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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表情符号是如何而来的?它们对于我们的生活有着怎样的作用?
一、网络表情符号(emoticons)简史
1.网络时代之前的表情符号[1]
从象形文字到网络表情符号,人类一直没有停止对突破书面表达局限的尝试。在电脑与网络平台还没有广泛应用的时代,人们就曾尝试用各种符号来表达特定的含义。如在摩斯密码中利用特定的数字来表达特定的含义,或利用排字方法设计出特定的表情。较为成功而被广为人知的是军旅出身的自由艺术家Harvey Ball为一家保险公司提高士气并培训员工所设计的黄色笑脸(Smiley)。这张微笑的脸很快风靡全球。
正是这一系列的探索,为现在的网络表情符号的成型与发展奠定了广泛的认知基础。
2.第一个网络表情符号[2]
到2009年,第一个网络表情符号已经度过了27个年头。它是由卡耐基大学计算机学院的Scott Fahlma教授创造的“:-)”笑脸符号。而直到数年前,通过卡耐基大学教职人员与学生的努力,大家才在旧的数据库里找到了Fahlman教授发的第一张带着“:-)”笑脸符号的消息贴,证明了第一个网络表情符号的产生时间是1982年9月19日中午11点44分。
“:-)”笑脸符号的产生如同网络生活中的许多重大变革一样,都是由一些微不足道的生活细节触发而来。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卡耐基大学的电子公报板(相当于今天网上的论坛)是大家交流信息的新玩意儿,老师和学生们经常在上面讨论学术问题、寻物启事或者聚会公告。Fahlman教授发现,有时候一条本意用来搞笑的消息以后,总会被其他严肃的学者和专家以极其科学和严谨的态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完全失去了消息原本幽默的含义。所以他灵机一动,提议今后在用来开玩笑的消息时,大家在标题前加上“:-)”笑脸符号加以区别。这一做法受到广泛的欢迎和推广。九十年代,随着网络技术的推广,很快“:-)”笑脸符号在网络世界里风行起来。
3.网络表情符号的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成熟,网络表情符号也迅速丰富壮大。
(1)从形式上,网络表情符号突破了单纯的文本形式,以不同的面貌(相应的图像或动画形式)广泛地应用与网络社区交流(论坛、在线游戏等)、即时会话(网上聊天、短信交流等)和邮件。
(2)从内容上,网络表情符号延展了自身内容,不再仅仅局限于对人的表情的描摹。一方面,动画技术的引入使动画角色(包括该角色夸张的表情、肢体动作或该角色的一段镜头语言)成为了网络表情符号的内容;另一方面,非角色化的内容也成为了网络表情符号。如QQ聊天工具提供的默认表情中的“一杯茶”或“一支玫瑰”等。
二、网络表情符号(emoticon)的应用是经过设计的定制化、卡通化的自我表达
1.对于网络表情符号(emoticon)的定义
从网络表情符号(emoticon)的发展历程可以得出:网络表情符号是指在网络信息交流过程中,在文字传达之外用来表现使用者心情、状态和态度等即时情态的非文字符号。从制作技术角度来讲,随着网络应用技术的发展,除了原有的文本表情符号,还逐渐发展出图片表情符号或动画化表情符号,赋予了网络信息交流更丰富灵活的表达方式,这些图片和动画表情符号也被称作网络符号表情。在内容角度来讲,网络表情符号又可分为角色类网络表情符号(拟人的表情、动画角色)和非角色类网络表情符号。网络表情符号具有符号的一般特征。
英文Emoticon是Emotion与Icon的结合,可直译为“情绪的符号”。
2.网络表情符号(emoticon)的应用是使用者情绪表达的定制设计过程
除了形式灵活、内容丰富这两个特点以外,网络表情符号还具有交流体验的即时性、交流方式的可设计性和交流文化的地域性以及网络表情符号设计与使用的自发性与双向性特点。
(1)交流体验的即时性
毋庸置疑,交流是构成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在人们面对面的交流内容里,面部表情、肢体动作与语言、声音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我们的面部表情是我们情绪的表达,揭示了人类自身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精神活动。实验证明,即使在差异很大的文化领域中,除去一些微妙的情感体验或独有的文化因素影响,人们面部表情所表达的“喜(欢喜)”、“怒”、“哀(愁)”和“乐(愉快)”这四种基本感情都是相似的。因此,也可以认为人类的基本情绪的面部表达方式是共通的。[3]
以人类基本情感为基础的网络表情符号在人们通过网络交流时,结合交流内容的上下文,可以快捷生动地传达出交流者的内心情绪,使交流者们迅速处于同一语境氛围中。甚至在一些微妙的语境中,网络表情符号可以起到一语双关、锦上添花的效果,极大丰富了网络交流的情感细节。
(2)交流方式的可设计性(虚拟/隐蔽/谎言)
符号能够表示不同的含义,并被用于多种目的。符号也是被人们用作获取事物信息并引出结论的途径。[4]尽管网络表情符号可以直观迅速地传达交流者的情感,它却依旧是人们构建“虚拟身份”的手段。表达者可以对它的使用进行斟酌和设计。对于熟悉和关系亲密的人,一条手机短信中的笑脸符号可能真实使用了它的图像能指:幸福的笑容/欢愉/对于两者之间关系的满意/对于所表达内容的满意;而对于陌生的和关系疏远的人,这一符号则只是一种礼貌的表达,甚至可能是对两者之间关系的试探。这些不确定的因素使这一笑脸符号在交流中变得充满玄机,疑惑重重。
在进入一个主题论坛的新手所发的消息贴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表示谦逊的笑脸;而在主题论坛的成员或管理员的消息贴中,则可以看到更多大胆表达个人情感的表情符号。这种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就如同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新员工与老员工的关系处理方式一样。
网络在线游戏中,“人妖”(网络用语。泛指在网络在线游戏中扮演与自己真实性别相反的游戏人物)在交流中对于网络表情符号的选择实际上也是对自己所扮演形象的设计与维护。
可以说,有网络表情符号参与的网络交流,更像是交流者“自身所向往成为的精神形象”的面对面。交流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语境上下文和自己想要扮演的性格特征来选择所使用的网络表情符号。
(3)交流文化的地域性
人类文化从视觉认知和感受的角度,可以分为文本文化和图像文化两大类。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 文本成为这个阶段为了更系统准确地传达和沟通的需要而创造的一种符号系统;图像则是人类对自然世界的模仿和想像所创造的另一种表现与传达的方式。图像所呈现的力量在特定的环境下可以得到极大的反馈。[5]
网络表情符号发展到今天,并不是单一发展的。作为图像符号,它的发展历程与媒体、创作者、使用者和整个社会文化的差异都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时至今日,在网络生活中的网络表情符号仍然有着明显的东西方文化差异。
从图形构成方式来看,以文本网络表情符号(文本网络表情符号虽以文本符号构成,执行的是图像符号的功能,因此属于图像文化的研究范畴)为例,一般常见的西式表情符号是:“:) \喜,:( \怒,:| \哀,:D \乐”,一般常见的东方表情符号是:“(^_^ )\喜,(>_
由于日韩文字输入系统的独有字符,还出现了带有日韩色彩的文本网络表情符号。
日本人称自己的文本网络表情符号为颜文字[6],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简单的颜文字,一类是组合比较复杂的图片式颜文字。前者用来形容作者的心情、表情,如“”表示愤怒,“”表示嘲笑等等;后者被称做Shift_JIS art,是极具日本人的审美意识及日本文化中重视视觉信息的特点的一种表达方式,充分发挥了日语的符号系统所具有的丰富的视觉表现力,被广泛应用在对日本社会生活有着很大影响的2channel网络社区。
颜文字作为日本人网络交流中被频繁使用的一种网络语言,呈现出了与欧美的表情符号不同的特色和发展轨迹。
在韩国,利用独特韩语字体组成的文本网络表情符号也日益流行起来。
中国的文本网络表情符号呈现虽然在网络交流中呈现东西方特色互相交融的特色,但一些符号仍然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如用两个汉字来组成新的字以表示强调的:“弓虽”,“走召弓虽”,“女子”,“黑犬”等;还有从日本舶来的“orz”(失意体前屈)与甲骨文结合表示“无奈、服气”的“濉保都在华语网络交流中形成流行趋势。,
(4)网络表情符号设计与使用的自发性与双向性特点。
尽管各类不同风格的商业网络表情符号被大量投放在网络社区、即时会话工具(包括不同品牌的手机)与邮件系统中,将角色设计成为网络表情符号来推广似乎也成为卡通角色设计的一个环节,我们也不应忽视网络表情符号在设计与使用上的自发性。任何人都可以创造设计属于自己交流环境的网络表情符号并决定如何应用。同时,一个网络表情符号是否受到欢迎,也可以即时从网络交流过程中体现出来。这种双向性的及时反馈和对符号识别性的迅速建立,也正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卡通角色要跻身网络表情符号这一行列的原因。
从网络表情符号的以上特点可以看出,人们什么时候使用网络表情符号、使用什么样的网络表情符号以及使用网络表情符号后想要达到的目标,实际上都是经过人的大脑有意识选择处理过的。在网络平台交流中,专门设计的商业网络表情符号与交流者自发创作的网络表情符号都可以与大家共享,供每个人选择定制属于自己的“精神形象”。从这一点来看,Emoticon中的“Icon”的使用非常恰当。
3.使用网络表情符号的过程是使用者卡通化“自我(ego)”的表达过程
如果说早期的文本网络表情符号是对人类基本情绪表达的描摹,那么现在的网络表情符号则是使用者对当下个人情绪经过设计的卡通化表达。
在网络交流过程中,即使交流双方不能够面对面,信息的及时传达也会造成了双方好像在“当面交流”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互不相识的两个人也会因为这种“当面交流”的流畅而互相了解产生熟悉感。对于是否表达真实的“自我”亦或是虚拟的“自我”,在交流过程中对于“自我”的表达都是可选择、可设计的。
“卡通化表达”是指使用者对“自我”进行了拟人与夸张的幽默处理。这种处理可以让使用者突破文本文字平板,能够生动快速地营造话题的情境。这种处理方法不但体现在对于网络表情符号的选择使用,而且也体现在使用者的语言使用上。如对于无奈的形容词“汗”或“Face palm”、对于不能理解和忍受的形容词“雷”或“Drop dead”和对于喜爱的事物的态度“花痴”或“Dreamy eyes”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网络表情符号的发展还是网络用语的更新,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动漫作品流行的影响。
拟人和夸张的幽默处理是构成卡通文化独特的文化语言的基础。卡通文化在社会文化中的日益深入推动了在网络交流中人际交流行为方式的更迭。在这个角度上来说,在对卡通文化语言广泛理解基础上,网络表情符号的创作和使用是使用者卡通化“自我”的过程。
三、网络表情符号(emoticon)的应用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卡通文化发展
网络表情符号虽然在整个网络文化中占有很小的位置,但是它却像一场飨宴中佐味的调料,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它传播快,使用范围广,一些卡通角色作为网络表情符号迅速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形象,并拥有了稳定的目标受众群。如著名的网络形象“兔斯基”。一些卡通角色通过网络表情符号的设计与推广,扩大了原有的品牌识别度,如卡通品牌“悠嘻猴”等。
现在,在卡通角色设计中,对于角色的网络表情符号设计成为了建立角色形象识别度的重要环节之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看到这一方式的利与弊。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卡通角色都适合制作成网络符号表情。制作粗糙、角色性格模糊的网络表情符号是对卡通角色形象识别的伤害。
其次,商业网络表情符号目前依旧面临着收费难、管理难的困境[7]。盲目投入制作网络表情符号可能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综上,网络表情符号的应用是建立卡通角色品牌形象的独特方式之一,能够潜移默化地推动卡通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准确深入地了解卡通文化产业目标人群的网络生活习惯是如何能够更加灵活的利用这一方式的基础。对于网络表情符号的研究这一课题应该被纳入卡通文化产业的研究中。
由王卯卯个人创作的“兔斯基”迅速窜红网络,这个卡通形象从“有感而发”到“定制设计”,都充满了强烈的个人风格,可以说是创作者个人经验的浓缩。这是它“一夜成名”的坚实基础。随之而来的其他众多“网络表情符号化”卡通角色是否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嫌疑呢?
关键词文博机构;文化创意产业;网络传播;网络营销
1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
本章对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中,传播模式、传播渠道、传播策略以及传播效果的研究文献进行详细的整合梳理。
1.1传播模式与传播渠道
在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传播模式与传播渠道的研究于2016年开始受到关注,文博机构文化信息的传统传播方式与新媒体传播方式都是此领域研究人员的研究范围。尤其对于其文创产品在网络新媒体传播中的渠道研究是此领域研究热点。常丹《陕西历史博物馆信息传播研究》(2016)中,认为博物馆的传播与大众传播类似,其传播模式是在大众传播基础之上结合博物馆自身特点而进行的,常丹对博物馆信息传播的模式进行分析,得出单向直线、双向循与多向互动三种模式,并针对陕西历史博物馆自身传播活动,在传统背景与数字化背景下,分析了其具体的宣传、陈展、营销方法,包含基本陈列、博物馆网站、数字博物馆、博物馆文化衍生品四个方面[1]。张鲁《社交媒体时代的中国博物馆传播模式研究——以故宫博物院为例》(2016)中,认为博物馆单一的传播模式使博物馆与观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受到限制,具体问题体现在其单一的互动渠道与反馈渠道上,社交媒体具有其他拓展传播媒介所不具备的优势,能为博物馆与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提供了更多可能,他分析并研究了故宫博物院利用社交媒体与观众进行互动沟通实践的案例,并总结其运用社交媒体的策略,基于博物馆传播体系,建立了适用于社交媒体时代的博物馆传播模式“多重互动传播模式”[2]。梁又子《我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网络传播研究》(2017)中,以我国11家博物馆文创产品示范单位为研究对象,参照拉斯韦尔“5W”传播模式,从传播内容、方式和效果三个层面系统的分析了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传播,认为国内文创网络传播的方式有微博、电商和微信三种,但各有其传播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且用户对文创产品线上线下的联动需求强烈,并针对博物馆文创网络传播中“传播内容”“传播形式”和“传播效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3]。
1.2传播策略与传播效果
在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传播策略与传播效果的研究于2016年开始受到此领域研究人员关注,通过运用网络媒体对文博机构文化信息进行传播的策略以及对其文化信息传播效果的数据分析是此领域研究重点,尤其以文博机构文创产品如何运用网络新媒体进行传播策略和手段的分析为近年来研究热点。黄林静《运用新媒体弘扬传统文化的传播学解读以“故宫淘宝为例”》(2016)中,认为新媒体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更多路径,传统文化焕发生机需转变观念,要把“传播”转变为“服务”,掌握传播对象的接收习惯与喜好,再结合自身特色用创造性的方法进行弘扬,新媒体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更多路径,她从传播学角度分别研究了新媒体环境下,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结构变化与传播中“信息”呈现的变化,且针对故宫博物院“故宫淘宝”宣传文本进行分析,通过其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活动,整理其弘扬传统文化的策略[4]。张春《新媒介环境下的博物馆文创研究——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2016)中,基于台北故宫博物院数十年数位典藏计划,以台北故宫博物院在新媒介环境下的文创实践为研究对象,分别梳理了其在新媒介环境下的文创建置、文创展示与传播上的实践活动。最后从线上线下展示与传播、文创产业发展策略、文创产品品牌营销以及精神内核等多方面,总结了台北故宫博物院在新媒介环境中开发其文创所具有的生存优势,并以时间为线梳理出了2002年至2010年以来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物数位化的具体情况表[5]。魏佳瑞《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化传播策略与效果研究》中,以故宫发展历程为起点,梳理了故宫的文化内涵,从传播学角度,结合全媒体传播特点,分别从“传播渠道”“传播主体”“文创产品”“传播理念”以及“数字传播技术”五个方面,对故宫文化传播策略进行分析。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当时故宫的文化传播效果进行初步调查反馈,且以此为基础在宏观与微观的角度分析了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化传播效果,归纳其传播效果的优点和不足[6]。刘璨《海昏侯国遗址品牌的社会化媒体传播策略研究》(2017)中,研究了如何利用社会化媒体传播海昏侯国遗址品牌,对社会化媒体、品牌传播等概念进行界定,分析海昏侯国遗址品牌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威胁,并针对传播内容和传播渠道提出一系列具体的策略建议,并总结了在社会化媒体传播中,同类文化旅游品牌应该遵循“明确传播方向”“传播内容贴合受终”“控制引导传播节奏”四大传播原则[7]。高德龙《互联网时代城市博物馆传播模式及策略研究》(2018)中,提出了“互联网时代城市博物馆的传播模式”,并以此模式为基础,分析了城市博物馆的传播特征与要素。结合制定的“互联网时代受众获取城市博物馆信息行为”问卷调查,分析了城市博物馆在其管理运营、文创产品网络销售以及城市文物布展与信息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传播策略[8]。
2文博机构文创网络营销
本章对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中,营销模式、营销渠道、营销策略的研究文献进行详细的整合梳理。
2.1营销模式与营销渠道
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营销模式与营销渠道的研究于2014年开始受到相关研究者关注,对其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模式和网络营销渠道的分类是此领域研究重点,近年来以不同文博机构的文创产品网络营销模式为对象进行对比分析是此领域的研究热点。殷符《中国民营博物馆体验式网络营销研究》(2014)中,探索了中国民营博物馆的营销对策,从体验式网络营销的角度出发,认为此种营销是符合消费者心理和消费需求的营销模式,可帮助中国民营博物馆节约成本、提升营销效果、扩大市场份额,探索并尝试解决中国民营博物馆体验式网络营销目标市场定位、体验平台互动性、营销方法和工具缺乏综合性的问题[9]。袁强亮《当代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营销实践分析》(2017)中,分析了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的营销现状和特征,对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进行了概述,将营销渠道分为“官方网站”“独立网站”以及“第三方平台”,并分别针对三类平台进行阐述。把台北故宫博物院独立网店与北京故宫博物院淘宝店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实践进行对比,认为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在营销实践中需要提高文创产品的质量、制定合理的价格、实行方式多样的推广以及提升服务水平[10]。谷莉《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文创产品营销研究——以江苏省为例》(2017)中,认为博物馆文创产品网络营销的优势是开拓文创产品市场、传播博物馆文化信息。对江苏省博物馆文创产品的营销现状进行分析,列举了国内外著名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实例[11]。
2.2营销策略
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营销策略的研究于2014年受到关注,对基于特定文博机构文创产品的互联网平台销售策略、品牌推广手段、网络营销环境、文创产品叙事文本进行分析是此领域的研究重点,尤其对不同文博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文创产品网络销售策略的对比研究是此领域研究的热点。梁姗姗《网络时代下博物馆营销》(2014)中,认为网络对博物馆文化传播、品牌构建、销售文化产品以及增加观众互动等方面均有作用,博物馆已经具备了网络营销发展的时代特征。通过对苏州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结果进行数据梳理与分析,认为苏州博物馆存在“营销渠道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认为博物馆在其营销活动中没有充分调查观众需求、缺乏科学营销理论指导,针对此问题制定了ASISA营销传播模型,归纳了基于此模型需要进行的实践步骤[12]。高霄旭《浅析我国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策略——以博物馆淘宝网店的运营为例》(2015)中,整理了博物馆商品销售的主要方式和特点,通过数据采集的方式分析故宫博物馆、苏州博物馆、四川博物馆、陕西博物馆、建川博物馆“淘宝网店”的运营状况,从观众(消费者)、馆藏文物与展览、商业化三个方面,总结博物馆基于淘宝平台推广文创产品的营销策略[13]。李姣《“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文创产品营销创新策略》(2017)中,通过对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特征和价值的梳理,在“互联网+”背景下对文创产品创新策略进行了探讨,分别列举了在微博、微信、官方App以及SoLoMo联合O2O营销模式下,博物馆文创产品的营销策略和营销中应注意的问题[14]。孟浣女《数字媒体环境下博物馆的品牌塑造和发展趋势研究》(2017)中,阐述了博物馆的品牌塑造理论,通过对博物馆与数字媒体各自的发展现状、整合的必然性、博物馆品牌塑造的形式以及作用和特点,从品牌展示、设计、传播、创意等方面考量数字媒体环境下博物馆的品牌塑造。例举国内外博物馆品牌塑造发展的案例,提出了“博物馆品牌感情化”与“博物馆品牌跨界整合”概念[15]。李琮《我国文博机构文化产品营销策略研究》(2017)中,认为我国文博机构文化产品存在“两极分化严重”“消费者认可度低”的问题。通过利用STP理论、4P营销策略组合理论以及4I理论,对比分析国内外先进文博机构文化产品营销策略,整合出有利于我国文博机构文化产品营销、价格、渠道以及推广的策略[16]。宋青《故宫系列文化产品的新媒体营销策略研究》(2017)中,以新媒体为切入点,整理故宫文创产品营销现状、创新渠道以及营销策略。通过宏观环境、微观环境、SWOT三个维度的分析,对故宫文创产品的新媒体营销环境与营销渠道进行营销策略的制定,例举并分析了其在新媒体营销路径与营销策略上的成功案例[17]。谢晓彤《基于叙事理论的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内容营销研究》(2018)中,整理出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内容营销的运行模型,并对其文创产品的叙事文本进行概述与分类,从叙事主题、叙事角度、故事情节、叙事语言四方面对其文创产品进行深度分析,通过对其内容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认为故宫文创需要从想象和现实两个维度满足目标受众的需求,总结了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的优缺点,并提出了解决方案[18]。
[关键词]学者;网络;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学者是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体和重要力量,通过对北京、江苏、河北、黑龙江等四省学者进行调查,了解学者对当前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看法,对传统文化在网络中传承发展的态度,以及借助网络推进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形成调查样本,并对样本进行分析总结,提出结论,为推动传统文化在网络中的传承与发展提供参考。
一、调查目的及意义
本次调查,以了解学者对传统文化在网络中传承发展的态度,以及借助网络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现状为基本诉求。学者是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体,了解学者对传统文化在网络中传承与发展的态度,以及应用网络传播传统文化的现状,对推动传统文化在网络中的传承与发展意义重大。
二、调查过程
首先,确定调查的具体方法。为了从开放的视角了解学者对传统文化在网络中传承与发展的认识,让学者对此问题从不同角度谈谈看法,本调查采用访谈的方法,即主要通过电话访谈、邮件访问、现场访谈等方式进行。
其次,确定调查对象。本调查是对推动传统文化在网络中传承与发展主体状况的一个把握,从事社科领域和计算机网络领域的教研人员应该对这一问题有所关注,我们把调查的对象限定在从事社科领域和计算机网络领域的教研工作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为了扩大调查对象范围,使调查结果更客观,我们选取了四省人员。我们选取的学者,长期从事社科和计算机网络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且形成了丰硕的成果,对本次调查具有一定说服力。由此,我们对北京、江苏、河北、黑龙江等省份三十位学者进行了调查。从年龄构成看,访谈者以中青年学者(35—49岁)为主,所占比重为87%,50岁以上学者所占比重为13%。从学科构成看,访谈者的具体学科涵盖哲学、历史、中文、文化学、伦理学、教育学、图书馆学和计算机网络等学科领域。这些领域是和传统文化及网络文化相关的领域。从学历职称构成看,访谈者中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重高达80%,本科学历所占比重为20%。职称全部为副高职及以上。所以,无论从年龄、专业,还是职称上看,我们的选择对象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对我们所调查的问题进行有效和充分说明。
再次,设计调查问题。现实中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与网络中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一致的,我们先从学者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现状的看法切入,进而深入到对网络中传承发展传统文化问题的认识。由此,围绕学者对当前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现状的看法、对网络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以及通过网络进行传统文化传播状况等方面展开,具体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内容:1.关于当前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现状。2.传统文化哪些应该传承,哪些应该抛弃?3.网络对文化传播的作用以及网络能否成为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载体?4.借助网络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实践情况。
三、调查概况及分析
本次调查,通过电话访谈、邮件访问、现场访谈等方式,与北京、江苏、河北、黑龙江等四省份三十位学者[1]进行了沟通交流,最终形成调查样本二十五份。针对这些样本,我们来进行分析。
1.学者对当前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现状的看法
学者普遍表示传统文化当前传承发展的现状不理想。在我们的访谈中,大多学者认为,当前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已经开始重视,但存在虚化的倾向。河北历史研究学者姜教授认为,“目前网络中的传统文化消极的、封建的东西太过。西方文化、非主流文化,甚至、不客观的观点也很多,传统文化在网络中的传播存在虚热。”黑龙江科技教育学者闫教授表示,“对传统文化的教育还远远不够,和国外差距很大。韩国、新加坡从骨子里尊重传统文化。”并进一步指出我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缺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更多的是认同西方文化,源于对教学体制建设的忽视。教学缺位,体制机制的缺乏,使传统文化遗失。”黑龙江文化研究学者高教授从自身研究和教育实践中感到,“目前人们对什么是传统文化精髓,并非所有人都了解。”从学者们的回答可见,学者们认为当前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现状很不理想。
2.学者对传统文化哪些应该传承,哪些应该抛弃的见解
学者普遍表示要辩证看待传统文化。黑龙江闫教授提出“对传统文化精华糟粕的判断,应该辩证看待。现代我们认为的糟粕,对当时有积极作用,就是精华。对传统文化继承与发展要有重点。当然,传统文化中包含一以贯之的核心内容。但重要的是,一定要结合时代。”学者还从个人教学和研究的实际,提出传统文化哪些应该继承,哪些应该抛弃。北京文化研究学者高教授认为“传统文化的精华有很多,值得继承,比如天人合一的世界观念;刚劲有为的人生理想;温柔敦厚的民族性格;家国一体的国家意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等等。应该抛弃的是:滑头哲学;混世观念;等级意识;专制文化。”黑龙江高教授认为,“儒家所主张的加强自我道德修养,积极入世的精神对现代人的道德修养,以及责任意识有积极作用。道家对生命本性的尊重,以及人回归自然,融于大自然之中的生命体悟,对现代人的浮躁心态,紧张节奏下的心理压力,有疏导作用。而尊卑、官本位、专制应该抛弃。”从调查可以看出,学者普遍表示要辩证对待传统文化,但对于应该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哪些内容,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给予了不同解答。
3.学者对网络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作用的态度
大多学者表示网络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有积极意义。江苏文化研究学者林副教授表示“文化如果是观念或思想,或是涉及关联观念或思想,那就当然可以;网络只是信息手段而已,能传播思想信息,通过文字、图片、声音等等。”河北姜教授表示网络在推动文化传播中的作用很大。并进一步指出博客效果最好。因为“网站只代表网站的或办网站个人的观点,我们只能接受。博客可以让人们进行争论,能够深化。”黑龙江闫教授认为,“网络是最好的载体。能够推荐、介绍传统文化。”指出“文化本质是追求自由,网络是自由的最大体现。网络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最好的结合。而且深受青年人喜爱。应该创建大型的、好的网站,形成样板,让人们普遍接受。从实际看,要扩大传统文化网站的影响。总之,要有高层进行统一部署,加强系统工程建设,使传统文化在网络中的传承发展真正落到实处。”学者在肯定网络对传播传统文化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提到网络文化的负面影响。河北姜教授指出,“目前,网络中的传统文化内容,消极的、封建的东西太多。西方文化、非主流文化,甚至、不客观的观点比比可见,对高校教师和大学生造成一定影响。感到很担忧,呼吁国家管理部门加强高校教师管理,加强网上文化管理。”也有学者认为主要应该对网络加强监管,至于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不太认可。黑龙江某中医药大学方副院长认为“网络更多是负面,要加强监管。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关键是国家要重视,要做好引导。”从这个问题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少数学者认为网络文化负面影响更大,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多数学者认为网络在传播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主张应该利用网络载体传承发展传统文化。
4.学者借助网络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现状
学者普遍表示尚未借助网络传承发展传统文化。从我们的访谈中看,学者们经常使用网络,网络在其工作中不可缺少。但在通过网络传播传统文化方面,大多学者表示没有为之付出实践,北京高教授表示,“目前主要通过课堂和讲座传播传统文化,建立网络论坛还没有成熟的条件,主要是时间不允许,另外这种传播的自觉性还不够。我可能会再退休之后,设立网站或开启博客传播传统文化。”河北姜教授表示,“不会在网上发表观点。网上的东西太多,太杂。网络舆论压力也很大,如果观点不符合网友口味,会遭到网友的群攻。不愿和一些偏见者进行争论,觉得很难争论清楚。”也有学者表示进行着实践,林教授在论坛、博客中发表见解,进行传统文化传播。
四、结论
学者是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体,中青年学者是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网络新技术的高应用群体。了解学者对当前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现状的看法、应用网络情况,以及借助网络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现状,对推动传统文化在网络文化中的传承发展意义重大。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1.学者普遍表示当前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不理想,认为要辩证看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2.学者普遍认为网络已经成为传播传统文化的载体,要推动传统文化在网络中的传承与发展;3.在推动传统文化在网络中传承与发展的实际之中,多数学者并未为之付出实践,极少数学者正在借助网络传播传统文化。
注释:
关键词:网络传播;文化营销;全球化;多元化;对外传播
一、网络传播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营销影响
(一)网络传播中的文化霸权
网络科技已经成为传播全球多元文化价值的载体,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可以超越空间和时间的概念,实现多元文化的交流互动。但文化与经济科技密切相连并非孤立现象,是以经济科技为主导的国家之间的文化竞争,强势文化霸权的渗透,破坏了全球文化的多元性和平等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互联网的全球性和多元性特点,强势向他国灌输西方价值观念,力图弱化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文化交融碰撞。网络媒体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极力渲染自己的优越性,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造成了消极影响,极易影响年轻群体的思维行为方式,导致文化认同危机的出现。当前网络以西方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和商业文化,通过网络传播大肆宣扬以西方为中心的文化价值观,对世界的多元文化平衡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和挑战。
(二)不同文化价值的矛盾性
西方文化消极的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渗透,对各个国家的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带来了思维意识和价值观念矛盾冲突的风险和压力。网络传播文化受众范围广,信息更新速度快,对社会人民大众的意识形态、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例如,西方网络媒体传播刻意制造他国负面信息,偏袒本国利益,利用先进的科技、经济影响,宣传具有严重倾向性和霸权性的价值观念。从社会层面来看,网络传播中的强势文化渗透直接影响了社会大众的主流价值观,对人们的言语行为和思维方式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本土的文化处于萎缩的大风险,网络中信息污染与文化异质无形中侵蚀着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对社会安全和大众的利益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在网络传播的文化营销下,我们应重视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交流,重视各个国家文化的主体性,彻底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强势文化霸权。
二、网络传播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营销策略
(一)建立平等对话交流视角
我们应以平等交流的文化视角,突出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主体性,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增强中华民族文明的吸引力。我们与他国的文化交流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价值思想,消除对外文化传播的障碍,赢得国际舆论的支持。在网络传播交流中我们应坚持和平发展理念,致力于弘扬中华传统民族文化优秀精神内涵,让世界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先进性和独特性,我们要始终站在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平等对话的文化交流视角,在国际交往中赢得礼仪之邦的美誉和称赞。同时我们要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在文化碰撞接触交融的过程中,我们理应注重吸收和借鉴不同文化的精髓,通过创新改造将其融入到中华文明体系中,依托于网络传播渠道,使中华文明能在世界范围内创造更大的影响力。
(二)强化民主网络媒介素养
在网络传播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经营中,我们要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使网民群体在西方文化的冲击诱惑下,能始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标准观念。尤其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网络受众群体极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而产生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和动荡,因此,为了坚定我国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我们应加强对网络受众新群体的媒介素养教育宣传,通过良好的培训体系,使更多的人能了解媒介类型的知识结构,增强人们对网络信息的筛选能力、辨别能力、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使网络受众能自觉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强化对不良信息的分析与评价能力,从而实现对各国文化的客观评价,从而能汲取精华,创新文化价值观念,让自己能始终向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此外对于网络受众群体,我们要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凝聚民族精神和思想意志,使人民群众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成为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
(三)打造文化国际战略品牌
我们要全面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向世界展示东方文明传统古国的文化实力,通过精心的包装向外延伸展示丰富的文化内涵与潮流,创造出巨大的国家品牌附加价值。我们要将这种文化战略渗透于社会各个领域,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提高产品品牌的文化含量,在产品中融入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通过独特文化传统的融入,使产品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战略性文化品牌。我们要以产品作为冲击和抵御西方强势文化霸权的有利武器,使中华文明成为一股冲击西方文化的新文化潮流,走出国门,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在中国文化战略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推动文化品牌的创新,在世界传播能突出自己独具特色的文化核心内容。对于优秀文化和富有吸引力的特色文化,我们要善于兼容并蓄,取其精华并加以吸收改良,让符合社会发展的优秀文化理念成为能代表我国产品的文化品牌识别力和影响力,只有形成大量具有中华文明号召力的战略文化品牌,才能向世界更好地宣扬和普及中华文明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
(四)强化信息网络对外传播效果
网络科技的全球化多元化,可以让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理念自由跨越国界,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好网络媒介之间的良性互动特点,做好对外宣传网络工作,从而塑造良好的国际舆论和国际形象,在最大的范围内传播我国的文化思想与价值观念。我们要充分利用好网络媒介的力量,向世界发出中国的声音,扩大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对于充满误解和偏见的报道,我们要予以强烈的抵御和反击,体现出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让世界能通过网络媒介了解中华文明的发展。在对外传播中,我们要彰显出人权民主的重要性,消除外界扭曲不实的报道和质疑,同时让世界各国能充分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繁荣图景以及民主、和谐的国家形象。
关键词:数字媒体;文化传播;信息方式
数字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是信息共享的开放性文化。由此也带来了多样化的文化性和愉悦感,促进了人类文化生活的审美思维的变革。从总的文化特点上看,数字媒体展现和传播的是一种虚拟的、戏仿的、视觉的和机械复制的大众文化消费品,其文化传播方式是在信息传达的基础之上,呈现以个人诉求和人机融合来言说与表征的文化,呈现出从拟彷现实到直接摆弄现实的后现代景观。
一、数字媒体构筑文化传播后现代景观
数字媒体、大众文化、后现代景观,这三个名词常常被纠合在一起。数字媒体主客体多元化的传播方式,大众文化按照市场规律批量生产,集中满足人们的感性娱乐需求的文化形态,后现代文化所具有的对传统主流文化或意识形态的“抵制”与“规避”及“消解”,使得数字媒体在以视觉图象为形式特征时,又成为大众们“狂欢”的广场和审美日常化的平台。同时数字媒体还孕育着各种新的文化艺术形式的形成,文化艺术表现方式也变得更生动和更具有参与性,改变着人们对文化的认知方式。波斯特指出:“电子媒介也在促成一种同样深刻的文化身份的转型。”“要想获得广泛的感召力,因特网必须做到不仅仅有效、有用和有娱乐性,它还必须以一种令人乐于接受的方式呈示自己。”“信息方式促成了语言的彻底重构,这种重构把主体构建在理性自律个体的模式之外。”
数字媒体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采用数字技术的传统大众媒体,如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报纸等;一类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与数字技术的网络媒体,如IPTV、网络杂志、E-MAIL、博客、播客等,一类是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手机媒体、移动车载电视等。目前,以网络传播和手机传播为主体的数字媒体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人同时参与的传播基本实现。在这其中,网络文学是最能说明数字媒体的文化传播性的。文学创作是人类最早的抒感的工具,也是人类最早的信息传播活动。早在人类社会的原始时期,文学就产生了,原始歌谣和原始神话表现了原始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情感,而原始人类的“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表现又显示了文学(歌词)的传播动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的传播工具的产生,文学内容和文学形式也会发生显著变化。正如麦克卢汉指出的那样:“每一种文化、每一个时代都有它喜欢的感知模式和认知模式”。早期刻在各种兽皮和石头等自然物上面或者口口相传的文学随着人类语言的产生而变成“书面”的作品,印刷术的产生使文学创作由竹简到纸张,由个人手抄到机械复制,使之成为现在的大众阅读和传播工具,文学的作用与功能不断与时俱进,不断有新的表现形式来“颠覆”旧的表现形式。互联网络的产生,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导致了“触网而生”的网络文学的出现,网络文学几乎“颠覆”了传统文学的创作观念和表现手法,表现出了一种后现代的“非语境化”的文化景观。
网络传播的大众文化性质决定了它对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和审美趣味的日常化。网络传播所具有的虚拟性、交互性、平等性、开放性的特点,不管是从BBS的“灌水”还是到利用传统文学形式的“一唱三叹”,或者是网络聊天室的“神侃”,网络短信“博得一笑”的“言子”,想说就说的“博客”等,都改变了文化的传统特质,形成了一种互动的非线性的文化表达方式。在数字媒体中,通过互联网或手机,信息在人类社会中实现了完全的共享,所有个体都成为信息的者和接受者。按照麦克卢议所说,数字媒体的“主体”在不断“位移”,其中心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指向,传播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这种传受关系主体性的偏离与游移使得数字媒体改变着传媒的生态环境,并使得传媒市场的传播格局被重新划分。美国传播学家梅罗维茨就认为,数字媒体的出现使得传播走向出现了多极化,促成了传播的“情境型式”的变化。一方面,数字媒体的广泛运用促成一系列旧有的情境传播界限被打破,致使一些旧有的不同情境合并,进而形成新的传播情境;另一片面,数字媒体使不同情境之间的一些旧有的连接消失,导致新的情境与连接产生。梅罗维茨所说的“情境型式”,显然指的就是传受关系的多极化与文化关系的破坏与再生。比如,博客与播客,就是数字媒体情境下产生的新的文化传播空间,在这样的“情境型式”的文化传播格式中,开放性、个体性、非线性和交互性使信息传播平台得到自由和自主运用,“一对众”、“众对一”或者“众对众”的传播方式使传受关系不断产生偏离与游移,文化关系成为多方面的不确定的关系。
数字媒体文化传播后现代景观的另一特点是娱乐狂欢。在网络上,不管是网络文学,还是网络新闻或者“BBS”等,正是在于用表达上的“随意”、“戏仿”、“谐谑”和“拼贴”来颠覆了传统文化表达的套路。那些充斥网络、手机上的“搞笑”的语言,汉语和英语夹杂,打乱时空界线,语言组合上的“发贴、跟贴”和“BBS”的“灌水”的味道,语义出人意料地错位和戏谑,把各种戏谑和搞笑元素进行“后现代”式的拼贴,虽然“不合时宜”,但在怪异荒诞中又反讽了当代这个不讲诚信、商品至上的现代社会现象。这样的“网络语言”,显然不符合传统文化“再现”或者“表现”的要求,却恰恰符合巴赫金所指出的人们文化上的“狂欢化”特点,“愉快、欢腾,同时带有嘲讽的讥笑,它既肯定又否定,既埋葬又复兴。”其主要之处就在于自觉不自觉地抛弃一切传统的规范和准则,甚至用戏谑和嘲弄来颠覆主流文化而获得另一种更欢乐更轻盈的广场狂欢式的文化方式。
二“人机共同体”演出的“蒙面舞会”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在网络世界中,信息通信技术可以创造出一种新型的文化关系,这种文化关系呈现出非间接性、广泛性等特点。参与者一方面不需要要与他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另一方面,却能够与全世界范围内处于网络上的人群进行随意交流,大大地拓展了参与者的文化交往平台,这样宽广的文化交往平台在现实世界中是参与者无法企及的。网络世界中交往人群特有的身份虚拟性使得网络的交往行为有时甚至比现实的文化交往还来得更为亲密和丰富。现实的文化交往行为常常表现为利益的冲突和交换,而虚拟世界中的交往行为多是建立在共同兴趣的基础上的,区别于现实世界中文化交往的局限性和强迫性。在这种虚拟的交往空间里,人们常常会被越来越多地‘拉’出现实世界。以网络传播为代表的数字媒体文化传播景观,作为一种“人机共同体”式的电子界面的传播,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字符号,而实际上是一种图形符号,本身也无法令“读者”深入其中,电子界面的光与色的变化、闪烁,各种图形和动画穿插其中,都只能让“读者”眼花缭乱地“观看”而很难深文隐蔚地“品味”,或者“玩技术”的兴趣超过了“玩文字”的兴趣。比如,网络媒体所带来的网络传播所特有的超文本性,就使网络文化具有人人可以参与其中甚至可以按自己的阅读兴趣和喜好,“人机共同体”演出的“蒙面舞会”是其一大特点。比如,网络文化传播中“卡拉OK”式地多声部游戏和喧哗。超文小式的“链接小说”和“RSS聚合新闻”之类的信息与文化传播手段,颠覆了传统文化关系及阅读确定性,强调了受众对文化_止向和文化关系随心所欲的“分割”、“跳跃”、“粘贴”、“改写”和“逆转”。“以文字处理为例,改变数字化书写易如反掌,屏幕符号与白纸黑字相比具有非物质性,这使文本从固定性的语域转移到了无定性的语域。而且,数字化文本易于导致文本的多重作者性。文件可以有多种方式在人们之间交换,每个人都在文本上操作,其结果便是无论在屏幕上还是打印到纸上,每个人都在文奉的空间构型中隐藏了签名的一切痕迹。再者,超文本程序鼓励读者把文本视为他或她可以在其中创立自己的链接的符号域或符号网,这些链接可能会变成文本的一部分,而其他读者也可以尾追或随意更改。这些程序使人们能在全文或一组文本中查找单词或短语,并添加进文本或保存。结果产生一个新文本,把作者原来不想放在一起的词语放在一起。读者以自己的词语层序代替了作者的词语层序。”
非常明显,数字媒体在文化演进中,打破了传统线性文本理性的、有秩序的重‘阅读’、‘思考’,追求阅读意境和审美欣赏,超文本是娱乐的、游戏的、重技术“操作”的“狂欢”,是平面化的拒绝深度的文本。所以,网络文化提供给人们的或者人们参与的是充满时尚的娱乐文化而不是严肃文化,是玩耍而不是思考,它真的就是一个“人机共同体”的“蒙面舞会”,人们尽情地游戏和喧哗,不问身份不问来历,且捉弄那些严肃而传统的影子,拆毁传统文化关系和等级制度的高墙。他们让现实文化与虚拟文化兼容,形成新的以自我“随心所欲”安排为中心的虚拟世界而进行游戏,也是自我快乐的“乌托邦”。同时,由于社会意识形态以集权的方式对人产生的文化与心理上压力和控制十分严重,这种压力和控制也在虚拟世界的游戏中被颠覆和解构,演化为多重的无意义的无深度的只满足个人消费欲望的文化倾向。
当然,网络文化传播也充斥着大量低俗的东西。北京大学温儒敏教授指出:网络文化中一些东西,“对民族文化经典的拆解、拼贴、戏说或者改写,使之平面化、商品化,消解了其原本的意义深度,张扬了感官刺激和情绪宣泄。颠覆经典者在冒犯常规、调侃正经、亵渎传统,希望由此获得一时,往往不过是‘愤青’泄愤,网民玩乐,痞子把玩,而某些商家传媒正好乘机而入,吹捧炒作,于是颠覆或者‘恶搞’经典的风气就酿成了文化领域的沙尘暴,越刮越凶。”2006年8月,《光明日报》曾就网络文化问题,以网上“恶搞”“红色经典”为典型,在网上召开“防止网上‘恶搞’成风专家座淡会”。座淡会的众多专家学者认为:“恶搞”“红色经典”至少有四种危害:其一是“列理想信念的颠覆”;其二是“对诚实守信的颠覆”;其三是“对良知善心的颠覆”;其四是“对劳动创造的颠覆”。“‘恶搞’我们的红色经典,会伤害国人的感情,如果伤害了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也同样受到了伤害”。“我们的民族语言,我们的文明不容胡编”。“‘恶搞’有一种很不好的后果,给优秀的传统文化埋上‘地雷’了,这些东西很可能要使我们付出代价。很多青少年不知道来龙去脉,被这种手段影响了,就产生了一些思想上的误区”。2006年9月,中央电视台在其重点栏目《焦点访淡》中,播出了《“恶搞”面面观》节目,节目中指出:“如果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还只是一种游戏和对某些现实的不满进行发泄的话,恶搞英雄则是在拆除历史正义之墙。红色经典记录的是一段历史,是人们记忆中的一个情结,是对一个年代和一种理念的纯真的向往与回忆,是不容亵渎的。”
三、“新新人类”的个人文化之旅
“新新人类”是人们对于网民和热衷于手机传播的青年人的称呼,这一称呼的文化意义在于:它表现了数字媒体文化传播具有新的不同于传统的个人化、自由化、随意化特点。数字媒体改变了传统文化的创造、传播和传承方式,往往以传统文化的挑战者的身份出现,消解权威和中心,形成了新的文化发展的强烈张力和价值标准的矛盾,表现了“新新人类”的价值观、道德观的变迁。
在数字媒体文化传播中,手机短信和手机电视可以说很充分地表现出了“新新人类”的文化追求。手机文化体现了现代通讯工具的时尚、快速传播、即时响应、差异化等特点,GPS在手机上的应用则把这一文化的触角伸向了高科技。GPS的导航功能向来以定位精确;范围广泛著称,拥有它仿佛拥有了一颗自己的卫星,对于张扬个性的现代人来说,是文化精神的最好的个性化体现。又如手机短信。如果说在2003年以前,手机短信的主要功能还在于单纯地传递信息,那么,自2003年以来,手机短信的文化传播功能则大大地发展,变大众化娱乐为小众化娱乐。有调查显示,人们在使用手机时,“平常人际交流是不会成为主流的幽默笑话的比例就高达51.2%,这充分体现了手机媒体的个人文化传播功能与娱乐文化特点”。“短信文化的实质在于娱乐,是透着骨子的娱乐。幽默短信正是这种娱乐精神的体现。虽然并没有多少实质的信息传播,但很多‘短信一族’却依然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幽默短信。幽默短信是短信文本中最受欢迎的,他们所追求的是娱乐、娱乐、还是娱乐。幽默短信给发信者带来的快乐是双重的,看到有趣的整人短信自然会会心一笑,而当发送出去,想象着收到短信者大吃一惊的样子,又是一种得意的开心。”显然,手机中的娱乐短信并不是“新新人类”对传统文化的体现,而是他们充满了的创新精神也带有“去中心化”色彩的个人文化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