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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
一、新自由主义的产生及发展
新自由主义产生于20世纪20-30年代,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形成的。一方面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对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挑战;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实践压抑和刺激了资产阶级古典自由经济理论。而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经济危机,使凯恩斯主义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新自由主义受到了冷落的同时变得更加系统化。70年代的石油危机,使资本主义陷入了“滞涨”的局面,新自由主义将其归结为国家干预过度。此时,在否定凯恩斯主义的声浪中,新自由主义开始占据美英等国家的主流经济学地位。到了70-80年代,随着科技革命的兴起,资本主义国家由西方垄断向国际垄断发展。至此,新自由主义已成为美英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推行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性事件即为1990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召开的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及拉美国家部分学术机构代表参加的会议,最终达成的“华盛顿共识”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新自由主义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了当代资本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认为新自由主义是在继承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
二、新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
从新自由主义的主流学派可以看出其基本主张。自由主义经济学有三个重要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即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有如下主要特点:1.认为市场万能,抛弃“公共产品”的理论。要让市场机制充分地发挥作用,将一切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商品化,利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主张,解放私企,开放国际间自由流动。推行生产资料所有制领域的全面“私有化运动”。
2.完全否定国家计划经济,反对新老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认为充分的经济自由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反对任何形式的计划,反对政府国家干预,倡导政府功能最小化。
3.主张私有化,放松管制。认为应该把公有资产给私人,给私人经济活动以充分的自由。新自由主义认为只有私有制才具有内在稳定性和最大优越性。放松国家对经济的管制。主张减少一切形式的、可能会危及企业利润率的政府行为。
4.主张削减政府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弱化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和“福利国家”功能。
在削减政府作用的名义下,放弃对铁路、桥梁、供水系统的维护。
三、新自由主义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践
新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但它不可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危机。从实践上看,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推行,产生了经济增长迟缓,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激化等消极后果。
(一)美国的新自由主义
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里根政府的上台,美国将新自由主义作为国家经济纲领,进行新经济改革,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重要践行者。反映在经济政策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市场化,认为市场是万能的,全部经济运行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自由化,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让市场放任自由发展,认为自由是效率的前提;私有化,主张全面的私有制。
这段时间新自由主义虽然给美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繁荣,但也产生了许多消极后果。比如减少公共开支使得社会购买力降低,导致总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的危机—27—货膨胀的危机,美国经济学家大卫.M.科茨也从GDP增长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两方面证明,新自由主义政策阻碍了经济增长;其导致的泡沫经济使资本主义经济面临了新的危机;加剧了西方社会结构的两极化。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认为美国当前这次危机是整个近30年来世界经济危机的一个延续。近30年来,无论是拉美各国的金融危机、东南亚各国的金融危机,还是当前美国的金融危机都不过是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所产生的结果。
(二)拉美的新自由主义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很多拉美国家在“华盛顿共识”精神的指导下,已经开始进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推行华盛顿共识的结果是拉美国家发生一连串的经济和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率平均比80年代下降了一半。
新自由主义模式虽然为拉美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给拉美地区带来了不少经济问题,新自由主义模式通过把拉美地区更大程度地融入全球经济,使拉美各国更加依赖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变化,经济地位变得很脆弱。此外,拉美各国经济相对国际金融繁多的变化也显得更为脆弱。拉美各国推行新自由主义虽然获得了经济增长,但收入不平等现象加剧。民众受到的排斥日益增多,而社会保障也在不断削减,社会贫困现象大量增加。新自由主义并不能解决拉美国家面临的经济问题,虽然缓和了危机,但不能消除危机,甚至积累了矛盾,酿成了更大的危机。总体看来,社会福利机会的不平等性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一大特征。拉美无疑是新自由主义的重灾区。
四、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影响
新自由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流入中国并传播开来,在学术界对新自由主义的争论和分歧很大,有大力宣扬也有全面否定,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客观地学习外来的理论与文化,批判地吸收和借鉴新自由主义。
在全球新自由主义一度严重泛滥的大形势下,世界各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也不例外。新自由主义在政治经济以及思想文化上都对我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仅从经济角度加以论述。
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可忽视。新自由主义强调市场机制减少政府干预,对我国加速对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转变了政府职能并且提高了政府的效率,但总的来说,新自由主义在我国的传播给我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后果。
首先,其私有化的主张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短时间内近90%的中小国有企业实现了事实上的私有化,公有制经济比重大幅下降。
其次,“看不见的手”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最基础的理论依据,新自由主义主张市场自由化,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反对新老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造成了我国严重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市场可以推动消费和创造财富,但不能公平地分配财富。
再次,新自由主义排斥政府干预和计划,主张自由化否定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甚至有外国学者认为我国的宏观调控干预过多,认为应该仅实行财政和金融手段,放弃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这对于我国现在的发展状况是不利的。虽然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政府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后,在依赖外资的程度上有所加深。我国为了适应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浪潮,实施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外商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利于民族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竞争。
五、其他国家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从2006年春开始,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逐渐席卷全球,占主流地位的新自由主义的思想毫无疑问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思潮和理论已经逐渐在我国传播开来,我国应从其他国家的实践来吸收经验教训,防止新自由主义的悲剧在我国上演。
第一,要正确认识新自由主义的本质,警惕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新自由主义是西方发达国家用以推动全球自由化进程的工具,它是为西方发达国家服务的。它强调市场化和自由化,主张私有化,既不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体制,也不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
第二,警惕新自由主义带来的贫富分配不均匀。从实践新自由主义的国家及新自由主义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来看,它加剧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我国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制度,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这样才能达到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的经济目标。
第三,应发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宏观调控体系。但要注意的是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而且市场还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等弊端,因此应当谋求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战略。同时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方针,防止对外资的过度依赖。
第四,应当根据国情,逐渐适应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信息数字化的潮流。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同时,实行独立自主的发展经济政策。
[参考文献]
[1]何秉孟.新自由主义评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黎映桃.论新自由主义对当代中国的影响[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11).
英美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模式和政策主张为中国理论界和一些政策制定部门人员所推崇,轻易地就被当作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与此相应的是,在当前种类繁多的经济读物中,多是翻译过来的英美经济学家的著作和以各种方式对之进行阐释的国内经济学者的作品,关于其他经济模式,尤其是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经济学译著和创作则少得可怜。对那些同样比较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像德国模式和东亚模式,很多人知之甚少。
《社会市场经济辞典》由德国100多位顶尖经济学专家精心撰写而成,是一本系统介绍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辞典,是关于“德国模式”的百科全书,“旨在阐释社会市场经济的经济和社会政治纲领及其政治实施状况”。它并不深奥,也没有复杂的逻辑推理,文字简洁而有力,内容系统而全面,对于我们了解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和当代形态颇有帮助。
作为“德国模式”称谓的社会市场经济虽然成型于二战后,但这种经济社会体制的产生却可以追溯到19世纪,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市场经济不过是为德国历史上形成的独特的经济社会体制找到了一个更贴切的名称。“放宽历史的视界”,我们看到,19世纪的德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时的德国既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又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
那时,英国的廉价工业品像潮水一般涌进了德国的市场,李斯特从当时德国的历史课题出发,从当时德国与英国相比处于二流国家的地位出发,建立了国家主义经济学。随后的历史学派继承了李斯特的历史使命,并针对当时国内刚出现的“社会问题”、“劳资问题”主张采取“阶级调和”的社会改良主义政策。
19世纪70年代以后,新历史学派 (讲坛社会主义)形成,这时德国产业资本逐渐壮大,开始走向垄断资本主义,其内在矛盾也日益尖锐,劳资问题日益严重,讲坛社会主义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社会改良主义方案,他们持一种折中主义的立场,是“第三条道路”最早的思想渊源。当时的俾斯麦政府为了与社会和工会争夺工人阶级,推行所谓的“君主社会主义”,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二战后,德国战败,德国理论界围绕未来的经济社会体制展开了一次大讨论,一派主张实行计划经济模式,另一派主张选择一种市场经济模式,最终,艾哈德选择经济自由主义者米勒,阿尔马克提出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并以货币改革为先导,开始推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作为有实用主义倾向的经济学家,米勒・阿尔马克在设计社会市场经济方案时,考虑到了德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主义”思潮在公众中的影响,吸取了他们的一些主张,使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具有明显的中间道路特征,从而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所以,德国很快就度过了改革的震荡期,步人了高速增长的阶段,创造了一个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
迥然不同于英美模式的德国模式的运作,让我们感受到德国模式在二战后的逐步成型,德意志这个崇尚理性和思辨的民族在经济领域的独特创造。
国际金融危机的思想基础――新自由主义
什么是新自由主义?在经济学领域中,它泛指经济学中的市场自由主义思想。新自由主义的特点和主要内容是:市场是充分的自由竞争,因而提倡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利己的,因而每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首先是利己崇拜;市场的调节是“看不见的手”作用,私人活动取代公共行为;市场经济倡导经济自由化和私有化等等。国内外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及其内涵一直看法各异,但是其基本思想与核心内容应是有共识的。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秉承了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特别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走向极端。归纳起来,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大致是“市场化、私有化、自由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即全球经济美国化”。
早期的新自由主义只是作为一种理论思想而存在。20世纪末以来,新自由主义在政策层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国际经济的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最近20年来,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延伸,新自由主义不断地以各种方式向全球传散,使各个国家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滞胀”,导致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复活、变异与盛行;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从理论思想嬗变为全球垄断资本的经济政策与行为范式,并首先在美国和英国以及一些拉美国家推行;20世纪90年代到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新自由主义以“华盛顿共识”政策而被大多数转型国家所采纳。这一波新自由主义的盛行,曾在美国的里根时期和英国的撒切尔时期达到,美国和英国政府不仅仅使本国政策偏向自由放任,同时也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向世界其他国家施加影响并输出其政策。
新自由主义从一种思想演变为“华盛顿共识”政策并传散到各国,是它最大的危害。在最近的20年里,被视为新自由主义思想典型代表的“华盛顿共识”政策,从美英国家蔓延到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它不仅是美英国家大资本阶层的利益体现,其本身也反映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政治主张。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诺姆・乔姆斯基在他的《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中明确指出的:“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指的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一系列理论,它们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实施”;“其基本原则简单地说就是:贸易经济自由化、市场定价(‘使价格合理’)、消除通货膨胀(‘宏观经济稳定’)和私有化。”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一句格言便是:除了通往全球化资本主义外,“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
从俄罗斯转型初期推行的“休克疗法”,到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再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在全球的蔓延,其深刻的国内政策和国际背景,都与新自由主义思想和“华盛顿共识”政策的施行分不开。甚至可以认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正是新自由主义思潮和政策多年影响和推行的一个必然结果。按照美国纽约大学教授塔布(William K.Tabb)的说法:“新自由主义就其所许诺的目标而言已经失败了。它没有带来快速的经济增长,没有消除贫困,也没有使经济稳定。事实上,在新自由主义霸权盛行的这些年代里,经济增长放慢,贫困增加,经济和金融危机成为流行病。”“华盛顿共识”政策的实践表明,无论是拉丁美洲国家、俄罗斯和亚洲一些国家与地区,“华盛顿共识”政策的推行都没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反而受到各国各方的谴责与抨击。我国很多学者对此也有认同。
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理论政策对中国改革有影响吗?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9年,正逢60周年和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这样的背景下,鉴于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后果与反思的必要性,以及中国经济社会中诸多问题与矛盾的显露,人们开始关注新自由主义思想和“华盛顿共识”政策对中国改革的影响。在中外一些人士看来,中国是这些国家在实行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政策方面的唯一例外,中国一些学者认为其理论政策对于中国没有产生影响。中国是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政策的例外吗?对此,我们看看国内的一些主要论点。
第一,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对中国改革理论产生影响。更多的观点认为,新自由主义的思想与主要学说被引入中国20多年来, 以西方的市场经济为参照,以西方的经济理论为指导,改革主流语境中的词语、概念、定义、方法都来自西方经济学,其核心理念受到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自由化、私有化和放松管制等的输入,对中国经济特别是对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些理论产生较大影响。例如,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产权理论指导中国产权改革;自由化思想使中国一度放松管制,特别是中国金融监管失利。在我国,也有少数宣扬新自由主义思想的人,认为新自由主义带给中国的影响是正面的,因而把中国改革成就归功于“华盛顿共识”。
第二,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对中国改革政策产生影响。一些人认为,新自由主义曾是中国学界的主流话语,因为要发展经济就必须给资本和市场留下空间。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往往把资本和市场的作用推至极端,从而影响中国经济政策,使中国一些政策具有新自由主义的特征与性质。特征之一是主张效率就是一切,资本和利润是达到最大效率的唯一工具与标志;特征之二是动用政权力量为资本开路,为资本提供方便条件使其利益最大化;特征之三是忽视普通人的权利。当前我国存在的诸多矛盾,比如贫富分化、消费不振以及教育医疗方面的问题等等,恐怕都与前期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不无联系。这是把资本的利益推至极端的必然结果。更有甚者,一旦资本和权力相结合,则会产生极端的腐败。
第三,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对中国改革的正反面影响。对于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也有学者从其正反两方面加以评价。一方面,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之所以能够误导很多国家的经济实践,在于这一理论包含有合理的成分。正是由于这一理论所具有的合理一面,才掩盖了其不不合理的另一面,从而被广为传播。它们对于中国改革的积极作用被认为是在中国经济转型初期,中国政治环境迫使改革者不得不强调经济自由、市场与资本的力量和充分竞争的精神。对中国改革来说,新自由主义理念中包含着建立现代国家所必须的某些合理制度,诸如个人自由、私人产权、市场制度等等,而这样的制度在中国尚未确立。对中国来说,市场监管的对象本身还远不够完整,中国需要强化监管,更需要构造市场本身;另一方面,如同其他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国家一样,新自由主义在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使中国出现财富两极分化,社会严重不公、公民权利损失、社会矛盾激增、伦理道德丧失等问题。
【关键词】凯恩斯;《通论》;滞涨
一、引言
不同流派的经济学家由于使用不同的经济术语和解释体系,会得出相异的结论,并会导致完全不同的政治诉求和政策主张。事实上,经济学家们在微观和实证方面的分歧要少得多。即使是大家认为争论最激烈的宏观经济学领域,对长期问题的看法也基本一致。弗里德曼曾说,“经济学家对实现‘稳定’这一目标并没有分歧,争论在于对各种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应的政策主张上。”经济学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其理论主线一直围绕着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进行讨论。
二、经济自由主义
在《通论》出版之前,经济学中占主流地位的是新古典经济学。这种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来自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和其经济自由的哲学观,它提倡自由市场机制、反对政府干预,认为是自由价格的作用调节着受利益驱动的经济活动者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的行为,在无意中促成整个社会福利和经济的增长。方法上,新古典运用了边际分析,构建了一般均衡的市场模型,其集大成者就是马歇尔,即20世纪微观经济学的主流。新古典经济学家们否认了市场经济会发生以生产剩余和失业为特征的经济危机的可能性。他们认为只要市场机制正常发生作用,供求就会自发平衡,充分就业也就得以实现。在新古典经济学看来,市场经济是一部自发运行的机器,无需大量政府干预,否则扰乱内在的作用机制会引发无法预见或解决的问题。
三、国家干预主义
20世纪30年代,那一场经济危机打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神话,引起人们对自由放任经济和自由主义哲学观的重新审视。退回一战前的生产水平、25%的劳动力失业使传统的古典经济学束手无策,既无法解释现实问题,亦无法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这时凯恩斯发表了《通论》,不但建立了一种新的经济学体系,同时提出了国家干预主义学说以及相适应的财政、货币政策。当然,《通论》并不完全是大萧条的产物。早在20世纪初,大英帝国就陷入了长期停滞,凯恩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早已反映在了他其他一些著作中,而大萧条只是《通论》的催生剂而已。可以说,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在这里产生了一个分水岭。
凯恩斯的《通论》是一种思想创新,它抛弃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同时回答了当时最迫切的问题,解开了人们久久无法摆脱的困惑。根据凯恩斯的理论,无为而治的结果是失业的存在;因此必须用政府的支出来弥补私人的有效需求不足,即对经济实行国家干预。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中最重要的是财政政策,尤其是用赤字财政支出增加基础设施投资。这种政策的出台标志着自由放任时代的结束。
长期以来,凯恩斯提出的国家干预主义学说和相匹配的财政、货币政策,成为了欧美国家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参照,并使得欧美国家实质性的走出了经济衰退的阴影,并引领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凯恩斯革命的意义在于,它对古典学派以来奉为神明的完全竞争、市场机制和自由放任等思想提出了挑战。20世纪30年代以前,整个西方经济学界几乎都一直信奉着斯密的“看不见的手”,“自由市场”是那个时代的一种思潮,任何超出“保护性国家”职能范围的政府干预措施都被认为是多余的,以至于任何偏离国家干预主义的自由言论和观点都会遭到攻击和排挤。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和而后的大萧条,使得那些长期恪守“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开始怀疑市场调节的有效性,凯恩斯的理论使人们开始放弃了“市场万能”的信条而接受了国家干预的思想,即市场经济中,国家应作为宏观经济积极干预者和管理者,在财政、货币和分配等诸多方面发挥矫正市场失灵的作用。
四、新自由主义
大萧条之后,人们将凯恩斯的理论奉为神明。但此时,这样的信条又要经受现实的考验。一旦某种理论完全变成了宗教,它就失去了生命力。20世纪70年代以后,凯恩斯的需求管理理论开始无法解释英美发达国家的“滞涨(Stagflation)”现象,即通货膨胀、失业和生产停滞并存,因此遭受到了越来越激烈的攻击。而在这个背景下,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几乎同时上台执政,他们的经济政策都体现出这样一些理念:限制工资增长,减轻税负,令商人赚的更多的利润,再将这些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创造就业,从而刺激经济发展,也让低收入人群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
代表新自由主义的各种学派应运而生,它们都力图恢复经济自由主义在经济学理论中的正统和主流地位,打破凯恩斯理论的垄断。从学术思想渊源看,它们都来自于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及其哲学观。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在1970年以后几乎恢复了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哲学的地位,并提出了使资本主义回到自由竞争体系的政策主张。弗里德曼对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了与凯恩斯相反的结论。他认为大萧条不是一个必然事件,联邦储备体系对此负主要责任,货币量前所未有的急剧下降是货币当局未能提供足够的流动性以使那些濒临破产的银行及时偿还债务的结果。他批判了凯恩斯的“货币无用论”,认为货币至关重要,货币政策在萧条时期是根本没有运用;并且发现,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联邦储备体系曾经从事公开市场操作或者以任何卓有成效的方式向银行提供流动性。
五、结语
今天,无论我们怎样评价凯恩斯,都无法否定他在现代经济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美国《时代》杂志曾提到,不了解凯恩斯就无法了解当代。经济学中的各种流派,无论是继承和发展凯恩斯主义的,还是反对凯恩斯主义的,其出发点都是凯恩斯。可以说在现代经济学中,没有一个人的影响超过凯恩斯,没有一本书像《通论》一样广为人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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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斯密 经济自由 限度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1)05-0066-06
丹尼尔・贝尔等思想家普遍赞同,“经济学是与现代自由主义及其基本信条结合在一起的”,即经济学上存在着一种自由主义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实际上是自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来的一种主流价值导向,是由古典经济学派提出并倡导的。古典经济学派确立了一种自由主义的经济价值导向,并将这一导向实际运用于国家的经济政策之中,同时成为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一种价值规范。将经济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源头归为斯密是得到普遍认同的。卢森贝就认为,斯密为自由主义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他说:“斯密完成了下列几种功绩:(一)他为这个思想安排好了一个理论基础;(二)他把这个思想作为自己的历史研究的基础和自己对于过去一切经济学说的批评的基础;(三)他以这个思想为基础,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经济政策和所谓国家经济的理论。”今天,在随金融危机而来的对自由市场制度反思的潮流下,对斯密经济自由主义价值观进行解读与审视极具现实意义。
一、斯密经济自由主义的解读
学界存有一种认识,将斯密看作“自由放任”的先驱,认为斯密所倡导的经济自由主义就是只承认市场的作用,反对政府对市场行为的任何干预。事实上,当我们重新阅读斯密的著作,深入剖析其中的思想内涵时,就会发现,斯密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来就没有予以理想化的描述,而是清醒地看到其中存在的缺陷。如何让现实的市场经济最有效率地发挥其作用?斯密认为,不是无视其现实缺憾,而是应以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市场经济的缺陷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控制。也就是说,所谓市场经济的自由是有前提的,是一种有限度的自由。斯密的这种有限度的经济自由主义价值观可以从如下方面得到反映。
(一)“看不见的手”
斯密坚持认为,市场经济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能够指引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富国裕民的目标。当然,斯密本人并没有对“看不见的手”给予明确的说明,人们通过对他思想的解读,对“看不见的手”进行了许多不同的解释。
1.释义“看不见的手”
“看不见的手”究竟涉及怎样的经济内涵,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一般有这么几种认识:(1)“看不见的手”是指市场经济机制;(2)“看不见的手”是指市场竞争中的制衡力量;(3)“看不见的手”是指维持社会的伦理秩序;(4)“看不见的手”是社会的自发秩序;(5)“看不见的手”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制度;(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认为“看不见的手”有三层逻辑的步骤,表达的是对经济运行秩序的某种判断。可见,围绕着“看不见的手”的内涵问题,大家并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意见。
无论大家对“看不见的手”的内涵提出怎样不同的意见,无法否认的是,斯密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阐述“看不见的手”的思想的,因此,“看不见的手”显然指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某种东西。“我们可以不管斯密本人怎样感觉,他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比喻,就是指以价格为引导的市场经济制度,这是一个经济学的上帝。”
2.“看不见的手”中的自由主义价值导向
“自由”是一个古老而又新鲜的词汇。其古老在于对“自由”的探讨早已有之;其新鲜在于对“自由”的解释常在常新。无论对自由有着怎样的认识,有一个观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只有人才应该享有自由,但人的行为从来也不是完全自由的。这就意味着,如果承认人类社会与动物界的区别,那就一定要将人的自由作为我们的追求目标。这是人之为人、人之完善所必然要求的。秉承这一学说传统的斯密,显然在这个问题上也有着相同的看法。自由主义的价值导向是其经济思想的伦理标杆,并鲜明地表现在“看不见的手”中。
斯密思想中有着浓重的自由主义倾向,正如有学者所言,“斯密的自由主义社会科学学说肇始于伦理学”。斯密在伦理观上坚持着传统以来的自由主义倾向,并将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表现与要求予以了发挥,将自由主义贯彻至其经济伦理观。有学者认为,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的讲义的经济学部分中,即已充分地论证了商业的发展与个人自由的关系,特别是经由农业社会向着商业社会的过渡所带来的社会的文明化发展。他基于历史事实,从理论上论证了商业的发展带来了独立的人格,进而产生出近代的自由。我们知道,斯密终其一生赞扬的制度乃是一种商业社会的制度,即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这是无可否认的。在《道德情操论》中,他的“无形之手”是通过富人与穷人之间共享社会财富的社会事实引出的。在此,斯密想要表达的是:富人之所以将财富予以某种分配,这是基于某种交换的基础,或者说是社会劳动分工的基础;而且,商业交换越发达,这只“无形之手”的力量就越强大。到了《国富论》中,斯密实际上是描述了一个发达的商业社会中的财富共享的社会事实,由此引出了“无形之手”。这就是说,商业社会的贸易之所以能够在利己的目的下达到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是基于交换所实现的。交换是市场的典型特征,而市场关系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独立与自由,也就是斯密在其格拉斯哥大学讲义中一再予以肯定的东西。为此,我们可以对“无形之手”作这样的解读:“无形之手”就是在商业社会中培养出来的自由主义精神,这种自由主义的精神自然地、必然地要求市场制度实现私利与公利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利益的追求。
因此,斯密在“看不见的手”中坚持的自由主义经济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个人自由地追求自我利益的实现。在斯密看来,每个人都有为着改善自己境遇的努力,这种努力是自然与天然的,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看不见的手”首要保证的就是个人的追求自我利益的自由。其二,实现社会利益的合理价格机制。斯密说:“每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或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斯密所认为的社会利益是什么?如何才能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动机下实现社会的利益?这需要从市场竞争中给出解答。古典经济学派认为,在市场经济中,竞争以价格形式表达出来并代表社会的利益。我
们也可以经验地发现,人们总是倾向于物美价廉的物品。对个人而言,这种物品的生产就意味着能花较少的货币满足个人较大的欲望;对社会而言,就是那些最能有效率地利用资源的生产企业获得了竞争中的胜利。其三,市场的自由等价交换。每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自利追求,必须通过市场的交换。那么,市场交换是否是任意与随意的呢?尽管斯密从来就没有对市场交换予以任何的限定,然而,没有限定并不意味着取消限定,而是意味着这种限定是不言而喻、无须说明的。这个限定就是:市场的交换是在双方自觉自愿基础上的等价交换。显然,市场交换需要满足的是双方而不是某一方的私利,因此,这种交换必然建构在自由的基础上,必须要遵循某种约定俗成的公认的规则。“看不见的手”所强调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市场自由等价交换规则。其四,自由的市场竞争。斯密从来就不否认竞争对实现个人私利与社会公利之间统一的作用。我们从斯密对垄断的批评中也可以体会到斯密对自由市场竞争机制的赞扬。斯密认为,自由的市场竞争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利益,满足他人利益,同时也是实现国家繁荣的唯一途径。
自由主义价值观决定了,将政府或君主的权限驱逐出经济范畴,“君主们就完全被解除了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使之最适合于社会利益的义务”。当然,斯密并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而是主张在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指导下,对政府或君主的权力予以某种限定。
(二)政府的责任范围
斯密的完全放任的自由主义思想者的形象是不可靠的。斯密通过对政府责任的规制,强调了社会公正和市场约束的法律、道德机制。倡导市场主义并不意味着认可市场的“无规则”,市场不是一种可以任意脱离规则的东西。布坎南就说过:“只有在法律的、政治的公共机构框架内,市场的运转才成为可能。”显然,这个框架需要政府的作用。
1.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责
斯密反对政府对经济事务的粗涉,并对这种干涉的危险性予以了强调。他说:“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险也没有了。”然而,斯密反对政府或君主对经济活动的肆意干扰,并不意味着斯密完全否定政府在市场经济领域内的职责存在的可能性与正当性。他是在经济自由的总体框架下,对政府有限度地干预经济的前提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斯密强调政府有限度地干预的伦理基础就是:社会公正与个人自由。在经济领域内,政府所具有的职责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弥补自由市场经济可能带来的种种不公正。斯密尽管对自由市场经济予以了极大的赞扬,但另一方面,又对完全自由市场经济可能带来的社会不公正有着清楚的认识。他认为,在自由市场机制下可能带来的不公正有如下四种:(1)收入分配的不公;(2)商人和制造业者的逐利破坏了社会的秩序;(3)人们出于逐利动机的行为无益于社会;(4)劳动分工对劳动者的损害。自由市场所带来的以上社会不公平现象,显然纯粹依靠自由市场机制是无法解决的。政府的现实存在实际上就提示了其所应该承担的经济职责,那就是,通过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尽力弥补自由市场经济的缺陷。
第二,运用税收等手段调节经济发展。政府不干预市场中的具体经济行为,并不意味着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斯密看来,政府有责任采用必要的税收手段促进经济发展。这些手段有:运用税收政策来调节进出口贸易;运用税收政策调节收入的分配;运用财政政策进行基础工程和公共工程的建设。
2.政府在政治领域的职责
斯密认为,在政治领域,政府主要有三个职责。
首先,保护个人权利。将斯密视为“自利”的代言人或者是放任的自由主义者的认识从现实经验层面来看就是有问题的。我们知道,一个社会如果缺乏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无法保障个人的最基本的权益的话,这个社会是无法实现有效率的运转的。而且从斯密著作中我们发现,他对“公正”予以了足够的重视。可以想见,斯密并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也不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在他所谓由“自利”而到“利他”的逻辑推理中,显然有一个暗含的前提条件,那就是:社会给予每个人获得自我权利的保护,社会具有最基本的“公正”。斯密认为,“正义”是自然法则,是自然赋予人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并早在市民政府建立之前即被认为有权保卫自己不受伤害,有权强迫对已经给他造成的伤害进行相应的惩罚。”每个人有保卫自己不受伤害的权利,有对伤害自己的行为进行还击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早在市民政府建立之前就具有了。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很好地利用这一自然权利与法则。由于人的能力的差异,为了维护社会基本公平,就需要政府通过各种司法手段使“正义”法则得以实现。
其次,开办教育机构对民众进行教育。斯密认为,政府有对人民进行教育的职责。为什么需要对人民进行教育呢?“为防止这些人民几乎完全堕落或退化起见,政府就有加以若干注意的必要。”斯密对商业社会充满了赞美,但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商业社会的繁荣可能在某些方面带来不良影响。消除这种影响的最佳手段就是教育。
最后,保卫国防安全。斯密认为,“君主的义务,首在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国家安全所具有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经济增长的基本保障。一旦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经济发展必然受到极大的影响。斯密详尽地考察了自有国家以来,国家军事实力、国防安全与国家兴衰之间的关系,认为社会文明越是进步,就越需要强大的国防,国家为此支付的费用也就越大,君主应对此有所重视。
(三)贸易上的有限度的自由主义
将斯密视为自由放任主义的先知,这是萨缪尔森对斯密的误解。萨缪尔森给予了斯密极大的荣誉,将他与牛顿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的成就相提并论,但另一方面,给斯密戴上了放任的自由主义者的帽子。他说:“亚当・斯密的最伟大贡献在于他在经济学的社会世界中抓住了牛顿在天空的物质世界中所观察到的东西,即:自行调节的自然秩序。斯密所传达的福音是:你认为,通过动机良好的法令和干预手段,你可以帮助经济制度运转。事实并非如此。利己的油会使齿轮奇迹般地正常运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国家元首的统治。市场会解决一切问题。”然而,通过以上对斯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斯密尽管坚持自由主义的价值导向,但是这一价值导向是要以正义为准则的,也就是说,以正义之名行自由主义之实,保障个人权益,并在此基础上保障国家的权益。可见,斯密的自由主义是一种有限度的自由主义。“如果像经济史家布劳格所说:斯密有关自利和‘看不见的手’的观点,‘往往被用来表达与他的本意完全不同的东西’,那么把斯密说成反对政府干预的放任主义者,也明显是一种误读。正如罗思柴尔德指出,斯密真正针对的,并非是所有的政府干预,而是会造成特权和不公平的干预。”最为明显地体现斯密的这一伦理价值导向的,就是斯密的贸易思想。
斯密的贸易思想可以称为有限度的自由贸易,原因在于:他一方面坚持了贸易对富国裕民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坚持了一种有范围的自由贸易。斯密认为,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政策从出发点来说,是为了使国民财富得到增加,但结果却适得其反。只有自由贸易才能解决重商主义管制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自由主义之所以能为国民财富的增长带来益处,是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的市场制度所必然要求的。然而,斯密所赞赏的自由主义并非是纯粹的、无任何阻碍的自由主义,而是有限度的。斯密认为,需要小心翼翼地实现自由贸易:“人道主义也许要求,只能一步一步地、小心翼翼地恢复自由贸易。如果骤然撤废高关税与禁止,较低廉的同种类外国货物,即将迅速流人国内市场,把我国千千万万人民的日常职业与生活资料夺去。”假如无限度地实现自由主义贸易政策,国门猛地一打开,外国产品将向本国倾销。这不仅导致本国工业举步维艰,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会影响到国内生产者的就业机会,导致社会财富的减少,由此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虽然斯密坚称自由主义的立场,但与公正相比,自由主义显然具有更低的价值。为此,当自由主义影响到社会公平时,就需要对自由主义实现限制。因此我们说,斯密的自由主义是有限度的自由主义。值得注意的是,斯密在自由贸易政策上所采用的限制措施是经济手段干预措施。很显然,斯密反对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任何形式的直接干预,要求将政府干预赶出经济活动的范围。但是,否定政府的直接干预并不意味着完全的自由主义。经济手段的间接干预比直接干预有着更好的效果,也是斯密所许可的干预措施。况且,斯密也深刻地认识到,完全的自由贸易是一件难事。“不能期望自由贸易在不列颠完全恢复,正如不能期望理想岛或乌托邦在不列颠设立一样。不仅公众的偏见,还有更难克服的许多个人的私利,是自由贸易完全恢复的不可抗拒的阻力。”
二、斯密自由主义经济价值观的现代审视
斯密在经济伦理价值观上坚持了一种以公正为前提与规制的自由主义。可以说,这是现实经济条件的必然要求。正如后来的萨缪尔森所分析的那样,所谓“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机制完全是某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有限度的自由可以说是斯密经济价值观的基本内涵。这种自由观体现了斯密对市场经济特性的清醒认识,也反映了其经济伦理思想的基本倾向。基于现实的分析视角,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价值观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有益启示。
(一)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斯密所生活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从萌芽到开始发展的上升时期,时代赋予斯密的使命和任务就是对这一新兴事物从学理上进行合法化的论证。也就是说,需要以强有力的理论思辨为这一新兴制度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斯密出色地完成了这一时代任务,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无可争议的代言人。斯密对资本主义论证与解释的理由之一就是: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也就是资本主义,因此自由也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
我们知道,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从人类开始出现主体意识、强调主体地位、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来,就伴随着关于自由的思考。自由成为人们的一种积极价值追求与导向,也成为人类获得主体存在的象征。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以自身为目的的活动才是至善生活,具有更高的价值和本体论意义。以自身为目的就意味着无须待于他物,因而不受手段的限制与约束,具有真正的自由。从人的现实生活来说,显然这样的自由是无法实现的。所以,自由的最终导向归于上帝。人的自由反而成为了不自由。因为人的自由是需要由上帝来证明的。资本主义从上帝那里解放了人类,让自由重新回到了人间。这个解放是由市场来完成并保证的。斯密认为,市场经济保证了人的个人权利的自由发挥,使个人利益得到了完美实现。显然,斯密以个人权利作为其自由观的基本内容,而且,这种权利主要是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只要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并实现个人的经济利益,那就是自由的。市场经济显然具有如此的作用与功能,而资本主义制度则保证了这一作用与功能的实现,因此,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具有进步性。
对于斯密的这一自由观,一方面需要看到它所具有的进步意义,也就是在封建制度、摧毁神权枷锁上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当自由的内容被个体经济利益所取代,人的自由的获得预示着人将进入一种更不自由的状态。正如人们批判的那样,在“经济统治生活”的条件下,“个体现实直接依赖于社会力量并受社会力量的完全塑型。只有在个人现实不再事实上是真实时,个体才被允许显现自身。这也正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给人带来的异化所进行的批判。当然,马克思的自由观并不否认物质生活对于人的自由实现所具有的意义,但是人的自由的条件并不仅仅是富裕的物质生活。自由是“人的全面发展”,物质生活无论如何都不能代表人的全部。因此,要实现自由,必须在物质生活基础上,拥有高尚的精神追求、清明的政治制度、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欠缺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视为“自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意义就在于对斯密“自由观”内容的超越,不再将物质条件的满足视为人的自由的基本内容。
(二)市场经济的自由是有限度的
斯密认为,完全的市场“自由”是不可能的,“自由”是有限度的。这是因为:其一,自由不是社会的唯一价值追求。除自由而外,公正也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追求。当自由与公正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公正显然具有更高的价值地位。斯密对市场可能带来的不公正有着清醒的认识。其二,自由不是随意的。自由是在规则下的自由,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遵守市场的规则。也就是说,市场的自由是由市场规则来保证的。如果没有市场交易的规则,也就无法实现个人的自由,个人利益的实现就没有保障。其三,个人权利是自由实现的前提。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是交换,或者说交易,而交换的前提是商品的私有权。我们在市场上只能交换属于我们自己的商品,换句话说,只有产品属于交换者,交换者才能将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成为商品。这就意味着,在市场条件下,没有个人权利就无法实现个人自由。
“自由”作为口号,往往被人们误解为不受约束。现实的自由总是有限度的。然而,当前自由主义的论调仍不绝于耳,并在现实中得以施行。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华盛顿共识”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浪潮将一些拉美国家推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这一新自由主义思潮将“私有化”视为自由的本质内容,并将自由的范围扩大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事实是,忽视了公iE的自由追求并没有给社会带来更大福音,反而造成了更大范围的灾难。拉美地区人均收入下降到70年代初的水平,农村贫困人口达60%以上,城市失业率高达20%,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贫困人口大幅度攀升。前车之鉴,后事
之师。如果我们在经济改革过程中,过于强调市场经济的“自由”本质,忽视自由的限度和公正的追求,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革事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将蒙受巨大损失。
(三)法律规制了自由的范围
既然市场的前提是个人私有财产权,就需要以各种方式来保证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实现。这就意味着,任何人在市场下的自由行动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私有财产权,自由是有范围的。法律就是自由范围的界限。
从市场经济运行这几百年的历史来看,法律构成了其经济体制的基础与保障。“市场经济”通常具有另一别称――“契约经济”。所谓“契约经济”,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换行为的发生是以契约的形式来保障的。而契约的实行,肯定不是建基于人们之间的某种私密性关系,也不是依赖于人的道德自觉。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大量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契约双方相互之间既不认识也不了解。契约所产生的信任并不是对对方人格的信任,而是对法律的信任。一个成熟的市场机制必定是由一个法制的社会来保证的。斯密自由主义经济观所表达的正是这个思想。一些人恰恰就是忽视了斯密所预先设定的这一社会前提,仅仅是看到了这个前提下的结论,于是就将斯密看作自由放任的先驱。这就是人们常常对斯密有所误解的原因。今天我们重读斯密,就必须看到斯密对法律之于社会公正、个人权利保障的重要作用的认识,要对斯密关于法律与自由的认识予以足够重视,并积极有效地构建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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