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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规及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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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规及处罚规定

机动车交规及处罚规定范文第1篇

醉驾入刑

2011年5月,《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飙车行为入刑后的正式罪名为危险驾驶罪。

2013年1月起,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开始施行。由于新规从驾驶证考试申领、驾驶人及驾驶证审验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管理规定,因此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新规将计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处罚力度也大大加强。遮挡号牌、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都要一次扣除12分,史上最严交规也让驾驶人有了更强的安全意识。

2004年3月,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我国开始实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2004年6月,一汽轿车召回38000辆马自达6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后的第一起汽车厂商主动召回的案例。

从召回效果来看,涉及产品缺陷的厂商均能按时完成召回计划,召回率均达到80%以上,消费者满意度94%以上,达到了预期制定的目标。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使国内汽车企业与海外汽车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不仅海外汽车生产企业实施了汽车召回,中国品牌车企也开始有了更多产品召回的案例,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最有力的保障。

机动车交规及处罚规定范文第2篇

    9555人死于交通事故 时间多发于晚6-9点

    《消法》处理交通事故 乘客获赔精神损失

    11月24日下午5点,在北京长安街的闹市口路口发生了一起五车相撞的重大事故,一名交警右腿骨折,一名正在纠正违章的保安殉职,另有多人受伤。交管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当时长安街上交通极为繁忙,一名男子却违法横穿路口,正在维护交通秩序的保安员和值勤民警当即加以制止,没想到一位新司机却驾车将三人撞飞。原本是通衢大道,顷刻间一片狼藉,不仅几辆车撞在了一起,连骑车经过此地的女学生也被“夹在了两车中间”。

    闹市口的这起交通事故虽然事出偶然,却很有代表性,它几乎涵盖了城市交通中所有令人忧虑的“元素”:机动车发展迅猛,行人违章屡禁不止,新手上路如同杀手,外地驾照良莠不齐。当这几个“元素”汇聚在同一个地点和同一个时段的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几乎带有必然性。

    早在两年前,当北京机动车拥有量呈现加速上升趋势的时候,行人违章的危害性就开始凸现出来。由于行人违章的整治和纠正极为困难,北京交管部门曾经委托本报刊发相关报道及社评,呼吁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规、珍视生命,时隔两年,北京交通状况进一步恶化,而行人违章的严重性也毫无改观,行人违法横穿机动车道、翻越护栏、闯红灯等现象屡见不鲜,外来人员闯入封闭高速道路的事情也不时见诸报端。新交法出台之后,机动车全责条款一度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论,由于新法与城市交通状况的隔膜,“以人为本”的立法本意出现了异化现象,行人强调路权、忽略生命权的现象有所抬头。更让人不安的是,尽管新交通法及其实施办法详细地规定了行人违章的惩罚条款,但在现实中,这些条款形同虚设。

机动车交规及处罚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闯黄灯 法律解释 交通安全

2010年7月,交通信号灯转为黄灯时,嘉兴海盐县舒江荣的车辆尚未越过停车线但继续直行,被监控记录认定其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其后,舒江荣缴纳罚款,但他认为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禁止通行”,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 ,故向海盐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9日,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决定。9月26日,舒江荣向海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此后海盐县法院判定舒江荣败诉。舒江荣不服一审判决,向嘉兴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2012年2月29日,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闯黄灯的行为是否合法,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故认定闯黄灯系违法行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关于“闯黄灯”的解释

(一)反对的观点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闯黄灯是这样说的:20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2004年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黄灯亮时”应理解为黄灯亮的整个过程,即指一个“时段”而非“时点”。正如“绿灯亮时,准许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是指灯亮的整个过程而不是灯转换的一刹那,三者的表述是一致的。由此,“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的含义就是“黄灯亮的整个过程,只要车辆在此期间越线就可继续通行”而不是“绿灯灭、黄灯亮的那一刹那,越线的车辆可以通行而未越线车辆不能通行”。其中解释非常含糊,并没有明确说明“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不可以通行,凭什么就说“不许闯黄灯”呢?

(二)法的观点

若认为“黄灯亮时没有禁止未越线车辆继续通行,因此所有车辆均可继续通行”,则违反了法条语义及体系上的内在逻辑,使得黄灯与绿灯指示意义雷同。从这里可以看出,在设置红黄绿三色灯的场合,三种灯的意义应该各有区别,因此黄灯不应等同于红灯、绿灯之任一种。在黄灯隔开了绿灯与红灯的情况下,理论上不存在红灯亮时,已越线车辆继续行驶的情况,故黄灯与红灯已区分;进一步将黄灯信号理解为“禁止通行,仅越线车辆可继续行驶”,则又将黄灯与绿灯区分(否则,如将“闯黄灯”理解为合法,则黄灯与绿灯就无从区别了),从而实现了信号灯体系的完整性。

二、审视和措施

回头看看,毋庸置疑,《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红黄绿灯的通行规则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即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该项规定实际上意味着,黄灯亮时驾驶人的通行权受到限制,限制的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立法的价值取向在此非常明显,即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必须在合理范围内限制个人的通行权利。因此,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系下,闯黄灯系违法行为。有人抓住《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无“闯黄灯违法”的直接规定,认为交管部门处罚不当,这属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过分关注驾驶员的权利而相对忽视了公众安全。只要问一句:是规定“闯黄灯违法”,还是规定“闯黄灯不违法”更有利于公共交通安全?答案自然是前者。当然,黄灯亮起时,机动车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还需要更准确具体的解释,在公众中达成共识。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事关每个人的交通安全秩序才有保障。退一步说,即使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法律也允许执法人员进行符合法律原则的推定。

那么,既然现行交规有问题,“闯黄灯”又确实该治理,那应该怎么办呢?我的建议就是第一,法律出台前要尽力保证语言规范和逻辑严谨,及时补充法律法规空白,如本案第 38条应明确”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继续通行”,法律法规的清理予以重视,对于疏漏点和矛盾点及时解决。如香港那样遵循国际一般准则,把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黄灯”的含义的规定修改为,“黄灯启亮表示交通信号灯即将变为红灯,碰到黄灯时应该减速停车,除非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在黄灯期间通过停车线进入交叉口”;同时并应规定“黄灯期间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交叉目的限速,否则将因黄灯超速而被处罚”。这就既避免了一刀切处罚,但又能够治理路口车速过高的问题。第二,技术操作方面更加人性化、规范化,如交通信号灯的倒数设置和畅通保障:第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对于闯黄灯的行为,可以建立登记档案制度,对黄灯亮时,未过停车线而依然继续通行的车辆拍照登记,当违规次数达到法律规定限度后,再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第四,提高社会道德素质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驾驶员和其他群体中都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相互避让的习惯,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

参考文献:

机动车交规及处罚规定范文第4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客流和物流不断增大,交通事故、道路拥堵时有发生,给交通管理和安全出行带来很大压力。大家知道有关交通的建议书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建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交通建议书1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衣食住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基本需求,而其中的行意味着我们每天的生活都离不开交通。拥有一个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愿望。但在我们身边,还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它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对我们的生命造成了威胁。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包括我们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进一步巩固我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成果,不断增强大家的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特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行走安全:1、在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2、通过道路交叉口或横穿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通过路口时,要左右观察,确定安全时再通过。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不抢红灯。4、不攀爬或跨越交通隔离栏。5、不在道路、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地方逗留。

6、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行走要专一,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事情。

7、校园内行走应遵循靠右原则,有人行道的路段应在人行道内行走。不得在道路上嬉戏、踢球或进行其他有碍交通秩序的活动。上下楼梯精力要集中,一律靠楼梯的右边行走,前后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多人并排,跑跳,追逐打闹和前推后拥;发现拥挤现象不要慌乱,要靠墙或扶楼梯扶手止步;不要将身体探过楼梯扶手,更不要从栏杆上往下滑。8、在楼道走廊上行走时,要轻声慢步,不要大声喧哗,不要打闹追逐。不要借助栏杆做健身动作,更不要用身体、四肢冲撞栏杆。不向楼下扔任何东西。9、课间活动时不可在教室内跑、追逐打闹和恶作剧。10、在校园内活动时不得急跑,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做恶作剧。在人少的地方活动或游戏,且不要危及他人安全。不要做有危险的活动和游戏。

二、骑车安全:1、骑自行车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观望并招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2、不能逞能飞车穿行,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靠的太近,不要速度过快。3、骑车时不三五成群并肩骑行,也不要扶肩而行,更不要互相追逐、竟驶。4、不要手中持物骑行,更不要双手离把,呈一时之快。5、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骑行,更不要扒机动车行驶,以免被挂倒。6、过道口,要“一慢二看三通过”,听从指挥,不钻栏杆骑行。7、狭路相逢“让”者胜,车让人,人让车,不仅避免了安全隐患的发生,还体现出人与人之间互相礼让的美德。

8、劝告自己的家人、朋友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车、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城市、我们的校园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有关交通建议书2现在,人们生活富裕了,条件改善了,私家车也多了起来。但人们对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还十分地薄弱,因此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隐患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提出一些我的想法。

一、提倡大家乘公共汽车、骑自行车或者步行。这样能够减少车流量,缓解交通压力;而且骑自行车或者步行可以锻炼身体,保护环境;这样还节省了石油资源。

二、加强对三轮车的管理。现在的三轮车夫不把交通规则放在心上,专门闯红灯、乱穿马路,不仅影响市容,还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三、错开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的时间,防止交通拥挤。目前,许多大城市都规划了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在高峰期时可以防止出现交通事故。

四、设立公共汽车专用道。公共汽车经常用它庞大的身躯横冲直撞,十分危险,设立公共汽车专用道迫在眉睫。

五、现在通往私营城的`道路都很窄,但车流量很大,急需拓宽。

六、莫干山火车站前面的十字路口红绿灯坏了,不少居民都直接往前冲,还说:“反正红绿灯都没了,还管他干什么呀!”希望有关政府尽快来修理一下。

如果以上的这些建议能够被采纳,我相信我们武康的交通秩序会更加井然,人民的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会更强。

有关交通建议书3据统计,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虽然与前一年相比各项指标略有下降,但是,我们仍然会被交通事故吞噬的无数健康、生命和财富所震惊,进而感到惋惜。最近,杭州少年飙车案,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等还历历在目。另外,据苏州市110指挥中心最新统计,1月10目下午4点到1月11日下午4点,市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100多起。面对如此高发的交通事故,面对如此惨痛的教训,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得不呼吁这个社会需要提高全民素质,增强交通意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一要培养文明意识。

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交通秩序不良,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仅仅归咎于道路设施和车辆技术状况。统计数据表明,交通事故的发生90%以上责任在驾驶员和行人,交通不畅主要原因是由于乱停乱放、抢超强会和交通参与者随心所欲的交通行为的形成。减轻灾难,缓解混乱的交通秩序,公众的文明交通意识的养成就显得格外重要。由于陋习根深蒂固,文明交通风气的形成不是朝夕所能,要长期不懈的坚持,要把培养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的意识,提高现代交通的水平,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采取多种教育方式,逐步养成自觉文明的交通习惯,使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不自觉变为自觉,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交通状况。第一、加强学习。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学习、遵守、自觉贯彻交通安全知识。驾驶员更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通过不断学习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各种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个人的驾驶技术,杜绝“马路杀手”上路现象。第二、加强培训。对新出台的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要牵头组织普及和培训,让那些已经取得驾驶证的,正在考取驾驶证的,甚至行人了解关于交法的最新规定,从而更好的知法守法。

二要强化监督管理。

当今社会,机动车驾驶员已成为现代化社会人们必备的生活技能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口袋里装有不同类型的驾驶证。然而一本驾驶证并不代表就是一位合格的驾驶员。有的驾校培养出来的驾驶员有的不懂交规,有的不会识别交通标志、标线,有的驾驶不熟练,情急之下分不清油门和离合,有的甚至肇事后逃逸。因此,作为政府部门,我们要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心。第一、加强交管执行力。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交通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交通安全。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整治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对于恶性超载、超速等现象的处罚力度,同时,可以对他们采取教育式处罚,进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班培训半天。特别对于酒后驾车现象,要有明确的法律处罚标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各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严惩,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逐级落实社会责任。把交通专项整治的工作分到各部门,建立领导负责制和问责制。将交通事故的减少率纳入政府部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中。第三、严把资格审核关。目前,严格规范和管理驾驶员资格考试已成当务之急。有关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驾驶员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纪律,严格管理驾驶证的发放关,对于技术不熟练、基本交通法规不掌握的学员,坚决不发证,杜绝走人情、开后门现象。同时,有关部门要对驾校教练进行管理,使驾校培养学员更加正规。第四、坚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交警部门要严格履行年检手续,保证路面行驶的车辆性能可靠,车况符合行驶标准,特别是公共汽车、出租车、单位和学校的班车等承担公共运输的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才能运营,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

纵观以往交通事故案例,肇事者绝大多数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轻微违反交规行为不重视,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交警部门的宣传,对社会的呼吁不闻不问。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反思我们的宣传方式,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并不能真正深入人心,深入生活。我们要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真正根植到每一个人的心中:第一、通过真实的、典型的案例去警示宣传。政府部门可以将本年度的交通事故处理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编成案例宣传册,通过图文并茂的表现形式,增加可读性,更容易被群众接受和记住。第二、让全民参与到宣传中来。我们可以改变政府部门在宣传工作中唱独角戏的情况,创新宣传模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互动方式,例如,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猜、有奖竞猜等形势进行宣传。另外,还可以组织青年志愿者组成义务交管队员,在高峰时段进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组织退休老人在社区或者接到停车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第三、从家庭,从单位入手进行宣传教育。让单位的各级领导,家庭中的学生,都充当起安全宣传员的作用,时时警钟长鸣。在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禁酒令”,并且在定期召开的例会中不断重申,巩固禁令意识,对本单位交通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同时,所有的驾驶员都应该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每名驾驶员至少有一份交通安全读物,这不仅仅是安全的必需,也是文明的体现。

有关交通建议书4我们背起行囊,肩负着家人的希望,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蓝图,走进凤中美丽校园时;当我们朝气蓬勃,漫步于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时,你是否注意到隐藏在交通线上的危险呢?一组组惊人的数字、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一个个载着锥心伤痛却又一去不返的年轻生命,这一切的矛头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共同的事实,不遵守交通法规即是不珍爱自己的生命。

我们拥有年轻的身躯、远大的志向,却往往会忽略交通安全这种"小事"。校门外,我们经常看到部分同学横穿马路,在公路中央嬉笑打闹,而他们身边就是疾驰而过的车辆。我们谈理想、谈报国,却常常忽视"珍爱生命"这一底线。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更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件件血的惨剧时时刻刻警示我们: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多么希望生活的每一天都五彩缤纷,每一天都能成为美好的记忆,为了你们和家人的幸福,学生会特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2、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

3、过马路时不横穿公路,走人行天桥,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聚集停留;

4、行人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挨路边右侧行走;不贪图方便而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

5、不搭载轻便摩托车,12周岁以下的同学不乘坐摩托车后座;

6、集等公交车时,站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遵守"先下后上"的规则;客车行驶中,不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7、从影响自己的家人开始,劝告自己的家人、亲戚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规则,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遵守交通规则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同学们,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有关交通建议书5交通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发达的现代交通在为我们带来便利和舒适的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

在上下学的路上,我经常会看到一些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尤其是我们学校门前的那条小路上,挤满了车辆。我们总是从车缝间穿行。别认为这都是些小事,但这些交通隐患和淡薄的安全意识会扼杀宝贵的生命。因此,我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穿马路,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

2.杜绝超员超载车。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4.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驶。

机动车交规及处罚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校;交通安全;措施;校园设施

随着教育事业的高速发展,高校的管理建设问题日益凸显。高校是教育事业的基础,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从而要加强高校的管理与建设,可以有效提供一个高效、经济、安全的学术研究、科学教育环境。尤其近些年,我国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对高校建设和发展投入了大量精力、财力,并且与此同时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以及高校学生人数上升,这都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不仅使校园的宁静祥和消失,也时时刻刻威胁着在校人员。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教育事业的高歌猛进,在社会、国家的进步同时,也会带来一些其他问题。而高校安全问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凸显了出来并逐年增加。据调查,上海市关于校园安全事件在一年间便有20 多起。一直到2011年校园安全问题愈演愈烈,仅清华大学机动车日流动量突破了4万辆次,由之引起的交通事故高达40余起。这样的交通安全事故对高校人员、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社会和国家也覆上了一层阴影。因此再一次把高校校园交通安全问题重新提到了一个高度,应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管力度,保障广大师生在校园中的安全。

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探讨和分析应对高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何保障校园安定祥和是当下的关键任务。通过对天津高校校园的组织机构设置、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以及对交通参与者的管理措施等进行调研,并结合国内部分高校的校园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理清现行的校园交通监管的体制模式,分析校园安全隐患及其优化策略。

二、高校校园交通问题及分析

(一)校园交通现状

目前国内多数校园交通情况都不够理想,校园内部出入车辆较多,并且车速普遍较快。驾车以及步行作为主要的上学(班)方式,致使校园的交通组织结构复杂,状况令人堪忧。经统计,高峰时期频繁出现刮蹭事故、自行车、行人不遵守交规以及校内公交车违章或超载行驶等问题。

在校园内部,学生的主要出行以走和自行车为主,比例达到89%;教职员工以及外来人员通过汽车等其它方式出行,比例为11%。在上下课的高峰期,校园内道路资源不足,各种交通方式相互干扰,人员、车辆秩序杂乱,有不少交通安全隐患,可见校园道路设施的供给与日渐增长的需求之间并不平衡。

(二)校园交通事故及隐患

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高国家之一便有中国,主要是由于公民交通法律缺失、安全教育不足引起,而在高校中这同样也是主要原因。通过调查,校园内部遇到交通事故的人员约为50.33%,说明校园交通事故频率较高。造成这样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第一,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差;

第二,道路交通设施缺失;

第三,驾驶员素质;

第四,对违章、违规现象处罚、处理力度不足。

在校园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主要有:学校门口、教学楼、学院办公楼、食堂、宿舍区、体育馆及校内车站。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群体中,学生所占比例最大,达到65.33%。这与校园内部学生所占人数众多、所处年龄阶段等有直接关系,同时也在另一个角度说明校园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三)校园安全分析

1.校园交通设施与规划

校园内部的道路设施、停车设施、交通照明设施、标志、标线以及其它交通辅助设施都属于校园交通设施。如果对校园建设过程中有很合理科学的规划管理,可以有效抑制在校@中频发的交通事故,进而实现校园安全化、合理化、科学化。

通过调查分析,对于校园交通设施,大部分高校设施配置不合理、功能不全,反应了校园交通设施规划、配置较为落后的现象。大约有68%的高校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齐全、不规范以及道路交通照明设施效果也不符合规范要求,达不到交通安全的标准。数据显示,校园内迫切需要增加的交通设施中,停车位数量与校园道路分别排在第一位和第三位,明显存在校园停车的困难程度、交通拥堵及供需的不平衡。第二位是交通指示牌,尤其在面积大、路网络密集的校园中是十分必要的。并且只有极少数校园规划合理,这与校园规划建设期间,校园交通安全负责部门参与程度较低,而规划建设单位对该方面考虑不足具有较大的关系。

2. 校内人员安全意识

在对校内行人的调查中,行人的安全意识较以往有所增强,安全意识比较好以上的比例达到44.90%。其中,能够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通行的人数占到88.67%;但在群体骑行和步行期间,并排行动的比例依然较高,达到92.%,注重避免此种行为的人只有8%。在穿越道路的过程中,有接打电话和与同伴聊天的现象依然很多,反映出行人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同时,在校园内部违章行为比较高发,违章现象较多达到35%,这与管理方式以及惩罚力度不足有一定关系。

当发生校园交通安全事故时,大多优先想到的处理方式为拨打110报警或者联系保卫处,一部分人同时也会选择寻求同学帮助,表明大部分同学都可以做出合理的决策,可以高效应对突发的交通事件。

3.校园交通安全教育

在了解交通安全法规方面,不太了解和没听说过的人占总体的51.36%。校园内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方面,认为较少和基本没有的占到分别为54%和34%。从以上数据来看,说明交通安全法规在校园内普及程度较低,交通安全教育的范围和程度较低,还需要高校相关部门对该方面的工作进行加强。

4. 校园交通规章制度及评估体系

目前国内多数高校实行的交通管理主要有三种:封闭式管理。半封闭式管理、全开放管理。每个高校根据自身情况,也都有一套自身的管理方法、经验。不同管理方式下产生不一样的效果,也有不同的好处与坏处。天津市辖区内院校以第一种方式为主,而高校校园所处的教育背景以及交通参与者的独特性,不可同一般道路应用同一套体系,而且更加复杂。无论是从管理制度还是从人员配备上,均有所欠缺,一整套科学完整的规章制度及评估标准也亟待推出。

三、高校校园交通安全改进

(一) 校园安全问题总结

通过对调研结果进行整理,对高校校园交通安全所显现问题进行总结:

1.校园内部及周边交通环境不良,校内各种交通方式混行现象严重,高峰时段交通资源供需失衡。

2.校园事故频发,某些地点存在安全隐患。

3.校园交通设施设置以及前期规划不够合理。

4.校内人员安全意识、交通常识匮乏,常有违规行为出现。

5.高校学生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知范围和程度不高,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教育、宣传力度不足。

6.对校园交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缺少专职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置不足,管理方式滞后,没有建立科学的工作评估标准。

7.欠缺专门的校园交通法规、条例,执法主体不明确,对校园交通管理产生较大影响。

(二)改进措施

1.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管理部门

(1) 建议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制定颁发具有权威性的文件――《高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各高校严格执行,并以此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依据;

(2) 高校应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部门,加大绦辛Χ龋起到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专项经费,为管理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3)对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创新,使校园安全管理不断向智能化、完善化、科学化发展。

2.合理规划校园布局,建立完善校园交通设施,设定校园交通安全设施规格标准

(1) 合理规划校园布局,重视校园交通规划,并将其作为学校基础建设整体规划的一部分;

(2)应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对现有交通设施进行完善;

(3)结合实际情况,提高校园内各条道路的利用率和通行能力,合理配置停车资源。

3.加强对校内车辆及行人管理,优化交通组织,改善交通秩序

(1) 加强校内交通管理,整顿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有序停放,对在校园行驶的车辆进行限速;

(2)合理规划各类道路行车标线,增设夜间道路照明,增加水泥路防滑措施,主干道人车分流;

(3) 加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设置专用停放位置。

4.交通违规与事故处理方法方面

(1)建立基于属地交管部门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如:一校一警制、校园机动车违章信息确认机制等,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2)与地方交管部门联合,采取违章车辆信息与交管部门机动车违章处罚管理系统联网

(3)加大与属地执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争取部分处置权。

5.着重高校交通安全教育及建设

(1)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常用通讯手段等作为平台,开设安全出行提示等

(2)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

(3)开设宣传专栏,提升公众交通法规知识以及交通安全意识;

(4)构筑、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校园交通文化,使学生形成正确的生命观和价值观。

6.建立完善合理的高校校园交通安全评估标准

(1) 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尽可能的正确反映相关影响因素

(3)定期进行总结改进。

四、结论

从总体来看,各省市高校相关部门结合本校实际,在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到与地方执法单位的协作,再到校园交通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规定的建立健全等,方式、方法不一,具有各自的特色。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在立法、管理制度方式,还是投入的人力与物力、重视程度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保证高校教育事业高速稳定发展,保障校园内稳定有序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在发展学术教育同时必须重视的一个方面。要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改进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努力提升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正能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通畅,为建设和谐校园、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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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于建新,刘焕春,王文静,胡莹莹,许振. 基于BP神经网络的高校校园安全评价模型及其应用[J]. 安全与环境工程,2011,02:93-9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