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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中央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加强了对“三农”的支持,特别是2004年以来,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支出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大大增加,增长幅度屡创新高,更重要的是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特点:一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由于体制和财力状况,1998年以前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规模比较小,自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高速增长。二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主要用于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政策补贴支出,1998年以后,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力,国家加大了对主要江河堤防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加大了对长江中上游和黄河上游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水利和林业的支出比重大幅度上升。2000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逐步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比重迅速提高。三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改变了过去政府与农民之间“取多、予少”的传统利益分配格局。四是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过去对“三农”的支持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加。五是财政支农支出方式发生重要转变,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比重大幅度提高。长期以来,财政支农方式主要是以间接为主,或者是项目投资、项目补助,或者是对流通领域的间接补贴,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支农支出的方式开始发生转变。六是财政支农指导思想从以农业生产为本向以人(农民)为本转变。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实现了从支持农业生产,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再到支持农民增收的转变,在“多予”、“少取”、“放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包括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村税费改革及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清理欠发农民工工资等。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不断加大支持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
二、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以2004年作为重要分水岭,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以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这种新的政策框架体系尽管延续了过去一些政策的内容,但其包涵的理念、主要政策内容和政策作用方式,与以前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如此,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粮食安全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使得财政支出潜在压力加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粮食供需关系曾经历几次大的波动,经历了粮食大幅度增产、库存过大、财政负担过重,到粮食连续减产、库存持续下降的过程,短时间内出现如此大幅度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政策在支持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之间的不断变化,没有形成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二是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对“三农”的支持,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有效的杠杆,引导、鼓励社会其他方面进入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从目前看,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社会其他方面对农业农村的投资比重下降。事实上,如果仅仅依靠财政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将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而且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相符合。三是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不对称,农村公共品供给投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多,市(地)、县、乡(镇)级财政投入少;对水利投资偏重大江大河治理、城市防洪和调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来源渠道少,投入不足。四是农村税费改革成本越来越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越来越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为弥补县乡财政出现的短收,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了巨额转移支付。这是目前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中增加最多、增幅最大的项目。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和免征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本越来越大,还可能产生一些新的“改革成本”,如:农林场的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业税;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等成本。
总之,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和直接补贴规模的增加,国家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由过去“索取”机制向“给予”机制转换,这种转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基本一致,面临的问题也是随着政策转型而生,需要客观地对待,积极地寻求不断解决的措施和途径。
三、完善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一是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资金投入是党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础,这客观上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财政支持“三农”支出必须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幅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保持财政投入的较高增长幅度,不仅必要,而且完全有可能。关键是要切实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建立多元化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是要根据“三农”发展态势和公共财政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有效配置。随着国债规模的缩小和大江大河治理任务的逐步完成,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将会逐步减少,这就有可能调整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等方面,重点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的投入可能是今后几年增长较快的一项,但在完成农业税减免后将会保持稳定;林业生态支出继续增加;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一定时期内农产品政策补贴的总量有可能增加,但比重会有所下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事业支出将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将把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同时,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农村扶贫和救济等方面的支出也应有较大增长。
三是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促进建立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总的原则是“财政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市场为主发展多种经营”。在品种上,财政主要支持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病虫害防治、科技推广、水旱灾害救济、粮食安全储备等。在区域上,中央财政主要支持粮食商品率高、外调粮食多的13个粮食主产区,其中重点是黑、吉、辽、湘、鄂、皖、赣等7省。在环节上,重点促进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形成。主要做到:坚持粮食直补政策;相应增加主要粮食品种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的投入,提高粮食生产和储备的科技含量;实行最低收购价要限制品种、政策量化和坚持走粮食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规模化道路。
四是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机制。要在压缩国债项目规模和巩固大江大河治理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调整一部分水利投资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灌区、中小型水利设施、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治理等。还要及时总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程的经验,改进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工程到期后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防止出现过度依赖财政投入,逐步形成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
五是要区分东、中、西部地区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向和分类指导、支持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制度,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从中央财政来讲,要把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重点放在中西部,增加对“六小工程”的财政投资;对“非典”和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实行城乡统一防疫免费治疗,完善农村卫生防疫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给予平等待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着力解决2900万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扶持。
六是要着力建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有效引导机制。(1)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
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2)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做大地方经济、财政“蛋糕”并举,在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的同时增强地方政府支持“三农”的财力和责任。
关键词:财政支农;税收;农村社会保障
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支农政策的存在不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这已被大家所共识。但是,现行的支农政策以及实施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存在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没有形成一个全面化、长期化的支农政策体系。因此,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迫在眉睫。但是,这一体系的构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现有的政策体系并积极创建新的政策方式。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整合这些政策,区分其主次和先后顺序,统筹安排这些政策,使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最终实现政策框架的整体目标。
一、财政支农政策的完善
(一)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1.要确保国家新增财力向农业倾斜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每年以1500亿元~2000亿元的幅度递增,据初步预测,这一增长势头在“十一五”期间仍会保持下去。建议国家财政每年新增财力分配要切出10%~15%的份额用于农业,这是强化农业投入的一条重要渠道。
2.财政投入要依法进行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必须建立在用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依法投资,真正落实。同时,各级对农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资金匹配额都应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以分清责任,强化对农业的投入。
3.要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如投资大的项目,采取比例投入、分级负担和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对收益高、收效快的项目,采取利用社会资金按股投资、按股分红的办法;对资金回收期长、见效慢且不易管理的项目,采取谁投资谁受益以及拍卖的办法等。
(二)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1.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政策法规,使财政对农业补贴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
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可先考虑制定农业基本建设补贴条例、农业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补贴规定、农业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补贴条例等,然后逐步形成规范的《农业补贴法》,算是对《农业法》的补充与细化。
2.增加补贴额度,改进补贴方式
要改变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绝对额逐年减少、相对数明显下降的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在补贴方式上,首先改暗补为明补,减少对间接的、中间环节的补贴,直接补贴农产品保护价及与之相关联的仓储建设保管费用等方面,补贴国家需要支持与发展的农业生产项目。其次要改补“硬件”为补“软硬件”并重。即由过去补农药、化肥、农膜等物资为主转向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补贴。
3.突出补贴重点
重点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种植结构和农产品出口的补贴。同时,还应注意增加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补贴,鼓励粮食出口,以减少粮食积压和过剩。
(三)利用好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它是在市场基础上维持有效率的农业需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贴息主要用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贴息。但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全部政策性贷款的需要,故还有必要对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进行贴息。财政通过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资到农业上,以解决当前农业投资整体资金不够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按照WTO规则,财政贴息是属于应予减让的政策,这一数额不宜过大。
(四)整合农业税收政策
WTO规则下,财政补贴和财政贴息都是受到限制的政策,因此利用税收杠杆发展农业就成为了当务之急。当前,我国农业税收政策的改革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推进农业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税制
2000年以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由安徽起步迅速推进到全国。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称得上是农村地区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不过到目前为止,这次改革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来农业税制的内在缺陷,也没触及城乡分治的问题。今后,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制度再创新,通过引入新的农业税制,将改革推向新阶段。从长期来看新的农业税制应体现轻税、发展和城乡统一的原则。其基本方案是:在近期彻底取消农业“两税”,给予农民休养生息的机会;中期基本实行城乡统一税制,直接对农业生产者征收土地资源税和农产品增值税;从长期看,要逐步有选择地对农业征收收益所得税。
2.做好新农业税制试点的配套改革
一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实行上下齐动。“上动”是指中央和省要尽快规范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下动”是要求县级财政切实进行相关的财政收支管理改革,通过财政改革来促进机构改革。二是进一步放开搞活农业土地流转。结合农业土地资源税的开征试点,建议在县乡两级成立由政府进行规范管理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各种土地流转模式,一方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为无地少地农民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五)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1.突出资金投入的四个重点
第一,以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为目标,加强对贫困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第二,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移民开发力度。第三,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运销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第四,支持贫困人口教育和医疗卫生
2.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关系。就扶贫开发而言,解决当前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应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区域经济的发展。第二,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关系。当前,扶贫开发要根据贫困的成因、特点,以开发式扶贫为主。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考虑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或者通过直接补助资金给予救助。第三,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当前,财政扶贫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从长远看,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是要发展农村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同时,要把扶贫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第四,政府扶贫与社会扶贫的关系。关键是协调好政府扶贫的计划性和社会扶贫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健全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法律保证
目前应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如农民养老社会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伤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等等。二是抓好地方性的法规建设。政府除了建立一套立法体系外,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2.加强政府投入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政府适当的财政支持,尤其是一些基本性保障项目,如社会救助、养老、医疗等项目。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一方面体现政府对农村居民保障的责任;另一方面体现了政府的公平。同时,还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投入农村社会保障,构筑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整合
以上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孤立的,彼此毫无关系的,而是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的。这些政策之间有先后之分,主次之分,层次之分。构建新的支农政策框架要求我们整合这些政策,协调其关系,对其作连续动态安排,发挥其整体功能。
(一)协调政策间的关系
第一,就财政贴息政策而言,其内容可以归入到补贴政策中。因为,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代企业支付全部或部分银行贷款利息,是财政对企业生产成本的补偿。因此,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间接的补贴政策。另一方面,从财政资金的作用机制来看,财政农业补贴是通过直接的财政投资,吸引社会资金的大量投入,而财政贴息更侧重发挥金融信贷资金的优势。因此,无论从本质上还是资金的作用机制来看,两者都是一种包含的关系。
第二,农业投入政策与农业补贴政策是并列的关系,两者可统一内涵于农业投资政策中,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的内容也是相通的。但是,两者的作用目标和原理又有些区别。农业投入政策侧重于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高,而农业补贴政策更侧重于直接提高农民的收益水平。在当前我国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农业投入和补贴都应尽快向WTO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支持”转移,并有效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第三,农业投资政策与农村税收政策两者无论是对农业还是农民都是一种“取”与“予”的关系,两者必须协调好,否则就会事半功倍。比如,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农业投入和农民收入问题,但与此同时我国农村的税费负担也居高不下,结果国家财政支出不少,农民的收益却不见提高,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加剧了矛盾。因此,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取”和“予”的关系。国外的经验表明,要保护农业,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就必须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或不取的政策,我国亦应如此。HTtP//:
第四,财政扶贫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建立主要是针对农民增收和稳定农村经济而言的。这两个政策的实施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工作要求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配套。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包括建立低保制度、开展农村医疗保障和开办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又可以切断农民致贫和返贫的根源,有助于发展和巩固扶贫成果。从某一角度而言,建立扶贫开发新机制也是完善社会保障的一项内容。因此,这两个政策间应相互搭配,有机结合起来。
第五,农业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要适当偏向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包括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增加信贷资金的规模和通过优惠财税政策引导各种经济成分到贫困地区开发等措施。
(二)安排政策实施的次序
以上财政支农政策间的关系要求我们在处理好国家与农民取与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好财政投资政策的作用,并使财政投资的重点向农村扶贫救济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倾斜。具体而言,财政支农的优先次序应是:农村扶贫救济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和农村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在需要体现社会公平的事务上,财政无偿投入;在体现经济效率方面(如产业建设),财政侧重是通过间接支持培育和创造环境,减少直接的投入。财政投入要在解决眼前困难的同时,尽可能建立起一种长效机制,最终实现内在造血功能和形成自主发展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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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常态;我国财政支农政策;金融对接问题;分析
1.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特点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也发生了比较巨大的改变,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得到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目前存在的主要特点如下:(1)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在我国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均的现象,主要就是体现在经济发展方面。农村的资源有限,不科学的金融配置、不成熟的经营模式以及低下的教育水平都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金融功能的发挥需要极端的成本支持,即使在农村也是一样的,农村缺乏大量的资金以及交易成本,经济无法实现增长,金融功能也没办法得到很好的发挥。经济增长是金融发展的基础,因此农村经济得不到增长就无法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2)非生产性的金融需求较大。在农村的经济发展过程之中我们通过调查发现我国目前农村的金融需求大多不是用在生产方面,而是花费到其他方面。由于农村的经济教育不足,在农村生活的人们在经济发展方面的观念是比较落后的。在农村的观念之中,一般是很少考虑生产投资,一个方面是农民的收入是比较低的另一个方面农民在用钱的时候往往会选择民间的借款方式,但是这种借款的利息一般都高于银行的利息。这些情况都会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用在农村的发展资金将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
1.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况
(1)农民在农村金融机构的成立方面缺乏知识与认识。最为主要的是农民经济来源少,收入较低,对于经济方面不能够积极地配合以及投入。农民不愿意将钱存入银行,但是村镇银行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这个时候过高的资金需求与资金短缺的现象就成为最为主要的矛盾,这个矛盾的存在就会影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增长和发展。(2)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理念落后且地域分布不均匀。农村金融体系的载体就是农村金融机构,但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在管理理念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落后的经营理念与现实的需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很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缺乏宣传技巧与创新意识,这些都会导致农民们对很多金融产品的类型并不是十分了解,从而即使有钱也不敢做投资。同时,由于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全,农民在借贷融资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这就很难满足我国农民创业资金方面的需求。
1.3简述我国新常态下财政支农政策
“新常态”是在2014年被提出的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有关的新名词。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状况,同时也是处于非常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经济的发展更应该保持平常的心态,积极地适应新常态。在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加大了对“三农”工作支持的力度,尤其是在政策方面更是加大了扶持力度。一直以来,农业作为第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现阶段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工业经济的发展遇到创新驱动力不足等瓶颈问题,农业作为第三产业需要为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提供动力。财政支农政策对农业事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引导作用以及推动作用。我国农业在进行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从2014年开始各省各级的财政部门为了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急农富农政策,都是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
2.新常态下我国财政支农政策与金融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历来党和国家对财政支农政策都是十分重视的,但是在财权事权的界定方面还是比较模糊的,通常会存在一些缺位和越位的现象。最常见到的现象就是涉及农业领域的财政支持出现重复投资、分散投资的状况频频出现。在一些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个别地方政府常常习惯运用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来发展经济,盲目投资甚至重复投资,更为严重的就是部分管理者将涉农专项资金移作他用。这些现象的出现都是因为在财政支农的过程中存在着财权与事权界限严重模糊的现象。再加上最近几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也是在不断地增加,在财政支农的财政转移支付方面都出现了贯彻力度不够的现象,财政支农逐步出现开展困难的局面。(2)财政支农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目前,我国财政支农的资金投入结构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调整。自从我国的综合经济水平得到了飞速提升之后,用于专门的财政支农资金呈现出与日俱增的良好状态,但是,财政支农的资金所占我国其他方面的财政支出还是比较小的,更别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财政支农资金的相对量就更是落后了。在财政支农相对量偏低的条件下,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更是低下,这就大大地浪费了我国财政支农突入的资金。所以说,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如何加快完善我国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系的建设。(3)财政支农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还需要提升。我国本身“三农”基础较弱,再加上我国长期在财政支持安排方面倾向于城市的建设,从而导致农村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得不到满足。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在整体的财政扶持安排方面对城乡的发展给予了统筹的考虑,同时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进程,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生产条件以及长期落后于城市建设的基础设备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在现有的农村经济发展设备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将很多的支农政策环节加以完善,从而提高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水平。
3.新常态下我国财政支农政策与金融对接的实现途径
在新常态下,如何克服我国财政支农与金融对接过程之中出现的问题是解决我国“三农”事业所遇到的发展瓶颈的关键。我们面对这些挑战和问题,提出了以下的方针和措施。
3.1优化提升财政支农的政策结构
我国财政支农的资金投入是处在一个增长的阶段,在支农领域的财政投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长,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着差距。因此,我们还需要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这些支农政策的作用我们还需要不断优化完善财政支农的结构。我们可以通过注重农业科技领域的投入、农业技术的推广以及农村基础设备的建设来逐渐改善财政支农结构的不合理和不科学的地方,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财政支农资源配置的高效合理水平。
3.2加大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步伐,并进行创新发展
金融机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在新常态下,政府积极创新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将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在双方合作对接的时候,政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在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支持。例如,对于以粮食生产为主要经济运作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与经融机构方面的合作加大补贴的力度。而对于地方财政支出不科学的现象政府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加大各个方面的宣传力度来提升地区发展的积极性。
3.3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监管机制
我们时常面临财政支农过程之中财权事权界限不清楚的现象,因此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监督机制是十分关键的一个方面。在新常态下我国财政支农政策也需要不断地创新,这一点可以逐渐解决财政支农过程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矛盾。加强对管理监督机制的建设最为主要的就是在资金使用机制方面进行管理监督机制的创建。在这个过程之中要重视金融杠杆的作用,积极并且充分地发挥金融机构的重要作用。
4.结束语
第二条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分校依据本办法考核评价各县区函授站或负责培训工作的部门所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考核评价的项目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计划实施”、“培训经费”、“培训管理”、“质量控制”、“后勤保障”等6项。具体考核评价标准包括: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了培训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对培训工作有统一部署,组织有力。
2、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培训工作相关事宜(有专题会议纪录或纪要)。
3、有专门单位和专人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4、对各期培训工作有指导、检查和考评(有文字和图片资料记载)。
(二)计划实施
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计划(报送及时)。
2、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计划完成率达100%。
(三)培训经费
1、根据培训规模、合理安排培训经费。
2、培训经费拨付及时、保障培训需要。
3、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四)培训管理
1、制定了具体的培训教学实施计划。
2、与各方协调配合,工作开展顺利。
3、建立了学员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计划顺利实施。
4、及时了解、掌握、检查、协调各期教学工作。
(五)质量控制
1、制定了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
2、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省校和分校组织的师资培训及教研活动。
3、对本地教师进行了师资培训,并结合培训需要组织开展了相关的教研活动。
4、及时组织开展教学情况调研,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5、制定了学员培训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6、建立了学员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培训后的跟踪反馈和业务规范指导活动,提高培训实效,完善培训工作。
(六)后勤保障
1、及时征订和下发培训教学资料,教学资料发放数与实际参训学员数相吻合。
2、及时检查和督导各培训点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后勤保障服务。
第四条考评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材料审核分析、座谈等方法进行。
第五条考评的主要环节
(一)自评
1、各函授站或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及时按照本办法的相关标准进行自查。
2、各函授站或负责培训的部门在培训年度结束后,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认真的总结。
3、各函授站或负责培训的部门根据本办法“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上报分校。
4、自评资料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培训的相关文件,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表,完成情况汇总表,图片资料(开展培训现场的数码照片资料、培训班会标统一为“某某县某某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培训工作总结等。
(二)考核
1、分校在培训开展期间对各县区培训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检。
2、分校在年度培训结束后,对各县区培训工作进行考核。
3、分校对各县区考核的依据包括:“报告制度”规定的报告内容;采取相关抽查、考核方法所收集到的信息、数据。
(三)评价
1、分校根据考核意见对各县区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培训工作的建议,并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追踪检查。
2、对培训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第六条各县区应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培训相关情况,确保整体培训工作信息畅通。
第七条报告的内容与时间要求
1、年度培训计划:于当年1月初报送。
2、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于次年1月初报送。
3、年度培训工作总结:于次年1月初报送。
4、及时上报与培训有关的情况和重要信息。
第八条本办法由分校负责解释。
关键词:支农政策;资金整合;政策绩效;西部欠发达地区;经验借鉴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3-0070-04
新农村建设作为我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提出的新课题,为统筹城乡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和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问题)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围绕着新农村建设,必然有一个资源的采集、分配和使用过程,其中势必涉及到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和产出。自2006年浙江省关于财政支农资金规范化改革的文件出台以来,各县级部门都着手进行了财政支农的试点改革,以促进本县市的新农村建设发展。例如浙江省永康市在财政支农改革中,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上,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集中财力扶优扶强各类优势农业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当然,永康市财政支农政策实施绩效的考察、分析和评估仅仅是单个的案例,其政策的制定、执行、延续或终止都有其存在的特殊性。换句话说,永康市作为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个县级市,在财政支农资金改革上树立了典型,但只能体现和反映其一个市的情况,并不能代表东部其他县市乃至整个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状况。如何在特殊性中发现其一般性从而推而广之;如何在特殊性间找到其共性从而,力求实现以小见大,达到“一沙一世界”的目的,才是我们此项研究的题中之义,义中之本。
1.调查地概况及考察后的评价
本调查研究地――永康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全市本地人口55.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6.4万人,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4%,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县市。但就工业在全年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来看,却是一个典型的工业县市。这种农业与工业在人口分布和产业发展上的失调,导致了较大的城乡收入差别。近年来,市政府逐年加大对“三农”资金投入,2006年支农支出总量27 000万元,2003年至2006年平均每年增长20%以上。自2005年被列为浙江省财政支农整合试点市以来,在支农资金改革上取得一些主要成效如下:
1.1 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作用――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
高绩效的管理强调用相同或更少的资源生产或提供较高质量的所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政策制定目标的导向性作用。所谓政策目标,就是公共政策所希望取得的结果或完成的任务。如果没有政策目标,政策方案就无法确定,政策执行也会陷入困境。正如约翰•C•古德曼和艾德温•G•都兰在《公共政策经济学:一个微观的视角》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一项政策如果是有益于社会整体的,该项政策是好的政策。”①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整个生态农业项目推进过程中,自政府最先设定“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的目标后,经过几番论证和协商,制定了相应的文件和配套制度,通过试点最终逐步推广。这其中为了激励成员积极参与和主动改进,政府采取了许多奖励性的措施,例如,对无公害蔬菜园地的基础设计给予资金的投入;对单个农户给予资金上的补助等。
这里永康市生态农业的发展集中体现了政府绩效管理的目标导向性作用,强调明确的目标,即赞成高绩效组织的人们正逐步形成以完成任务为主的思想而不再集中精力搞计划。他们的任务一般通过关心组织目标的人的广泛参与来确定。对于任务的描述和编制过程使人们看清了该组织诱人的前景和评估组织工作的框架。
1.2 财政支农政策的杠杆作用――走产业农业发展之路
绩效管理的关键是体现系统化的管理,而这种管理行为的系统化又通过各种政策实施来加以实际的体现。具体而言,政策制定之前必须考虑到项目设计的方方面面,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成本――收益;政策制定的内容又必须体现系统化的管理思维,即通过对某一个方面的指导、管理和控制,不仅能使当下的情况有所改善,并由此能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
永康市鹅肥肝的产业化链条是在农户与企业之间搭建的一座桥梁:养殖户一开始把家养的雏鹅卖给企业,企业在初步的筛选中培育一批种鹅,种鹅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商品鹅的生产,因此在整个养鹅生产过程中,设计了一套严格的饲料喂养管理和鹅肥肝加工程序,之后把种鹅产下的蛋仍旧让农户来进行哺育;而对种鹅进行深加工转变为商品投入市场。
这种系统化的政府绩效管理,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以切实提高支农资金整体效益为目的,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最终实现了利害关系人各自的收益。
1.3 财政支农政策的品牌效应――走特色农业发展之路
政府绩效管理环节中无论是最初的绩效评估还是后来的绩效衡量和绩效追踪,都会考虑到收益目标的实现程度,即政府绩效管理在强调明确目标的同时也不忽视强调效果。根据这一规划或任务说明,高绩效组织明确规定要完成任务就必须达到具体结果目标。
案例一:特色农业的品牌打造
永康市新楼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1999年2月成立以来,在推行方山柿规模发展的同时,坚持走品牌之路,2000年2月就注册了“方山”牌商标。自2005年开始永康市政府积极组织以“城乡互动办展会”为理念的农展会,并且进一步扩大展会规模,探索建立周边县市农产品来永参展机制,构建区域农产品交流平台。2006年永康方山柿在金华举办的第二届华东地区农交会上获金奖。目前,永康市有浙江省农产品名牌三个(今年新增加伟丰、真方宗2个名牌),金华名牌7个,浙江著名商标1个。
20世纪70、80年代西方掀起“政府再造”运动,把政府推向市场,要求政府师法企业,主要改变政府传统的管制模式,学习企业管理中的营销策略。这种特色品牌农业的发展战略正是此种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典型案例。根据本县市的实际,抓取有潜力的特色农产品加以扶持,特别是在品种培育、技术加工、产品包装、活动宣传等方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如今“方山柿”不仅在浙江省乃至全国都是知名的品牌,而这种质量上的信誉又带来了产量上的保证。
1.4 财政支农政策的“乘数”效应――走多效农业发展之路
乘数效应是一种宏观的经济效应,也是一种宏观经济控制手段。管理中,这乘数效应是管理者所追求的。比如一个促进销售计划的实施,我们希望这个计划可以成倍的增加,但是我们往往发现,如果没有其他的策略实施的配套,乘数效应很难实现。这里面,管理者希望能够实现一个乘数效应,即一种措施产生多重效果。
从(图2)可以看出,“方山柿”的扶持发展,带来了其他产业的多效收益。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当地农业的发展,政府给予众多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农户培育优质的方山柿,不仅在质量上打造了享誉国内外的“方山柿”商标,而且也为农户打开了产销的大门,每年销量是稳中有升。产量上的攀升,除把一部分优质的柿子现成出售外,余留的柿子还可以进一步深加工,做成不同形状的柿饼附上精美的包装来拓宽食品加工业的路子。再者,大批的柿树种植,提高了树种覆盖面积,促进了“森林村庄”的建设。同时,永康方山柿被誉为“天下第一柿”的美称,在旅游业的发展上围绕“生态农家”为主题的点子吸引了不少来此观光的游客。这里以“方山柿”为例,多效农业的发展思路,使政府在绩效管理中走出了一条“百花齐放”的路子。
2.考察后的经验借鉴:一个关于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哲学问题思考
从政策实施的绩效来看,此套管理模式是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依据资金规模来整合项目,针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政府出台一系列持续的扶持政策,各部门拟定实施计划来申报项目,通过上级部门和专家的联审来确定扶持项目,并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和对项目的完结进行绩效考核,最终来拨付资金开展各项目。
当然,我们说这种模式只是以永康市为例的部分县市的改革模式,是特殊性的具体体现,即在考虑当时当下的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开出的对症下药的药方。但特殊性包含普遍性。换句话说,从永康市这个具体案例中,我们也可以归结出政府绩效管理普遍性的东西,由东部发达地区的局部县市推广至整个东部地区乃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即如何把特殊性应用于普遍性;或者把永康市的成功经验应用于另外一个县市,我们可以在比较两者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归结出彼此的共性,来加以借鉴实施,即如何把一种特殊性应用于另一种特殊性。
2.1 转变传统的财政支农理念――大胆创新、勇于尝试
传统理念的转变,这里主要指: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所谓现代农业,就是要改变传统农业中低投入,低产出的现状;实现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形态,保证农产品数量多,质量好,提高农民收入,建设生态农业。
具体而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理念的转变首先表现在消费者对绿色生态农产品的需求上。坚持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促进结构调整的优质化,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督,保障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生产,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优质。改变过去优的不多,多的不优的状况。
其次,新理念表现为由农业扶持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模式的转变。当前,我国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政府财力已经初步具备了提供对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关键是如何把农业从内部的一产向二、三产延伸,实现农业的工业化、市场化。
最后,这种新理念还表现为农业产销上由传统的零散经营向集中协商合作的利益共同体的转变。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使分散化、个体化生产经营的农民,越来越经受着市场、自然和技术三重风险和压力,在众多的风险和压力下,广大农户需要适应市场要求,在一家一户生产的不平衡发展中,建立起利益共同体。
毋庸置疑,思想理念上的转变固然重要,但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的发展状况,我们决不能忽视两者间的历史差距。相比东部发达地区,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在诸多方面与如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存在更大的差距。在具体的引导、实施过程中,我们更需要考虑到西部自身的发展状况。例如,农民观念落后,综合素质低下。再如,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民总体教育水平相对落后,不仅教育设施陈旧不堪,而且面临着师资人才大量流失的现象。
2.2 明确政府职能定位――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权力与责任
政策主体(政策活动者)一般是指直接或间接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监督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具体来说,包括官方决策者(这里指政府行政机关),非官方参与者(这里指利益集团、大众传媒以及公民个人)。通过官方与非官方的利益博弈来达到政策上的平衡。这里根据永康市支农资金整合改革的具体案例,主要从政府绩效管理的角度来分析作为重要的政策主体之一政府的职能定位及各部门之间的统筹与分工。
一般而言,政府职能涉及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四大块内容。随着政府对公共领域的逐步重视,如今针对公共服务这一块提出了“构建服务性政府”的口号。政府履行职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政府工作必须在阳光下进行,达到公开、透明。只有政府了解了基层群众的情况,它才能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只有人民了解政府作为的真实情况,人民才能给政府以有力的支持和合理的批评。正如总理在答记者问中所说那样: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其次,这种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关键在于如何推进公共财政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好地改善民生,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除政府自身定位外,还必须考虑到上下级政府间或同级部门间的职能定位,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实现各部门的通力合作,达到“统而有力,分而有序”的目标,唯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每一项政策高效且有序地运行。以永康市财政支农资金改革为例,政府绩效管理真正实现了“统与分”的有机结合,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涉及到具体的分支项目仍交付各职能部门来加以开展落实,这样不仅做大了项目,保证了项目的质量,而且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有效利用率,避免了资金投入上“分散、重复、无效”的状况。
在全球化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政府职能的定位必须在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东部发达地区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验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借鉴东部发达地区经验的同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通过创建一系列制度安排来加以规范,在提供必要公共产品的基础上来弥补市场供应的不足。简言之,政府的职能定位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2.3 优化项目结构――整合资金办大事
政策客体研究的是公共政策的作用对象及其影响范围,即所要处理的社会问题和公共政策的目标群体。社会问题既是一种客观条件,又是一种主观定义。根据绩效管理的主要着手点,项目和资金作为公共政策所直接指向的对象,在整个政策实施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里我们主要从项目和资金两个方面来分析、总结管理中的可供借鉴之处。
项目和资金在整个政府绩效管理过程中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两大因素。前期项目的整合以资金规模为依据,后期项目的整合又实现了完美的资金整合。因此,对现有农业项目进行整合,对于目前由不同渠道管理的农业投入,尤其是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能够归并的支出事项建议由一个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在这个方面,永康市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由财政部门牵头,与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一体办联合下发通知,统筹安排年度农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统一项目申报范围、申报要求、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申报主管部门,由各镇(街)集中向申报部门和财政部门实施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结束后,财政与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上报项目实地勘察,确定扶持项目,下达资金补助计划。下达计划时制定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下半年统一组织人员进行项目验收,依据验收结果来拨付补助资金,从而达到“统一计划、落实责任”。
除项目结构优化和支农资金整合外,我们也必须学会合理安排支农资金投入的先后顺序,将优先的政府财力运用到支农工作急需所用之处。主张先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基本需要,后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发展;先保证纯公共产品,后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混合产品。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以及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选择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支持的形式可以有多种,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给予财政贴息、对农户的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处理给予财政补助等。
但统一的方法并不完全适合于所有的地区发展,特别在现有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而言,当务之急是如何提高资金投入的量与质。在资金来源上,建议一则保证中央和省市政府对中西部农村增加投入的长效机制;一则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在资金的流向上,建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杜绝资金的截留、挪用或浪费。尽量把资金优先投入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实力的村镇,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增强经济发展能力,强化其对周围乡村的辐射、带动功能。
2.4 实施制度创新――提高农村管理的规范性
公共政策的环境是指影响公共政策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因素的总和。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凡是对公共政策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因素皆可归为公共政策环境。这种政策环境既有内环境,又有外环境,严强教授称之为“环境超系统”。前者说明政策间的差异性、地域性、时代性等的合理性;后者说明政策间必然会有政策核心的共通性、评价标准的普世性、运行过程的阶段性和规律性等。从公共政策环境创设的角度,这里建议通过内外制度的构建,来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的通畅,提高农村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实现支农工作长效且稳定的开展。
这种制度上的构建,既是是来自于内部的规范和调节,又是延伸至外部的保障和约束。内部管理上,特别是支农资金的预算管理上,需完善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即在实行支农资金整合以后,及时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外部管理上,需注重公共政策系统的开放性,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的通畅,搭建有多元主体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制度平台。在一个政策系统中,除重要的官方决策者外,非官方参与者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成功的绩效管理需要在利益共享者之间进行公开的建设性的信息交流,形成有效的交流渠道,使利益共享者参与不断进行的改进过程。有效的交流能提供向着达到所要求的结果和完成任务的方向进展的信息。此外,公开的交流容易使人发现新的思想,节约决策时间、降低决策资本。
制度上的创新和构建也需遵守时间上的与时俱进,地理上的因地制宜。在尊重两个地区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境遇的同时,我们可以分阶段、有步骤的借鉴东部地区发展经验,或者在局部区域事先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根据中西部地区资金投入过小、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建议从制度上完善投资制度,优化财政支农结构。通过基础设施的投入,自身硬件的升级,来吸引更多的投资商,创造更多的投资渠道。
注 释:
①John C.Goodman and Edwin G.Dolan, Economics of Public Policy:The Micro View(3rd Edition)[M].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85:8.
参考文献:
[1] 张金马.公共政策分析:概念、过程、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3.
[2]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
[3]托马斯•戴伊.理解公共政策[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10):2.
[4](美)马克•波波维奇.创建高绩效政府组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