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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表现
1.缺乏理智,感情冲动,不计后果。当前,在社会上有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往往是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不计后果酿成的。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青少年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一旦在青少年之间因为某种利害关系而发生冲突时,总是缺乏理智,靠一时的感情冲动,就习惯于“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酿成大祸后又追悔莫及。可是,、事已造成,无法挽回了。有些青少年犯罪,进了监狱,才如梦方醒,顿足击首,痛哭流涕,悔之晚矣。
2.讲情面,不讲原则,哥们儿意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青少年受旧的“侠”、“义”之类影视片的影响,江湖义气十足,遇事不动脑思考、不讲原则,往往习惯于从义气出发,帮助“朋友”打“抱不平”,并美其名日“为朋友两肋插刀”。这种江湖义气十分容易使人感情冲动,不该出手也出手,重拳出击致人重伤或致死,酿成大祸。
3.由于失业、失学等,游手好闲,被犯罪团伙胁迫。有的青少年由于父母离异,缺乏家教;有的由于学业不佳,被学校推向社会;有的由于经常出入赌场、网吧、舞厅,受到不良熏染,逐渐养成了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恶习。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犯罪团伙所收买、利用,去做一些抢劫、盗窃等不法活动。时间长了,想脱身都很难,死死地被团伙所控制,犯罪活动愈演愈烈,所犯罪行也日益加深,难以自拔。
4.视钱如命,铤而走险,图财害命。青少年犯罪总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道路的。最初往往是从掏人腰包开始;进而撬门别锁,闯入民宅行窃;再发展下去,就可能去抢出租车、抢银行,甚至为了抢以出租车而致出租车司机死命,为了抢得银行现金而打死银行守卫人员等等,从而犯下弥天大罪。
5.长期屡教不改,一犯再犯,不能自拔。社会上流行一种说法,把刑满释放人员再次进入监狱,称为“二进宫”。其实,有些青少年何止是“二进宫”,有的是“三进宫”、“四进宫”,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但主要的还是违法犯罪青少年个人的原因。即其缺乏翻然悔悟,痛改痛非的决心和毅力。
二、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客观原因分析
其一是家庭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前社会上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娇惯、溺爱是家庭教育中较为普遍的现象。绝大多数的独生子女过的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做父母的在孩子面前,总是“要星星不敢摘月亮”,百依百顺,致使某些青少年从小就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毫无节制的不良习惯,讲吃、讲穿、赶时髦。久而久之,很容易浪荡下去,成为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浪荡公子,为违法犯罪埋下“种子”。二是父母离异,使孩子失去应有的正常家教。一些离异后的父母,所迷恋的新婚的甜蜜生活,一心关注的是建设各自的新家,无心照料原有子女的生活和进行应有的教育,致使本来很好的孩子,由于失去了应有的家庭教育而误入歧途。
其二是学校原因。当前我国的学校教育虽然党和国家一再强调要实施素质教育,但实际上目前的学校教育仍然是传统的应试教育,有点改变也多半是表层的东西,实质性的改变微乎其微。由于传统的应试教育仍然主宰着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追求考试成绩,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并无根本性的转变。表现得最为明显的是,党和国家规定公民都要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即达到初中毕业。可是,有些学校一到初中二年,看到有些学习差的学生升高中无望,就把这些学生动员回家,并答应毕业时发给毕业证书。就这样不负责任地把一些初中生没等到毕业就被推向了社会。这些被推向社会的学生,一时找不到工作,加之自控能力差,就很容易在各种不良的社会熏染下走上邪路。
其三是社会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就业不够充分,致使一些初、高中毕业生考不上上级学校,又无适当的职业可做,只好在社会上流浪。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状况十分复杂,对青少年进行精神污染的因素比比皆是,使青少年很难自控。二是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体系尚未形成,帮教无力。尤其是对那些解除劳教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既无一定的就业安置,又无日常的帮教管理,这是一些青少年“二进宫”的主要原因。三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虽然近年来国家进行了几个五年普法教育,但给人的感觉是上级号召的多,采取的实际措施少;形式的东西多,实质性的东西少;对成年人的教育活动多,对青少年的教育活动少。这是造成青少年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致使个别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本做法
首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形成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大环境。党和国家要在前一段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全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更应进一步加强,要有一些特殊的宣传教育的活动安排。比如,在中、小学适当开设法制教育课;请政法部门有关领导同志到学校作法制报告;适当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一些司法机关组织的庭审活动,使青少年受到实际的法制教育;还应当抓住一些有违法犯罪行为,但经过教育改造,翻然悔悟、弃旧图新的典型,对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
其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为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众所周知,传统的“应试教育”是淘汰主义的“精英教育”,为了以考试的形式选拔少数尖子学生,而不惜淘汰绝大多数学生。而素质教育则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为实现国家教育方针规定的目标,着眼于受教育群众和社会长远发展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注重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要求面向绝大多数学一,它所体现的是教育公平的原则。如果所有的学校都能真正地实施素质教育,都能关爱每一个学生,就不会再出现因为学生的学习成绩差而不等到毕业就过早地把学生推向社会的现象了,也就相应地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再次,加快社会的经济发展,为充分就业创造条件。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与我国目前社会就业不充分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些青少年学生毕业以后,由于找不到适当的工作,就只能在社会上闲逛,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久而久之就可能浪荡坏了。因此,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扩大青少年就业问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主要工作
县教体局站在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学校普法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促进了中小学校法治建设。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全县中小学普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建立了校园警务室18个,积极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组织教体局等部门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委员会,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同志32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颁发了为期三年的聘任证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和讲座,并为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利用主题班会、班刊、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2017年,教体局参与编撰了县法治教材《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丛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中学和小学版本。由县财政出资10万元,印刷后分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在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大多以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如大段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的签名活动。一些学校在寒暑假中组织学生自办“法治天地”小报及“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另外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如2020年上半年组织各校开展了禁毒和疫情防控知识专场竞赛、教育体育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森林法专场知识竞赛、民法典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行,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明显。如棋坪小学因住宿生较多,且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及时纠正其不足,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开展法治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关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涉及范围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尤为重要。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三都小学与官山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讲座,排埠中心小学与县检察院联动,在高陂小学开展防法制教育示范课,棋坪中学与棋坪交警中队和棋坪派出所联动,在棋坪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与治安法律知识讲座。二中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学校绝大多数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班主任教师兼任,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存在措施盲区。二是存在认识偏差,少数教师和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少数教师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有的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三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些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思想不够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普法和法治宣传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缺乏资金投入,影响了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师资,着眼实践,加大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大力增强学校法治课的师资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专职教师。高度重视初中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那些不能升入高中、过早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如制作普法和法治手抄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充当小交警、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治夏令营活动、开展法治征文等等。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有效形式,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教育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其次,要把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与抓好其他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第三,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第五要把加强对“双差生”、“问题生”、“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重要的教育观念。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素质已成为当代公民的一项基本素质。初中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重要时期,伴随着生理、心理上的变化,青少年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人生观、价值观和各种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因此,在这一时期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保障其健康成长是非常必要的。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掌握社会生活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培养守法习惯,学会应用法律,初中思想品德课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如何更好的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关注的。
二、当前初中课堂法制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思想品德教学中把法制教育和思品教育相结合,对于贯彻党和国家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起法律,总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法律一样,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恰恰有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又会忽视法律的存在,错误认为犯罪才是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了才是违法,从而导致因不懂法最终酿成苦果而后悔莫及。这对于尚未形成固定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初中生影响更大。他们一方面面对着青春期生理、心理急剧变化而产生许多萌动、冲动,另一方面面对沉重的学习、升学压力又产生无望和逆反的心理,尤其是开放的社会环境又会给他们带来许多的刺激、诱惑,这就需要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学生的心中。
反映在初中政治教辅材料方面,法制建设方面的内容也有所增加,比如初中政治第三册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单元,2014—2015学年初中版《时事》第2期中有《法治护航中国》单元,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就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而言,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仍然非常单薄。在初中政治课程经济、政治、哲学、文化的四个板块中,法治教育内容并不突出。而在学校教育的微观层面,人治管理、人情社会的特征明显,加上部分教师师德表率的失范和不良校园文化,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的发育,产生很多不利影响。
三、初中政治课堂开展法制教育的策略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素质已成为当代公民的一项基本素质。初中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重要时期,伴随着生理、心理上的变化,青少年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人生观、价值观和各种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因此,在这一时期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保障其健康成长是非常必要的。
(一)充分利用教材上的现有资源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中每个年级都有关于法制方面的内容,通过整合许多针对性很强的图片、案例、链接等素材,创设贴近学生的情景,使学生能够方便、直观的接受,这样就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便利。
例如讲《家庭保护——辍学风波》时,就运用了课本中案例:某些家长只顾眼前利益没有让孩子去复学,最后由育法律的干预,九名学生终于回到了学校的。然后让同学们分组讨论:案例中的家长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什么权益?结果如何?并说明理由。利用课本案例就解决了问题,同时还了解相关链接针对此案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每次上课前我都认真筛选案例,当然课本中的是首选。在教学中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课本一味的寻求课外的新鲜东西,当然如果觉得不够,可以根据教学主题的需要,选取一些时政性较强的素材来补充教学,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让他们围绕热点问题发表个人见解,真正把课本内容与当前的事实政治结合起来,更容易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起到强化教学主题的作用。
(二)在课堂上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创设生动有趣的情境,使学生通过一系列活动,使我们的思想品德课堂从枯燥乏味中解放出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例如我在讲《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时,为了让学生更清楚的认识到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我就组织了一场辩论赛。我们的辩题时:正方:既享受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反方: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或不履行义务。学生辩论的热情高,争论激烈。通过辩论,使学生清楚了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辩论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使他们的理解更深刻。
在课堂上不仅仅是辩论赛的形式,“我做小法官”、“小品表演”等形式,也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在课堂外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多样法制教育活动,法制图片展、观看法制教育光盘、法律知识竞赛、等等活动,让学生在教育实践中体验法律的作用,并引导学生养成依法自律、依法做人、依法维权的习惯。
(三)运用多媒体技术生动、直观展示
多媒体播放音像资料生动、直观,其作用是其他教学手段望尘莫及的。在讲授《规则与秩序》时,我利用多媒体播放从网上下载的车祸发生的瞬间,真实、直观的案例场景帮助学生真正理解了平时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交通法规,生命之友。督促学生在生活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能有半点马虎。在讲授《谁为我们护航》一课时,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重要性体现出来,我利用多媒体播放了一组漫画《我怎么这么倒霉》,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四、结语
法治是依法办事的社会秩序。法治只有从社会生活中“自然而然”生成,才会真正有生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内容。这一要求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与法治社会的具体生活方式统一了起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优先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从娃娃抓起。
正如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先生提出的那样,依法治国“从娃娃抓起”,就要创新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设置,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和模式。要从提高教师法治意识、营造学校法治文化入手,完善学校治理、优化校园生活,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成为教育的重要目标,从一开始就植根于每个孩子的头脑深处。
以上是我在政治课中如何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些探索,总之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它需要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紧密配合。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还要大胆探索,不断创新,逐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现实意义;措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近年来,青少年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并且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这和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好办法,因此,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一、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从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来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国家的栋梁,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青少年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然而,青少年在社会交往中,由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特别是出于青春波动期,极易受到社会不良行为的影响。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既是建设完善法制社会的需要,更是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二)从目前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要求来看,实现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特别是懂法、守法的公民,越来越成为时代的要求、历史的趋势。但在现行的教育模式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法制教育往往形成虚设,学校的法制教育被严重削弱,使得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长期落后,带来的严重后果也越来越明显。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扼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趋势,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从青少年本身因素来看,这一年龄段的孩子,身体和思想的发育还没有完全成熟,往往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好感情用事,缺乏辨别思维能力,在遇到一些挫折的时候,容易产生极端思想,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成长期有效的学生法制教育机制,才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从而有效地预防、减少、遏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二、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然而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 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多年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教育内容流于形式。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目前的教育模式并未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因而使学生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二)教育队伍缺乏经验。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没有专职的法制课老师,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对此不感兴趣,没有多少积极性可言。
(三)教育主体缺少合力。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自控能力很差,从众心理突出,没有一个法律意识的观念,随时都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需要全方位、全时空的教育和引导。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家长对学校存在依赖思想,总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不会有问题,对自己孩子的思想和行为缺少了应有的关注,而学校又与家长之间缺乏互动交流,学生放学后不再受学校的管理范围,使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无法起到约束作用。
三、加强法制教育的措施
面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存问题,改进法制教育工作,已成为教师的一项紧迫任务,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
(一)学校要抓好法制课的师资培训。法制教育是对青少年学生集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复合教育。因此,法制教育的教师,必须是要经过专业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在当前法制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可举办法制教育课教师培训班,以提升中学法制教师的业务素质。
(二)教师要改进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法制教育课教师应充分利用信息科学技术,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迎合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征,尽量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接受深刻的法制教育。
(三)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的法制教育不应局限于校内,应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要适当地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比如组织法制专题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让他们不仅仅用头脑记忆法律,更要用眼睛去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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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教委、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 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 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
关键词:高中生;法治教育;现状;思考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6-0229-03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国家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体系,更需要公民懂法、遵法、守法。为了解中学生(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状况,我们以开展社会综合素质实践为目的,组成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调查小组,对武汉市一些高中在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分析,以期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可以借鉴的第一手材料和数据,并结合我们的观察与思考,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2015年6~11月,调查小组以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为对象,问卷内容分为37个类别,重点对法律意识、学习兴趣、安全观念、法治信仰、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通过随机抽样方式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68份,收回率为92%,其中男生占40%,女生占60%。经对调查结果统计和分析,总的看,近些年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普法教育规划和要求,结合教育和教学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促使广大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较好地取得了政府、社会与家长们都认可的成果。然而,调查也发现有些学生在对法律知识掌握、接受和运用的程度方面,尚有欠缺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二、中学生(高中)法治意识和教育的总体现状
1.高中生学法知法兴趣比较浓厚,但普法教育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在依法治国方略和理念的引领下,高中生学法懂法求知欲普遍比较强烈。这表现在“您希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吗”的问题回答中,“非常希望”的高达71.91%,“无所谓,保持现状挺好”的有23.6%,“不希望、毫无意义”仅占4.49%。说明大多数人不仅有法治教育的个体愿望,而且认为对自己走向社会和未来发展非常必要。从他们对“您认为法律对自己用处大吗?”的回答得到了佐证,其中有74.86%的人认为法律对自己很有用处,只有13.13%的人认为对自己用处不大,另外12.01%的说“不清楚”。从这两组数据看出,大多数人已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成为共识。
那么哪些法律最为同学们所关心关注?调查发现主要还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交通、环境等,关注度相应高些(见表1)。
同学们不仅热心学习法律法规,而且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力所能及的法律行动,其中有24.18%受访者参与了普法宣传活动,8.37%参与了法律知识竞赛,7.44%协助过维护交通治安,14.88%举报了违法违纪事件,其他也有45.12%,体现了高中生可贵的社会道义与法治正义精神。他们又是通过哪些途径来学习了解自己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呢?调查显示通过媒体28.55%,报刊杂志20.63%,教师25.55%,家长12.16%,同学4.78%,其他途径8.33%。看来各类媒体报刊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这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媒体人的高度重视,关注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和引导。但另一方面,由于高中生面临比较大的高考压力,大多数学生不能够或者没有精力主动地从媒体报刊中获得系统的法律知识。当问起“您是否有观看法制节目、报刊的习惯”时,回答“没有”的学生占17.08%,“偶尔”的占66.12%,能够经常持续的学生才占16.8%。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因为高中生通过电视媒体报刊这种最直观、最现代的方式获得的法律知识占了较大的比例(49.18%),约是学校教师(25.55%)的2倍,但接受的方式却是被动的。当然,学校还是普法育人的主阵地,毕竟通过媒体报刊获得的法律知识都是零星的、点滴的、不系统的,真正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进行统一、系统的教育。所以,是不是可以考虑把传统的学习教育方式与现代的多媒体教育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呢?
2.对依法治国认同感很高,但对司法部门如何做到公正性有疑虑。高中生对依法治国的认同度也是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问卷中设计了一个直接的问题,“您对‘依法治国’的方略认同吗?”大家回答是让我们惊喜的,十分认同的有68.07%,比较认同的有24.65%,不认同的只有7.28%。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机制,也是一种社会和人类活动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秩序稳定、和谐的社会。有了对法治的认同,对法律的敬畏,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并成为行动和追求,这如同“扣扣子”,扣好了“第一个扣子”,就能够为依法治国做贡献。
对于法律和法治的功能,高中生既看到法律和法治的现实意义,也表现出对现实社会中存在某些问题的疑虑。比如说在问到“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什么?”时,回答“保护公民权利”占76.32%,“惩罚违法犯罪”占13.09%,“规定公民义务”占5.02%,其他占5.57%。固然法律是保护公民权利的,但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只强调法律保护公民而忽视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这对法律的理解多少有一些偏颇。另一个当提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生活中能保证吗?”时,大家的回答同样令人愕然:“能、可以做到”的只占16.81%,而“怀疑、做不到”的占39.5%,认为“取决与司法部门公正性”的占43.69%。从这来看,既凝聚着高中生对公检法等部门抱有改进的极大期望,同时也说明了大家对法治公正性持有怀疑的态度。这样的情绪和观念,久而久之可能会干扰中学生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正确理解和深刻认识,甚至影响今后的法治信仰和人生成长,理应注意教育。
在普法教育熏陶下,大多数高中生养成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习惯。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也能够敢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捍卫法律的尊严,诸多媒体时常可以看到见义勇为的事例。这一点,在下面两组问题的调查中显得特别突出。在问及“发现有人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时您会怎么做?”(见图1)
由此可见,同学们具有护卫法律神圣、保卫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的信心和勇气,体现了大义凛然的担当和责任。这在对“只要不危害自己的利益,看到违法犯罪也不要管”的看法时,其回答一样倍感欣悦。认为“正确”的只占8.12%,“错误”占了73.11%。不过还有18.77%的人回应“不知道该怎样做”,这或多或少表明少数人对社会现实的一种逃避,值得社会深思。
3.保护自身安全意识参差不一,但遇到具体侵害时尚能依法维权。调查发现,当今高中生对自己合法权益的关注度可以说参差不一,并且表露出有不知如何依法维护的困惑和无奈。请看“您对自身合法权益关注度”时的回答(见图2)。
再看看对另外两个问题的回答: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时,回应经常的只占14.25%,很少的占了50.41%,没有的占了35.34%。“您对维权的途径是否熟悉?”时,回答也不甚满意。“不太熟悉”占47.95%,“基本熟悉”占43.83%,“很熟悉”仅占8.22%。值得欣慰的是,一旦真正遇到具体事情和侵害时,大多数高中生还是能够理性对待。比如当问到“您遇到侵犯自己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什么?”时,回答“忍过去”占8.81%,“及时向老师反映”占14.65%,“向家长反映”占48.37%,“向司法机关求助”16.9%,其他占11.27%,绝大多数同学能够通过有关途径依法维护。当遇到了“放学回去发现屋里乱成一团,觉得是家里进小偷了,你会怎样?”时,回答“先收拾家里看被偷了哪些东西的”只有12.01%,“保护好现场打110报警”占64.81%,“打电话告诉家长”占23.18%,说明大多数同学都有依法办事、保护现场留存证据的法律意识。
4.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虽然较高,但抓好宪法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是法治意识的根本反映。高中生通过参加校内外普法教育,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上都有较大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是对于《宪法》及其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也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尚没有弄清楚,说明法治的根基不够牢固。比如说“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了解吗”的回答,满意比例显然不很高。非常了解只占7.14%,部分了解30.77%,有一点了解50%,一点也不了解还有12.09%,说明抓好宪法的教育还任重而道远。
特别是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和关注。比如在问到“每个适龄公民是否都有当兵服役的义务?”时,回答“是”占46.63%,“不是”占42.13%,“不知道”占11.24%。我国《宪法》和《兵役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保祖国是每一个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认为当兵吃亏,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现象屡见不鲜。在网上就有“我到了服兵役的年龄,想知道怎样能逃避”的帖子,看后着实令人深思。的确,我们这个时代“英雄主义”情结和“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壮志已经开始被人们淡忘了,这是我们国家与民族需要关注的大问题。又如关于“知道网络方面法律规定吗”时,回答“知道的多”的占28.77%,“不多”的占60.55%,“不知道”的占10.68%。这个比率可谓很大。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其中的一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危害极大,甚至于有的人沉溺于里边无法自拔。作为高中生,正处在明辨是非的徘徊期,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析能力,积极从中吸取正能量,是同学们急需解决的问题,也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加以引导。
三、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的思考
中学生(高中)正处于由学校走向社会的前沿阵地,再联系现实社会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违法乱纪的行为逐年递增,尤其是校园暴力或恶性施暴事件频频见诸媒体。如不久前贵州15岁中学生被同学围殴致死,江西永新一个女中学生逼同学下跪、脚踹、掌掴,湖南邵东一个高中生在办公室杀害老师,湖北武当山一个中学生用钢棍暴打同学,等等。这些违法犯罪苗头和迹象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有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个别已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监管不力的状态,接近于触及犯罪的红线。针对调查发现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
1.有关部门大力推行联动机制。重视和抓好高中生法治教育意义重大,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整个教育工作的实际,注意做好统筹安排和顶层设计;司法部门要结合全社会普法工作,针对这个特殊年龄段的学生做好法治教育的规划和指导,组织公检法干部和律师进校入班担任兼职法治校长和班主任,有的放矢地做好普法工作。最终,建立起部门联动、互为负责的体制,并确保法治教育责任落地。
2.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必修课。在中小学阶段,特别是进入高中后,同学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因此,学校对高中生强化法治教育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社会和家庭所不及的。所以,学校在法治教育上要切实有所担当,真正把法治课作为必修课必考课纳入到教学之中,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和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学生有兴趣、能自觉地让“法治”信仰和理念根植于心灵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