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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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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相关法律

防灾减灾相关法律范文第1篇

这种做法考虑到灾区按揭者的实际困难,“必须通过国家救济应急”的思路也是正确的,但也应考虑到,这种做法不仅是对银行-按揭者契约的不尊重,且实践证明大包大揽的模式,也容易给某些人钻空子、骗福利,和某些“话事人”权力寻租、上下其手提供方便。更何况,当前中国各商业银行因行政干预过多而造成的呆账、坏账问题本已十分严重,倘再以行政手段让商业银行为国家福利埋单,对银行而言,也不够公平。

不仅如此,地震险属于附加险,保费较高,如果投保却无地震发生,耗费也会较大,如果投保者、未投保者都能获得相似的救济,那么以后还有谁会花钱投地震险这种代价不菲、却只是“备万一之需”,很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的附加险?

针对此,救急的临时性方法,应是由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等对口机构出面,设立专门针对此次地震灾区的一次性房贷补助基金,对有实际困难的毁房按揭者提供必要的救济,简单说,就是“国家为按揭者还银行的贷”,如此,则灾民获得必要救济,商业银行也不会因此“替政府受过”。同时,还应兼顾地震险投保者和保险公司的利益,毕竟从长远看,依靠商业保险,应对突发性灾难和损失,才是当代社会的正途。

长远之策,则是加强相应法制建设。中国至今尚无统一的防灾减灾法律,一旦灾害发生,便不得不从多达30余部的相关法律中寻找“法律精神”,很容易引起歧义,或碰上“两不管”的尴尬。通过统一防灾减灾立法,明确政府救济、商业保险、商业银行和按揭人各方在突发性、重大性自然灾害所致损失方面的责、权、利,确保“大信”与“小信”、契约信用与社会效应、政府救济和商业利益间的平衡。

防灾减灾相关法律范文第2篇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唤起社会各界对公共安全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的原则,以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主题,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深入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宣传各种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安排:5月7日—13日。

三、活动内容,重点开展好以下十二项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活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利用一周时间,在**电台、电视台、**周报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在黄金时段和版面,每天一个专题,结合国土、科技、公安、气象、卫生、林业、药监等部门,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震减灾、消防安全、自然灾害、传染病预防、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并及时报道全市防灾减灾活动开展情况。

(二)开展大型街头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科技、国土、安监、工促、卫生、水务、公安、教育、商务、林业、矿山、电力、气象、药监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在市中心集中开展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防震减灾、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传染病预防、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各乡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选择安全场所,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由市科技局、安监局和各乡镇(街道)牵头,分别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

(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活动。由市科技局牵头,抓住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以新《防震减灾法》为重点内容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五)开展校园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科技、公安、卫生等部门配合,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讲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由市公安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共同搞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要重点加强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工促、公安等部门配合,结合我市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教育宣传活动。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和各医疗机构配合,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和“健康**、幸福人民”行动,重点开展以手足口、甲型(H1N1型)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九)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气象、水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有关自然灾害发生、避险等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

(十)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宣传活动。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气象、矿山总公司等单位配合,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突发地质灾害和应急自救能力。

(十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卫生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和展出相关图片及音像资料,教育广大群众学法守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十二)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通过编印应急法律法规简明手册、组织专题讨论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切实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提高自助、自救和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制订和细化本部门、本单位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经费和场地,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认真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其他单位也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具体活动方案务于5月7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科,联系电话:********,邮箱:**********@。新晨

(三)硬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时间集中,参与人员多。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坚决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活动总结及有关音像资料于5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科。

五、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供参考)

1.防灾减灾,和谐平安

2.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3.群策群力防灾减灾,万众一心共创和谐

4.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5.今天防灾的力度决定明天减灾的程度

6.以人为本,民防为民

7.防灾减灾,公共安全

8.防灾减灾,科学发展

9.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10.群策群力科学管理,戒骄戒躁杜绝事故

11.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灾祸的开端

12.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防灾减灾相关法律范文第3篇

1.1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的定位

我国海陆关联工程经过10多年的建设发展,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从防灾减灾角度,并未被有关管理部门所重视。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是在沿海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问题,海陆关联工程数量的增加及灾害频率和强度的增大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正成为我国沿海地区的严峻挑战,同时也使其在综合风险管理方面成为大有可为的新领域。目前沿海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不当,石化工业园区、核电站、交通设施等重大海陆关联工程本身也可能成为潜在环境致灾因子,所带来的次生灾害相比自然灾害本身可能更为直接和严重。因此,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海洋自然灾害的损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造成的新的次生灾害。

1.2灾害应急管理与综合灾害风险管理

全面认识和恰当评价海洋灾害给海陆关联工程造成的风险,既是我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2]。海陆关联工程的防灾减灾就是防止或减少灾害发生、减轻灾害损失,包括灾害测报、防灾、备灾、抗灾、救灾、灾害恢复发展各个环节,而围绕整个减灾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即是灾害管理。传统的灾害管理强调应急管理,其实质是危机管理,单纯应对某个单独事件,关注灾害事件本身,强调灾害后的救济和恢复,轻视灾前的预防和准备,即重救轻防,综合管理力度不够。相比之下,风险管理是指采用科学、系统、规范的方法,对海陆关联工程所遇到的风险进行识别、处理的过程,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安全保障或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的科学管理方法。其强调在灾害发生前着手进行准备、预测、减轻和早期警报等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灾害预先处理,将许多可能发生的灾害消灭在萌芽或成长的状态,尽量减轻灾害出现的概率。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可能遇到的各种灾害进行风险识别、估计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与工程手段,通过整合的组织和社会协作,通过全过程的灾害管理,提升政府与社会灾害管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以有效地预防、减轻各种灾害,从而保障公共利益以及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社会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2]。这种综合管理就是创造一种环境和条件来协调各方面工作,从而完成将损失降到最低的目标。这种条件包括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法规体系、技术体系和能力建设五大支持系统。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强调的是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要求重视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预备和预警等基础性工作,通过提高企业和政府的突发事件的事件预警和防范能力,充分实现日常预防与应急处置、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有机结合。

2海陆关联工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尽管国内海陆关联工程的发展在海洋灾害风险管理上提出了新的形势与要求,但在海陆关联工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实施中的存在诸多不足,尚不能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特别是与我国陆地大型工程青藏铁路工程、三峡大坝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以及西气东输工程的防灾减灾研究与管理相比,差距比较巨大,其综合风险研究与管理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2.1相关理论研究滞后

从全国范围看,不仅缺少海陆关联工程防减灾的规范研究框架,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应用研究也不足。目前对大型海洋工程的灾害风险研究,多是借鉴甚至套用灾害风险的一般理论,没有充分结合和体现海陆关联工程的特殊性,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次上,既缺乏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研究,也对典型灾害机理机制研究不足。国内学者多从宏观层面研究海洋工程的防减灾问题,对微观工程主体的关注较少,普遍注重静态的工程灾害的防治,轻视动态灾害减轻过程;重灾中和灾后的评价,轻灾前的预警,以描述现象或政策性研究的规范性成果较多,定量实证性研究不多。对各类工程灾害的形成的机理机制、预防、监测、预报、识别、测定、控制、应急预案和事发时的快速反应研究,是这一领域重要的研究方向,也期望能成为新的研究热点之一。在研究内容上,需要加强各类灾害对各类工程的致灾形成机理,工程灾害评估和风险控制、防护对策,目前对防灾减灾的体系结构、系统模型、运行机理、调控预警手段等研究少,特别是对能源类海陆关联工程在灾害发生过程后可能出现的次生灾害问题。此外,以单一灾害的职能部门减灾应急为主,综合性的灾害管理模式和方法研究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从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的实质内涵来说,这方面的研究更有意义。在研究方法上,综合灾害风险是一项综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专家、产业界、管理者为一体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前沿研究科学,需要在方法上进一步探索。

2.2科技支撑力量不足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以准确的灾害风险成果为基本依据,用风险的理念认识和管理灾害,最大限度地减灾海洋致灾因子对海陆关联工程的影响,谋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在减灾的科技进步领域,无论人为还是自然灾害防御。中国与发达国家相差仍甚远,安全科技在中国尚未形成完善的支撑体系,技术与队伍均显不足,从而导致应急响应与风险管理技术落后,缺少减灾成套技术与减灾科技的投入;在综合应急与风险管理上,国家缺乏综合减灾科技平台,导致一些减灾科技设施建设重复,不能发挥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作用[5]。

2.3海洋灾害监测能力不足

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海洋观测能力建设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例如,美国对海洋的研究经费达到13亿美元外,还有6.5亿~7.5亿美元的海洋观测专项经费,同时建造了一系列新型观测设施,其目的是保持美国在海洋领域的领先地位。美国、加拿大联合正在东北太平洋海底建设的深海长期观测网———海王星(NEPTUNE)计划最具代表性,它布设在水下约3000m海床上,覆盖海域约500万km2,可以长期观测海洋内部和海底各种物理、化学、生物、地质过程,进行几十年的海洋学和板块地壳构造过程研究。在日本列岛东部海域沿日本海沟的跨越板块边界,日本建设了长约1500km,宽约200km的光/电缆连接的深海地震观测网(ARENA)。ARENA主要监测地震,目前正向地震、海洋学和生物学等多学科观测和研究方向发展[6]。

2.4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滞后

灾害风险管理中的法律和政策具有重要作用,并应将减轻灾害风险战略纳入到国家和区域的发展目标规划中。然而,一方面,国家层面的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更新速度慢,没有形成整体的安全环保法规体系,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另一方面,专门灾害风险管理的法律制定和政策不健全,针对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相关法规很少,更多是以单一灾种的评估制度呈现,如《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缺少层级较高的上位法规范[7]。行业法规不健全,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缺乏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立与执行等。

2.5规划保障措施不力

在现有区域或产业规划中,减灾规划不到位,例如,在沿海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普遍缺乏海洋灾害风险的评估内容,这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有的规划中都对防灾减灾进行了布置,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尽如人意,没有将规划中设置的防灾减灾用地落到实处,各类灾害防御措施不协调。“综合”仅限于救灾,而未能贯穿于减灾涉及“测、报、防、抗、救、援”的整个过程中。另一方面,规划制定对可能产生的各类灾害风险考虑不足。目前风险管理还主要集中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传统的风险领域,对工程决策失误等带来的风险关注不足。

3有关政策建议

海陆关联工程综合防灾减灾进行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各类大型工程的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及法制研究,实现综合防灾减灾的良性互动;加强自然灾害形成机理的研究,提高自然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加强科学技术的应用研究,使其在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应急保障及指挥决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1成立综合性常设机构

成立类似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常设机构,专门针对海陆关联工程进行综合风险管理,统一协调交通运输部、海洋局、环保部、国家安监局等工程管理部门和企业,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整合相关资源,部署与领导减灾规划和灾害的预防、救助等工作。

3.2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将海陆关联工程综合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对策措施等以政策和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加快完善灾害分类分级、风险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信息等方面的具体制度,解决单一法规政策存在的操作性不强,衔接不畅、相互脱节等问题,充分发挥法规政策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引导、规范、保障、促进作用。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如日本在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中,以《灾害对策基本法》和《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置法》为依据,专门针对某一类型灾害进行立法或特别规定,如用于日常风险管理的《台风易发地带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特别法》、《密集地区建立防灾街区的促进相关法》等;用于应急风险管理的《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石油基地等灾害防治法》等。

3.3建设海陆关联工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对灾害预警、预报,灾害评价、灾害风险区划与规划,灾害应急处置(应急预案、求援队伍等)进行系统和综合管理;同时合理地组织与协调不同管理部门和利益主体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以充分发挥各减灾主体的作用。开展海陆关联工程灾害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评估指标和模型,结合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区划规划编制灾害风险图及专门区划。实施综合风险调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统筹协调、优化结构、整合资源,全面加强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灾害处置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建设、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等。

3.4加强海洋海岸带灾害观测预报体系建设

加强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完善国家与地方结合的海洋观测预报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海洋观测网络,加大海洋观测站的改造和升级力度。进一步提升海洋预报和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海洋灾害预警报产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丰富预警报产品,拓展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的范围。努力实现大范围、全天候、全天时、精细化、动态化的海洋海岸带灾害监测保障。

3.5启动重大科研专项

防灾减灾相关法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现状;完善路径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

从狭义上讲,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的,对生命和财产严重威胁的事件和灾难。

从广义上来说,突发事件是指在组织或者个人原定计划之外或者在其认识范围之外突然发生的,对其利益具有损害性或潜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

二、我国应急管理的现状

(一)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1.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已初步建成。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我国已建立了坚持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2.我国应急预案逐步完善2001年,我国进入综合性应急预案的编写使用阶段,我国已编辑了各项应急预案达57部,国家专项应急预案21部。全国各级应急预案130多万件,基本上涵盖了各类突发事件。

3.应急保障能力得到了加强。近几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数百亿资金,重点进行了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装备的建设。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不断提高,灾后恢复重建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我国应急管理主要问题

1.预防意识薄弱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气候,地形地貌各不一样,近年来我国发生的突发事件,不胜枚举。在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现场,大多数人不知所措,虽然各项工作都迅速的投入抢救当中,但很多人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期。

2.预警和监控系统不完善。我国的灾害预警和监控系统不够完善,很多方面存有缺陷,如危机潜伏期的科学预测及判断,危机发生的概率及负面影响等。

3.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社会参与度比较低,应急处理教育工作还不够。

三、典型国家的应急管理

(一)美国应急管理体系

美国是目前世界应急体系建设比较完备的国家之一,不断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使其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逐步增强。

1.不断完善组织结构。美国的应急管理体制近年来不断完善,其他的专业应急组织,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在应急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美国已经拥有一支强有力的机动队伍和一套运行高效的规章程序。

2.健全的应急法制体系。目前美国形成了以国土安全部为中心,下分联邦,州,县,市,社区五个层级的应急响应机构,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标准运行的机制,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的灾害事件。

(二)日本防灾减灾体制

日本是世界易造自然灾害破坏的国家之一,在长期与灾害的对抗中,日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综合性防灾减灾对策体制。

1.完善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作为全球较早制定灾害管理基本法的国家,日本制定了应对灾害的基本法,还有各类减灾法50多部。包括基本发法,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相关法、灾害应急法、灾后重建与恢复法、灾害管理组织法五个部分,使日本在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时有法可依。

2.良好的急教育和防灾演练。日本政府和国民极为重视应急教育工作,从小学教育抓起,培养公民的防灾意识,通过各种活动进行防灾宣传活动;政府和相关灾害管理组织机构协同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灾害演练,检验决策人员和组织的应急能力,使公众能训练有素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日本建立了由政府主导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政府为地震保险提供后备支持和政府再保险。

4.严密的灾害救援体系。日本已建成了消防、警察、自卫队和医疗机构组成的较为完善的灾害救援体系。

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路径

从对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现状的分析,以及通过对比其他国家,我国应急管理体系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1.健全突发性公共事件管理的法制体系。我国应该继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以及应对自然灾害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这些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应用性,为应对各类危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如对主动参与救灾的志愿组织和志愿者进行立法,规范紧急危机时期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等。

2.加强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要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以切实做到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科学识别,准确分级,及时响应和有效沟通。应抓紧建立健全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网络,为做好应对和处理工作提供可靠基础。

3.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我国应该尽快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从立法保障、制度设计、组织推动、风险分担等方面推动巨灾保险体系的建设。

4.完善社会参与救助机制,建构社会应对网络加强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有利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训练及管理,以便在应急管理中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参考文献:

[1]许文惠,张成福.危机状态下的政府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张强,薛澜.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免了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武.危机管理:面对突发事件的抉择[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2.

[4]李经中.政府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5]宋俭,王红.300年来世界重大自然灾害纪实[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防灾减灾相关法律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村镇,村镇灾害,灾害特点,防灾对策

 

0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全国有80%面积处于抗震设防区,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我国,灾害具有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损失严重等特点,其中地震和地质灾害影响最为突出。20世纪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占全球1/3,死亡人数高达60万,占全球1/2。我国破坏性地震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造成的死亡人员近60%为农村人口[1]。除地震外,在飓风、雨雪、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往往也是量大面广的村镇更容易遭到破坏。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政府监管薄弱,经济水平相对落后,抵御灾害的能力相对较差。根据我国公元前23世纪以来的历史地震统计分析结果:在我国农村发生地震的概率远远大于城市,农村面临的地震危险远远高于城市[2]。据《200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3],我国目前13.86亿人口中,村镇人口占9.3亿,约为67%,提高村镇应对灾害的综合能力关乎我国9亿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村镇建筑规模越来越大。2007年,全国村镇住宅建设投入3154亿元,同比增长12.36%。然而,随着农村建房规模的增大,相应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应对灾害的脆弱性也在历次灾害面前日益显露出来。2008年汶川8.0级地震以及2009年青海玉树7.1级地震的惨重损失,再一次为我国村镇的防灾减灾事业敲响了警钟,切实加强村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成为当今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村镇灾害特点

由于在经济发展、人口密度、政府的监管服务力度、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上的差异,村镇在应对灾害的能力上较城市相差较大,灾害对村镇的影响程度也相对不同。与城市相比,村镇灾害具有如下特点:

1.1房屋是村镇灾害的最大承灾体。

与城市相比,村镇建筑面对灾害较脆弱。灾害发生后,城市的损失大多指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的损失、商业中断、生命线工程的破坏等。由于村镇建筑的抗灾性能差防灾对策,选址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在地震来临时村镇建筑物不能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甚至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防灾意识薄弱等因素,部分农村地区建房时毫不考虑房屋的抗灾能力,导致在灾害来临时建筑物倒塌现象严重。据相关统计,地震中的人员伤亡其中80%来自于房屋倒塌,85%-97%的经济损失也来自房屋破坏。

1.2选址不科学,次生灾害严重。

我国村镇的选址大多依照传统沿袭祖辈,不能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气象、危险源场所等综合因素,有些村镇甚至建在滑坡、泄洪道或与地震带平行的区域[4];且大多数村镇宅基地批复通常为一个区域,村民建房地点的选择随意,缺乏专业性指导,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地震发生,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这些次生灾害往往形成灾害链,阻断交通,影响灾后救援重建。

1.3经济损失的相对值较城市大,对村民影响严重论文怎么写。

村镇灾害对当地村民的影响严重,据统计,一次灾害的损失占平均农民年收入的70%以上。对比同是6级地震的内蒙古包头和云南姚安地震,内蒙包头地震受灾人口的人均经济损失为2000元/人,占内蒙1996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64.15%。云南姚安地震受灾人口人均经济损失为1054元/人,占云南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71.13%[5] ,相关数据如表1所示。虽然人均经济损失的绝对值农村约为城市的一半,但是相对经济损失比城市多将近10个百分点,使农民原本不高的收入更加雪上加霜。

表1 包头、姚安地震损失对比

 

地震名称

震级

深度/ km

绝对损失/元/人

占人均收入百分比

包头地震

Ms6.4

24

2000

64.15

姚安地震

Ms 6.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