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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城市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调整充实了市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依法治市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市城管局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等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采取工作督查,检查调研,报送信息、报表等形式加强考核检查,切实督促各级城管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系统城管执法观念、思路、方式不断转变,城管法规适用率得到提高。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流程,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许可和收费工作。1-12月市局依法办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等事项1314起(其中占道许可145起,挖掘许可437起,建渣处置许可101起,市政设施赔偿314件,办理建筑车辆运输专用证300件,实施洗车备案17件)。1-12月市局完成行政收费873.6万元。收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1.24亿元。
(三)城管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五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督月报等制度,推进执法过程文书化,执法结果案件化,执法效果最大化,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理顺了火车北站分局的执法体制。截止12月,市局和中心城区执法局共制止纠正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542183起,实施一般程序处罚825件,简易程序处罚21件,警告321315件,执行罚款364.141万元,实行强制措施16起,拆除违建326493.56平方米。实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7件。备案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决定书365件。
(四)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广泛开展。年初,指导各区(市)县城管局参加区(市)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均取得好成绩。12月31日,召开了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会,参评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1次,评查简易程序案卷116个,一般程序案卷289个。市局和各单位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了市局199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拟废止的有10件;拟失效的10件;继续有效的22件,已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公布。协助市政府清理涉及城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42件。认真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审查并修改了《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代拟稿)》、《关于集中整治中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通告》、《关于核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专用证〉的通告》、《关于清理整治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通告》、《新津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案6件。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青羊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 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行“敬礼、告知、执法三步走”执法模式,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宣传城管法规。围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服务进社区、入校园、到乡村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了“妈妈城管文明劝导”、“门前双五包”等活动。5月-9月在全系统组织了“四川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预赛,9月25日选拔出三名同志代表城管系统参加了建国60周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荣获先进单位一等奖,一名同志获个人一等奖。5月14日和11月23日两次到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行风面对面》热线直播节目,宣传城管法规,收到了很好效果。7月-10月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热潮,印发《条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9月29日在全市开展了《条例》街头宣传日活动。国庆期间,在全市开展了宣传贯彻《条例》的专项宣传、执法活动,其间,各区(市)县局共设立《条例》宣传点103个,出动执法车辆210辆,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600余人次,纠正违法行为共计48270起。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为重点的“12·4”城管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全年开展城管法制宣传200余次,发放城管法制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00万人次,较大提升了群众的城管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同媒体的合作,加强城管法规和城管工作宣传。9月19日利用《日报》半版的篇幅刊登了《适用范围扩至“大”内容具体到罚款金额》的文章,全面解析了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月8日在《商报》上刊登了《四川省城市管理处罚权可望收归一个部门》的报道,宣传了我局正在代省法制办起草《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第一时间在市局网站上更新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二)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6月-11月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第三届城管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重点学习《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11月13日组织了全系统决赛,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整个活动,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城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专题讲座、培训会等35场次,培训城管人员4500余人次。9月18日举行了“全市城管系统学习贯彻《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会”,市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城管系统主要负责同志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市局通过提供培训资料,帮助联系授课老师,直接派人讲课等形式,先后帮助新都、双流、金牛、武侯、彭州等12个区(市)县培训城管人员2500余人次。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88人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对市局列入市立法计划的修订《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制定《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规定》、《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工作下达了专项目标,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办理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稿20件,为市政府立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涉及立法的建议、提案7件。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参与了《郊区(市)县城市管理问题调查与研究》的调研工作,撰写了《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京、宁、杭城市管理工作考察报告》等调研文章。其中《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在“蔚蓝青岛,和谐城管”全国城管执法论坛上做大会交流,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好评。总结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经验,代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并参与了修改工作。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 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龙泉驿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工作思路
,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公共治理 城管执法 多维困境
中图分类号:F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2-0374-01
前言:近年来,我国诸多城市的执法人员在对社会秩序进行治理的过程中,时常发生不文明的行为,对社会和人民造成巨大心理创伤和财产损失。城管人员对流动商贩强行没收生意设备,甚至发生罚款和打人的不文明现象,造成社会的极大反响。诸多城管执法的不良现象来源于政府在城市管理工作上的的不足和漏洞,对城市的形象工程较为注重却忽视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当前我国的不文明执法行为愈加频繁,损害了我国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该种局势必须得到制止和改进,由此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公共治理视野下城管执法的困境
1.管理理念的偏差
就我国当前城管执法来看,城管仅将自身定位在保障社会的清洁和有秩序方面,却将城市为人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责任抛诸脑后,较多城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采用突击和集中的手段对小商贩们进行打击,该种方式的目的在于对违反城市秩序的小商贩们进行惩治,该形势下势必会造成小商贩和城管人员之间矛盾的加深。城管人员的偏差执法将城市管理的目的脱离公众,目的纯粹为执法,显示出城管人员管理理念的偏差[1]。
2.执法制度失范
我国在1992年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的产生自此便成为我国城管执法的主要根据。作为一部行政法规,该条例具有原则性和指导性,但我国地域广阔且城市发展程度不一,造成该条例无法适用于我国所有城市[2]。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诸多地区政府为保障地方利益纷纷出台了地方性城市管理法规,甚至某些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与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矛盾的现象。诸多地方性法规是否符合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许可设置原则还未可知。
3.执法程序不顺
基于当前我国并未出台《行政程序法》,加之当前对于城市管理人员缺少针对性的法律法规,造成我国城管人员的执法多为处罚的性质,该种情况主要来源于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城市管理过程中,诸多城管人员对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众实行以罚代管的治理方式,同时其行为并未遵循有关法律程序,忽略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3]。执法程序不顺的状况造成我国城市管理混乱的现象。
4.监督机制不健全
绝对的权利必将造成腐败现象泛滥,近几年我国先后颁布了《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监督条例,该现象说明我国在监督立法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当前对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体制呈现多且混乱的现象,造成我国城市管理监督不力。当前我国城管执法队伍的内部存在考核评价机制,但有权利缺乏责任的执法现象造成城管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加之有关监督法规的追究制度过于模糊,导致城管人员缺乏监督和制约。
二、公共治理视野下城管执法问题的的破解对策
1.确立城管执法新理念
当前我国需要在城管执法的理念上进行改进,使城管执法人员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于群众的工作态度,同时在执法的过程中需要对社会不同生活水平的居民进行考虑,并对当前的城管制度进行改革。政府需要对流动商贩的生活予以关注,在保障其正常生活的过程中对民生问题加以关注,该过程是城管执法人员由管制的方式转变为服务方式的过程。政府需要对城市资源进行倾斜性配置,降低我国流动商贩的数量,缓解民生问题。政府需要对当前的执法理念进行完善和创新,改变城管人员的执法理念,同时对流动商贩的市场进行规划,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
2.健全城管执法制度
城管执法有关部门需要根据行政处罚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结合,并根据城市现状对地方法规进行完善,建立程序性较强的有关制度,例如,公开制度、参与制度和回避制度等,同时还需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和决定程序,由此来规范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由此可见,使用法律对城管人员的行为和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具有必要性,同时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等需进行法律规定,缓和城管执法人员和流动商贩间的矛盾问题。
3.充实城管执法内涵
当前我国城市管理需要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由此来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政府需要在完善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的过程中重返考虑到民生问题,不免出现为了社会的治安而切断老百姓的生活来源。由此需要政府为流动商贩开设免租金的交易场所,且能够符合当前市容的建设,促进不同阶层民众的和谐生活。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需对城管执法机关人员的招募实行录用考试、公平竞争及择优录取的方式,建设高水平的执法成员队伍。
4.完善执法问责机制
完善城管执法部门和人员的监督体制,由此来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首先需要从城管执法的内部监督着手,对城管部门的信息进行公开,并加强社会舆论对于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督法规,如制定《行政问责法》来对城管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由此来实现其工作中权利和责任的统一。
结语:当前我国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综合行政执法已经成为动态的管理过程,该过程对社会的领域涉及面较多,我国城管部门在面对城市管理中的诸多问题时需要严格执法且采取文明执法行为来规范城市管理秩序,需要综合城市的管理现实和实际问题的角度采取适当对策和机制来调整城市管理方式,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林霞.社会治理视角下城管执法困境的再思考[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4,04(11):68-70.
10月13日起,眉山城区380余名环境监督员,连同50余名街道、社区负责人,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监督员培训,重点学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眉山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监督员是在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中建立起来的一只关键性队伍,他们专职进行环境治理宣传、监督工作。
据承办培训的眉山市城管执法局东坡分局负责人介绍,参训人员除了逐条学习《条例》之外,还将对眉山市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学习。参加完每天的学习后,参训人员将立即回到各自岗位,将所学内容运用到实践中,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关逊古良驹)
宜宾:在集中宣传月中学以致用
最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在宜宾市全面开展。截至10月中旬,宜宾市已发放《条例》1.6万份,举办知识讲座126场次,开办《条例》集中专栏1152期(块),开展《条例》主题宣传活动26次。
在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牵头部门把宣传《条例》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景区、进家庭、进社区。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把专栏、专刊、公益广告作为宣传《条例》的阵地,大力宣传。各级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把宣传《条例》融入到青年志愿者、文明劝导、巾帼行动等专项活动中,着力提高宣传实效。各街道和乡镇通过街头宣传、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社区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把《条例》送到了千家万户。
(陈 科刘亚妮)
泸州:开出新《条例》实施后首张罚单
近来,泸州市城管监察支队依据新《条例》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执法人员在人人乐商场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人行道上占道兜售商品,给市民通行带来不便。随后,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规定,开出了“占用道路兜售物品”罚单,这名占道经营的男子受到了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这是新《条例》实施以来,泸州市城管监察支队开出的首张罚单。
同时,泸州还针对拉运建筑渣土及建筑垃圾等车辆未密闭运输导致沿街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治理行动共纠正违规车辆25辆,并对严重违规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宋仕彬许亚琴)
乐山:进行环境治理节点考核
最近,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国庆节点考核评价情况进行了通报,沙湾区、犍为县分获一类、二类地区第一名,夹江县、沐川县分获一类、二类地区第二名,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遥居全市前列。根据考核排序,乐山市决定对排名第一的沙湾区、犍为县和工作成效显著的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分别给予2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奖励;对第二名的夹江县、沐川县分别给予15万元的补助奖励。
据悉,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在元旦进行一次节点考核,对于连续排名末两位的县(市、区),将严肃问责。
(杨翼)
2012年,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青羊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xx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上一页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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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龙泉驿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2000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2012年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立法和调研工作。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构建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制定《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工作。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法制调研工作。
四、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建设;加强对城管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郊区(市)县城管执法文书的使用;提升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水平。在条件具备的区(市)县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
一、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要领,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学习省、市、县“六五”普法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同时还签定工作责任状,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为兼任。二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与城管系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效果。三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根据全县“六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县城管局关于开展普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城市管理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四是经费保障。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划拨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专项经费,提供经费保障,用于订购普法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学习教育培训,确保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一是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内容,结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中层干部轮流进行法制讲座制度、学法考试(测试)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学法效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相关的城管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招标投标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并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测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县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经考试全部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每季度我局开展城管管理法规业务知识讲座,年底经过考试合格率为100%以上,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收到了明显成效。三是根据“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为有效提高城市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用法、学法竞赛活动,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使用法的热情,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深入突出普法规划重点,抓住关键,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为认真贯彻十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我局在“六五”普法中非常注重学用结合,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案件查处程序,城管法规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县城管大队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县城管局执法质量考核标准》、《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联动保障机制》、《县城管局行政执法案件标准》、《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城市管理法制建设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进程。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对照《行政处罚法》、《县城管五条禁令,十条文明用语和十条服务忌语,》等规定,完善城管执法工作制度和规定,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等原则,坚持实体法、程序法的应用准确,力求对城管违法行为处罚得当。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联系,推进联合普法、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城管法制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