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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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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提升;监管质量;方法

工程质量问题是建筑企业管理的重点,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工程的质量,并颁布了一些管理办法。针对我国目前的情况,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管质量是很有必要的,本文针对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方法做了简单的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工程的设计质量不高,当前很多工程对工程的设计不够重视,很多时候为了节省资金没有聘请专业的设计人员,这样就会导致工程设计的文件不全,设计结构的计算和图纸不吻合。工程的设计考虑不够周全,很多构造不合理,甚至不符合要求。比如在屋顶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还有厨房和卫生间的设计采用空心楼板,不做防水,上下管道不加套管,这些都存在渗漏的隐患。

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通病。没有健全质量监管控制体系,各种工序之间和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致使前道工序遗留下的问题,没有及时弥补,并逐渐往下延续,最后就会导致施工出现问题。比如很多空心楼板不经过调整就进行灌缝,使用的混凝土的碎石粒度不进行控制,这样就会造成天棚和地面裂开。还有就是施工现场各种成品和半成品乱放现象,就会造成严重的破坏现象,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还有很多人员施工过程中不采取安全措施,不佩戴安全帽等现象。

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行。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现在很多工程质量都存在问题,比如漏水、外墙渗水、外观粗糙、墙面抹灰脱落,不对称等等,这就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年限,这些问题建筑工程问题中常见的现象,也是建筑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我国的质量监督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我国的监督立法不是很完善,建筑市场很混乱,很多立法无法发挥作用;建筑工程执法力度不足,法律法规的实践性较差;在监督管理方面主体权责不明确,导致质量监管无法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不能充分的利用现代化的技术进行监管;还有我国的监督管理人才缺乏,监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没有丰富的经验。这些问题都是制约质量监管的因素。

二、造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原因主要有四个。

第一个就是开发商的质量意识浅薄。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明确了建筑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还有一些施工技术、操作程序等。但是很多企业和施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不按照图纸和顺序施工,技术水平达不到,还有的会偷工减料,造成建筑工程的质量低下,甚至出现质量事故的发生。建筑行业发展迅猛会导致市场混乱,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自身素质不高,专业知识严重不足。还有的开发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意聘请监理来协助开发项目。还有一些是急功近利型的,只追求进度,忽视了建筑工程的质量。这些开发商自身的问题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3]。

施工单位的资质相对较差。由于现在人们的需求增大,所以施工单位也会急剧增加,这样就会存在一些不好的单位,他们在技术、管理、设备和人才的配备等方面都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这样的施工单位建造出来的工程存在的问题也相对较多。

有些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他们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挂着高级资质承接业务,其实机构人员不符合要求,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没有认真进行审查。还有一些监管部门监督不力,存在徇私行为,接受好处,不认真落实监管制度,没有发挥监管的作用。从而助长建筑工程质量呈下滑趋势。

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使用廉价的材料,比如在用石砂时,有些企业就会用价格较低的石粉代替;砂子不经过铁筛直接混入,砂子中泥土含量过高等,这些都是不符合要求的,这些问题会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人民和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

四、提升建筑工程监管质量的方法

我们要重视建立健全建筑质量管理立法和加大执法力度,为了更好的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我们国家需要对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质量体系进行完善。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可以使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是保证监管质量的前提。建筑主管部门应及时对以前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从而加强监督效果,对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及时惩戒,追究法律责任。

不断优化我国的企业规范和技术规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和质量监管工作都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所以作为企业应不断完善相关的企业规范和技术规范,比如不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各级部门应发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作用,不断完善技术规范,还有施工管理的方案,和各项制度,使得操作规范化[2]。

不断建立完善责任制度,把每项任务分派到个人,是做好质量管理的根本,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时,应该根据目标,不断完善制度,协作完成任务,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分工[1]。

不断深化我国的体制改革,促进责权明确。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政府已经意识到责任主体不明确,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当前形势下,我国可以实行接受政府委托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做好权责明确。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不断加强我国的监督管理信息化。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应重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来加强监督管理,发挥信息管理在质量监管中的优势,使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还应该不断改进我国的检测设备,以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

重视监管人才的培养。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对监管人才的需求增大,特别是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的监督管理人才。人才是做好质量监管的保障,我国的质量监管机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监管人才,为以后的质量监管提供保障,应该制定一套培养人才的体系,不断提高质量监管人才专业技能和自身素质,为质量监管的开展提供保障。

结论:

总之,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在迈向一个新的阶段,但是我国的质量监管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国家应该引起重视,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尽量杜绝工程质量隐患。监督管理人员应该树立职业道德,认真总结经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冯子根,孙德英. 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措施分析[J]. 江西建材,2014,19:247.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第2篇

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参建单位分别介绍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1、建设单位:

XXX——代表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工作;

XXX——协助XXX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

2、监理单位:

XXX——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XXX——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XXX——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XXX——本项目监理员,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3、施工单位:

XXX——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

XXX——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全面协助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

XXX——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XX——本项目的施工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XXX——本项目的质检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XXX——本项目的安全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XXX——本项目的造价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XXX——本项目的材料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

XXX——本项目的资料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整理与收集工作。

4、审计单位:

XXX——XXX公司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XXX——XXX公司经理,协助XXX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由建设单位XXX宣布,授予总监的权力有:

施工组织设计审定权、修改设计建议权及设计变更签字权、工程验收签证权、工程付款签证权以及签发《整改通知单》、签发暂时停工令和复工令等。

三、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前期准备情况

建设单位已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建设用地、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四、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1、施工单位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

2、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已经组建了施工项目部,并得到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认可,施工项目部现在已经正常运转。

目前正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

3、施工现场已按设计房屋定位图放线,待规划部门验线。

4、现场施工道路、职工住宅、办公室等施工临时设施、给排水、供电已到位。

提出问题:

1、工期问题:附楼、食堂因受施工主干道路影响无法同时施工,需先施工护理楼后再施工食堂,合同工期9个月受影响;

2、旧房改造工程需病人迁至新建护理楼后方能施工,此项目在合同工期内,甲方需给予宽限工期的考虑。

五、总监对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1、工期:投标前已要求施工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全面考虑,所提出的工期问题属施工组织问题,顺延工期理由不成立。

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部审批。

3、现场施工临时设施完成后要及时报验。

4、监理单位核查开工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后会及时发出开工令。

六、建设单位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问题客观存在,工期以开工令下发的日期计算,施工方要按照合同总工期科学合理规划工期。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建筑工程相关规范标准施工,保质保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七、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

1、监理工作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程序、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程序、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

(2)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监理程序、工程施工月进度计划监理程序、工程施工周进度计划监理程序等;

(3)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程序——现场工程量签证程序、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基本程序

(4)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安全与文明施工方案审查程序、安全用材料、设备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各阶段安全设施检查验收程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程序、施工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

2、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监理目标,通过过程监督、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符合预定目标的要求。

在监理工作中,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始终抓好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四大目标的控制,随时掌握目标实施情况,发现偏差,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使四大目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监督管理参建各方合同的实施;收集、整理工程技术信息资料;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简言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就是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全过程控制。

施工合同目标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应依据国家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中,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种控制方式及组织、技术、经济与合同三种措施,确保实现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3、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3)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4)变更设计制度;

(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6)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8)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9)投资监督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2)工程例会制度;

(13)监理日志和监理周会制度;

(14)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等。

八、会议确定召开监理例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宣布监理例会纪律、明确四方(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紧密配合原则、有关处罚事宜等

1、召开监理例会的具体时间:每周一上午8:30时;

具体地点:施工项目部会议室。

2、监理例会纪律

a)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他人员可以根据会议内容决定是否参加。

上述人员不准无故缺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则必须提前半天向总监请假并书面委托替补人员(替补人员必须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

b)各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和早退。确有特殊情况可能迟到或者早退,都必须事先征得总监的同意。

c)各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必须将通讯工具调成静音或震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d)各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e)各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并做好笔记,不得交头接耳,私开小会。

f)各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发言时不允许七嘴八舌,不允许脏话,不允许攻击他人或恶语相向。

3、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紧密配合原则,具体如下:

a)往来文件规定:

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发文应通过监理机构发出;

施工单位对工程的发文均应通过监理机构转发其他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直接向建设、施工单位发文。

b)往来文件签字、盖章规定:

建设单位发出的文件均应有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盖章;

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文件均应有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单位发出的文件均应有项目经理签字及项目经理部盖章,否则无效;

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文件送达以签收为据;

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发出的口头指令,事后(48小时内)立即办理书面认可,并按正规手续办理文件收发签字。

c)经济签证规定:

所有经济签证应在签证项目发生后5日内申报,逾期失效,责任自负;

各承包单位发生增减工程量签证时,应在工程隐蔽或工程实体改变原始状态之前通知监理、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并现场计量,三方办理书面手续,作为签证依据;

签证单应附设计变更单、现场三方签字计量依据、现场照片等有关证据资料;

当发生增减工程量后,若没有得到监理、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确认而追加的签证单或监理不明情况的签证单,监理方不予承认,后果由承包单位自负;

确实不能现场计量的,必须事前三方书面约定。

d)无效经济签证:

监理机构一人签字(应有现场监理及总监共同签字);

签证证据不足或含糊不清;

未经现场三方签字计量确认或未事前约定的;

所有经济签证,未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

e)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施工单位每月28日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各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必须整改完毕,未进行有效整改的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4、有关处罚事宜,具体如下:

a)必须参加例会的人员未请假而委托替补人员参加会议,或者请假后未委托替补人员参加会议的,每人次处罚500元。

b)必须参加例会的人员既未请假,也未委托替补人员参加会议,每人次处罚1000元。

c)必须参加例会的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d)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接打电话、玩手机或上网、随意走动、打瞌睡、交头接耳、私开小会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每人次处罚200元。

e)参会人员在会场发言时起哄、脏话、攻击他人或恶语相向,每人次处罚500元。

f)未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令的(包括未按时回复的),每个指令处罚1000元。

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动于衷的,无明显行动或有明显抵触情绪的,每个指令处罚2000元。

处罚后在延期时间内仍未落实的在上次处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并一律上报建设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

g)没有按时完成计划的,每项处罚2000元。

若竣工时未延迟合同总工期,那么原来因延迟计划的处罚将予以退还。

h)上一工序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的,处罚3000元。

已经隐蔽的必须剖开重新验收。

i)没有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而导致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次(处)处罚1000元。

j)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承包单位都要及时上报监理部及建设单位,对未及时上报的视情况处罚500~3000元。

九、审计单位对本工程造价审计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现场发生的签证要及时签证,尽量在发生前报价,不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尽量在事发前解决。

工程变更严格管理,以不超过施工合同价的10%为原则,技术文件需审计部门确认的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

施工单位上交的履约保函要确保真实、可信原则。

十、建设单位对本工程总体建设提出有关要求

1、因项目位置特殊,晚X点后不允许夜间施工,加班作业不得产生噪音。

2、X月份为安全生产月,要确保工程安全;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责任;项目管理机制;责任处罚;解决办法

施工单位项目部:一个建设项目在完成招投标后、选定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商组建项目部,确立职能分管,引进劳务分包,确定材料供应,项目开工实施,直至竣工交验。最终形成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

一、我国目前施工班子组成

我国目前的施工班子主要由两大块组成,即项目部和劳务分包单位。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技术、材料供应及相关财务劳资等部门组成,他们是建设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管理者。

2.劳务分包单位: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者和执行者。

二、建筑工程质量的实现

正常情况:项目部接到设计文件经过图纸交底,领会设计意图,落实疑问事项,技术部门组织现场测量放线。劳务分包在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后,完成具体施工。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部质检人员完成“三检”,保证报验工程质量。但实际项目部往往弱化了项目技术方面的工作力度,而把大部分工作交给劳务队去做,甚至包括“三检”制度的落实,测量放线的校核。给监理的报验时,项目部的质量、技术人员就成为传话筒,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实际由劳务队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的,项目部怎样能落实质量目标呢?

三、项目部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往往违反正常的工序安排,抢功冒进,材料以次充好,他们更多的应承担安全、违反施工程序,材料投入不足及错误指示造成的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工作不细致,走马观花,不能发现实际存在的许多问题。劳务队到场后发现问题,他们才着手解决。劳务队因能力所限,未能发现的问题就会遗患。由此造成技术质量方面的事故。

劳务队的责任,体现在不认真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随意操作,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及能力参差不齐,对工程质量方面无认识或要求不高,认为规范要求是书上的东西,现实中达不到,从而造成质量事故。

目前对于工程质量责任的处罚,往往是先处理项目经理,再到技术、质量、安全主管负责人,余下一般不承担责任。处罚无法触及到具体操作者。这种处罚和工程的形成恰恰本末倒置,使质量管理的落实不到位,因此很难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四、如何解决问题

解决建筑质量的问题,应从根本上着手,从形成建筑工程质量的各环节上想办法;在建筑质量事故责任的处罚方面应考虑“谁受益,谁担责”和“谁授意,谁担责”的原则执行。也就是说,谁受益最大,谁担责最多。谁授意指示造成质量问题,谁承担完全责任。

1、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

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自然责无旁贷。但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具体的管理却比较少。他们更多的精力放在外部关系协调方面。项目经理的参与仅限于工期目标,材料到场时间,施工人员的调配,部分合同的商定。对工作疏于细节落实而仅注重节约成本。

项目部分管技术、质量、质检,的人员,应该是有能力的,但这些人是聘任来的,彼此的关系松散,对工作的责任心有限,对质量更多的是宏观掌控。项目部的组成是临时的,完成一个项目,就又各奔东西。很难形成一个有凝聚力、向心力、稳定的团队。这部分人员如果认真工作会得罪不少人,讨人嫌。所以他们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林姑娘进大观园,决不多走一步路,多说一句话。主动性、积极性乏善可陈。他们在技术上花的心思有限,更多的在争取甲方签证、变更上,为单位争取更大的效益。

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劳务队的工人,大部分处于流动状态,工人与单位之间的唯一粘合剂就是“钱”。给多少钱干多少活,干好干坏影响不大。工地数人头,区别只是大工多少钱,小工多少钱。而大小工的能力没有人去衡量考核,就是大锅饭,不利于工人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2、责任处罚

责任处罚的划分除执行目前法律法规外,还应考虑形成质量事故的所有成因。原则是谁造成的谁承担,不处罚具体的人,责任不能一追到底,处罚就无效果。因此责任应细分。例如一个砌砖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假若小工按比例足量拌合砂浆,按时供料;大工按线砌墙,按程序施工,按规矩留洞、砂浆饱满、墙角方正,出现事故就与他们无关。参与工程的单位、个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完成本职工作,就不应承担责任。同时当事人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应发现的问题有向上级报告的义务。否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项目部的质量技术部门除指导正常施工,还应落实“三检”制度。对于未验收,验收未通过的质量安全隐患,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项目经理听命于承建商或单位负责人,往往不是真正的责任人。若项目经理已尽到告知义务,则应考虑项目经理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而由承建商或单位负责人来承担主要部分或全部责任。

承建商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的责任也不应笼统处理,这部分人虽不参与施工,但他们却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因为是他们确定项目的班子,供货商,劳务队,从而也就决定着工程质量的优劣。因此对同一承建商或施工单位屡犯不改的,应加重处罚,而不能仅限于事故本身造成的损失。

3、解决的方法

A、加强工人就业前的岗位培训。

我国现在的教育培训制度在项目经理及技术、质量、安全岗位方面是比较健全,但针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制度则未全面建立起来。工人大部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放下锄头进城就成为建筑大军中的一员。他们部分人的技术是师傅传授,部分人的技术则是实践经验和自我总结。对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范标准知之甚少。所以这部分人员的教育培训就急需完成。

国家应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同样的工种分为不同的等级,工人依据不同的等级承担相应的责任。雇主依据不同的等级付给相应的报酬。这样工人就有上升的空间,有利于造就高水平的技术劳动力。

国家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技术工种实行资质审核。符合资质从事与资质相应的工作。首次进入工地的人员均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在有关专业院校或社会专业技术认证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根据考核的情况颁发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这些执证人员参照国家现行的再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再教育和考核,以使他们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与社会同步,淘汰不合格的技术工人。

通过培训,劳务人员明确自己应担负的职责。改变责任仅是上级管理人员的想法。责任就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

B落实质量责任登记备档制。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南水北调 中线干线 工程质量 质量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丹江口水库水库自流引水,沿京广线西侧,经河南、河北到北京、天津,输水干线全长1432公里(其中天津输水干线154公里),年均调水规模95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线性工程项目,其历时之久、耗资之大。其在具体的建设管理中层次比较复杂,这便给工程质量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考验,比如说其中有三种建设管理模式:直管、委托、代建,而这些之中又包括了90多个监理标段与200多个施工标段,由此可见此项工程建设十分复杂。基于此,本文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思路和采取的一些措施予以探讨,期望各位领导和前辈批评指正。

一、建立了开工检查制度

建立了新开工项目开工检查表制度,对所有新开工项目(包括基础处理、膨胀土换填、渠道缺口填筑、渠道衬砌、桥梁施工等)首仓、首段、首面各项施工准备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交底、人员设备配备、施工方案及措施计划报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验、生产性试验、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及技术交底与培训、现场准备及有关记录格式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将所有准备工作清单在现场挂牌公示,每一项准备工作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检查人,建立逐项检查销号制度。

监理单位在新项目开工前对各项监理准备工作进行梳理,责成专人落实,特别要对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旁站方案和检验计划进行重新梳理,并酌情补充、完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培训并确定检查记录表格格式。开工前28天,监理单位须将施工计划及相应的开工检查表报送我部,并于开工前7天通知我部现场代表及质量安全处参与联合检查,否则不得施工。

二、开展了施工作业技术交底及岗位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的人员结构层次,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及施工作业技术交底工作,通过作业交底或培训使一线操作人员要知道规范的操作方法,掌握操作要点,知道自己干什么,怎么干,通过岗位技能培训使质量管理人员不但懂管理而且要会管理。

三、实行了质量责任人挂牌公示制度

在开工初期,要求施工单位在关键项目、关键部位建立工序质量责任人制度,在每个工作面挂牌公示,接受监督。要把关键项目、关键部位施工质量控制的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让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管控范围,加强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落实了质量奖惩及逐级责任追究措施

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2012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颁布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关键工序施工质量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加强施工质量过程控制,鼓励关键工序施工作业人员增强质量意识,对关键工序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分级考核,每一级都有相应的职责,每一级对下一级的管理都有连带责任关系。所以,虽然管理链条长,但环环相扣,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但重在奖励。经过摸底测算和在实际工作中试行,实施关键工序考核后,施工一线的作业工人,如果工作成绩突出,可以增加月平均工资收入的近30%,但如果未按施工技术要求作业,相应也会受到处罚。《办法》中奖励标准是处罚标准的1.2倍,重在奖励,适当实施处罚。自2012年认真开展了关键工序考核,并及时兑现了奖罚,调动了一线工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第5篇

1、"质量第一,用户满意"的质量控制原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始终以业主为主,充分重视业主及监理对工程质量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在质量面前,监理和业主具有一票否决权,任何工作均以能够确保施工质量为前提而展开;以用户满意的"诚信"为宗旨。

2、"以人为本"的质量控制原则

施工人员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本",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

3、"科学、公正、守法"的质量控制原则

工程施工中,任何管理人员在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同时又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3]

二、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主要主体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主体。在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监管主体;二是建设单位(业主)主体;三是建筑工程施工主体。

1、政府监管主体

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微观层次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全国各地的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机构就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把握上不够准确。[4]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

2、建设单位(业主)主体

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建设单位承担的,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建筑单位对工程进行管理主要办法是工程监理。建设单位雇请监理公司对建筑工程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建设单位必须保证监理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

3、建筑工程施工主体

质量控制体制的第三个层次,由直接生产者来保证质量,既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府主要是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生产者的质量。由于目前直接生产者不规范运作的问题比较多,特别是对政府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不认真贯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比较多。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制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1、制定工程质量目标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筑建设工程的概况、针对工程特点,结合业主的要求,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编制详细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明确监控的目标、标准。[5]工程监理目标要充分反映该工程的特点,根据监理目标拟定所监项目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实施专业工程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

2、建立完善责任制度

完善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是做好建筑质量管理的根本。因此,监理单位进驻现场以后,要根据监理质量的目标,完善制度,协调工作,落实责任。确定监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与岗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制定出相关的监理工作制度,如监理会议制度、监理质量检验及验收制度、监理人员考核制度、监理日记填写制度等,拟定出相应的监理工作程序,做到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立沟通协调制度,要求相关岗位人定期与承包商、建筑工人沟通与协调,沟通施工措施是否正确、材料是否合格,对于存在的问题并且督促落实到位,杜绝质量问题的隐患。

3、严格控制建筑原材料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只有好的建筑材料才能做出好建筑工程。工程建设中,材料的优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严格检查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质量监理人员要严把建筑材料关。控制材料质量,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优使用,对主要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设置样品,严格按样品进货。

4、加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

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作用,通过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管理、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原材料检验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实现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6]此外,还要鼓励施工单位采用先进、适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通过不断提升建筑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整体效益,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此外,要加强施工现场巡视。

5、加强工程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7]为贯彻实施该意见,应当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的个人执业资格。此外,对质量监督人员要从严控制进出标准,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勤杂人员,保证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监督人员占监督机构总人数60%以上。[8]同时,要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业绩考核,建立健全用人机制,省建设主管部门每两年对监督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考核,做到优者留、劣者汰。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照法律和制度,建立起一个切实可行的自律和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层级监督办法以及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办法等等,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罚的处罚,该奖励的奖励,让制度通过监督和奖罚机制真正运作起来。

参考文献:

[1] 李宇峙:工程质量监理[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年

[2]李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的思考[J],现代工程技术,2009(5)

[3]陈雪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J],四川建材,2009(6)

[4]单殿武: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改革[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0(1)

[5]汪黎明: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若干问题刍议[J],工程质量,2009(8)

[6]张伟: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J],交通世界,2008 (7)

[7]陆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9(7)

[8]廖品槐.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