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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预案的编制关系着应急管理系统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关系着能否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天津市以《国家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分别于2006年、2008年颁布实施了《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在编制预案的过程中,根据天津市相关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不断增强预案在编制过程中的时效性,加强与预案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做到相关部门能够按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管理,让应急预案真正成为天津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同时,根据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横向”要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纵向”要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及居(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天津市政府部门将应急预案分为六大类: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以便对突发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是指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即综合性应急管理组织、各专项应急管理组织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各自的法律地位、相互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及其组织形式等。天津市应急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天津市把应急管理组织分为横纵两线。纵线最高领导机构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并加挂市应急委员会牌匾。其中,由市长担任应急委主任一职,相关部门主官担任副主任委员,如市政法委书记、分管应急任务的副市长等。纵向常设办事机构为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匾,于市政府办公厅内设立。天津市下设区、县也依据市级组织架构,采用职责同构原则设立了相关应急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应急体系建设、日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两委等基层组织则不强制要求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大部分由其组织内部人员兼职应急管理工作。由此形成天津市纵线应急管理一体化无缝连接。
在横向组织上,天津市政府分别在各委办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四大类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特点,在职能部门内部分别组建了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如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负责领导处置专项突发事件,形成应急对接。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下属各职能部门根据应急管理职能要求,分别划分应急管理责任分区,较好的避免了组织间推诿扯皮、九龙治水的现象发生。
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天津市对应急响应机制做了四级维度划分。Ⅰ级响应(特别重大),,需市政府或国务院参与应急响应,由天津市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协调全市资源进行管理。Ⅱ级响应(重大)和Ⅲ级响应(较大)指需要市政府进行应急救援的突发事件,期间由分管副市长或专项指挥部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其余部门协调开展工作。Ⅳ级响应(一般)指区县政府能够自行处理的突发事件,由区县领导统一指挥。
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上,天津市应急委在应急指挥中心设立了专人值班24小时电话,要求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急速事件,慎报援引”的原则,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2小时,避免因瞒报造成的应急救援行动延误,导致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在应急管理地区联动机制上,随着现时突发事件复杂性增大、跨区域应急已成常态,“单打独斗”的应急管理方式已日渐式微。天津市应急办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应急办于2014年8月7日,共同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应急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今后三方将密切配合,协同应对涉及跨区域突发事件,联合开展应急工作。三地联合有助于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天津市应急管理体系。
四、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制
相对于天津市预案建设,天津市市级的法制、法规建设显得较为滞后。目前,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主线借续于国家级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天津本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应急法律较少,未能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范式。虽然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体法律――《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于2013年初进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调研阶段,但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准备后,天津市至今依然未能颁布该应急管理条例。但毫无疑问,天津市近年来在延续国家应急法制下,也根据天津本市实际情况,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如《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对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钟开斌.回顾与前瞻-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J].政治学研究,2009(1).
一、切实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加强值班制度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值班工作,增强值守工作力度,强化值守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坚持24小时值守制度。加大对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解决值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县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完善重要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要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信息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格式,提高信息报告实效和质量。拓宽重要信息报告渠道,探索建立紧急情况下的信息直报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实时报告制度。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分析各级、各部门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加强联系沟通协作。加强与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周边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扩宽应急联动范围。加强与县综治办、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安监、气象等部门以及武警、公安消防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的联系沟通,确保各类信息报告的时效性与准确性;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重要信息规范上报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进一步加强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全县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
(一)加强部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逐级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二)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完善将应急管理机构做实做强,调整充实应急办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要督促和指导社区(村)、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务必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信息报告员,明确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常态化。做到突发事件时有人指挥、有人处置。
三、着力推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一)按照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要求,县应急办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衔接,积极做好县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应急指挥平台项目建设在上半年顺利完成投入使用,并与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整合。
(二)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对全县的基本情况、重点防护目标(危险源)、各类应急救援物资、救援队伍及其他应急资源进行统计梳理,推进全县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
四、着力提升应急防范应对能力
(一)健全预案体系。针对人员变动和突发事件应对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实施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切实提高预案的及时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街道)要实施乡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要深入指导学校、社区、行政村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工作。各村委会、居委会的应急预案要在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进行备案;各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要分别在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二)强化预案演练。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注重实效,厉行节约”原则,在年内至少要有针对性地开展1-2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县应急办适时协调组织一次应急综合演练;不断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三)加强危险源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全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及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并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深入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成立县应急救援大队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强一线救援力量,加强先进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配备。
(二)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企事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优势,着力提高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年,各乡镇(街道)要组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兼职应急队伍。
(三)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志愿者信息库。
(四)加强应急专家组队伍建设。依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专家,年内完成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六、着力强化应急管理队伍自身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队伍自身建设。推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理顺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使各级应急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熟知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实现应急管理、值班工作零差错。
(二)加快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步伐。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基层应急示范点建设任务,要在探索应急管理工作规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以“四进”(即: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五有”(即:有应急预案、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队伍、有物资保障、有科普宣教)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年,每个乡镇要确定一个村(居)、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一所医院作为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重点,并将创建基层示范点名单报县应急办备案。
七、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5.12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等内容的科普宣教工作,针对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应急避险常识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联合相关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以干代训工作。
整合应急办、防汛办应急值守力量,严格执行了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会同县目督办、县水务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开展汛期地灾防范、防汛等督查。严格执行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规定和逐级上报要求,建立了以应急办、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卫计为主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联审会商制度,与县110、120指挥中心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了信息报送时效性。严格信息报送审核审批关,确保了信息报送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预警预防。
召开汛期自然灾害趋势会商会议,客观分析全县汛期自然灾害趋势,做好工作谋划;利用短信平台系统,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面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及时预警信息400余条,及时传达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
(三)大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印发了《关于报送应急联络电话号码和应急资源台账的函》,实现应急电话号码和物资动态管理,推动全县应急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掌握了县域内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情况,落实了管控举措。启动了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大力提升全县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不断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坚持按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要求,着眼于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认真汲取以往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强化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今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印发了《2015年春节期间全县重点场所安全稳定应急预案》。
(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各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了应急处突实战演练;安排部分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学校开展了以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逃生避险演练;安排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单项或综合性演练等,进一步加强我县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联动机制,检验和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锻炼磨合应急队伍,提升全县防灾救灾和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做好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
今年防震减灾日,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规建局、县科技和商务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交警大队等多部门在南门休闲广场开展了一次集中宣传,通过举办街头咨询,向过往群众发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资料2万余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提升了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应急管理工作,是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改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现实选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站在构建和谐**、建设全面小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提高质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编制责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县应急管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乡镇、企业应急预案。凡是上级部门制定有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县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乡镇政府要参照县政府制定的预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地方政府预案,同时指导村(社区)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遇到突发公共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编制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今年预案编制任务重、时间紧,下半年省、市政府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迅速抽调专门人员,按时完成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完成所有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任务。县应急管理办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严格预案编制要求。各类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全县性的专项预案,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变化的形势,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加强协调沟通,使预案之间相互衔接。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乡镇、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编制或修订的应急预案,须及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便全县加强统筹指挥。
提高预案编制水平。各级各部门在预案编制和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基层的意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掌握和遵循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处置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预见性、操作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编制和修订预案应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正式实施。
三、预防为主,多方协作,规范应急运行机制
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办法。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调查与分析,做到对风险源心中有数,对抗风险的资源家底清楚。建立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区域、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促进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和限期治理。积极开展社区、村社、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态扩大化。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出发点,保护群众利益最大化。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健全应急处置联动体制。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不仅要加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好突发公共事件。
四、强化值守,灵通信息,加强应急基础工作
严格应急值守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领导必须带头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提前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值班电话和应急管理负责人移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更换通信方式或外出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办报告。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值班责任,坚决不准出现脱岗、漏事现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遇有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迅速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报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在乡镇及县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并随时跟踪报告有关情况。
灵通预测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信息监测与预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落实报送责任和要求,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重点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对迟报、瞒报、漏报、不报和不准确报告重要信息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以及造成后果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组织体系、预案编制、队伍建设、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情况。
严格应急信息管理。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应急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应急信息主要通过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形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未经县政府同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对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
五、建好队伍,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注重专群结合,建立应急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和特点,迅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在全县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工作网络建设情况,要及时书面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确保预案有人制、联系有人接、险情有人排、应急有人管、指挥有机构。
加强应急工作培训。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标准和方式,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职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水平。公安、消防、武警、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跨部门、跨乡镇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从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协作配合,积极备战,通过演练,熟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完善应急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和组织体系。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更新理念,转变职能,真正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应急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给予保证。要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指挥,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案、人员、领导、责任、资金到位。
根据国家、省、市级总体预案的修订要求,修订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各类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突出衔接配套,推动建立多层次、全覆盖、针对性较强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确保镇乡(街道)、村(社区)、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的预案制订率实现“四个100%”。对照国务院应急办《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年内至少组织两次演练。推行预案规范化管理,从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各个环节强化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机制建设
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镇乡、部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力量,确保编制、机构、人员、经费、制度的“五到位”。推动应急管理触角向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延伸,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进一步提升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水平
加强信息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围、核报要求、报送方式、督查反馈等制度。打造市级预警信息权威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机制。加大信息报告报力度,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对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的单位,及时给予报,限期整改。
强化信息研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机制,及时研判形势,掌握苗头动向,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事态控制在初始阶段。
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壮大基层信息员队伍,不断拓宽信息源和报送渠道。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59号、政办发〔〕3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海上搜救、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动植物疫情处置、公用事业保障等队伍为基本力量的专业队伍建设,加快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专兼职队伍建设步伐,形成专兼并存、优势互补、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依托共青团和红十字会组织,创新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形式,全力打造训练有素、服务专业、反应迅速、覆盖全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
五、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加强物资保障。以市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分区域建设应急储备仓库为目标,以镇乡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加强平台建设。依托市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安信息网,切实加大信息系统资源整合的力度。力争满足突发事件现场图像报送需要。开展应急资源大普查,为市建立预案法规库、救援队伍库、专家数据库、物资数据库、风险隐患数据库、典型案例库等6大数据库提供数据资料。
六、进一步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推进基层开展“三个一”示范工程建设。过召开现场会推进、申报验收、公开挂牌等形式,每个镇乡确定一个村(社区)、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推进基层做好“十个抓”。以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个抓”为突破口,明确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
推进基层做到“五个早”。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个早”为重点的工作机制,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建设,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发展。
七、进一步提升防范处置水平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因素和危险区域的排查登记,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风险隐患处于可控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着力推进处置流程的制度化,制定完善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图,规范处置力量调度方式,确保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都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开展工作。着力提升应对措施的科学性,过实战演练、案例分析、结果评估等形式,把握规律,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应急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提高镇乡间、部门间联合作战、协同应对的能力。
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健全“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为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智力支持。
八、进一步提高应急宣教工作实效
加强干部培训。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范围。建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