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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经济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创新发展
l新经济”日渐成为全球经济学界、rr业界以至整个社会热衷于议论的焦点话题。究竟什么样的经济才是“新经济??“新经济”对这个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地区、经济群体意味着什么?它又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这些间题,不仅仅为经济学家们所关心。同时也被各国政府和企业所重视:人们在从网络、电子商务的兴旺发展中看到“新经济,“美好前景的同时‘也从美国LYASDA}股票市场的大起大落中感受到其强大的威力。有关“泡沫”的议论沸沸扬扬,更使得人们对“新经济”产生种种的疑问与担优。
应该承认、这些疑问与担优在现实情况下都有其一定的道理。经济学家在教导他人如何认识“新经济”的同时,其实自己也未必看得很清楚,因为毕竟这个崭新的概念,从提出到现在不过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而经济发展的速度又非常快,新的方式方法和新的理念不断涌现,令人几乎目不暇接。l,新经济,l因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的兴起而出。两者具有不容割裂的紧密关系:正因如此仃业界对.l新经济”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一rf将如何在“新经济”环境下持续健康地发展?新的经济理论又将对产业发展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这是全球rr业界普遍关心的一个间题。
1’.新经济一理论的建立
“新经济”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1996年12月3t7日,美国《商业周刊》发表的一组文章中创造性地使用了“新经济”这个词汇。一年以后,《商业周刊》再次发表文章,重申在美国确实存在着“新经济’。此后,因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在发表讲话时多次引用这一概念,“新经济,‘的说法传遍了世界。
究竟什么是,.新经济‘’?一般说来、它指的是“以高科技、信息、网络、知识为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增长动力的经济”。也就是说,它实际上跟我们在此之前听说过的多种经济概念,如“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等有着许多的相同或相似之处。故此也有人认为,上述这些概念的总和就是所谓的“新经济”。
“新经济”的特征有哪些?简单说来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经济全球化;b,高强度的市场竞争;:.由信息技术引发的产业革命。它导致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并表现为低失业、低通货膨胀、低财政赤字、高增长(三低一高)的特点,这也是它与传统经济最明显的不同之处。
应当指出,上述新经济的特征主要来自对20世纪9D年代以来美国经济发展的总结。1}J1年4月到x(100年3月.美国经济连续保持了108个月的增长,年度GDP(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达到3ek--4%a。而从1992年以来。美国的通胀率已经由4%降至不到?.0k、失业率则从7%一8}’}降至40k
这样的情形,在传统经济中的确是i反难见到的。而人们在称羡‘卜新经济’奇迹之余。也不禁要问:到目前为止.为何只有美国一个国家实现了“新经济“,其他国家包括与美国社会制度、经济政策极为相似的西欧国家和日本.为何不但没有呈现同徉的经济面貌。反而受到衰退的威胁。这个问题引起了全球经济学家的注意。北京大学的一位教授认为。美国经济成功的主要原因是过去10多年来,里根、布什和克林顿政府对美国金融市场、政府和企业进行持续不断地改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增加了经济的灵活性。此外.美国国民乐于在革新信息技术方面进行大规模风险投资。对rf产业的高速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与之相比较。西欧和日本不但在经济运行环境,风险资金市场、TT研发投入等环节上与美国存在较大差距。而且在网络普及程度、电子商务等方面也远远地落在了美国的后面。为此。它们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新经济‘’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期望在较短的时间内赶上来。
2000年4月5日.克林顿总统邀请格林斯播、比尔·盖茨等人参加在白宫举行的’卜新经济会议“,此举表明了美国政府对“新经济”理论的正式承认和支持。有趣的是,会议举行的前后。正值美国股市出现大幅震荡、以科技股为主的NABDAQ综合指数全面下跌.1T公司损失惨重。这只是时间上的一种巧合.并不具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但它却让人们更加关注’卜新经济”-
2信息技术是“新经济”的墓石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新经济’与信息技术之间有着不容割裂的紧密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
a.信息技术领域是最先体现“新经济”特征的产业,信息产业的特征也是“新经济.,最典型的特征。
B信息技术是“新经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没有信息技术的发展,就不会有“新经济”的出现.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而在“新经济”成长壮大的过程中,信息技术也将发挥极大的经济推动作用。
信息技术对“新经济”的突出贡献,首先表现在对传统经济的信息化结构改造上。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业和服务业等传统经济中的核心产业.在采用信息技术进行改造后,将使得产业结构发生重要的变化,进而形成“新经济.,结构下的“新产业’模式。信息技术向整个经济领域的渗透。造就了一种与传统经济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概括地说。就是通过信息极其广泛而快捷的流动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企业通过lntemet和lnhanex掌握生产和销售市场的实时动态。迅速做出反应,可以极大地避免经营风险。而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企业效率的提高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无疑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了整个国民的增长。以美国为例,自20世纪9D年代初以来,美国对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投资一直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上。投资总额是其他产业投资的十几倍。相应的。自1993年以来。由信息所带动的美国工业增长的比例高达4}1%以上、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信息产业造就了一大批快速成长的企业。它们对促进经济与就业的增长起了重要的作用。19’93年、年均增长不低于2I)%的公司在美国有23万家,而到1997年就达到了36万家。他们为美国经济繁荣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信息产业对原材料和能源需求相对减少。对经济运行中间环节的依赖程度较低,不易引发通货膨胀。我们知道,中间环节是影响经济效率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又是传统经济难以克服的间题。中间环节越多,供求之间的距离就越远,资源的消耗也就越大。通过对传统产业进行信息化改造,能够让生产更直接,更快捷、更个性化地贴近最终消费者,完善总供应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
3‘新经济”对信息产业的改造
信息产业以不同寻常的速度迅速崛起,进而成为‘.新经济”的表率,并非是一种有意识的自觉行为,而是出于该行业创新能力强,技术更新快、竟争激烈等特点,在高度开放的市场经济模式下形成的自然现象。也正是在高度开放、急剧变化的经济环境中。产业发展难免出现一些(至少在传统经济看来)不够规范的现象:当“新经济”在更大的范围内出现,走向成熟与壮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信息产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变革与改造。使之更加符合“新经济’“发展的需要:
1975年.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组建了徽软公司.2i年后,这家资产高达数千亿美元的国际软件巨头企业,因涉嫌垄断,阻碍市场竟争,违反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被美国政府推上了法院的被告席。围绕微软一案、在美国国内以至全球经济学界和fT业界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议。有关这些争议的报道很多。这里不再引建。我们注意到,争议的焦点其实不在于徽软是否从事了行业垄断一这个问题已经有明确的答案一而在于拆分微软对美国经济是否有益,以及对信息产业发展的影响是好是坏。我们认为,这场争论本身也是对“新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行为与国家经济管理政策之间的关系的辩论。拆分微软,有利也有弊‘关键在于利大还是弊大。传统经济学认为、打击垄断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有效地提高经济运行活力。在“新经济’环境下.这样的认识是否还是正确的呢?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注意到,从19世纪开始。美国经济政策对垄断行为的限制和打击一直是全球最为严厉的.其市场开放程度也是全球最高的。‘’新经济”最早在这片国土上出现,不仅仅与它的科技水平全球领先有关.市场开放与高度竞争同样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创新与竞争、是信息产业的特色与传统。而在“新经济’定义中,全球化竞争也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打击垄断应该被认为是利大于弊。
目前在国内的信息产业中,垄断行为还不是很多见,唯一突出的实例就是电信部门对网络线路资源的独占。在政府有意识地扶持新的企业参与竞争之后,垄断状况已经在一定程度_L得到了改善;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国内信息产业在今后的发展中,仍然有新的垄断行为出现的可能。国内至今还没有反垄断的法律,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情况也跟我们相似,原因或许与这些国家的经济实力有关。反垄断或许不是当务之急,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信息产业是最有可能也最容易出现垄断行为的产业,需要及早予以防范。
近年来,Internet高速发展,对网络资源的争夺己经成为信息产业和“新经济“的焦点,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以较为突出的域名抢注问题为例,首先是美国通过把持着全球顶级域名(,.oig}的注册权和管理权,攫取了巨大的域名资源。其次则有一些民间的公司或个人,专门抢注著名商品和有特殊含义的域名,转手倒卖谋取暴利。我国的网络建设起步较晚,对域名价值的宣传与认识也不够,大量品牌域名早已被别人抢注,最后只好出大价钱购买,经济上必然要遭受损失:而直至目前,国际上对域名抢注始终没有相应的惩治性法律,对域名倒卖只能听之任之二这种不规范的行为,也需要借助、“新经济”规则予以校正。
4创新是“新经济”的发展动力
美国财长萨莫斯日前曾经说,在新经济体系中,拥有暂时的“垄断”能力是唯一的激励机制,若没有这种能力,将不能补偿产品最初开发的投资成本。因此,对这种暂时“垄断’能力的不断追求,便是新经济的核心驱动力,这也是美国特别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专利权‘复制权和商标权)的原因。
不难理解,萨莫斯所说的“暂时垄断I,指的是由技术领先造成的短时间市场独占,其发生的根源则来自于创新。
创新对信息产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创新就不会有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照此推论,没有创新也不会有“新经济,.的出现,而创新能力的薄弱或减弱都将对’’新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没有人说得清一项创新技术具有多大的经济价值,这不仅是因为受到当时的各种因素的限制,同时也因为其数额极其宠大,令人难以佑汁一1981年,微软公司以500()美元买下5CP一I)OS}即后来的R15一〕l5)后,第一年的营业额就达到了惊人的340(〕万美元,迅速成为软件业第一大公司。扮世纪?0年代,一批美国军方的计算机科学家设计出ARPA-NET,90年代转为民用,这就是今天的lnlemet。它的价值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不止千万亿美元,放眼其未来,其经济价值更是难以估算。
就创新能力而言,美国1’I’企业无疑是最强的。与之相比较,中国企业则普遍能力不足,这是我们在发展“新经济”中要着重解决的一个问题。
创新能力的高低,不完全是企业经营理念上的差异所造成。而首先要解决研发(R&D投人、风险资金和人才培养等问题。国际信息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高额的研发投人是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一些国际大公司(如IHM,htel,HP,Nli-cxoraa}ft等)都把1030以上的年收人投人研发,美‘日等国政府也以政策扶持和巨额资金自助的方式鼓励企业注重研发。
[关键词]日本地震;政权更迭;新经济增长战略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1-0043-03
一、日本《新经济增长战略》的提出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日本经济经历了两个“失去的十年”,实际人均GDP年均增长只有1.0%左右,导致日本社会出现了消费不振、财政赤字增加、失业人数高居不下、国民对未来社会保障失去信心等情况。虽然日本自民党历届政府都把治理整顿经济、恢复民众信心当作头等大事,但成效有限,经济复苏和发展始终缺乏强劲动力,最终成为日本自民党失去执政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9月,以鸠山由纪夫为首的政府上台以后,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逐步消退,为了兑现竞选承诺,给予国民更多希望,保住首相“座驾”的“长坐久安”,开始着手制定拟在重新使日本经济恢复发展的经济发展规划。
2010年6月,出任政府第二任首相的菅直人在“履职演说”中对以往经济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日本经济社会的现状进行了概括总结,指出日本经济以前所走的“第一条道路”和“第二条道路”已经无路可走,必须寻找日本经济发展的“第三条道路”,这也是政府集体智慧的结晶。
所谓“第一条道路”就是以“公共事业”为中心的经济发展路线。这一路线在20世纪60、70年代因道路、港湾、机场、高铁等大型公共事业的投资建设给日本经济带来了高速增长局面,也成为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但到了80年代,当这些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善时,这种“公共事业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已不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成正比,并开始显现“经济泡沫”。到90年代初期,“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又实施了过于依赖市场的“市场至上主义”,推行了一条“以生产为核心,偏重供给”的经济发展路线——“第二条道路”,即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合理化”措施,优化机构,裁减人员,恢复企业业绩等。然而,“第二条道路”非但没有使日本经济得到快速增长,还造成了国民失业率增加,生活水平下降,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国民对政府失去信心等后果。
菅直人政府所寻找的“第三条道路”就是“从以往经济发展政策失败中汲取教训”,推行一条符合现实的经济发展,把具体解决经济社会的种种问题都作为能创造出“需求与就业”的良机,从而带动经济增长的道路。
2010年6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日本未来十年经济战略的主体规划——《新经济增长战略》规划,也被称为实现政府提出的将日本打造成一个“强有力的经济”、“强有力的财政”和“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的“三强”目标的具体计划。
二、《新经济增长战略》概要
《新经济增长战略》(以下简称《新战略》)规划是日本政府对此前已经制定的各种经济发展计划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是日本未来10年经济发展的主体框架规划。《新战略》提出了实行“以解决经济社会现有问题、以扩大需求和增加就业为重心,促进经济成长”的经济政策。在2020年前实现经济增长的7个战略领域和21个重点“国家战略项目”,创造总计500万个就业机会和123万亿日元的市场需求的目标,并有针对性地列出330多项具体实施措施及时间表。主要目标有:2011年中实现消费者物价指数由负转正;尽快将失业率由当前的5%降至3%;在2020财年前,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3%、实际年均增长率达到2%;实现确保全体国民居有“定所”、工作有“岗位”;逐步降低法人税,将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由40%逐步下调至25%等。
《新战略》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7个战略领域和21个重点“国家战略项目”主要体现在开拓提升优势增长、构筑依托与周边国家合作的增长和打造支撑增长平台等三个方面。
(一)开拓提升优势增长方面
包括环境与能源战略和健康大国战略两个战略。环保与能源大国战略提出要创造超过50万亿日元与环境有关的市场需求,增加140万人的环境领域新就业岗位,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3亿吨。此战略共有3个“国家战略项目”,即国家通过“固定价格购买制度”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环境未来都市”项目和森林再生计划项目;健康大国战略提出创造超过50万亿日元市场需求及增加284万个就业岗位。共有2个“国家战略项目”,即以促进医疗实用化项目和吸引外国患者的国际医疗交流项目。
(二)构筑依托与周边国家合作的增长领域
包括亚洲经济、观光立国与搞活地方经济两个战略领域。亚洲经济战略提出,“推进致力于亚洲经济增长的国内改革,使人流、物流和资金流成倍增长”,“通过亚洲收入倍增,扩大经济增长机会”等目标。此战略共包括6个“国家战略项目”,即促进基础设施出口项目、推进降低法人税及“亚洲据点”项目、人才培养及高级人才引进项目、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及国际标准项目、构筑亚太自由贸易圈(FTAAP)的经济合作项目等;观光立国与搞活地方经济战略提出“到2020年初访日外国人达到2500万人,将来达到3000万人,并以此带动11万亿日元需求和56万人就业”的目标。此战略共有4个“国家战略项目”,即推进创设“综合特区项目、吸引访日外国人3000万人项目、旧房改造及新建倍增项目和推进公共设施民间开放及活用民间资金项目等。
(三)打造支撑增长的平台领域
包括科技与信息通信立国、就业与人才立国和金融立国三个战略。科技与信息通信立国战略提出“创造引领世界的绿色革命及人类生存革命”、“增加独占世界鳌头领域的大学、科研机关数量”、“达到理工类博士毕业生完全就业”、“促进形成中小企业自由运用知识产权”、“以科技信息通信等提高国民生活的便利性、降低生产成本”和“投入研究开发投资占GDP总值的4%以上”等目标。此战略共有3个“国家战略项目”,即强化国际竞争力及培养人才项目、促进灵活运用科技信息项目和充实研究开发经费项目等;就业与人才立国战略共有3个“国家战略项目”,即:幼托一体化项目、职业教育项目和国民居有“定所”、工作有“岗位”的新公共项目;金融立国战略提出了以“新金融立国”为目标,“确立亚洲主金融中心及主要参与者的地位”,“提高企业全球化进程的话语权”,“扩大运用能够使国民享受富裕生活的国民金融资产范围”等。有一个“国家战略项目”即推进创立“综合性的证券、金融、商品等的交易所项目”。
三、地震及政权更迭对日本实施《新战略》的影响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的里氏9级大地震及引发的海啸、核泄漏等灾害给金融危机后日本经济开始企稳向好的势头当头一击。地震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给日本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至今难以评估。同年9月,菅直人因种种原因被迫辞去首相职务,野田佳彦出任本届政府第三任首相。然而,面对日本在“失去的二十年”中积重难返的经济低迷和震后复兴的巨额资金需求(20万亿日元以上),日益高企的债务负担(已占到国内GDP的210%)和失业率(2011年7月为4.7%)以及日元升值压力、老龄化社会保险福利负担等,都将对日本实施《新战略》产生严重影响。
(一)地震重创支柱产业,短期内难圆“强有力的经济”之梦
虽然本次地震涉及的东北地区的GDP产值仅占日本GDP的8%左右,但是该地区是日本四大工业带之一的京滨工业带重要组成部分,是日本经济主要支柱产业钢铁、石化、汽车以及电子工业基地之一,受影响的汽车、钢铁等及其相关产业对日本GDP增长的贡献率近50%。地震致使大量工厂被迫停产、歇业,港口、公路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再加上地震引发的核电供应部分的关、停等导致电力供应趋紧,这些因素将在中短期内对日本经济增长持续产生负面效应。根据《新战略》规划,到2020年,日本年均名义经济增长率为3%,年均实际经济增长率将超过2%。本次地震对于本已缺乏增长动力的日本而言,连续10年保持3%以上的经济增长成为一个“美好的愿望”。
(二)地震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强有力的财政”和“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受到挑战
任何一项经济政策的实施都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财政作为支持与保障,日本的《新战略》的实施也不能例外。地震前,根据日本财务省2011年4月10日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月底,日本的国家债务余额(包括国债、借款和短期政府债券)为924万亿日元,人均负债约为722万日元,创下历史新高,为GDP的两倍以上。地震后,根据日本内阁府估算,受地震破坏,仅道路、港口、上下水道等基础设施和企业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可达25万亿日元,相当于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3%~5%,而这一数字尚未包括福岛核电站事故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这样的损失对已经债台高筑的日本政府财政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而救灾和恢复重建是日本政府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得不做的头等大事,如果做不好甚至会影响到的执政地位。因此,本次地震及引发的海啸、核泄漏事故等短期内将严重影响《新战略》的实施,救灾和恢复重建所造成的巨额资金分流使日本政府财政分身乏术,难以支撑《新战略》中需要资金支持项目的落实和实施,如健康大国战略等。
(三)地震给《新战略》个别领域的实施带来不确定因素
第一,对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出口将受到严重挑战。地震前,日本的核电、铁路、水务等“基础设施出口”发展面临极佳的机遇,亚洲市场存在巨大的需求空间。如在核电方面,日本已与多个国家如约旦、哈萨克斯坦、越南、印度等国签订核能及高速铁路等合作意向书,拟向这些国家出口成套核电站设备等。《新战略》确定,政府将积极配合核电、铁路、水务等相关企业推动对亚洲的“基础设施出口”。地震以后,核泄漏引发的恐慌不仅影响到日本本国核电产业的发展,已经对全世界的核电产业发展都产生了负面影响。原来与日本有核能合作意向的国家很难在短期内与日本继续核电方面的合作,不是合不合作的问题,而是建与不建的问题。另一方面,地震所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在日本国内掀起新一轮浪潮,在今后几年内,日本很难有剩余力量对外“输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力量。因此,实现《新战略》提出的将核电站等“基础设施出口”市场规模发展至20万亿日元的目标面临极大挑战。
第二,“观光立国”战略将受到严重挑战。根据《新战略》规划,“观光立国”战略作为日本未来经济的一大核心支柱产业,到2020年“达到外国人访日数量2500万~3000万人”并以此带动11万亿日元需求和56万人就业,使其成为日本经济新的增长动力之一。地震前,根据日本政府观光局(JNTO)统计,2010年进入日本旅游的外国人数为861万人,离2500万人的目标还相当遥远,即便没有地震及核泄漏事故的影响也难以实现。地震及核泄漏事故发生后,不但给位于重灾区的宫城、福岛、岩手三县的旅游业造成重创,而且对整个日本的旅游业也形成了强烈冲击。除短期内给日本旅游观光产业造成重创外,从长期来看,福岛核泄漏事故隐患至今还未排除,将对人们的心理产生非常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日本的观光旅游业都将处于低迷状态。
第三,《新战略》中提出了今后十年以“新金融立国”的目标,将金融业作为未来十年日本服务业的一个新亮点,“确立日本在亚洲第一金融中心的地位”等。事实上,地震带来的心理冲击很有可能危及到日本东京作为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本次地震中虽然东京等大都市不是地震直接灾区,但核辐射波及的阴影还将持续。从日本列岛本身处在地震带上的层面来说,本次地震将深远影响人们生活、工作的安全感。另外,随着亚太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善与提高,上海、北京、香港、首尔、新加坡等地金融产业正在对日本金融产业形成冲击,而地震在某种程度上更加剧了这种外部冲击。
关键词:三星集团 产业政策 大企业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仅30年的时间,韩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国,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同时创造了世人瞩目的“汉江奇迹”。GNP和出口比重均位于前列,究其原因不仅在于政府的经济干预,产业政策的调整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1997年金融危机中受创后,通过产业政策导向,韩国经济又走上了复兴之路。大企业作为政府的扶植重点,在产业调整中获得了巨大收益,三星集团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它的成长体现了产业政策的演变。
一、韩国产业政策的演变
(一)战后经济的恢复和三星集团的建立
三星集团成立于1938年,公司最初主要出口鱼干、蔬菜和水果,1950年逐步扩展为制糖、制药和纺织等制造业。顺应了当时政府扶植的产业政策,满足了韩国内部的消费需求,稳定了经济和社会。但与此同时,由于借助政府的扶植,也造成了三星集团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的依赖。
(二)60年代出口导向型经济与三星轻工业发展
1960年以后,韩国由进口替代转为出口替代。在这之前由于大量进口使得韩国对进口产品依赖性增加,加大了国际收支逆差,为了缓解这种局面,韩国以本国劳动密集的比较优势,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优先发展以出口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这种背景下,三星集团实现了规模上的不断扩张,积极发展政府鼓励出口的轻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如韩国将自己生产的干鱼、蔬菜、水果等出口到中国的北京及满洲里。1969年12月,三星-Sanyo电机成立,这也为今后三星电子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70年代重工业发展与三星战略转变
20世纪70年代,韩国的产业政策转向了重工业和化学工业,促进了生产资料和中间材料的进口替代以及资金密集工业的发展。1973年韩国发表《重化学工业化宣言》,确定了钢铁、机械、石化、造船、电子和有色金属等十大战略产业。政府对这些产业进行重点扶植,不仅提供金融、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对这些产业中的企业生产、制造等活动进行规制,使国家将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投资在这些企业上,推动企业的发展。
在这一时期,为了实现重工业的发展,与此同时考虑到规模经济,政府对诸如三星等大企业的扶植力度仍在加强,使其带动全国经济走向世界前沿。在这种政策下,三星在重工业、化学以及石化工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也为其未来发展奠定了战略基础。三星在1974年收购了韩国半导体的50%股票,进一步巩固了三星电子在半导体制造领域的统治地位,1978年12月,三星电子出口额达到1000亿美元,为韩国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80年代技术密集型产业与三星“二次创业”
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纷纷发展科技的潮流,韩国将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发展目标,促进产业向高技术方向转变。同时整合国内资源,注重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后的自主创新,提高创新意识。三星顺应当时的产业政策,重视技术的开发和创新意识的加强,于1983年成功开发出64K DRAM(动态随机存储器)VLSI芯片,并成为世界半导体产品领导者。在这一年代,三星由于会长的更换进行了“二次创业”,重组了旧的业务,开始将目标定为成为世界五大电子公司之一。在新的会长的带领下,三星大力发展高科技产品,公司采用购买专利的方法,吸收领先的技术,这样不仅缩短了研发的时间,而且减少了资源的投入,使得公司高效率的运行。公司在进入电子、半导体和手机领域时,从外观设计和低成本方面着手,树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并带动了国民经济的腾飞。
(五)90年代经济危机与三星结构重组
90年代以后,产业结构向技术化转变。由于中国企业的出口导致韩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制鞋业失去了竞争优势,许多企业纷纷倒闭,出现了大量失业人员。为了今后经济的发展,金泳三在1993年就任总统时,推行了新经济政策,实施科技立国战略,并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实施以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开始增加研发支出,减少技术的引进,培养富有创意的人员。随着技术开发的增加,韩国技术密集型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失业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但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政府对“金融、企业、劳动力市场、公共部门”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为了扭转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负增长,政府实行了以企业为中心的结构调整。对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分割,减少垄断,同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三星在这种背景下,也逐渐将一些企业进行分离。
在金融危机之前,三星响应政府的新经济政策,发展高技术产业,业务开始跨出国家与国家、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界限。同时在1993年提出“新经营”计划,旨在制造世界一流产品、提供全体客户满意,整个公司以“质量第一”作为发展基础。公司成立高新技术研究所,不仅获得了优质产品和技术,也获得了优秀的人才,补充了其内在实力。但随着金融危机的来临,公司处于萎缩状态,在1997年,三星集团负债约为110亿美元,濒临破产。为了解决危机,三星卖掉了国际竞争力不强的25家公司,剩下45家,裁员几乎达到5万人,减小了公司的规模,改善了公司财务结构的合理性,使公司的负债率从1997年的365%降低到1999年的148%。
(六)21世纪信息技术产业与三星数字时代
进入21世纪以来,面对新的发展时期,韩国政府出台了“促进信息化基本计划”、“网络韩国21世纪”等一系列措施,重点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大量出口半导体、液晶显示器等电子产品,进入数字时代。同时韩国积极发展生物工程、环境保护等绿色战略产业,计划在2030年将再生能源普及率由2007年的2.1%提至11%,使其再生能源产值由2007年的5亿美元提至1300亿美元,使韩国跻身世界能源强国之列。
数字时代为全球业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变革,三星一直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结构,以满足日益变化的需求。在半导体、显示器等产品制造和出口中,三星一直遥遥邻先,2004年12月,总的出口额突破500亿美元,占韩国总出口额的21%。
二、对产业政策发展和三星集团的评价
通过从三星集团的发展历程来看韩国产业政策的变迁,可以发现在韩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大企业起到了很大的带动作用。这些大企业在发展中,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学习先进的技术,培养优秀人才,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60年代时,韩国资源匮乏,劳动力素质低下,经济、产业基础薄弱,政府要想实现产业结构化,发展外向型经济,只能将有限的资源集中投资在诸如三星这样的大企业中,由其不断扩张和进步,促进产业工业化发展,进入国际市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这样不仅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政府也将稀缺资源进行了有效配置,促进了其产业化的进程。但与此同时,大企业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韩国像诸如三星这样的大企业都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政策下建立的,政府在财政和汇率上都给予了一定的援助,因此在政府的保护下,这些大企业相对缺乏竞争力。一旦政府的扶植力度减弱或者取消,他们很可能会失去竞争力,陷入困境。
银行对这些大企业提供优惠的利率政策,这使得他们往往有很高的负债率。在这种高负债经营下,一旦引发金融危机,不仅使银行坏账增多,而且对于企业也不得不大幅度调整,裁员、削减规模,使得公司蒙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
在公司管理上,对于像三星这样的家族企业,虽然激励机制好,但是人力资源动员能力差,社会资本难以进入,在股东和管理层上,容易出现失控问题。
像三星这样的大企业,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政府补贴上都优于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垄断,压制小企业的发展,以至韩国出现二重产业结构。
参考文献:
[1]李智娜.韩国产业政策的演变及其启示[J].商业时代,2005,(06):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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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三阶段
技术发展战略是国家对科技活动全局性和长期性的规划和行动方针,由科技行政体系主导,并协调技术政策与其他工业政策、国家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对一国技术政策的分析框架,Lall(1998)提出从三个层次研究国家技术政策:(1 )确定国家发展目标,明确技术发展与国家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2)激励政策, 对市场失灵的领域提供国家干预的信号,包括基础型干预和选择性干预,所谓基础性干预是国家对人力资源、科技基础设施、研发鼓励等要素市场的干预,而选择性干预指国家扶持特定产业或特定产业组织优以实施优先优术发展目标;(3)组织制度,包括为实施技术发展战略的科技计划、行政组织等。[1] 以这三个层次考察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演变过程,马来西亚工业化进程中的技术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产业技术规划不明晰时期。独立之后马来西亚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与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相一致,资源型产业(如早期的橡胶、之后的棕榈油产业)的研究与开发是政府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这一时期建立的马来西亚农业发展研究所(Malaysian Agricultur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 MARDI)对当时农业多样化、农矿产品的出口增长发挥了重要技术指导和推广作用。相对地,在马来西亚推动工业化的产业政策框架中,产业技术发展并没有成为优先的议题。20世纪60年代,马来西亚通过跨国公司和合资企业的投资方式在生产初级消费品的进口替代行业兴建了一批制造业企业,到60年代末为解决就业问题和种族间经济利益冲突,以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导向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旨在社会重组目标的新经济政策成为这一时期产业政策的重点,而外资主导的出口型产业主要集中在新建的自由贸易区内,与区外的当地产业几乎没有技术联系和外溢效果。在80年代初期到中期马来西亚重工业化的第二轮进口替代阶段,马国政府通过政府投资行为推动的重工业项目计划不仅包含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设计,同时希望进一步达到种族间经济利益平衡的目的。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产业技术的学习、深化一直不是政策制订者的直接目标。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开始筹建科技行政体系,如1975年成立的国家科学研究开发理事会(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1976年成立的科学技术环境部(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 MOSTE),它们的预算、权限十分有限,无力对其他部门(如贸易工业部、农业部)以及这些部门下属的重点研究机构发挥统筹规划的作用。
第二阶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政府加强技术力量供给的技术发展战略。80年代中期马来西亚政府感到马国工业化“缺乏对科技政策、战略全面而清晰的方向”,[2] 1986年马来西亚政府在当年数个经济规划中,包括第五个国家计划(1986—1990)和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明确了产业技术与经济发展的联合,并在1990年产业技术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详细了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及鼓励措施。首先,产业技术目标在多个政策框架中明确体现,明显不同于前一阶段。由政府推动的重化工业发展计划失利后,1986年马来西亚政府颁布了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1986—1995年)(the I8ndustrial Master Plan),在这份规划中明确说明国内弱小的产业技术基础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认为已具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产业并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几乎完全依赖外国技术,建议采取韩国式产业政策对特定部门采用倾斜式政策以帮助本地企业建立技术基础,强调优先发展具有较强联系效应的资源型制造产业,如木材加工业、橡胶制品、石油精炼产品。尽管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的政策方向随着很快到来的外国直接投资冲淡了许多,但该计划是马来西亚政府首次将技术发展领域独立地列为经济发展规划中,显示产业技术发展已经成为政策目标之一。1990年出台的“产业技术发展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Industri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PITD )作为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的补充,更为详细列举了五大优先发展领域,如自动化材料、先进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和能源、环境与环境技术,同时指出了马来西亚产业技术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瓶颈,并提出了42项建议完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其次,在包含产业技术发展目标的多个政府规划出台后,对原有科技行政体系的改革也就成为必然,这些技术发展机构与私营企业界联系显得比过去紧密。原有分散在各部门的主要工业研究机构统一由科学技术环境部管理,以便提高这些研究机构的合作能力;改革后的国家科学开发理事会加入了更多私营企业界代表,并监督1986年启动的、由国家资助的“重点领域加强研究基金”(the Intensification of Research in Priority Areas, IRPA)项目的实施情况;马来西亚内阁组建一个由总理牵头的、新的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科技立法和项目规划,除此之外,产生了一些非政府机构的民间—政府协商组织,如马来西亚商业理事会的技术委员会、马来西亚高科技产业—政府协调小组。最后,在政策的推动下,马来西亚对科学技术的公共投入迅速增加,1986—1990年第五个五年规划中科技的公共投资从5.4亿林吉特上升到11.6亿林吉特,这些投资流向国有技术研究机构的基础设备投资以及资助国家重点领域研究项目(IRPA),国家科学开发理事会挑选国有技术研究机构开展IRPA项目。
从实践效果来看,由政府制订技术发展规划、国有资金支持、国家公共研究机构执行的科技体制属于典型的“由上至下”的技术供给型发展战略,这种规划体制的性质是一种集中型的体制而不是包含私营企业界参与的复式或协调式体制,尽管政府的初衷是仿效日本产业需求拉动式技术发展模式将科技发展与产业发展统一起来,但显然缺乏合格技术官僚的参与和企业界的广泛参与,特别是这种集中型的技术供给型发展战略与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经济自由化的市场环境相矛盾,这种发展战略对产业技术的提升作用并不十分明显。但无疑地国家对科技的大量投入培育了一种技术创新的社会风尚,这是马来西亚社会氛围里一直缺少的。
第三阶段,1993年后,加强技术政策与产业组织结构、市场条件的协调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马来西亚政府注意到大量涌入马来西亚的外国直接投资内部化的技术转移比70、80年代显得活跃而积极,跨国公司对呈现产品多样化和生产技术的提高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中期马来西亚依托跨国公司成为全球消费型电子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电子产品制造技术能力迅速提高,同时开始跨国公司增加了对马来西亚本地企业的零部件采购以及部分下包行为,槟城形成了以半导体、硬盘驱动器为主的高科技产品的产业集群。面对占马来西亚经济举足轻重地位的电子产业与全球生产网络的紧密融合和跨国公司行为模式的转变,前期的供给型技术发展战略显然无法满足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为此马来西亚政府调整了技术发展思路,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我国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税收在调节社会再分配功能上存在弱化与缺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税收结构的不合理限制了税收调节功能的发挥,并且存在强化收入不均等问题的趋向。在不同的税收结构下,收入分配的调节以及收入公平的实现会有很大差异。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结构的基本特征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收收入来源,所得税收入一般占税收总收入的60%以上,流转税收入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0%,此税制结构对公平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校正经济扭曲具有良好的效果。但从我国税收结构来看,“十五”期间,流转税和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分别达到68.2%和23.2%.主要发挥收入调节作用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接近7%,占GDP的比重才1%左右,份额相当小。我国目前这种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虽然充分发挥了收入功能,保障了税收大幅度增长,但在收入分配的调节上具有累退性,且流转税易转嫁,其比重越大,收入分配的差距就越大,对收入分配易产生扭曲作用。
二是税收调节体系不健全,各税种缺乏调节整合力,影响了税收调节功能的发挥。单个税种调节再分配的力量是脆弱的,应着眼于整个税制体系的建设,综合运用各种税收手段。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与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一般为40%左右,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8%.即使是个人所得税比重较高的西方国家,也非常注重各税种的整体配合,特别是注重消除流转税的累退性。但是我国目前还未形成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体系。如酝酿多年的社保税、物业税、赠与税、遗产税等税种尚未出台,影响了税收整体作用的相互弥补、协调发挥。
三是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上的不规范制约了税收调节功能的发挥。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能力最强的税种,在实现收入公平分配职能方面发挥着其他税种难以替代的作用。个人所得税是从结果上对个人收入进行再调节,但由于征管水平的限制,且缺少完善的纳税人收入管理系统,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还不够。目前,个人所得税65%左右的收入来自工资薪金所得。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以分类课征和代扣代缴为主的制度,采取的是控制税源的方法,对各类来源不同的收入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对相同应税所得不区分纳税主体的纳税能力。
二、面对我国基尼系数现状税收政策的选择
面对我国基尼系数现状,税收调节应当突出怎样的政策取向?
1.改变现行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缺陷,完善税收调节体系,使税收调节分配的功能在居民收入环节、存量财产、投资收益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发挥。
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形成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和社会公平的税制结构。在税收结构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主体税种的确立。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以效率为主,以流转税为主体。这种税制结构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上的功能比较薄弱,其不免存在的累退性,放大了收入的不平等,具有反向调节作用。当前应逐步提高所得税在税收结构中的比重,并逐步过渡到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所得税为主的前提下,整个税收制度具有累进性,所得税比重越大,收入分配差距越小,从而使税收调节分配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改变税收调节缺失、弱化的现象。
针对我国税收调节单一、缺失、弱化的状况,建立多税种、立体式、全过程的税收调节体系。应逐步建立起一个综合协调配合,覆盖居民收入运行全过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两翼,以其他税种为补充的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体系,从个人收入的存量、增量、转让等多个环节对收入分配进行全方位调节。单一的个人所得税难以形成有效的调控力度,应开征相关税种,如在个人收入环节开征社会保障税,对存量资产开征房地产税,对个人投资收益开征证券交易税等,使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有效调控覆盖全过程,形成完整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缩小规避税收调节的空间,确保收入差距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2.运用综合调控手段,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调控。
基于我国对高收入阶层税收征管比较薄弱的现状,当前应当认真研究运用综合手段,强化税收调控:
一是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虽然这几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呈现快速增长势头,但与世界各国相比还有差距。个人所得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和对收入分配状况进行调节两大功能,过低的比重使得个税的调节功能难以发挥。因此,要在去年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确定税率水平,优化税率结构;合理确定减免税项目,严格减免税政策。同时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系统,实行收入支付的信用化,使个人的隐性收入显性化。
二是深化消费税制改革。今年4月1日出台的消费税相关规定,虽然对一些税目和税率作了调整,但还不够。建议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拓展奢侈消费品等项目的税基,适当增设新税目,将某些超越大众生活水平的高消费项目或服务,如高档别墅、高档电子设备、私人飞机、高价娱乐、名贵宠物等商品列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适当调高烟酒、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率,倡导坚持“绿色”标准,节约天然能源,在总体上提高消费税在税收中的比重。
三是可考虑对储蓄利息税采用累进税率。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一刀切地按20%征收,对以工薪收入为主的中低收入者不利。随着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隐性化以及工资外收入的大量增加,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并非来自工资,而是来自其他所得,比如股息、红利、劳酬、租金、出场费等。目前,对这些工资收入以外的各种所得往往难以控制,从而导致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由于高收入阶层银行存款储蓄占据我国银行存款的主要部分,实行累进税率,存款多则税率高,既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低收入者,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高收入者的消费和投资。
四是考虑开征物业税、遗产税等税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和财产分配差距都达到了较大的区间,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控制,还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因此应尽快建立完善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征收体制。同时,开征物业税,有利于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不统一,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房、地分别征税带来的不规范等问题。
3.把“富民优先”作为经济发展新阶段以及解决基尼系数拉大问题的重大经济政策,对低收入者实施积极的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完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弱质产业特性,要求政府和社会要在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健全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就是对农业生产资料采取更加优惠的增值税税率,进一步降低生产资料价格,减轻农民负担。大力鼓励发展农村新经济组织,在所得税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扶持。对投资农业(特别是高科技农业)、农业基础设施的企业及出口型农业企业,采取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在一定期限内减免地方税费。改变税收累退性的格局,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提高农民收入。
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使民营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大部分劳动力在中小企业就业,在税收方面应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如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一些生活必需品减免流转税;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账证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加快所得税的并轨工作,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项目给予税收优惠等。
三是加大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建议将享受优惠人员的范围扩大到集体企业的下岗人员、失地进城的待业农民以及下岗再就业人员;优惠税种不仅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还应包括增值税;优惠政策不仅针对生产企业,还应包括国家鼓励发展的其他行业、产业,如商业、餐饮、旅游等。此外,对就业培训机构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
四是建议开征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具有双向调节功能,一是对社会整体来说,可以实现收入由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横向转移,二是对成员个体来说,能实现其收入由青年或就业时间向老年或失业时间的纵向转移。当前应尽快建立起以税收为主要来源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应当与当前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下统一城乡税制、消除城乡差别的趋势相适应。应实行分项比例税率,针对退休、失业、伤残、医疗等具体项目需要的社会保险支出量,规定高低不等的差别比例税率,使广大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障。
4.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对非常态高收入阶层收入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