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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相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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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相关理论

高等教育相关理论范文第1篇

(一)美国高等教育治理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分析

美国联邦政府没有直接管理教育的权力,而是建立了以州为单位、分权为特征的各具特色的治理体系:复合型治理模式、规制型治理模式、无缝隙模式和社区服务模式以及市场型治理模式。复合型治理模式又称为分割模式。如加利福尼亚州的UniversityofCalifornia、CaliforniaStateUniversity和CaliforniaCommunityCollege各自拥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学术项目及权利,州政府是资金提供者和管理调节者,加州继续教育委员会在三大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之间起着协调作用。三大机构均享有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各自拥有一套具有较强独立性的与州政府及立法机关沟通的工作程序,机构的具体职能和工作不受政府干涉。教师参与治理主要通过教师评议会、教师工会等组织,就涉及教师利益的相关内容进行讨论。规制型治理模式又称为统一模式,有22个州采取这种模式。以佐治亚州为例,佐治亚州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由一个统一的协调委员会负责管理,州宪法赋予该董事会极高的自治权。GeorgiaEducationCoordinatingCouncil(简称ECC)由州长和州高级官员组成,包括了校长和佐治亚大学系统的董事会成员。ECC负责全州的教育事务,在理事会之间进行教育政策与项目的沟通。ECC中没有教师成员,但教师个人可以在ECC季度公开会议上发言,还可参与ECC下属委员会中的审计、发展和执行特别事务,教师的建议通常能得到实质性的批复。州长通过宪法赋予的权力直接与ECC打交道,州政府在高等教育中扮演着资源提供者的角色。ECC利用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平衡学术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了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延续和运行,维持了良好的学术内部治理,创造了宽松的学术研究环境。无缝隙治理模式的代表是明尼苏达州和佛罗里达州。Minnesota把学前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治理联结起来,不同层级的教育在评价标准、师资标准、课程标准等方面良好衔接,确保学生顺利升学,维护教育的效益与公平。LocalEducationAgency(简称LEA)负责向公众、政府和立法机构提供与高等教育相关的财政明细、战略规划、项目和数据分析以及政策等,州政府依据法律向独立大学董事会(具有公法人资格)制定规则和拨款,不参与经费的支配。教师参与系统层次的决策主要通过教师工会,也可自由参与公开的董事会会议。该治理体系提高了教师、学生、学术专业人员等利益相关者在大学教育发展、教学、科研、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决策权,创造了良好的学术和工作环境。社区服务模式的代表是NorthCarolina,其公共高等教育主要服务于所在社区,由社区和学生家长决定公立高校的发展方向。社区理事会负责审批学校预算、发展规划、决策方案和课程材料选择以及新教师聘用。社区学院的使命是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州内各社区。社区学院董事会拥有选举校长、确立学校项目等权力,非常重视社区、学生和家长的需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管理。社区学院董事会中没有教师代表,但教师可以作为教师协会的代表参与董事会会议和分委员会会议。社区服务模式在董事会、教师和行政管理者之间形成利益平衡。市场型治理模式的代表如密歇根州和特拉华州,高校有独立的董事会,其成员多通过全州选举产生,拥有治理大学的决定性权力,可以根据州政府的法律和拨款、高校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市场的需求独立做出决策。依据州宪法,董事会拥有议会和行政部门不可介入的权力。市场型治理结构使高校既可以接受政府大量拨款的资助,又可以免受州立法机构的控制和政治的影响。高校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学术研究中,高校不同专业的学费能反映出学科或专业的市场价值。公立院校的董事会成员通常是选举产生的,能够代表公众利益,可以很好地将学术使命和社会使命统一起来,既有助于实现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发展目标,又有利于对市场需求作出快速反应。但由于缺乏宏观调控,这一治理模式会形成过度竞争,导致资源浪费,不利于资源有限、实力较弱的大学成长。

(二)美国高等教育治理利益相关者角色定位的特点

美国高等教育治理利益相关者角色定位的特点是:(1)政府不是高等教育的直接管理者,而是通过提供资源和制定规则对高等教育进行宏观调控,间接参与高等教育管理。不同模式下,州政府或扮演资金提供者和管理调节者的角色,或根据法律向独立大学董事会拨款和制定规则,但州政府不能支配经费和操纵大学的具体管理。(2)除市场型治理模式外,其他模式均设置了宪法赋予自治权、拥有较强独立性、在职能及工作程序中不受政府干涉的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使其较好地充当了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中的矛盾调和者。(3)高校有独立的董事会,其成员基本通过选举产生,拥有治理大学的自力。(4)教师通过教师工会、教师协会等组织积极、全面地参与大学决策。(5)较高的社会参与度。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公立大学的政府拨款逐步下降,社会参与度日渐提高,高校主要通过与工商企业以及各种形式的基金会合作来稳定和发展财政及其他事务。根据BurtonR.Clark的三角模型分析,美国高等教育与市场的融合度较高,对政府拨款的依赖逐步减少,形成了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规则,派生了独具特色的经费市场、生源市场和师资市场。尽管美国存在不同形式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但是总体而言,均对社会经济变化的敏感度较高,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研究方向,服务于教育产品需求方,所提供的智力资源和教育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使教育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其中,社区服务模式和市场型治理模式尤为显著。

二、高等教育治理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再造建议

根据高等教育治理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现在的高等教育治理基本是政府中心模式,高等院校和社会都是从属者。要使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参与、分享高等教育的成长,政府就应明确其宏观调控的职能,引入市场机制。美国高等教育与社会(包括市场)融合度较高,因而借鉴美国高等教育治理的经验是非常必要的。

(一)政府角色的再定位建议

政府中心型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中,政府角色再造是理顺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核心。政府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给予高等教育机构更大的自。政府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主要责任,应由教育资源的直接提供者、教育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控制者转变为教育质量的保证者,制定规则并进行宏观调控。在教育管理方面,可以更多地依靠行政合同而不是行政手段和命令来管理高校,将办学权交给学校,使高校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实体。从角色定位的角度,政府应该从规则制定者与执行者转变为规则建议者与监督者;从治理层面的角度,政府应该由具体操作转变为宏观调控;从治理方法的角度,政府应该从行政管理转变为合同管理或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和所管理的高校之间可以采取每5年(与国家的5年计划保持一致)签订管理合同的形式,从总体上对高校的专业方向、发展目标以及财政拨款进行协商。高校在合同目标约束的基础上,进行自我管理。政府在合同中对高校的发展目标和教育理念进行约定,形成制度性文件,在目标清晰的基础上,不应再对高校财政的使用情况和具体的教学过程,甚至教学文件的细节做干预。

(二)成立负责教育事务的第三方机构

美国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中除市场型治理模式外,其他模式均设置了不受政府干涉的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由于该机构独立于政府和高校,因此能够较好地调和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建议成立负责教育事务的第三方机构,由该机构建立教育质量、绩效与经费管理的评估机制并定期向政府、高校和社会公众公布关于专业设置、发展方向、经费使用、教育质量的相关信息。

(三)尊重高校的自治权

高校不同于企业及行政单位,其根本职能是发展学术、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在现有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中,高校具有学术属性、行政属性和社会属性。学术属性是高校的根本属性;社会属性由其在应用学术研究的成果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演化而来;行政属性则是由高等教育政府中心化的治理结构形成的。学术研究是高等院校的灵魂,也是高校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根本特征。高校只有不断探索、研究、产生、传播和运用知识,立足于学科发展的前沿,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因此,高校应该按照学术发展的规律形成其治理结构,学科组织、建设和管理应成为高等教育治理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社会是高校赖以生存的基础,学术研究必须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一旦脱离社会,学术研究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生机与活力。因而,高校的价值诉求是坚守与融入,即坚守学术研究,融入社会发展。同时,高校应去行政属性,成为具有学术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独立法人。教师作为高等教育的基石,应该有参与治理的途径。在美国高等教育治理的不同模式中,教师均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表达诉求,积极、全面地参与到高校的内部治理。建议高校赋予学术委员会真正的治理权,实现“教授治校”,将教学、课程设置、招生、学位授予、科学研究等事项交由教授委员会决定。在“教授治校”的基础上,进而实现“教师治校”,工会主席应该由教师选举产生,使工会成为教师参与内部治理的组织,而不仅仅是一级行政机构。学术研究不能急功近利,短期性的量化指标无助于提高研究质量。同时,教师应该有权参与到教师绩效、晋升标准的制定中。高校成为“教授治校”“教师治校”的具有学术和社会属性的独立法人,将有助于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研究导向及功利化的绩效管理趋势。

(四)引入社会资源

协同创新在高等教育治理利益相关者角色再造的理念下,非政府组织甚至个人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提供教育产品或服务。美国私立高校在高等教育系统中有着重要地位。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但仍旧无法与公立高校相提并论。社会力量办学既有助于高等教育多元化,也有助于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接轨,从而更好地实现其服务社会的功能。美国斯坦福大学在世界一流大学中属于较年轻的私立大学,它创立的思想是与社会进步相融合,理念是“功用”,教育目标是培养“有教养的和有用的公民”。虽然斯坦福大学是一所私立院校,但它争取到了联邦政府的科研经费,抓住机遇发展工学,审慎掌控科研的学术性和功用性的平衡,通过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来实现其教育理念。斯坦福“有用”的理念使其与社会紧密结合。1965年,“硅谷”在斯坦福诞生,形成了世界性高科技社区,树立了高校服务社会的典范,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富有活力的知识生态。社会资源投入高等教育,既有助于缓解政府财政的压力,又可以使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在高等教育治理利益相关者角色再造的视角下,可以选择不同的行业,推荐各行业的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与相关高校合作,研究形成实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高校的投资、创立及管理中,从而使高校融入社会,协同创新。

三、结语

高等教育相关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供给 利益相关者 互动模型 利益诉求 制度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高校扩招政策自1999年实施以来,在向社会提供高等教育机会和输送人才、科技成果的规模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尽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从2000年的10.5%提高到2010的26.5%,①但仍有大量学生不能接受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机会供给还存在总量短缺的情况。同时,由于“大众化后期阶段”的高等教育规模发展存在着很多盲目因素,没有对高等教育结构做出科学的规划,产生了大量无法满足教育需求的“无效供给”,出现了结构失衡、质量下滑、就业困难等诸多问题。②因此,高等教育供给问题存在机会供给和产品供给两方面的矛盾,前者一般表现为居民家庭对教育机会的总需求远大于总供给,后者表现为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科研的成果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宜的矛盾。从本质来看,就是高等教育机会供给数量不足和产品或服务供给质量不佳,无法满足高等教育需求的高等教育供给问题。学术界对高等教育供给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于产品性质、经济效益分析、体制与机制改革、供给困境及针对性意见及建议等方面,侧重于解决问题的政策导向研究。本文引入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侧重分析高等教育供给中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关系与利益诉求,并通过制度创新研究探寻深层体制改革的路径与方向。

(二)分析的框架

1.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学者多德与伯利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之争,双方针对公司是只为“股东”获取利益服务,还是为“股东和其他利益主体”负责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一事件成为利益相关者理论产生的萌芽。1963年,美国斯坦福研究院的学者首先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理论概念,即用来表示与股东相对的,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所有人,这是利益相关者研究的起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曼是国外研究利益相关者的集大成者,其1984年出版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标志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产生。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弗里曼给出的经典定义最具有代表性,其定义指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人和群体③”。这种影响可能是单向的,也可能是双向的,在该理论框架下,不仅要将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主体,而且将组织实现目标过程中影响到的其他个体或群体都纳入到利益相关者的范围。现在,利益相关者研究日益受到重视,经历 “利益相关者影响”“利益相关者参与”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三个发展阶段,并从企业管理的公司治理领域溢出,向政治学、社会学及管理学领域渗透,成为对制度或管理活动进行深层解析的重要理论工具。④

2.高等教育供给问题与分析框架的耦合性。把利益相关者分析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内的人,首推美国的罗索夫斯基。他认为,高等教育“拥有者”不仅包括教授、董事,还包括更为广泛的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群体,如学生、校友、捐赠者、政府、公众、社区等。中国学者如张维迎、胡赤弟等许多研究者都支持与认同这样的观点。根据1977年Wharton大学应用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可以运用于高等教育的三个不同层次上:第一层次是作为一种大学管理理论,第二个层次是应用于战略管理过程,第三层次是作为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本文尝试从第三个层次分析利益相关者所形成的互动关系、所具有的不同利益诉求,从而提出制度创新方向围绕利益相关者从利益不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的转变。

3.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的有效性。利益相关者注重对管理活动或制度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主体的定位,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利益诉求所形成的利益博弈关系,应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对于提高高等教育供给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1)利益相关者参与高等教育供给改善了激励机制,减少了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高等教育的监督成本。(2)有利于在高校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稳定的长期合约,从而显著减少它们之间的交易成本。(3)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自身利益的有效维护。由此,本文拟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与利益诉求,以期为高等教育供给制度创新路径提供进一步的理论支撑。

二、高等教育供给中的利益相关者互动与利益诉求

笔者对学者们研究成果甄别发现,尽管国内大多数学者从弗里曼的利益相关者定义出发,提出自己对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内涵的认识和理解,其笼统来看是基本类同的,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高校行政人员、教学人员、研究人员、学生、学生家长、捐赠者(出资者)、校友、公司、企业、社会媒体等。本文为研究方便,将其归纳为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体四个方面关键利益相关者。

学者们对利益相关者研究倾向于对其进行分类,有根据“与大学关系密切程度”的“一维分析法”,有从合法性、权力性和紧迫性三个维度分类的“多维分析法”,有运用统计工具分析利益者类型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法”等, ⑤但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分类并非一成不变的,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之间会结成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交织的社会多元性使得这种复杂性更加纠结;而任何个体或者群体获得或失去某些利益后,就会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其新的利益诉求和期望又表现出新的动态发展内容。仅仅以某种或多种维度及方法、从静态的角度来分析动态发展的利益关系与利益诉求,会不可避免地将多元利益相关者处于对立、割裂的分析框架中,造成研究的局限或偏失,因此有必要根据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所形成的互动关系来分析其各自的利益诉求。

本文初步描绘“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互动模型”图(见上图),设计有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体四个利益相关者,它们构成了分析高等教育供给的一级变量,在每一级之下又可以根据研究目的和需求,进行不同层次的挖掘、分类,从而找到多种二级变量分类。这些变量之间具有一定内在逻辑和关系互动,甚至是角色交叉与重叠,因而该图重点要分析说明,在高等教育与利益相关者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体之间具有“一对一”的互动模式。除此之外,四个关键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也围绕高等教育问题存在“网络式”互动模式。

(一)“一对一”互动模式与本位职能利益诉求

从静态角度看,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体都与高等教育有直接互动。作为高等教育主要供给者的政府和高校,对高等教育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本着公共利益和生产经营的准则,努力追求职能利益最大化;作为主要需求者的个人和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利益诉求做出理性选择,谋取其社会地位和财富占有量,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一对一”互动模式来看,高等教育供需活动主体都是围绕着其本位经济利益展开的。

1.政府是权力性主体。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决策者、投资者、管理者和监督者,通过立法、拨款、规划、规制等重要手段来影响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从代表国家整体利益来看,其对高等教育有三大方面的利益诉求:首先,从国家长治久安角度考虑,需要培养高素质、各层次的人才,以服务于国家体制高效运转、社会秩序良性循环;其次,从国家繁荣富强角度来看,需要引导高等教育事业走向知识、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再次,从国家民主和谐角度考虑,政府通过设计、安排高等教育供给制度并进行财政投入来推动、倡导高等教育事业向社会提供服务,引导政治文明与社会和谐,使全民共享高等教育成果,最终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的国家职能。

2.高校是学术权威主体。无论是传统意义还是现代意义上的大学,都视学术为高校的天职,都认为通过学术研究可以推动国家和民族发展,因而作为政府关于高等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其内在使命在于崇尚学术价值、提升文化品位、提高高校核心竞争力,外在使命在于适应社会需求、引领社会发展、提升高等教育的社会辐射力,其对高等教育的根本利益诉求是追求真理与科学,崇尚学术自由与“象牙塔”式的圣洁,以传承文明、创造文明。在中国,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高校管理组织机构模式的沿袭,党委领导权、校长行政权与教师学术权之间存在矛盾与模糊,伴随着高校自问题与行政化现象,高校在日趋多元化的道德价值世界中对学术价值至上的操守开始迷失、对商业价值的诱惑开始屈从甚至迷恋。为了不被边缘化,为了获取更多公共资源(资金或政策优惠),高校也不得不牺牲“自主”“学术权威”而与行政权力保持亲近。因而,在实用主义盛行的现代社会中,高校在践行高等教育事业过程中表现出的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差距激发了更多关于高校本位职能的追问与探寻。

3.社会组织及个体都是权益性主体。公民个体拥有不同的属性,如教育、年龄、种族、职业、宗教、地域、文化、价值偏好等不同,对高等教育供给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诉求有差异,但作为个体的公民对高等教育的根本利益诉求,从抽象的角度来看可归结为促进个人发展,既要满足个人兴趣爱好,完善智能个性发展,又要发掘个人潜能,实现自我发展的满足;从现实层面来看,其进行教育投资、接受高等教育是为了寻求更多的发展空间,以换取更高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等利益回报。而作为团体形式存在的社会组织,可以是为高等教育提供投资、服务、建设的供应型组织,也可以是对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转化的科研成果与服务提出需求的组织,既有营利性组织,也有非营利性组织,但其根本利益诉求就是通过与高等教育的互动获得组织本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网络式”互动模式与多重利益诉求

1.高校、政府、社会组织中的行动者是个体,个体之间的互动及秩序构成了社会以及各种组织。贝克尔曾说:“政府的行动是作为个体的当选官员、任命的官员或政客以职务的角色所做决策的结果。”⑥除了政府如此,高校、社会组织中的实际工作者也是有着理性“经济人”的个体,有可能伴随着个体客观发展与角色转换影响其利益诉求。利益相关者在人际互动关系中扮演的多重角色交叉与变更,会诱使其在权衡利弊得失后隐藏部分利益诉求或者非本位利益最大化诉求。这种“角色多重性或角色重叠交集”现象常引起利益诉求的复杂与矛盾。⑦除了政府如此,高校、社会组织中的实际工作者也有着理性“经济人”的个体利益诉求,有可能伴随着个体客观发展与角色转换影响其利益诉求。如高校的教师可能是高等教育提供的学术权威,也可能是学生家长,参与社会活动的公众,还可能是公司、企业的股东或者科研骨干,其扮演的多重角色交叉与变更会诱使其在权衡利弊得失后隐藏部分利益诉求或者非本位利益最大化诉求。作为个体的自然人,从产生教育需求到接受高等教育、直至作为高等教育评价、监督者,在时间地点迁移、个体思维发展、知识储备完善、手段方法丰富以及职业选择与晋升等因素影响下,其利益诉求或者变更,或者重叠,或者矛盾,或者调和,但个体在这种不确定性中变得日渐成熟和理性,并对高等教育供给的制度安排产生焦虑,对高等教育质量、效率、开放度等产生新的需求。

2.高校、政府、社会组织之间会形成不同的互动模式,并产生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本身对高等教育利益诉求有宏观和微观之分,从与高等教育相关程度来看又有直接与间接之别,而高校中的利益相关者有直接生产者和间接生产者,还会因为部(委)属、地方所属等管辖的不同以及性质的不同,各级政府既可能对高校采取法律强制、政策引导、经济支持、协同发展、监督管制等多种手段与措施,也可能与社会组织一起对高校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地方社会服务等具有直接经济利益需求;而社会组织在参与高等教育供给过程中,既可能是高校的直接竞争者,如民办高校、后勤集团社会化等,也可能与高校结成伙伴关系,如博士后科研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同时,社会组织的活动和行为又与政府密切相关,政府可能通过高等教育发展促进社会组织成长,也可能因为利益冲突与矛盾对社会组织实施强制性行动等。因而,在“网络式”互动模式下,利益相关者可能因时间冲突、环境变更、技术制约、路径优化、效价评估等方面的因素,会从其他利益相关者角度对高等教育产生不同利益诉求,既有本位的,也会有“越位”的,既有利己的,也有利他的,但总体来看,多个利益相关者之间会有网络状的利益交织,经过国家政策、法规的强制性引导与各方利益、关系、技术的诱致性牵引,表现出动态、复杂的网络互动关系。

三、高等教育供给制度创新的路径走向

利益相关者是一个范围广泛、成分复杂、性质各异的群体,各自拥有不同的角色立场、价值取向、问题选择和工作风格。利益相关者对各自利益的诉求既会引发冲突和矛盾,也可能通过充分表达和有效整合形成制度变迁的动力。在现实至理想之途中,如何化解冲突矛盾、协调利益诉求就成为本文思考高等教育供给制度创新的重点内容。

(一)坚持利益均衡原则,搭建利益协调平台

我国高等教育供给制度变迁历程是各利益相关者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冲突—调整—阶段性均衡—冲突—阶段性均衡”的循环博弈模式实现的,利益非均衡与利益均衡状态交替出现。为避免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造成利益总量的“漏损”,必须通过供给制度路径创新,促使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多次重复博弈”,促成各方达成合作,以减少冲突。一定意义上,高等教育供给牵制和影响着众多利益相关者,其供给制度创新也必然受到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与参与,只有充分尊重和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利益主体之间某种相对的平衡,制度创新才能稳步有效地推进和实施。因此,高等教育供给制度的变革应促使各利益相关者遵循利益均衡原则,但又不仅仅以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作为均衡各方得失的依据,要超越具体利益,避免因为政治、经济的短期利益而被“工具化”,通过充分展现人性和生命特质、建立多方理性沟通机制,完善内部利益协调机制、搭建外部利益均衡机制,在利益均衡点上找到高等教育产品供给与高等教育机会供给两方面矛盾化解的路径:从科层统治到多方合作制衡,建立利益协调平台。典型例子是在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国公立学校实行的法人化改革,其将一部分管理权从官僚体制下放到学校,增加其自,同时建立学校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由各种利益主体参与,负责决定学校的重要事项。

(二)探索政府“元治理”下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国家权力、学术权威和社会利益相互融合的“公共理性”是促成制度变迁与创新的动力。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一书提出,高等教育发展主要受政府、学术权威及市场(本文理解为社会组织与个人权益)三种势力的综合影响,这三种势力合成一个协调三角形。该三角架构思想为世界各国的研究者们参考、运用和推广,并为高等教育供给制度创新路径提供了一个思考框架: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高等教育供给体制。利益相关者是平等、合作的参与主体,通过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牵制、约束,从而达到稳定合作的目的,走向利益的平衡,实现治理的绩效。⑧因而,在高等教育产品供给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结构中,参与主体间可以在服务功能上进行多种形式的替代,可以在投资主体、资金来源、组织形式、实现方式等方面合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各种主体所拥有的资源聚集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共同参与高等教育产品多元化供给,以提高供给数量,优化供给水平。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是一个互动的管理过程,虽然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社会组织之间通过协商、谈判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中的参与主体通过协商、谈判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这并不表明在共同治理综合系统中,政府角色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平分秋色的态势。特别是在我国的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够成熟、市场操作规则还不够完善、公民社会发育不充分的条件下,高等教育产品供给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结构不可能自发形成,因此在这一个复杂而艰难的制度创新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网络结构组织者的责任,并在网络化合作治理结构的形成及其运作中居于“元治理”地位。⑨

(三)架构普及、开放、终身高等教育模式,维护个人“根本利益诉求”

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其普及化供给是21世纪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远景目标和理想追求。根据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经验,马丁·特罗在1974年发表题为《从精英到大众高等教育转型中的问题》一文中,将高等教育分为精英、大众、普及三个发展阶段,并认为高等教育供给中规模扩张和入学机会扩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秉承“谁都可以入学,可以在任何时候入学”的理念,架构普及、开放、终身教育模式是供给制度创新的必经之路。在这种模式中,学习将成为伴随人一生的活动,学习者能依据自身的需要和可能选择专业课程、学习内容、学习环境、学习资源、学习方法、学习进度及考核方式等。特罗还特别指出,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必然对高等教育结构和制度提出调整的要求,学生规模扩大必然要求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格局的形成,如美国的社区学院、英国的多科技术学院、法国的短期技术学院、德国的专科学校、日本的短期大学和专门学校,以及各种形形的开放大学、无墙大学等成人高教机构,就是高等教育通过结构与制度的分化所形成的多样化供给。⑩

抛开高等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利益、经济增长、政治稳定、组织效益等方面的功利性问题,审视高等教育未来发展方向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高等教育各项功能实现的最重要载体是人,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与利益矛盾的落脚点最终还是人的利益,因此高等教育供给必须重视个人的“根本利益诉求”,供给制度创新最根本的问题都应统一到个人的问题上来,应该在融合、协调利益相关者多维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架构普及、开放、终身高等教育模式,维护个人“根本利益诉求”:即平等、自由、均衡地享有高等教育供给。

(四)加强制度环境建设,拓宽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渠道

在当今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民主法治观念增强、公民意识觉醒、公民社会的发育、科学信息技术变革、高校绩效与社会期望的偏差、教育服务价格与支付能力的变动等制度供给基础环境发生了变化,这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供给制度创新的重要动力。制度环境对公共治理制度安排影响的研究已经引起学者的重视,如诺斯将制度环境分为政治结构、产权结构和社会结构三个方面,政治结构是指一系列安排,产权结构指确保私人产权体系得以界定和实现的规则体系,二者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结构,是相对正式的制度安排;社会结构则是相对非正式的制度结构体系。11因此,要加强制度环境建设:

1.要协调政治权力结构安排与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社会选择理论认为,达成社会最优解,实现公共治理制度创新并不是通过市场化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一系列反复的对话协商程序实现的。12因此,平等协商与对话使权力结构越开放、越多元,则利益相关者参与高等教育供给的制度空间越大,可供选择的制度形式越多样,制度成本越低。

2.要重视产权结构调整对构建高等教育有效市场体系的作用,尤其要加强法律体系建设。众多学者对我国公共治理制度安排的研究几乎都认为,我国有效法律制度的缺乏是公共治理制度创新失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在高等教育供给制度法制化中要明确划分、规定各利益相关者权限和应尽义务,以保证高等教育管理活动的严肃性,也为各利益相关者相互监督、相互协调、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提供法律依据。

3.要借助社会结构资源拓宽利益诉求渠道。从社会资本论的视角来审视社会制度结构可以知道,其具体形态是在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制度实践,是新制度安排的来源,13因而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可以借助社会制度结构安排的结构性社会资本与认知性社会资本,拓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增加参与程度,促进有效沟通与理解,确保规则和契约的有效执行,降低去等级化制度安排的成本。

[注释]

①教育部.各级教育毛入学率[EB/OL].http: ///edoas/website18 /level3.jsp,2011-08-04.

②周世厚.我国高等教育“无效供给”的问题与归因[J].江苏高教,2010(3):24.

③Freeman,Edward.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M].Boston:Pitman,1984:152.

④刘宗让.大学战略: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与管理[J].高教探索,2010(2):18.

⑤胡赤弟,田玉梅.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几个问题[J].中国高教研究,2010(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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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张燚,黄婷,张锐.高校与利益相关者互动发展的关系模式研究[J].江苏高教,2009(1):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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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orth.Douglass C.Understanding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Change[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5:86.

高等教育相关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民办高校 政府 资助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已经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在这短短的二十几年里,很多学者(如著名学者、厦门大学博士潘懋元教授和邬大光教授等)一直关注着民办高校的成长过程,也写了很多相关的研究材料,如邬大光教授的《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分析――兼论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潘懋元教授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困境与前瞻》,等等。本文所收集的资料,主要侧重于政府对民办高校发展的资助这方面内容,而且所收集的资料以论文形式为主要部分。

一、关于政府参与民办高校资助的研究形式分类

据所收集的资料,我国政府参与民办高校资助,从内容上讲,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通过研究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政府资助私立大学的成功经验的描述,进一步提出我国政府应该如何资助民办高校的发展方面的相关措施。(如《美国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的管理与启示》、《日本私立高校经费筹措及其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启示》)二是通过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发现我国当前民办高校政府资助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这样的论文形式在其他的论文写作中,也是常见的。在所收集的相关资料中,关于这方面的也有很多。(如《中美民办(私立)高校筹资比较研究》、《中日私立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的比较研究》及《中美民办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主体的比较研究》等)三是就我国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试图从中发现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费来源问题分析》,这方面的资料收集得比较少)

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出发,可以将所收集的资料分为纯理论研究,纯实证研究和理论、实证相结合三种形式的研究类型。当然,纯理论研究和纯实证研究的资料不是很多,(根据所使用的查阅工具――中国知网)大部分论文都是采取理论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形式来进行相关主题研究的。

二、政府参与民办高校资助的研究成果

(一)经费资助的研究。

关于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资助,据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有经费资助、法律政策资助两大类形式。其中,研究的较多的是经费资助这方面的内容。因为经费是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源泉。而当前民办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仍是靠学生所交学费,经费严重不足的现状,使得许多学者都关注和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多较好的对策和建议。如张剑波博士在《论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政府分担》中,针对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经费分担不够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建设性建议和对策:选择合理的资助对象和资助项目;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基金;推行教育凭证制度;完善学生助学贷款制度;优化民办高校融资的制度环境。这些典型的措施,是在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和日本两国)经验的前提下,联系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府经费资助的现状的条件下提出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进一步讲,如“选择合理的资助对象和资助项目”这条措施的提出,肯定了这样的前提,即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国家对教育总投入是不足的,且政府对公立高校的经费投资也是不足的。在这样的前提下政府大规模发展民办高校是不现实的,但是国外民办高校的发展,以及我国民办高校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又证明了在国内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是有现实意义的。于是,张剑波博士提出了我国政府应坚持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指导下,资助部分办学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高校,逐步推动民办高校的发展。这样的措施的提出,是在本国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的创新,这类的建设性意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二)研究方法。

据收集的资料看,主要是理论、实证相结合研究方法。具体讲,大部分学者在研究政府参与对民办高校的资助时,皆是将理论论证和实证资料相结合,这样的论证方法使得论文更有说服力。学者在进行理论论证时,主要运用了西方高等教育方面的经典经济学理论,如西方经济学家约翰・斯通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萨缪尔森的准公共产品理论,以及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这些经典理论本身已经被广泛地运用于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中去,被证明是科学的,如高等教育成分分担理论中的“谁受益谁分担”、准公共产品理论中的“准公共产品具有公共性、竞争性及排他性”等。因此,我国的学者将这些经典理论用来证明我国政府应该参与到对民办高校的资助中来这样一个主题,使其更加具有说服力,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另外,关于实证的运用,我国学者采用的是结合本国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的统计,加之国外发达国家的数据研究这样一种方法。通过对比,发现了我国当前民办高校政府的资助不足,并参考国外经验来进一步提高本国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资助水平。

这样的理论论证加之实证的具体数据统计结果的对照,可以更清楚地研究出当前我国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资助水平达到怎样的一个标准。这样的一种研究方法的运用,使所论述的主题更加科学、合理。

三、相关研究中的不足和缺陷

(一)法规政策方面的研究甚少。

据所收集资料发现,关于政府对民办高校资助内容的研究中,法规政策的研究很少。很多学者虽在论述过程中提及国家法规政策的资助,但只是略带一笔,且主要内容都是引用自《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内容。可见,在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政策资助方面的研究还很不够。要使我国民办高校能健康发展,就政府资助而言,不能仅局限于研究经费资助这点内容,应该扩宽研究范围,这样可以使政府的资助范围更广,力度更到位。

(二)统计数据陈旧,时效性差。

所有的资料在数据统计上,缺乏一定的时效性。具体来讲,学者们就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资助方面的数据统计这样的实证研究,更多的是依赖少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来进行的。加之很多实证性的研究成果都已经趋向陈旧,大部分都是2004年之前的研究成果,这样的一些数据的现实效应已经不像当时那么强了。这应该引起广大学者的关注。

四、个人的创新对策和建议

(一)政策方面的研究也要重视。

据收集资料讲,主要侧重于研究的是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方面的资助状况的研究。显然,经费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这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关于政府资助民办高校这样一个大的范围内的研究,只是局限于经费研究,的确是范围小了很多。我国政府的两个重要职能指经济职能和行政职能。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就本主题的研究,学者们也应该重视政府的政策法规方面的落实现状的研究,毕竟除了经费资助之外,政策对民办高校的保障也是很重要的。

(二)研究区域要趋向更小范围。

在选择研究范围时,要尽量缩小区域。因为当前相关主题研究,主要集中在全国这样一个大的范围内,(未考虑到各地间的差异性,如东西部、沿海和内地之间的经济等各条件的差距)这样过于笼统的研究,无法满足对地方个案的认识。当然,从全国范围去研究,可以纵观全局形势变化。但我们认为本主题应从微观方面去研究,这样更能发现问题,更利于找到对应的可行措施。而那些宏观的研究,虽提出问题和措施,比较有全国范围普遍性,但是这些措施的可行性比较差,更多的是口号性对策,这些策略在地方具体落实则较困难。因此,我们认为微观性的研究比较现实、可行,毕竟各地区间的差异性较大。

(三)研究数据要具有时效性。

据所收集资料可知,很多数据皆较陈旧且数据统计研究也很少。民办高校政府资助的研究,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更多地应以理论和实证研究为主,较适宜。在实证研究方法使用过程中,研究所需要数据统计是实证研究具有很强说服力的一个关键支撑点,但前人在研究过程中,并没能按此要求去做,很多论证所需的数据都是借用而来,过时的资料较多。我们认为,这样的研究只能算是在重复研究,并未创新(至少在实证研究方面没有一点创新)。当然,要统计相关数据并非不容易之事。所以,我们认为只有从某个地域范围作统计,才能使得出的数据较新,更好地反映问题,也比较有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剑波.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研究[M].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4,第一版.

[2]潘懋元,姚加惠.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困境与前瞻[J].中国高等教育,2006,(8).

[3]柯佑祥.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研究[J].江苏高教,1999,(5).

[4]张剑波.论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政府分担[J].大学教育科学,2006,(6).

[5]方勇.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费来源问题分析[J].大学・研究与评价,2007,(3).

[6]邬大光.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分析――兼论民办高等教育政策[J].教育发展研究,2001,(8).

[7]阎凤桥.民办教育政策的经济学分析[J].教育研究,2005,(9).

高等教育相关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等院校; 教育营销; 管理模式; 进展

传统的高等教育模式主要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各类人才需求计划,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计划,高等院校招生计划,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用人单位按计划接受统分毕业生一系列计划组成,这种运行机制在改革开放初期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教育模式专业面设置窄等特点,造成了重复建设、效益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已经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接下来,经过高等院校运营自逐渐扩大,高等教育需求空间的膨胀,市场竞争呼唤高校营销式管理,加入WTO后中国高校营销环境的变革,营销理论与实践的高级化和专门化发展等一系列运行机制,逐渐建立起了高校教育营销理念。对高等教育营销模式的研究,对于提高高校教育营销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利于实现信息对等,获得竞争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校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实力,有效完成社会使命。

一、高等教育营销管理研究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市场营销的管理思想还属于起步阶段,近几年才被提及,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必要性及可能性研究,从目标市场策略,促销策略,对高校招生的市场营销理论研究,从革新就业营销观念,毕业生适应性分析,公共关系策略三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市场营销理论研究。总体上讲,还是零星的和不系统的,局部化、表层化为主,不够深入,研究方法也主要以定性方法为主,尚未形成跨学科的系统的基础理论。

二、高等教育营销管理相关理论

高等教育营销管理研究主要涉及到顾客价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教育经济学理论、高等教育管理理论。对于顾客价值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顾客价值”与“价值顾客”,顾客价值理论的发展,顾客满意理论三部分。(1)刘洁等对“顾客价值”与“价值顾客”下了定义,认为顾客价值是顾客满意与顾客忠诚的关键,深化了市场营销理念,也具有自身的特点。(2)如表1所示,展现了顾客价值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意义。(3)顾客满意理论主要包括基基于顾客价值的顾客满意意要素识别阶段,测量模式选择阶段,调研实施阶段,满意度计量阶段四个阶段。对于消费者行为理论,前人主要从消费者行为研究的基本原理,多数谬误理论,关系购买理论三方面进行了研究。对于教育经济学理论,前人从教育的需求与供给,教育供求关系的调节和平衡,人力资本理论方面进行了研究。对于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主要从高等教育系统的构成,高等教育系统的要素,高等教育系统的结构,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规律,高等教育管理的本质进行了研究。

三、高等教育营销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营销主要是非营利组织的营销管理,包括自给自足型,部分收费型,无偿提供型三种类型。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尚不存在市场营销,直到世纪年代末期,引入营销机制,开展市场活动,目前为止,仍然是“摸着石头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计划经济的思想残留以及现存高等教育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高校内部教育营销导向观念淡化。(2)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起步较晚,目前对于营销管理思想的研究整体水平仍然偏低,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3)不能动态把握,适时调整,营销仅仅停留于广告、服务态度和公益活动使的我国高校的教育营销手段单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等院校在市场上所遇到的各种问题。(4)由于高校内部的各个部门,相互之间是割裂的,系统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教育营销管理模式不存在,导致高校教育营销活动缺乏系统化。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也存在着高校教育营销目标市场的不确定,高校教育营销市场定位不明确,高校教育营销信息不连贯等问题。

四、高等教育营销管理整合策略

高等教育营销管理整合策略主要包括“人本管理”、“名师”、“专业设置”、“成本导向定价”、公共关系策略。1.“人本管理”营销策略。“人本管理”主要强调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真正地为学生服务,加强对学生需求的了解及对未来需求变化的分析、研究和预测,而不是根据自身需要做出的错误判断。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上体现多样化、国际化,学生能有选择课程和教师的相对自由,师生是平等的额,通过师生的双向交流,消除单边教学所带来的弊端。其次,在教学体制上体现教育的个性化。例如选课制、学分制、学分累计制、自由转专业制的实施,同时需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改进教学手段。2.“专业设置”营销策略。“专业设置”营销策略主要包括高校专业组合和专业设置决策两部分组成。对于高校专业组合,包括专业组合的广度、深度、和关联性三个基本要素,也可称为学院系,专业组合的深度,要求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等方面存在的相关程度。包括扩大专业组合和缩小专业组合策略。对于高校进行专业设置时,应当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各个阶段的情况,根本原则应该是符合就业的要求。3.“公共关系”营销策略。高校公共关系策略是指高校利用各种传播手段来协调与公众的关系,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提高学校的声誉和威望。主要包括协调员工关系,政府关系,媒介关系,金融机构关系,排名机构关系,竞争院校关系,生源中学关系,用人单位关系和与之相关的其他关系。高校传播良好形象可以通过校庆活动,公益活动,广告、人员宣传,策划特殊事件,新闻宣传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手段。

五、结语

前人针对高等教育营销管理的现状、问题、理论研究进行了研究,采用比较分析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分析相结合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找出了市场营销的规律,指导实践活动,进而丰富理论,通过数学模型及函数曲线找出其内在的联系。同时也提出了高校营销组织结构设计的两种可选择模式,对高校营销信息的类别,建立了高校营销势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配以实证测评,从理论和方法上取得了较大的收获,在以后的研究中应该注重多学科、多角度、多方法的营销管理思想应用。

作者:何艳 张阳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南昌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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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相关理论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克拉克在探究高等教育系统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与高等教育正义有关的许多内容,同时他将知识和权力分析始终贯穿在高等教育系统状态的描述之中,另外他的观点阐释和研究框架也比较独到。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探讨高等教育正义论,主要包括知识是高等教育正义的逻辑起点,正义是高等教育的最高价值追求,权力是高等教育正义的内在理路,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实质性高等教育正义等内容。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发展,有关高等教育公平和公正的问题也成为理论界的热点话题,然而在与此问题的相关研究中,从高等教育正义方面的考查却不多见。“正义”是一个有多重意思和不同用法的重要范畴,英语中“正义”和“公正”是同一个词“justice"。关于“正义”的古典定义和现解很多,当代有代表性的正义观点包括:功利主义者认为正义是效用,罗尔斯认为正义是公平,诺齐克认为正义是个人权利,麦金太尔认为正义是美德。本文将“高等教育正义”理解为与高等教育制度有关的价值追求、内在信念和操作规范等。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学家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统》一书中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与高等教育正义有关的许多内容,同时他将知识和权力分析始终贯穿在高等教育系统状态的描述之中,另外他的观点阐释和研究框架也比较独到。这些对我们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探索高等教育正义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和颇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知识是高等教育正义的逻辑起点

无论从大学发展的历史来看,还是从高等教育的社会作用出发,知识都处于大学和高等教育系统的核心地带。“只要高等教育仍然是正规的组织,它就是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它的基本材料在很大程度上构成各民族中比较深奥的那部分文化的高深思想和有关技能。因此,知识对于高等教育正义具有第一要义。苏格拉底曾说“知识就是美德”,这句话不仅揭示了人的知性和德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同时也说明了人类是可以通过知识来领悟宇宙和自然的真谛,使自己的言语和行为符合一种善的正义的追求。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继承和发扬了苏格拉底的知性正义思想,他们将知识、伦理、节制和正义与国家的统治、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心灵世界统一起来,企图创造一种美的和谐的秩序正义。由此不难看出,知识和正义之间的联系具有悠久的历史。

“中世纪的大学历史加强了这样的观点,如果要使智力活动的契机不被消散,那么在取得学术成就之后,必须迅速作出制度上的反应。缺乏固定的组织,在开始时也许为自由探究提供了机会,但是经久不息和有控制的发展只有通过制度上的构架才能得到。拭因此,大学从一开始就在知识的名义下来争取自治和自由,它的这种正义策略不但有力地阻止了来自教权和王权的干扰,而且也将正义的种子深埋进大学的土壤。高等教育的主要活动和制度安排一方面受制于高深知识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必须拓展高深知识的探索空间,高等教育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的知识状况密切相关。20世纪初,马克思·韦伯指出在老的通才与新的专才之间所存在的高度的紧张关系,已经成了教育中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知识的分化和自主性的增强使它的正义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大学凭借知识正义的内在张力,也开始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

全球化背景下的高等教育系统已经绝对地处于知识生产的中心地位,它作为整个社会一个重要的部门日益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其目的、目标、作用、功能和运转情况也以公开的方式衍生出众多的正义话题。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里,社会利益和正义的聚焦点开始全面地与知识接轨和融合,高等教育已变为社会“知识剧目”的总导演。因此,正义成为高等教育不能回避的时代主题。以知识的方式在知识的背景下对知识的创造者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是困难的,因为正义话语的风向标摇摆于关于知识的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之间。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克拉克断言:个人和群体都为知识行动,教育群体组成和受控的方式决定了知识组合的方式;教育机构事实上是一种知识理论,因为它们有助于确定什么在目前可以作为知识。所以,他总结说,任何描述高等教育目的和正义的结果都是自然模糊的。

二、正义是高等教育的最高价值追求

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不但肩负着传承知识和创新知识的使命,更重要的是它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使人类社会中的真与善能够得到保存和延续,使人类的伦理精神与价值诉求能够得到呵护和伸张。虽然关于高等教育的目的与目标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但就正义价值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来讲,却是任何人都不能怀疑和否认的。布鲁贝克认为有两种关于高等教育的哲学:一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二是政治论意义上的。就其实质来讲,这是两种关于高等教育的不同价值判断,前者是知识正义,它是高等教育正义的内在组成部分,后者是国家正义,它是高等教育正义的外在组成部分。张楚廷先生认为还应该有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生成论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正义。生成论高等教育正义具有建构的色彩,它整合了认识论高等教育正义和政治论高等教育正义,消解了两者之间的二元对立,从而达成了一种更具建设性的三元论高等教育正义。

克拉克认为高等教育的价值体系包括正义、能力、自由和忠诚四个基本的价值观念。虽然他在利益原则下指出了各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但如果在正义原则下,它们又是可以整合的。“现代高等教育系统承担着一项任务,即实现社会正义—让每个人都受到公正的待遇。社会正义被界定为一系列如何体现平等和公平精神的问题,这首先涉及到学生,然后牵涉到教职员工、单位和部门。因此,正义居于高等教育价值体系的首要地位,它统领和调和着高等教育的各种价值观念。正义作为人类最高的价值理念和夙愿,虽然隐含于我们的日常活动和事务之中,但却并未驻足于我们身边,它源于生活,又超越于生活。所以,正义对于世界的观照,不仅体现在结果的意义上,它更是在过程中来实现的。正义理论和正义话语在现实社会中经常是以批判者的角色出现的,它们是以证伪的方式来描述事物的。正义的标准既非纯粹质的审核,也非完全量的指标,它是质和量的完美结合。因此,正义是高等教育的应有之义和最高价值追求。那么,正义价值在高等教育中又是如何来保障和实施的呢?克拉克认为是作为中介缓冲器的信念在象征的意义上保证了不同价值观念之间彼此的协调和一致。他说:“正是学术系统的性质,决定了创造思维模式和精确定义正确的行为过程的日益多样化。但是,个性寓于共性之中,系统既沿着文化的路线前进,又根据行政的程序行事。信念既在高等教育内部确保了知识正义的潜在意识,又可以对外部的正义呼吁和要求作出积极的调整与反馈,从而使高等教育的正义价值在全社会范围内达成行动的共识。

三、权力是高等教育正义的内在理路

培根曾说“知识就是力量”,但“power”在英文中不仅有“力量”的意思,它还有“权力”的意思。当代知识社会学和后现代的有关理论都揭示出知识和权力之间的密切联系。知识并不能充当为自己辩护的唯一元标准,知识的本质和特征在其行动当中被识别得更加清晰可见。因此,“知识就是权力”和“知识就是力量”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克拉克不但引用莫迪的话来说明在大学里面知识和权力拥有程度很高的必然的正相关性,而且他在分析高等教育系统的组织要素和结构特点时也充分注意到了知识和权力间的相互关联和作用。“权力不同分布的后果有着根本性的意义。它影响系统作为系统的活动、所发生的变革的类型、所贯彻的价值观念。在一定意义上讲,克拉克正是采用了知识/权力的分析方法来描述高等教育独特的正义状态—“无序的合理化”。高等教育正义在内部依托于知识素材,知识分化导致权力效应在微观层面上的出现,外部的正义要求和运作通过权力路径进行渗透,与内部的知识生产和分配达成一种契合。所以,高等教育正义的存在方式是与一定的权力结构对应的,高等教育正义的制度安排不仅体现在静态性的对稀缺权力资源的配置上,而且也表现于动态性的权力技术的不断转移和柔性创新中。

在克拉克那里,高等教育正义是在以知识为潜在背景和依据的权力纷争和运动中来进行的,权力的分工与效应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上凸显出来。从微观角度看,高等教育正义是以权力信念和实在的方式表现的,学科的知识范式和价值倾向是由个体性的权力所主导的。从中观角度着眼,高等教育正义是在权力的规训和监控过程中来运转的,院校一级的知识主张、管理和评价是被群体性的契约权力所占有的。从宏观角度人手,高等教育正义是由权力的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所构建的,国家范围内的知识维护、传承、生产和交换是被社会性的权力所布置的。权力观念的引人使高等教育正义的形象更为立体和丰满,同时它也打破了由知识所塑造的高等教育正义的神秘色彩。因此,权力的运行轨迹就成为高等教育正义的一种复合函数式表达。

四、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

克拉克在对高等教育系统进行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他在事实上对高等教育所作的是一种问题化的形式性处理和叙事。“本书的论点面临有关学术系统的五个一般性问题。工作如何安排?信念如何维护?权力如何分配?各种系统如何整合?变革如何发生?高等教育正义的实现首先有赖于能够以形式化的制度语言来加以规范和描述。操作主义认为事物意义的呈现是由形式赋予的,它凭借的是事实判断,它坚持的是客观行为的逻辑实证主义解释。因此,高等教育各种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出台,只要它们的前提条件和理由以正义的名义足够详实和充分,那么它们就足以保证高等教育正义最大程度地实现。当高等教育正义蕴涵于能力和智力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绝对差异时,那么高等教育正义的程序设计倾向于层级化的金字塔状。当高等教育正义发端于能力和智力的发生学视野的相对差异时,那么高等教育正义的程序设计倚重于椭圆形的扁平状。当高等教育正义开启于能力和智力的社会学维度的生存平等时,那么高等教育正义的程序设计通达于线性的平行状。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是由康德式的先天综合判断揭示出来的,它的起点是“物自体”,它的合理性存在于“人为自然界立法”的自然法学动机。

程序正义崇奉的是分析思维,它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价值观。因此,程序性的高等教育正义主张高等教育整合的市场化模式,它避免与国家权力模式和学术权威模式的全面合作。克拉克指出这三种模式在协调高等教育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时是一种三角关系状,它们之间通过彼此的博弈达成动态的平衡,从而使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的设计不断趋向合理与精致。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它也是一种稀缺资源,不同的制度安排实现的是不同程度的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坚持证实原则,它追求的是高等教育制度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制度统筹的最优化,制度创造的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所以,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高等教育的制度建构应借鉴罗尔斯著名的两个正义原则,简单地说即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克拉克也充分注意到了这两个正义原则的存在,他将“自由”和“能力”明确列为高等教育的基本价值观念,“自由”是高等教育的古典传统,“能力”是高等教育的现代特征。在克拉克对高等教育系统的解读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自由”和“能力”在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表达中的强烈对立,“自由”的平等要求和“能力”的等级呼唤构成了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发展的永恒主题。

五、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

现代大学一般有教学、科研和服务三项职能,这些职能发挥得如何,不但影响到大学的社会形象、知识产出和长远发展,而且也关乎人们对于高等教育的认识和评价。所以说大学的职能和高等教育正义有着密切的联系。克拉克从要素、结构和功能等方面深刻阐释了高等教育系统的微观组织特点和运行模式,虽然在探讨高等教育系统时着重从其内部来揭示高等教育的功能,但他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外部社会功能也有着全面的把握和评析。功能是在过程中显现和调适的,它离不开环境的支持和限度。因此,从功能来看高等教育正义便具有过程性和情境性,采用的也是一种功能判断。功能判断具有证伪性和批判性,它不同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分析判断重在演绎,综合判断立于归纳,两者都涉及因果问题。所以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不但注重绩效原则,它更加强调高等教育自身形象和意义的显现。诺齐克与罗尔斯持相反的观点,他认为在社会事务中最重要的任务是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问题,而并非罗尔斯所说的社会权利的正义分配问题。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主张的是大学传统如何维护和更新,高等教育资源怎样在社会不同阶层和利益集团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因此,罗尔斯式的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的焦点在于高等教育社会权益在整体社会结构内的宏观机制表达,诺齐克式的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分散在微观性的社会个体高等教育权利资格的获得与维护方面。

科学家在描述物理系统演化的有序度时使用“嫡”这个概念,“嫡增”或“嫡减”因系统要素在整体结构和功能上的发挥而有所差异。一个要素发生微小的变化,就可能导致系统结构的较大调整,从而促使系统在功能上表现出巨大的不同。高等教育系统在实质上是一个人工性自组织系统,它的功能性正义不但取决于其是否与外部环境进行有效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而且密切相关于其内部系统要素分化和整合后的“正义嫡”。这也正像克拉克所描述的那样,“作为一个整体,高等教育系统需要补充一种能直接运用于它的理论,即强调并赞扬无序状态的理论。高等教育系统的最大需求莫过于这样一种看似混乱的局面:个人和团体都各显神通,彼此间的矛盾都通过非正式或半正式的渠道来协商解决。这种方法往往能够取得用严密的组织控制的方式所无法取得的效果”。因此,在克拉克看来,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是在无序的合理状态中进行的,这有些像光的本质上的“波粒二象性”一样。对于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的无序合理性的认识也应放到大学的历史内涵和使命中来把握。大学在纷繁的社会系统分工中实现着自己的各种功能性的正义承诺,当这种承诺与时代的生命气息真正结合在一起时,大学看似成了一种矛盾性的载体,但却成就了对“象牙塔”的重塑和回归。

六、实质性高等教育正义

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不但是大学理念的永恒追求,而且也是高等教育正义的本源性依据。正义是一种最高的价值信仰,它与大学理念和精神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大学理念是大学知识品性的完美体现,高等教育正义的内在根据是知识价值秉赋的自反性,外在根据是知识分布的价值合理性。因此,实质性高等教育正义传达的是一种归纳基础上的价值描述和价值判断,价值取向不光是指外部社会对大学的监督和评价,它亦包括大学对自身文化的继承和创新。实质性高等教育正义虽然大范围出现在与大学效益相关的量化指标体系当中,但是它同时也在质的规范方面不断挑战着现存的大学理念和精神。如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大学和产业之间到底应该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一个与实质性高等教育正义紧密相连的课题。克拉克说:“按照大学的标准来评价企业公司不会有太大的意义,按照高等教育系统的标准来评价经济系统也不会有很大的意义。同理,用评价经济系统的标准来评价高等教育系统并不可取。 “正因为高等教育那令人眼花缭乱的高深学科及其自体生殖和自治的倾向,高等教育才变得独一无二—不从它本身的规律去探索就无法了解它。”所以在克拉克眼中,实质性高等教育正义的落脚点应该集中在高等教育的特殊性诉求方面,要尽量避免用同质化的要求来衡量和改造大学。大学纯粹的“知识身份”决定了高等教育的正义情结是一种理想模型,虽然这种理想模型在现实中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是这样的实质性正义观再造、指导和预言着高等教育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