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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考察的基本情况
(一)在中央农业大学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院学习培训情况
1月7日至8日,在中央农业大学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院,围绕如何更快更好推进我旗三化互动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等中心课题,进行了为期2天的集中学习培训,聘请了内农大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主任张立中教授作了《农牧业产业化和建立健全合作经济组织》的报告,内蒙古农业大学农林工程设计院院长姬宝霖作了《工业化、产业化项目的决策与管理》的报告;内蒙古农业大学高教研究所所长盖志毅教授就《怎样制定和执行“十一五”规划及工业化城镇化与草原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了讲授,观看了自治区社科院首席研究员潘照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专题讲座录像。几位学者从理论层面对制约旗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深入剖析,为我们发展旗域经济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由来已久。从1984年中央“五四三”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央文明委的前身)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发端,至今已有23年。1996年,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10年前,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1999年、2002年,中央文明委分别评选表彰了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烟台市是首批53个城市之一。2004年,中央文明委正式部署考评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并明确规定,申报对象必须是前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
在此背景下,烟台市确立了“高点定位、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努力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于2004年正式申报,并于2005年10月首批被命名。其经验和做法给了我们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多年来,烟台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注重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其主要方式,一是选准主题,旗帜鲜明地加强正面灌输。早自1990年始,就坚持每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分农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五个层面,采取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讲座、组织优秀党课下基层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教育活动。二是强化对比引导,更新发展观念。针对干部群众中一定程度存在的“自满自足自负”和“畏首畏尾畏难”情绪,选择了全国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省17个市及周边城市三个座标,分1980年、1999年和“九五”以来三个阶段,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对比,使干部群众清晰地看到,改革开放的前10年,烟台在全国14个首批开放城市中的发展位次稳中有进,而“九五”期间,17项主要经济指标有11项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比较,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看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认识不到危机是最大的危机。进而增强了“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的忧患意识,形成了破满破难、奋力赶超的斗志。
思想建设的成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2004年,全市GDP达到1630.89亿元,增17.5%,在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排名由第8位前移至第7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4亿元,增33.8%;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60元,分别增10.4%和13.1%。烟台进入中国综合实力30强城市。同时,社会事业也取得新突破,分别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荣誉。
中央文明委决定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烟台市委、市政府认为,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最有说服力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张含金量非常高的“城市名片”。全市上下要在四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争创文明城市突出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及以人为本思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是推动烟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有力手段;三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造福群众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四是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内容广、标准高、指标细、测评严,全市上下同创共建,有利于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市文明委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05年,力争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基本指标,确保首批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力争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同时要求,切忌形式主义,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诚,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让群众真正在创建活动中见到利益,得到实惠。
二、在创建目标上,要始终坚持提升素质,优化环境,打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一)以提升市民素质为根本,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从1993年开始,烟台市以治城、育人、树新风为主题,以塑造繁荣、美丽、有序的城市形象为目标,广泛开展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双文明”月活动。配合教育活动,组织编写了各类市民教材读本,既有总体性的《烟台市民文明手册》,又有每年一册的《市民素质教育读本》、《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材料》,还有针对性较强的《文明市民公约》、《市民行为十不规定》等,形成了规范化、系统化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教材体系。
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下发后,市委下发了“以德治市”工作意见,倡导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围绕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开展了“争创学习型社会、争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人才”活动;围绕抗击“非典”,组织开展了“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等活动;围绕城市绿化美化,在文明单位和市民中开展“捐植文明林”活动,组织了30多万人次参加“爱市义务劳动”;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小公民“五小”实践等活动。驻烟部队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城工作,开展了“为烟台增魅力,为驻地添光彩”主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市民思想素质得到提高,精神境界得到升华,道德情操得到陶冶。
(二)以加快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和城市绿化美化为基础,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和“年年有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要求,三年来,投资40多亿元,构建了“贯通南北山海、拓展东西两翼”的城市框架,完成了滨海景观带等200多个建设项目;对中心街区两侧的建筑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路灯安装、统一路面铺设,统一管线改造;投资8000多万元建成了国家一类图书馆,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艺都影剧院,对市博物馆、美术博物馆等进行了修缮改造;投资4000多万元搬迁烟台山驻军并进行了一期保护开发。在抓好标志性景观建设的同时,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两年来,先后对27个居民小区进行改造,直接惠及4.5万户约15万人。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超过0.6平方米。
(三)以强化城市管理、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为重点,打造城市及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管理,对公共卫生管理、园林绿地管理等进行招投标,城市卫生保洁率达到100%;以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为重点,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公共安全感调查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一是从199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程序、办事时限、赔偿标准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政府行为,和国务院纠风办在8个部委和12个大中城市推广了这一经验。二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将有行政审批权的31个部门集中,建立了一条龙办公的“行政审批中心”。三是利用电视面对面、广播热线、网上对话等渠道开展政府部门与市民对话,倾听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开展“万人评机关”活动,通过报纸和网络投票、向企业和市民发放评议票等形式,对党政群机关进行评议。评议分热点和非热点部门排出名次。对后三位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连续三年后三位的部门调整领导班子。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四)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以诚信创建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单位”、“百佳文明诚信企业”等活动,实施了“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立了万家企业信用档案,完成了“烟台信用网”建设。以爱心城市活动为主题,开展了“一助一”活动,结成帮扶对子3600多个;三年来,全市有120多万人次、3000多个单位捐款1.5亿元,救助困难学生5万多人次,救助困难家庭10万多户次;7356个单位与17174户困难家庭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广泛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送温暖”等活动,筹集希望工程基金810多万元,“春蕾计划”捐款455万元,送温暖基金和职工互助互济储金分别达1300万元和1800万元。
三、在措施保障上,要始终坚持强化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和市文明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市直和中央、省属4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及5区分管副书记为成员的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具体负责,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对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实行了“四个一”:即一项重点工作、一名领导分管、一个部门牵头、一套班子专抓。
二是目标管理机制。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高于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指标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实施了“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城市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教兴烟”、“阳光政务”和“基层基础创建”六大工程;制订了《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把“六大工程”分解为124项具体任务,落实到16位市级领导、50多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各级也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制定目标责任书,提出明确标准,推行“议定事项通知单”制度。对确定要解决的问题,由市文明委签发通知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定期督查,确保落实。
三是物质投入机制。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投入,每年仅用于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活动的经费就达40万元,全市集中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市财政均提供专门经费;每年拨专款100万元,用于扶持文艺精品生产。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探索新的投入机制,如开发旅游景点、发展产业带动文化设施建设等。去年,组织了首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推介项目200个,签约项目36个,协议融资400多万元,迈出了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的重要一步。
四是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导与各部门自我督导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重点监督与经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在新闻媒体开设了“曝光台”,对不文明言行和创建工作推进较慢的单位进行督导和曝光。许多部门和单位还将创建任务制成公示牌,聘请义务监督员,开通创建监督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严格规范的考核体系,创建工作纳入了各级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各类评先创优活动挂钩。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创城考核丢分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在方式方法上,要始终坚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郁氛围
2004年4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和驻军首长,市直机关科以上干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单位领导,驻军官兵共1200多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市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及机关干部、各界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为便于市民收听收看,提前下发了通知并在新闻媒体预告。当天,全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组织了集中收看,有电视大屏幕的城市广场、商场的电视柜台、居民家庭也成了小的分会场,部分企业、农村还利用内部广播播放实况。直接收看、收听动员大会的市民约50万。
动员大会后,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大新闻和社会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开设了专栏专题,以新闻报道、典型介绍、访谈评论、市民言论、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大容量的宣传;二是在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党政机关、学校及社区、主要道路、公交车及出租车上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张贴文明公约、宣传单和标语口号;三是通过社区居委会和中小学生,向每一户家庭发出公开信,号召市民共同参与,多作贡献。三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
在创城工作中,特别是在宣传发动群众、维护城市秩序和卫生、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志愿者队伍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烟台市有一支宏大的志愿者队伍,分属工、青、妇及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组织管理,仅治安志愿者就达1.5万人。其管理的可取之处,在于队伍具有相对稳定性,有详细的档案名册,并配有相关标志。
五、在工作重点上,要始终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突出同创共建的总体要求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从1993年起,定期通过市民直接投票方式,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服务明星”、“十佳文明家庭”、“十佳窗口单位”,并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隆重命名表彰;对各行各业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对树立的典型,采取新闻报道、事迹展览、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
一、考察见闻
1、城市印象
这次考察停留时间最长的城市是台北市。台北市为台湾省省会城市,其位于台湾岛北部的台北盆地,是台湾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台湾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考察参观了台北最高的101大楼,在88层顶楼平台鸟瞰了台北市全貌,领略了台北的都市繁华。夜宿台北圆山饭店。圆山饭店建筑外观是中国古典建筑的风格,气势雄伟,色彩鲜艳。台北的经济鼎盛期在上世纪80年代,现在从城市建筑外观依然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繁荣,如今的台北建筑有些略显陈旧,但是不失格调,显示出低调的精致。城市管理水平很高,市容整齐洁净,交通秩序良好。路上虽然车水马龙,却听不到喇叭鸣叫声,人行横道上人车相让,秩序井然,也不见有行人乱窜马路,几乎看不到塞车现象。台湾城市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骑摩托车的很多,且人人佩戴头盔。常见路边、商场外边整齐停放着摩托车,未见车轮前后胎上加固防盗锁的,问导游方知,台湾的治安较好,几乎很少发生丢车现象。市政建设设计显示出人性化,功能齐全,方便民众。城市街道的盲人道、残疾人车道都考虑的十分周全,厕所设计考虑了残疾人、儿童等不同人群的需求。台湾人整体素质较高,责任意识很强,礼貌待人。在公共场所,宾馆商店,遇见的台湾同胞都是感觉很亲切。我们逛街逛商场,难免经常问路,指路人都非常友好。上街购物,无论是询价讨价、买与不买,他们始终不急不怒,耐心接待,即使没有做成生意,也是热情相送。台湾民众在公共场合都很安静,即使是人多时,说话声音也很小,看不到喧闹的情景。
2、生态环境
台湾感受最深的还有一大特色是生态环境优美,所到之处,青山碧水,绿意葱葱。如我们考察的日月潭和阿里山,天然的山水和祖国大陆很多地方相差不多,但是,我们很多地方的水没有那么清,天没有那么蓝。台湾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应该与政府、民众重视环保分不开的,据了解,台湾对生态环境的重视早于大陆,政府十分重视对民众的环保教育和要求,多年前就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生态保护政策和以国家公园为基础的生态保护体系。同时,城市中的闲置土地由政府出面予以整理,并将其绿化,打造城市中的活化绿地,提供市民休憩使用,到该块闲置土地建设时,再去按规划建设。人行道设置不宽,够人流通行就行,腾出空间加设绿篱、绿带,栽植高低相配树种;建筑物周边有空地就绿化,凹进去的建筑有空隙就绿化,绿化体现得处处都是。
3、传统文化
踏上台湾的土地,看到的是中国字,听到的是汉语,吃的是中餐,喝的是乌龙茶,唱的是中国戏,感到非常的亲近,中华传统文化在这里得到分外的重视和传承。而两岸相同的文化,相同的习俗体现在市井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说两岸文化习俗上的一致,首先是语言文字上的一致,在台湾把普通话称为“国语”,这本身就反映出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要说两岸文字上有何差别,则大陆简汉字多一些,台湾繁体字多一些。二是汉文化在台湾的传承。在台湾中小学,汉语、国学、毛笔书法都是必修课。加上教育和升学考试也都一定程度受儒家思想和科举制度的影响,使得汉文化在台湾深入民心。三是宗教在台湾的盛行。一路所见最多的就是庙宇。共同的文化基础,必然产生相同的宗教现象。妈祖是台湾民众信徒最多的神灵,这和我们大陆沿海地区的情况非常相似。四是两岸人民在生活习俗上高度一致。台湾也是祖国大江南北名小吃的汇聚地,台湾的烹调艺术、饮食习惯、传统菜肴几乎和大陆一个样。
4、农业产业
在台湾的短短几天时间里,走过了好几个县市,发现其农业基础非常好,产业化程度也非常高。一是区域特色明显。几乎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特色农产品,我们一路走来,在每个地区都品尝了当地的特色水果和水产品。二是农业功能多样。台湾农业在转型过程中,逐渐向二、三产业延伸。随之兴起的旅游观光农业成为台湾农业的新亮点。三是产业链条健全。台湾农产品的深加工处理程度很高,并且拥有发达的农产品运销网络。四是科技水平较高。农业品种的改良、食品加工技术等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考察中我们参观了一家名为台畜的肉制品深加工企业,其丰富的产品线和自主研发能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二、感悟体会
1、精细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台湾的城市面貌相比我们的城市面貌显得有些陈旧,他们的城市建设高峰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经济辉煌时期,但是在陈旧的城市建筑外观背后,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们精细化高水平的城市管理水平。在国内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品质成为城市间竞争的重要因素,我们*县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通过以较少的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实现城市形象和品位的提升?这就需要我们通过重视城市管理,来提升我们的城市品位,并可以借鉴台湾高度重视细节的管理方式,实现高水平建设,精细化管理,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物质空间基础。
2、突出以人为本,制定城市规划
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要将以人为本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始终,在城市规划布局上科学布局工业园区与商业区、居住区,最大限度避免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落地时,通过优化项目周边环境回馈社会公众,以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城市设计上更加注重人性化、体现人文关怀。规划设计出更多的学习休闲场所,合理搭配绿地和建筑,科学摆放高层建筑,注重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细节设计,让人有亲近感,满足市民、游客和投资者的需求。
3、锻造空间品质,延续文化传承
城市街道、广场、街头绿地等都是人们体验城市的直接载体,是人们享受城市生活,领略城市魅力的公共空间。台湾在城市公共空间的锻造方面具有很好的经验,林萌街道,街头绿地随处可见,城市雕塑制作精美,都反映出城市高雅的格调和生活品质。而通过这些公共空间使人们直接感受到城市的亲和力、魅力。我们*县也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可以充分结合这些特征,打造特色片区、街区。建立主题雕塑,在城市建筑中注入文化元素。结合城市绿化,利用水石花树、亭台楼阁、雕塑小品等元素创造意境,体现历史、文化、艺术、人文、地理等内涵,使城市呈现出特色美、舒适美,给市民以美的享受和自然情操的陶冶。
4、保护生态环境,倡导低碳生活
城市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台湾,环保意识特别强烈,市民已经养成了低碳生活的习惯。我们*虽然现在生态环境总体不错,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难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这就启示我们要强化生态为先的理念,要立足现有条件,做大水文章,做足绿文章,唱好绿色戏,打响生态牌。特别是要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鼓励理性消费、绿色消费,使城乡居民养成节能节水节材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形成注重节约、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强化教育优先、示范引导的理念。加强社会文明素质教育,使孩子、学生从小养成讲卫生、知礼仪、守规矩、爱自然的良好习惯。发挥党团员、公职人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示范作用,影响带动社会各阶层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对公众场合吸烟、垃圾不分类乱扔、随地吐痰、横穿马路等行为,进行立法规范,督促市民养成好习惯。
5、发挥农业优势,促进转型升级
考察谈话是组织部门获取信息,识别、研判干部的重要途径。考察谈话记录作为谈话过程中所获取信息的主要载体,对于后续信息汇总、考察报告撰写、选人用人全过程纪实乃至选准用好干部都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对考察谈话记录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考察谈话记录的质量和规范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发挥好考察谈话记录在干部工作中的应有作用,笔者认为在做考察谈话记录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要素完备。要素完备是对考察谈话记录形式上的要求,一份完整的考察谈话记录应当由首部、正文、结尾三个部分构成。首部包含:标题,如“__等x人考察谈话记录”;考察谈话组织情况,包括考察谈话时间、地点、考察对象、谈话范围、考察组成员、记录人等;正文,即考察谈话内容,一般按谈话对象进行记录,包括谈话对象的姓名、职务、分管或负责的工作情况及谈话对象所说内容;结尾,正文之后部分,主要记录本次考察谈话中实际参加谈话人数,考察谈话过程中收集到的有关组织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记录人还应当在结尾签名。
内容完整。考察谈话记录内容应围绕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记录,同时记录谈话对象对考察对象拟提拔使用的意见。考察过程中谈话对象对考察对象优点和长处往往多说,对缺点和不足往往回避,为了保证记录内容上的完整,在考察谈话中如遇到谈话对象欲言又止、似有言外之意等情况,应先将谈话对象谈及的可能属于考察对象缺点或问题的情况记录下来,再通过其它方式予以甄别。同时,由于记录速度与谈话速度存在一定差距,为避免记录过程中遗漏、偏差,应当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记录,记录完成后对存疑之处进行比对,确保记录内容完整。
忠于原话。忠实于原话或原意,是考察谈话记录的核心要求,若不能忠实地记录谈话对象的原话,或者说谈话对象对考察对象本人及拟提拔使用的真实意见得不到体现,考察谈话记录也就失去了应有价值。忠于原话首先应区分定性与定量内容,如“廉洁自律”属于定性,“过年不收红包”属于定量,定性内容要由定量内容具体化,定量内容要由定性内容概括,不能简单相互替代;其次记录语言应因人而异,对语言精练、表达流畅的谈话对象可以用逻辑性强的表述来记录;对部分不善于言辞的基层群众则应用平简朴实、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方法记录,包括方言、土话;对于特殊行业的专业人士,可采取特定行业术语,然后以进一步追问的方式解释术语的含义,这样更能体现记录的真实自然,为后期撰写考察报告,生动刻画考察对象奠定基础。
详略得当。考察谈话总体上是对考察对象的概括、评价和具体描述,就谈话对象而言,除个别对考察对象特别了解的要详细、准确记录其所谈及的内容和细节外,大部分准备不够充分,加之与考察对象接触范围的限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往往不够全面,描述往往以片段式的回忆方式进行,此时,对于谈话对象回忆不清的时间、事情,比如考察对象承担过什么重要工作任务,获得过什么重要奖项,可先使用模糊词语扼要记录,界定出一定的范围,如:“岗位调整时、__工作结束时”,“国家级表彰”等,然后通过其他谈话对象或待考察谈话结束后进一步核实、确定。
一、干部职工的调配和录用
(一)调配和录用的原则
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因事择人,优化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严格按照编制、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进行有计划的调配,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调入人员。
3、局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干部的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工勤人员的补充,应在工勤人员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和编制部门批准后调入。
4、不准随意调工人到干部岗位上工作,搞新的以工代干。
5、凡上级下达的选调干部通知,属指令性调配,各单位要按时完成。
(二)审批权限及调配程序
1、局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及调出机关,由人事处提出方案,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并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2、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调配,由人事处提出方案,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3、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入调出,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局人事处审核(对调入的干部,局人事处要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调动人员,应由调入调出双方单位进行商洽。干部(工人)调动表要如实填写,调入单位要认真审阅被调人员档案,并经组织考察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5、局机关各处(室)一般不得随意外借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由用人处(室)写出专题报告,注明事由、拟借调人员基本情况,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批准,由局人事处协调办理。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回原单位工作。
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和在编制职数范围内选任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工作由局人事处组织实施。民主推荐一般应有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时,应向参加推荐的人员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人事处向局务会汇报民主推荐情况,由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预告。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人事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3、任前考察。考察工作由局人事处派出两名以上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缺点和不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数一般应在15-20人,谈话的对象应包括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部门同事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考察报告,提出干部使用意见。
4、酝酿。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
5、讨论决定。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向局务会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干部拟任初步意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6、任职。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在局务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结束后,局务会议最后议定任免意见,人事处履行任免手续。
(三)局机关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根据局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和干部队伍结构,由人事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在科级干部职数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向局人事处写出任免请示,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签发任免文件。
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可采取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年度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了解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实绩方面的情况,为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提供依据。
三、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工作包括工资普调、晋升职务后工资变动、调入人员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和工龄、工种变更、津贴、补贴发放以及保险金的缴纳管理等。
(一)局级以上干部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二)局机关处以下干部、工人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三)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手续,由本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人事处审核后自行办理。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数据提供由人事处负责,各项保险金的缴纳由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
四、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的原则和学用结合、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局里统一安排。
(一)局系统处级干部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党务方面的学习培训由机关党委提出意见,并分别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
(二)局机关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报考院校、专业、费用及学习年限,经处(室)领导及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报考人数及各处(室)报考人员分布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办理报考手续。
凡经局里同意参加专科和本科学习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全部学费;报考在职研究生班者,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30%的学费。其报销程序是:报考者持报考院校出具的学费发票,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处(室)领导在报帐单上签字后,由人事处核定报销金额,到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报领。
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审核并办理报考手续,其学费报销比例参照局机关规定执行。
五、干部职工的奖惩
(一)奖励。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条件之一者,应予以奖励。除国家规定的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外,还根据年内评选、争先创优等活动,对评选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处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当年不能评奖、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人聘干等。
六、干部职工的退休
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职工,应当退休。
(一)退休条件
1、公务员退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局属单位干部退休
局属单位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退休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办理程序
1、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退休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或以书面报告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局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
2、局属单位科以下干部职工的退休,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填写干部、工人退休审批表,报局人事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