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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在家里很少做清洁卫生,因此,做清洁就成了学生的一大问题。
学生做清洁的问题是缺少统筹安排,程序混乱。有的没扫地就拖地,发现地板有垃圾再去清扫时,垃圾由于水分的吸附作用紧贴地面,清扫十分费劲;有的已经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再来擦黑板、桌面等,灰尘洒落地面,留下脚印一串串,只好再拖一次。于是,我跟学生一起梳理做清洁的程序,总结出“五字诀”:“一擦、二扫、三拖、四洗、五关”。将清洁方法和步骤归纳为“五字诀”,体现做事的统筹意识,这种意识或许对学生产生终身影响。
第二招:为家务劳动订合同
为培养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让分担家务落到实处,我采用孩子与家长签订家务劳动合同的办法。在活动进行之前要取得家长对活动的最大支持,通过发短信和召开家长会,与家长沟通,让他们充分理解活动的目的,明确怎样配合活动的开展,及早做好与孩子的交流准备。考虑到部分家长文化素质不高或对合同不熟悉等因素,我拟定了家务劳动合同范本供家长选用,合同条款涉及了一般家庭家务劳动的方方面面,将家务劳动的要求具体化,便于孩子掌握,便于指导其劳动实践。家长也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合同一式三份,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各执一份。班主任收集全班学生的合同,一方面可以督促家务劳动合同的落实,另一方面能够及时掌握全班学生家务劳动的内容,便于对学生进行指导。
签订家务劳动合同以后,我帮家长设计了一个执行合同情况的考核量化表,以分数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同时附加考核意见,增强操作性,便于家长考核孩子的家务劳动情况,保证做家务的质量。家长到学期末将考核表交给班主任,班级根据家长考核的分数与考核意见,评选出“家务劳动明星”,利用班会课举行总结表彰会,形成热爱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替父母分忧的劳动观和价值取向。
第三招:为家政管理搞体验
家政管理是孩子们成年后建立家庭的必备能力,但不少学生不懂得家政管理,不会做家务,也不了解父母做当家的辛苦,认为一切的生活享受都是理所当然。我在班级中开展“我当一天家”的体验式活动,产生了不错的教育效果。
具体的活动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求学生主动整理自己的书桌、床铺、洗衣物。二是“今天的家务我来做”,要求学生帮助父母打扫卫生、洗衣、刷碗等。三是“今天我当厨”,要求学生买菜和煮饭,为全家准备一日三餐。四是“‘小鬼’当家”,要求学生做好家庭生活一日安排,包括当天家庭生活支出的理财、宾朋到访的迎来送往等。
关键词:夫妻关系;财产分割;家务劳动;价值
一、我国新《婚姻法》中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及缺陷
在新《婚姻法》颁布前,对如何修改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夫妻财产,学者们谈到应遵循的准则是: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承认妇女从事家务劳动创造价值的原则;坚持婚姻法的规范与其他民事法律的相关规范相一致原则等等。立法机关经过充分酝酿、论证,采纳了学者们的上述建议,在新《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WWw..com”这是我国婚姻立法史上的重大突破,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承认隐性付出和投资所体现的价值,使得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尽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了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法律依据,填补了法律空白,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律理念,对于切实保护在分别财产制下,从事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的财产权益有着重大的意义。然而,新的《婚姻法》中关于家务劳动价值补偿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条件过于苛刻。第一,本条的适用范围仅为婚后约定的分别财产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共同所有或归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本条规定的内容当中只有当婚姻当事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各自所有即采用分别财产制,家务劳动才具有价值,才适用补偿救济;而婚后所得共同制或约定一般共同制和婚前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付出较多家务劳动补偿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未作明确规定。第二,本条所规定的内容并不是对所有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夫妻都适用家务补偿,而只有在一方为婚姻共同体尽了较多义务,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的情况下才可向对方请求补偿。就是说,请求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一方对家庭付出了较多义务或一方协助了对方工作,即一方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奉献给了家庭或另一方,而另一方明显从婚姻中受益,如果双方都为家庭尽了义务,则不存在补偿问题。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算尽了较多义务,我国法律没有一个具体的评价标准,实践中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第三,此种补偿并非在分别财产制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的必备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并且法律的表述是“补偿”而非赔偿。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提出补偿请求,离婚是否实行经济补偿,取决于离婚当事人自己的请求,法律虽然制定了家务补偿制度,但并不强制适用,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习俗形成的“同财共居”普遍得到了认可,长期以来实行分别财产制的程度比较低,还不到5%,这三个条件在目前情况下,实际上限制了很多对家庭作出较多贡献的一方得到合理补偿的权利。
二、家务劳动价值确认及补偿的国际比较
对家务劳动的经济补偿在我国虽是新《婚姻法》颁布后才谈及的话语权,但在国际上其他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早就对家务劳动价值有所体现。1963年美国民事和政治权利委员会就妇女地位向总统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提出,婚姻是一种合伙关系,每个配偶都作了不同但同样重要的贡献。家务劳动在商品交换社会中,对社会而言无经济价值,但对家庭而言是有经济价值的。妻子通过家务劳动、子女抚养而对婚姻的贡献,与丈夫维持家计扶养家庭成员有同等的价值。因此,如果在分割婚姻财产时实行均等分割将导致结果不公平,法院可以以公平原则代替均等原则;俄罗斯也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承担家务劳动多少,是分割共同财产时的考虑因素。
1960年,日本的学者矶野富士教授在《妇女解放的论述》一文中提出,家务劳动不仅有用,而且有生产价值。他认为,是否承认家务劳动价值,关系到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只要承认妻子具有独立的人格,则妻子应当对于自己的劳动;有要求相当报酬的权利。家务劳动是劳动力再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手段,当然产生价值。此价值构成劳动力即商品价值之一部分,家庭主妇可以从丈夫的职业所得中要求因家务劳动所附加的价值部分护.英国的关于婚姻及离婚的王室委员会在其报告的第九编“夫妻间财产上诸权利”的一般考虑事项中提出,婚姻为夫妻平等运作的合伙,妻子要通过家事之照料、子女之养育而对其共同事业的贡献,与夫之维持家计、扶养家庭具有同等价值。咚燕国还通过不断修正《已婚妇女财产法》补正分别财产制的不足。1970年的《婚姻诉讼程序及财产法)第5条规定法院于离婚判决而决定财产转移时,应考虑家事劳动之贡献;德国以剩余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使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剩余或剩余较少的一方请求剩余差额半数的债权;瑞士民法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为夫妻他方财产的取得、财产的增值和财产的维持作出了贡献而未给予适当的补偿,并且在财产分割之日尚存在财产增值的,夫妻一方有权对其所做的贡献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1969年苏俄的《婚姻家族法》第20条第2项规定,夫妻一方从事家事及育儿或有相当之理由无法取得独立工资时,对于有形财产行使平等权利。
我国台湾地区在“民法”亲属编修正之前,对于家庭内之劳动并未予以适当之评价,因此,于联合制之下,夫在外工作所得之报酬,属于夫,而妻专心于家庭内从事种种劳动,却一无所有。为了弥补此不合理之现象,立法者乃从德国导人剩余分配之制度,给予家庭主妇对于夫之剩余财产,有12的分配请求权。从此,家务劳动获得评价。
可见,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及经济补偿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已成为世界之共识,我国要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对于社会的基本细胞组织家庭要予以高度重视,重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价值,不能因夫妻财产制的不同而得到补偿的法律后果不同。
三、完善我国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分别财产制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对付出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给予补偿,是对夫妻所从事的家务劳动给予正确评价的必然要求。家务劳动是指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为满足家庭成员生活需要所从事的劳动,包括抚养子女、照料老人、洗衣服做饭等,口这些家务劳动是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从而间接地增加了家庭财富。基于此,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对分别财产制中付出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实行经济补偿。这种补偿,基本上调整了夫妻在分别财产制中家务劳动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经济补偿过于笼统,第一,对于如何认定在家务劳动上的“较多”,实践中,在哪种情况下才算“较多”,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致使司法实践中的补偿都是不了了之;第二,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人的个体受多元化思想的影响,每个个体都是有理性的经济人,一旦婚姻终止,一方不顾夫妻感情,反目为仇,故意隐瞒财产,逃避对付出较多一方家务劳动的经济补偿,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没有强制措施;第三,对一方在另一方协助下获得的无形资本如文凭、资格证书和某种谋生技能等,并未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予以确认。为此,国家应根据我国现代的家庭模式,借鉴外国和海外一些地区的经验,承认从事家务劳动的社会经济价值,制定分别财产制中,家务劳动补偿价值的最低标准和逃避补偿的制裁方式。
(二)增加共同财产制中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一些学者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特点是,将夫妻视为一个整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一方或双方的收人,也不论一方收人多或一方收人少,一方有收人或一方没有收人,双方都有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因此,如果一方因从事家务劳动多而收人少或完全没有收人,而无论对方有多少收人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且,在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这就包含了另一方在操持家务、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工作以及情感支持等方面的投人,也就确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这实际上也是对从事家务劳动多的一方的一种补偿,为从事家务劳动一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护,无须再另行规定。但实则不然,夫妻共同财产制并没有解决家务劳动价值问题。众所周知,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中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将夫妻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至婚姻关系终止时分割。根据其范围,共同财产可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和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多种形式。乓事实上,这种均等分割仍然保护不了处于弱势一方在家务上多尽义务应得的补偿。因为在任何社会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家庭这个小社会也不另外,因经济大权掌握在挣钱人手中,从事家务一方在家里无经济掌控权就决定其在家庭中无决定权,一旦因某种原因婚姻解体,少做或不做家务劳动一方有可能在离婚时极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应归夫妻共有的财产,以致达到使对方无法获得财产的目的,而从事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因无法举证,很难获取应得的财产。同时,因各个家庭经济状况不同,从事家务劳动的类型也有所不同。一种类型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丈夫在外面创业挣钱,妻子在家抚养儿女、赡养老人,即纯家庭主妇型,这种情况如果丈夫提出离婚,按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里,夫妻中任何一方无论是以财产形式尽义务,还是以劳动形式尽义务,用于尽义务的财产或劳动都为夫妻共有,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无疑也是得到了法律的承认;第二种类型是白手起家的夫妻型家庭,面对激烈的竞争,为了养家糊口和增强个人适应市场的竞争能力,夫妻协商通过职业培训(如读研究生、博士或学习一门专业技术)作为改善境况的一条道路,而对这种白手起家的家庭来说,没有一定的家底,夫妻双方同时深造是不现实的,按照
(三)车重价值规律,制定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
按照劳动价值理论的观点,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都是人类一般劳动的耗费,都能创造价值。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的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切他还谈到:“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决定,……。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而劳动力的发挥即劳动,耗费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这些消耗必须重新得到补偿,支出增多,收人也增多。
一、劳动教育对孩子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
马克思说过:“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劳动作为人类生存于世界的一种活动,是每个人必备的基本素质。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劳动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对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家庭劳动教育有利于形成健康的人格
从小树立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将影响孩子一生的成长,实践证明,从小做家务、热爱劳动的孩子能吃苦,有才干,对生活充满自信,人际交往能力强于不爱劳动的孩子。美国心理学家威兰特对波士顿地区490名孩子进行了20年的跟踪研究表明,爱干家务的孩子和不爱干家务的孩子相比,长大以后的失业比例为1:15,犯罪比例为1:10,爱干家务的孩子平均收入要比不爱干家务的孩子高出20%左右。从小培养劳动习惯,有利于孩子德、智、体的全面和谐发展,形成健康的人格。
2.家庭劳动教育能够培养身心两健的人
家庭劳动教育是孩子参加家务劳动的一种实践活动,通过家务劳动可以锻炼孩子身体健康成长,医学科学的研究证明,劳动是多种生理器官协调活动的过程,有利于改善呼吸和血液循环,促进肌肉、骨骼的发育,促进孩子的左右脑发育,对智力发展十分有益。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学家卢梭认为,培养身心两健的人,必须在体力劳动中才能完成,劳动既可锻炼儿童身体,也可以锻炼儿童头脑在“养成锻炼身体和手工劳动的习惯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还养成了他反复思考的性情”。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主张培养儿童手脑双全、自立、立人的教育思想,培养“康健的体力,劳动的身手,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团体自治的精神”。
3.家庭劳动教育有利于锻炼孩子的意志品质
独立自主、坚毅和自信是一切有成就者必备的意志品质,这样的意志品质只有经过长期劳动磨练才能获得。一般来说,劳动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体验成功的过程,它有助于历炼意志品质。孩子在做家务劳动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每一次困难和挫折都是对孩子意志、能力的磨炼,每一次磨练都会让孩子增长克服困难的勇气、抑制自身的惰性,在做家务劳动中孩子体验到了劳动带来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的不断积累,就会形成独立自主、坚毅和自信的心理品质。
4.家庭劳动教育可以培养孩子的责任感
责任感是一种态度,是道德评价最基本的价值尺度,人的社会化不仅要求人们学会社会生活的基本技能和社会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培养社会责任感。家务劳动对孩子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务劳动能让孩子们在劳动中体验精神上的愉悦,学会关心他人,增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对现在的独生子女更为重要。孩子从小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就能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意识到自己作为家庭成员应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并且逐渐养成为他人服务的意识,树立起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二、学习经验,走出误区
据有关方面对各国小学生每日劳动时间的统计,美国为72分钟,韩国为42分钟,法国为36分钟,英国为30分钟,中国只有12分钟。德国的法律规定:孩子必须帮助父母做家务。6-10岁的孩子要帮助父母洗餐具,给全家人擦皮鞋;14-16岁要擦汽车和菜园里翻地;16-18岁要完成每周一次的房间大扫除。另据报载,美国和加拿大有17个城市每年举办“铁孩子运动会”参赛者是7至14岁的少儿,比赛内容是连续进行长距离游泳、骑车、越野和长跑。每年均有成千上万的父母带着孩子前往报名参赛,角逐“铁孩子”的桂冠。无独有偶,日本中学普遍设有一门锻炼课程,即在严冬组织学生身着短裤进行户外长跑,旨地培养孩子钢铁般的意志。
这些生活富裕的国家,竟有如此苛刻的教子法,令人大开眼界。相比之下,我们身边的孩子未免被娇宠得过了头。然而,眼下这些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大多过于娇嫩,吃不得苦耐不了劳,经受不了困难和挫折的考验。这实在怨不得他人,从72分钟比12分钟的数字里,就不难得出,责任主要在父母身上。该是父母警醒的时候了,做父母的应充分认识到,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要培养孩子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品格和勇于克服困难、迎接挑战的素质,从小就应给其创造磨炼的机会。
培养孩子热爱劳动不是个简单的习惯问题,从长远来看是一个关系到全民族素质的大问题。一代青年如果不爱劳动,将后患无穷。古代巴比伦的消亡,与其民族好吃懒做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决不可等闲视之。决不能说说重要,做做次要,过后全忘掉。
三、对开展家庭劳动教育的几点思考
劳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孩子劳动意识,养成爱劳动的习惯,使他们在家庭劳动的潜移默化中增长才智,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这是现代社会对教育提出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国青少年劳动教育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1.更新家长观念
家长是家庭教育的施教者,开展劳动教育关键是家长要走出认识上的识区,树立家教新理念。家长对劳动教育主要存在“三怕”的思想误区:一怕家务劳动会影响孩子学习:二怕孩子不会做家务,反倒添乱;三怕孩子吃苦受累。解决家长认识上的误区,首先要打破以“分数论英雄”的教育观,不要把分数作为衡量孩子唯一的标准。其次要树立以孩子全面发展为本的教育观,重视家庭劳动教育,把孩子培养成有知识,有道德,有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第三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家庭劳动教育,从小培养孩予独立的生活能力。
2.放手让孩子做事,从小培养劳动行为习惯
为孩子创设劳动实践机会与环境是非常重要的,让孩子从小体验劳动的快乐和劳动的意义,在艰苦的劳动中磨炼意志品质和吃苦精神,将使他们终身受用。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年龄与活动能力,放手让孩子做事,为孩子创造劳动的机会:一是从娃娃抓起,进行劳动启蒙教育。父母应有意识地让三四岁的幼儿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从小树立劳动意识,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如,父母做家务时,可以让孩子拿块抹布擦擦桌椅或倒垃圾等。二是孩子稍长大点后,要进行自我服务的劳动教育,树立“自己的事自己来做,不要给别人添麻烦”的劳动观念。克服依赖父母的惰性,让他们学会自我料理生活,洗自己的手帕、袜子、衣服等,学会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培养孩子的自立、自强精神。三是通过劳动进行家庭责任教育。要让孩子经常帮父母打扫环境卫生,收拾屋子、清洗厕所,为家人做饭做菜,利用寒暑假外出打工,磨炼吃苦精神,学会社会生存技能,通过家务劳动让孩子懂得为父母分担家务是一种责任。
3.创建劳动教育大环境,让孩子有更多参与劳动的机会
一、培养劳动兴趣
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教师要时刻培养发展学生的劳动兴趣,从学生感兴趣的方面入手。创设环境,培养发展学生的劳动兴趣。把劳动和学习科学知识结合起来,激发他们的劳动兴趣。如:剪贴小动物,学会怎样用剪刀,小木工、缝纫、科技制作和科学小实验等。学生在动手实践中,享受劳动喜悦,体会到创造的乐趣。收拾自己的房间,怎样收拾会显得既干净又整齐,这样可以调动学生劳动的积极性。同时,可以组织一些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劳动竞赛,让学生真正产生劳动的内在兴趣和需要。
结合节假日开展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活动,如《五一长假我当家》《购物》《生活技能擂台赛》等,独特的活动给了孩子们全新的体验,进一步促进了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收到一举多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将更加利于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
二、培养劳动习惯
1. 观察了解,培养劳动意识
现在家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很多家长爱子心切,孩子的衣食住行,包括任何生活细节均由大人们统统包揽,从而“剥夺”了孩子们劳动锻炼的机会,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们养尊处优的坏习惯。首先要从培养孩子的劳动意识入手,如给孩子们布置“家庭作业”:在家中适当地和家人一起参与、分担一天中的劳动活动,使孩子知道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劳动过程及其细节,比如“我帮妈妈扫地”“我为奶奶捶背”“我为自己洗衣”等等,或让学生观察家中的一些劳动工具,通过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教育形式和形象化的劳动环境的营造,激发孩子脑海里的劳动意识。也可组织参观活动,让他们亲临其境去了解农田建设及小区环境,观察和理解环卫工人的辛苦劳动,从不同角度来了解大自然中万物的变化,了解工人农民的劳动成果,让他们知道社会每个成员的劳动及其对社会的贡献,并从中体味和享受来之不易的劳动快乐。
2. 安排岗位,培养劳动习惯
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培养,光靠兴趣,光有新鲜感和劳动热情是不够的。劳动实践是形成良好劳动习惯的基础和前提,在班级中,要给每个学生安排固定的岗位,如课后黑板的擦拭,卫生角废纸的清空,及时捡起地上的废纸,班级门窗的关开等,教师要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安排相应的岗位,如工作细心的负责班级图书的整理。在岗位的分配中,可以采用承包制或竞标制,加上教师的及时检查,促进学生认真坚守自己的岗位。平常坚持学校清洁岗位制,学校每天早上固定10分钟清扫,学生一人一岗,从室内到室外,每个地方都落实到学生个人,逐渐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同时引导学生自觉主动地参与必要的家务劳动,教师还可联系家长,让学生在家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吃饭前拿碗筷;每天晚饭后扫地、倒垃圾;每天早上起床整理自己的床铺,折叠好被子。随着年龄的增大,还可以要求孩子学会整理房间,以养成主动参与家务劳动的习惯。
3.经常召开以劳动教育、劳动竞赛为主题的班队活动
培养吃苦耐劳的品质和热爱劳动、珍惜劳动的美德,它可以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愉快地接受教育。以“劳动光荣”“我是妈妈的好帮
手”等为主题开展班队活动,提高学生对劳动的认识。为了激发学生的劳动热情,可以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我们爱劳动”的评比表,定期评出班级“劳动之星”。在活动中让学生体会到更深的劳动意义,还使学生的劳动技能在活动中得到提高。
三、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
树立榜样体会劳动光荣,身教重于言传,榜样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无形的。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的过程中,教师要充分树立劳动榜样,引领学生向榜样学习,自觉参与劳动实践。首先要树立小学生中具有良好劳动习惯的典型,对于热爱劳动的学生及时提出表扬,让大家向他们学习,让榜样带动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教师自身首先要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在无形之中为学生树立榜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当好学生的带头人。指导学生劳动的方法,如种养一盆花,如何管理好自己的花,提高学生的劳动技巧,以收到让学生耳濡目染,近朱者赤的效果。教师要经常和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也成为孩子的表率,共同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在一个家庭里,父母应表现出积极并勇于承担家务的精神,让孩子自觉主动地参与必要的、简单的家务劳动,如:整理学习用品、洗袜子、一起打扫房间等,协助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家长应针对孩子非常喜欢和大人们一起参加劳动这一特点,给予他们充分的信任。也可以带孩子参加一些公益劳动,如大人带孩子去春季植树劳动,了解植树的好处,并给孩子示范怎样植树,孩子就会认真地照着样子和大人一起去做,会感到植树劳动很光荣。让孩子逐步地从父母身上学到为他人着想,热爱劳动的好品质,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通过对学生进行劳动习惯的培养,使同学们从小树立“劳动光荣”的信念,培养学生独立生活的能力,锻炼意志,从而使学生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嘉峪关市实验小学 甘肃劳动在孩子的全面发展中有着重要意义。俄国教育家乌申斯说过:“教育不但应当培养学生对劳动尊敬和热爱,它还必须培养学生劳动的习惯。”可见劳动在人的一生中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小学是学校教育的起始阶段,应该引导学生树立劳动的意识,培养学生最基本的劳动习惯。
一、培养劳动兴趣
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教师要时刻培养发展学生的劳动兴趣,从学生感兴趣的方面入手。创设环境,培养发展学生的劳动兴趣。把劳动和学习科学知识结合起来,激发他们的劳动兴趣。如:剪贴小动物,学会怎样用剪刀,小木工、缝纫、科技制作和科学小实验等。学生在动手实践中,享受劳动喜悦,体会到创造的乐趣。收拾自己的房间,怎样收拾会显得既干净又整齐,这样可以调动学生劳动的积极性。同时,可以组织一些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劳动竞赛,让学生真正产生劳动的内在兴趣和需要。
结合节假日开展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活动,如《五一长假我当家》《购物》《生活技能擂台赛》等,独特的活动给了孩子们全新的体验,进一步促进了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收到一举多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将更加利于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
二、培养劳动习惯
1. 观察了解,培养劳动意识
现在家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很多家长爱子心切,孩子的衣食住行,包括任何生活细节均由大人们统统包揽,从而“剥夺”了孩子们劳动锻炼的机会,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们养尊处优的坏习惯。首先要从培养孩子的劳动意识入手,如给孩子们布置“家庭作业”:在家中适当地和家人一起参与、分担一天中的劳动活动,使孩子知道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劳动过程及其细节,比如“我帮妈妈扫地”“我为奶奶捶背”“我为自己洗衣”等等,或让学生观察家中的一些劳动工具,通过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教育形式和形象化的劳动环境的营造,激发孩子脑海里的劳动意识。也可组织参观活动,让他们亲临其境去了解农田建设及小区环境,观察和理解环卫工人的辛苦劳动,从不同角度来了解大自然中万物的变化,了解工人农民的劳动成果,让他们知道社会每个成员的劳动及其对社会的贡献,并从中体味和享受来之不易的劳动快乐。
2. 安排岗位,培养劳动习惯
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培养,光靠兴趣,光有新鲜感和劳动热情是不够的。劳动实践是形成良好劳动习惯的基础和前提,在班级中,要给每个学生安排固定的岗位,如课后黑板的擦拭,卫生角废纸的清空,及时捡起地上的废纸,班级门窗的关开等,教师要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安排相应的岗位,如工作细心的负责班级图书的整理。在岗位的分配中,可以采用承包制或竞标制,加上教师的及时检查,促进学生认真坚守自己的岗位。平常坚持学校清洁岗位制,学校每天早上固定10分钟清扫,学生一人一岗,从室内到室外,每个地方都落实到学生个人,逐渐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同时引导学生自觉主动地参与必要的家务劳动,教师还可联系家长,让学生在家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吃饭前拿碗筷;每天晚饭后扫地、倒垃圾;每天早上起床整理自己的床铺,折叠好被子。随着年龄的增大,还可以要求孩子学会整理房间,以养成主动参与家务劳动的习惯。
3.经常召开以劳动教育、劳动竞赛为主题的班队活动
培养吃苦耐劳的品质和热爱劳动、珍惜劳动的美德,它可以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愉快地接受教育。以“劳动光荣”“我是妈妈的好帮
手”等为主题开展班队活动,提高学生对劳动的认识。为了激发学生的劳动热情,可以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我们爱劳动”的评比表,定期评出班级“劳动之星”。在活动中让学生体会到更深的劳动意义,还使学生的劳动技能在活动中得到提高。
三、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
树立榜样体会劳动光荣,身教重于言传,榜样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无形的。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的过程中,教师要充分树立劳动榜样,引领学生向榜样学习,自觉参与劳动实践。首先要树立小学生中具有良好劳动习惯的典型,对于热爱劳动的学生及时提出表扬,让大家向他们学习,让榜样带动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教师自身首先要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在无形之中为学生树立榜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当好学生的带头人。指导学生劳动的方法,如种养一盆花,如何管理好自己的花,提高学生的劳动技巧,以收到让学生耳濡目染,近朱者赤的效果。教师要经常和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也成为孩子的表率,共同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在一个家庭里,父母应表现出积极并勇于承担家务的精神,让孩子自觉主动地参与必要的、简单的家务劳动,如:整理学习用品、洗袜子、一起打扫房间等,协助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家长应针对孩子非常喜欢和大人们一起参加劳动这一特点,给予他们充分的信任。也可以带孩子参加一些公益劳动,如大人带孩子去春季植树劳动,了解植树的好处,并给孩子示范怎样植树,孩子就会认真地照着样子和大人一起去做,会感到植树劳动很光荣。让孩子逐步地从父母身上学到为他人着想,热爱劳动的好品质,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关键词:劳动能力低下,家庭因素,培养,健康人格
网络时代的社会信息多元化,评价多元化,社会分工逐渐细化,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父母们带给孩子的爱也越来越多。在这各父母要求多,社会需求多的情形下,孩子们要学习的内容也种类繁多,没有时间劳动,不愿劳动,逐渐远离劳动,日渐形成劳动力低下的现象。如:近些年陕西澄城某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中,有60%以上的人不会自己挂帐子,许多高中生在入学前没有亲手洗过一件衣服。一个班50名学生的调查,有49名不会缝补衣服,不会钉扣子。该县对所重点中学初一年纪的学生作过一次调查测试,结果表明,从没有洗过一件衬衫的占79%,不能煮好一锅白米饭的占84%,不会和不敢使用电饭锅、液化汽炉的占67%。对某小学一个班的调查,谬论班44名学生中,家长每天给整理书包的占39%,家长给洗手绢的占66%,家长给洗脚的占52.3%,家长给穿衣服的占59%。由此可见,劳动这种人类生存的基本素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在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而被淡漠,被弱化,被遗忘。这种劳动观念淡漠,劳动能力低下的不正常现象影响着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人类,劳动是人类的第一需要,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些观点反映了客观真理。要做一个真正的人,就必须爱劳动。爱劳动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什么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差,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每况愈下?究竟是什么原因?该如何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笔者对这些问题做了深刻的思考,以供探讨。
一、青少年劳动能力的现状
1、在家里: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被娇惯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骨头,在家里很少干家务活或不干家务活。饭前不知道整理餐桌,拿碗筷,饭后更不知道收拾餐桌及刷锅洗碗,房间脏了不扫,油瓶倒了不扶。甚至自己的一些自理性劳动都推给父母。
2、在学校:爷爷,奶奶接送心爱的孙子孙女,还有一些爷爷奶奶弓着腰在教室里替孩子们打扫卫生,或给孩子们记作业。到了中学最令班主任头疼的是班里的卫生,不会做值日,不知做什么,该干什么活,做值日逃跑等问题;还有很多学生记不住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做作业,抄作业,甚至花钱雇同学来写作业。
二、导致青少年劳动能力低下的原因:
1、家庭因素:
(1)家庭劳动启蒙教育不恰当;
(2)孩子小,怕添麻烦。一如:跟着洗衣服,跟着择菜,跟着擀饺子皮,跟着拿筷子端碗等,这时家长都会说:快去自己好好玩去,别弄脏了手和衣服,等长大了再学,这是爸爸、妈妈做的事。父母这种认为孩子太小不适合参与劳动的意识,在孩子远离劳动的行为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3)孩子学习忙,怕耽误时间;
(4)心疼孩子,不让劳动。一有一份关于各国中小学生每日劳动时间的统计显示:美国72分钟,泰国66分钟,韩国42分钟,法国36分钟,英国30分钟,中国只有12分钟。中国城镇的中小学生大约有50%不参加或每天只参加10分钟的家务劳动。德国法律明确规定:孩子必须帮助父母做家务,其中610岁的孩子要帮助父母洗餐具,给全家人擦皮鞋;1416岁要负责擦汽车和菜园翻地;1618岁要完成每周一次的房间大扫除。
(5)生活富裕,没必要劳动;
(6)用劳动惩罚孩子;
(7)工种用贵贱来区分;
(8)家长养育观念的狭隘性;
(9)家长没有起到榜样作用;
(10)家长劳动教育没有持续性
2、学校因素:学校劳动教育的、缺失,也造成了孩子重学习,轻劳动的态度。学校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过多的追求了成绩,忽视了劳动教育,课程安排很满,没有时间安排劳动课,锻炼课,没有大面积的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劳动最多也就是做值日和大扫除,由于人生安全问题,学生还没有擦玻璃的经验,技能及乐趣。
3、社会因素:
(1)社会片面的成才观和用人观对青少年劳动能力低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2)社会主流观念的陈旧,不认同劳动最光荣。
三、培养孩子劳动能力的途径与方法:
劳动能力的培养重在家庭教育中,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品质。
1、及早的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婴儿刚出生经常有不会吮吸母亲的乳汁而饿哭的现象,为了生存婴儿每天学习吮吸妈妈的乳汁,所以劳动是人的本能。家长应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让他尽早的参加家务劳动,这种做法并不单纯是为了帮助大人减轻家务负担,而重要的是通过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来培养孩子的责任感,独立自主能力这些都是塑造健康人格所必需的保障。
2、家长要起到劳动教育的示范作用。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劳动教育方面家长首先要为孩子做表率。父母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的精神会感染孩子,在这各好的家庭氛围的熏陶下,孩子会逐步从父母身上学到为他人着想,热爱劳动的美好品质。
3、家长要鼓励孩子进行自理性劳动。
4、家长随时树立孩子的劳动自信心。
5、家长多带孩子参加公益劳动。
让孩子能明辨是非,全面看问题,知道不是所有的劳动都有报酬,劳动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金钱上,从而正确的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6、重视劳动实践
四、劳动教育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影响
1、劳动有助于孩子的发展
2、劳动能促进孩子智力发展
从生物学角度讲,适当劳动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加速新陈代谢过程,调节大脑疲劳,有利于大脑发育。长期的劳动过程还可以培养孩子对事物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
3、劳动易于培养孩子的创新品质
一切的创新能力和技能与劳动实践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经过动手和实践,思维和想像往往不够深刻,不够深远。即使科学家的发现和发明,都是在动手的实践活动中产生的。
4、劳动促使关系和谐
5、劳动能更好的孝敬老人,给国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