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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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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的定义

旅游文化的定义范文第1篇

数量多,价值高

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437项中,中原经济区所辖的30个地市共有101项(如表1所示),占7.03%。中原经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品位价值、为旅游开发提供了高价值、高品位的基础,使中原经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拥有巨大的开发价值。

类型全,名气大

在中原经济区的10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涵盖了10个大类中的9项,除了传统医药这个类型没有。如图1所示。但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河南有5个传统医药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齐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得中原经济区的文化旅游具有了切实的可行性。资源的多样性也必然会带来开发的多样化和综合化。

历史悠,底蕴深

中原经济区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中原经济区的非物质文化在远古时代就有呈现。如以“河图”、“洛书”、“周易”为代表的中国“易文化”,以少林拳、太极拳等为代表的中国武术文化,以甲骨文为代表的最早的文字文化等,都能在中原找到它的印迹。中原经济区非物质文化所体现的根源性,说明中原文化既是民族之根,又是文化之源。

美感强,特色鲜

旅游文化的定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旅游;旅游文化;概念研究

引言:

我国的旅游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其中包括理论探讨、实际应用和学科建设等方面,旅游文化的研究成果更是数不胜数,为我国的旅游业作出巨大贡献。但是,由于旅游文化的理论和概念上存在着争议,使人们对旅游文化的概念含糊不明,导致学术交流方面出现了问题。因此,解决旅游文化概念方面的问题成了当务之急。

一、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概况

旅游文化的概念之所以会发生混乱是因为没有明确旅游文化的界定原则。在对旅游文化的概念进行界定时,通常会在他人定义的基础上给出自己的定义,但这种做法只能停留在表面,探索不到更深层的含义。

(一)相关概念界定的现状

旅游文化中包含旅游和文化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旅游和文化两者皆赋有丰富的内涵。因此,对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的概念界定标准也不同。但是,在目前市场流通的著作中存在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旅游方面的研究系统中所注明的又是另外一个意思。这两种不统一的意见,导致读者和学者们在旅游文化方面的阅读和学术交流出现问题。

(二)旅游和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及原则

1概念界定。旅游和旅游文化在概念上有所区别,旅游的概念是指人们从自己日常的居所去到另一个目的地进行游玩、欣赏、放松身心的过程。而旅游文化的概念是指人们在旅游的过程中或者在旅游的目的地游玩、欣赏时所感受到的文化气息。这种文化气息对游人的身心发展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将使游人的内在素养得到充实和提高,在强烈的文化内涵的熏陶下,游人的外表气质也会发生质的改变,使人们的外表看起来更加儒雅、文艺。因此,旅游是一种外在动态的表现,而旅游文化则是对人有重要的内在影响。

2.界定原则。旅游文化的概念应该可以很好的解释出旅游文化的本质与特点。认识事物的过程都是漫长而艰辛的,我们对旅游文化概念的探索也不能幸免。虽然探索过程十分艰难,但我们仍然不能放弃,回避不是我们的态度。我们已经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旅游的表层涵义或者对经济的影响方面的研究了,应该打破其表面,探究旅游文化的本质,用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代替对其发展规律的研究。此外,那些各种各样的旅游文化的外在形式,都只是表面的光鲜,不能够成为旅游文化的内涵,不是旅游文化研究中的实实在在的部分[1]。

二、旅游学科视角下的旅游文化概念

在旅游方面,有几组相似的概念常常被混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家与学者间的交流。想要旅游文化的概念得以明确的界定,首先要区分好这几组概念。

(一)旅游与休闲

旅游与休闲二者之间在概念上也有所区别,休闲是指人们利用空闲的时间进行的活动,比如,遛狗、练字、去公园散步等等,可以是室内也可以是室外,但都是在自己生活的地方进行的。而旅游则不同,旅游强调的是人们离开自己的日常居所,转而取向另一个目的地,是另一种休闲形式,与休闲是从属关系的。

(二)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

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联系十分密切,因此常常被人弄混。在部分旅游方面的研究文献上面,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有时会代表不同的事物,但大部分情况都是指代的同一事物。但是,有些学术论文中作者的标题里包含的是“旅游文化”,而内容中在涉及到这类词时有时则是用“文化旅游”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读者和作者对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的具体概念都不是十分了解,因此常常把二者混为一谈。

直至目前,专家和学者们仍然没有研究出具体的文化旅游的概念。将“旅游文化资源”与“文化旅游资源”混为一谈的大有人在。一般认为,文化旅游是指在具有历史古迹、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景区进行的旅游活动称为文化旅游。在文化旅游的过程中,外地的游客可以对本地的文化景点进行充分的欣赏,感受文化的气息,丰富自身的精神内涵,满足其文化需求。旅游文化则指的是旅游者在异地旅游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文化形态。旅游文化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是以旅游为目的的,在旅行过程中产生的文化现象,叫做旅游文化。

(三)旅游文化与定居文化

旅游是一种人口流动的现象,定居是一种人口安定的现象,二者在表现形态上是相对立的。旅游是将游客本身的文化与所去旅游地的文化,以及在旅游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化相结合,使旅游文化成为了一种移动性强的文化。因此,旅游文化与定居文化之间产生了差别,二者之间是可以互补的。

(四)旅游文化载体和旅游载体文化

旅游文化载体和旅游载体文化二者的概念也及其容易被混淆。旅游文化的载体是旅游,因为如果没有旅游这个活动发生的话,就不可能会在过程当中出现旅游文化。因此,无论是人文资源还是物质资源,当旅游者对其进行游玩欣赏的时候,它都将成为旅游资源。在旅行者对其进行改造,赋予其文化内涵时,它将变成有文化内涵的旅游资源。客观事实表明,没有经过人们加工改造的历史文物,不能称之为文物,只有当人类对他进行文化的改造或者赋予其文化内涵,并且对其进行文化活动的开展时,它才成为一个真正的文物,并且对正在履行的人们进行文化方面的熏陶,才可以被视为一种旅行文化[2]。

结束语: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学家们对旅游文化的探索将会不断加深,在不久的将来,将会给旅游文化概念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方式。虽然前方的探索之路充满着荆棘与坎坷,但是我国科学家与学者仍然不会停止探索的脚步,将更加加深对旅游文化内涵的剖析,只有对文化内涵进行深层次的研究,才能够使旅游文化登上文学艺术的殿堂。

参考文献:

旅游文化的定义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作为一门新兴的产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本文从旅游文化学的角度,论述了旅游和文化的关系,以及旅游对传统文化的影响,并指出由旅游引起的文化交流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化态势——旅游文化,剖析了湖北省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提出了湖北省发展旅游文化的主要对策。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兴起和迅猛发展,文化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它正在成为整个旅游业的灵魂和支柱,决定着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兴衰成败。旅游文化是一种独立的文化形态,它是环绕旅游活动有机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旅游文化具有继承性、创造性、服务性和时空差异性;旅游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和支柱,在旅游经济、旅游管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巨大作用。

1.文化和旅游的概念

文化是什么?由于其语意的丰富性,多年来一直是文化学者、人类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考古学家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个问题。美国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回顾》中列举了欧美对文化的一百六十多种定义。就西方而言,基本能够达成共识的,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文化指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著名人类学学者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这样给文化定义:“文化或者文明就是由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则、法律、风俗以及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杂整体。就对其可以作一般原理的研究的意义上说,在不同社会中的文化条件是一个适于对人类思想和活动法则进行研究的主题。”(引自马文·哈里斯《文化人自然——普通人类学导引》,顾建光、高云霞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6页)它将文化定义为特定的生活方式的整体,包括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规范。它是学习而得的行为方式,并非源于生物学,而且为社会成员所共有。文化作为信息、知识和工具的载体,它是社会生活环境的映照。文化作为制序(institution)、器物与精神产品,它给予我们以历史感、自豪感,据此我们理解人的生命存在、意义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文化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和认知自身的符号系统,它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切成果。

“旅游”一词,最早见于南朝梁沈约的《悲哉行》一诗:“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从沈诗中看,旅游在当时已含有外出旅行游览的意思了。从字面上理解,旅游是指人在空间中有目的的活动,到异地他乡去旅行游览。远古时代,人们为了争取最佳生存空间,采取了种种方式,其中就包括旅游。人们在崇拜远方的心理的驱使下,怀着对异地的憧憬,不知不觉迈出了旅游的第一步,从此一发不可收。近现代意义的旅游,始于十九世纪中叶。从此,人类的旅游活动出现了崭新的面貌,旅游业逐渐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得到蓬勃发展。旅游,作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旅游和文化的关系

2.1民族文化关系着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为文化的竞争。业内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应用、旅游产品的品位,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有生命力。这个基本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印象》等,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

2.2旅游和文化密不可分。

文化,作为旅游的灵魂,始终蕴含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极大的魅力。综观旅游发展史,虽然各个时期都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但在本质上却有许多共同之处,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追求的文化享受。文化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发展性,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它们的地域性决定了文化的差异性。但是,地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相互联系、相互交流,而人类的旅游活动,就是各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结合的运动。旅游的主旨和内涵,主要是文化。因此,组织旅游和参与旅游的一切活动,必然与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

2.3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并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环绕旅游活动有机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行、吃、住、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中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始终作用于旅游活动整个过程之中。首先,旅游文化包括人们对旅游的理论研究成果,如旅游经济学、旅游管理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美学、旅游文学、旅游地学、旅游教育学、旅游影视艺术等,具有为旅游业奠基和定向的作用。其次,旅游文化是在与多学科的结合、碰撞、融会过程中形成的学科和专业,它主旨鲜明、内容丰富、研究内容独具特色。此外,它还肩负着为旅游业服务,提高旅游品位和格调的任务,如主要体现在行、吃、住、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中的特色文化。对旅游者来说,旅行游览、食宿、服务、旅游环境的文化氛围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旅游活动。最后,与旅游有关的文化载体,如机场、车站、餐馆、市场、导游人员等,都能通过不同的角度和多种方式给游客以文化的熏陶和启迪。因此,旅游与文化是分不开的,旅游要发展就必须与文化联系在一起。

3.湖北省旅游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旅游文化性竞争日益激烈,利用文化来发展旅游,繁荣经济,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大趋势和主潮流。有“千湖之省”之称的湖北省在人文资源的开发上面明显不足。

3.1旅游资源的赋存状况与开发错位。

湖北省自然风景资源丰富,人文景观博大精深。但是,从资源开发的现状来看,全省旅游资源的开发与赋存状况存在着错位现象,一是在资源开发种类方面,各地更注重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对人文资源的开发明显不足;二是在资源及其开发的匹配方面,全省旅游行业与资源开发的匹配现状不理想。湖北省目前的旅游行业开发层次主要是基本层次,提高层次的开发薄弱,专业层次的旅游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低。

3.2旅游产品同质化、区域旅游产业同构化现象严重。

从总体上看,全省旅游产品的开发还主要停留在传统旅游产品的设计与组合上,旅游新产品的开发明显不足,特别是对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缺少高品位、大规模、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旅游产品。由于对资源特色与开发方向把握不够,出现了较严重的旅游产品同质化和区域旅游产业同构化现象,突出地表现为各地的旅游产品多以观光型为主。

4.发展旅游文化的主要对策

4.1充分发掘文化内涵,提高旅游文化品位。

湖北省旅游资源的文化底蕴非常深厚,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全省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大力加强对旅游历史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使蕴含在旅游资源中的文化潜能得以充分释放;要通过举办一系列的旅游节庆活动或者建设一批主题文化公园来显示博大精深的楚文化内涵;要特别重视旅游文化策划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整体旅游形象不够清晰、旅游产品文化档次不高、旅游市场文化营销策略不高明的问题,真正把旅游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2加强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

作为旅游经营者必须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和文化精神特征。比如,外国旅游者来中国,除了欣赏我国秀美的山川名胜、体会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品尝中国的美味佳肴外,更希望能够了解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了解中华民族的生产、生活、信仰、娱乐等方面的习俗。这就要研究不同的旅游消费群体,把握消费者的文化消费心理。

4.3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旅游开发格局。

当前,旅游需求消费的重心正在由观光型向文化型、保健型和生态型等方面转化。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从今年起全力打造宜昌、恩施、神农架等8个城市组成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壮大湖北旅游产业。武汉城市圈,三峡与神农架、武当山,武当山与三国、钟祥明显陵,以及鄂东地区,或以都市度假旅游为概念,或以一江两山(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为标榜,或以世界遗产、红色旅游为主题,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要下功夫打造一批旅游精品,重点开发有关生态文化、健康娱乐、度假休闲、会务和商务型旅游产品,以及独具楚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

4.4全面加强旅游文化建设。

旅游业是一项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综合性产业,其文化建设除抓好旅游资源文化内涵的挖掘外,还要抓好旅行社、旅游宾馆、旅游车船公司等企业、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建设。旅游企业的有形产品,除了要具备实用的功能外,还必须满足顾客求美、求新、求知的文化功能。作为主要接待的旅游饭店,要突出其建筑文化、装潢文化、功能文化和服务文化的建设,重视大堂文化、楼同文化、卫生间文化、餐厅文化和休闲娱乐文化等方面的设计和建设。旅游目的地要营造一种浓厚的文化氛围,借以提高旅游区的品位和档次。旅游市场营销,除加大产品的文化内涵外,营销人员自身的文化素质、言谈举止、礼节礼仪都要体现一个民族、一个区域的文化特征,给人以鲜明的高品位文化形象。

参考文献:

[1]马文·哈里斯著.顾建光,高云霞译.文化人自然——普通人类学导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

旅游文化的定义范文第4篇

摘 要:旅游介入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而产生并直接介入其间施加影响的文化。本文分析了旅游介入文化的分类与特点。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为旅游文化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实践上有助于介入主体明确方向,制定合理而又具针对性的旅游文化建设举措,促进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旅游文化;旅游体验文化;旅游介入文化

一、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

在现行的旅游文化论著中,并无“旅游介入文化”概念,所以提出这一概念,一则缘于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二则缘于旅游文化的实际情况,三则缘于旅游文化的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学者对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众说纷纭,虽然对旅游文化的研究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但也给进一步研究留下了较大的空间。为此,在综合比较众多旅游文化的定义之后,笔者将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如下:旅游文化是人们的旅游体验与介入过程及其产品的总和。这一定义表明,旅游文化是人们以旅游为对象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它既是一个过程――旅游体验和旅游介入,也是一种结果――旅游体验与旅游介入的产品(拙作《旅游文化学》,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6)。这在逻辑上必然导出这样的命题:整体的旅游文化是由旅游体验文化和旅游介入文化两大部分构成的。因此,探讨旅游介入文化是对旅游文化进行深入探讨的必然要求。

从旅游文化的实际情况看,旅游者是旅游文化的首要创造者,其在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旅游审美体验、旅游求知体验、旅游交往体验、旅游情感体验等是旅游文化的核心部分。没有旅游者这一主体的参与,旅游活动便不能成行,旅游文化也就无从产生。然而,旅游者并不是旅游文化的唯一创造者。随着旅游活动的展开,那些非旅游者,如旅游服务者、景观开发者、旅游宣传者、旅游规范者、旅游研究者等常常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介入到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中来,尽管这些“介入者”的介入行为及其结果在整个旅游文化中并不处于核心地位,但却是整个旅游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将旅游者以参与的方式体验旅游所创造的文化称之为“旅游体验文化”,非旅游者以介入的方式影响旅游所创造的文化称之为“旅游介入文化”,符合旅游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

从旅游文化的研究现状来看,国内的研究空前繁荣,构建旅游文化学理论体系的呼声日渐高涨。理论体系的构建需要独特的概念体系,但目前的旅游文化学很难说已形成科学的概念体系。有的旅游文化学论著以旅游主体文化、旅游客体文化、旅游中介体文化为核心概念[1],这些概念明显来自旅游学和文化学的嫁接;有的旅游文化学论著以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震惊、文化认证为核心概念[2],这些概念亦多从文化学中移植而来。概念是对对象的抽象与概括,旅游文化学的概念体系应建立在旅游文化这个实体之上而非其它。因此,旅游介入文化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旅游文化学概念体系的研究与探讨。

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对于正确认识和理解旅游文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虽然它只是旅游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是同处于核心地位的旅游体验文化相比仅处于边缘位置,但它却为人们全面而深刻地认识旅游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有助于廓清人们对旅游文化的种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恢复旅游文化的本来面目和真实含义。同时,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对旅游文化建设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从旅游介入者的角度明确了旅游文化建设的方向,从而有利于人们制定出更加合理、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旅游文化建设对策,促进旅游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旅游介入文化的内涵

旅游介入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是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为此,笔者将旅游介入文化定义为:“旅游介入文化是指因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而产生并直接介入其间施加影响的文化”。其概念内涵有四:

第一,旅游介入文化因旅游活动而产生。旅游介入文化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旅游活动的产生,没有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便没有旅游介入文化。一个文化现象往往是个体行为和整个过程的统一,而确定整个文化现象的本质和特征的关键往往不是现象中的个体行为,而是整个过程[3]。以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的旅游为例,就每个个体旅游者的旅游活动看来,其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的确常常是先由旅行社设计了旅游路线,然后才是旅游者按照路线进行的参观游览,但就人类整体的旅游活动而言则应当是先有旅游者的旅游需求,然后才有旅行社等提供的旅游供给。没有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没有旅游者的旅游活动的产生,旅行社无利可图,自然不会提供旅游供给。因此,旅游活动是旅游介入文化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第二,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对象是旅游。因旅游而产生的文化并不都是旅游文化,比如旅游目的地因旅游而产生的文化变迁,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非旅游者有意识介入旅游的结果,更多的是旅游者带来的外地文化对目的地文化的冲击。这种冲击属于旅游效应,自然不能称之为旅游介入文化。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的形成除了前提基础外,还必须具备第二个条件――介入对象是旅游。这里的旅游,既包括旅游整体――旅游者的全部活动过程,也包括旅游要素――旅游者和旅游对象。对旅游整体的介入,形成整体的旅游介入文化,亦即全部的旅游介入过程及成果;对旅游要素的介入,形成单项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服务文化、旅游景观开发文化等。因此,判断一种文化是否是旅游介入文化的根本标准就在于看其是否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并对其施加影响。

第三,旅游介入文化的主体是非旅游者。一般说来,凡是参加旅游文化创造的人都是旅游文化的主体,但具体到旅游体验文化和旅游介入文化,其参与或介入的主体则有着明显的不同。旅游体验文化的主体是旅游者,其内容包括在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审美体验、求知体验、交往体验、情感体验等不同的层面。总体看来,旅游者参与与自己目标相同的旅游活动,其目的是寻求内心的愉悦与畅快,无意改变所参加活动的方向;而旅游介入文化的主体则既包括旅游从业人员,也包括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研究者、旅游地居民、社会上旅游思考者等在内的非旅游者,其介入旅游活动的行为是一种有目的的干预,目的在于促使旅游向着自己预期的方向和目标发展。因此,凡是以各种方式有意识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的人,都是旅游介入文化的创造者,但不包括旅游体验文化的创造者――旅游者。

第四,旅游介入文化是精神内涵与物质外显的综合体。旅游介入文化从本质上来说实际上是一个对旅游的应对过程与结果。面对汹涌的旅游大潮,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地居民、旅游研究者等旅游介入者或欣喜,或憎恨,或引导,或排斥……,思绪万千,招法各异,除了战争以外,几乎所有的应对手段都能派上用场。虽然上述心理与行为在总体上属于文化二分法中的精神范畴,但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很难将精神与物质截然分开。任何精神文化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没有这种载体的存在,精神文化充其量只是一种文化心理和行为。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果,如产品形态的旅游服务、旅游景观、旅游宣传等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都不能否定其物质实体性,尽管我们可以说这些产品多以观念为核心、物质为载体,是一种观念的外化和显现,其核心主要应属于精神文化,却不能忽视其物质性的显现。因此,旅游介入文化从本质上说是旅游介入主体在旅游介入活动中形成的“观念形态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4],是精神-物质的综合体。

旅游介入文化与旅游介体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旅游介体文化一般认为即旅游业文化[5],但并不是所有的旅游业文化都是旅游介入文化。旅游业内部的管理文化,其指向是企业内部的员工,没有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是旅游介体文化但不是旅游介入文化;旅游业对外服务、开发、宣传、规范等文化,其指向主要是旅游者,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既是旅游介体文化又是旅游介入文化。

此外,社会的旅游观念、旅游研究者的旅游研究、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传说一般不属于旅游介体文化,但这些均以旅游活动为研究、思考、演绎的对象,对旅游活动具有较为深远的影响,不能不属于旅游介入文化。

三、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构

对旅游介入文化的构成要素与构成方式进行剖析有助于深刻认识和把握其内涵与本质,也是旅游介入文化研究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剖析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构,一要找准对象,二要选好视角。剖析对象为旅游介入文化本身而非其它自毋需赘言,而旅游介入文化的文化属性决定其最佳视角非文化学莫属。从文化层面的角度来分析,旅游介入文化的发生发展,最初是从“文化的心态”开始酝酿,然后经过“文化的行为”逐层向外,以特定的“物质形态”――旅游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以这最外层的“物态文化”直接与人们碰触。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结构由心理、行为和产品3个层面所构成。

1. 旅游介入文化的心理层面

心理学认为,个性包含个性倾向性与个体差异性两方面的内容,个性倾向性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而个体差异性包括能力、气质、性格等心理成分[6]。旅游介入活动总体上属于介入主体的个别,个性倾向性较为明显。因此,分析和探讨旅游介入文化结构的心理层面应主要从个性心理的角度,特别是从动机、理念、期望等个性倾向性的层面入手。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动机揭示着介入主体介入旅游活动的目的和动因;介入理念是介入主体对旅游介入活动的总的看法,决定着介入方式、方法和行为;介入期望是介入主体对其介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的心理预期,通常决定和影响着介入强度与效果。

旅游介入文化的心理层面在旅游介入文化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动力基础和前提条件的作用,决定着旅游介入文化行为层面的发生和面貌。一般情况下,有什么样的旅游介入文化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旅游介入文化行为。同时,旅游介入文化心理也对处于产品形态的旅游介入文化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2. 旅游介入文化的行为层面

行为是由一系列动作、运动、反映构成的,简单地说,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一切动作统称行为[7]。心理学家认为,行为是有机体在环境的影响下所引起的内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外在反映[8]。由此可见,行为与需要动机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分析和探讨旅游介入文化结构中的行为层面不能脱离心理层面。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的行为层面实际上就是旅游介入主体在心理支配之下的各种具体的旅游介入行为,如旅游服务、景观开发、旅游宣传、旅游规范、旅游研究等,它们是旅游介入文化心理层面的外化和显现。当然,由于具体的介入手段和方式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各组成部分在外显的行为方式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旅游介入文化的行为层面在整个旅游介入文化的结构中具有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是旅游介入活动从心理动因到形成最终产品的过渡环节,对旅游介入文化产品的质量与介入活动的效果影响较大。

3. 旅游介入文化的产品层面

产品是一个内涵非常宽泛的概念,常与过程紧密相连,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任何过程的结果都可称为“产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产品”分为服务、软件、硬件和流程性材料4种通用的类别[9],它既可以是有形的如硬件,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服务等。对旅游介入文化结构中的产品层面的分析与探讨亦当作如是观。旅游介入文化的产品层面是指旅游介入主体介入旅游后最终形成的文化产品,包括旅游服务(既是行为又是产品)、旅游景观艺术、旅游行为准则、旅游宣传品、旅游法规文献、旅游研究论著、旅游传说等。旅游介入文化是一种观念形态及其外显的总和,如果说其核心属心理和行为等精神范畴,那它的外壳一定属物质范畴,否则不但在逻辑上讲不通,也违背旅游介入文化的现实。试想一个为满足旅游者的旅游需求而开发建造出来的具体的旅游景观,如果全然无视其客观实体性,只强调它是一种精神文化,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旅游文化的产品层面是心理层面和行为层面的结晶,属于表层结构,它对旅游介入活动的重要影响在于它是可以被人们感知和评价旅游介入活动过程的最终结果,反映着旅游介入的程度与效果。

四、旅游介入文化的分类

对事物进行分类是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认识事物本质属性的重要途径。旅游介入文化虽因旅游活动而产生,但它不处于旅游活动之内,而是通过介入旅游活动并对其施加影响。因此,在确定旅游介入文化的分类标准时必须重点考虑介入主体和介入目的两个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类。

1. 按照介入主体的分类

按照介入主体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可以划分为企业介入型、行政介入型、学界介入型、居民介入型、社会介入型5类。

企业介入型主要指旅游企业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企业的旅游服务、旅游地的景观开发、旅游企业的旅游宣传等,其介入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优质的旅游服务、优美的景观建设、强劲的旅游宣传招徕吸引旅游者前来旅游观光或休闲度假,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运作,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行政介入型主要指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政府制定的旅游法规、旅游政策、旅游规划等,其目的在于通过行政手段约束、规范、协调、指导旅游的发展和进步。

学界介入型主要指学界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学术界的各研究主体所进行的旅游研究、旅游评论等,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旅游活动形成科学的认知,进而为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居民介入型主要指目的地居民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居民提供的旅游服务,编撰或传承下来的旅游传说,当地居民对旅游的观念、看法等等,其目的较为复杂,往往经济、社会、环境指向兼而有之。

社会介入型主要指社会群体对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包括社会的旅游观念、旅游思想、旅游道德、旅游习俗等等,其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往往是积极与消极并存,赞成与反对各执一端,但目前社会大众对旅游的评价总体上是积极的。

2. 按照介入目的的分类

按照按介入目的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可以划分营利型、规范型、认知型三大类。

营利型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服务部门、景观开发部门、旅游宣传部门介入旅游活动所创造的旅游服务文化、景观开发文化、旅游宣传文化等。由于上述各部分均属于企业的范畴,他们介入旅游活动的最终目的就在于通过介入获得经营利润和各种经济利益。由此决定了他们所创造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属于营利型。部分旅游地居民所创造的旅游服务文化、部分学者创造的旅游规划文化也属此类。

规范型是指以规范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旅游法规、强化旅游道德、约束旅游习俗等,其目的在于通过介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促进旅游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决定了他们所创造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属于规范型。部分企业、旅游地居民、学界、社会群体所创造的针对旅游者的旅游道德、旅游习俗也属此类。

认知型指以求知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指各学界、业界、政界所创造的旅游研究文化。其目的在于通过自身的研究活动,对旅游活动形成正确的认知,进而为旅游和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部分旅游地居民、社会人士对旅游的研究也属此类。

五、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

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是其本质属性的外在显现,也是旅游介入文化区别于非旅游介入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对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进行分析探讨有助于认识和掌握旅游介入文化的本质与内涵,对旅游介入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旅游指向性、经济功利性、内涵独特性、行为规范性、地位从属性等几方面。

1. 旅游指向性

旅游指向性是指因旅游活动而产生的旅游介入文化虽然外在于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并成为同旅游体验文化相对应的独立部分,但其介入的对象却始终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从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主体来看,不管是旅游服务者、景观开发者,还是旅游宣传者、旅游规范者,其要对旅游活动施加影响必须通过自己的介入活动介入到旅游活动中去才能达到目的。从旅游介入文化主体介入的目的来看,无论是为了营利、为了规范,还是为了认知,要切实收到介入的功效也只能将介入的方向指向旅游活动。因此,同已经身在旅游活动之中的旅游体验文化相比,旅游介入文化具有明显的旅游指向性。

2. 经济功利性

旅游活动本身是一项消费活动,它会给众多的企业和部门带来无限的商机。尽管各自的目的和动机有所不同,但看中旅游活动所带来的各种经济功效和利益正是旅游介入主体介入旅游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旅游者要享受旅游服务需要以付费的方式进行购买,要到目的地参观游览旅游景观需要以购买门票的方式支付价款,这无疑都为介入主体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虽然旅游服务和景观开发的功利性不仅表现在经济上,但较其它功利性而言,经济上的功利性无论如何都具有直接性和外显性,需求与供给的关系易于被人们所感知。旅游宣传、旅游规范和旅游研究的经济功利性常常因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功利性融为一体而显得不那么直接和明显,但仍是功利性的最终体现。

3. 内涵吸引性

旅游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追求新、奇、特、异的心理与精神愉悦的活动。为了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旅游介入活动及其提供的旅游产品必须具有内涵的吸引性,充分展示魅力独具的地域与民族特色。相对于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惯常居住环境而言,异地独特的旅游服务、旅游景观、风土人情等造就的别样风景、别样体验与别样心情,正是众多旅游者对旅游活动乐此不疲的原因。同时,旅游主体对旅游介入者所在民族的独特文化的强烈好奇常常使得旅游介入者千方百计地精心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与服务,以满足旅游者旨在于文化的反差中体验感受异质文化独特韵味的需求心理。因此,内涵的吸引性既是旅游介入文化的特点,也是旅游者对旅游介入文化的普遍需要。

4. 行为规范性

旅游介入文化主体介入旅游活动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介入活动影响旅游者及其旅游活动进而实现介入的目标。旅游介入活动要真正收到实效,必须为旅游者所接受、认同,并因有助于旅游者旅游活动质量的提高而使旅游者产生一种舒适感、满足感。因此,为了规范旅游介入者的介入行为,确保旅游介入活动的质量,提高旅游体验的水平,无论是旅游服务者、景观开发者,还是旅游宣传者、旅游规范者都将对自己的介入行为提出一定的约束与限制条件,使得旅游介入文化体现出较强的行为规范性。以旅游服务为例,人们经常见到的“文明服务”、“微笑服务”、“顾客是上帝”等用语,就暗含着较为明显的行为规范意义。而旅游宣传活动中所要求遵循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等原则也对旅游宣传者的宣传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5. 地位从属性

旅游介入文化是因旅游活动而产生并介入其中对其施加影响的文化,从先后顺序来说当是先有旅游活动然后才有旅游介入活动。没有旅游活动的产生,旅游介入文化也便因失去了介入对象而无法形成。既然旅游活动对旅游介入活动具有某种意义上的规定与制约作用,这就使得旅游者的体验文化对旅游介入者的介入文化具有一定意义的决定作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旅游活动毕竟是旅游者的活动,旅游介入活动虽然对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最终的目的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在整个旅游文化中,旅游体验文化始终而且必须处于核心地位,而旅游介入文化不管其对旅游活动介入程度多深,影响多大,只能而且必须居于从属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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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ourism Intervention Culture

XIE Chunshan1,ZOU Bentao2

(1.College of History & Tourism,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29,China;2.College of Tourism,Bohai University,Liaoning Jinzhou 121013,China)

旅游文化的定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湘西地区 旅游文化演艺产品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旅游文化的快速发展,旅游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型支柱性产业,并且受到当地旅游部门的高度重视。湘西地区风景优美,人文底蕴浓厚,民族风情彪悍,是融风景与人文为一体的旅游产品。旅游文化演艺产品是指借助舞台表象形式,通过人体肢体语言的特殊性手段向游客展现地域性文化产品,让游客在观看表演时体验其民族文化魅力,从而达到愉悦身心的目的,它与传统的一站式的风景旅游模式相比更能吸引游客。当前学术界对旅游文化演艺产品的概念还缺乏统一的定义,也被学者称为“旅游表演”、“旅游演出”,通常认为,其概念包括:第一,地域性的文艺演出;第二,相匹配的多功能综合型娱乐剧场(剧院);第三,以演出为核心产品之一的主题公园,为项目收益的保障点;第四,项目周边的旅游休闲综合配套区,这是产业链延伸部分;第五,围绕演艺项目构建历史文明的话语体系,则属于营销和推广部分;第六,产权质押和股权交易,此为最关键的融资和流转部分[1]。但是当前旅游文化演艺产品属于新兴产业,存在发展时间较短、种类较少、创新不够等缺点;反之,湘西地区种类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正在濒临消亡或失传。通过对湘西地区旅游文化演艺产品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协同发展研究,分析二者互动发展的思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旅游文化演艺产品丰富和创新的新内容,旅游文化演艺产品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扬和传承的新途径。二者协同发展有利于丰富湘西旅游文化市场,提高旅游文化演艺产品质量,同时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搭建了文化舞台,对湘西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2.湘西旅游文化演艺产品的表现形式

湘西地区旅游文化演艺产品市场的开发始于21世纪初,以张家界武陵源景区的魅力湘西大剧院为代表。张家界・魅力湘西搜集和整理了一大批民间传统文化表演素材,将民间艺人请出山寨、请上舞台,令很多隐匿深山、濒临失传的湘西民俗和民间技艺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当前张家界的旅游文化演艺产品有10多项,以杂技为主,引进了湘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的歌舞,展示了湘西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弘扬了灿烂的文明;土家风情园每天下午4点左右的民俗晚会上演绎土家大型摆手舞、茅古斯舞、铜铃舞等;德夯苗寨有苗族鼓舞、苗家跳歌晚会、拦门对歌、歌舞会、灯火送客等各类演艺产品。湘西地区平时客流量远远少于民俗节庆期间和民族集会时,其原因在于除了节假日有空闲时间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节庆期间和民族集会时,有很多民俗活动,少数民族居民们都盛装打扮、载歌载舞,民族体育活动开展非常热闹,值得游客前去参观和感受,因此,国内外游客络绎不绝,纷纷选在节庆期间和民族集会时汇聚在此。

3.湘西旅游文化演艺产品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协同发展

湘西地区旅游文化演艺产品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旅游文化演艺产品丰富和创新的新内容,旅游文化演艺产品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扬和传承的新途径、新平台。

3.1旅游文化演艺产品为体,搭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舞台。

旅游文化演艺产品作为展示文化的载体,能够让“地下的东西走上来,书本的东西走出来,‘死’的东西‘活’起来,静的东西动起来”,赋予传统体育文化以市场活力和经济价值。旅游文化演艺产品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中生产性保护的一种方式。民族传统体育不论目的是娱乐、健身还是竞技,其形式上都是身体展演,并与游客产生积极的互动,通过资源整合与互动,形成跨区、跨文化圈的产业联盟,以实现生产性传承目标;与此同时,推进民族体育的产业化发展,并使之融入旅游业的发展,提高旅游业的文化体育含量和产业附加值,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旅游市场、民俗、歌舞、节日文化等综合发民族体育旅游产业,依托现有风景名胜区和民族体育文化生态村的布局开发地域性、民族性、趣味性、精彩性较强的体育旅游活动,使之形成突出的合力与优势,打造旅游品牌,提高旅游区域的知名度与市场吸引力[3]。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通过做成旅游产品,进入旅游市场,这些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就立马变得鲜活起来。旅游文化演艺产品能把零散的文化聚集化。大湘西地域辽阔,文化资源相当分散,分布在村村寨寨,需要旅游这根红线串起这些散落的“珍珠”。比如一台文艺晚会,就能将苗族鼓舞、舞龙舞狮、杂技、茅古斯舞等民间传统体育文化汇聚一堂,让游客享受一顿湘西民族传统文化的“大餐”。

3.2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塑魂,提升旅游文化演艺产品内涵。

民族传统体育之所以能够长期得到传承和人们的喜好,关键因素是它具有竞技与表演功能。竞技与表演和娱乐、艺术是不能分开的,民族传统体育正好完美地把它们结合在一起。然而,随着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与变迁,一些民族传统活动改变了原来的实用目的,演化成表演性和竞技性很强的体育活动[4]。传统体育文化的“软实力”可转化为旅游演艺产品的“硬实力”。近年来,湘西凭借其独特的旅游资源,旅游市场发展得红红火火,产业规模快速扩大,但仍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传统体育文化的融入将提高旅游演艺产品品位、提高旅游素质,加快旅游业的产业升级。一方面,传统体育文化融入将让旅游产品更丰富,种类更加创新,另一方面,传统体育文化融入将擦亮特色旅游品牌。湘西文化的特质,具有地域性、独特性乃至唯一性,不可复制,成为神秘湘西旅游品牌的核心价值。它是让湘西以外的世人最好奇、最感兴趣也最能触摸到湘西神秘气质的关键所在。在打造湘西旅游文化演艺产品品牌核心价值体系时,融入神秘湘西的传统体育文化元素,使之成为统领湘西旅游的总灵魂,最大限度地释放出“神秘湘西”体育文化旅游的巨大魅力。创新是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极其重要的因素,在当今的旅游市场中,竞争激烈化、旅客需求多元化,旅游演艺产品只有创新才有生命力;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对其进行开发与利用,化为旅游文化演艺产品,不但可以增强旅游业的竞争力,而且可以促进湘西体育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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