倾心于旅游的道德塑造功能,富于人文情怀,而西方人则看重旅游的求知价值,充满科学精神。正是由于旅游文化民族差异的存在,旅游主体才会对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人情产生强烈的好奇,纷纷尝试在文化的反差中体验感受异质文化的独特韵味。同时,也正是由于旅游文化民族差异性的存在,才使得一个民族在同其他民族的比较中突出自己的民族特色,从而在旅游活动中焕发出独有的魅力,增强旅游吸引力。因为,民族的东西越独特,文化的流传越久远。

3.地域性。地域文化的不同是旅游产生的一个基本条件,也是造成旅游文化地域差异的根本原因。旅游文化的地域性首先表现在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的差异上。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南、青藏及台湾旅游区等都在地域上显现出不同的特征,并以其背后蕴含的独特文化魅力吸引着旅游者。其次,旅游文化的地域性还表现在旅游动机的差异上。一般说来,经济发达地区的旅游者总是乐于前往经济不发达甚至落后的地区旅游,对文化的原始状充满眷恋;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旅游者却对经济发达地区情有独钟,对文化的现代化充满憧憬。最后,旅游文化的地域性还表现在不同区域的文化传统的差异上,如中华文化圈中的齐鲁、关陇、三晋、吴越、荆楚、巴蜀、岭南等亚文化都在建筑、装潢、遗址、遗迹、风俗、服饰、发饰、饮食、语言、思维、行为方式、精神风貌等方面发出独特的耀眼的光彩,从而使自己同其他的文化区别开来,成为特殊的、独具魅力的旅游吸引物。

4.阶层性。旅游文化从旅游主体的角度来看,呈现出明显的阶层性。一般说来,上层社会的旅游者一般是较矜持和庄重的,中层社会的旅游者多较为自信并富于冒险精神,而下层的旅游者则较为保守和怯懦。并且,在旅游活动中越是下层的旅游者越是易于用实用价值代替观赏价值,越是社会上层旅游者越是倾向于用超越实用的眼光,即审美的视觉来欣赏、体验旅游客体或旅游景观。正如清人张潮在《幽梦影》中所说“有山林隐逸之乐而不知享者,鱼樵也,农圃也,缁黄(僧道)也;有园亭姬妾之乐而不能享、不善享者,富商也,大僚也”。旅游文化的阶层性对于旅游客源市场的细分,开展个性化旅游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旅游文化营销;营销策略;旅游资源

文化营销是以文化分析为基础,以满足消费者的文化和情感需求为目的,营建企业新型文化价值链;以文化亲和力将各种利益关系群体联系在一起,发挥协同效应,增强企业整体竞争优势。随着文化营销理论在我国的传播,除了传统的工业企业外,越来越多的旅游业经营者也开始重视文化营销在经营中的应用。旅游业内人士已经注意到,旅游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市场开发,而是以人为本,强调作为文化人的旅游者的精神消费性需求。

一、旅游文化营销的内涵和特征

(一)旅游文化营销的内涵

旅游文化营销是指旅游业经营者运用旅游资源通过文化理念的设计创造来提升旅游产品及服务的附加值,在满足和创造旅游消费者对真善美的文化需求中,实现市场交换的一种营销方式。从市场需求角度讲.文化是指其深层结构意识部分,即由价值观念、审美情趣、行为取向等所构成的旅游者的文化心态;从产品角度讲,文化指的是产品的文化内涵与文化特征,是旅游产品的核心属性。旅游文化营销是一种营销战略,它一方面通过对文化需求的把握和顺应来实现旅游者最高层次的文化满足;另一方面,通过对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包装,实现旅游产品价值的最大化。

旅游文化营销是在对旅游者的文化满足与旅游产品的文化价值的双重创造和促进过程中,达到高度和谐化的文化体验。旅游文化营销的核心理念在于:促进和谐的、独特的文化体验,以实现旅游产品价值的最大化和旅游者需求的满足。旅游文化营销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旅游产品的文化价值和旅游者的文化满足。

(二)旅游文化营销的特征

1.时代性。旅游文化营销作为一种价值性活动总是反映和渗透着自己的时代精神,体现出时代的新思想新观念。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时代的精神文化特征,旅游市场的需求也随着自己时代的精神文化特征一刻不停地生成着。旅游文化营销只有不断适应追随时代的变化汲取时代精神的精华,才能把握住社会需求市场机会,才能赢得消费者,否则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2.个性化。正如美国旅游权威麦金托什教授所言:“文化是决定旅游地区总体魅力的惟一因素,其内涵极其丰富并充满多元化特点。一个地区的文化元素是极其复杂的,它能够反映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方式”。旅游产品要有特色,具有个性,要让游客对景区有地方感。它必须提供游客某种独特的旅游体验,假如一个旅游景区能够提供新奇独特的产品或营造让人留恋往返的环境氛围,那么这个旅游景区就拥有了区别于其他旅游景区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越是与文化相融合就越显示其独特创新性,就越容易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在市场竞争中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具有核心价值观。传统的营销方式基本上是以有形产品为中心的,旅游景区销售人员的目的仅仅在于让消费者了解旅游景区的外貌特性,对产品中凝聚有多少文化因素和与消费者的价值观念有何联系没有给与考虑。文化营销通过发现、培养或营造某种核心价值观念来达成旅游景区目标的一种新型营销方式。现实社会中存在一些以不健康的心态来解读文化的旅游者。如果一味迎合他们的需求,只会助长偏见和误解,降低本地文化的品位,失去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文化营销的类型

(—一)知识文化营销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断前进,旅游者的需求层次阶梯逐级提升,即使是低层次的需求也出现了与高层次需求融合的趋势。人类的本性是好奇的,通过了解陌生的周围世界,学习是一种本能也是一种生存方式。将知识含量贯注于旅游产品的内涵中,使旅游者在消费旅游产品的过程中体会到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的需要,将成为未来旅游市场的一个独特的市场卖点。从长远看,独具特色的知识文化营销方式在营销活动中已超越企业经营手段的层次而担负起提高公民素质进行文化建设的重任。通过旅游,旅客可以了解不同地方的传统风俗习惯、大都市的现代风情,增长知识,了解世界的不同文化。

(二)审美文化营销

审美文化营销,即运用戏剧、绘画、书法、故事、诗歌、传说、文学、艺术等为审美素材,赋予营销活动以美的意义,使营销成为一种审美创造活动,让消费者在美的熏陶艺术的氛围中欣赏体验,最终接受产品服务。审美创造可以贯穿在营销活动的整个过程,从产品设计、销售环境、广告传播等都能见到真善美。旅游文化产业中的文化表演、旅游纪念品等都有体现审美的文化营销的内容。

(三)精神文化营销

精神文化营销,即通过向社会消费者倡导和传播有关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所开展的营销旅游文化营销运作模式研究活动,尤其是其中所表现的思想道德观念更是精神旅游文化营销的核心和灵魂。其中旅游项目中的红色之旅、宗教之旅等体现了人们对及缅怀革命先烈的精神方面的需求。

(四)娱乐文化营销

旅游是使人快乐的事,工业社会设定了严格的个人角色,人类追求娱乐和快乐的本性受到了理智的压抑,人性出现了异化的现象。而现代社会竞争的快节奏更使人们时刻处于紧张的状态中。一旦获得了旅游的机会,人类自然想到娱乐和放松。体育明星和娱乐明星己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特定文化现象,这种特定的文化现象往往能够通过旅游文化营销运作模式来研究大的体育赛事和文化演义活动,这已成为旅游文化营销的重要载体。

旅游文化营销各种形式在实际营销中是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有时在同一个营销活动中也会同时运用多种文化营销手段。旅游文化营销的分类有助于我们更深刻更直观地理解旅游文化营销的“文化”意义,还有助于我们打开“文化”思路,多角度、多层次地策划开展旅游文化营销活动,把旅游文化营销落实为一种营销实践活动。

三、旅游景区文化营销策略

(一)品牌定位明晰化

一个旅游景区可以有多种文化,但一定要有它的主打特色文化,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住自己的位置。在旅游营销文化中明确具体的目标市场,针对明确的文化旅游品牌和目标市场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不到长城非好汉”,在的《清平乐·六盘山》中更多地代表着抽象的含义,但在现实中的居庸关、八达岭长城上,这句话成了这处国家级风景区的宣传语和定位,只要在长城上走一遭,这七个字的豪言壮语可谓不绝于耳。再如河南新郑市利用黄帝故里发展“千年圣典”祭祖文化旅游来营销城市文化,吸引了众多的海内外华侨华裔和大陆同胞去黄帝故里寻根,体会博大精深的炎黄文化。

(二)策划整体系统化

在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开发之前,对整体的旅游资源与建设进行系统整体的规划和详细周密的策划是非常必要的。规划可以将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进行科学地布局,而策划可以准确地进行市场分析、市场定位、市场细分。系统化的策划规划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建设。山东省梁山县为打造“水泊梁山”旅游文化品牌,专门请了著名的策划人为文化旅游开发进行整体策划,从硬件资源的快活林酒店、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到软件资源的宋代文化、梁山武术、购物旅游和梁山108将的演绎,从整体角度出发,系统地规划软硬件旅游资源,为后续的开发提供可行性的依据。

(三)旅游营销差异化

差异化营销是为了使旅游景区

在旅游竞争中与其他旅游景区有明显的区别,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将旅游景区的核心文化资源进行营销。差异化营销手段可以有多种:首先,利用节日、节事活动、展览等旅游产品开发节庆文化旅游,吸引游客。如呼和浩特的“昭君文化节”、上海国际茶文化节、江苏无锡的“吴文化节”、哈尔滨的“冰雪文化节”等,各旅游景区的文化节不仅代表旅游景区的文化特色,并且通过节庆旅游这个卖点吸引各地的游客,也可以大力宣传旅游景区的文化。其次,可以利用影视旅游进行宣传营销。如电影《少林寺》演红了河南嵩山少林,将少林文化推向了全世界。电视剧《乔家大院》演绎了晋商文化等,许多城市也纷纷建影视城,拍摄电视短片在收视率较高的央视频道展播,借用影视这一大众媒体宣传城市文化。此外,休闲演艺也是较好的营销途径,如大型演艺节目《丽水金沙》表现了云南丽江的民族文化,《印象,刘三姐》传扬了广西桂林的民族文化,这种演艺类的文化节目是旅游地文化的真实写照。

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区别范文第3篇

旅游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的一个分支。内蒙古地区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这里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的人们,尤其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品味历史、回归自然、追求新奇、开阔视野、放松心情的精神文化需求。内蒙古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地质条件,造就了这一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如草原、森林、湖泊、沙漠、石林等,深受广大游客的青睐;内蒙古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又给人们留下了数量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要搞好旅游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建设,首先必须坚持崇尚自然这一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提高对保护自然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所谓崇尚自然,就是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们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珍爱生命、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共生。众所周知,许多自然景观,如石林、冰臼等,是自第四纪冰川期以来,被冰川侵蚀作用的结果,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此在开发这些旅游产品时,必须以保护而不是破坏为前提,摒弃金钱第一、利益至上、竭泽而渔的短视行为,使该旅游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不仅造福于今人,而且能造福于子孙后代。即使是草原、森林等可再生资源,如果受到了人为的破坏,再恢复起来也是十分困难的,代价也是非常巨大的。

我们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旅游资源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资源的生态保护问题,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不能开发”:第一,污染严重的旅游景区一律不能开发;第二,破坏生态资源的旅游景点一律不能开发;第三,不利于自然环境的旅游产品一律不能开发。归根结底,就是崇尚自然,敬畏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坚决杜绝一切破坏自然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开发。

二、践行开放———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重要举措

草原民族独特的生存环境和特殊的生活方式,使之形成了兼容并蓄、海纳百川、开放吸收的文化理念和博襟,这就是践行开放。践行开放是草原民族宽广的胸怀、包容的态度、豪放的性格和勇于突破自我的精神境界的集中体现,是草原民族打破旧观念、顺应新潮流、不断开拓进取思想的集中体现。草原民族在积极创造自身文化的同时,努力吸收外来文化,丰富发展自身文化,不断扩大自身文化的影响,促进人类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传播,与其他文化一起共同推进人类文明的进步。

坚持践行开放这一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搞好旅游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建设,是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赤峰市为例,赤峰市的优质旅游资源数量位居第二,是旅游业的“缩影”和“名片”,这里不但拥有内蒙古其他地区所共有的草原、森林、湖泊、沙漠、庙宇、陵墓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而且还拥有内蒙古其他地区所没有的石林、冰臼等地质奇观,尤其是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蒙元文化以及清末民初的移民文化一脉相承,为赤峰市践行开放、博采众长、做大做强旅游文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难得的条件。因此,要发展赤峰市的旅游文化产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政策开放。这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地方政府要以开放的眼光制定政策,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比如政府要放宽旅游市场准入,减少相关行政审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旅游文化产业。二是地方政府要发挥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的主导作用,深化旅游业的改革开放,构建有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是由旅游文化产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实践证明,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产业,它与国土资源、旅游、文化、环保、工商、税务等众多部门和行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仅仅由旅游部门管理旅游文化产业,势必造成没有问题人人管、出现问题人人不管的不利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由政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整体合力,进而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二,观念开放“。梦里草原,神奇赤峰”是中央电视台为赤峰旅游文化所作的广告。诚然,赤峰确实有美丽的草原,有“北京的后花园”的美称。但赤峰不仅仅有美丽的草原,还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因此,要发展赤峰的旅游文化产业,就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整合旅游资源,既要重视草原文化游,又要重视人文景观游。据有关资料统计,有84。2%的人喜欢赤峰市以草原景观为代表的自然景观游,②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赤峰市以草原景观为代表的自然景观确实优美,令人向往;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赤峰市对人文景观宣传、开发、利用的不够,没有彰显其所蕴含的魅力。根据赤峰市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要想推动赤峰市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在继续巩固、开发自然景观的同时,加大人文景观的开发建设力度,促进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的有机结合,进行综合开发。赤峰有著名的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和蒙元文化;赤峰有“华夏第一村”、“中华第一龙”、辽代京城遗址等等。这些都是具有独特性和代表性的人文资源,旅游开发潜力巨大。深入发掘旅游文化内涵,更好地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旅游优势,促进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提升赤峰旅游的文化品位,增加旅游文化吸引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眼界开放。草原民族的多元构成决定了草原文化的开放理念,也决定了草原旅游文化的多元性。在全国旅游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今天,必须放开眼界,广泛吸收其他地区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仅要使本地区的人了解赤峰的旅游文化,还要使全国其他地区,甚至海外人士有来赤峰观光旅游、体验赤峰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优美的自然风光的强烈愿望,从而提高赤峰旅游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恪守信义———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根本保证

“信”即诚信“,义”即道义。恪守信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袤的草原养育了草原民族崇信重义、公平正义、慷慨仗义的优秀品质。自古以来,草原人民就视信义如生命。信义是人与人交往、合作的道德规范,是立身之本,也是治国之本。时至今日,信义仍然是我们必须遵守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纵观今天的旅游市场,不讲诚信道义者有之,假冒伪劣的商品有之,欺骗游客的行为有之。这种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的短视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旅游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必须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经营服务者诚信信息制度,切实提高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全面提高旅游文化产业的质量。

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旅游文化内涵 形式 意义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3(a)-0000-00

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的提高,旅游产业的发展也加快了脚步,各种大型节假日旅游套餐,特色旅游线路,经典旅游行,红色之旅等词汇纷纷出现。旅游无疑成为人们休闲度假,放松心境的一种方式,旅游不仅是观光,其实也是一种文化,是地域性、多元性、民族性、艺术性等多方面因素融合的特色产物。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发现旅游文化,剖析深层内涵

文化旅游就是以旅游经营者创造的观赏对象和休闲娱乐方式为消费内容,使旅游者获得富有文化内涵和深度参与旅游体验的旅游活动的集合。

1.1文化资源的体验过程

旅游文化存在地域差异,以文化的交叉互动相互融合,并具有民族性、艺术性、神秘性、多样性、互动性等特征。旅游的过程就是旅游者对旅游资源文化的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也是感受旅游文化的一个独到之处,它给人一种特殊的文化感受,这种文化感受以承载着旅游文化的内涵,并以景点为媒介,体现了审美情趣的激发功能、教育启示功能和民族、宗教情感寄托功能。

1.2文化活动的再现过程

旅游文化也指鉴赏异地传统文化、探求文化名人古迹或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种特色文化活动为特定目的的旅游。这种文化活动在现行的旅游中还较为时尚。这种文化活动是一种传播过程,是一种旅游文化重复再现过程。具有关联性高、涉及面广、辐射性强、带动性强而成为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具有活力的新兴产业。文化旅游包括历史遗迹、建筑、民族艺术、宗教等内容。其涵盖性强,几乎可以囊括所有相关的产业。

1.3文化背景的还原过程

旅游的项目包含众多,但是近些年来,人们更加注重其中旅游的文化背景和深层次的内涵,在相应的历史遗迹条件下,真是重现当时的历史情景,展现历史文化风貌,还原历史,扣人心弦,在这一过程中,把文化背景的作用突出的展现出来了,这一特点也与游客的需求息息相关。其目前较为普遍的是以人文资源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包括历史遗迹、建筑、民族艺术和民俗、宗教等方面特色旅游。也是集政治、经济、教育、科技等于一体的大旅游活动。

2 研究旅游文化,区分内在层次

2.1历史文化,重现历史

历史文化文物所展现的历史风貌,其中所包含历史知识更具文化内涵,对曾经的社会关系,文化风俗很好的展示,是旅游者所关心和进一步了解的,历史文化旅游就更注重这一方面的导向,及时的给民众以历史教育,真实反应当时社会的情境,影响人们珍惜历史文化,树立民族感和对历史的继承感。

2.2现代文化,展现风范

现代文艺作品给人以陶冶情操,养心凝神,提升欣赏境界,在旅游活动中广泛存在,新的科学技术展览、令人惊叹,从而在旅游文化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旅游者对科技的追求,追求环保高新等科技,促使创新发展得到继承。这也是文化旅游的一个积极方面。展现科技进步的同时,也是提升国力,凝聚人心的过程,不仅展示的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民族的向心力。

2.3民俗文化,陶冶情操

旅游景区中还包含着一种类型,就是以当地的节日庆典、祭祀、婚丧、体育活动和衣着服饰为主要特征的民俗文化。这种文化所展现的是当地地域特色,一个区域或者说是一个民族特有经历所保留下来的独特的生活习惯以及节日的特性,其中包含着这个民族的所区别于其他区域的独有风范,让人回味,值得纪念,这也是吸引旅游者的一个特有现象,能够让人们更多的了解历史文化,起到传承和融合民族情感的作用。

2.4道德文化,树立文明

旅游文化所展现的人际交流、历史故事很大层面上展现的了道德文化的追求,给旅游者一个真实的教育启迪的过程,一些从古至今的道德情操,以及文化理念,并非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褪色的,反而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认知。成为旅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给人们重现历史场景,并进行道德层面的一次洗礼和加深的过程,是旅游文化的突出组成部分。

3 弘扬旅游文化,推动文化发展

3.1带动经济发展

旅游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繁荣,对于人们的消费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近些年来,旅游的人数增加,无论是小长假、假期、蜜月旅游、红色之旅等旅游线路,都是异常的火爆,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这也说明人们生活水平的发展进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旅游产业上就得到了一定的体现,人数的增加也说明了人们精神生活的提升,也是文化发展的一个侧面反映。

3.2提升价值观念

旅游文化的发展,旅游产业的进步,对旅游者的认知有一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可谓是较为深远,能够对历史有进一步清晰的认识,对科技有更深层次的追求,对民族文化有更清楚的了解,对价值观念有进一步的方向。旅游文化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不仅放松心情,还能学习和领会文化内涵,推广文化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从历史中归纳总结,从现实中反思自己,无论对青少年的成长还是历史观的培养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3尊重历史文化

历史文化的发展,让我们看到过去,尊重历史也让我们铭记历史,旅游文化也真是历史在现实中的反应,让我们清醒认识过去,有惊叹、有奇迹、有悲欢、有更替。也正是这些历史故事、历史遗迹还在默默发挥着他的独特魅力,也真是这种魅力,影响着我们一代又一代人不断的传承和发展。文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淀物;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的继承性,现代的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文化导向,追求正确的文化价值,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旅游文化进一步发展,为国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陆仁柱.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文化[J].世界经济与政治,1999,(11).

[2]王丽梅.论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和文化的影响[J].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报,2004(2).

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区别范文第5篇

摘 要:旅游介入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而产生并直接介入其间施加影响的文化。本文分析了旅游介入文化的分类与特点。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为旅游文化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实践上有助于介入主体明确方向,制定合理而又具针对性的旅游文化建设举措,促进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旅游文化;旅游体验文化;旅游介入文化

一、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

在现行的旅游文化论著中,并无“旅游介入文化”概念,所以提出这一概念,一则缘于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二则缘于旅游文化的实际情况,三则缘于旅游文化的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学者对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众说纷纭,虽然对旅游文化的研究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但也给进一步研究留下了较大的空间。为此,在综合比较众多旅游文化的定义之后,笔者将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如下:旅游文化是人们的旅游体验与介入过程及其产品的总和。这一定义表明,旅游文化是人们以旅游为对象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它既是一个过程――旅游体验和旅游介入,也是一种结果――旅游体验与旅游介入的产品(拙作《旅游文化学》,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6)。这在逻辑上必然导出这样的命题:整体的旅游文化是由旅游体验文化和旅游介入文化两大部分构成的。因此,探讨旅游介入文化是对旅游文化进行深入探讨的必然要求。

从旅游文化的实际情况看,旅游者是旅游文化的首要创造者,其在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旅游审美体验、旅游求知体验、旅游交往体验、旅游情感体验等是旅游文化的核心部分。没有旅游者这一主体的参与,旅游活动便不能成行,旅游文化也就无从产生。然而,旅游者并不是旅游文化的唯一创造者。随着旅游活动的展开,那些非旅游者,如旅游服务者、景观开发者、旅游宣传者、旅游规范者、旅游研究者等常常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介入到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中来,尽管这些“介入者”的介入行为及其结果在整个旅游文化中并不处于核心地位,但却是整个旅游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将旅游者以参与的方式体验旅游所创造的文化称之为“旅游体验文化”,非旅游者以介入的方式影响旅游所创造的文化称之为“旅游介入文化”,符合旅游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

从旅游文化的研究现状来看,国内的研究空前繁荣,构建旅游文化学理论体系的呼声日渐高涨。理论体系的构建需要独特的概念体系,但目前的旅游文化学很难说已形成科学的概念体系。有的旅游文化学论著以旅游主体文化、旅游客体文化、旅游中介体文化为核心概念[1],这些概念明显来自旅游学和文化学的嫁接;有的旅游文化学论著以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震惊、文化认证为核心概念[2],这些概念亦多从文化学中移植而来。概念是对对象的抽象与概括,旅游文化学的概念体系应建立在旅游文化这个实体之上而非其它。因此,旅游介入文化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旅游文化学概念体系的研究与探讨。

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对于正确认识和理解旅游文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虽然它只是旅游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是同处于核心地位的旅游体验文化相比仅处于边缘位置,但它却为人们全面而深刻地认识旅游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有助于廓清人们对旅游文化的种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恢复旅游文化的本来面目和真实含义。同时,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对旅游文化建设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从旅游介入者的角度明确了旅游文化建设的方向,从而有利于人们制定出更加合理、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旅游文化建设对策,促进旅游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旅游介入文化的内涵

旅游介入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是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为此,笔者将旅游介入文化定义为:“旅游介入文化是指因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而产生并直接介入其间施加影响的文化”。其概念内涵有四:

第一,旅游介入文化因旅游活动而产生。旅游介入文化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旅游活动的产生,没有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便没有旅游介入文化。一个文化现象往往是个体行为和整个过程的统一,而确定整个文化现象的本质和特征的关键往往不是现象中的个体行为,而是整个过程[3]。以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的旅游为例,就每个个体旅游者的旅游活动看来,其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的确常常是先由旅行社设计了旅游路线,然后才是旅游者按照路线进行的参观游览,但就人类整体的旅游活动而言则应当是先有旅游者的旅游需求,然后才有旅行社等提供的旅游供给。没有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没有旅游者的旅游活动的产生,旅行社无利可图,自然不会提供旅游供给。因此,旅游活动是旅游介入文化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第二,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对象是旅游。因旅游而产生的文化并不都是旅游文化,比如旅游目的地因旅游而产生的文化变迁,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非旅游者有意识介入旅游的结果,更多的是旅游者带来的外地文化对目的地文化的冲击。这种冲击属于旅游效应,自然不能称之为旅游介入文化。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的形成除了前提基础外,还必须具备第二个条件――介入对象是旅游。这里的旅游,既包括旅游整体――旅游者的全部活动过程,也包括旅游要素――旅游者和旅游对象。对旅游整体的介入,形成整体的旅游介入文化,亦即全部的旅游介入过程及成果;对旅游要素的介入,形成单项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服务文化、旅游景观开发文化等。因此,判断一种文化是否是旅游介入文化的根本标准就在于看其是否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并对其施加影响。

第三,旅游介入文化的主体是非旅游者。一般说来,凡是参加旅游文化创造的人都是旅游文化的主体,但具体到旅游体验文化和旅游介入文化,其参与或介入的主体则有着明显的不同。旅游体验文化的主体是旅游者,其内容包括在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审美体验、求知体验、交往体验、情感体验等不同的层面。总体看来,旅游者参与与自己目标相同的旅游活动,其目的是寻求内心的愉悦与畅快,无意改变所参加活动的方向;而旅游介入文化的主体则既包括旅游从业人员,也包括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研究者、旅游地居民、社会上旅游思考者等在内的非旅游者,其介入旅游活动的行为是一种有目的的干预,目的在于促使旅游向着自己预期的方向和目标发展。因此,凡是以各种方式有意识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的人,都是旅游介入文化的创造者,但不包括旅游体验文化的创造者――旅游者。

第四,旅游介入文化是精神内涵与物质外显的综合体。旅游介入文化从本质上来说实际上是一个对旅游的应对过程与结果。面对汹涌的旅游大潮,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地居民、旅游研究者等旅游介入者或欣喜,或憎恨,或引导,或排斥……,思绪万千,招法各异,除了战争以外,几乎所有的应对手段都能派上用场。虽然上述心理与行为在总体上属于文化二分法中的精神范畴,但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很难将精神与物质截然分开。任何精神文化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没有这种载体的存在,精神文化充其量只是一种文化心理和行为。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果,如产品形态的旅游服务、旅游景观、旅游宣传等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都不能否定其物质实体性,尽管我们可以说这些产品多以观念为核心、物质为载体,是一种观念的外化和显现,其核心主要应属于精神文化,却不能忽视其物质性的显现。因此,旅游介入文化从本质上说是旅游介入主体在旅游介入活动中形成的“观念形态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4],是精神-物质的综合体。

旅游介入文化与旅游介体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旅游介体文化一般认为即旅游业文化[5],但并不是所有的旅游业文化都是旅游介入文化。旅游业内部的管理文化,其指向是企业内部的员工,没有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是旅游介体文化但不是旅游介入文化;旅游业对外服务、开发、宣传、规范等文化,其指向主要是旅游者,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既是旅游介体文化又是旅游介入文化。

此外,社会的旅游观念、旅游研究者的旅游研究、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传说一般不属于旅游介体文化,但这些均以旅游活动为研究、思考、演绎的对象,对旅游活动具有较为深远的影响,不能不属于旅游介入文化。

三、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构

对旅游介入文化的构成要素与构成方式进行剖析有助于深刻认识和把握其内涵与本质,也是旅游介入文化研究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剖析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构,一要找准对象,二要选好视角。剖析对象为旅游介入文化本身而非其它自毋需赘言,而旅游介入文化的文化属性决定其最佳视角非文化学莫属。从文化层面的角度来分析,旅游介入文化的发生发展,最初是从“文化的心态”开始酝酿,然后经过“文化的行为”逐层向外,以特定的“物质形态”――旅游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以这最外层的“物态文化”直接与人们碰触。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结构由心理、行为和产品3个层面所构成。

1. 旅游介入文化的心理层面

心理学认为,个性包含个性倾向性与个体差异性两方面的内容,个性倾向性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而个体差异性包括能力、气质、性格等心理成分[6]。旅游介入活动总体上属于介入主体的个别,个性倾向性较为明显。因此,分析和探讨旅游介入文化结构的心理层面应主要从个性心理的角度,特别是从动机、理念、期望等个性倾向性的层面入手。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动机揭示着介入主体介入旅游活动的目的和动因;介入理念是介入主体对旅游介入活动的总的看法,决定着介入方式、方法和行为;介入期望是介入主体对其介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的心理预期,通常决定和影响着介入强度与效果。

旅游介入文化的心理层面在旅游介入文化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动力基础和前提条件的作用,决定着旅游介入文化行为层面的发生和面貌。一般情况下,有什么样的旅游介入文化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旅游介入文化行为。同时,旅游介入文化心理也对处于产品形态的旅游介入文化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2. 旅游介入文化的行为层面

行为是由一系列动作、运动、反映构成的,简单地说,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一切动作统称行为[7]。心理学家认为,行为是有机体在环境的影响下所引起的内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外在反映[8]。由此可见,行为与需要动机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分析和探讨旅游介入文化结构中的行为层面不能脱离心理层面。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的行为层面实际上就是旅游介入主体在心理支配之下的各种具体的旅游介入行为,如旅游服务、景观开发、旅游宣传、旅游规范、旅游研究等,它们是旅游介入文化心理层面的外化和显现。当然,由于具体的介入手段和方式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各组成部分在外显的行为方式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旅游介入文化的行为层面在整个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构中具有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是旅游介入活动从心理动因到形成最终产品的过渡环节,对旅游介入文化产品的质量与介入活动的效果影响较大。

3. 旅游介入文化的产品层面

产品是一个内涵非常宽泛的概念,常与过程紧密相连,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任何过程的结果都可称为“产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产品”分为服务、软件、硬件和流程性材料4种通用的类别[9],它既可以是有形的如硬件,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服务等。对旅游介入文化结构中的产品层面的分析与探讨亦当作如是观。旅游介入文化的产品层面是指旅游介入主体介入旅游后最终形成的文化产品,包括旅游服务(既是行为又是产品)、旅游景观艺术、旅游行为准则、旅游宣传品、旅游法规文献、旅游研究论著、旅游传说等。旅游介入文化是一种观念形态及其外显的总和,如果说其核心属心理和行为等精神范畴,那它的外壳一定属物质范畴,否则不但在逻辑上讲不通,也违背旅游介入文化的现实。试想一个为满足旅游者的旅游需求而开发建造出来的具体的旅游景观,如果全然无视其客观实体性,只强调它是一种精神文化,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旅游文化的产品层面是心理层面和行为层面的结晶,属于表层结构,它对旅游介入活动的重要影响在于它是可以被人们感知和评价旅游介入活动过程的最终结果,反映着旅游介入的程度与效果。

四、旅游介入文化的分类

对事物进行分类是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认识事物本质属性的重要途径。旅游介入文化虽因旅游活动而产生,但它不处于旅游活动之内,而是通过介入旅游活动并对其施加影响。因此,在确定旅游介入文化的分类标准时必须重点考虑介入主体和介入目的两个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类。

1. 按照介入主体的分类

按照介入主体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可以划分为企业介入型、行政介入型、学界介入型、居民介入型、社会介入型5类。

企业介入型主要指旅游企业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企业的旅游服务、旅游地的景观开发、旅游企业的旅游宣传等,其介入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优质的旅游服务、优美的景观建设、强劲的旅游宣传招徕吸引旅游者前来旅游观光或休闲度假,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运作,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行政介入型主要指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政府制定的旅游法规、旅游政策、旅游规划等,其目的在于通过行政手段约束、规范、协调、指导旅游的发展和进步。

学界介入型主要指学界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学术界的各研究主体所进行的旅游研究、旅游评论等,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旅游活动形成科学的认知,进而为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居民介入型主要指目的地居民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居民提供的旅游服务,编撰或传承下来的旅游传说,当地居民对旅游的观念、看法等等,其目的较为复杂,往往经济、社会、环境指向兼而有之。

社会介入型主要指社会群体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包括社会的旅游观念、旅游思想、旅游道德、旅游习俗等等,其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往往是积极与消极并存,赞成与反对各执一端,但目前社会大众对旅游的评价总体上是积极的。

2. 按照介入目的的分类

按照按介入目的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可以划分营利型、规范型、认知型三大类。

营利型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服务部门、景观开发部门、旅游宣传部门介入旅游活动所创造的旅游服务文化、景观开发文化、旅游宣传文化等。由于上述各部分均属于企业的范畴,他们介入旅游活动的最终目的就在于通过介入获得经营利润和各种经济利益。由此决定了他们所创造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属于营利型。部分旅游地居民所创造的旅游服务文化、部分学者创造的旅游规划文化也属此类。

规范型是指以规范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旅游法规、强化旅游道德、约束旅游习俗等,其目的在于通过介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促进旅游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决定了他们所创造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属于规范型。部分企业、旅游地居民、学界、社会群体所创造的针对旅游者的旅游道德、旅游习俗也属此类。

认知型指以求知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指各学界、业界、政界所创造的旅游研究文化。其目的在于通过自身的研究活动,对旅游活动形成正确的认知,进而为旅游和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部分旅游地居民、社会人士对旅游的研究也属此类。

五、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

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是其本质属性的外在显现,也是旅游介入文化区别于非旅游介入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对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进行分析探讨有助于认识和掌握旅游介入文化的本质与内涵,对旅游介入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旅游指向性、经济功利性、内涵独特性、行为规范性、地位从属性等几方面。

1. 旅游指向性

旅游指向性是指因旅游活动而产生的旅游介入文化虽然外在于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并成为同旅游体验文化相对应的独立部分,但其介入的对象却始终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从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主体来看,不管是旅游服务者、景观开发者,还是旅游宣传者、旅游规范者,其要对旅游活动施加影响必须通过自己的介入活动介入到旅游活动中去才能达到目的。从旅游介入文化主体介入的目的来看,无论是为了营利、为了规范,还是为了认知,要切实收到介入的功效也只能将介入的方向指向旅游活动。因此,同已经身在旅游活动之中的旅游体验文化相比,旅游介入文化具有明显的旅游指向性。

2. 经济功利性

旅游活动本身是一项消费活动,它会给众多的企业和部门带来无限的商机。尽管各自的目的和动机有所不同,但看中旅游活动所带来的各种经济功效和利益正是旅游介入主体介入旅游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旅游者要享受旅游服务需要以付费的方式进行购买,要到目的地参观游览旅游景观需要以购买门票的方式支付价款,这无疑都为介入主体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虽然旅游服务和景观开发的功利性不仅表现在经济上,但较其它功利性而言,经济上的功利性无论如何都具有直接性和外显性,需求与供给的关系易于被人们所感知。旅游宣传、旅游规范和旅游研究的经济功利性常常因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功利性融为一体而显得不那么直接和明显,但仍是功利性的最终体现。

3. 内涵吸引性

旅游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追求新、奇、特、异的心理与精神愉悦的活动。为了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旅游介入活动及其提供的旅游产品必须具有内涵的吸引性,充分展示魅力独具的地域与民族特色。相对于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惯常居住环境而言,异地独特的旅游服务、旅游景观、风土人情等造就的别样风景、别样体验与别样心情,正是众多旅游者对旅游活动乐此不疲的原因。同时,旅游主体对旅游介入者所在民族的独特文化的强烈好奇常常使得旅游介入者千方百计地精心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与服务,以满足旅游者旨在于文化的反差中体验感受异质文化独特韵味的需求心理。因此,内涵的吸引性既是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也是旅游者对旅游介入文化的普遍需要。

4. 行为规范性

旅游介入文化主体介入旅游活动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介入活动影响旅游者及其旅游活动进而实现介入的目标。旅游介入活动要真正收到实效,必须为旅游者所接受、认同,并因有助于旅游者旅游活动质量的提高而使旅游者产生一种舒适感、满足感。因此,为了规范旅游介入者的介入行为,确保旅游介入活动的质量,提高旅游体验的水平,无论是旅游服务者、景观开发者,还是旅游宣传者、旅游规范者都将对自己的介入行为提出一定的约束与限制条件,使得旅游介入文化体现出较强的行为规范性。以旅游服务为例,人们经常见到的“文明服务”、“微笑服务”、“顾客是上帝”等用语,就暗含着较为明显的行为规范意义。而旅游宣传活动中所要求遵循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等原则也对旅游宣传者的宣传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5. 地位从属性

旅游介入文化是因旅游活动而产生并介入其中对其施加影响的文化,从先后顺序来说当是先有旅游活动然后才有旅游介入活动。没有旅游活动的产生,旅游介入文化也便因失去了介入对象而无法形成。既然旅游活动对旅游介入活动具有某种意义上的规定与制约作用,这就使得旅游者的体验文化对旅游介入者的介入文化具有一定意义的决定作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旅游活动毕竟是旅游者的活动,旅游介入活动虽然对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最终的目的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在整个旅游文化中,旅游体验文化始终而且必须处于核心地位,而旅游介入文化不管其对旅游活动介入程度多深,影响多大,只能而且必须居于从属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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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ourism Intervention Culture

XIE Chunshan1,ZOU Bentao2

(1.College of History & Tourism,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29,China;2.College of Tourism,Bohai University,Liaoning Jinzhou 121013,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