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文化差异概念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物业管理概念
物业管理概念是我国房地产业较早开始“炒作”的一个概念。作为房地产开发链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某一个项目物业管理水准的高低是影响业主作出购买选择的重要因素。因为业主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安全、方便、体贴周到的环境里。因此,我们常常见到稍大的楼盘和高档楼盘,往往打出“引入香港顶尖物业管理”之类的旗号。
为适应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我国物业管理机构应该建立自己的经营管理服务理念,探索先进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和崭新的物管企业运营机制,充分发掘企业文化和社区文化,着眼于打造物业管理品牌,才能在房地产营销中保持主动。
二、绿色生态概念
房地产业内绿色生态概念风行。绿色营销理论的核心是,企业营销活动应该是以人类的绿色消费为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营销活动,是实现公司赢利、消费者需求满足和社会长远利益三者动态平衡的新型营销。绿色营销观念强调企业的营销活动要保护环境,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减少污染,避免资源浪费,提供亲近自然的、无害化产品和消费。
这股绿色生态概念之风自然很快吹向房地产业。企业在房产营销中打出了环保、绿色、生态的口号,在营销全过程力图体现“绿色”关怀。例如,地段选择尽可能远离污染源,墙体和窗户采用新型保温隔热隔音材料,拒绝使用粘土红砖(减少土地资源消耗),装修装饰使用新型无污染、无刺激、无公害的材料,房屋建筑尽可能减少光污染、降低噪音、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等等。在生态营造方面,则普遍强调小区景观的配套和环境的绿化,强调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无害化以及生态环境的和谐性。这些都成为楼盘中的USP,成为吸引顾客的“卖点”。
三、欧式概念
欧式概念几乎是全国房地产市场上最普遍、最常见的概念模式。从我国房地产业起步伊始的沿海和南方城市,到今天的内陆城市,欧式概念之风一直在热吹之中,成为竞相模仿和攀比的焦点之一。无论是建筑的外观造型,还是小区环境的布局,力图体现欧式建筑的古典美、现代美。在很多城市,稍有实力的开发商,稍大的楼盘,就要请海外设计师担纲设计。外观设计则往往是欧式圆形拱门,欧式窗户、罗马立柱,欧式门楼、檐口和墙面浮雕装饰;小区景观则城堡式建筑、欧式雕塑小品、欧式风景树、欧式花园草坪等;还有实力雄厚的开发商,甚至将整个小区“欧化”。
四、品位概念
追求品位,是现代社会逐步富裕起来的人们的共同向往。
有一句几乎成为经典的广告语——“我选择的是家,不是房子”。这句话似于把房子和家对立了起来。其实不然,如果换一个角度看,它恰恰体现了房子之于家的重要性。房为家的载体,没有房,何以为家?在某种意义上说,房子是家的代名词。对普通百姓而言,房子是一个家庭最大的“大件商品”,它是人们享受生活的基本条件。无房的人梦想有房,有了房的人则无不希望把“家”建设得温馨、高雅和舒适。因此,在善于制造概念的房地产营销人士头脑里,品位概念自然又是一个重要的“噱头”。
五、人文概念
现代都市人,每天奔波于繁华闹市,车水马龙,喧嚣尘扬,更希望能寻得幽雅高尚之所,置业安家,与高尚人士为邻,受文化环境熏陶,修身养性,让自己和家人在享受生活的安逸、温馨的同时,还能够浸润在一个文明、高尚的文化氛围里。对人文氛围的追求,是都市人在满足了基本温饱之后,生活境界和精神境界上的更高要求。
于是,在房地产营销的概念演进中,人文概念的流行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开发商和企划人都希望借助人文概念来提升楼盘的内涵和品质。什么“与高尚人士为邻”、“某某家园,墨香中的家”,什么“某某花园,书香门第”之类的广告,一个比一个喊得更响亮。
六、旅游休闲概念
现代人在紧张。工作之余,希望获得休闲、旅游度假,调节心情,放松精神。休闲将成为现代人的重要生活方式。因此,那些在城郊结合部开发的项目,特别是别墅项目区,则着力营造旅游休闲概念。如泳池、沙滩、戏水池之外,辟有野趣烧烤乐园,随物业赠送小型花圃或农庄(可代为打理),还有的项目干脆建在远郊的旅游度假区。最近,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公开发表一种观点——拥有两套住房才算小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所说的另一套房主要被用作周末和节假日度假之用。可见,学者分析的和身体力行者们“想到一块儿去了”。这说明旅游度假概念反映了房地产开发的一种重要趋势,难怪开发商和企划人们开始热衷于营造这一概念。
七、会所概念
从字面意思上讲,会所就是项目业主或小区内居民聚会之所。顾客在接受房地产广告信息和作出购房选择时,面对的大多数是期房或半期房,所以尽管很多发展商在楼书和规划图中展示了漂亮的会所“效果图”,但更多的发展商主要是把它作为一个销售卖点而已,至于会所何时能真正建成,提供哪些服务,由谁经营和如何经营等细节问题,并没有确定,所以顾客得到的仅仅是一个美丽含混的承诺。
然而,深入考察一下,可以发现,会所概念在实际中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一是会所的功能定位问题。一般大型社区或比较成熟的物业,均配备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那么,会所为入住的业主提供的服务如何同物业管理区别开来,避免重复或空白呢?这就需要对会所作功能定位。我认为,会所应该定位于人际沟通和社区文化交流,应该成为社区居民人际交往和文化交流的场所、渠道。让小区居民从家庭自我封闭中走出来,多作人际沟通,开展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活动,如文化沙龙、小型图书馆、游艺活动、健身、聚会、社区教育等,面向社区大家庭,敞开心扉,亲善友好,至于洗衣送餐、孩童托管之类的家政服务,则应该由物业管理部门承担。
二是会所经营权和经营方式问题。即会所应该由谁经营,如何经营的问题。也许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缘故,我们看到会所普遍由开发商经营。由于开发商的主业不在于此,如果开发商经营上出现问题,这就容易造成与业主的矛盾。因此,我们提倡会所可以引入社会的专业机构来经营,以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准。在如何经营的问题,有开放式经营、封闭式经营和半开放式经营三种观点。因服务的对象范围大小不同,经营方式和对业主的影响也就有不同。更多的业主希望会所实行封闭式经营,以享受优越的服务,但这也会增加经营成本,提高会所消费代价。
八、亲水概念
水也是21世纪最珍贵的资源。而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相对缺乏的国家。在很多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缺水严重,水就更显珍贵。因此,生活在都市的人们,如果能选择亲水居住,是一种亲近大自然的惬意人生。在这种追求下,亲水概念不知不觉风行房地产界。不少开发商把项目用地由原来首选地段因素转向临水因素。于是乎,那些临湖、临江、临河的项目开发一下子热了起来。只要看看如今楼盘项目的名称,便可以看到与水的关系:蓝湾俊园、金色港湾、银河湾、秀水公寓、海岸花园、恋湖公寓、玫瑰湖畔、碧水湾、锦绣香江、星河湾、山水庭苑、临溪居……。
九、智能E化概念
智能E化概念是近几年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从近几年的房地产文章和大量的房地产广告中,“智能”、“E化”概念的热炒,似乎标志着入住的业主能一夜跨入智能社会、数字时代。然而,对大多数市民和购房者来说,“智能化”仍然是雾里看花。不少人认为,上网、宽带、可视对讲、红外线监控、远程抄表就是“智能E化”,也有些开发商出于“炒”概念的目的,不管够格不够格,故意朝这个概念上套,以时髦的词汇“蒙”人。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复杂的名词。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人们每天都在通过与周围人的交往学习文化。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它包含信仰、知识、艺术、习俗、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文化差异广泛地说,是指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别,即指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的语言、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文化上的差异(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人们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差异
人们会因为经济水平的高低而关注不同问题。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生活富裕,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人们在满足了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生活品质,对安全的欲望普遍较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吃饭问题。
2.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指不同地理区域由于地理环境而造成的差异,人们因在不同地域而往往有着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爱好,而这些必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习惯。中国的古谚中有“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的说法,说明地理上的差异对文化差异产生的巨大影响。
3.民族差异
由于历史、饮食等种种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拿维吾尔族和汉族来说,维吾尔族男女老少,能歌善舞,热情好客。而汉族人性格温和,情感不外露。这就形成了维吾尔族人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与汉族的显著差异。
4.宗教差异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世界上有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不同的宗教有着不同的戒条,从而影响到人们认识事物的方式、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
摘要: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与联系日益密切,国际商务谈判是商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文化差异问题。文化差异直接影响着谈判能否顺利进行。从文化的定义入手,剖析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阐述文化差异对商务谈判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如何应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差异问题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文化;文化差异;国际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作为人际交往的一种形式,必然涉及不同地域、民族、社会文化的交往与接触,从而产生跨文化谈判。在跨文化谈判中,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差异必将影响到谈判者的谈判风格,从而影响到整个谈判的进程。因此,从事跨文化的商务活动,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不同文化间的联系与差异。在作谈判准备时,更要明了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只有积极地面对这种影响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一、文化差异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复杂的名词。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人们每天都在通过与周围人的交往学习文化。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它包含信仰、知识、艺术、习俗、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文化差异广泛地说,是指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别,即指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的语言、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文化上的差异(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人们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差异
人们会因为经济水平的高低而关注不同问题。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生活富裕,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人们在满足了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生活品质,对安全的欲望普遍较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吃饭问题。
2.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指不同地理区域由于地理环境而造成的差异,人们因在不同地域而往往有着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爱好,而这些必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习惯。中国的古谚中有“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的说法,说明地理上的差异对文化差异产生的巨大影响。
3.民族差异
由于历史、饮食等种种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拿维吾尔族和汉族来说,维吾尔族男女老少,能歌善舞,热情好客。而汉族人性格温和,情感不外露。这就形成了维吾尔族人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与汉族的显著差异。
4.宗教差异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世界上有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不同的宗教有着不同的戒条,从而影响到人们认识事物的方式、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
(三)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通过信息交流与磋商争取达到意见一致的行为和过程。它具有跨文化性。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了解各国不同文化,熟悉商业活动的文化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在谈判实践中,很多谈判者往往没有足够重视文化差异对谈判结果的影响问题。对于外国谈判方的文化,即使有些谈判者已经注意到谈判对方是“不同的”,但却认为并不重要。同样,有些谈判者去异国他乡谈判时,为与对方保持融洽的关系,他们会注意到双方文化上的相似之处,而忽视其不同之处。
二、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文化对谈判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不同的文化将人们相互疏远并形成沟通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谈判者要尊重、接纳彼此的文化,而且要透过文化的差异,了解对方行为的真正意图,并使自己被对方所接受,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总的来说,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谈判的语言沟通过程中。语言是任何国家、地区、民族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语言的差异是最直观明了的。虽然解决语言问题的方法也很简单,如雇佣一个翻译或者用共同的第三语言交谈就行了。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人员所使用的语言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不了解这些差异,那么就很容易误解对方所传播的信息,从而影响谈判目标的实现。
(二)非语言——肢体语言的使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语言沟通过程中,还表现在非语言沟通过程中。文化差异会导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人员在形体语言、动作语言的运用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谈判人员以非语言的、更含蓄的方式发出或接受大量的、比语言信息更为重要的信息,而且所有这类信号或示意总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因此,当谈判人员发出不同的非语言信号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对手极易误解这些信号,而且还意识不到所发生的错误。这种不知不觉中所产生的个人摩擦如果得不到纠正,就会影响商业关系的正常展开。例如与美国人交往,如果你不看着他的眼睛,或者让人觉得眼神游移不定,那么他就会担心你是否不够诚实,或生意中有诈;而跟日本人交往,如果你盯着他,他可能认为你不尊重他。
(三)谈判风格
谈判风格是谈判者在谈判活动中所表现的主要气度和作风,谈判风格体现在谈判者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谈判者的谈判风格带有深深的文化烙印。文化不仅决定着谈判者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影响着谈判者的思维方式和个,从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形成风格迥异的谈判风格。
三、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策略
(一)做好谈判的计划工作
也就是要充分了解自己及谈判对手的情况,包括其他利益方的国家和文化情况,即所谓的知己知彼。为了做到知己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解什么阻碍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列出谈判双方可能有的各种选择,考虑哪些方案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或是能被对方接受的等。业务谈判是双方或多方的,要想取得洽谈成功,知彼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谈判中,不仅要全面动态地了解对手对协议的期望,更要了解对方的民族习性、谈判手段和语言文化等信息。
(二)克服沟通障碍
在谈判时要明确目标,善于变通,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意双方是否有沟通障碍,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存在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某些词语和肢体语言上的误解;虽然知道,却没有准确地理解对方所提供信息内容;虽然理解,却不愿意接受这种理解。要注意克服沟通障碍。谈判的截止日期、分心、情绪压力、责任、文化认知背景都会让谈判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更多依赖自己的文化惯性思维。对于这些诱因的理解能够帮助谈判者对待跨国谈判的文化因素。
关键词 文化差异 广告语 翻译
广告不论作为一种营销活动还是作为一种文化形式,或者一种大众传播活动,与文化均有着密切的关系。著名学者王佐良说过:“翻译中最大的困难,就是两种文化的不同,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人。”一则成功翻译的广告能顺利地被受众接受和认可,必须首先能够穿越文化的障碍,从而实现广告的“AIDMA”法则(由美国广告学家E.Sl刘易斯在1898年提出,该理论认为,消费者从接触到信息最后达成购买,会经历引起注意(A)、引起兴趣(I)、唤起欲望(D)、留下记忆(M)、购买行动(A)这五个阶段),最终达到商家的营销目的,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就要求翻译者能准确把握不同文话的异同,使译文符合接受语的文化传统和语言表达习惯,充分照应译文受众的文化心理。本文通过分析不同区域文化差异对广告翻译的影响,从而探索广告翻译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互动的技巧。
一、广告语的概念
广告语是指广告中的语言,它包括各种广告中所有的语言文字信息,即广告中的语音、词语、句子、文字、标点符号和文字图形。广义的广告语是指广告中所使用的一切手段与方法,既包括声音语言、音乐语言、平面设计语言、色彩语言,也包括文字语言等。狭隘的广告语言是专指广告作品中的文字语言、即指广告作品中所使用的语言文字,具体包括商标、广告标题、广告标语、广告警示语、广告正文和广告附文等。
二、广告语映射出的文化差异
不同的文化价值观。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有着深厚的人文主义精神,“内省”“克己”充分彰显了人的价值。中国人内倾性格的形成源自儒家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规范。而西方人的外倾性格,更注重广告的外在形式,讲究感观效果。物各有所属,因此世界上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特的价值观。
不同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人类文化现象的深层本质,属于文化现象背后的、对人类文化行为起支配作用的稳固因素。而中西广告创意对此则有明显的差异,中国广告重直觉思维,个人可以对一个问题未经逐步分析,仅依据内心的感知迅速地对问题答案做出判断,猜想,设想等;而西方文化则重逻辑思维,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的反应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它是作为对认识着地思维及其结构以及起作用的规律的分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不同的心理结构。以“仁”、“务实”、“忍耐”为基本内容,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文化心理。具体表现在从众心理: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小农意识,平均主义:即要求平均分享一切社会财富的思想等。而西方人的心理结构较松散复杂,“人本”、“认知”、“行为”为基本内容,形成了西方特有的文化心理。
三、文化差异对广告翻译的影响
文化差异影响广告信息的获得。广告最重要的作用是传递商品信息,让消费者对广告信息有充分正确的理解。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对同一商品的信息应有完全相同的了解,这就需要译者通过产品的表象抓其本质,确保产品信息与形象准确传递。若译者传递的信息不能让消费者明白,那么这就影响了商品广告信息的传递,有碍于信息的获得。
文化差异造成广告信息交流障碍。不同民族对同一事物的推理方式不尽一致,若忽视这一文化差异,交际双方就会有信息交流障碍的现象发生。广告翻译必须揣摩不同文化背景下购买者的心理因素,把握好词的习惯联想意义,才能维护商品的良好的形象。
文化差异误导广告信息的获得。广告翻译需要有一个共有的语言前提,由于操不同语种的人在民族心理、思维和推理模式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持相异文化的人在使用对方语言交际时,文化差异因素必然会制约语言的使用。在广告翻译方面则表现为获得不确切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广告信息。广告翻译不是表象文字上的吻合,而是信息和语言内涵上的紧密切合。只有当广告原文语言在读者心中引起反映与译文语言在译文读者心中产生的反映在效果上相似时,翻译才算达到高效。
四、浅析文化差异的广告翻译策略
鉴于文化差异对广告翻译的重要影响,下文从不同民族文化差异的主要方面及其对广告翻译的影响作出简单的探析。
价值观念差异。造成跨文化交际障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价值观念的差异。东方强调集体主义,而西方崇尚个人主义。表现在广告语言的创造中,国内广告“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使得人们“力求身心与整个环境相适应”。而西方撰稿人常以“独立”、“个性”作为主题,在个人主义盛行的西方,广告语中“meet your special needs”的字句随处可见。在广告翻译中,有许多译者忽视了东西方价值观上的差异,在广告中也极力推崇“男女老少皆宜”等。因为没有突出产品的“独特”,只能给西方消费者带来怀疑和观望,而非立即购买。
文化心理差异。由于历史和地域等原因,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心理特征,而这些又影响着人们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因此,要想让广告译文在社会流传,首先就要使广告译文符合受众的文化心理。
通过以上几个文化层面上的分析,我们发现不同语言文化差异对翻译有着深远的影响。再加上广告文本种类繁多,译者应根据各类广告文本的侧重点,克服文化差异的障碍,适时调整自己的文化视角,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和方法,使得广告语达到最佳的功效。极富挑战性的语言翻译,需要我们既要注意语言各自的规律,又要注意其文化差异。
参考文献:
[1]李静艳,浅析文化差异对广告语翻译的影响[J].华章,2010(20).
[2]李理,广告用语的翻译[J].教育教学论坛,2010(30).
[3]石乐定,彭春萍.商务跨文化交际[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法律文化差异法律术语翻译策略
一、 文化与法律文化
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曾把文化表述为"文化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风俗以及其作为社会上洗的的能力与习惯。"[1]法律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一种根据职业划分的次文化,是使用法律语言作为表达方式的群体所特有的方式和现象。法律深植于文化之中,必须有文化的支持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 "文化具有特性"[2],因此不同的民族文化存在差异,法律文化同样如此。
二、 中英法律文化差异及对法律术语翻译的影响
根据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nguage 中的解释,文化差异指被表述的事物、概念、行为等在不同文化中所指的含义不同。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廖七一认为"语言是文化最根本的统一,具有储存、描述、表达和传播文化信息的功能。"[3] 因此,文化差异与语言差异之间存在着互为映照的关系,认识文化差异是分析语言差异的基础。
词汇是语言的基本构成要素,因此文化差异在词汇层上体现的最为突出。在法律文化中则反映在法律术语中。法律术语是某个国家法律制度中所特有的事物、关系、行为和程序。大部分法律术语不是在概念意义上而是在法律文化意义上表现出巨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词源差异
法律英语主要指普通法国家在立法、司法及执法中使用的文体。法律英语术语多来自于日常用语, 也有本专业所特有的专门术语、行话。法语和拉丁语构成了法律英语词汇来源的主渠道。在法律英语中仍可见诸多的法语词汇,如:attentat (谋害,谋杀) 、clause commissoire (如不履行即使合同失效的条约)、court en banc (全体合议庭)等。拉丁语词汇如 de facto fort(事实上的侵权行为 )、ratio dicidendi(判决理由)、proviso( 限制性条款 )等。法律文件中的古词语如hereafter,hereof,hereinafter,hereon,thereby,thereof等。中国法律术语中也存在古词语,如 "自首"、 "诉状"、 "大赦" 等及一些文言虚词,如 "兹 "、"现"、"本" 、" 上述 "、"颇"、"未"、"均"等。
(二)法系差异
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4]。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是当今世界两大主要法系, 我国是中华法系,法律制度因传统的原因主要受大陆法系的影响。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者在法律渊源、法律结构、法官权限、司法组织与诉讼程序等存在明显的差异, 并且最终体现在法律文化上。在不同的法系中,相同的语言符号可能会表示不同的概念。如: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员"是"juror",而中国的(人民) 陪审员则译为"judicial assessor "。
两大法系在法律制度上也存在很大差异, 如英美法系有专门的侵权法, 而大陆法系则没有, 大陆法系有公法和私法之分, 而英美法系则没有。我国 一 些 独 有 的 法 律 制 度 在 英 美 国 家 则 不 存 在 。如 在 中 国 法 律 语 言 中" 劳 动 教 养 "( Indoctrination Through Labor)是专门的法律术语, 有着独特的含义。" 劳动教养"是指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行为而又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的行政处罚措施。而在英美法律制度中根本不存在类似的法律制度, 因此其法律语言中也就没有对应的法律术语。
(三)宗教差异
英美法系的国家都有浓厚的基督教的文化背景。在英美法系的体制下,法庭的审判过程中,无不体现出基督教的影响。而中国几千年来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使得中国的法庭审判无不体现儒家色彩。如下面的誓词内容, "god is the witness, I swear that everything here I say is …"如果翻译为"上帝为证,我宣誓我在此所讲的一切……"。在不信仰基督的中国人看来,这是依据毫无意义的话,其中蕴含的对基督教徒的巨大心理约束的信息根本无法传递出来。
(四)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英汉民族在思维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英汉民族在观察事物和现象时 所采取的角度和思维方向有时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这种思维方式的差异也表现在语言上,如Theft(防盗窃法) 、Law of Unfair Competition(反不正当竞争法)、Statute of Frauds(防止欺诈条例)。又如英语法律文件中的"Put an X"应译为"签字画押"。英美的画押多用"X",有时也用"十"字或"T"字(通称为cross或mark)。因此在翻译为汉语时不能按照中国人的思维译为"画'X'号"。这种差异也是中西思维方式上的差异造成的。
以上文化差异给法律翻译工作者造成很大困难。不同法律制度的大部分术语在概念上是不一致的,有些法律术语在别的法律制度或法系中没有对应词[5],因此中西法律制度中的法律概念在翻译过程中会产生功能上的不对等。由此看出,法律文化底蕴对法律英语翻译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中英法律术语翻译策略
由于法律术语翻译比一般语言的翻译更为复杂,"法律翻译并不是用译入语中的概念和制度来替换原来的法律体系中的概念和制度的简单过程,而是一个包括语言转码和法律转码的双重解码过程。[6]"因此,译者必须仔细在两种文化中寻找对应的表达方式,做出各种必要的转换,使译者得到和原文读者基本相同的文化信息。
(一)形式对等
1.使用确切对等词
法律文本具有庄重,严谨的特点[7],对法律术语的翻译一般强调忠实性。奈达的功能对等的翻译理论也要求翻译不但是信息内容的对等,而且尽可能要求形式对等,因为形式也可以传达意义。如果直译的话既忠实于原文,又易于读者理解,并且能正确传达原文的信息的话,就可采用形式上对等的形式。
为了达到法律上的效果对等,译者应尽量寻求在本国法律中与原词确切对等或接近对等的正式用语,尽量选用确切对等词而不宜任意自创新词,以免引起歧义或解释上的争议。如"fixed term -sentence"应译为"有期徒刑判决","civial law"译为"民法","criminal law"译为"刑法"。诸如此类以形式对等来翻译法律术语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2. 形式对等加注解
在没有确切对等而无法达到形式上的对应时,译者可以采取音译加注解法。如"discovery"一词的翻译就适合采用音译加注解的方法英美法系中的discovery指英美国家在法庭开审前诉辩双方在向法官提交所掌握的证据的程序,而中国的民事诉讼程序就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程序规则。因此,该词的翻译就可采用形式对等加注解法,将其照字面译成"发现程序 "再加上注释。目前常见的另外一种处理方法是按其内涵翻译为"证据开示程序"。
(二)功能对等
对等的概念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8]。如果形式上的对等会导致意义上的不明或错误,造成读者的理解困难时就不应使用貌合神离的 "假等词" 而应对原语做形式上的调整,来创造最贴切的自然对等词来实现功能上的对等。奈达认为,原语和译语的文化差别越大,调整的需要也就越大。由于中西文化在法律制度、、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为了达到语言和法律功能上的双重对等,译者可通过选用恰当的功能对等词、释义、译借的方法来实现双重功能的对等。
1. 使用功能对等词
如果汉语或英语中确实没有确切对等词时,译者可以在忠实于原文的前提下选择功能对等词,以保证译入语中的术语的概念与源语中的术语的概念对等。如法律英语中的"prison"与"jail"两个术语在汉语里的功能对等词就有所不同。"jail"的功能对等词应为"看守所"或"拘留所"。而"prison"的功能对等词则应该是"监狱"。又如"old dog"功能对等词不是"老腿"而是"惯犯" [9]。 "Power of Attorney"不应译为 "律师的权力 "而是 " 授权委托书 "。同样,汉语的结婚证不应以形式上的对等直译为"marriage licence"而应根据其内涵翻译为"marriage registration paper"。"straw man"应译为"挂名负责人"而不是"稻草人"。因此,选择最接近的功能对等词可以保证英汉法律术语在没有确切对等词的情况下获得较准确地翻译。
2. 释义
释义是指舍弃源语中的具体形象,直接用译入语将其意图内涵表达出来[10]。在翻译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律术语时,在译入语中找不到确切对等词而加注解又使译文烦琐时,也可采用释义法。释义法也是解决缺少确切对等词的一个很有效的方法。如 "quiet possesion"按字面意思翻译为 "安静占有",读者很难理解。实际上,在法律文本中,该术语表示 "不受干扰的占有使用"。同样,将"yellow dog contract"直译为"黄狗合同",读者肯定不知所云。这里就可以释译为"不准(雇员)参加工会的合同"。 "挂职干部 "一词也只能采取释义的方法,即"cadre serving in a lower level unit for a period while retaining his position in the previous unit".
释义法既可以使法律译本简练,又不损害对原语信息的表达。在采用释义法时,译者必须准确把握原语的实质含义,以免造成误译。
3.译借
由于英语此和汉语词在发音、书写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以英语法律术语翻译为汉语法律术语时可采用译借的翻译方法,即在音韵上或书写上稍微经过改动,使之与汉语的本土词语相似。如"anti-trust law"是英美法系中的一个概念,在中国的法律制度里没有确切地对等词,可以通过译借的方法译为 "反托拉斯法". 又如:"solicitor"和 "barriter"的汉译就可采用译借法,分别译为"沙律师"和"巴律师",因为"solicitor"前两个音节似"沙"而"barriter"的前两个音节似"巴",然后再加上"律师"两个字对起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又如"morgage"译为"按揭",因为"morgage"后两个音节似"揭"而得到此译。这样汉语读者能够把这两个词所代表的含义直接与外国所特有的事物联系起来,弄清这一概念的内涵,以免望文生义,产生误解。
四、结束语
法律术语的翻译是法律翻译的一方面,法律术语的翻译不仅有其本身局部的意义,而且对整个翻译工作也具有普遍意义。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重现原语词汇的信息,根据原语词汇在特定文化中的内涵、功能等对上述方法创造性地加以选择、融合和补充。无论采取上述哪种翻译方法,都应该以两种语言的法律术语的内涵为依据来翻译,使译文和原文得到一致的理解,保证译文能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实现法律术语语言学和法律上的双重对等,保证英汉法律术语翻译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Nida , E. A. Language , Culture and Translating [ M ]. Inner Mongolia :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Press ,1998.
[2] 梁治平. 法律的文化解释[M]. 北京 :三联出版社 ,1994.
[3]廖七一. 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探索[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4]李慧 .法系间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J].大学时代,2006
[5] 肖云枢. 英汉法律术语的特点、词源及翻译[J ]. 中国翻译, 2001, (3).
[6] S?arc?evic?, S. (1997). New approach to legal translation. The Hagu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7]李克兴,张新红.法律文本与法律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6.
[8] 钱立武.功能对等理论在法律术语翻译中的适用[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6
[9]宋雷.文化差异对法律及经贸英语翻译的影响[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
【关键词】文化差异;不可译性;功能对等
1.引言
两种语言之间没有完全相同的表达式,通过翻译信息有可能丢失或增加,由此产生了不可译性。不可译性指无法传递源语言(原语)的全部含义。奈达指出,语言与文化总是在变化中。语言不断扩大。全世界范围内,语言和文化惊人地相似。傅仲选分类为绝对不可译性和相对不可译性。文化差异引发的不可翻译性是暂时不可译的,是相对的。不同的文化现象具有认知和表达的特点。这是翻译的本质。
2.文化差距引发的不可译性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独特的社会文化。彼得·纽马克指出:哪里有文化焦点,哪里就有由于源语和目的语文化差异所产生的翻译问题。语际翻译是可能的,因为语言之间的共同点远远大于分歧。翻译是针对源语规范的一种普遍的或理想的近似,是语际转换,比较语言之间的差异。随着文化传播的扩大,文化差异可以或多或少地弥合,由不可译向可译的转变是可能的。不可以译性普遍存在,主要体现在称呼和头衔,等级词,双关,幽默语,比喻几个方面。
中国人习惯称呼亲属为三姑,四叔。英语国家是直呼人名。非常有中国特色的称呼在英文中没有对等词。如“王大嫂”必须删除它的中国风味,翻译成“Mrs. Wang”(“王太太”)。要明确人际关系。在中国,一些陌生人被称之为“大妈,师傅"等。“Sir, Madam ”这些称呼可以达到功能对等。中文常使用头衔或职业来称呼,如刘经理。英语中只有少数的职业这样,如Doctor, Judge, Mayor, Governor.。英语国家称呼别人用名字——苏珊,汤姆,等等,这适用于各个年龄层,并不是不尊重。一些等级词似乎是可译的,但事实上不可译,因为目标语无法传达源语中独特的等级概念。汉语中,”歌手,歌星,歌唱家”形成了自下而上的等级。翻成英文,只有一个词“singer”。众所周知,主要有2种双关:同音双关,意思双关。双关语是词汇层面的意义双关。如采用“直译+注解”。Chillingworth(齐林沃斯,名字中内含冷酷,残忍之意)。幽默的双关语几乎“不可译”。同音字,发音或拼写相同,用来表现幽默,讽刺或嘲笑。只能抓住单词的基本概念而牺牲其语意特点。如:“On Sunday they pray for you and on Monday they prey on you.”一位伦敦工人做出以上评论。所谓虔诚的先生和女士进教堂祈祷(pray),求上帝保佑。”Prey”意指他们剥削劳动人民,就像弱肉强食被捕食一样。比喻与历史发展,文化背景,民族心理,传统和习俗分不开的。比喻词,成语,谚语是不可译的。英汉翻译只能说明其概念和寓意。Keeping up with the Joneses 爱慕虚荣(Joneses来自一部动画片的题目)。
3.文化对意义理解的影响
人类与客观现实是一致的相同的,这是可译性的根本原因。然而,具体看又是不一致的。翻译困难来自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之间的差异。比较可以看到差异。在不同层次的语言寻求异同。语言都有潜在的优秀的审美表达,反映社会文化。文化对指称意义理解产生影响。英语为母语的人很难理解什么是“豆腐”,中国独有的食品。随着文化交流和中华文化的输出,“ tofu”(beancurd)已成为一个外来词为英语逐渐接受。“鸳鸯”被翻译成“mandarin duck:”。“鸳鸯”具有很强的联想意义,象征“爱”。英语的读者只看作普通的鸟。如果翻译成“love bird”很容易地被外国人理解。一个词的概念可以迂回表达,有时是因为词汇空缺现象与文化重点。如,马大嫂(ma—sister—in—law)person very busy with household chores transliteration of 买汰烧(mataso in Shanghainese) which refers to a woman’s three domestic tasks: buying vegetables, washing them and cooking them. 忙于家务,买汰烧(上海话)指的是一个女人的三个家务负担:买菜,清洗和烹饪。这表达了嘲弄的含义。
4.如何应对不可译性
文化的不可译性可以通过更好地理解和沟通语言来减少。通过翻译,译者应尽可能把不同文化传播给目标读者。翻译过程中的损失和失真是不可译现象。常见的方法有移译,归化和回译。
移译是将源语完整转移,没有任何变化。许多词如CPU, DNA, CD, VCD, DVD.中央处理器,脱氧核糖核酸,光盘,光盘,影碟。这些缩写是为简洁。目标读者无法理解源文。本着为读者,第一次出现的英文缩写,中文添加说明。归化是使用流利的母语表达源语。归化没有翻译痕迹,但保持其原有的风味。利用有浓厚文化韵味词翻译。源语和目的语都有相同的使用频率。优势是译文更真实生动。值得牺牲最小化的原语文化来创造最佳传播效果。译者引导读者接受外来文化,得到近似的心理影响。如“画蛇添足”可译为gild the lily。此外,Among the blind the one—eyed man is king 可翻译为“山中无老虎,猴子便称王”。回译是非常典型的,主要有音译,借译,释义。(1)音译:挞 tart, 贴士tips。(2)借译:好久不见long time no see, brain wash 洗脑。(3)释义:费厄泼赖fair play ,罗曼史romance。
5.结语
综合实践,必须选择合适的妥协与补偿方式传达意思。不可译性是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的不可通约性,不是被动或消极承认。客观存在的不可译性是事实,体现的是严谨和诚实的科学方法,利于翻译理论的建设,可以提高翻译技能,寻求最大程度的可译性以及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翻译意味着交流。不可译实为提高跨文化交际。
参考文献:
[1]邓延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M].北京:外语与教学研究出版社,1989.
[2]许建平,张荣曦.跨文化翻译中的异化与归化问题[J].中国翻译,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