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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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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范文第1篇

一是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应试教育的影子和教学大纲缺编,虽有对素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相应的重视。二是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教育仅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三是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没有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基本流于形式。

四是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其他教师兼任,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仅靠课本照本宣科,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而聘请的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又因受课程安排和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五是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在教育管理中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特别是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社会环境来约束,法制教育严重脱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如何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至关重要。

一要部门重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其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二要丰富内容。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

三要规范教学。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 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范文第2篇

该意见提出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法律意识需要从小启蒙,法律素质需要系统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要自觉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

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矫治。要特别重视开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意见指出,要落实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地方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课件、音像资料等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提供给中小学校;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要创造条件,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便利,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范文第3篇

摘 要 文献研究表明,我国法治教育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等亟待破解的难题。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应重申以“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法治教育方向,重视法治思维与信仰的形塑,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法治教育路径。

关 键 词 高中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文献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6)11-00-04

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在义务教育学段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时。在此背景下,如何将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成为一线教师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在文献研究中发现,虽然我国中学生法治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1]、师资匮乏[2]等亟需破解的难题。为此,我们从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期望能激发老师们更多的思考。

一、重申“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方向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高中阶段的目标为“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可见,《大纲》以培养具有一定法治素养的公民为目标。虽然这一目标由来已久,但实践中往往被忽视,因此,我们认为需要“重申”培育“公民”的法治教育目标。对此,国内有一些共同的声音。

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认为,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必须确立为“公民”教育,即以符合现代民主、法治和的精神实质与原则诉求的现代人――“公民”为最终的目的追求。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不能将教育目的确立为超出一般公众身份的自我认知与社会角色认同水平的“道德完人”或者“圣人”,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生活真实与公众的人格预期和道德自觉状态,以合格的“公民”及其人格的培育和教养为起码要求而展开。[3]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张晓燕提出,社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的发挥,有待于作为其构成主体的个体公民身份的激活。[4]她倡导法治教育就是要培育与国家治理需求相互匹配的公民身份。

法治教育的目标终归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无论是从人权还是人性(二者存在同一性)来说,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公民”应是社会对人性和人权的尊重。我们反对把法治教育的目标狭隘地定为培养遵纪守法的人。片面强调“顺从”的法治教育,培养不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也不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当然,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唯利”式教育也不是完整的公民教育。我们主张将培养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都“激活”的公民,作为思想政治课程开展法治教育的目标。

公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脱离公民的法治教育必然会迷失方向。为法而教,无异于舍本逐末。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绝不能是守住“法”的圣坛,而必须回归育人的本义。

二、重视思维与信仰的形塑,凸显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重点

对于法治教育的内容,目前学术界围绕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要分为两大阵营。一是义务侧重说。苏百泉认为,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治的人性基础、法治社会的建设、转型社会的特殊性等方面分析论证看,公民法治教育应该以义务意识的培养为重心。[5]这一观点也是多次普法教育的核心观点,在强调国家意识,重视集体精神的时期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在我国社会转型,国家发展需要全面唤醒公民意识的时代背景之下,持这一观点的人越来越少。二是权利侧重说。万志昂认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包含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还是一个权利意识的熏陶和权利文化的教育和感染过程。[6]权利侧重说的观点对于反对过分强调义务的旧的法治教育观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其认识仍是偏激、片面的。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法治教育研究的深入,学界逐渐从学术“偏激”走向理论“和谐”。教育家李镇西提出了权利和义务统一说,他主张中小学法治教育至少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让他们明白“法治”赋予自己的权利。二是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7]他认为这才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真正含义,这样的教育才是培养公民的教育。刘萍律师也主张,我们不仅应当让孩子们懂得他们应有的权利,国家对他们特殊的保护,还应当让孩子们懂得遵守社会规则及法律,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8]

如果仅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探讨法治教育的内容,虽然抓住了法治教育的核心,但视角未免偏小。杨恭田、吴彭有主张,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的认知,二是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三是坚定法治信仰。[9]这一概括比较全面,较之法律制度的“灌输”层次显然有了提升。我们的近邻日本相当重视将青少年法治思维的训练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从中我们可以借鉴的是,从法律常识的旧常态过渡到法治思维的新常态,从满堂灌的旧常态转变到参与式研究型学习的新常态,从单纯的课堂教学转变到立体化教育的新常态。[10]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界定为“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并要求“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对于高中阶段法治教育内容,《大纲》除要求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外,还要求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显然,高中生的法治教育绝不能仅停留在常识性教育层面,而应通过增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形塑。

掌握一定法律常识的“通晓型”公民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转型、法治建设的需要。新型大国建设要求社会成员不但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将法治作为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精神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形神兼备”。法治教育应摆脱普及性的、低层次的常识教育,迈向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更高点。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三、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路径

教无定法,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对象和教学主体都应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于法治这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其教育方法也应“独树一帜”。《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而要更好地实现上述“三全”,我们可以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挖掘教材资源,浸润法治教育

赖兆杰认为,“教科书为我们在思想政治课中加强法制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教材。”[11]在《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一文中,他例举了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周贵才主张,“挖掘法治教育素材,讲授法律知识。”[12]陈爱宏老师也主张,“充分挖掘教材中蕴含的法治教育因素。”[13]而赵淑荣老师《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一文则通过例举加分析的方法,阐述如何在教学中合理利用文本资源,渗透法治教育。

如何变“教材”为“学材”,为法治教育服务,需要思想政治课教师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合理取舍,巧妙切入。如可以围绕不同主题,对教材的法治教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二次开发;也可在原有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法治教育目标,一石二鸟,润物无声;还可组织学生利用“法治宣传日”,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改革说到底就是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过程,开发利用好学生身边的课程资源,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的熏陶,是非常经济高效的法治教育浸润路径。

2.引入法治案例,增强情境体验

思想政治课堂效益的提高有赖于其情境的质量,而案例的引入可丰富情境体验,增强价值认同。周贵才老师主张,“分析法律案例,培养学生守法维权能力,”[14]他认为案例教学生动、形象,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案例的情境化更能使学生融入其中,在情境体验中学习胜过任何形式的“灌输”。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问题……知是基础,行是目的。李先军、张晓琪的研究表明,美国教师善于创设案例情境,增强学生情感体验[15]。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真实的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法治案例的引入,情境化的法治教学,能为学生提供“VR”般的法治场景,增强法治教育的现场感,有利于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做到知行统一,实现思想政治课的德育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法治案例的引入一定要有针对性和教育性,不能为案例而案例。

3.营造教育环境,强化法治信仰

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并受环境的影响,环境对于法治教育具有重要作用。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突出“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这是主张法治教育应关注的时代大环境。[16]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在事例选择、情境设置上照应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步伐,要借用大背景,激活小课堂,小中见大,把学生的生命价值与国家的建设使命进行完美融合,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陈爱宏老师认为,“教师(应)身体力行,做好法治表率”。[17]“师者,人之模范也。”师为表率,才能营造一个真实可信的法治环境,强化学生对法治的信仰。身为人师,不应忽视我们也是法治文化环境的一个元素,是享受者,更是建设者。无声的环境对人的影响往往是深刻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仰意义重大。

事实上,教师不但要参与法治教育的小环境建设,也要关注时代、社会大环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我们认为,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是一般性的理论阐释或简单的逻辑推导,必须利用好一切教育资源,而开发资源是利用资源的前提。我们应在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完善,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综上所述,我们要突破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的瓶颈,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层次与水平。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提的新要求,我们还有许多创造性的工作要做。相较国民法治教育这一宏大工程,我们或许过于渺小。但“小乃大之端”,我们理应从“小”处着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杨春芳,汪莉.关于中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调查[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3(08):31.

[2]李臣.刍议中小学法治教育[J].法制与社会,2014(35):230.

[3]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07):70.

[4]张晓燕.国家治理背景下的公民身份及法治教育[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09):90.

[5]苏百泉.培养义务意识:公民法治教育的重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1):33-34.

[6]万志昂.当代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权利认同[J].人民论坛,2015(14):110.

[7]李镇西.我看中小学“法治教育”[J].湖南教育A,2015(10):60.

[8]刘萍.让权利与责任同行――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2009(7):15.

[9]杨恭田,吴彭有.基础教育中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举措[J].江西教育,2015(7):28.

[10]汪蓓.日本青少年法治教育改革经验及其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5(10):93.

[11][16]赖兆杰.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J].教师,2011(25):24.

[12][14]周贵才.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J].文教资料,2014(33):140.

[13]陈爱宏.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学教学参考,2015(08):71.

[15]李先军,张晓琪.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历史演进、特点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5(05):17-19.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学教育 法治教育 中学生

一、中学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我国已确立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前途。从相关资料来看,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当前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一些青少年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法治意识薄弱有重要关系。我国目前绝大多数青少年都要经过中学教育,而这一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而,此阶段的法治教育对于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决定性意义。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团中央于200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中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中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学校的法治教育仍是目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因而,强化中学的法治教育无论是对建设法治国家还是对学生个人的未来发展都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当前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我国传统社会强调义务,轻视权利,实践已证明这不利于建设国家与公民的正常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确立人们的权利主体地位,这要求我们从中学阶段开始就要重视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而当前中学生法治教育仍存在较严重的重义务、轻权利倾向,无法培养出具有现代权利意识的公民,这不但不利于学生未来的人身发展,也不利于法治国家的长远建设。同时,在既有的法治教育中重视对具体法律内容的传授,片面强调教育青少年守法和预防犯罪,忽视对学生进行公正、平等、自由、人权等法治理念的培养,使法律课成为死记硬背的学习,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无法培养学生真正的法治意识。

2.法治教育在现有课程设置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现行的教程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一门法律基础课,中学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虽然我们也强调在其它课程学习融合进行法治教育,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在当前升学压力下,各学校普遍无暇顾及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3.法治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在中学阶段,学生自学能力相对有限。由于升学的压力,法治教育的时间也有限,因而。高素质老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绝大多数中学的法治老师都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这些老师一般都缺乏正统系统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主要通过课本自学一些理论知识,缺乏运用能力,对学生提出的实际问题往往解答不了,教学质量不高。一些学校虽然聘请了兼职法律老师,但因教学时间安排或兼职老师自身原因,往往有名无实。2001年团中央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曾对全国10个城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情况进行社会调查,结果显示,370名被调查老师中,仅有4人知道《刑法》中有少年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占全部被调查人数的1.1%;知道《儿童权利公约》的占0.5%;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只有82.4%。教师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的不足严重制约着培养具有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现代公民任务的实现。

4.法治教育途径单一

在传统认识上。一谈中学法治教育就想到课堂法治教育,对环境教育重视不足。课堂法治教育是中学法治教育的核心环节,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课堂的传授,但中学生同时生活在社会中。学校和社会环境对其能否持久秉持课堂上接受的法治意识有重要影响,如果周围环境中发生的事情总是与课堂讲授的相左。就很难指望学生能形成对法治意识的真诚认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们的环境确实难以达到“以环境教育人”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生合理解释课堂讲授的内容为何与外面的情况格格不入,他们的个人生活经验就可能消蚀掉课堂教育中辛苦培养了那点法治萌芽。

三、完善中学法治教育的对策

1.以培养法治意识作为中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

以传授知识为载体。以预防犯罪为目标的传统法治教育具有明显的工具性,难以使学生产生对法洽产生的真诚认同。“法治的真正实现不在于用法律条文来取代现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律、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知法并不必然守法。”因而,中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包括权利义务意识、宪法意识在内的法治意识,而不是在于系统地习得多少法律知识,更不是单纯的预防犯罪。法治意识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自身文明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这一点美国的经验可以借鉴。“培养美国公民”一直是美国中学生法治教育的宗旨。美国的很多学校都设有公民教育课程,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公民事务,使其能够意识到法律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熏陶,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因而,应切实认识到中学法治教育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未来,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只有如此,才能正确设定中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能才界定中学法治教育的地位。

2.整合课程设置,合理编排教材

强化法治教育仅靠其它学科附带性的教育是不够的,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缓慢的过程,教育主管部门应考虑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编写相对系统完备的法律课程教材,使中学生在各年级都有相应的法治课程。在教材编写上,可考虑以法治连环画、动漫视频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主,在内容上应注意案例教学,使学生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完成法治意识的培养。

3.提升法律师资队伍素质

法律师资的培养可采取两种途径:一是招录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老师队伍。他们经过较系统的法律训练,能更好地理解、诠释法律。也更有能力将以案说法,有助于改变当前法律教育空洞的局面。二是对现有师资力量进行培养。与其它学科比较,法律更新较快,需要相关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定期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可考虑聘请热心公益的退休司法人员作为兼职老师。这些人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法治有较深刻的体会,可有效弥补现有老师知识方面的不足。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范文第5篇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分析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印发《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第六个五年规划》。各学校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完成本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2.组织“六五”普法启动宣传。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普法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通过网络、宣传橱窗等开展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宣传,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起步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突出学法用法重点,切实提高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3.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进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每月一次的干部政治理论和法律学习制度,强化干部学法用法的检查和监督。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

4.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为重点,创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好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四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利用漫画挂图、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法制文艺、征文比赛等有效载体开展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一次法制教育。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联合团市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法制教育活动,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5.以提高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强学校教育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学校教育工作者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能力。坚持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以各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制观贯串于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要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广大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增强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

6.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各学校要以国家、省、市等开展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12.1”世界艾滋病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活动,开展禁毒、消防、食品、交通安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主题,营造声势,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7.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认真推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法制办有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要求和我市教育系统实际,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8.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一是要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教代会职能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规范和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机制,将招生、教师考录、评优树先、职务评聘、教育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促进教育工作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二是加大行业规范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教育专项治理力度,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等败坏师德的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和谐稳定。

四、有关要求

9.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