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判断经济效率的标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那么,政府征税究竟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从税收发展史看,虽然在任何时期,人们对税收原则的看法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总的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和人们认识的提高,税收原则也经历着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而且,这种过程仍将继续下去。
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如在中国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就已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重商主义后期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的原则。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公平、确定、便利、节省”的原则。此后,税收原则的内容不断得到补充和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以及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原则即节省原则。而在现代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实际上还有多种税收原则的提法,但要数上述三种影响最大。这三种税收原则理论,不仅代表和反映了人们在三个不同时期对税收的认识,而且基本展示了税收原则理论发展和完善的脉胳。根据上述各项税收原则的内容,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从社会、经济、财政、管理四个方面将税收原则归纳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一、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原则则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但税收怎样才算公平,在不同时期,往往标准不同,理解也不同。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转变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
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分配,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在征税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利益的对立和抵触,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偷逃税收也会随之增加,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税收的社会公平,最早指的是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在税收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定额税和人头税的盛行(人头税和定额税即使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瓦格纳将公平的标准从绝对公平发展到相对公平,即征税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它要求税制应实行累进税率。如今,在理论上,相对公平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所谓横向公平,简单地说,就是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负担相同的税;而纵向公平,就是纳税能力不同的人,负担的税负则不应相同,纳税能力越强,其承担的税负应越重。那么,怎么判断纳税能力的大小呢?通常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或实际支付的大小等作为判断依据。(注:以纳税能力作为公平标准,在理论上称为“能力说”。如何判断纳税能力,在理论上又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之分。按照客观说,纳税能力应依据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取得的收入或实际支付能力等客观指标来确定。而主观说则强调纳税人因纳税所感到的效用的牺牲或效用的减少应相同,或者纳税后的边际效用相同。公平标准,除“能力说”外,还有“受益说”,即以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平的标准。根据这种标准,从政府公共服务中享受相同利益的纳税人,意味着具有相同的福利水平,因此,应负担相同的税,以体现横向公平;享受到较多利益的纳税人,则具较高的福利水平,因此,应负担较高的税,以实现纵向公平。现实中对公路的课税以及社会保障方面往往有所体现,但在许多情况下受益水平是不好衡量的。)现实税制中,财产税按财产、所得税按所得累进征收,对低收入者免税,允许家庭赡养扣除等都是这种公平观的反映。
在西方税收中,公平通常是指社会公平,即社会公正原则。而在现实中,政府征税,不仅要遵循社会公平的要求,而且还要做到经济上的公平。也就是说,在现代经济中,税收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对所有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包括经营者和投资者,要一视同仁,同等同待,以便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合理的税收环境,促进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增值税的盛行、公司税税率以比例税率为主等都是这种公平要求的反映。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不公平的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等,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客观的竞争环境。这两个层次,也相当于社会公平中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公平,特别是经济公平,对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税制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方面,我国通过20年来的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收入分配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平均分配不等于公平分配),收入档次已适当拉开,但同时开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悬殊”现象,因此,如何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就成为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相当不健全,存在不公平竞争的外部因素较多,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如何使税制更具公平,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我国进一步税制改革的重要研究课题。
二、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税收政策的运用和整个税收管理,都是应讲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则。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至少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
税收行政效率,可以税收成本率,即税收的行政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率来反映,有效率就是要求以尽可能少的税收行政成本征收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即税收成本率越低越好。显然,税收行政成本,既包括政府为征税而花费的征收成本,也包括纳税人为纳税而耗费的缴纳成本,即西方所称的“奉行成本”。亚当。斯密和瓦格纳所得出的“便利、节省”原则,实质上就是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便利原则强调税制应使纳税人缴税方便,包括纳税的时间、方法、手续的简便易行。这无疑有利于节省缴纳成本,符合税收的行政效率要求。而节省原则,即亚当。斯密和瓦格纳所称的“最少征收费用原则”,它强调征税费用应尽可能少。亚当。斯密说得很清楚,“一切赋税的征收,须使国民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这里的所谓费用,实际只限于政府的征收成本。需要指出的是,税收的征收成本和缴纳成本是密切相关的,有时甚至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一项税收政策的出台,可以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但它可能是以纳税人的缴纳成本的增加为代价的,或者相反。这说明,税收的行政效率要对征收成本和缴纳成本进行综合考虑,才有真正意义。在现实中,如何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是税收征管所要解决的重要目标。
税收的经济效率是税收效率原则的更高层次。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税收分配必然对经济的运作和资源的配置产生影响,这是必然的客观规律。但税收对经济的影响,究竟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影响的程度如何、范围多大则是有争议的,在认识上也存在一个不断的发展过程。反映到税收的经济效率方面,则有不同层次的理解。首先,它要求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所谓税收的额外负担,简单地说就是征税所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它是税收行政成本以外的一种经济损失,即“额外负担”,因此,相对于税收行政成本,通常又将之称为税收的经济成本。因此,政府应选择合理的征税方式,以使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那么,怎样的征税方式对经济的扭曲更小呢?通常认为,要保持税收中性。
税收经济效率的第二层次的要求是保持税本。税收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政府征税应尽量避免税收对经济的不利影响,而发挥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瓦格纳提出了税收的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选择原则和税种选择原则。为保护和发展国民经济,使税收趋利避害,政府征税应慎重选择税源。原则上,税源应来自国民收入,而不应来自税本。税本,就是税收的本源。通常认为,国民生产是税本,国民收入是税源,原则上税收只能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而不能伤及国民生产。这犹如树上摘果,果是源,树是本,我们只能摘果,而不能伤树。
税收经济效率的第三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它要求通过税收分配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是基于对税收调控作用的积极认识。认为税收不只是消极地作用于经济。由于现实中存在市场失灵,因此,有必要政府进行干预,而税收分配就是政府干预的有效手段。
从税收经济效率的不同层次可以看出,税收是否有效率,必须结合经济运行本身的效率来考察。如果经济运行本身是高效率的,则应以税收不干扰或少干扰经济运行视为有效率,即以税收的经济成本最小作为判断税收效率的依据;而当经济运行处于低效率甚至无效率状态,则税收效率应反映在对经济运行的有效干预。
总之,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的最基本、最直接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的认识的提高。
三、适度原则
税收适度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这里,“需要”是指财政的需要,“可能”则是指税收负担的可能,即经济的承受能力。遵循适度原则,要求税收负担适中,税收收入既能满足正常的财政支出需要,又能与经济发展保持协调和同步,并在此基础上,使宏观税收负担尽量从轻。
如果说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从社会和经济角度考察税收所应遵循的原则,那么,适度原则则是从财政角度对税收的量的基本规定,是税收财政原则的根本体现。满足财政需要是税收的直接目标和首要职能,因此,不少学者都将满足财政需要作为税收的首要原则。
其实,适度原则并不排斥收入充裕的要求。拉弗曲线就是反映了这一原理,即税收收入并不总是与税负成正比的,税负(率)越高,不等于收入越充裕,而可能是相反,即当税负(率)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实际所实现的税收收入可能反而下降,因为,税负过高会导致税源的萎缩。作为理论上的原则要求,从性质上说,适度就是兼顾财政的正常需要和经济的现实可能,从量上说,就是力求使宏观税负落在或接近拉弗曲线上的“最佳点”。
四、法治原则
【关键词】 第三部门;资源配置效率;收入分配效率;经济效率
第三部门是一个社会学与经济学名词,意指在第一部门(公共部门)与第二部门(私人部门)之外,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的事业单位之总称。
一、第三部门资源配置效率的分析
第三部门参与者的行为是基于特定价值追求,他们以共同的理想信念为纽带,自愿将部分资金、时间等资源投入到第三部门,在独立的基础上,借助市场和政府的运作机制,实现特定公益目的。参与者的自愿性,使其能够避免政府强制行为对资源价格的扭曲,参与主体对所持资源价值的评价不会低于市场上该资源的价格,避免对资源配置效率造成损害。第三部门的非盈利性特征,使其愿意从事对经济长期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项目,由于这些项目短期利润率水平较低甚至是无利润,单独靠市场机制会导致有效供给不足,此时第三部门的出现能够有效弥补市场缺陷,引导和带动其他主体投入到稀缺商品的供给,通过完善市场来实现第三部门的资源配置效率。
二、第三部门收入分配效率的分析
第三部门的参与者多以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高收入群体为主,受益对象多为低收入阶层或弱势群体。第三部门参与者在基于主观上的价值判断,通过提供资金、参加志愿活动等方式,对低收入者进行转移支付,促进了社会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提高社会整体的收入分配效率。在这一过程中,参与者也能够得到道德和情感上的满足,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扩大社会整体福利水平。除了高收入者或强势群体出于公平、博爱、慈善、公益、合作等理念成立第三部门之外,弱势群体也可能自发成立第三部门进行力量整合,提高与强势群体的谈判能力,在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观动机下实现提高收入分配效率的客观结果,如工会等民间维权组织的职责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等劳动经济权益,工会组织如果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就能通过协商对资本和劳动力公平定价,避免资本强势地位导致收入差距的过分放大,实现整个社会收入配置效率的提高。
三、第三部门经济效率的比较分析
第一部门(公共部门)的运行机制以公共选择为核心。如果将中位选民定理运用到收入分配领域,则最终的选择结果是收入均等化,政府的分配政策会使所有社会成员的最终收入趋于平均。政府可能通过提供公平教育机会、颁发最低工资标准、限制土地自由流动等手段对收入分配起点、过程进行干预,能够通过累进所得税制、转移支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对收入分配结果进行再调节。政府对收入分配全方位的干预过程会扭曲市场中各种初始资源的相对价格。
第二部门(私人部门)的运行机制以均衡价格为核心。市场根据资源的供求关系决定均衡价格水平,在经济人假设条件下,完全的市场竞争能够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第二部门中有着大量稀缺资源禀赋的成员将会得到较高比例的社会总产出(即表现为较高的收入水平),“马太效应”的存在将会使收入分配情况趋于恶化。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高收入者的边际收入效用要低于低收入成员,从分配效率角度考虑,市场机制的运作不能实现社会总产出的最优分配,第二部门在收入分配领域是缺乏效率的。
第三部门的运行过程以社会成员自愿为主,不会损害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其非盈利特征能够完善市场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三部门运行的客观结果是收入均等化,能够提高收入分配效率,整体经济效率在三部门中最高。在认识到第三部门具有最高经济效率的同时,也应该清楚认识第三部门作用范围的有限性。一方面第三部门的运行是建立在参与者自愿的基础上,这使得第三部门具有不稳定性,参与者主观想法和客观情况的改变都会导致第三部门无法有效运行;另一方面第三部门的运行有赖于第一部门的政策支持和保障,需要第二部门运行所产生的物质基础,它无法脱离第一、第二部门而独立存在。
从经济效率角度出发,最理想的三大部门运行格局应该是:第二部门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第一部门在收入分配领域占据主体地位,应尽量采用市场手段,减少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害;鼓励第三部门发展,使其在收入分配领域发挥出积极作用,成为第一部门的重要补充;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部门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整体经济效率和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济学;效率;公平;帕累托效率
中图分类号:F1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4-0022-03
效率与公平作为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两个基本价值目标。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特别是对于效率与公平二者的取舍问题或价值排序问题,更是众多专家学者研究探讨的重点。围绕着上述这一问题,不同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布坎南对目前学术领域就这个问题研究的情况做了较为精辟的概括:“经济学家试图只根据效率来评价市场而忽略伦理问题,而伦理学家(以及规范的政治政府学家)的特点则是(在从根本上思考了有关效率之后)蔑视效率考虑而集中思考对市场的道德评价,近来则是根据市场是否满足正义的要求来评价市场。”由此可见,在效率与公平二者关系的把握上,常常出现走极端的现象,即要不就是过分强调效率而忽略了公平,要不就是过分强调公平而忽略了效率。因此,运用科学的辩证方法对效率与公平问题进行更为全面的探讨研究,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富有现实性。
一、经济学视角下效率问题的辩证分析
效率是经济学中经常提及的一个重要基本概念,其通常是指在给定投入和技术的条件下,经济资源没有浪费,或对经济资源作了能带来最大可能的满足程度的利用:同时,它也是衡量一种体制或制度在促进个人福利方面的能力的最简捷方法。效率有多种衡量标准。在现代经济学领域里,最广为接受的效率标准就是帕累托效率,它主要指这样一种资源配置状态,即在这种状态中,已经不可能通过重组或交易等手段,既提高某一人的效用或满足程度,而又不降低其他人的效用或满足程度。根据帕累托效率的定义,如果一种变动至少使一个社会成员福利增加,而不使任何一个成员福利下降,这种变动就是有效率的:一个有效率的经济是不存在上述变动的经济,或是满足上述条件的变动都已经发生了的经济。
理解经济是否达到了帕累托有效状态,还需要区分这么一组概念: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善。所谓的“帕累托最优”。是指在既定的个人偏好、生产技术和要素投入量下。当重新配置资源的结果不可能在不使他人处境变差的同时使得任何一个人的处境变好,则此时的社会资源配置处于最佳效率状态中。所谓的“帕累托改善”,是指如果一个社会能够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在使某个人(或某些人)处境变好的同时。却不导致任何其他人的处境变差,则此时的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了。
此外,现代经济学中还使用了其他的效率概念,如卡尔多效率。在现实生活中,通常的情况是有的人有所得。就得另一些人有所失,于是经济学家们又提出了补偿准则。卡尔多效率概念就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卡尔多效率与卡尔多改善密切相关。所谓的“卡尔多改善”,是指如果一个人的情况由于变革而变好,因而他能够补偿另一个人的损失而且还有剩余,那么整体的效率得到改善。卡尔多效率只是卡尔多改善已经无法进行的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在任何社会中,资源相对于人们的需求来说总是稀缺的。稀缺性的存在意味着任何社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有效利用稀缺的资源,优化资源的配置。尽可能生产出满足需求的物品。因此,任何社会都最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们的需求,理想的资源使用状态就是上述的帕累托效率状态。于是,尽最大可能地去实现资源使用的帕累托效率状态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人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努力追求目标。
二、经济学视角下公平问题的辩证分析
如果说效率属于生产力范畴,是以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为标志的话,那么,公平则是和分配相联系的概念。认为,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生产成果的分配,所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是实现公平分配的根本前提。基于此,从狭义的范畴来讲,公平,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指分配的平等。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人对其他人收入分配的评价会超过对他自己收入分配的评价。总的来说,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可用3个标准来进行衡量。一是劳动分配率,即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二是洛伦兹曲线与基尼系数;三是工资的差异率。收入分配越公平,则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越大,洛伦兹曲线更接近绝对收入平等线,基尼系数和工资差异率也越小。反之亦然。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5,不仅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和西方福利国家,而且超过国际警戒线0.4的标准。故此,效率与公平问题已成为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给予高度关注。
与此同时。作为一种崇高的理念,公平一直以来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美好愿望。但如前所述,相对人类无限的欲望而言,经济资源无疑是稀缺的或有限的。因此,人们在追求公平的同时绝不能忽略效率,要注意把握好效率与公平二者的关系。按的观点,人类的生存、发展。始终贯穿着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4个环节,而要使这4个环节做到有机地互动运行的关键也同样在于把握好效率与公平二者的关系。效率与公平问题。一直为福利经济学所关注。实际上,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先后排序问题涉及到的是一个更为深刻和重要的问题,即价值判断。如新自由主义和货币主义经济学家在谈到福利时,认为福利首先与自由相联系,如果公平的获得以自由为代价,那么这种公平是不可取的;公平只能通过竞争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不能靠政治组织的措施来实现。新自由主义和货币主义者主张把市场竞争放在首位,侧重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不应采取人为的收人均等化措施,强求公平,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制度主义者的观点正好相反,其主张公平优先,把收入均等化放在首位。缩小市场的调节范围。还有就是以阿瑟,奥肯(Arthur0kun)为代表的折衷方案,其既不是效率优先。也不是公平优先,而是企图找到一条既维护市场机制,又能消除收入差别扩大的途径。阿瑟,奥肯同时认为,一个社会如果不采取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妥协的做法,而是要真正实现收入的平等,那将是一种空想。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公平虽然与效率一样,都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基本价值目标,都属于经济学范畴的一个概念,但从广义的范畴来讲,公平同时还属于法学、社会学等范畴的一个概念。公平不仅仅指经济平等,还包括涉及人的全面发展和基本权利的政治公平、教育公平、司法公平、社会保障公平等等:它所维护的除了经济价值之外,还包括政治价值、文化
价值、道德价值等精神价值,其核心实质就是实现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当我们理解社会公平时,应该要注意从整体意义上对其内涵进行辩证的全面把握。
三、经济学视角下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辩证思考
通过对我们所处的现实社会生活进行研究分析,不难发现。效率与公平之间常常存在着某种替代关系。为了得到更多的效率。往往要牺牲一部分公平:反之亦然。鉴于市场竞争的帕累托最优只解决了效率问题,因此,需要政府来保证收入的公平分配。但是,衡量收入公平分配的标准从来就不是唯一的,人们选择的标准通常对政府的政策有重大的影响。
总体而言,收入分配有3个标准。其一是贡献标准,即按社会成员的贡献分配国民收入,这是古典经济学中的分配理论。这种分配标准能保证经济效率,但由于社会各成员的能力、机遇存在差异,该分配又会引起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其二是需要标准。即按社会成员对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分配国民收入:其三是平等标准,即按公平的原则分配国民收入。相比之下,第一个标准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充分发挥每个社会成员的能力,后两个标准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但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一方面。有利于公平则损害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效率则损害公平,这就是经济学中所谓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因此,效率与公平之间既存在着相互一致的关系,又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关系。具体体现在:
1、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性。首先。从对帕累托效率的定义中可以看出,这种定义主要是从资源对个体效用的满足角度进行界定,强调个体效益的增加不能以他者的效益损失为基础,这就具备了最低限度的道德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公平正义的理念。再者,就效率与公平问题来看,解决它们的前提条件是效率问题。只有解决了效率问题。社会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公平问题。否则。即使公平问题一时得到解决,仍将是处于“贫困中的公平”状态中,最终还是无法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因为人类社会的历史从总的来看,就是一个不断走向富裕的过程。相反。当一个经济体大致处于经济效率状态之时,其就具备了解决公平问题的基本条件,只要处置得当。就能较好地解决公平问题。如处于市场经济下的西方社会,一直以来大致都处于市场有效运行的状态之中,当社会公平尖锐化之时,它们凭借雄厚的经济力量,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较好地解决了公平问题,由此推动了社会和谐因子的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评估标准生产力
公共政策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机构为确保社会朝着政治系统所确定、承诺的正确方向发展,通过广泛参与和连续的抉择以及具体实施而产生效果的途径,利用公共资源达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平衡、协调社会公众利益目的的公共管理活动过程。这一概念表述了公共政策的主体、手段、目的,尤其突出其目的性。
公共政策的目的性表现在公共政策的成败上,这就使政策评估在公共政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缺少政策评估,一项政策就不能称之为政策。公共政策评估如何进行,即公共政策评估都有哪些标准,以此对公共政策成败做出判断,本文试就其作些探讨。
一、公共政策评估概念的界定
尽管目前对政策评估的研究很多,但对于政策评估的概念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被绝大多数学者接受和普遍认同的定义。
陈振明认为,所谓公共政策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林水波、张世贤认为,政策评价是“有系统地应用各种社会研究程序,收集有关资讯,用以论断政策概念与设计是否周全完整,知悉政策实际执行情形、遭遇的困难,又无偏离既定的政策方向;指明社会干预政策的效用”。
以上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分别对政策评估进行界定,综合各方观点,本文倾向于这样的界定:公共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过程的效果、效益、效率和公众回应加以判断,评定并由此决定政策变迁的活动。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
邓恩在《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将评估标准分为六类:效果、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我国台湾学者林水波、张世贤在《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评价标准由八个方面:投入工作量、绩效、效率、充足性、公平性、适当性、执行力、社会发展总指标。张国庆在《现代公共政策学导论》中提出政策评估的首要标准和次要标准的概念。针对公共政策及其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结果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的标准应该包括下列标准。
1.政策的目标标准
评价一项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政策执行后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所确定的目标。那么,在评估政策时,把制定公共政策时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目标同在一定时间限度内执行政策所达到的目标相比较来进行评价。如果公共政策在预期时间内取得的成就同制定政策所定的标准一致,那么,很明显这项公共政策是很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反之,没有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说明这项政策是不成功的。
2.政策的投入标准
一项政策从提出、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各种资源。这个标准要衡量一项政策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其实质就是从资源投入的角度来衡量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所做的工作,也就是政策评估的成本问题。因此,投入成为政策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3.政策的公平、公正标准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公平性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特征和体现。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就必须注意通过利益的再分配或补偿等方式给予那些受损的合法利益以合理的补偿,以体现和照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是否体现的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是否体现和维护了最大数的利益。
4.政策的效率标准
经济学上讲究经济效率即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经济效率要求产出必须大于投入。政策的效率标准是衡量政策取得效果所耗费的政策资源的数量,通常体现在政策投入与政策效果之间的比率和关系。政策效率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政策本身的优劣和政策的执行状况。
5.公民参与、回应政策的程度
由于公共政策主要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与回应必不可少,而公民的参与和回应程度高低是衡量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一项公共政策不论关系到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政策对象认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对这种政策有着积极的回应。反之,政策的回应程度就低。这也是评价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三、中国特色的评估标准
国内政策学者陈振明归纳出的政策评估的五个标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根据台湾学者吴尧峰先生对生产力评估标准的综合与整理,生产力标准的内涵体现了效率标准和绩效标准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也涵盖了政策评估的妥当性和回应度标准,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公共政策的本质功能上看,生产力标准是当今中国公共政策评估最根本和首要的标准,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生产力标准既是评价一个党、国家战略方针的根本标准,也是评估每一项政策的根本标准。一项政策的正确与错误、好与坏、进步与落后,归根结底取决于它有无或在多大程度上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生产力标准最能体现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和公共精神。从公共政策的实质与功能上看,政府作为公共性的代表,它所依据的是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来进行利益选择、利益综合、利益分配、利益落实,达到持续不断的发展公共利益的目的。
再次,从现代公共政策环境来看,公众要求政府既是廉价的,又是有效的。为解决这一冲突,作为政府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手段的公共政策,它的首选价值就是提升政府机关的生产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回应公民社会对政府的需求,树立政府在公众之中的良好形象,这就决定了生产力标准在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中的首要地位。
最后,生产力标准也涵盖和统率了公共政策评估的其他标准,如绩效标准,如何最有效达到预期政策目标;效率标准,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有效的产出;回应度标准,是否满足政策对象最迫切的需要。此外,生产力标准与公正标准也是统一的,公共政策越是符合公正标准,社会越是公平,每个人的贡献与所得越是一致,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便越高。从而越能促进政府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就越符合生产力标准。
参考文献:
[1]严强,王强.公共政策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林水波,张世贤.公共政策[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公司,1995.
[4]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摘要】公共政策的成败要通过公共政策中的政策评估环节检验。公共政策评估要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即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公共政策评估环节通过不同的评估标准判断公共政策成效,依据成效来判断公共政策的成败。当今中国生产力评估标准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政策评估标准。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评估标准生产力
公共政策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机构为确保社会朝着政治系统所确定、承诺的正确方向发展,通过广泛参与和连续的抉择以及具体实施而产生效果的途径,利用公共资源达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平衡、协调社会公众利益目的的公共管理活动过程。这一概念表述了公共政策的主体、手段、目的,尤其突出其目的性。
公共政策的目的性表现在公共政策的成败上,这就使政策评估在公共政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缺少政策评估,一项政策就不能称之为政策。公共政策评估如何进行,即公共政策评估都有哪些标准,以此对公共政策成败做出判断,本文试就其作些探讨。
一、公共政策评估概念的界定
尽管目前对政策评估的研究很多,但对于政策评估的概念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被绝大多数学者接受和普遍认同的定义。
陈振明认为,所谓公共政策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林水波、张世贤认为,政策评价是“有系统地应用各种社会研究程序,收集有关资讯,用以论断政策概念与设计是否周全完整,知悉政策实际执行情形、遭遇的困难,又无偏离既定的政策方向;指明社会干预政策的效用”。
以上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分别对政策评估进行界定,综合各方观点,本文倾向于这样的界定:公共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过程的效果、效益、效率和公众回应加以判断,评定并由此决定政策变迁的活动。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
邓恩在《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将评估标准分为六类:效果、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我国台湾学者林水波、张世贤在《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评价标准由八个方面:投入工作量、绩效、效率、充足性、公平性、适当性、执行力、社会发展总指标。张国庆在《现代公共政策学导论》中提出政策评估的首要标准和次要标准的概念。针对公共政策及其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结果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的标准应该包括下列标准。
1.政策的目标标准
评价一项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政策执行后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所确定的目标。那么,在评估政策时,把制定公共政策时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目标同在一定时间限度内执行政策所达到的目标相比较来进行评价。如果公共政策在预期时间内取得的成就同制定政策所定的标准一致,那么,很明显这项公共政策是很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反之,没有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说明这项政策是不成功的。
2.政策的投入标准
一项政策从提出、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各种资源。这个标准要衡量一项政策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其实质就是从资源投入的角度来衡量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所做的工作,也就是政策评估的成本问题。因此,投入成为政策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3.政策的公平、公正标准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公平性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特征和体现。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就必须注意通过利益的再分配或补偿等方式给予那些受损的合法利益以合理的补偿,以体现和照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是否体现的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是否体现和维护了最大数的利益。
4.政策的效率标准
经济学上讲究经济效率即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经济效率要求产出必须大于投入。政策的效率标准是衡量政策取得效果所耗费的政策资源的数量,通常体现在政策投入与政策效果之间的比率和关系。政策效率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政策本身的优劣和政策的执行状况。
5.公民参与、回应政策的程度
由于公共政策主要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与回应必不可少,而公民的参与和回应程度高低是衡量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一项公共政策不论关系到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政策对象认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对这种政策有着积极的回应。反之,政策的回应程度就低。这也是评价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三、中国特色的评估标准
国内政策学者陈振明归纳出的政策评估的五个标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根据台湾学者吴尧峰先生对生产力评估标准的综合与整理,生产力标准的内涵体现了效率标准和绩效标准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也涵盖了政策评估的妥当性和回应度标准,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公共政策的本质功能上看,生产力标准是当今中国公共政策评估最根本和首要的标准,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生产力标准既是评价一个党、国家战略方针的根本标准,也是评估每一项政策的根本标准。一项政策的正确与错误、好与坏、进步与落后,归根结底取决于它有无或在多大程度上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生产力标准最能体现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和公共精神。从公共政策的实质与功能上看,政府作为公共性的代表,它所依据的是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来进行利益选择、利益综合、利益分配、利益落实,达到持续不断的发展公共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