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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在国外见到几位当地音乐学院的中国留学生,谈话间,他们表达出对古典音乐前景的担忧,一致认为培养新的听众是当务之急。他们希望有更多的音乐评论人把古典音乐介绍给年轻人,使更多的年轻观众能充分了解古典音乐的文化价值,了解古典音乐之所以能流传久远的缘由,知道它们到底好在哪里,又应当如何欣赏它们,进而从古典音乐中得到精神的养分,陶冶自身的道德情操,直至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风尚与文化素养。
欧洲音乐自中世纪以来经过了漫长的积淀过程,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备的音乐体系,并以其系统的理论规范、难以计数的作曲家和音乐表演家、浩繁卷帙的传世之作,在欧洲乃至全世界文化进程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已成为人类社会共同拥有和分享的文化财富。人们一般所说的古典音乐,从狭义上讲指的就是这些范畴的内容。
这里需要澄清一个概念,我们所说的古典音乐不能等同于古老的音乐,也并不特指某一国度或民族的音乐。从广义说,它应该是指在音乐历程中所有的经典作品、理论、录音、表演及音乐家等等。试问以中国民族音乐为素材、运用欧洲交响乐体裁创作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是归类于中国民族音乐还是古典音乐的范畴呢?答案应为后者,或者说是二者的结合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古典音乐的概念从广义上扩展开来,还应包括世界各民族与地域的经典音乐,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中国的传统民族音乐。
弦乐四重奏(String Quartet)通常由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及一把大提琴组成。由于它们有着共同的音质特色(同为提琴家族),整体的音响效果就表现得纯粹、和谐。其音色之纯美,架构之精简,加上丰富而多变的和声变化,使之成为室内乐演奏形式中最重要的一种音乐形式。
弦乐四重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期,当时许多音乐家都写过类似的曲子,其中,以海顿的贡献最大,因为他确定了弦乐四重奏的模式,使弦乐四重奏成为音乐家公认最理想的室内乐形式。自古典乐派以来,贝多芬、舒伯特以及勃拉姆斯都留下许多重要的弦乐四重奏的作品。透过不同的乐器组合,作曲家可以掌握乐器的音色、以及和声的平衡而写下动人的乐章,可以说弦乐四重奏是很受作曲家喜爱的一种乐曲形式。
作为一种重要的音乐体裁,弦乐四重奏有别于其他的音乐形式,一般人可能常常听到交响乐、歌剧等等,但是室内乐本身则是一种私人性质、具有相当亲密关系的音乐对话形式,尤其是作为弦乐四重奏,虽然它参与的人数只有几位,但正因为人数不多,所以每一位演奏者在诠释作品的时候都是极为重要的参与者,每个声部的演奏者都有各自独立发挥的空间,每个声部的音准、节奏都可能影响到整首作品的发挥。由于在音色上相近以及结构上的严谨,弦乐四重奏对演奏家来说是非常严苛的考验。
其次,也是弦乐四重奏中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演奏者之间的默契程度与合作关系。每位演奏者除了要扮演好作品某一声部的角色,同时又必须协调与其他声部间的关系,从而使声部之间产生和谐美好的音响效果。在演奏四重奏的过程中,演奏者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音乐修养,同时也需要具有团队精神及和谐共处音乐关系的能力。这种合作关系的形成,往往需要长时间的共同排练、互相熟悉、以及大量的思想交流。一个优秀的弦乐四重奏组必须通过精湛的演奏技巧与完美的合奏默契,才更能表现出音乐本身丰富的内涵。
最后,弦乐四重奏作为一种技术性很强的音乐体裁,要求演奏弦乐四重奏的演奏员必须具备高超的演奏技巧,它是达到演奏艺术顶峰的基础。而这种基础的含义是丰富的,它包括弦乐四重奏演奏的技法和表现规律、独立理解以及相互合作处理音乐的沟通能力等等。演奏弦乐四重奏的四位演奏员通过相互合作,协调各个声部的音乐层次,使其演奏的作品在音准、节奏,以及表现能力和作品内涵上达到演奏艺术的顶峰。在演奏四重奏的过程中,首先分析乐曲中都包括哪些音乐材料,采取符合作品内容的演奏技巧,然后演奏弦乐四重奏的四位演奏员分声部练习。采用难点分散解决,待这些基本训练结束后,我们可以集中认识弦乐四重奏作品的旋律起伏,声部和声的色彩变化,节奏的正确识别,学会看懂和听懂它。将技术和音乐统一起来,在演奏弦乐四重奏的过程中四位演奏员通过仔细倾听、相互检查演奏声部和声的质量、时值、力度、音色及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和谐关系,使他们形成在听觉、视觉、心灵上的协调一致的演奏关系,从而达到演奏弦乐四重奏作品的艺术顶峰。
“古典”一词被翻译作classical or classic,体现了古典中蕴涵着的典范之义,由此也将古典的概念延伸至美学价值观。音乐一直以来用它的和谐之音、美妙之乐给聆听着带来生理、心理层面的诸多感受。中西方音乐有着悠久的发展演变,音乐的意境、体裁、表现力等具有其独特的美学价值,典范亘古永恒。笔者从中西方古典音乐的范畴、形态、美学观念、文化精神等方面浅论中西方古典音乐之美学价值。
一、 论古典音乐范畴的美学价值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在中西方的范畴。首先从概念上解释,“古典音乐”是一种音乐类别的名称。然而即使本文由收集整理在国外,对于“classical music”一词的具体意义,也有诸多不同的解释,其中主要异议来自于对“古典音乐”时代划分理念的不同。中国古典音乐最基本的要素为节奏和旋律,分为器乐和声乐两部分,用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并能反应现实生活的艺术。最早的器乐记载于大禹《大夏》中的籥,最早的声乐黄帝时《弹歌》。相对应的表现形式为器乐作品、声乐作品和综合作品。在中国古文明时期就存在音乐的流传,在春秋时期,更是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发展之势,而那时的欧洲音乐相对落后很多。西方古典音乐经历了早期、中期和盛期三大阶段。
二、论中西方古典音的形式形态美学价值
四音音列作为西方古典音乐体系调式构成的基础与中国古典以三音小组为核心的五声性存在不同。四音音列构成西方古典音乐的教会调式或中古调式。中国古典音乐的“宫、商、角、微、羽”五种五声调式,有“五声、七声”。多声部的组织方法或规律的处理和思维方式,中国古典音乐多为横向伸展的线性思维,表现多为单声;而西方能兼顾纵向配合的网状体力思维,表现注重主旋律于其他部分的和声。节奏方面,中国古典音乐在此基础上多有变化,创作者的自由空间较大,西方音乐强弱拍交替均匀规律。中国古典音乐更注重意境的呈现,如中国古典民族器乐合奏曲《春江花月夜》堪称意境美的典范,曲调清新优美,以琵琶表现江楼钟鼓和急浪拍岸、二胡重在渲染淡远之情、古筝的跳跃舒缓似汩汩水流、舟子晚归、渔歌互答的悠扬之美被洞箫表现的淋漓极致,各种乐器围绕同一主题,旋律委婉质朴、节奏流畅多变,体现了中国古典音乐意境追求的美学价值。西方音乐重在求真和开拓,音乐的形态表现上纵横兼顾使得旋律更富饱满的立体美感,结构上也能有效的做好多层次、首尾呼应。通过对中西古典音乐审美观念的比较,可以发现中方注重“神”、“意”,而西方重实体,重“形”,由此产生的美学审美的
观念就具有较大的不同。
三、论中西方古典音乐美学观念的美学价值
西方古典音乐以模仿论为主体的美学观和艺术观,强调了源于生活的对比性和戏剧性孕育于音乐艺术表现形式,音乐中的冲突表现以及对抗性的表达在中国古典音乐中比较少见的。18世纪,西方音乐崇尚自然与理性的美学观念和具有启蒙思想的人性张扬。探索艺术与自然的关系和寻求理性意识的和谐性、秩序感成为这个时代美学思考和艺术审视的主要内容。在中国音乐史上,“中”“和”的美学观念一直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儒家提倡恬静淡雅的中和之乐,道家则主张法天贵真的自然之乐,不难看出,都将和谐作为一种音乐审美的崇高理想。不难理解以“乐”为“礼”的应用,和谐人际关系、和谐规范、和谐发展的观念在中国音乐的情与景、虚与实、明与暗、隐与显等辩证认识中相互渗透。西方强调善与美对比,音乐则注重善于美的统一。礼乐互动,礼兴乐盛才是中国古人理想的文明社会。在中国古典音乐中,表现“和谐美”的作品非常广泛,其中古琴曲《流水》神与形并茂、情与景交融,将自然的生命力表达的充分饱满,使聆听着崇高感情得以升华。音乐节奏自然流畅、玩转跌宕,感受着油然而生无限遐想、犹如身临其境。《流水》曾被美国携带到太空船上,向宇宙发射以寻求其他高级生物,也加体现出其美学价值无限延展。
四、论中西方古典音乐之文化精神的美学价值
[关键词]肖邦 奏鸣曲 调性织体
肖邦一生创作了许多大型钢琴音乐作品,这些作品包括四首叙事曲,四首谐谑曲,以及三首钢琴奏鸣曲及两首钢琴协奏曲等。
在肖邦一生的创作中,奏鸣曲套曲体裁的作品不多,只有三首。第一奏鸣曲由于是肖邦的早期作品,因此更多的具有古典音乐特征,缺少肖邦钢琴作品独有的艺术感染力。而另外两首则更多的体现了肖邦的个性,充满了肖邦标志性的音乐思想和音乐语言。谐谑曲这种音乐体裁,在肖邦的单章大型作品中占有重要地位,体现了作曲家驾驭这类体裁创作的高超能力和才华,这类体裁的作品通常采用相对复杂和自由的曲式结构,篇幅宏大,主题材料之间有强烈的对比和冲突,常有一种内在的张力推动着音乐的发展,以此来适应和容纳更为广阔和深刻的内涵。肖邦的谐谑曲已完全超越了这种体裁原有的诙谐,轻盈的性质,而成为内涵严肃,极富戏剧性的音乐诗篇。
一、降b小调第二奏鸣曲分析
降b小调奏鸣曲属于肖邦成熟时期的作品,体现了肖邦灵活的驾驭奏鸣曲形式的能力。这首奏鸣曲并没有完全遵守古典奏鸣曲形式的规则,而且在音乐表达上相当激进。听完第一乐章,给人的感觉是作曲家的激情已经燃尽,尤其是展开部的中间部分,那样的音符,节奏和力度,完全是一种竭力的发泄与挣扎,笔者甚至于认为,这首作品不需要多乐章来表现,因为在第一乐章结束后,作曲家所表现的音乐形象,已经衰竭死亡。
(一)引子和主部主题
引子以低声部八度和声的大音程跳进形式出现,带来一种严峻的气氛。随之后面4小节成为主部主题的铺垫,调性上转入主调降b小调,节奏上也开始向主部主题过度,变得更加动感。主部主题一气呵成,具有动力的节奏原型,充满激动和焦虑的情绪,没有明显的停顿。
(二)连接部
在25小节,主部主题又一次出现,不过由于后面部分的调性由降b转向副部的降D大调,使得这个部分形成了呈示部的连接部,音乐仍然急速向前,但在37小节时打破了原有节奏,引入工整的4分音符及附点音符,将之前不断向前运动的节奏稳定下来,且逐渐过渡到副部的二分音符为主的舒缓节奏,完成了调性和节奏上的转换。
(三)副部
由于调性变为降D大调,加上节奏上,旋律上与主部截然不同,副部很容易被人辨别出来。和主部那种激动,焦急的感觉不同,副部是优美如歌的,但在副部中同样也具有感情上的变化。在57小节,副部主题直接提高一个八度,情绪变得高昂起来,此后,引入连接部的节奏元素,气氛变得又有一些不安。
(四)结束部
在81小节,结束部以闯入终止的形式出现,使得它和副部浑然一体。工整的四分音符节奏,大量的柱式和弦,带来了较强的力度,同时也增加了紧张感。
二、调性
呈示部主要的调性布局是由主部的调性降b小调走向副部的降D大调。这是一对平行关系的大小调,完全符合标准的古典时期奏鸣曲式原则,从这里可以看出,即使是在第二奏鸣曲中,肖邦仍有对古典时期音乐写作手法的借鉴和传承。
三、织体
引子可分为两部分,前面4小节柱式和弦和后面4小节柱式和弦加八分音符分解音型,且全部处于低声部。为主部主题高声部的旋律进入做好了铺垫,带来了音区的对比。
主部主题织体较统一,左手分解和弦,右手则为跳跃的高声部旋律,使得高低音声部自身节奏产生对比,形成复合节奏,增添了音乐的动力。第17小节开始,左手分解和弦变型,重音转移,而右手则变为双音和声,整体力度明显增强。在21小节,左手分解再次改变,并且在内声部形成一条二度级进的低音旋律。
连接部继承了主部后半部分的力度,如同17小节开始的那样,左手是切分音型的分解和弦伴奏,右手则开始形成柱式和弦的音型,既有主部主题的特点,又有副部主题的特色。为完全过渡到副部主题做好了准备。
副部进过连接部的铺垫,其织体顺理成章的是柱式和弦形式,由于大量二分音符的使用,音乐变得平静,音符缺少流动。但在副部的后半,第57小节开始,低声部逐渐变得活跃,最后形成分解和弦音型,带来些许动力,需要一个结尾来平衡掉这些动力,则结束部的进入则显得非常自然。
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ISME)于2010年8月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作为贵宾的世界知名民族音乐学家、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音乐和人类学荣誉教授布鲁诺·内特尔先生,在大会作了题为《音乐教育与人类音乐学:(通常的)和谐关系》 ① 的主题发言。
一个世界性音乐教育大会,邀请民族音乐学领域学者做与民族音乐学相关的主题发言,此举已并非首次,早在1991年,他就曾以一位资深民族音乐学家身份,采用文化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的学术视野,在当年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年会上以《民族音乐学和世界音乐的教授》为题,阐述了令与会者眼界为之一开的音乐理念。前年,他再次与会,而且是在北京召开的ISME年会上,这使中国音乐教育工作者倍感亲切。
内特尔的主题发言,重点阐述了当代民族音乐学家对世界各民族音乐的基本理解和认识,并将这些理解与认识与当下世界各国音乐教育理念与方式相对应和相链接,谨慎地述求两大不同音乐学术领域间的共同路径,以达到二者间的“和谐共处”以及自觉地接纳与包容。无论是从发言题目名称还是从发言的具体内容,都可以看出内特尔这个发言的意图和意义。
内特尔说:
每个音乐教育体系都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西方古典音乐研究、地方传统音乐研究和世界上其他地方音乐的研究。
(在中国,“地方音乐”就是所谓“民族音乐”,也就是“本土音乐”。)
在内心深处,人类音乐学家越来越像人文主义者,而音乐教育学家们则或多或少的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音乐的人类学家。
(所谓“音乐的人类学家”,就是关注“所有人类相关音乐”的教育家。)
我们也应该关注对立的视角,那就是音乐是文化中确立并表达文化关系的一个阵地。这并非因为音乐是一种每个人都可以理解的“共同语言”,而是因为音乐表达和解释了文化之间、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
(所谓音乐并非“共同语言”,是强调不同民族的音乐,都具有不同的“母语”性质;音乐即由此成为一种不同文化对话、共处、交融的艺术方式。)
……
至此,我们已经不需要再继续“引经据典”来加以解释和论证了,所谓“当代中学音乐教育的守土职责”,就是:中学音乐教师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所担当的民族音乐(本土音乐)传承责任。
“民族音乐”概念及其对象新解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大家庭,她由56个民族组成,每个民族都有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创建的民族音乐文化。中国的民族音乐,内涵深邃,历史邈远,据迄今所见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骨笛②显示,已有实物可证的八千多年历史。中国的民族音乐,品种丰富,类型多样,既有各种体裁形式的民歌,又有丰富多彩的乐器和器乐,还有瑰丽多姿的歌舞和风格独特的曲艺与戏曲。
在中学音乐教育中强调鉴赏和认识中国内涵深邃、历史邈远、品种丰富、类型多样的民族音乐,既是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继承的一种需要,也是新时代跟踪和认识中国民族音乐新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一、什么是“民族音乐”?
由于中国有56个民族,整体的中国民族音乐,即由56个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及其延续发展共同组成。因此可以说,中国的民族音乐,就是:
中华民族历史上创建的所有传统音乐类型和在此基础上延续发展而来与传统音乐文化具有明确文化血缘关系的各种音乐体裁、类型和作品的总合。
从音乐体裁、类型和音乐作品角度而言,中国民族音乐,既包括传统音乐延续至今的体裁、类型和音乐作品,也包括在某些体裁、类型延续基础上新改编和新创作的近现代音乐作品。如近代音乐家聂耳改编的民族器乐曲和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刘天华创作的民族器乐曲等。
二、民族音乐的分类
中国民族音乐的基本类型,因分类视角和分类标准不同,即可能有多种多样不尽相同的分类方法。在中学音乐教育中,教师通常采用的是体裁分类法,即因袭《民族音乐概论》③问世以来,已为大众认知和至今在教学和研究中仍在采用的、主要从音乐体裁角度来分类的民歌、歌舞音乐、曲艺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五大类”分法。但是,在内容和顺序上,我们应当做出下列调整,即将“乐器与器乐”提前至民歌之后、歌舞音乐之前来进行教学和论述。
这一排序的改动,是充分考虑到中国民族音乐各种类型的产生与发展,应当与音乐起源论和中国音乐历史发展过程相对应。
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考察,歌唱与乐器演奏,歌唱、乐器演奏与舞蹈结合的乐舞,在音乐起源论命题中,都是最早产生的音乐类型,人类创造最早的音乐,是“歌唱、乐器与舞蹈”,“人”本身,就是声乐、器乐、舞蹈的综合体。
而中国的说唱曲种及音乐和戏曲剧种及其音乐,则是中国民歌、乐器与器乐、歌舞及音乐产生之后,往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和形成的表演艺术样式和音乐类型。
三、音乐起源论与中国民族音乐类型划分的关系
与民族音乐“五大类”形成相关的音乐起源问题,是一个古老的命题,也是一个新鲜的命题。
说它古老,是因为在中国各民族古老神话和古典文献中,即有不少关于音乐起源的传说和相关的论述。如流传甚广的 “开天辟地”神话中,传说创造人类世界的远古女性祖神“女娲”和男性祖神“伏羲”,一位发明了竹乐器,一位发明了弦乐器: “女娲作笙簧”;“伏羲作琴,伏羲作瑟”④,从此中国的丝竹音乐,便开始丰富起来。