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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土地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制度经历了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阶级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也就是土地公有制。奴隶社会,土地制度是以西周实行的井田制为代表的土地国有制,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密不可分,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牛耕的推广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井田以外的荒田被大量的开垦为私田,加之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在井田上耕种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遭到破坏。鲁国实行按亩收税,其他诸侯国也竞相效仿,这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秦国以及其他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促进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自耕农成为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
二、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
重农抑商政策强调发展农耕,限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它是古代中国历代王朝采用的最基本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政策主要指禁止国人出海贸易,严格限制外商来华贸易。重农抑商政策与闭关锁国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可从实施阶段、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比较。
1.实施阶段:前者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后者实施于封建社会衰落时期。
2.实施目的:前者在于压制商人势力,维护封建统治经济基础;后者在于防御外来殖民势力,维护封建体制。
3.根本目的: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前者是要严格控制国内市场和商业活动,后者是要禁止国人出海贸易,限制外商来华贸易。
4.影响:两者都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前者在封建社会初期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到中后期则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后者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长期与世界隔绝,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古代三大经济部门的特征
1.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特点
把握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可从生产模式、生产方式、农业结构等角度着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以小农个体经营为主是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精耕细作技术是我国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在没有天灾、战乱和苛政的情况下,“男耕女织”式的小农经济可以使农民勉强自给自足。从农业结构上看,以粮食种植业为主,以家畜饲养为辅。中国古代的重大文明成就都是在农业经济发展基础上取得的。小农经济是推动精耕细作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中国古代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础。但是,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分工,很难扩大再生产,阻碍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发展,到近代以后,它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因素。
2.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特征
古代手工业是指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工具的小规模工业生产。手工业产生时从属于农业,主要表现为家庭手工业。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所以,手工业的第一个特点是其生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夏商周时期以青铜铸造为代表的手工业,由官府垄断、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春秋战国时期,逐步形成了官营、私营、家庭手工业三种经营形态。官营手工业产品精美,享誉世界,直到明代前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私营手工业后来居上,占据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而家庭手工业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它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但技术落后,生产分散,妨碍了市场的发育。这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第二个特点,即官营、私营和家庭手工业三种经济形态并存,官营手工业占据特殊地位。第三个特点则是手工业的生产技术不断进步,长期领先于世界,产品远销海外。第四个特点就是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劳动分工越来越细,着名的有冶金、丝织和瓷器制造。此外,手工业发展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并长期受到农业生产的制约,手工业的布局随着经济重心南移而变化也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一大特点。
两千年来,“大一统”的中国在其政治及经济政策上,一直保持着较为稳定的状态。此种状态的维持得益于,“国家主义”的需要与其经济政策之间,保持了一种相互满足的张力。而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努力,及其较为完善的文官体系与独特的文官组成,使得之种张力成为可能。
“大一统”中国以其政治上的集权主义和经济上的重农抑商为主要形式,相辅相成,对中国两千年来的社会文化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此种政治、经济政策,无论古今均有持相左意见者,在近代更成为一股巨流。众多学者在批判的同时,也对此两者在中国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生命力进行了深入的反思。
所谓“国家主义”是指在社会的经济、文化生活中,“国家”处于一种突出的被强调的地位。它更多是社会生活的实际策划者和组织者。但是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实际政治却是专制政治。政治权力的根源来自君而非来自民,于是事实上,君才是真正的政治主体。由此所谓的“国家主义”也便转而为“君本主义”。理论上,“国家”与“社会”的冲突,也随即变为实际生活中“君本”与“民本”的冲突。而“大一统”国家,更多地是打着“民本”的旗号,行“君本”之实。此处的“君本”,具体到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便是如何有效地运用统治手段以维护“中央即君主”的权威,但此种手段又须具有理论上和现实上的可行性。因此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君主必须找到适合专制政体的统治方式,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君主要维持其统治又必须关注“民本”。这就导致中国古代王朝在“重农”政策之外,有时也采用灵活的现实主义措施,实行农商并重,以恢复和发展国家经济。比如西汉帝国和大宋王朝时期,在农业手工业兴盛发展的基础之上,商业也很繁荣,海外贸易也很兴盛。这当然有造船业发达和北宋指南针运用与航海的因素在里面,但不可否认,这种商业繁荣的局面主要来源于国家政策的宽容与引导。
西汉初期,政府实行了相当自由的商业政策,开关梁,弛山泽之禁,使富商大贾可以自由“周游天下”,从事商业贩运活动,到汉武帝以后,西汉政府在总体上对商品经济加强了宏观调控,推行工商业国有化政策、重官商。如汉武帝时实行盐铁官营,把有关国计民生的盐铁由国家垄断经营,由中央在各地设盐铁官,利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和国家资本控制盐铁生产的生产流通,此时,中央和地方官多由富商担任。“除故盐铁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其实质是国家调节工商业结构,利用国家资料对经济宏观调控是发展商品生产的有效措施,而且还改变了汉初商人及其子孙不得为吏的规定,商人正是由于盐铁官营的政策实施而步入仕途,获取了较高的政治地位。对于不法豪商,汉武帝则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使国家商业资本上升,并不断分割富商大贾的商业利润,加强国家财政收入,维护中小商人和小农的利益,较好地调节了农商比例关系,把商品经济发展引向正常轨道。
而两宋时期,我国商业更是繁荣,发行和流通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海外贸易也是空前活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宋代进出口货物的种类、数量比前代更多。
宋代进出口货物达410种以上。按性质可分为宝物、布匹、香货、皮货、杂货、药材等,单是进口香料,其名色就不下百种。进出口货物还有不同的来源和市场。如南海地区主要进口香料、宝物、皮货、食品;精刻的典籍主要销往高丽和日本。
(2)宋代贸易港口更多,政府对海外贸易的管理更细。
宋代对外贸易港口有20余处,设有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5个市舶司,市舶司下有的还设有市舶务、市舶场等下属机构。宋神宗元丰三年,政府正式修定“广州市舶条(法)”,委官推行,并援用于各市舶司。
宋代海外贸易接经营者身份可分官营和私营二类。官府经营又分2种:一种是国家之间的以交换礼物形式的所谓“贡”“赐”贸易。这种“贡”“赐”贸易是很频繁的。据《宋史》、《宋会要》等不完全统计,高丽向宋派出的使臣达30多次,另一种是宋政府派使臣到海外贸易。私商经营也分而种:一种是权贵和官僚:一种是民间商人,包括豪家大姓和中小商人。
宋代海外贸易如此兴盛,怎样解析这一现象呢?这个问题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因为凭学生的知识储备,完全可以从多个方面解析这一现象。
(1)从地理条件看。自唐代安史之乱后,吐蕃、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相继崛起,隔断了宋朝与海外的陆路联系,于是东南方的海路就成了宋朝对外贸易的唯一通道,海路贸易因而更加兴盛。
(2)从国际环境看。、塞尔柱突厥人的兴起,迫使活跃的阿拉伯商人把贸易视线转移到东方,向东方开辟商路,越来越多地出入我国沿海口岸。这就从客观上为宋代的海外贸易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3)从国内环境看。宋代是我国经济重心南移的重要时期。由于北方的战乱,人口流徙到南方,大量南徙的北方人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了江南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加上南方优越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以及南方人经济观念受传统束缚相对较轻,有利于南方经济的迅速发展,耕地面积扩大了,稻、麦、茶、桑、甘蔗的种植更为普遍,产量很高,并成为出口产品,推动了海外贸易的发展。宋代的手工业部门如制瓷业、纺织业、矿冶业、金属制造业在前代的基础上均有所发展;活字印刷术使书籍大量出版成为可能。这些都为海外贸易提供了新货源。
笔者以2009-2013年全国及各省市历史高考试卷(见表1)中古代中国商业史的试题作为分析对象,尝试着探寻试题及相关教科书知识的学术背景,据此略谈“古代中国商业经济”专题的复习方法,以就教于广大同人。
表1 2009―2013年全国及各省市高考试卷数量
商业史是中国古代经济史考查的重点。据笔者统计,在五年高考的选择题中,商业史占古代中国经济史考题的一半以上。(具体数据统计见表2)
表2 2009―2013年中国古代经济史选择题题量统计(单位:题)
非选择题中每年都有试卷考查古代中国商业经济,其中2010年最为集中,在全国15份高考卷中有9份考查古代商业经济。2013年,浙江卷首次出现古代经济史的非选择题,考查明清江南经济发展。商业史作为中国古代经济史考查的重点,这种现象并不偶然。它既说明了古代商业经济是古代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代经济的重要现象,也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史学界对古代商业史广泛、深入、持续的研究。
一、依托古代商业经济的通史研究,建立知识结构
古代商业史内容丰富,在历年高考中涉及的知识点较多。笔者对选择题考查的知识点做了大致的分类统计(见表3)。在非选择题考查中,知识点主要涉及唐、宋、明、清的抑商政策、专卖制度、市镇经济、海禁政策及对外贸易、商业经济与社会文化等内容。
表3 古代中国不同时期商业史选择题考查知识点分类表(单位:题)
通过上述对高考试题的粗略统计和对古代商业史研究的初步了解,推知古代商业经济考查的特点大体包括:涉及面广;重点突出;体现专题史研究的“通感”;考查内容涉及的都是学术研究相对成熟的领域。
建立知识结构是我们兼顾点面、形成“通感”的常用复习方法之一。建立怎样的知识结构才能让学生的复习更接近于高考要求,这是一个问题。鉴于高考试题一般都有一定的学术背景,笔者依托古代商业经济的通史研究,建立《古代中国商业经济》专题的知识结构。
有学者研究指出,商业史的内容应包括商业发展、商人阶层、商业政策和商业思想四个层面。其中“商业发展”的内容最为丰富,包括发展状况、城市经济、商业组织、商业活动、贸易发展、商品流通等等。此外,商业经济不是孤立的,它与其他经济、社会现象相互依存、相互制约。[1]高考试题考查的内容基本上覆盖了上述四个层面,又以“商业发展”和“商业政策”这两个层面的考查为重。还有学者研究认为,古代商业经济经历了战国秦汉、唐宋、明清三个发展。[2]人民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二《古代中国商业经济》(以下简称“必修二古代商业经济”)所介绍的主要内容正是这三个时期。根据上述分析,勾画知识结构框架图如下:
这张结构图,以古代商业发展的三个重要时期为时间线索,把“商业活动”、“商业政策”和“商人阶层”作为知识点分类项目,结合教科书内容又可以分成若干子项目,这构成了古代商业经济的“内环境”。其“外环境”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每个时期商业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影响;二是明清经济与同时代西方近代经济的比较、明清经济与近代中国社会的联系。必修二古代商业经济的知识略显散乱,建立知识结构并不容易。笔者结合学者们对古代商业史的研究和教科书知识,提出以下几种整理知识的具体方法。
1.“散”的知识要“合”
以“商贸活动范围”这一项的知识整理为例。《古代中国的商业经济》一课中写道“汉代商运活跃,史书中有‘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的记载”,商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在《古代中国的手工业经济》一课中叙述了汉代“丝绸之路”的史实,由此可知商品流通范围通过丝绸之路扩展至西亚和地中海地区。该课还介绍了唐宋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明清时期的商贸活动范围,可以通过教科书介绍的城市和市镇发展推知商贸活动范围的扩大,还可以通过“晋商”和“徽商”两则“知识链接”来了解此期商品流通扩大到海外更多的国家和地区。通过上述知识整合,大致可以概括出古代商贸活动范围的发展特点。
2.“断”的知识要“连”
在《古代中国的手工业经济》一课中提到了“丝绸”和“瓷器”这两项大宗贸易商品,在《古代中国的商业经济》一课的“晋商”知识链接和“《估客乐》”资料卡片中列举了唐代和清代的贸易商品,这些知识反映了古代商品结构的演变。商业史研究认为,生产资料和生活日常用品在商品构成中所占的比例是判断商业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教科书中出现的这些知识呈“点”状分布,并不连贯。教师在复习教学中可以作适当补充,如补充说明不同时期主要流通的商品等,让学生了解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商品结构中逐渐占主导地位的发展趋势。这一趋势“反映的是古代中国市场内涵与外延的同步发展,成为商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体现”。[3]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补充的史实并不要求学生掌握,只是作为学习的知识背景。通过形成知识“线”帮助学生理解教科书中出现的“点”状知识。
3.“隐”的知识要“挖”
必修二古代商业经济对“城市经济”有较为翔实的叙述,细分起来可以包括“市”的空间、“市”的布局、“市”的制度等等。我们一般关注坊市布局和政府对“市”的管理,而“市”的空间演变很可能被忽略。根据教科书上的知识,可以挖掘出这样一条线:“市”首先出现在城,南北朝时乡村中出现了“市”,名为“草市”,唐宋时有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在工商业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一些草市围绕着地区中心城市发展成为市镇。有学者指出:“唐宋以来农村集市贸易的发展,明清江南市镇商业的发展,显示了商业的显著进展。”[3]
4.“薄”的知识要“厚”
《古代中国的商业经济》一课中列举了清代的名镇,叙述略显单薄。研究指出,这些市镇之所以成名是有经济原因的。有的市镇因专业化的手工业生产出名,如制瓷业发达的景德镇、冶铁业见长的佛山镇、丝织业繁盛的盛泽镇;有的因商品集散中心出名,如商业市镇汉口镇、朱仙镇。在教科书已有知识的基础上适当提升,加厚一点认识,使学生认识明清时期手工业发展的程度和新兴市镇的专业化特点。
5.“专”的知识要“通”
根据课标和教学指导意见要求,虽无需对商业经济发展三个重要时期的背景条分缕析,但宏观上了解其时代背景是有必要的。时代背景中有两个古代商业经济不同发展时期的共性因素:一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二是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前者反映了古代经济结构中农、工、商之间的关系,后者则体现了政治对经济的影响。同理,每个时期商业经济发展的社会影响也需要我们结合必修的知识,从不同社会领域的角度加以综合分析。除此之外,明清时期的商业经济与近代中国、西方经济发展的联系,更是需要我们打通古今中外的相关知识,获得相应的认识。
通过学生自主整理知识和教师介绍学术研究成果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知识结构,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科书中的相关知识,另一方面也为学生概括古代商业发展的特点提供了提炼角度和较为充实的史实。当然,建立知识结构还只是第一步,对于高三学生来说,更重要的是能通过调动和运用知识,达到内化知识结构的效果。为此,教师还需要组织新材料、创设新情境、提出新问题。除了文字史料之外,图和表也是经济史研究重要的信息载体。下面各举一例供参考。
【例1】图1、图2和图3分别是汉代、唐代和宋代“市”的局部图。
根据这三张图,学生可以结合所学知识提取“市”的相关信息,解释这些信息;还可以认识从汉到宋“市”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原因。
【例2】 明中叶以来苏州府市部分县区市镇数量增长统计
这张数据表摘选自樊树志的《江南市镇:传统的变革》一书。解读这张表格,有两个点可以关注:一是不同时间段市镇数量发展的增幅变化;二是明清(前期)和晚晴时期市镇数量发展原因的比较分析。
针对浙江省历史高考的要求,需对学生进行两个“特别加强”:一是特别加强知识结构的建立和应用;二是特别加强训练提炼材料信息、准确而快速地建立材料与教材的联系并能调动有关知识加以解读的能力。
二、依托古代商业经济的专题史研究,突破复习重点
商业政策对商人、商业发展的影响至深,其中最重要的政策是抑商政策。从前述表3中可知,五年来选择题中考查抑商政策的题目最多,在非选择题中也考查过唐代和明代的抑商政策,抑商政策一直是高考的重点内容,也是古代中国商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还是学生复习的主要难点之一。笔者曾对一所重点中学的高三文科班学生做过一个问卷调查,学生最大的疑惑是:为什么历代政府抑商,商业经济还在不断发展?解开这个疑惑的关键在于理解历代政府抑商政策的变迁及其本质。为此,笔者依托学者们对抑商政策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教科书的相关知识和高考试题,尝试着对抑商政策作一个粗略的解释。
必修二古代商业经济中指出“‘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在“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历代王朝固守“重农”政策,其第一要义是“固农民于土地家园,以保证其统治秩序的稳定”。[4]故其政策相对稳定。然而“抑商”却不可泛泛而论,它比“重农”政策复杂、多变。重农不一定就抑商,抑商也不仅仅是为了重农,应把“重农”和“抑商”分开,重点理解“抑商”政策。这几年高考重点考查“抑商”也反映了这一点。
“抑商”并不是自古就有,它肇始于战国,至秦汉渐成体系。商鞅采取的抑商政策“不让商业自由发展,而是在国家的干预下有控制地发展商品流通”,有利于国力增强。西汉是抑商政策发展的重要时期。汉之初,为了稳定秩序和恢复经济,“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5]。有学者研究指出,虽说“重租税”,但对当时的商人来说,负担终究是不大的。[6]学者们普遍认为与前朝相比,汉初政策重在“贱商”,而对商人的经济活动没有多少实质性抑制。到了惠帝和吕后时期,政府“复驰商贾之律”,“贱商”也没有汉初那么严格,只是规定“市井之子孙,亦不得市宦为吏”;汉文帝时更是“开关梁,驰山泽之禁”,不多久,就形成了“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7]的商业繁荣局面。汉代前期经济的恢复发展得益于商业发展,但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悬殊、富商大贾财大气粗力强、农民弃农经商的日益增多等现象。有了这些史实铺垫之后,我们便能读懂晁错的话:“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8]为了稳定统治秩序,增加国家收入,汉武帝时期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打击富商大贾。其措施可以用“发钱”、“收钱”和“管钱”来概括。“发钱”是指改革币制,发行五铢钱,杜绝富商大贾私自铸钱发钱。“收钱”是指征收重税,使很多富商大贾经营数年积累起来的财富一夜之间“贡献”给了国家。“管钱”是指政府推行盐铁专卖制度,大力发展垄断性的官营工商业。有学者指出“专卖制度的理论基础为重商论。国家为什么要与商人争利,根本点就在于国家充分认识到了商业的重要性,特别是看到了商业能为国家带来巨额财政收入的功能”。[9]虽然专卖制度与此前的抑商政策,理论基础和具体措施均迥异,但都起到了抑制富商大贾的作用,因此有学者把专卖制度也列入“抑商政策”范畴。
五年来高考考查多集中在西汉前期抑商政策与商业发展关系的理解上,帮助学生准确理解晁错的那句话仍是复习中的关键。对汉武帝时期盐铁专卖制度的考查虽少有涉及,但在复习中我们仍可适当关注,这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汉代的抑商政策。
唐朝前期抑商政策的表现与西汉初年颇为相似。一方面继续贱商令,另一方面则放松对商业活动的控制以恢复经济。唐太宗即位之初就下令“潼关以东,缘河诸关,悉宜停废”;“其金银绫绢等杂物,依格不得出关者,不得须禁”。[10]安史之乱后,唐朝政府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政府加强对商业的经济干预,大力推行专卖制度,其中最著名的是刘晏的榷盐法。必修二古代商业经济中指出:唐代“一入市籍则不得为官的制度依然继续实行,商人实际上没有取得自由民的平等地位”,他们在“社会上遭受鄙视,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也遭受歧视”。理解该现象的时候,首先不要混淆了“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社会地位不高,不等于经济实力差;其次,要把“唐代商人”理解得稍微复杂一些,商人有大有小。在唐代“富商大贾与官府的结合更加紧密,倚仗官府提高其地位,取得经营特权,而且介入政治”,而中小商人“所受的剥削愈益严重,日子愈益难过,最后不得不起来参加抗争”。[11]2013年浙江卷第16题考查学生对唐代商人经济和政治地位的反差现象的理解。2011年海南卷第26题非选择题则考查了唐代商业经济的发展表现及其与农业生产进步之间的关系。
宋代为了财政需要,加强对商品的专利政策,专利范围扩大,体系也更完备。“宋代盐、茶、酒、矾、香几项的专卖收入一年达4490万贯,这一数目远远超过唐朝财政总收入中的货币总数”[4]和前朝相比,宋代政府抑商政策更加放松,政府屡次下达减少商税等“恤商”令。古代商人地位的低下主要表现在工商业者不得入仕做官,在宋代,虽然伦理范畴内的“贱商”观念仍然存在,但这种情形开始转变。清代有人说“古者士之子恒为子,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11],而富商大贾与官府的联系则更为紧密。近几年宋代商业经济的考点有:理解政府重视商业经济的政策、认识商业收入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了解宋代专卖制度、说明宋代商业经济与社会文化生活之间的关系等。
明清以来,手工业的进步和商业的活跃发展带来了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变化。伴随着新景象不断涌现的是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对统治者而言,是一种严峻的挑战。为什么明清时期繁荣的商品经济最终没有导致社会转型?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一些学者的心头。王家范先生指出:“两宋以来,在经济态势上确实出现了新的局面,明显的是货币经济逐渐取代实物经济的地位,‘商业资本主义’在若干地区获得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在江南地区。……它有两条出路:一条是革新生产技术与生产组织,调整经济结构,扩张实体经济,创新出‘工业资本主义’,使社会财富增长走上更高一级台阶。一条是引导消费畸形增长,权力与财富的勾结更趋紧密,有权者愈富,无权者愈贫,生产者停滞在简单再生产的境地,实体经济的经营者又缺乏改革的动力,社会财富增长滞缓。”[12]明清走的是后面一条路,历史证明这是一条死路。这种境况直至近代才开始逐渐转变。近几年考题突出考查明清时期商业经济发展的进步以及政府的抑商政策对这种进步及社会转型的阻碍,这是明清商业史中老生常谈却常说常新的话题。2012年全国大纲卷第15题、2013年江苏卷第4题都关注了明清商业经济发展对社会“贱商”观念的冲击。从社会史角度分析明清商业经济及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新的思路。
在复习教学中,我们可以参考上述解释,立足于教科书内容简析历代的抑商政策,并辅之以高考试题训练。通过这样的复习,我们对抑商政策大体上可以形成两点基本认识:一是抑商政策是一项政府通过与商人争利和夺力(劳动力)维护专制王朝的经济基础,巩固统治秩序的经济政策。二是该政策的实质是重商利,抑商人;重官商,抑私商。这两点认识可以作为理解整个古代中国抑商政策的重要支点。
《古代中国商业经济》专题中还有其他一些重点,如“‘市’的演变”、“江南市镇经济”、“明清海禁政策”、“明清时期社会转型之困境”等等,限于篇幅,就不一一展开了。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笔者以为如果有时间有准备,可以设计一堂探究课,组织一些材料,让学生通过阅读与思考,了解围绕这个问题的学术争论的大概情况,这样更妥当些。
在“考什么,教什么”的背后,其实有一个“读什么”的问题。要读出“考”与“教”的学术背景是需要读一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的。高三教师整日周旋于上课、组卷、批改与讲评之间,的确很辛苦,然而还是要尽量挤出时间多读一点,因为站得高才能看得宽、望得远,才能让学生多一些学业上的收获,多一些对历史的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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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法产生条件 历史起点 内在精神追求 现代性
一、引言与解题
社会是法律发展的基础,法律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受一定的社会需要所制约,立法者必须以社会客观事实为基础,以事物的本质为前提,以事物的必然性为依据。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1,他还指出:“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2,“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3。因此,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是法律创制活动的深厚渊源,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也直接同社会经济生活相关联。研究经济法的现代性,必须首先理解经济法起源的社会历史基础,理解经济法的成长机理。亦就是说,经济法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些社会历史条件有何特点?这些社会因素和条件是怎样影响并作用于法律生活从而形成了经济法(部门)?要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从市场经济和国家干预的关系入手,正是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经济法现代性的历史奥秘。
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界在系统研究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条件这方面,著述较少,较早对此有过专门研究的著作仅有两本:一是张守文,于雷合著的《市场经济和新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93年版),二是周奎正等人合著的《中国当代经济法论纲》(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93年版)。此后,纷繁众多的各类经济法教材对此问题偶有触及,但多是一笔带过,或者干脆不提,甚而还有一些让人费解的论述(本文第五部分将对此展开反思)。令人欣喜的是,在200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杨紫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研究》第1卷中,刊登了两篇有关此问题论述的力作:漆多俊教授的《论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周林彬教授的《经济法的经济根源——兼论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边界》。但遗憾的是,漆文对政府干预失灵的原因以及由此对经济法的影响未加以分析,而周文虽有所论及,但由于文章论述的中心议题并不在于此,也未加予深入分析,但窃以为,正是在这里,现代经济法才得以真正产生!
毋庸置疑,政府干预经济必然带来经济政策立法,但是否可以认为经济法就由此产生了呢?不能!因为政府干预失灵后,随之而来的必定是大量经济政策立法的失灵和废除即经济法律的失败。而任何一个法律部门意义上的立法,必须考虑其计划性,稳定性和协调性和合理性。在这一点上,那些大量的为应付经济危机的一时经济立法并没有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而且还应看到,这些立法仅仅是带有干预经济的性质,其职能远非今天的我们所说的经济法的职能。所以,这些所谓的经济政策立法与其说是经济法,倒不如说是披着经济法的合法外衣,实质上 是政府一时的经济性的行政指令,根本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
那么,经济法的现代性或者说经济法到底有什么样的显著特点?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认识一下何谓“现代性”。“现代性”问题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学术界讨论中心之一,其核心是合理化问题。大致说来有两种分析,一是把现代性作为断代史意义上的史学概念,描述的是西方社会自文艺复兴以来的历史沿革和基本特征,是和“古代的”“近代的”相并列,和“传统的”相对立的一种对欧洲近现代史的概括性的称谓;二是把现代性作为精神理想意义上的哲学范畴,探求的是支配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历史变迁背后的规范和理想。本文认为经济法具有现代性,也从上述两方面来论述,一是从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起点上分析,二是从经济法的内在精神追求上分析。本文认为经济法的现代性表现在:
1.在历史和时间起点上,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政府干预失灵的特定历史下产生的法律部门。它并非是政府干预出现伊始便产生,而是在政府干预失灵后为解决政府干预失灵应运而生。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普遍实行国家干预,制订了大量的经济政策,但由于这些经济政策立法先天就不具备现代经济法的规范政府干预的职能,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政府干预的滥用,最终政府干预走向失败,从美国开始,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60、70年代经济出现“滞胀”,宣告“政府失灵”。也正是在这时候,现代经济法作为解决“政府失灵”的有效手段应运而生了。
2.在内在精神追求上,一方面,经济法具有双重职能。它不仅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有效手段,也是政府干预的约束和规范,是政府干预法治化和市场秩序优化的必然需求。可以说,只有认识到经济法的双重职能,才能防止出现“政府失灵”,使政府干预经济在一个法治的轨道上协调,长久,有效地进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而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产生的经济法无疑应肩负起上述双重职能。另一方面,现代经济法法益保护也具有双重性。既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又兼顾市场经济个体私利的保护,实现社会公益和个体私益的最大协调和平衡。
据笔者翻阅的资料,国内经济法学界首先提出经济法具有“现代性”这个词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守文教授,他在《论经济法的现代性》4一文中提出了此概念。笔者深感此概念的理论意义和精辟所在。(在笔者看来,它至少有三点理论意义:1,有利于划清经济法和民商法、行政法的界限;2,有利于从理论上更好地论证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3,有力地论证了“经济行政法”和“战时经济法”,“古代经济法”等不属于现代经济法的范畴。)本文将从作为一个真正法律部门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分析中来引出经济法的现代性,并试图运用经济法的现代性对我国经济法制建设和国内若干教材上的理论进行反思。
二、市场经济与市场失灵
学和行本来是有机联着的,学了必须要想,想通了就要行,要在行的当中才能看出自己是否真正学到了手。否则读书虽多,只是成为一座死书库。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知识要点历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代中国经济的基本结构与特点1、发达的古代农业(一)早期农业生产的出现
1、中国是世界农业起源地之一,距今一万年左右农业开始起源,距今七八千年时原始农业已相当发达,是世界上最早培植水稻和粟的国家。
原始农业的主要耕作方法是刀耕火种。
2、商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农具,但使用并不普遍,农业生产仍以石器、木器、骨器为主;
人们已懂得了开沟排水、沤制绿肥、除草培土和治虫灭害等技术;西周时后世的主要农作物基本具备;家庭饲养业也得到发展;人们也由经常迁徙走向定居生活。
(二)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
1、耕作方式的发展:
自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逐渐推广;西汉赵过推广两人三牛的耦犁,并出现犁壁;东汉出现直辕犁;隋唐时期出现曲辕犁,并增加了犁箭、犁评。
2、耕作技术的进步:
①耕作方法:春秋战国出现垄作法,西汉赵过推广"代田法"。
②耕作技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旱地形成耕耙耱技术;南方水田也采用耕耙技术。
③耕作制度:汉代基本上以一年一熟为主;宋代推广水旱轮作的稻麦复种制;明清时期,北方黄河流域形成了两年三熟制和三年四熟制;南方长江流域发展多种形式的一年两熟制;闽江和珠江流域一些地区形成一年三熟制。
3、水利设施的完善:
著名的水利工程有战国时期的都江堰、汉朝的漕渠、白渠和龙首渠等;人们还创造和改进了灌溉工具,曹魏时马钧改制翻车用于灌溉;唐朝时创造了筒车;宋朝出现了利用水力的高转筒车;明清时出现风力水车。
(三)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
1、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劳动者在田间集体耕作。
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逐渐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逐步形成。
2、小农经济的特点:分散性;
封闭性;落后性;脆弱性。
3、小农经济的地位: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始终占主导地位;
小农经济又是两千多年中国封建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它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徭役兵役的主要来源,它的兴衰关系到封建经济的繁荣和封建政权的安危;它长期的牢固存在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和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4、对小农经济的评价:
小农经济下的农业处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拥有一定的土地、农具和牲畜等生产资料,劳动产品除缴纳赋税外可供自己支配,因此他们具有很高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努力提高耕作技术、精耕细作,在较长时期内推动了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和国家的统一。但随着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性别分工,很难扩大在生产、很难提高生产技术,这就日益阻碍了社会分工和社会交换,从而影响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持续发展。到了近代小农经济越来越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它成为了阻碍近代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
2、古代手工业的进步(一)素称发达的官营手工业
1、官营手工业由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
它凭借国家权力,征调优秀工匠,使用上等原料,生产不计成本,产品大多精美。
①商周时代,青铜铸造进入繁荣时期,展示出辉煌灿烂的青铜文明。②西周晚期中国已有铁器,人工冶铁属于春秋时期,战国时期掌握了铸造生铁技术,发明铸铁柔化技术和多管鼓风技术,东汉杜诗发明水力鼓风冶铁工具--水排,北宋时普遍使用煤作冶铁燃料,南宋开始使用焦炭冶铁。③春秋晚期掌握了炼钢的方法和淬火技术,西汉掌握了炒钢技术,"百炼钢"在西汉出现,南北朝有灌钢法。
2、丝织业:世界上最早养蚕缫丝织绸的国家;
商代室内养蚕很普遍,并出现了织机;西周丝织技术突飞猛进,出现斜纹提花织物;战国时出现多种丝织品;西汉在长安设东西织室,发明了提花机;唐代丝织技术进一步提高,并吸收了波斯等国的技艺;宋代丝织品种类繁多,织锦吸收了花鸟画中的写实风格;明清时期,丝织业的发展进入鼎盛时期,明代中后期,丝织业最早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3、商代已烧纸出原始瓷器;
东汉烧出成熟的青瓷,北朝烧出成熟的白瓷;唐朝形成南青北白两大制瓷系统;宋代是我国制瓷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元代烧出了著名的清华和釉里红,我国进入彩瓷生产时期;明清时期,青花瓷、彩瓷、珐琅彩争奇斗艳;江西景德镇是著名的瓷都。
(二)艰难经营的民间手工业
1、元朝时,民间棉纺能手黄道婆推广先进的棉纺织技术,棉纺织品产量增多,改变了丝、麻、棉的纺织品比例。
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民营手工业甚至超过官营手工业,占据全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
中国古代手工业享誉世界
2、西汉开始,中国丝绸远销亚洲、欧洲,为中国获得"丝国"的誉称。
唐朝起,中国瓷器大量输出国外。
(三)资本主义萌芽
明朝中后期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一些地区、一些生产部门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其标志就是手工业工场。除苏州的丝织业外,在江南的棉布袜制造业、榨油业、矿冶业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资本主义萌芽。清代资本主义萌芽继续缓慢发展:手工工场的规模扩大了,分工更细密了;出现的手工业部门和地区增多了。
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稀疏地出现在个别地区、个别生产部门,多为分散的手工工场,发展速度又相当缓慢。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始终未能发展到工场手工业阶段,其力量还远远不足以分解封建生产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仍占据主要地位。
3、古代商业的发展(一)重农抑商下的古代商业
1、先秦时期:古代商业活动兴起于商代,商朝的移民为了维持生计,进行商品交易,周人称其职业为在"商人";
春秋战国时期,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城市商业繁荣,商人社会地位提高,各地出现了许多拥有雄厚资产的大商人。
2、秦汉时期:商业初步发展。
国家的统一和农业、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商业的发展,但由于重农抑商政策的推行,商业艰难发展。商人经商受到地点、时间的限制,商业总体水平发展不高。
3、隋唐时期:商业进一步发展。
由于农业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特别是大运河的开通促进商品流通的范围扩大。都市和乡村贸易发展起来;柜坊和飞钱相继问世。
4、宋元时期:商业空前繁荣。
农业和手工业的高度发展,政府逐渐放松了对商品交易的限制,水陆交通便利,促进了两宋商业的繁荣,出现了纸币"交子"。商税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元代交通发达促使商业继续繁荣。
5、明清时期:商业继续繁荣。
农副产品大量进入市场成为商品,货币的作用越来越大,出现了地域性的商人群体,叫做"商帮"。实力最强的是徽商和晋商。
(二)市的变迁和城市的发展
1、宋朝以前,县治以上的城市,一般都在特定的位置设市,市四周有围墙,与民居严格分开。
官府设市令或市长,对市场交易进行严格的管理。
2、宋朝时,城市中坊和市的界限被打破,市分散在城中,城郊和乡村的"草市"也更加普遍。
经营时间限制也被打破,早市、夜市昼夜相接,交易活动也不再受官府的直接监管。
3、丝绸之路的开通、大运河的开凿、经济中心的逐渐南移等,也催生了一批城市的兴起和繁荣。
扬州、成都 成为当时最繁荣的大都会。
(三)官府控制下的对外贸易
1、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发展概况
西汉: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的开通,对外贸易逐渐发展起来,主要商品是丝绸。
唐朝:广州成为重要的外贸港口,政府设立市舶使,专管对外贸易。
两宋:为增加财政收入积极发展海外贸易,海外贸易税收甚至成为南宋国库的重要财源。
元朝:主要的港口有泉州、广州和庆元(宁波),泉州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
明清:对外贸易萎缩。明清两朝实行"海禁"和"闭关锁国"政策。
2、中国古代官方贸易的特点及目的
官府控制下的中国古代对外贸易,朝贡贸易即通过朝贡和赏赐完成交易占有重要地位。特点是"厚往薄来""倍偿其价"。目的是在政治上宣扬国威,而不是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4、古代的经济政策(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1、土地制度的演变历程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公有制
(2)奴隶社会--井田制。夏、商、西周时期,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与买卖;同时要向国王交纳贡赋。那时的耕地,成方成块,形同井字,被称为"井田"这种土地国有制度被称为"井田制"。实质上是一种名义上国有而实际上是各级奴隶主私有的土地制度。
(3)春秋时期--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4)封建社会--以私有制为主体多种土地制度所有制并存。封建社会有四种土地所有制;①土地国有制:国家政权直接掌握的土地,由国家经营,主要用于封赏和对农民授田。代表性的土地制度就是均田制,即封建国家把控制的土地分给农民使用。②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③小农土地私有制:广大农民占有很少土地。④君主土地私有制:君主直接掌握的一部分土地,其收入主要用于君主开支。
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它在封建社会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2、土地兼并
①概念:指地主官僚贵族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农民土地甚至国有土地,使封建国家、农民控制的土地数量急剧减少,土地逐渐集中到地主手中。其根源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土地私人所有,土地可以买卖和转让。土地兼并既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封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②土地兼并产生的影响:在政治上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导致社会矛盾尖锐;豪强地主势力的增强影响中央集权。
经济上造成农民普遍贫困,使之无力购买手工业品,影响了手工业扩大再生产,抑制了手工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它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③面对土地高度集中,历朝政府都采取措施抑制兼并,以维护小农经济,巩固统治。北魏至唐朝前期,政府实行均田制。制定官民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限制土地买卖。明朝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
④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不能成功的原因:土地兼并的根源是封建土地私有制,规定土地私有,并可以自由买卖的转让;土地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财富和各种财富的最终归宿;封建政府是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不可能真正抑制土地兼并。
(二)"重农抑商"
1、目的:经济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封建政权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
政治目的是加强对人们的控制、巩固封建统治;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
2、演变过程:
①为保障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禁止农民弃农经商,商鞅首倡"重农抑商"。
影响: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有利于巩固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保证赋役的征派和地租征收,巩固了封建制度和封建统治。
②西汉初年,社会经过长期战乱,经济凋敝,富商大贾乘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汉武帝推行一系列经济政策,盐铁官营,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对工商业征收重税,这些政策有效地避免了因商人非法牟利对恢复发展社会经济的阻碍;打击富商大贾也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③明清时期,工商业空前兴盛,但封建政府依然固守重农抑商政策。明清两代继续实行专卖制度,垄断盐、茶等重要商品的经营,而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破坏工商业的正当经营,以致影响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三)"海禁"与"闭关锁国"
1、明太祖时期,实行"海禁",禁止官民私自下海,对外贸易只能在官方主持下进行。
2、清初,为了对付东南沿海的抗清斗争,政府厉行"海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