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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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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正确应对突然发生对正常电力供应或办公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县供电局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全局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范围:一是因群体性上访、静坐等情况激化而导致的冲击本局重要场所的事件;二是意外伤亡事故及闹事等突发事件;三是较大的治安、刑事案件;四是危害调度、变电所、物资仓库、财务等重要场所的事件;五是危及来局考察的首长、知名人士安全等政治影响较大的事件。

群体性上访按《县供电局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预案》执行。

第三条: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重点保障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及时掌握有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各类情况,避免由于工作疏忽和失误诱发突发事件。

2、坚持依法处置原则。依法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和不必要的冲突。

3、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在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局属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4、坚持快速反应原则。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

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善后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生产副局长、经营副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营销科科长、安全监察科科长、生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政工科主任、人力资源科科长、调度室主任、行政科科长组成。

第五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临时工作机构,主任由具体突发事件涉及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具体突发事件涉及的主管部门、局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科科长、行政科科长、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各专业应急工作组。

1、安全保卫专业组。组长由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法律协调专业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后勤保障专业组。组长由行政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后勤保障等相关人员组成。

4、事件涉及部门专业组。组长由具体事件所涉及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结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研究决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措施。

第八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并负责与地方政府、市局等上级应急处理管理部门联系,取得指导与支持。

3、协调各专业工作组之间的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和上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审核,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九条:安全保卫专业组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情况。

2、及时会同基层单位配合公安部门赶赴现场提取证据,搜集资料。

3、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加强局各重点要害部位的门卫保安力量,必要时关闭大门,组织民兵应急小分队到岗到位,并向公安部门请求援助。

4、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突发事件发生场所的秩序,确保电力大楼及其他各重点要害部位不被闯入。

第十条:法律协调专业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原因,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2、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争取政府及社会舆论的支持、理解。

3、负责突发事件的统一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疑虑,稳定情绪,增强凝聚力。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专业组主要职责。

1、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挥,负责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和供应。

2、配合安全保卫专业组,做好局房屋、办公用品等物业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涉及部门专业组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确定事发原因及我局是否存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2、配合其他专业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对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管理责任等进行分析汇总,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意见,书面上报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初期处理

主要目标: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1、当矛盾初显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组织力量主动深入地了解、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争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经反复做工作仍无明显效果,并发现有转化为突发事件迹象时,事发单位主要领导应密切关注动向,分析情况,确定工作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就地解决。不得将本级应该解决的矛盾推给上一级。

3、当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矛盾仍无法解决,突发事件不可避免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将事件的主要问题、人数、组织者等详细情况报告给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同时,分管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发地点协助工作。

第十四条中期处理

主要目标:控制事态,平息情绪,化解矛盾。

1、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事发单位的预警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迅速组成临时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业组根据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3、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负责与参与突发事件的人员代表交谈,开展解释、疏导与化解工作。要善于观察形势,做好群体的分化瓦解工作。要加强对组织者的政策攻心,说服他并通过他做好其他人的工作,促进事件向有利的方向转变,直至事件平息。

第十五条:善后处理

主要目标:事件平息后,做好后期处理,防止其反复。

1、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解除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平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和上级相关部门。

3、事发单位要对该次突发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并将处理结果和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给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附则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第2篇

一、疫情风险分析

物业为服务行业,服务公司为公开性办公场所,人员结构复杂且流动性大,防控难度高、强度大,且责任重于泰山。一旦疫情扩散,不仅仅是威胁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隔离等一系列措施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给我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社会生产带来灾难与损失!

二、预防及应急措施

1、预防措施

做好对员工的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宣传栏、组织宣贯会的形式科普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等措施。

2、应急措施

准备好应急物资并制定相应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物资不被他用。每年度生产经营费用中规划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列出,按时拨付,确保应急状况下应急经费及时到位。对全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培训、演练进行记录,根据预案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置要以人为本,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再考虑其他,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应急管理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职能部门接到警讯后立即奔赴现场,按照预案既定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应对突发灾害。——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按照《BZ 203-01-2017 应急管理规范》要求,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任组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2)统一协调和调度公司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3)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安全保卫组职责

负责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检测;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负责隔离人员的监督监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3、综合协调组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外部应急力量;项目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安排人员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4、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负责项目现场防疫物资的领取与发放。

5、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四、处置程序

五、处置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事件的严重情况,分级实施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扩大应急响应,积极寻求外部社会救援力量。

1、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根据防疫要求进行范围内封锁与隔离,建立防疫通道,对进出人群进行体温检测与防疫装备配备情况检查。对疑似病人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3、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4、预案结束

在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官方指令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5、后期处置

疫情事件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

6、总结归档

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第3篇

为切实做好我县清明节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祭扫,根据《xx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务明电〔2018〕x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保障祭扫安全有序,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同时,在保障文明祭扫实施过程中,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统一领导,分点负责,互相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祭扫重点地区和高峰时段

重点地区: 县南郊经营性公墓、乡镇公益性公墓以及农村分散坟地。

高峰时段: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期为清明节法定假日。

三、应急指挥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设立县清明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先德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县双拥办主任李娣兵、各乡镇(开发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会事务股、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县殡仪馆(公墓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其基本职责:研究清明节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点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

(二)应急领导组职责分工

1.办公室:由社会事务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值班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提出清明节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考意见,拟定具体应急工作措施,负责组织协调、会议联络和有关信息情况的搜集、通报工作。

2.消防组:由各乡镇(开发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各乡镇(开发区)指定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防火安全监督和遇突发事件及时联系消防部门,积极配合现场消防车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3.交通组:由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主任(民政科员)担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各乡镇(开发区)指定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安排有序停放、疏导祭扫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祀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人员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出危险区域,并安置到避难场所。

4.保障组:由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工作人员担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各乡镇(开发区)指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设备、物资和技术装备的储备和调度;负责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卫生医院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四、应急准备

清明节前,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县经营性公墓及殡仪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带队对辖区内公墓、分散墓地等祭扫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防火措施准备。在祭扫区域内悬挂文明祭扫方式的条幅、宣传牌、温馨提示语。同时,在祭扫服务场所配置灭火器、水桶、拖把、扫把等灭火工具。在重点复杂地区,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劝导。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源的产生。

(二)防拥堵踩踏措施准备。为防止因人员拥堵造成伤亡事故,要明确专人负责维持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通畅。

(三)人员通讯准备。清明祭扫高峰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每天有交接班记录,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各协调小组及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清明节祭扫动态。

(四)信息报送准备。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小时,不得瞒报、延报、乱报。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规模、人员、破坏程度、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及建议请求。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1.出现人员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

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广播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迅速向指挥机构报告;

情况严重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人员做好疏导工作;

2.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紧急疏散祭祀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撤离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

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及时联系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向指挥机构报告;

3.突发矛盾纠纷时:

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4.出现突发事故:

通知卫生部门迅速派出救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迅速向指挥机构报告;

联系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协助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5.发生烟花爆竹伤人事件时:

联系卫生部门迅速派出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向指挥机构报告;

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6.发生上访人员在祭扫重点地区聚集时:

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公安派出所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向指挥机构报告;

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第4篇

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县基层应急队伍不断充实,在应急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各乡镇在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任务不明确、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到2011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各乡镇、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

(一)全面建设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财政、水务、国土、林业、卫生、建设、教育、科技、民政、交通、安监、环保、农业、畜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单位配合,建成一支200人的“一专多能”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

(二)加快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一支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为主60-100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发挥就近优势,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应急专干,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名信息员,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各乡镇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1、加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建设。各乡镇和县水利局、农牧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县、乡防汛抗旱专业队伍。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村级防汛抗旱队伍。各乡镇防汛抗旱队伍要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2、加强山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和山林风景区等单位,要在现有应急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数量和规模,加强防扑火装备配套建设,不断提高防扑火装备的数量和质量,经常性的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践演练。在火灾易发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先期处置、信息报告等工作,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要建立与公安消防、驻军、武警、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的联动机制,配合开展扑灭火和人员的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努力把火灾造成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3、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县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协调非煤矿山、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要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要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科学组织抢险救援。矿山、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要组织应急队伍积极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

4、加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在现有医疗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卫生专业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处理,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演练活动。各县级医院要与乡级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组建基层应急队伍及时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

5、加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电力、交通、广电、建设、燃气、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和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组织本单位本企业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干部职工,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专业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同时,要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6、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县气象局牵头,各乡镇配合,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应急信息员可兼任)建成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强降雨、大风、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乡村气象灾害防预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县国土局牵头,各乡镇配合,组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国土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7、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县农牧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公安、工商、质监、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单位配合,建立由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专业队伍,具体负责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应急办要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各乡镇政府要把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促发展、保稳定的大事来抓,量化指标,落实责任,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气象、安监、环保、电力、通信、建设、卫生、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出明确的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二)完善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由团县委、卫生局负责组织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第5篇

前言:近期各地校园危害师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恐怖分于在学校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社会闲杂人员等对社会不满,闯入学校寻衅滋事、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精神有问题,突然发作,对学生和教师造成伤害、与学校或教师有矛盾的家长,借机对学校里的教师和学生造成伤害,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宁,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吴xx(电话:13820xxxxxx 座机:8684xxxx)

副组长:米xx(电话:15902xxxxxx)

成 员:王xx 唐xx 王xx 张xx 唐xx 班主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处置境内外恐怖组织和劫持未成年学生的恐怖活动和突发的暴力事件。主要包括闯入校园劫持学生、在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中劫持未成年学生的事件以及社会闲杂人员等对社会不满,闯入学校闹事、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精神有问题,突然发作,对学生和教师造成伤害、与学校或教师有矛盾的家长,借机对学校里的教师和学生造成伤害。

三、预防办法:

1、对于社会闲杂人员,门卫一律不得放其进入校园。

2、对于精神有问题的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学校要做好个案,平时经常关心。对于有精神问题的家长,门卫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3、对于与学校或教师有矛盾的家长,校方主动与其沟通,争取化解其内心不满,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4、对进入人员,保安要严格执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5、对门卫增加防护器具(除以前的警棍外,增添5根镐把)

三、基本原则

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的基本原则是:立即报警,统一指挥、减少损失,快速处置,遵守法纪。

(一)立即报警

1、一旦发生闯入校园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和突发的暴力事件,学校立即启用110紧急按钮,同时向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

2、一旦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时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活动组织者和现场教师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马上通知总护导教师及有关领导,及早将闯入者查清逐出校门。

4、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第一目击者马上报告校长或通知门卫,在第一时间启动报警按钮。(学校紧急报警电话装在传达室和校长室)

(二)统一指挥

按照“统一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应急报警体系,统一应急通信平台”的要求,学校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妥善、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减少损失。接报后,校长、护导教师、保卫人员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负责与犯罪分子周旋,德育处和其他教师负责保护学生,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快速处置。学校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迅速按照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和事态发展,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就近医院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五)遵守法纪。在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时,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四、组织指挥

(一)启动处置预案。发生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后,启动本预案,按照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开展工作;

(二)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学校负责人要按照市应急联动中心要求进入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现场指挥部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2、现场指挥部由下列人员构成:

(1)总指挥。由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校长任现场指导部总指挥。

(2)副总指挥。由后勤主任担任现场副总指挥。

(3)现场指挥员。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由德育主任担任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员。

(4)指挥联络组。由校长室、德育处、后勤组组成指挥联络组。指挥联络组主要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具体事务,下达现场指挥部门的指令,记录现场处置情况,协调各参与有关工作,与区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系。

3、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程序

(1)进入岗位。学校负责人、联络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后,到指挥联络组领取统一编号的通信工具和识别标志,并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情况汇总。参与现场先期处置的学校负责人迅速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现场处置情况,由指挥联络组负责汇总。

(3)分析判断。学校负责人要向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详细报告事件的危害程度、是否存在遭受后续攻击的可能,以及自己的分析意见。

(4)指挥决策。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现场指挥部迅速研究现场处置措施,果断作出指挥决策。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疏散师生。学校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立即有序地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区,并明确专人负责维持秩序,疏散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时,要开辟临时场所安置,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

(二)封锁现场。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学校准确向警方提供案发地的通道等情况,并配合做好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工作;若学生家长或围观群众欲越过警戒线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劝阻及情绪稳定工作。

(三)预备攻击。当防恐突击力量做好武力突击准备时,学校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中心现场的封锁工作,配合救护力量做好准备工作。

(四)武力突击。反恐突击力量实施武力突击时,学校要做好已疏散师生的隐蔽工作。

(五)现场处理。抢救伤员,将伤员送至相关医院时,学校派人陪同前往;公安部门负责核查被解救人质以及的真实身份,并组织开展现场尸体的辨认工作,学校要配合做好师生身份核对工作。

(六)现场清理。学校要配合各级部门工作人员清理现场。

(七)报告情况。现场指挥员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或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学校要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学生伤亡情况。

六、善后处置措施

(一)评估分析。劫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恐怖事件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对本区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威胁进行评估分析,并下达指令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本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时公布案情。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根据相关报道原则,筹备召开新闻会,适时公布案情和调查情况,或请区教育局领导发表讲话。学校不向社会公布案情。

(三)收集社情动态。学校要做好当事学生及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举一反三,布置防范等工作,关注辖区内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

(四)安抚慰问师生。学校迅速派出干部安抚伤员及死者家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对师生及家长提出的正当要求尽快予以满足。

(五)其他善后工作。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学校要立即汇总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并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七、处置保障。

学校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加强日常工作,为处置劫持学生事件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学校反劫持应急处置队伍。学校应急队伍的总体情况、力量组成、处置能力,每年年初接受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和评估。学校应急队伍的重大调整和人更,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备案。

(二)开展应急演练。学校制订相应的处置方案,并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设施保障。学校对110报警按钮、红外线周界报警和学生宿舍监控装置等安全防范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四)通信保障。学校值班室电话要有来电显示功能,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家庭电话及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八、防范和宣传

(一)宣传教育。学校要加强有关预防恐怖袭击常识的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恐怖活动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家长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二)培训演练。学校要将应对和处置反劫持事件的相关知识纳入各级学校领导的培试课程。对反劫持应急处置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切实提高他们应对和处置劫持事件的能力,学校要不定期地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专项演练。

九、预案管理

学校要根据本预案的实施细则,报区、镇教育行政部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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